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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理论与实训:货币制度演进及其影响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货币制度的演变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即金属货币本位制阶段和纸币本位制阶段。平行本位制指两种货币按各自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流通,其比价完全由市场价格确定的金银复本位制。这就使货币价值尺度功能的发挥受到影响,对商品价值的衡量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平行本位制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这种币制下的金银比价试图割断与市场比价的联系,以法定的金银比价为特征,它是复本位制的主要形式。

金融学理论与实训:货币制度演进及其影响

货币制度的演变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即金属货币本位制阶段和纸币本位制阶段。金属货币本位可以分为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

(一)金属本位制

1.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近代最早实行的货币制度之一,其历史最为久远,在币制萌芽的中世纪为许多国家所采用。15世纪末,意大利人哥伦布发现了美洲,美洲的白银矿山也被相继发现,随着白银生产技术的日益提高,世界白银的产量猛增,为许多国家实行银本位制创造了条件。最早实行银本位制的国家有西班牙、墨西哥、秘鲁,日本、中国、印度等国,后来西欧各国也都相继采用了银本位制。我国也是最早以白银为货币的国家,公元前119年,西汉武帝时期便开始铸造银币,但是直到公元1910年(即清宣统二年),清政府颁布了《币制则例》后才正式将银本位制由国家法律确认为一种货币制度。

实行银本位制的国家规定:白银为币材,由政府的铸币厂铸造的银币为本位货币,在流通中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银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白银和银币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纸币和其他货币可以自由兑换银币。银本位制盛行了三四百年,即从16世纪到19世纪。各国实行银本位制是顺乎时代潮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白银已不便于大宗商品的交易,加上白银产量逐年增加,白银价值猛烈跌落,必须以币值更高的贵金属充当本位币。19世纪40年代,在北美、南非、澳大利亚等地相继发现了富金矿,黄金产量大幅增长,黄金取代白银为主币的物质条件逐步成熟。到了19世纪末,各国先后放弃了银本位制,而采取金银复本位制或金本位制,这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银本位制产生了不少缺陷。

2.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以金银两种金属同时被法律确定为金属本位币,金银皆可自由铸造,自由输入输出,同为无限清偿的货币本位制。

银本位制的主要缺陷是价值不稳。世界白银的产量继续增加。据记载,18世纪40年代白银的年平均产量是1521—1544年年平均产量的五倍。由于产量增加,白银的价格逐渐降低。在这种情况下,既不利于国内货币流通,也不利于国际收支,影响一国经济的发展。加上银币体重价轻不适合巨额支付,因而许多国家纷纷由银本位制过渡到金银复本位制,最早实行金银复本位制的国家是英国,1663年铸造金币“基尼”与原来的银币“先令”并用。

实行金银复本位制的国家颁布法令规定:金银为币材,以金银铸造的货币为本位货币,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金银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金银和金银币可以自由输出、输入;纸币和其他货币可以自由兑换金银币。在金银复本位制下,金币与银币必须有一定的比价。最初这种比价完全由市场价格确定,后来由政府规定。

根据确认金银比价关系方式的不同,复本位制有三种形式。

(1)平行本位制。平行本位制指两种货币按各自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流通,其比价完全由市场价格确定的金银复本位制。1663年英国发行“基尼”金币与原来的“先令”同时并用,两种通货间的兑换比率完全随市场比价变动而变动。

在实行平行本位制的条件下,市场上每一种商品都必然有两种价格表现形式;一种是金币价格,一种是银币价格。由于金银市价不断变动,金银铸币的兑换比率也不断变动,用金银两种铸币表示的商品的两种价格对比关系也随市场金银比价的变化而变化。这就使货币价值尺度功能的发挥受到影响,对商品价值的衡量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平行本位制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这种不稳定的根源在于:货币具有的排他性、独占性不容许金、银同时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

(2)双本位制。双本位制指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金银之间的比价,金银按法定比价流通的本位制。从“平行本位制”到“双本位制”的原因是金银市场价格的涨落,使得它们的比价不断波动。因为这种波动,从国内来说,必然使交易双方的某一方受害。从国际来说,必然使黄金、白银对流(国内银价高时,白银流入,黄金流出;相反,国内金价高时,黄金流入,白银流出),从而影响币值的稳定。

金银复本位制中的“双本位制”在历史上存在了相当长一段时期,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18—19世纪)最典型的货币制度。这种币制下的金银比价试图割断与市场比价的联系,以法定的金银比价为特征,它是复本位制的主要形式。1803年,法国规定金银法定比价为1:18.5,美国1792年货币条例规定,金银法定比价为1:15。

