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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钱监与铸钱业的发展和衰落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宋代钱监的设立,系在灭南唐之后,因南唐饶州永平监而铸造货币。第四表系铁钱铸造量的变化:以上四表清楚地说明了,北宋一代的铸钱业是不断增长和发展着的,到宋神宗熙宁元丰年间达到了顶峰。拿宋神宗元丰三年铜钱铸造的最高额来说,南方诸钱监共铸造了四百三十四万贯,占总额五百六万贯的百分之八十五点七。由于钱监数量的减少,以及钱监与工匠大量减少而引起规模的缩小,是造成南宋铸钱业衰落的又一个直接的原因。

宋代的钱监与铸钱业的发展和衰落

“泉布所以权物轻重,通有无,其利柄当操之在上。”[1]因而同历代皇朝一样,宋代也是直接由国家统辖货币的铸造。这个统辖的总机构,就是提举坑冶铸钱司,“掌山泽之所产及铸货以给邦国之用”[2]。据洪咨夔的《大冶赋》所载:“合江、淮、荆、浙、闽、广而建一台,则景祐之宪度;东治于饶,西治于虔,则元丰之章程。”[3]提举坑冶铸钱司是在宋仁宗景祐年间建立起来的,它辖有五个铸钱监,由于“近年江、池、饶州增岁铸额,及兴国军、睦、衡、舒、鄂、惠州创置六监”,一名提点官“通领九路,水陆巡按不周”[4],因而在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又增置提点官一员,分为二司,一在饶州,分领江东、淮、浙、福建等路,一在虔州,分领江西、荆、广诸路。自渡江之后,“泉司所发额钱,比旧十亏八九”[5],仍设两个铸钱司就显得冗散了,因而绍兴五年(1135年)将饶司大部分官员合并于虔司,实际上合二为一了。

提点坑冶铸钱司以下,是分散在各地的铸钱钱监。钱监的官员,由朝官和三班使臣充任。宋代钱监的设立,系在灭南唐之后,因南唐饶州永平监而铸造货币。南唐统治期间铸用铁钱,太平兴国二年,在江南转运使樊若水的建议下于饶州等监铸铜钱,“民便之”[6],终北宋一代,南方诸路使用铜钱。但这时的铜钱因铸造量少,还无法满足商品发展的需要。太平兴国六年任转运使的张齐贤因“民间难得铜钱,而官责租课颇受鞭挞,此最不便”,并得到南唐时任承旨的丁钊的帮助,采用唐开元通宝铸法,冶炼铜铅等矿,扩大饶州永平监,岁铸三十万贯[7]。由于铸造大量增加,“以铅锡杂铸”,“钱始粗恶”[8],出现了质劣的问题。吴越王钱俶纳土归朝,宋在杭州也有了钱监,由于铜、炭供应不足而废罢。至道二年(996年),王禹偁知滁州,为供应饶州钱监铸冶,“调民输炭”,“泝泗江涛,人颇怨咨”,于是遂列举前代“炉冶数目、郡国处所”,要求朝廷“请分监署”,以扩大铸钱数量,改变目前这种千里跋涉输送炭薪的做法。时杨允恭也奏请其事,因而置池州永丰监。咸平二年(999年)又先后建置建州丰国监、江州广宁监,各铸铜钱二十万贯[9]。饶、池、江三监的设置,使宋代铸钱初具规模。皇祐元年(1049年)韶州永通监建立,宋代铸钱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随着此后铜、铅、锡产量的增加,为铸钱业的巨大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又极为重视铸钱业,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乙巳诏令“京西、淮南、两浙、江西、荆湖六路各置一铸钱监,江西、荆湖南路以十五万缗、余路以十万缗为额”[10],于是熙丰之际以铜钱为主的钱币铸造达到了两宋的最高峰。今将钱监建置情况列表如下[11],第一表为铜钱监:

(续表)

第二表是关于铁钱监建置的情况:

(续表)

以下第三表系铜钱铸造量的变化:

① 此条转引自日野开三郎《北宋时代铜铁钱的铸造额》一文。

第四表系铁钱铸造量的变化:

