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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商经济学的发端领域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毫无疑问,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确立正确的起点范畴是十分重要的一环。我国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经验教训表明,把《资本论》的起点范畴“商品”直接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起点范畴是行不通的,因此,需要进行新的探索。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初步形成。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些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首先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

《资本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商经济学的发端领域

资本论》的成功经验表明,确立正确的起点范畴,是构建科学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重要基础和出发点。毫无疑问,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确立正确的起点范畴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在这个问题上,我国政治经济学界已经进行了长期的探索,但是至今仍然没有取得理论共识。我国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经验教训表明,把《资本论》的起点范畴“商品”直接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起点范畴是行不通的,因此,需要进行新的探索。

众所周知,马克思之所以把商品作为全部理论体系的起点范畴,是因为“商品”在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中表现为财富的“元素形式”和“经济细胞”。这就启发我们,必须通过研究,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中类似于“元素”或“细胞”的那个经济范畴。对此,这里进行一些探讨,供学界批评和参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初步形成。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存在一个理论上的“软肋”,甚至是空白点,即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如何真正回答这样一些重大问题:中国为什么要实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国为什么在发达国家都没有搞社会主义的前提下搞社会主义?中国为什么要在生产力仍然相对落后的条件下搞社会主义?中国为什么在苏联解体、东欧国家剧变的条件下仍然要搞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且为什么中国这样一种发展道路至今为止是成功的?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些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首先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

然而,中国现有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无论是“官方的”还是“学界的”)都没有很好地回答,甚至根本没有回答上述重大理论问题。现有各种版本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基本上都是先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然后按照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文件所论及的经济内容进行分述。不仅没有严谨的内在逻辑,而且上述最重要的问题被省略掉了。正像马克思曾经批评过古典经济学以私有制为前提却没有对它进行说明一样,中国的政治经济学也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前提,却没有对它进行一个合理的理论解释。

人们之所以没有能够“从正面”回答上述重大理论问题,是因为实际上存在着另一个事实上的理论和逻辑的漏洞与尴尬,即一方面运用唯物史观强调“生产力标准”,用以解释中国为什么要改革开放,为什么要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为什么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什么只能搞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而不是中级或高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而另一方面,却不能彻底贯彻同一个“生产力标准”来解释中国为什么要搞公有制和社会主义。[29]在解释中国为什么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时候,就从“生产力标准”这个“理论”“大逃亡”了,逃到哪儿去了呢?逃到近代史上去了,[30]或者根本就“逃避”了。

这就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基本现状。马克思说,理论只有彻底,才能掌握群众。中国现有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逻辑上不彻底甚至根本没有逻辑,自然也就失去了“说服力”或“话语权”。[31]

实际上,“生产力标准”理论与中国现实的矛盾并不是现在才存在的。具体来说,长期以来存在于我国理论界和学术界的“历史唯物主义”一开始就同中国现代以来的全部历史是相矛盾的。所有熟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人都知道: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和全部经济学理论表明,社会主义只能以发达的资本主义和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力为前提。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明确地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32]新中国在1956年那个时候的生产力状况,可以肯定地说是并没有达到在全国范围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水平的。假如我们从发展和动态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把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考虑,那么,在中国为什么要搞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就更加成为问题了。试想,连生产力水平比我们发达多了的欧美国家都没有搞社会主义,为什么一个落后的国家要搞社会主义?显然,简单地照搬或直接套用“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这个“决定与反作用范式”,并不能从理论上科学地解释中国现代以来的历史,特别是30多年来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现实。

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方法论上的根本缺陷,是在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这样一个正确命题之下,却在实际上仍然未能摆脱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教条主义理解及其束缚,这是导致理论与现实发生矛盾的根本原因。

只要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唯物主义方法论,我们就会清楚地看到,中国现代历史的演变与发展,同“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理论范式”至少在直接意义上是冲突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不是在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相应的上层建筑。相反,它是通过政治革命先建立起一定的上层建筑(即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国家),然后再去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即生产资料公有制,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进而使“新民主主义国家”发展为“社会主义国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中国的社会生产力。由此可见,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与演进,具有一种完全不同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理论范式”的“发展逻辑”。

这里提出的问题,自然涉及一个重要的理论或认识上的问题,即究竟如何看待和认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及其与现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关系?[33]我们说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逻辑”与“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这一“决定与反作用范式”不一致,是否必然陷入这样一个“两难困境”:要么是说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否定了历史唯物主义,要么是说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根本就是违背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我认为,并不存在这样的“两难选择”。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克服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形而上学的片面理解,必须恢复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本身的科学认识。

第一,必须科学认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不同内容或要素及其与实际历史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本身包含着各种不同的理论要素,具体来说,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强调了生产力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终极决定作用,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性;这个理论用“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意识形态”这个“范式”描述了社会发展的一般机制或机理;根据不同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区别,这个理论把人类社会历史从最一般意义上划分为依次递进的“五种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这个理论还认为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与人类的主观创造性是有机统一的;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表现为个人行为和集体行动的共同结果。[34]