在双本位制下,金币和银币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价来流通的,这就克服了平行本位制下那种混乱的局面。但在双本位制下,当市场上金银比价发生变化时,会引起金币或银币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背离。这时,实际价值高于名义价值的货币(良币)就会被人熔化,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的货币(劣币)则会充斥市场。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规律。即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如果在同一地区同时流通两种货币,则价值相对低的劣币会把价值相对高的良币排挤出流通领域。“劣币驱逐良币”规律又称“格雷欣法则”(Gresham Law)。例如当金银的法定比价是1:15时,如果由于采银技术进步或其他原因使银价跌落,市场上金银比价变为1:16,这时,倘若把金币熔化为金块,把金块在市场上按市价换成白银,再把白银铸成银币,并把银币按法定比价换为金币,如此循环一周,就可得到1份银的利润。这种情形发展的结果是金币敛迹而银币充斥市场。反之,亦同。

因此在双本位制下,虽然法律规定金银两种铸币可以同时流通,但实际上,在某一时期市场上只有一种金属铸币流通。银贱则银币充斥市场,金贱则金币充斥市场。马克思说,凡有两种商品依法充当价值尺度的地方,事实上总是只有一种商品保持着这种地位。价值尺度的二重化是同价值尺度的职能相矛盾的。

(3)跛行本位制。因为实行“双本位制”与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后来,世界上白银供应激增,国际市场上银价跌落,使得实行“双本位制”的国家银币充斥,金币减少。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得不规定: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银币不能自由铸造,并将银币的铸造权完全收归政府以保持银币与金币的比价稳定。人们把这种金银复本位制称为“跛行本位制”。

跛行本位制和双本位制的区别仅在于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银币不能自由铸造。由于银币限制铸造,银币的币值实际上不再取决于其本身的金属价值而取决于银币与金币的法定兑换比率。因此,跛行本位制下的银币实际上已演化为金币的符号,起着辅币的作用。之所以实行跛行本位制,是因为实行双本位制的国家在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下,不得不将劣币的铸造权收归国有,以保持流通中金币和银币的法定比价。19世纪末世界白银过剩,银价暴跌,金银币比价日益脱离市场比价,复本位制日趋没落,这些国家或者是由于流通中的银币一时难以收回,改铸的费用太大,或者是缺乏黄金,于是只好用跛行本位制来维持复本位制的残局

金银复本位制有以下优点:①以金银作为币材,币材充足,能满足流通的需要;②在复本位制下,金银比价由政府规定,能够“矫制”金银的市场价格有利于金银币值的稳定;③便于交易,人们可以根据交易额的大小,选择不同的货币支付。但是,金银复本位制的缺陷是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导致“跛行本位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银复本位制的不稳定性会造成商品价格的起伏不定和货币流通的动荡,这对迅速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起着阻碍作用,因而客观上要求建立一种稳定的货币制度。于是,从18世纪末开始各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制度都逐渐从复本位制向金本位制过渡。到20世纪初,金本位制已在各国广泛流行了。

3.金本位制

在金本位制度下,一国的基本货币单位与一定成色及重量的黄金维持固定关系。从物质条件说,金本位制的兴起是由于19世纪中叶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南非和澳大利亚发现了丰富的金矿,出现了“淘金热”,世界黄金的产量大量增加,为“金本位制”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在世界上,最早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是英国,它在1816年通过金本位制法案,继后,许多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实行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按基本货币单位与黄金的联系程度来分可分为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1)金币本位制。金币本位制是典型的金本位制。它的主要内容是:以一定数量与成色的金币作为本位货币,金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入;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成金币。

金币本位制具有自由铸造、自由兑换和自由输出入三个特征,其落脚点在于稳定币值。金币的自由铸造和熔化是为了保证金币的价值和黄金一致,可以自发地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黄金的自由输出入,可保持国内外黄金价格维持同一水平,从而保证外汇行市的相对稳定和国际金融市场的统一;银行券和辅币同金币之间的自由兑换,可维持这些货币之间按照法定比价流通。金币本位制是相对稳定的货币制度,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由于黄金的价值比较稳定,货币对内对外的价值在较长时期保持不变,从而促进了各国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货币制度兴盛了将近一个世纪,直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有的国家才开始废除,因为黄金的产量有限,黄金的储备有限。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资本主义国家曾企图恢复金币本位制,但由于黄金供应不足和分配不均等问题,传统的金本位制很难恢复。于是除美国继续实行金币本位制外,英、法两国开始实行金块本位制,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则逐步实行金汇兑本位制。