以上四表清楚地说明了,北宋一代的铸钱业(包括钱监和铸钱量)是不断增长和发展着的,到宋神宗熙宁元丰年间达到了顶峰。以铜钱铸造为例,以北宋初年的八十万贯作为基数(一百),以下各代都有所增长,到宋神宗元丰三年达五百六万贯,指数增至六百三十二点五,亦即六点三倍。拿宋代铸造的铜钱与唐代来比,唐玄宗天宝年间为三十一点七万贯,唐宪宗元和年间为一十三点五万贯,宋太宗至道年间的八十万贯就分别为唐代以上两个数字的二点五倍和六倍,而宋神宗元丰三年的五百六万贯则分别为唐的一十九倍和三十七倍。由此看来,与采掘冶炼业一样,宋代铸钱业的发展之快和增长幅度之大也是惊人的。其次,就钱监分布来看,它同前章叙述的铜矿的分布是一致的,南方多于北方。同样地,铜钱的铸造也是南方远远超过了北方。拿宋神宗元丰三年铜钱铸造的最高额来说,南方诸钱监共铸造了四百三十四万贯,占总额五百六万贯的百分之八十五点七。南北相比,南方铸造额要为北方的六倍。第三,货币铸造对当时的社会经济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和作用。铁钱铸造量不大,亦仅在行使铁钱的地区进行铸造,可是到北宋晚期却成为局部地区的重要问题,大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势。关于这些问题将在宋代货币流通中再加叙述。

南宋,铸钱业随着采冶业的衰落也陡然衰落下来。“自渡江后,岁铸钱才八万缗,近岁始倍。盖铜铁铅锡之入,视旧才二十之一(旧一千三百二十万斤,近七十余万斤),所铸钱视旧亦才二十之一尔!”[12]这是由于铸钱的原材料——铜、铁、铅、锡的锐减,从而造成铸钱业的衰落。为什么铸钱原材料——铜、铁、铅、锡锐减呢?前章曾经引用洪迈的一道奏札,指明宋代最著名的岑水场,从北宋时的七八千家冶户,到南宋时“不能满百”,从事采冶的劳动生产者的人数大大减少,从而引起采冶手工业的衰落、下降。同样地,国家直接统辖的铸钱监的兵匠,到南宋也是大大地减少了。如建州丰国监原有役兵工匠五百人,岁铸二十五万缗,到绍兴二年(1132年),剩余的役卒仅有数十人[13]。有的钱监,如利州绍兴监,原有兵士二百七十多人,强壮者充诸军使唤,“余在监老弱七十人令任鼓铸”[14],这样做当然维持不住原来的岁额。还有,因兵匠散亡,原料不给,有的钱监干脆关闭了事:“同安、宿松两监,岁铸三十万缗,言者以为扰,既损其半,而监亦遽废。”[15]江州广宁监、池州永丰监是北宋初年以来承担三四十万缗铸币的两个著名钱监,由于战乱影响,“江、池残破,远涉大江”,在绍兴元年也废掉了。由于钱监数量的减少,以及钱监与工匠大量减少而引起规模的缩小,是造成南宋铸钱业衰落的又一个直接的原因。虔、饶是北宋两个铸钱司的所在地,到南宋初年所铸岁额仅八万缗[16],二十多年以后,才增到十四万缗,二十二万缗[17],不到北宋最高年额的二十分之一!

南宋铜钱铸造业虽然很不景气,但铜钱的外流,以及“铜钱日耗,销毁莫戢”[18],日益改铸成为铜器,则越来越严重,成为南宋朝野上下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关于铜钱外流及其如何制止铜钱外流牵涉到货币流通问题,放在第四编中叙述。至于南宋政府禁销铜器,特别是搜刮民间铜器作为铸造铜币的原料,则有必要在这里加以说明。

