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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优质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江苏主动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持续深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二)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江苏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坚持不懈推进民营经济降本增效。(三)防范经济金融风险近年来,江苏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部署,统筹谋划推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营造优质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江苏主动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持续深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1.建设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江苏以公益性为发展定位,以增强金融机构与企业互信、撮合双方“联姻”为突破口,推动建设了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先后制定了关于地方金融办、金融机构接入平台的管理办法以及平台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管理操作规范等制度,并推动工作落实。推动13个地级市子平台接入省级平台,形成省市两级运行架构,逐步完善平台运行架构。着力引导上线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中心”,单独配置人力资源、信贷规模,单独建立审批通道、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制度,全面承接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优化平台服务功能,推出包括中小企业基本信息、关联关系、经营信息、资质认证、负面信息在内的基础版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供金融机构免费查询;拓展综合金融服务范围,提供在线信贷类产品、财产保险、政府性融资担保、应急周转、金融租赁等服务。截至2018年末,服务范围已覆盖全省,注册企业突破6.3万家,核准接入140多家金融机构,上线金融产品达634项;撮合成功获批授信金额330.96亿元,共涉及企业6186户,其中首次获得融资1284户(不含苏州)。

2.着力提升资本市场融资功能

积极利用深交所江苏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培育基地、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等载体,组织开展企业投融资路演、拟上市企业董秘培训、企业上市与融资专题培训等活动,举办全省金融干部资本运作实务培训班和“走进沪、深证券交易所”活动,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2018年,全省新增上市后备入库企业141家,过会待发行企业4家,在会申报企业230余家,辅导备案企业190余家,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200余家。针对企业上市审核政策趋紧的变化,江苏及时客观合理调整历史沿革审核标准,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丰富服务企业上市挂牌平台载体,目前,江苏已打造形成深交所江苏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培育基地、上交所江苏企业上市培育基地、太湖金谷、苏南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等平台载体,为企业上市挂牌提供全方位服务。

3.着力解决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

积极推动法人银行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2017年,已累计为超过1.9万家名单内小微企业办理贷款转贷,转贷规模达1252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续贷中“先还后贷”面临的资金周转压力。同时,推动市县两级设立各类转贷基金。推动省再担保集团发挥支小扶微作用,以服务“小微”的业务规模、客户数量、担保费率、风险控制等为考核导向,鼓励扩大“政银担”业务合作规模,支持推出小比例风险、免尽调、批量化、代偿上限控制的“路演贷”产品,降低地方企业融资成本。密切关注部分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情况,积极帮助民营上市公司化解流动性风险,稳定企业后续融资环境,努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江苏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坚持不懈推进民营经济降本增效

1.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加强顶层设计与组织保障,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营造企业家健康发展环境27条实施意见等,并建立了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产研院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推动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政策落地落实。大力推进民营企业降本减负,研究制订了新一轮降本减负政策措施,加大涉企收费规范力度,加快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用户范围。发挥商会对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成立了科技装备、现代金融行业商会,加快组建大健康、智能经济等新兴产业商会的步伐,实现省级异地江苏商会全覆盖,新成立秘鲁、安哥拉等海外江苏商会,“江苏商会发展生态圈”基本形成。

2.完善民营企业服务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精神,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创建与培育5家国家级和80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家国家级和20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搭建产学研平台并开展“民参军”工作,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拓宽路径。加强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设立“江苏民营企业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精准扶贫基金”,大力推广“专精特新贷”,推动更多地方设立中小企业转贷平台,有力地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构建工商联会企联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顾问团”,组织“法律大讲堂”,为民企提供法律保障。

3.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除了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弘扬工匠精神外,江苏重点进行了三方面努力:一是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创新,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活动,深入细致宣讲中央及省委会议精神,引导企业家把握时代大势,坚定发展信心。二是营造创业氛围。开展“民营经济发展40年成就展”活动,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形成尊重民营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探索开展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走进高校“三个一”系列活动,分享创业创新体会。三是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持续深化“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活动,到2018年底落实帮扶项目1298个,投资总额41.1亿元,帮扶经济薄弱村884个、低收入人口13.5万人,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合作,共有224家企业在对口支援地区投资9.07亿元,公益捐赠2620万元,带动9250人脱贫。

(三)防范经济金融风险

近年来,江苏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部署,统筹谋划推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www.xing528.com)

1.健全地方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完善监管制度,动态调整小贷公司、各类交易场所、区域股权市场、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农民资金互助社等行业监管规则,坚持审慎监管与分类监管并重,建立监管评级指标体系,加大评级结果应用,扶优限劣。加强事中监管,完善行业会计核算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升级实时监管系统,不断提升非现场监管效能。加强现场检查力度,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抽查审计、业务真实性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压实属地责任,完善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地方金融组织风险排查,开展农民资金互助社、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专项督查,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风险防控责任。此外,利用机构改革契机,江苏在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局组建了工作专班,建立“三类机构”监管职责转隶协调机制,确保工作不断线、监管无空档、任务不落空。