(2)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金币本位制被废除以后,实行的是金块本位制。金块本位制的特点是:政府停止了金币的铸造;不允许金币流通,代替金币流通的是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纸币的发行必须以金块为准备;货币的价值与黄金保持等值关系,即一元钱纸币的价值相当于一元纸币的含金量所具有的价值;人们持有的其他货币不能兑换金币,但可以兑换为金块;黄金仍然可以自由输出入。由于金块较重,价值较高,规定兑换的限额较大,非一般人所能兑换,因而这种制度被人们称为“富人本位制”。(www.xing528.com)

在这种货币制度下国内不铸造,不流通金币,黄金退居准备金地位,集中存储于政府,由国家发行代表一定重量和成色黄金的纸币来流通,而纸币不能自由兑换黄金,只能按规定的含金量在一定数额以上、一定用途内兑换金块。如英国的英格兰银行对所发行的银行券不负兑换金币的义务,但可向英格兰银行请求兑换金块,根据规定,每次兑换额以纯金400盎司为最低限;美国则规定不再享有兑换或保存金币、金块的权利。实行金块本位制,可以节省黄金,但要维持金块本位制,必须以国际收支平衡或有大量的黄金以供对外支付之用为条件。在世界经济动荡的冲击下,金块本位制延续的时间并不长,英国从1925年5月率先推行、1931年就首先放弃,以后法国、比利时、荷兰、瑞士等国相继放弃了金块本位制。

(3)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的内容与金块本位制的内容大体相同,只是人们持有的其他货币在国内不能兑换黄金只能兑换与黄金有联系的外币。这实际上是把黄金存于国外,国内中央银行以外汇作为准备金发行纸币流通。进一步说,也就是只能让国内居民购买外汇,外汇虽然代表着并能兑换一定的黄金,但一般难以到国外去兑换黄金,所以人们称这种货币制度为“虚金本位制”。

在这种货币制度下,货币单位仍规定有含金量,但国内不流通金币,以国家发行的银行券当作本位币流通。银行券不能直接在国内兑换黄金。中央银行在另一个实行金币本位制或金块本位制的国家存储黄金和外汇,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兑换比率。居民可按这一比率用本国银行券兑换该国货币,再向该国兑换黄金。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通过无限制在国内买卖外汇,以维护本国币值的稳定。由于实行金汇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与实行金币或金块本位制国家的货币相联系,所以其货币与黄金的联系是间接的。

金汇兑本位制最早于1877年在荷兰的殖民地爪哇采用,后来,印度、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墨西哥、巴拿马等国也相继采用,通常适用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整顿币制德国于1924年实行金汇兑本位制,意大利等30多个国家也随即实行,把本国货币与英镑、美元等挂钩,保持固定比价,并用借来的货款作为外汇基金。1931年德国放弃了金汇兑本位制,同年9月英国放弃金块本位制,1934年4月美国放弃金本位制,一系列与英镑和美元相联系的国家和地区也相继放弃了金汇兑本位制。我国于1935年进行币制改革,让法币与美元挂钩,美元与黄金挂钩,人们持有的法币不能兑换黄金,只能兑换美元,也是“虚金本位制”。它反映了旧中国货币制度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

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是不稳定的货币制度,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内均没有黄金流通。由于黄金失去了流通手段的职能,从而也就不能自发地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二是银行券与黄金的自由兑换均受到限制,因而削弱了金币本位制所具有的相对稳定性。三是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一方面其货币依附于他国,一旦所依附国家的币值变动或不履行义务,实行金汇兑本位制国家的币值就会随之变动,且本国货币依附于他国,必然在政治上、经济上受制于人;另一方面,若金汇兑本位制国家大量提取外汇储备兑换黄金,则实行金币或金块本位制国家的通货稳定也必然受到威胁。

在整个金本位主导的时代,黄金实物本身(黄金的价值、银行金库的地理位置和黄金货币的流通量)对于世界经济的运行仍然很关键。这一情况结束于20世纪30年代,由金本位维持的经济平衡,经常面临着非常大的社会压力。从一国输出黄金后,该国价格水平下跌,这将导致高失业率和经济萧条。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性大萧条是1929年华尔街崩溃的结果,同时此次大萧条还暴露了金本位的缺陷。1931年全球经济的衰退引发了伦敦黄金的挤兑狂潮,这说明人们只想持有黄金这种安全货币离开英国。但在伦敦并没有足够的黄金来满足需求,英格兰银行停止了黄金兑换业务,不得不放弃金本位。到了1936年,全部西方国家的货币都放弃了金本位。