前章说过,南宋政府在金、银等采冶手工业中,虽然肯定了王安石变法时期的二八抽分制,但在实践中没有认真执行这项政策,这就无法调动采冶生产者的积极性,在根本上改变采冶手工业衰落不振的局面。由于南宋政府不此之图,铸钱的原料得不到解决,却又不甘心铸钱业的衰落,于是便针对铜钱的储藏和铜器的熔铸而大费周章,从宋高宗绍兴年间到宋宁宗庆元年间实施铜禁和搜括铜器。还在宋高宗绍兴五年,王俣即请官卖铜器,以禁私铸。第二年“遂悉敛民间铜器以铸钱,又诏私铸铜器者徒二年”[19]。但这些做法效果不大,无助于铜钱的铸造。绍兴二十八年(1148年),臣僚们再次强调铸造铜器之害,宋高宗大加赞赏,于是亲自做出了样子,将宫中一千五百件铜器送到铸钱司熔化铸钱。宋政府遂以此为引子,“大敛民间铜器”。举凡寺观之中的铜像、铜磬之类也必须登记,“每斤收其算二十文”;民间日常用的照子(铜镜)、带襻之属,全都由官府制造出卖;民间所有铜器,“限一月输官,限满不纳,十斤以上徒二年;赏钱三百千,许人告;后犯者,私匠配钱监重役”[20]。经过这番折腾,搜刮了二百万斤铜,依然解决不了铸造铜钱的问题。宋宁宗庆元三年(1197年),宋政府又如法炮制,继绍兴末年而又一次搜刮铜器。这次显得还要厉害,对销熔铜钱者要绳之以法:“诸鉟销及磨错剪凿钱取铜,或铸造器物”,“一两杖一百,一斤加一等,工匠送铸钱充役,八斤皆配本城,十斤皆配五百里。”[21]北宋以来,民间铜器制造业一直不断地发展着,这种制造业主要地制造铜器,但也私铸铜币以牟取厚利,所以它同官府铸钱业并存,但有一定的矛盾。当北宋铜产量甚高、铜课能够满足国家铸钱业需要的时候,民间制铜业与官府铸钱业可以并行不悖;而当南宋初年以来采冶业不景气、铜课无法满足国家铸钱业的需要时,封建国家便伸出它的贪婪的手,攫取民间制铜业,从而使矛盾尖锐化。绍兴、庆元两次榷铜,就是这一矛盾的表面化和深化。宋政府这种做法能够解决铸造铜钱的需要吗?实际证明是不能够的。这一矛盾的解决,只有发展采冶手工业,调动冶户的积极性,采冶更多的铜矿。而这唯一可行的办法,南宋政府不愿采用,当然就无法解决矛盾了。尤为可笑的是,继绍兴二十八年搜刮铜器之后,绍兴二十九年又有禁藏过多铜钱的诏令:“令命官之家留见钱二万贯,民庶半之”,其余的限在两年内“听转易金银、算请茶盐香矾钞引之类”,不许“越数寄隐”[22]!诏令是严峻的,而反应则是微弱的。用限制铜钱数量的办法,妄图把从货币蓄液池中沉淀下来的铜钱,或者说储藏起来的货币,转移到封建国家手中,诚戛乎其难也!

下达铜禁也好,限制铜钱储藏也好,都解决不了铸造铜钱所需要的原料,南宋铸钱便一蹶不振了。据《宋会要辑稿》、《系年要录》、《朝野杂记》和《两朝圣政》等史籍的记载,南宋铜钱铸造额大致如下:

(1)绍兴初(1131年),八万贯;

(2)绍兴二年至绍兴三年,12—13万贯;

(3)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14万贯;

(4)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22万贯;

(5)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15万贯

(6)绍兴三〇年(1160年),10万贯;

(7)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15万贯;

(8)乾道八年(1172年),江州广宁监、兴国军阜民监各十万贯,临江军丰裕监、抚州裕国监各五万贯。(www.xing528.com)

铁钱铸造也降落下来。行使铁钱的川峡四路,由于成本太高,铸十一万贯铁钱,要花费二十一万贯,因而嘉州丰远监、邛州惠民监在南宋曾停铸了若干年,以后虽然恢复,但铸造不过两三万贯,而在原来行使铜钱的东南地区,却铸造了不少的铁钱。淳熙八年(1181年),舒州同安监、蕲州新春监铸造铁钱年额各达十五万贯[23],作为两淮、荆湖北路的通货使用,试图以此切断铜钱流向女真统治下的北中国。这个打算不但落空,而且加速了铜钱的北流。这是南宋统治者始料所不及的。

总之,南宋政府不是从改变其有关采冶手工业政策下手,去解决铸钱的原料问题,而是通过铜禁和限制储藏铜钱的办法,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其失败是必然的。问题既然得不到解决,铜钱铸造数量始终徘徊在二十万贯左右,政府财政开支愈感拮据,就只好发行纸币以求解决这个困难了。于是,南宋政府便沿着这个斜坡,滑下了无可挽救的深渊。

