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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时期玻璃制造技术及古代中国玻璃技术发展史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由于是辗转式的交流,关于玻璃的制造技术、原料的选用等,一般说来是很难随之一道传入的。图9.2湖北江陵秦家嘴出土的蜻蜓眼玻璃珠(釉砂)(战国) 玻璃珠穿孔处泥芯; 玻璃珠残片外观9.1.3楚国玻璃的制造技术9.1.3.1化学成分化学成分是研究古代玻璃不可缺少的基本数据。表9.1列出了部分出土玻璃品的化学成分。从化学成分上看,楚墓及受楚文化影响的墓葬中出土的玻璃制品,均属于硅酸盐玻璃的范畴。

两汉时期玻璃制造技术及古代中国玻璃技术发展史

这几件玻璃珠,无论是化学成分还是外形纹饰都与西方同类产品十分相似,理应是由西方传入的。镶嵌玻璃珠(蜻蜓眼玻璃珠)在世界许多地方都有发现,与中国早期镶嵌珠相似的珠子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的西亚很流行[14]。这些传入的西方玻璃珠在当时是十分珍贵的,所以被夫差作为随葬品为其夫人陪葬。对于它们的来历有两种推测:一种是从西方通过辗转的历程传到吴地,成为夫差夫人的财物,她死后也随之带入墓中;另一种是吴军占领番地时从楚人手中刚刚夺来的战利品,因为是一种珍贵的装饰品,所以成了占领军主帅夫人的财物。从考古发掘的有关资料来看,后者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春秋战国时期的吴、越之地,濒临大海,通过萌芽时期的“玻璃之路”,具有获得西方玻璃品的可能性。然而据后德俊掌握的资料,目前通过考古发掘出土的玻璃品,与吴越有关者仅有三例。除侯古堆一号墓之外,另两例即前文提到的江陵望山楚墓出土越王勾践剑剑格上的玻璃、河南辉县一带战国墓中出土吴王夫差剑剑格上的玻璃。前面提到,越王勾践剑上的玻璃可能是战国时期的楚人所为。特别要指出的是,出土蜻蜓眼玻璃珠的墓葬仅此一座,而且恰恰是埋葬在刚被吴人攻占的楚国疆土番地之内。比较合理的解释是:河南固始侯古堆一号墓也同时出土了一组“番子成周钟”,此“番子成周”可能就是《左传·定公四年》中所记载的“潘子臣”。公元前504年,潘子臣作为楚军的主帅与夫差作战,败,为吴人所俘。“番子成周钟”也成了战利品为夫差的夫人陪葬。所以说侯古堆一号墓中所出土的蜻蜓眼玻璃珠,应是从西方输入的产品,而且是传到了楚国,成为楚人的财物。吴人攻占番地时夺取了它们,因为铜钟和玻璃珠在当时都比较珍贵,因此用来给统帅的夫人陪葬。

西方生产的蜻蜓眼玻璃珠辗转传到楚国,其数量可能是比较少的。同时,由于是辗转式的交流,关于玻璃的制造技术、原料的选用等,一般说来是很难随之一道传入的。爱好新奇的楚人看到了这种比自己原已生产的釉砂具有更加美丽外观的珠子,想必十分喜爱,为了能更多地获得这种珠子,楚人采用烧制釉砂的工艺,并在烧制过程中试用不同的矿物为原料来仿制。可见,西方玻璃品的传入是公元前5—公元前4世纪楚国玻璃兴起的一个重要的外部原因。

(2) 楚人仿制西方蜻蜓眼玻璃珠的实物证据。1986年开始的湖北荆沙铁路考古发掘中,在江陵秦家嘴战国中期前后的楚墓内发掘出蜻蜓眼玻璃珠数枚(图9.2),其外形与河南固始侯古堆夫差夫人墓中出土的玻璃珠基本相同。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些蜻蜓眼玻璃珠的表面虽然已经烧成了玻璃质,但其内部仍然是烧结在一起的砂粒,与西方的“釉砂”珠更相近一些。特别重要的是,这些玻璃珠穿孔处仍然保留有已经烧结的黄泥芯,证明这些玻璃珠是在江陵当地制造的,而且是烧制后很快就埋藏到墓里了。江陵望山楚墓(时代为战国中期)还出土有蜻蜓眼釉陶珠,其珠体上的花纹表面已经被烧成了玻璃质,但其胎体仍然是烧结在一起的陶胎。说明当时楚国所采用的仿制西方玻璃珠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1996年发掘的湖北荆门罗坡岗楚墓群,出土有几颗直径为4~5 cm的釉砂珠,出土时已经破碎,其内部均为细沙粒,表面是一层已被烧成玻璃质、较坚硬的外壳,外壳上分布着数个“蜻蜓眼”,“蜻蜓眼”上有绿、白、棕等色花纹,成分分析表明含有较多的氧化铅和氧化钡,应是中国制造的产品,出土该类釉砂珠的楚墓的年代最迟不晚于战国中期。