我们认为,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所包含的不同理论要素,应该可以有不同的认识。具体来说,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作用,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最具有“硬核”性质的内容,从而具有“一般”即最普遍的适用性和终极性的解释力。而人们心目中存在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决定与反作用范式”和“社会发展五形态论”则并不一定具有一般性。例如,从世界范围来看,有的国家或民族在某种特殊条件下,可能正是因为并不直接遵循“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这个“决定与反作用范式”,从而也并不完全依次经历全部五个社会发展阶段,而是有可能跨越“卡夫丁峡谷”或其他什么峡谷。美国没有经历封建时代,中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时代,就是两个最典型的例子。因此,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中最具有一般性的“硬核”部分,并不意味着必须照搬这个理论中并不具有一般性的其他内容。换句话说,承认具体国家或民族的一定具体历史发展路径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一定区别,并不意味着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否定,相反,正是体现了唯物史观中的辩证法原则。人类社会发展极为丰富的历史本身表明,我们必须坚持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统一;否则,我们根本无法正确认识人类发展的一般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之所以存在前述方法论上的缺陷,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没有能够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的不同内容做出科学的区分,将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这个本来正确的原则,误解成为照搬这个理论中的所有内容。这正是导致理论与现实发生矛盾的理论认识上的根源。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建,必须以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科学认识为前提,必须突破照搬历史唯物主义的传统“分析范式”和方法,必须坚持从近代以来的世界体系及其对中国社会发展轨迹影响的分析作为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出发点,只有通过创立一个新的历史发展理论和分析框架才能对中国这一独特的发展道路进行科学的解释。[35]

第二,必须全面完整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内容。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形成来看,它具有两个来源,一方面,它是马克思在批判各种旧的社会理论和历史理论,特别是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理论的基础上创立起来的。正是为了批判各种唯心主义历史观和社会观,马克思正确地揭示了经济发展在全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正确地揭示了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终极作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否定了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以及社会意识形态对于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发展的巨大能动作用。关于这一点,晚年的恩格斯曾经进行了许多重要的论述。

例如,恩格斯在1890年9月21—22日致约瑟夫·布洛赫的信中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以确定,以致我们可以忘掉这种联系,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运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青年们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这有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点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36](www.xing528.com)

在1893年7月14日致弗兰茨·梅林的信中恩格斯再一次明确指出:“被忽略的还有一点,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两人都有同样的过错。这就是说,我们都把重点首先放在从作为基础的经济事实中探索出政治观念、法权观念和其他思想观念以及由这些观念所制约的行动,而当时是应当这样做的。但是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为了内容而忽略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这就给了敌人以称心的理由来进行曲解和歪曲,保尔·巴尔特就是个明显的例子。”[37]

晚年的恩格斯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这些补充论述表明,我们必须坚持从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出发去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问题,既不能因为强调生产力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终极作用而陷入庸俗机械唯物主义的泥潭,也不能因为强调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能动作用而落入唯意志论的唯心主义陷阱。总之,必须从唯物辩证的方法论高度出发去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以及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规律本身。

另一方面,历史唯物主义主要是从西欧国家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特别是其中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这一“决定与反作用范式”更是直接从西欧国家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史中概括出来的,而不是基于世界历史的研究总结出来的。这正是马克思晚年不惜一再延迟《资本论》第二、三卷的整理和出版,而致力于人类学历史学研究的重要原因。另外,无论人们对于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有何认识上的分歧,但有一点却应该是共同的,即马克思对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研究本身表明,马克思不仅认识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性,同时也认识到了世界不同民族发展的多样性。因而,历史唯物主义中具有特殊性的理论内容,需要通过世界史、民族史和人类学的研究来加以丰富和发展。

第三,必须用发展的眼光来对待历史唯物主义。列宁曾经指出:“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38]列宁的这个观点并不意味着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形成已经终结了人类对于社会发展规律的进一步探索和认识。

辩证唯物主义理论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个性与共性、一般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一。从人类认识形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来说,人们对于事物之间的共性和一般性的认识,都是从对于事物的个性和特殊性出发并从事物的个性和特殊性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就人类对于社会的发展规律的认识来说,同样是首先必须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其特点、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形态及其特点,只有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理论抽象和总结,才能认识和揭示出人类社会发展各阶段所共有的规律性以及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形态所共有的规律性。显然,人类对于社会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必须以对社会发展呈现出的无限丰富的事实本身的科学归纳和分析为前提,这正是恩格斯提出建立广义政治经济学的深刻理论背景和重大理论意义。

