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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的基本内容简介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一应税凭证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书立的,各方当事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外书立应税凭证在境内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

印花税法的基本内容简介

(一)纳税

印花税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同一应税凭证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书立的,各方当事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在中国境外书立应税凭证在境内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二)征税范围

我国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凭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印花税法》只对《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征税,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

1.合同。这里的合同指书面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买卖合同仅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运输合同是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不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除外)、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应缴纳证 券交易印花税的除外)、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这里的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和分割。

3.营业账簿。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

(三)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3.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不能按照规定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四)税率

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具体为:

1.借款合同为借款金额的0.005%。

2.融资租赁合同为租金的0.005%。

3.买卖合同为价款的0.03%。

4.承揽合同为报酬的0.03%。

5.建设工程合同为价款的0.03%。

6.运输合同为运输费用的0.03%。

7.技术合同为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0.03%。

8.租赁合同为租金的0.1%。

9.保管合同为保管费的0.1%。

10.仓储合为仓储费的0.1%。

11.财产保险合同为保险费的0.1%。

12.产权转移书据为价款的0.05%。

13.营业账簿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0.025%。(www.xing528.com)

(五)计税原理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税合同的应纳税额=价款或者报酬×适用税率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应纳税额=价款×适用税率

应税营业账簿的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金合计金额×适用税率

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经济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六)免税

印花税的免税范围主要包括:

1.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4.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5.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6.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7.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8.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的情形,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地点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的当日。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八)纳税方法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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