图9.2 湖北江陵秦家嘴出土的蜻蜓眼玻璃珠(釉砂)(战国)
(a) 玻璃珠穿孔处泥芯;(b) 玻璃珠残片外观

9.1.3 楚国玻璃的制造技术

9.1.3.1 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是研究古代玻璃不可缺少的基本数据。不了解它们,对于古代玻璃的原料组成、制造工艺及有关性质等就无法进行研究。近年来,国内外的一些学者对中国古代玻璃的近百个样品进行过分析测定,得出了一批结果,对中国古代玻璃的研究起了很好的作用。其中包括一批楚墓或受楚文化影响的墓葬中出土玻璃品的有关数据。需要指出的是:楚墓中出土的玻璃品,经过分析测定的大都是湖南长沙一带出土的器物(成分可参见本书第3章),湖北及其他地区楚墓出土的玻璃品进行分析测定的很少,可能是因为这些地区出土玻璃品数量较少、同时又是完整器物等原因造成的。表9.1列出了部分出土玻璃品的化学成分。西周墓与下寺楚墓出土的釉砂也一并列入[13,15—17]

(1) 从表9.1中可以看出,时代为公元前6世纪中叶及下半叶的河南淅川下寺楚墓出土的釉砂,其化学成分与陕西、河南西周墓中出土的釉砂的化学成分相似,表明楚人制造釉砂的技术是从西周人那里学来的。令人感兴趣的是,河南洛阳西周墓和淅川下寺楚墓出土的釉砂中,都含有一定量的K2O,而MgO、Na2O、CaO的含量相当少,表明钾的来源不可能是采用了草木灰的水溶液(或浓缩液)作黏合剂之一造成的,而是直接使用硝石为原料制造的。

(2) 从表9.1所列数据可以看出,楚墓及受楚文化影响的墓葬中出土的玻璃可分为4种类型:

① SiO2—PbO—BaO类型,如表9.1中的19~22号;

② SiO2—PbO—BaO—Na2O类型,如表9.1中的13~16号;

③ SiO2—K2O类型,如表9.1中的17号;

④ SiO2—Na2O—CaO类型,如表9.1中的6号。

从化学成分上看,楚墓及受楚文化影响的墓葬中出土的玻璃制品,均属于硅酸盐玻璃的范畴。仅从PbO、BaO的含量来看,上述第二种类型玻璃可以与第一种类型合并,这类玻璃又称为铅钡玻璃,是中国古代玻璃制品中最富有特色的一种。R. H. Brill等[9]分析了几十件中国古代的玻璃品,他们在《一批早期中国玻璃的化学分析》一文中指出:“从化学上来分析,对早期中国玻璃最感兴趣的是这些都含有高的氧化铅和氧化钡。这些玻璃已引起一些学者的注意。”毫无疑问,这些玻璃是在中国制造的,因为19世纪以前在世界其他地方完全不知道这类组成。而西方含大量PbO的古代玻璃,从没有发现这样高的BaO含量[10]

(3) 表9.1中第6号玻璃品,即河南固始侯古堆夫差夫人墓中出土的蜻蜓眼玻璃珠,是属于SiO2—Na2O—CaO类型的玻璃。前文已经指出,该玻璃珠无论是外形还是化学成分都与西方古代玻璃品基本相同,应为西方输入的产品。表9.2为公元前1350年古埃及深青色(不透明)玻璃的化学成分。

表9.2 公元前1350年古埃及深青色(不透明)玻璃的化学成分 (%)

可以看出,西方古代玻璃品的特点之一是化学成分中Na2O、CaO的含量高,所以称之为钠钙玻璃。夫差夫人墓出土的蜻蜓眼玻璃珠中,Na2O的含量达10.94%、CaO的含量达9.42%,与楚墓及受楚文化影响的墓葬中出土的中国自己生产的玻璃品的化学成分完全不同,应是西方输入的产品。