(4)金本位制的崩溃。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实力急剧增长,成为世界最大的债权国,而其他国家的货币竞相贬值。为重建国际货币体系,1944年7月,由44个国家参加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经研究讨论,确定了战后国际经济体系,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又称“布雷顿森林协定”,创立了两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又称“世界银行”)。

布雷顿森林协定的有关内容是:①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可按35美元1盎司的官价用持有的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其他国家的货币则与美元挂钩,把美元的含金量作为各国货币的平价标准。②实行固定汇率制。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一般只能在平价上下1%的幅度内浮动。这是以美元为中心的资本主义货币体系,这个货币体系的实质是美元—黄金本位制,美元与黄金直接挂钩,其他国家的货币与美元确定固定汇率,与美元挂钩,这是布雷顿森林协定的两大支柱。美元取得了与黄金同等的地位,充当了“国际货币”,被广泛用作国际间的计价单位、支付手段和储藏手段,也可以说,这个货币体系确定了美元的霸权地位。

布雷顿森林体系从1945年运行到1973年,28年间,对战后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美元作为黄金的补充,满足了国际贸易增长对国际储备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际储备的短缺,弥补了国际清偿能力的不足,缓解了国际收支的逆差,便利了国际资本的流动。

布雷顿森林体系在促进国际经济货币合作方面有着重大的作用。但是,布雷顿森林体系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而且在运行期间并不能按设想的轨道运作。首先,固定汇率制很难调整,顺差国不愿其货币升值,逆差国不愿其货币贬值,为维持固定汇率又不影响到国内经济,顺差国只能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这将导致通货膨胀。逆差国则采取收缩性货币政策,这将导致衰退和失业。所以在这种汇率制度下,难以按实际情况经常调整汇率。1971年美国完全停止黄金兑换,1973年各国货币同美元的金平价完全取消。此时更重要的一点是,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素:一是要保证各国以35美元1盎司的官价向美国兑换黄金;二是美国要向各国提供足够的美元。然而,20世纪60年代中期后,美国国内通货膨胀严重,国际收支状况恶化,美国的黄金储备流失达14亿美元。在此情况下,美国不得不实行“黄金双价制”,即一个是官价,仍维持35美元1盎司,但只在各国官方结算时使用;另一个是自由市场价格,私人买卖黄金完全由市场供求情况决定。“黄金双价制”标志着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动摇。1971年,由于英国和法国希望以美元兑换黄金,在各国掀起抛售美元、抢购黄金和硬通货的浪潮美国总统理查德·尼克松于8月15日宣布,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各国货币纷纷脱离和美元的固定比价。同时,美国国际收支逆差越来越大,引起人们对美元信心的动摇,如果美国要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就会影响到国际储备,引起国际清偿能力不足。由于美元供给困难和美元贬值,到1973年,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彻底崩溃,金本位制全面瓦解。

(二)纸币本位制

纸币本位制度又称信用货币制度,是货币制度的高级形式,它使用国家的强制手段,以本身没有价值的纸币代替金银执行货币职能。在流通中,以真实货币代表出现的货币符号通常有两种:纸币与银行券,它们同是本身没有内在价值的纸制货币符号。

所谓纸币本位制,即一国本位货币采用纸币而不与黄金发生关系,它的特点是:(1)纸币的发行不受黄金准备的限制,其发行量取决于货币管理当局实现货币政策的需要;(2)纸币的价值不取决于黄金的价值,而取决于购买力;(3)纸币的流通完全取决于纸币发行者的信用,如纸币发行者是中央银行,则取决于中央银行的信用;(4)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政府以法律手段强制社会公众接受,保证纸币的流通。

1.纸币

纸币是由国家强制发行的不兑换的纸制货币符号。

在金属货币流通时,金银本身都具有一定的价值,然而,在商品交换中,商品所有者关心的是货币能否作为购买手段买回等值的商品,并不关心币材是否足值。加上铸币在流通中不断转手,受到磨损,磨损了的铸币虽然重量不足,实际价值减少,但在流通中依然同十足的铸币一样发挥着流通手段职能,这就为用货币符号代替铸币提供了可能。再者,当执政者为弥补国家财政的亏空,意识到可用货币符号取代铸币时,就有意识地铸造重量不足、成色不正的铸币,投入流通,强制使用,继而用贱金属取代金银铸币,最后被纸币所代替。以纸为币材确立为一种货币制度是在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之后才实行的。