货币的铸造,由于前代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因而在宋代不论是在铸造的技术上和铸造的管理上,都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这套制度是:

(一)铸造工序 整个铸钱大约分三道工序,一曰沙模作,即先制作铸钱的沙模;二曰磨钱作;三曰排整作[24]。这虽然说的是蕲州新春监的情况,但铸钱大都经历这三道工序。

(二)铸钱的时间安排 铸钱是一项极为沉重的劳动,特别是在当时的设备条件下,更加艰苦。按照唐制,铸钱“每年六七月停,余十月作十番”[25]。杨亿把这项制度告诉了宰相,于是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年)也下诏称:“鼓铸钱刀,素有程限”,“自今五月一日至八月一日,止收半功”,即是说,在这四月内,包括了溽暑季节,都是半日劳动的,亦即两个月不劳动。蕲州新春监则在“五月至七月,号为铁冻,例阁炉鞴”[26]亦即在此三个月内完全停工,这可能是南宋规定的制度。

对钱监操作时间的规定很严,“诸铸钱监抑勒于功限外鼓铸,及令夜作者,以违制论”[27]

(三)铸钱的劳动生产率 据张世南的记载,蕲州新春监,“以一监约之,日役三百人,十日可铸一万缗,一岁用功九月,可得二十七万缗”[28]。这一记载大致反映了宋代钱监生产的情况及其规模。前面曾经提到,唐玄宗时铸钱为三十一万七千贯,如果与宋相较,不过相当于宋代四五百人的一个钱监的生产量,两代钱监规模大小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了。又据杨亿《谈苑》的记载,仅就铸钱而论,唐代“一工日可铸钱三百余”,而宋代“国家之制,一工日千余”[29],三倍于唐。这就又表明了宋代钱监的劳动生产率比唐代大大提高了,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进步!

(四)铸钱料例和铜钱质量 宋咸平三年在饶州永平监所铸三十万贯铜钱,“凡用铜八十五万斤、铅二十六万斤、锡十六万斤”[30],是以铜为主、杂以铅、锡而铸造成功的。这种铜和铅、锡配合的数量,即谓之“料例”。据庄季裕的记载,宋代铸钱料例有以下四次变动:

自开宝以来,铸宋通咸太平钱,最为精好。今宋通钱每〔贯〕重四斤九两。国朝铸钱料例凡四次增减。自咸平五年后采用铜、铅、锡五斤八两,除火耗,收净五斤。景祐三年依开通料例,每料用五斤三两,收净四斤十三两。庆历四年依太平钱料例,又减五两半,收净四斤八两。庆历七年以建州钱轻怯粗弱,遂却依景祐三年料例,至五(?)年以锡不足,减锡添铅。嘉祐三年,以有铅气,方始依旧。嘉祐四年,池州乞减铅、锡各三两,添铜六两。治平元年,江东转运司乞依旧减铜添铅、锡,提点相度,乞依池州擘画。省部以议论不一,遂依旧法用五斤八两,收净五斤。[31]

这是北宋的情况。南宋铸钱料例的情况是:

每当二钱千重四斤五两(铜二斤九两半,铅一斤十五两半,锡二斤,木炭五斤,除火耗七两外,净钱计上件)、小平钱千重四斤十三两(铜二斤十五两半、铅二斤一两半、锡三两、木炭八斤,除火耗七两外,净钱计上件),视旧制铜少而铅多(天禧之末〔当作“制”〕),每千钱用铜三斤十四两、铅一斤八两、锡八两,内建州丰国监又减铅五两,加铜亦如之。绍兴之制,每小钱一千用铜二斤半、铅一斤五两、炭五斤,盖七百七十文为一千者也。今小平钱一千足乃用此料。则钱愈锲薄,宜也。[32]

〔南宋庆元年间〕诸铸钱监所铸钱每贯熟重四斤五两。[33]