由于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历史与现实的材料本身是一个不断被发现的过程,从而使人们对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也呈现出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创建和发展过程来看,当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8年发表《共产党宣言》时,由于那个时代整个社会科学界对于人类早期的历史材料了解得并不充分,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的结论。1861年,巴霍芬发表了《母权论》,1877年,摩尔根发表了《古代社会》。这些关于人类早期历史著作的发表,引起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高度重视,不仅马克思对《古代社会》做了详细笔记,而且为了实现马克思的“遗愿”,1884年恩格斯发表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这部著作中,恩格斯不仅用古代社会的历史材料进一步证实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这一基本观点,同时,也纠正了1848年《共产党宣言》中的“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一观点。[39]由此可见,随着人类社会的历史和现实材料的不断被发现,人们对于社会发展及其规律的认识就会不断得到深化和发展。

恩格斯深刻地指出过:“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无论如何,对于德国许多青年作家来说,‘唯物主义’这个词只是一个套语,他们把这个标签贴到各种事物上去,再不做进一步的研究,就是说,他们一把这个标签贴上去,就以为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是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诀窍。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在这个方面,到现在为止只做了很少的一点工作,因为只有很少的人认真地这样做过。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很大的帮助,谁家个领域无限广阔,谁肯认真地工作,谁就能做出许多成绩,就能超群出众。”[40]毫无疑问,恩格斯已经为我们指明了进一步发展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和方向。

综上所述,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历史哲学理论或历史认识的创新,不仅是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前提和首要任务,而且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新性的集中体现。

自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已经深受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影响,并开始融入“世界历史”,进而成为世界体系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从此,中国社会的演进不再是一个独立和孤立的过程。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历史中,对于任何一个民族而言,在“社会”与“世界”之间,“国家”就是必然的“桥梁”与“中介”。在理论上,也就不能简单地用“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这个“决定与反作用”分析范式,仅仅从中国社会内部的社会生产力出发,去解释中国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而是应该把近代以来的世界历史给予中国社会发展所形成的外部约束与中国社会自身的历史条件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解释近代以来中国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这样一来,“国家”也就必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和核心范畴。

首先,提出这一观点的现实客观依据是,在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影响下,中国现代历史以新中国的成立为起点,即以一种新的国家形态为起点,而且中国现有的全部经济制度,一开始就是以新的“国家”的形成为前提的。直到今天,中国社会的所有现象离开了“国家”,几乎都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可以说,“国家”的影响无所不在。即使是现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承认了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作用或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这一点也没有根本的改变。正像马克思认为“资本”是资本主义所有经济范畴中的“普照的光”一样,“国家”在中国也是一种“普照的光”,它应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和思想起点。而中国“现代国家”的建立,根本无法照搬“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这个“决定与反作用范式”加以解释。因为中国现代的国家形态并不是简单地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相反,正是通过政治革命建立了新的“国家”,才去创建那个“经济基础”。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不是源于发达的社会生产力,而是源于国家的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对于新中国来说,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目标,更是一种手段,即解放、发展和保护生产力。当代中国以及整个现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其特色正在于它天然地与“国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41]

其次,提出上述观点的另一个理论依据是,我们必须坚持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论原则。恩格斯曾经指出过,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就应该从哪里开始。既然中国现代社会以新的“国家”的形成为起点,并且在整个现代中国社会中起着支配作用,那么在理论上,当然就应该以“国家”作为思想和逻辑的起点。

也许在一些人看来,“国家”是政治学的研究对象而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他的“六册计划”都表明,“国家”或“上层建筑”本来就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内容的一部分。只不过由于以上已经指出过的原因,马克思将“国家”排在“资本”“雇佣劳动”和“土地所有权”之后了。[42]因此,我们有理由把“国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起点范畴,以全球化为背景和前提,对现代中国的国家性质、结构与职能,国家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结构的关系、国家与物质生产力发展的关系等展开全面的研究,创建一个新的国家理论,并且以政治与经济的关系为主线,对中国的所有制结构、国家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企业、劳动、土地所有权、对外经济关系等等现象和范畴进行科学的说明。

最后,把“国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认识上的重大突破,从而极大地扩展了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与内容。由于缺乏对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长期以来,人们只看到并总是片面强调了“生产关系”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却又忽视了对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对于生产关系的巨大作用的研究。正像新古典经济学在理论上存在“企业暗箱”这一重大缺陷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理论上也存在一个“国家暗箱”。离开了对于“国家”的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就必然陷入新古典经济学同样的命运与悲剧,即它仅仅只是一种“黑板经济学”,从而失去了对于现实生活发挥积极作用的功能。我们相信,一旦把“国家”引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将展示出全新的活力、广阔的发展前景以及对于现实的巨大作用。

综上所述,为了实现政治经济学的创新,我们必须真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以资本主义的全球化或全球化的资本主义体系为背景,以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为基础,重新构建新的国家及其发展理论,在此基础上,展开对中国特有的经济发展道路和经济关系的全面研究与解释,进而创立一个全新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范式和体系,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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