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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有关方保护古迹,以保留文物|《史林探幽》:守护历史遗产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再次呼吁认真保护文物古迹全国政协机关刊物2002年增刊《中国政协》编者按语:在去年的两会上,水天长委员关于保护我国文化遗产的发言在社会上引起了普遍关注。因此,保护和利用好祖国的珍贵文物古迹,是每一个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的文物事业一向十分重视,特别是把文物保护工作放在文物工作中最重要的位置。

呼吁有关方保护古迹,以保留文物|《史林探幽》:守护历史遗产

再次呼吁认真保护文物古迹

全国政协机关刊物2002年增刊(总第29期)《中国政协》编者按语:在去年的两会上,水天长委员关于保护我国文化遗产的发言在社会上引起了普遍关注。今年两会前,记者采访她时,她再次呼吁,应尽快解决全国文物工作队伍中严重的人才流失,人才断档问题;应尽快召开一次全国性的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发展旅游资源的联席会议,并把所取得的共识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

珍贵的历史文物是一个民族前进足迹化石,是祖先遗赠后人的文明精粹,透过它们或精细或粗糙的外表,我们能看到民族先驱们在千难万险中披荆斩棘的背影。正是那些负载着民族灵魂的历史文物古迹与祖国大踏步前进的现实水乳交融,才熔铸成中华民族一往无前的性格,我们也才可以自豪地说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文明在世界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历史文物还具有教育启迪后代、提供历史借鉴、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价值,对于我们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保护和利用好祖国的珍贵文物古迹,是每一个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的文物事业一向十分重视,特别是把文物保护工作放在文物工作中最重要的位置。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各省区财政预算中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大,各地区都在认真贯彻文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大批文物得到了及时的抢救和有效保护。

但是,我们也必须十分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时期,这对文物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课题和机遇,也对文物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冲击,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不容乐观,还比较普遍地存在着以下几个不可忽视的突出问题:

一、我国是一个文物大国,文物保护任务的日益繁重与保护资金相对短缺这一矛盾日益突出

一些文物大省(如陕西、甘肃等省)都是地处西北内陆,经济相对落后的穷省,在过去计划经济下,这一矛盾还没有突出地显示出来,但进入市场经济后,随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意识的变化,这一矛盾就显得十分突出,一方面,作为国家和省上来说,百废待兴,要把有限的资金尽可能多地投入到那些能够较快发挥经济效益的事业和项目上去。所以从中央到省上虽尽了最大努力逐年增加文物保护费用,但经费仍显得十分短缺。在新形势下,全国范围内文物犯罪越来越严重,盗挖文物和珍贵文物走私海外的活动十分猖獗。据统计,“八五”计划期间我国海关查获的文物走私案就达11万件之多。

二、全国文物工作队伍存在着严重的人才流失、人才断档问题

“百年大计,人才为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博队伍是实现《中国文物、博物馆事业“九五”规划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要前提,但从现在全国情况看,很多毕业从事文化工作、热爱文物工作的专家学者及技工大都年事已高。而一些年轻的专家还没成熟起来,再加上许多文物保护单位都地处偏远的山郊野外,生活条件较为艰苦的地方,无论从物质生活条件看或从个人的“发展前途”看,与其它地区和工作部门相比反差都较大,致使这支队伍的人才流失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在新老交替的世纪之交,现在的文物工作队伍无论从数量和素质方面看,都有与我国这样一个文物大国很不相称,与文物保护技术比较发达的意大利、日本、法国、埃及等国相比,差距就更大了。由于人才短缺,反映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往往是对国家级文物保护还能达到较高水平,但省、市、县级的文物保护就缺乏技术人员去做,以致常常发生让外行去做文化的保护和修复工作,违反“复旧如旧,保持原貌”的文物保护原则,把许多古建筑换成了全新的材料和构件,严重破坏了古建筑的文物价值,造成了更大的不可挽回的破坏。因此,采取各种措施、下大力培养一支文物保护技术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我国文物工作的当务之急。

三、现行《文物保护法》法规不够完善,我们现行文物保护法规存在量刑困难、定刑过宽的问题,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和深度也很不够,有些领导干部也不懂法,很多农民至今不知文物是“何物”,执法部门对文物犯罪也存在打击不力的问题

现行的有关法律规定盗窃文物犯罪按所盗窃文物本身的价值定罪量刑,但由于文物定价很难(实际上很多文物根本无法定价),因而存在认定盗窃数额难。有的案件只好根据犯罪分子自己所交代的销赃价格来认定盗窃数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盗窃文物活动的定罪量刑。目前《文物保护法》正处于修改的过程中,我殷切期盼新修改的《文物保护法》能完善过去存在的所有不足之处,成为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强有力的武器