从两宋铸钱料例的数次变动考察,就每贯(千钱)的重量而言,从宋初开宝以来的四斤九两,到咸平五年以后的五斤、景祐三年的四斤十三两、庆历四年的四斤八两、治平年间的五斤,以至到南宋以来的当二钱四斤五两、小平钱千重四斤十三两,除咸平、治平(以及熙丰在内)重量在五斤者外,其余皆不足五斤,而且表现了重量递减这一特点。而就每贯钱的含铜量而言,北宋年间每贯(千文)含铜量已有递减的趋势,不过还不算严重;到南宋则极其明显地减少了,绍兴每贯(千文)含铜量较北宋天禧年间的三斤十四两减少了十两;而宋孝宗以来的每贯铜钱比绍兴的三斤四两又减少了十二两。由于料例的这两方面变化,一是重量减轻,一是含铜量递减,宋钱的质量便日益下降了。杨亿对宋初的铜钱即曾有所评论,认为“用铜铅锡之法亦异于古,其数虽倍而铸稍恶,每系掷亦多缺”[34]。南宋庄季裕认为,“物料宽剩,适足以资盗窃。今依景祐三年料例,据十监岁额二百八十一万贯,合减料八十七万八千余斤,可铸钱一百六十万九千余贯”[35],减削料例,亦即使“物料宽剩”,实际上是偷工减料,当然使钱币的质量日益下降了。无怪乎李心传说,由于料例的日益减削,“钱愈锲薄,宜也”。顾炎武以其博闻多识曾对唐、宋钱币有所评论,他认为唐开元钱“坚实可久”,而对宋钱颇多菲薄之辞。如就北宋钱而论,除庆历钱稍差外,一般说来都颇精好,比开元钱差不甚多,而南宋钱则锲薄轻怯,远不及开元钱了。

(五)以样钱验收新铸铜钱转运提点铸钱司在铸钱时都有样钱,用来校点各钱监所铸造的新钱。凡是被民间呼之为“悭钱”、“粗怯不如样”的钱[36],都必须退换。如果数多,则申报所属各钱监,以示批评。诸钱监的“上供钱”,“并依元样”,同时经州差官拣看,“方得起发”;还从中抽出一贯样钱申送给尚书[37]。用这项办法来保证铸钱的质量。

从铜钱的铸造中,封建国家是否可以得到直接的收益?王禹偁在《江州广宁监记》一文指出,咸平三年江州广宁监“岁铸钱二十万贯,铸钱之费八万八千三百六十贯四百五十,得实钱一十万一千六百三十九贯五百四十五,其为利也博哉!”[38]按照这个说法,江宁监铸钱二十万贯,除成本之外,赢利达百分之五十五,利润之高,实为罕见。这是铜钱监的一个实例。而在铁钱监中,也有类似情况。张世南称蕲州铁钱监“本钱四可铸十,铁炭稍贵,六可铸十,工雇费皆在焉!”[39]蕲州新春监除工本外,铸铁钱的利润也高达百分之四十至六十。除上述这个记载外,其余记载,如北宋晚年的记载,有的认为利润不大,蔡絛《国史补》中说:“盖昔者鼓冶,凡物料火工之费,铸一钱凡十得息者一二,而赡官吏、运铜、铁,悉在外也。若稍加工,则费一钱之用,始能成一钱。”[40]按照这个意见,除“赡官吏、运铜、铁”外,只能得十之一二息;如果把这些费用计算在内,则未必有十之一二息了。杨时在北宋灭亡前夕的一篇文章中指出:“今钱一千,重六斤,铜每斤官买其直百钱,又须白蜡和入,乃能成钱。除火耗到磨损折,须六七斤物料乃得一千。铜自岑水永兴数千里远致,其脚乘又在百钱之外,薪炭之费,官宦廪给,工匠率分,其支用不资一二,细计千四五百钱本,方得一千,何利之有?”[41]从这一计算来看,不仅没有什么利润,而且每铸造一千文,须赔折四、五百文!到南宋,铸钱量不仅大幅度下降,而铸钱成本则大大提高,以致铸钱一贯要用两贯的代价。建炎二年(1128年),成都府转运判官靳博文称,邛州铸钱,岁用本钱二十万缗,所铸才十一万缗,“得不偿费”[42]。绍兴三年(1133年),刘大中指出虔、饶铸钱院和铸钱监二年铸新钱才二十万缗,而用本钱十二万缗、兵卒之费又二十三万缗,也是“得不偿费”[43]。绍兴五年,福建路转运判官郑士彦又指出,“坑冶尽废,物料贵踊,计两千四百而铸千钱”,[44]因而转运司和提点铸钱宁愿抱认二十八万多的年额,也不肯折本去鼓铸新钱,这样还可少花费一些[45]。因此南宋初年很多人认为,“铸钱一司,坐费粮食,今铜料不继,鼓铸日稀”[46],要求废罢铸钱司。虔饶两司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合并起来的。

