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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基因产品标识管理政策进行伦理分析依据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转基因产品的公共政策是各国政府根据本国农业和转基因产品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公众对转基因产品的需求,结合转基因产品发展的国际形势,制定符合本国利益,并有利于保护公共利益,促进公共健康,实现公共之善的转基因产品研究与发展的规划和行为规范的总称。转基因产品的公共政策作为政府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微观领域,应该符合公共伦理要求。

对转基因产品标识管理政策进行伦理分析依据

公共政策是政府或者公共权力机构为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公共管理而制定和实施的公共行为规范、行为准则和活动策略的总称。它是公共权威主体为了公共目标,利用公共权力所制定与实施的总体性策略选择。公共政策凭借公共权力的使用,对社会资源与价值进行选择与分配,而且要求社会成员服从利益选择和利益分配。转基因产品的公共政策是各国政府根据本国农业和转基因产品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公众对转基因产品的需求,结合转基因产品发展的国际形势,制定符合本国利益,并有利于保护公共利益,促进公共健康,实现公共之善的转基因产品研究与发展的规划和行为规范的总称。转基因产品的公共政策作为政府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微观领域,应该符合公共伦理要求。因为伦理价值体现的是伦理的终极理由,公共伦理价值反映了公共政策、公共行政、公共管理中的伦理思想和伦理规范的终极证明,折射了公共利益、公共责任、公共正义、公共服务这些公共伦理的核心价值思想在实践中的规约与践行。

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有可能会忽视公共伦理,偏离公共政策的伦理价值和公共目标,这就必须对公共政策进行伦理诊断并提出修正的建议。因此,我们要先对公共伦理的基本价值进行探讨。

1.公共伦理的基本概念

关于公共伦理的概念,学界的分歧较大,甚至有人对公共伦理概念是否成立也持怀疑态度。为了能够展开对公共伦理的研究工作,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共伦理进行了概念界定。

一些人把公共伦理视同为公共管理伦理,对公共伦理进行了界定。如陈振明认为,公共伦理是以公共管理系统为主体或以公共管理者为主体,针对公共管理行为和政治活动的社会化角色的伦理原则和规范[14]。王家峰认为,公共伦理是公共管理行为应遵循的准则与规范体系,其功能在于有效调节、规范和引导公共管理行为,促进公共管理目标的实现[15]。高力认为,公共伦理就是用以规范公共管理主体的行为,以保证公共事业的公正性,合理有效地实现公益事业目标的价值准则体系[16]。诚然,公共管理是人类在公共领域中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活动,公共管理伦理无疑也是公共伦理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我们不应当将公共社会的其他伦理道德问题完全排除在公共伦理之外。公共伦理不等于公共管理伦理。

公共管理伦理所涉及的基本范围是公共管理领域,针对的基本对象是公共社会的管理行为,其核心内容是公共权力及其公共运用的伦理道德问题。与之相比,公共伦理不仅要考虑公共管理的伦理问题,还要考虑公共社会的其他伦理道德问题,如公共安全伦理问题、公共技术伦理问题、市场交易伦理问题、市民社会的伦理问题等,其研究范围显然要大于公共管理伦理。

另一些人则从规范伦理的角度出发,认为公共伦理是指治理和协调在公共领域中人们的社会生活人际关系的行为原则和规范[17],或认为公共伦理主要相对于日常生活伦理而言,大体可以理解为引导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生活的有效性规则[18]。这些认识实质上是把公共伦理等同于社会公德。尽管社会公德是公共伦理所应当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决不能把公共伦理局限于社会公德这一狭小的范围之内。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而社会公共领域的伦理纬度绝不只是准则规范这种义务性要求,更重要的是在于社会公共的伦理精神和社会公共领域的价值追求。

还有人认为,公共伦理不仅包含了社会政治伦理,还包含处理公共生活伦理和含义非常广泛的制度规范伦理,实际上公共伦理关涉到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发展等方方面面[19]。何怀宏教授则认为,从范围来说,公共的伦理是一种公共领域里,处理公共事务的伦理,而尤其是一种社会政治领域里的伦理[20]。

以上这些观点都将政治伦理作为公共伦理的组成部分并放在突出的位置。然而,我们有必要澄清公共伦理和政治伦理的差异,公共伦理不能囊括政治伦理的全部内涵。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代表人物弗雷德里克森研究发现,在西方语境中,公共一词与政治、政府的语义几乎相同。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现代社会条件下的公共事务主要由国家和政府来管理和承担,因而,社会公共行为很容易被理解为单纯的国家政治行为或政府行为。由此,人们很可能将公共伦理视为一种特殊的政治伦理,从而模糊公共伦理这一范畴。实质上,尽管政治伦理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政治组织、政治文化、市民社会等方面的伦理维度是公共伦理所关注的内容,但政治伦理关于政治艺术的伦理评价以及社会或国家意识形态问题的道德考量却不是公共伦理所能承诺和所应完成的。

