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
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
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计提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对于结转以后期间的进项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例2-41】K公司本期由于保管不善发生仓库被盗,经清查发现丢失免税农产品17 800元,库存商品30 000元,已知公司当期总生产成本为100 000元,其中耗用外购材料、周转材料等总计为78 000元。
有关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损失免税农产品应转出进项税额=17 800÷(1-11%)×11%=2200(元)
损失库存商品应转出进项税额=30000×(78000÷100000)×17%=3978(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3 978
贷:原材料 17 800
库存商品 30 000(www.xing528.com)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 178
【例2-42】K公司仓库在建工程领用上月购入已抵扣进项税额的生产用原材料40 000元,材料增值税税率为17%。
有关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40 000×17%×60%=4 080 可直接抵扣
40 000×17%×40%=2 720 以后期间抵扣,应转出
借:在建工程 40 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 720
贷:原材料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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