综合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国家铸造铜钱之所以能够获得利润,主要地是压榨铸钱工匠和役卒的剩余劳动。铸钱利润越大,如北宋初江州广宁监之获得百分之五五的利润,以及蕲州新春监之获得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利润,就越表现封建国家榨取的工匠役卒剩余劳动越多。至于南宋以来之所以以高出币值两倍的代价铸造铜钱,主要由于原料腾踊、铸造量少、坐费衣粮的官兵数量过多。南宋政府妄图从减少含铜量以降低铸币的成本,以此获得铸钱的利润,结果却引起了私铸的盛行和币值的下降,这一点将在货币流通一章中再加叙述。

宋代的铸钱,主要是靠工匠、役卒的劳动来实现的。在宋代钱监中,究竟有多少工匠和役卒,因史无明文记载,还不能给以确切说明。据前引张世南的记载,“以一监约之,日役三百人,十日可铸一万缗,一岁用功九月,可得二十七万缗”,即是说,一个有工匠役卒三百人的钱监,年铸二十七万贯。建州丰国监共有役兵五百人,年铸二十万贯以上。根据这两个数字估算,北宋熙丰年间铸钱的最高额达六百多万贯,因而铸钱的工匠至少要有七千五百人,高可达一万五千人,取其中数,约为一万一千人上下。这大概是宋代铸钱业全盛时期拥有的全部工匠和役卒。

钱监中除官员外,工匠、役卒也是分等级的。工匠的等级与军器制作业大体类似,分为如下等级,即都作头——大作头——小作头——工匠。小作头是从精巧的工匠中选拔出来,大作头、都作头则分别从小作头和大作头中选拔出来的。对工匠,不仅按工作时间进行考核,而且还按照工匠的技艺进行考核。如果“造作不如法及工程不敷”,亦即制作不符合规格和达不到规定指标,“即时注籍”,即勾销工匠的名字,充任其他的杂活。大小作头每一季度、都作头每半年进行一次“比较”、考察,工作最差的即降为工匠[47]

钱监统治者同工匠、役卒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铸钱的劳动强度大,请给、率分钱太少,使工匠、役卒们无以为生,因而引起他们的逃亡。来到钱监的役卒,是各式各样的发配来的罪犯,更加引起钱监官员们的歧视和不安。他们认为这些人是所谓的“四方凶恶不逞之徒”,“居常思乱”,因而将其中的强壮拚命役使和折磨,使老弱者“令任鼓铸”[48]。这种做法,当然造成劳动生产率的下降。钱监官吏,“舞文弄法,为害非轻,炉户铸工,刊剥殆尽,百端规取,必至充其所欲”[49]。这同样不利于铸钱业的发展。而且极其沉重中的劳动,使各种不同的手工匠人患起了职业病,“后苑银作镀金,为水银所熏,头手俱颤;卖饼家窥炉,目前早昏;贾谷山采石人,石未(当作“末”)伤肺,肺焦多死;铸钱监卒无白首者,以辛苦故也。”[50]铸钱监卒之所以无白首者,不仅劳动强度大,又因为铸钱中杂有铅、锡,容易引起铅、锡中毒。王得臣在熙宁初年“官陕郊时”(按当即为陕州附近的铸钱监,这个钱监也大约是在这个时候恢复的),钱监“兵闻锡气久而病瘠,以至不起”,就是由于长期铸钱而中毒。王得臣针对这种情况,提出这项办法:“惟以蒸豚啖之,可以销释,所支率分钱内充买均给。予后所至多令如此给肉。惟建州丰国监役兵仍多病手弱之疾。”[51]所谓蒸豚可以销释者,无非是给这些沉重的劳动者增加一点营养,继续其再生产罢了。但不论怎样说,象王得臣这样的封建时代的官员,能够对劳动生产者的生活给以某些注意,并不是多见的,因之这类的行动也是值得一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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