2.坚决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风险

强化顶层设计,相继出台了《持续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处非攻坚战省级层面战时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责任单位、督办单位以及工作目标、职责和任务。管控风险源头,上线江苏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将乱办金融、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行为的查处端口前移。持续实施投融资中介商事注册登记会商机制,严控“类金融”企业注册登记。清理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广告资讯。部署全省实施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与“12345”平台合作,扩大举报奖励受理范围。全力排查处置,推动各地依托社会治安“网格化”体制,动员社会力量分阶段、滚动式、常态化排查线下非法金融活动,积极开展早期干预处置,确保“打早打小”力度不减;对群众举报的相关企业强化核查,有序可控化解个案风险,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督促各地落实领导包案制,依法加快陈案处置工作,推动政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理顺判决后执行程序。完善考评体系,积极将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纳入全省政治生态监测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考核范围,制定全省处非综治考评细则,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每年组织实施全省处非工作社会管理综治考核,通报考评结果,进行约谈、督办、现场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责任。全面督查各地处非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考核机制建设、人员保障、工作进度、责任落实等,并反馈问题,要求限时整改。

3.持续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构建长效机制,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均建立风险应急工作“日报”制度,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一企一专班”盯牢风险。建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系统,制订《江苏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办法》《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平台线上巡查管理办法》。制订“江苏版”P2P网贷机构全面检查方案,梳理全省所有线上线下金融企业名单,逐家排查,掌握全省互联网金融活动、线下投资理财公司和各类交易场所总体情况、活动规律和风险底数。通过约谈,督促机构经营者及时兑付投资人款项,化解存量风险。对确认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且无法出具有效兑付方案的机构,坚决予以立案处置,稳妥化解风险。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筹备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压实各级责任。明确各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为落地单位,并将处置化解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综治考评范围。各县(市、区)均成立由金融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安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专司督导维权诉求回应、风险化解和处置职责,确保每个出险机构都有专班负责,建立对于应排查而未排查、应处置而未处置造成互联网金融平台引发风险的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为避免投资者和公众对江苏省P2P风险形势产生误读误判,采取内紧外松、不主动宣传的策略,为处置工作营造较为宽松的舆论环境。通过专项整治,江苏实现从业机构数和业务规模大幅“双降”,没有发生有影响的P2P网贷机构“爆雷”事件,没有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风险形势总体平稳,维护了社会稳定。

4.积极化解重点地方金融组织机构风险

针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违规经营多发和信访矛盾集中等问题,依托交易场所统一登记结算平台、非现场监管系统,并发挥交易场所行业协会作用,督促交易场所改变存在严重利益冲突的交易模式、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处置机制,重点推动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金融资产交易场所规范整改,个别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针对农民资金互助社杠杆过高、方向跑偏、涉稳风险不断等问题,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出台监管工作指引,建设统一的监管系统,稳妥处置有关高风险农商行风险。

5.合力化解企业债务风险

出台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处置担保圈风险等意见办法,指导各地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协调化解大型企业债务风险,支持债权人协调机制建设。目前,全省涉及3家以上银行、贷款余额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已全部组建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在引导债权银行同进同退、缓释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大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先后推动组建江苏资产管理公司和苏州资产管理公司,推动市县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合作组建专项基金,及时有效地帮助债权金融机构处置化解一批不良资产。依托省政府投资基金体系,推动设立全国首只经营范围含市场化债转股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协调全省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签约落地。目前,江苏已成功处置和化解了江苏申达、无锡尚德(中央党校教学案例)、长航油运(2014年全国十大民事案件)、舜天船舶(2016年全国十大民事案件)、省纺工(2017年全国十大破产案件)等大型重点企业债务风险。

6.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协调金融机构主动与重点地区政府平台公司沟通协商,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妥善化解到期债务风险,稳定重点地区政府平台融资环境。建立债券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按月核对、定时发送债券数据信息,对隐性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按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工具、金融债、可转债、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等类别进行全方位监测,主动加强风险监测,及时做好风险监测预警。积极开展风险研判,采集统计重点地区隐性债务的举债结构、兑付时间、资金利率等信息,分析研判风险,研究拉长期限、降低利率、调整结构、缓释风险的途径和措施。

(执笔:刘志彪陈柳程俊杰谢凡吕永刚)

(1) 五个周期划分为:1977—1980年,1981—1986年,1987—1989年,1990—2001年,2002年至今。

(2) 创新经济由两个时间上继起、相互紧密关联的阶段构成:一是把钱变成知识的过程,这叫作科技;二是把知识变成技术再变成钱的过程,这叫作创新。江苏的优势主要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机制尚未打通。

(3) 江苏作为东部地区的经济发达省份,省委提出未来江苏产业发展着力点要放在控制力和竞争力上,把丰富的产业、科技、人才资源整合起来,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这也是对十九大提出的构建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江苏贡献。

(4) 江苏创新方面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创新布局、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产业结构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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