四、馆藏文物在库房中损毁的问题也普遍存在,令人担忧

馆藏文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文物单位领导的认识比较滞后,还停留在那种“保护好库房不出事就好”的认识段位上,如有的博物馆把花了大量资金、人力,清理发掘及征集来的文物,一旦入了库房,就束之高阁不再过问,任其在库房中逐渐损毁;如有的馆由于管护条件差,馆藏青铜器大都被有害锈腐蚀,陶器表面剥落发酥,古字画、丝织品发生霉变、虫蚀等。如再不采取有效措施对馆藏文物进行及时的保护,一些珍贵文物就会损毁在我们日夜看守的库房里,这对文物保护者来说,同样也是一种失职。

就全国范围的馆藏文物的保护工作看,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不容忽视。

五、对近现代革命文物和少数民族文物的征集、保护、研究工作还相对薄弱,差距较大

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相继确定和建立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革命博物馆、纪念馆,作为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级政府也给予了必要的经费支持。但从全局看,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和人们认识上的原因,正规的博物馆大多数还是历史博物馆,馆藏品和展出形式大多雷同,大都是从石器时代开始到明、清为止,文物陈列断层现象相当严重,这种情况亟待迅速扭转,不然造成的损失是很难弥补的。应该认识到,新中国成立已半个多世纪,建国前后的文物亦属于抢救、征集范围,不然随着历史的无情推移,许多应当征集到的文物亦将散失殆尽,征集的难度将会更加增大。(www.xing528.com)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个少数民族所有的文物是最能直观地反映各民族历史发展的载体。遍布各民族地区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少数民族文物,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这些文物,对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具有重要作用。对保护、征集民族文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上及具体措施上,各省区及具体文物工作部门还很不一致,有些地区还存在很大差距,这也是值得我们担忧和有关职能部门重视的问题。

下面我想谈谈对做好新时期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一些思考,并就文物保护工作的几个方面提出几点具体建议:

一、各级党政领导及文物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努力学习,认真贯彻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以法保护文物的意识。在拥有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的地区,应把文物保护的业绩与过失列为对该地区党政主管领导及文物管理部门领导岗位责任考核的项目之一,有奖有罚。

二、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执行国务院发出的“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物保护体制,尽快把文物保护工作实行“五纳入(即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计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地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引导并广泛吸收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从各方面加大对文物保护的财政投入。遵照“国家保护为主”的方针,中央也应对一些比较贫穷的文物大省在经济投入上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对重要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当然,各级文物单位也要加强对文物保护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彻底杜绝文物保护经费被挪用他处的恶劣现象发生。

三、采取各种灵活政策,加强文博工作队伍的建设。

我认为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文博队伍中专业人才断档问题:

1.要抓好对现有文博工作队伍的岗位培训工作,逐步完善文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现有队伍的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文博队伍。

2.以“馆校结合”、“校内教授与校外专家相结合”的方式,依靠一些高校定向委培断层严重的专业人才,还可以较优惠的条件吸引、招聘高校文博专业的毕业生到基层文物单位工作。

3.根据文博工作自身的特点,通过师承制的方式,充分发挥老专家、老技工传、帮、带的作用,通过实际操作传授难度较大的传统技术,如古建筑维修、古文物鉴定、古字画装裱修复等专门技术,在实践中培养人才。

4.为了稳定现有文博工作队伍,文博管理部门对常年工作在偏远艰苦地区的基层工作者,要给予经常性关心和爱护,对他们的工资、福利、子女入学、职称评定、职务晋升上实行照顾政策,以防人才继续流失,稳定现有的文物工作队伍。

四、应当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增设“盗窃文物罪”,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特别要加强对广大农民的法治教育,以使野外文物能得到有效保护。另外,针对当前文物走私海外后难以索回的现状,我国也应积极加入国际性的《防止文物非法入境公约》和《返还文物公约》。

五、在政协四次会议上我提交大会的《西部大开发中应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严格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利用》发言中曾就当前普遍存在的保护文化遗产和发展旅游事业的矛盾及在各地区急功近利心态驱动下过度开发文物古迹、修建假文物景点的问题大声疾呼过。但就一年来的情况看,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协调处理,我再次建议国务院在2002年的适当的时候,召开一次全国性的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发展旅游资源的联席会议,这个会议除中央及地方文物及旅游主管部门外,各省区主要领导都应参加,并邀请知名文物保护专家、学者参加会议,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达成对保护文化遗产重要性的共识,制定切合实际的保护规划,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使全国文化遗产在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与旅游业协调发展。

总之,保护好祖国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个人的历史责任和义务,也是一件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大事,我们只有比前人做得更好,才不至于愧对祖先,愧对子孙。我再次呼吁社会各界人士都来关心和重视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工作。

(本文系作者2002年在九届全国政协第五次会议上的书面发言,原文刊载于全国政协主编的《中国政协》2002年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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