根据以上对公共伦理基本概念的分析和比较,我们认为,所谓公共伦理,是指社会公共领域中的基本伦理维度、社会公共行为的基本道德规范,以及通过社会公共活动与社会公共事务所集中体现出来的社会公共伦理精神。现代社会的公共伦理,不同于古典时代的个人美德,而是一种以普遍性、非人格的公共规范为主要形式的新型社会伦理。公共伦理是公共行为应遵循的准则与规范体系,其功能在于有效调节、规范和引导公共行为,促进公共目标的实现,公共伦理必须寻找到合理的价值基础。公共利益既是公共伦理建设的出发点,又是公共伦理致力于实现的目标,理应成为公共伦理的价值基础。它包括以下四层内涵:

第一,公共伦理的主体是所有参与公共生活的组织与人员,既包括公共部门及人员,也包括参与公共事务的非政府组织,还包括其他所有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公民。公共伦理扩大了公共管理伦理的空间与时间范畴,把所有参与公共生活的组织与人员都纳入了其中。

第二,公共伦理规范的是公共生活中的所有公共行为,既包括公共组织与人员的公共行为,也包括私人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公共行为;既包括公共领域中的公共行为,也包括私人领域中的公共行为。

第三,公共伦理的核心要义在于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它直接决定着公共领域的道德走向与精神建构。因此,公益至上的公平正义、公共责任与合作是公共伦理的基本价值准则。

第四,公共伦理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平等性、服务性等特征。公共性是公共伦理的本质特性,意指公共伦理是参与公共生活的所有成员,而不仅仅是公共管理部门与人员所共同参与、共同享有的空间与准则。开放性是指公共伦理有可进入性和可分享性的特征。平等性是公共伦理的关键特性,指在公共伦理规范下人们的交往方式不再考虑社会地位与等级,每个人都单纯作为人享有平等权利。服务性则根植于服务型政府的服务精神,意指公共伦理是为公共领域以及参与公共生活的所有成员提供精神服务的价值体系。[21]

2.公共伦理的基本理念

“所谓基本理念,是指对于某一研究主题藉以展开或者某一学科的基本原理藉以成立来说,具有主导意义或基础地位的核心观念,它们是构成某一研究主题或某一学科的基本原理或基本原则的基始和根基。”[22]罗尔斯在其《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把基本理念视为是高于基本观念和基本概念的核心观念,如作为公平的正义之理念;政治的正义观念的理念;良序社会的理念等。基于对基本理念的解释和理解,我们可以大体合理地确定公共伦理的基本理念。就学术界对公共伦理理念的研究来看,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

有人认为,公共伦理理念就其内容而言,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公共精神,即以利他方式关心公共利益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二是公正精神,其核心思想是给每个人他所应得的;三是责任精神,是指公共伦理主体对社会所应承担的理念责任;四是法治精神,这是现代民主政府的重要衡量标准[23]。

对公共伦理基本理念的此种定位应当说比较接近于我们对基本理念的解释,但由于论者将公共伦理等同于公共管理伦理,认为公共伦理理念只是与政府治理理念相适应,显然这并不能反映公共伦理基本理念的全部内涵。(www.xing528.com)

也有人从公共伦理的主体角度,将公共伦理的基本理念或价值形态归结为尊重,认为尊重是公务人员价值追求的目标。并认为从不同角度来看,公共伦理价值形态除了尊重,还有公正、平等、人道等,但是,公正和平等是制度和组织追求的伦理价值,人道虽然也是个体性的伦理价值,但可以由尊重推导出来[24]。

另有人将公共理念的基本理念或价值基础定位为公共利益。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价值理念,是衡量一个政体是否具有合法性的价值标准。以公共利益作为公共伦理的价值基础,使公共伦理体系兼具了义务论与目的论的特点,使公共管理主体既关注公共管理行为的规则也关注公共行为的结果,最终以实现公共利益为宗旨[25]。