纸币的流通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中央集权制国家的政权干预,因为只有国家发行的纸币才具有权威性,只能由国家赋予纸币以强制使用的权力;二是民族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民族市场提供了吸收大量纸币的场所,使纸币能够被广泛使用。

2.银行券

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不断扩大的趋势下,市场对货币的需求量剧增,由于金属货币的生产能力有限,难以满足供应,客观上要求流通中以信用货币代替金属货币,另外,商品流通促进了信用制度的发展。赊购、延期支付、清偿债务等方式,使买卖行为变成了信用关系。用于买卖双方的、标明金额的定期支付凭据,即为商业票据。银行券是在票据流通的基础上产生的,持有商业票据者需要把它转变为现款时,就会到银行贴现,以取得现款。银行券是代替商业票据的银行家票据,是不定期的,持票人可以随时到发行银行券的银行兑换黄金,银行本票经背书后可以流通,这是原来意义上的银行券。

信用货币制度下,各国的主要货币是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它是国家强制流通的价值符号,具有无限法偿能力。纸币本身没有价值,不能兑换黄金,它的发行不以金、银为保证,而是依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信用程序进入流通领域。

信用货币制度有以下特点:(1)流通中的货币都是信用货币。纸币的流通完全取决于纸币发行者的信用。如纸币发行者是中央银行,则决定于中央银行的信用。银行券是银行发行的,则取决于发行机构的信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货币,都是银行对所有者的负债,体现着信用关系。(2)流通中的货币都是通过信用程序投入流通的,即是通过信用程序发行的,这与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通过自由铸造投入流通不同。它们既不能兑换黄金与白银,也不能规定纸币的金、银的含量。(3)国家对货币流通的管理成为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在纸币制度下,货币大多是通过银行放款程序投入流通的,货币的发行不用黄金做保证,而是取决于货币当局实现货币政策的需要。如果银行放款过多就会造成通货膨胀;如果放款过少,就会造成通货紧缺。因此中央银行必须控制、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货币流通的稳定。

纸币制度克服了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数量受金属供给限制的缺点,国家可以根据经济活动的客观需要来发行或回笼货币,以便灵活地调整货币供应量。同时,纸币本身造价低廉,携带方便,可大大节约流通费用。然而也正是由于纸币发行的人为性,货币发行存在着超过经济发展需要的可能。不兑换的纸币会发生通货膨胀,造成纸币贬值。特别是当一个国家采取赤字财政政策时,往往因纸币的超额发行而导致恶性通货膨胀的后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均受到通货膨胀的困扰。

3.区域性货币制度

区域性货币制度是指区域内的有关国家(地区)通过协调形成一个货币区,组建联合中央银行来统一发行与管理区域内单一货币的制度。

所谓区域本位货币,就是指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的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往来中,各国出于经济条件和政策上的考虑,用法律的形式将本国货币与之固定起来,作为衡量本国货币价值的标准,以及区域内经济往来的最终清偿手段,区域本位货币的终极目标是形成区域内单一货币。区域本位货币的理论基础是1999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蒙代尔于1961年提出的“最优货币区”理论。他认为那些在商品、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方面流动比较自由,经济发展水平和通货膨胀率比较接近的国家和地区,可以组成一个独立的货币区,在区域内通过协调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汇率政策来达到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目标。在该理论的指导下,欧洲各国基于政治和经济的利益建立了区域本位货币——欧元。

货币制度的发展史告诉我们:货币制度是对货币运动的约束和规范。其核心内容是稳定币值,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而稳定币值的办法,在金属本位制的条件下以贵金属做保证,在纸币本位制条件下以社会公众提供的资源或资产做保证。金属本位制中各种货币制度的更替,始终是以怎样稳定币值展开的。在纸币本位制下,虽然没有贵金属做保证,但中央银行发行纸币时,也需有准备金,准备金或者以外汇形式存在,或者以基础货币的形式存在,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社会公众提供给中央银行的信用。社会公众对中央银行提供信用意味着自己持有的资源或资产供中央银行分配。可以说社会公众提供给中央银行分配的资源或资产是稳定币值的基础,这个基础越扎实,纸币的价值越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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