还有人主张公共伦理的基本理念是公共价值。公共价值的确立需要引入多元共生的新理念;需要在公共善的问题上达成一致;需要政府和个人承诺的公共责任为保障[26]。

综合以上对公共伦理基本理念的几种看法,再依据公共伦理的基本特性和主旨以及对基本理念的理解,笔者认为,公共伦理的基本理念至少应当包括公共利益、公平正义和公共责任。由此引申并必须确立起来的基本观念有公共社会的法治观念、公共主体之间互相尊重的观念、平等自由和人道的观念、服务社会和服务大众的观念以及公共社会之良序发展与共同繁荣的观念。公共利益是公共伦理的核心观念和最基本、最直接的价值目标,因而也是公共伦理的首要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是指公共社会之基本组织结构的正义和社会公共行为的公正;公共责任的理念是指与公共权力相对应的社会公共职责和社会公共道义,它既是一种与社会公共职位直接相关的职责承担,也是一种基于社会公共伦理精神和普遍伦理要求的道义承诺[27]。

3.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

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应当是一个既具有不同价值层次、不同规范维度,又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的完整的社会公共约束体系。这一原理体系要能够而且必须满足社会公共领域对公共伦理的基本需要,能够完整地表达社会公共领域的基本价值目标和公共义务,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持续和谐与发展。公共伦理基本原则的确立是以公共伦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观念为理论前提和依据的。人们根据各自对公共伦理基本原则的理解和定位,就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做了相关的探讨。

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共伦理准则体系中最高层次的道德准则,即各种准则的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它既是社会道德基本要求的体现,又是公共管理这一社会实践领域的特殊伦理要求的反映,作为社会基本伦理精神与管理实践的价值准则的统一是贯穿全部公共管理活动的最一般和最基本的伦理要求。从公共管理的性质和客观要求出发,具体体现服务主体的职责和服务对象的要求,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公正原则、为人民服务原则、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28]。

冯益谦则认为,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对公共伦理行为具有方向性、指导性、制约力,它贯穿于公共伦理体系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民主原则、人道原则、公正原则、注重效率原则及功利原则[29]。

也有人认为,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是构建公共伦理秩序的基础,也是公共伦理建设实践的前提。公共伦理需要寻找处理各种伦理冲突的基本价值观,并且由此出发,确立一些基本的道德准则,构建公共伦理秩序。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如下五个方面:不伤害原则、自主原则、公正原则、责任原则及尊严原则[30]。

还有人认为,公私分明是公共伦理的第一原则。公私分明的伦理原则,要求国家权力具有公正合理的制度性伦理承诺机制,要求社会的自主、自治和自由,要求个人在坚持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至上的同时以国家社会的法权平等为先[31]。

综合以上关于公共伦理基本原则的几种观点,再以公共伦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观念为理论前提和依据,我们认为,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至少应当包括公共利益原则、公共正义原则、公共责任原则和公共服务原则。

公共利益原则要求社会公共主体能够创造并服务于公共利益,并且公共利益要能为所有公民分享。公共利益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公共政策正常运行的基础。在公共主体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树立维护公共利益的基本目标。一个国家只有树立了公共利益的目标并按照这个目标制定公共政策,才能尽可能防止个人利益、私有利益破坏公共利益。一个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的维护和实现上有保障,政府的公共政策才能有效运行。

公共正义原则要求社会公共制度的正义安排、社会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公共社会的道德规导和伦理协调的合情合理以及社会公共行为的合法公正。政府组织作为公共权力主体,在制定各种政策,运用公共权力推进社会公正秩序形成的活动中,无疑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公共权力主体来说,公正是一个社会制度是否完善的标志之一。公正是进行社会决策,合理分配权利和义务,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的准则。因此,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必须坚持公正原则,坚持合理、正当、公平的利益分配制度,体现公共利益至上的要求,促使社会积极健康向上发展。

公共责任原则要求公共社会的全体公民都应当而且必须严格履行自己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方面,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行为必须符合公共责任原则。否则,政府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就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政府的各项政策必须通过公共责任的践行而落到实处。对公众负责是政府与公共决策机构制定公共政策,进行公共决策的核心。

公共服务原则要求公共服务主体在社会公共领域提供和保证公共服务,并通过市场来调节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与需求,同时以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诚信服务、公平服务等公共服务方式来塑造公共服务的良好形象,并进而形成公共服务的基本精神。

公共伦理的四个基本原则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四个伦理原则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筑了公共伦理评价的原则体系。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公共伦理是以公共理性为核心的社会精神价值取向,它直接决定着社会民众的道德走向与精神建构。公共伦理的基本理念至少应当包括公共利益、公平正义和公共责任。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至少应当包括公共利益原则、公共正义原则、公共责任原则和公共服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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