(4) 关于曾侯乙墓出土料珠的讨论。表9.1中所列的7号为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绿色料珠。原报告者认为,这件料珠“从化学成分上看,除SiO2外就是Ca和Na为主,几乎不含Ba、Pb。阿拉伯产的料器,Ca和Na是其主要成分,中国产料器则是以Ba、Pb为主要成分。从这点可以认为它是阿拉伯产的料器”。这是值得商榷的:

曾侯乙墓出土的蜻蜓眼玻璃珠,最早曾对其少量样品采用X射线荧光分析法做过定性测定,结果表明含有大量的SiO2及较多的K、Ca等成分,而Pb、Ba的含量很少,属钾钙玻璃[11]。分析结果不同,其原因很可能是分析的样品不同造成的。曾侯乙墓出土的绿色料珠是中国自己生产的产品,理由有下列4点:

① 曾侯乙墓出土的绿色料珠的化学成分中,Na2O和CaO的含量与早期西方玻璃品的化学成分相比较要低,另外它还含有2.60%的K2O和2.80%的PbO,与西方早期钠钙玻璃的化学成分差别明显。因为,西方早期的玻璃中一般是不含有K的,而采用含K的草木灰为原料制造玻璃则是中世纪的事了。在中国的早期玻璃中,含有K的玻璃已有出土,如表9.1中的第17号。同时在中国的早期玻璃中也发现了含有Na、Ca的例子,如表9.1中的第18号料璧,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典型器形,其化学成分中除含有较多的SiO2、PbO、BaO之外,Na2O和CaO的含量分别为5.2%和9.62%。

② 《淮南子·览冥训》中多次提到“随侯之珠”;东汉王充《论衡·率性篇》中也有“随侯以药作珠,精要如真”“道人消炼五石,作五色之玉”的记载。曾侯乙墓的墓主人是一个叫作“乙”的曾国的国君,据考证,“曾”就是“随”,曾国就是随国,因此曾侯就是随侯。出土有100多颗蜻蜓眼玻璃珠的曾侯乙墓的墓主人曾侯乙就是一个“随侯”,与古代文献中关于“随侯之珠”“随侯以药作珠”的记载是吻合的。

③ 曾侯乙墓中除出土有100多颗玻璃珠之外,还出土有紫晶珠、陶珠等,其中有陶珠38颗,与玻璃珠一起出土于内棺中,表明它们和玻璃珠一起是曾侯乙所用的装饰品。其中编号为E.C.11.276—2的陶珠,绿色,灰白胎,火候较高,肉眼观察可见烧结致密,似已瓷化,比一般的釉砂珠结实得多,应是采用瓷土为原料先成型后烧制的,该陶珠的中间“品”字形排列着3个湖蓝色的凸起状圆点,已玻璃化,表明该珠具有较简单的“蜻蜓眼”形式。该珠应为楚国制造的产品无疑,所以上述该墓出土的绿色料珠也应是楚国的产品。当然我们也不排除曾侯乙墓中出土的玻璃珠中包括有西方传入的玻璃品的可能,因为我们无法对每一枚出土的料珠都作一次分析。

④ 1996年7月,在湖北省博物馆的支持下,对曾侯乙墓出土的4颗保存完好的“蜻蜓眼”式料珠做了密度测定,它们的编号是E.C.11.259、E.C.11.179、E.C.11.135及E.C.11.207,后两颗料珠因外形相同是一起进行测量的。测量时尽量考虑到误差的存在,得出它们的密度依次为2.2~2.4 g/cm3、2.1~2.24 g/cm3、2.2~2.3 g/cm3,完全都在钾玻璃的范围之内,与前面已述的分析结果一致,也与湖南长沙楚墓中出土的钾玻璃相呼应。楚人在战国时期可能已经使用了硝石,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上记载有“消石”也证明了这一点。这种钾玻璃极有可能是楚人的一种创造

(5) 湖北江陵九店出土的玻璃制品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据《江陵九店东周墓》[12]一书介绍,该墓群出土料器243件,除去12件陶珠和23件陶管外,还有玻璃珠38件(其中素面珠23件,花纹珠15件)、玻璃管144件(其中素面管142件,花纹管2件)、陶胎琉璃珠(表层为玻璃质,“蜻蜓眼”形式,胎为烧结的砂粒,正确的描述应是釉砂珠)26件。需要指出的是:出土的玻璃珠和玻璃管都是玻璃质,其中花纹珠和花纹管均为“蜻蜓眼”形式,因为是完整器,没有进行化学分析。原来认为它们之中可能有西方输入的产品,如编号为703:1的玻璃花纹管(时代为战国晚期)(图9.3),深蓝色,椭圆形体,管上饰9个高凸的“蜻蜓眼”,眼上有白蓝相间的圆圈纹5圈,旁边双衬托9个单圈小“蜻蜓眼”,造型华丽、典雅,在楚墓出土的玻璃器中这种形制的器物十分少见,可能是西方输入的产品,但不能肯定。后德俊曾对其密度进行了测量,结果发现它属于铅钡玻璃。由此可以认为,该墓群出土的26件釉砂珠和大部分玻璃器都应该是中国自己的产品。理由如下:

① 出土的26件陶胎琉璃珠(应是釉砂珠),器表为一层绿色的玻璃质,扁圆体,中间穿孔,珠体表面均饰凸起的蓝白色或深绿色圆圈纹,为“蜻蜓眼”式,质地疏松,多残碎。可见,这种釉砂珠质地疏松、强度差,容易破碎,如是西方的产品,千里迢迢运来楚国是不太可能的。江陵秦家嘴战国中晚期楚墓中就出土过这类釉砂珠,“蜻蜓眼”形式,表面是一层玻璃质,内部是烧结的砂粒,出土时珠体穿孔处还保留有烧结的痕迹,说明该珠制成后立即就被随葬了,当然应该是当地制造的产品。由此证明,战国时期楚国已经能够生产这类玻璃品,所以这26件琉璃珠是楚人仿制的产品,而不是从西方输入的。

② 所分析的该墓群出土玻璃样品是后德俊经手的,由于仪器分析手段的限制,多数样品的PbO含量未作分析,所以分析结果的总量只有50%~70%,并不表示样品中不含有铅。此外,时代为战国中期的M286出土釉砂珠外壳的化学成分中BaO的含量达1.5%,在当时的西方玻璃珠中是十分罕见的,说明该珠应是中国自己生产的产品。

③ 另外,从化学分析结果(表9.1)中可以看到,江陵九店楚墓出土玻璃品中Na2O、CaO(其中一个样品的Na2O含量除外)的含量均在5%左右或以下,比西方生产的玻璃品中Na2O、CaO的含量要少得多,有些要少1倍以上,而与楚墓中出土的一些铅钡玻璃中的Na2O、CaO的含量相近,如湖南长沙楚墓出土的一块玻璃璧,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典型器物,属国产玻璃制品无疑,其中PbO、BaO的含量分别为41.53%、10.37%,Na2O、CaO的含量分别为3.07%、2.75%(表9.1)。特别是九店楚墓群出土的玻璃管,其Na2O、CaO的含量分别为1.1%~2.0%、2.3%~2.5%,与当时的西方玻璃品的化学成分中Na2O、CaO的含量相差几倍,如已经确定为西方输入的蜻蜓眼玻璃珠(河南固始侯古堆出土)的化学成分中Na2O、CaO的含量分别为10.94%、9.42%。

④ 江陵九店东周墓,大部分都是小型墓葬,墓主人地位不高。如出土有1颗玻璃珠、2颗玻璃管的第703号墓就是一座小型墓,墓口长302 cm、宽175~194 cm;墓底长296 cm、宽144~158 cm。墓中出土11件器物,除玻璃珠、管外,还有铜带钩1件、铜环1件、陶器6件。这类地位不高的人们在当时一般是用不起从西方输入的珍贵玻璃器来陪葬的。

图9.3 湖北江陵九店出土的蓝白双色角锥状“蜻蜓眼”镶嵌的深蓝色玻璃管(战国晚期)

⑤ 九店楚墓出土的M410:19号彩色玻璃珠,“蜻蜓眼”形式,其密度约为3.51 g/cm3。M703:1号彩色玻璃管,“蜻蜓眼”形式,其密度约为3.76 g/cm3。史美光[13]指出:“一般钾硅玻璃的密度为2.33~2.41 g/cm3,一般古代钠钙玻璃密度为2.50 g/cm3左右。”他们测量的一批中国自己生产的战国时期、汉代及唐宋时期的铅钡玻璃制品的密度,都在3.25 g/cm3以上,有的高达5.3 g/cm3。所以江陵九店出土的这2件玻璃制品应属于铅钡玻璃,当然是中国自己制造的产品。

⑥ 九店楚墓出土的玻璃管,湖蓝色,从外至内可视为三层:最外一层是湖蓝色的玻璃层,厚度为0.5~1 mm,有的管壁厚度在1 mm以上;中间是烧结的灰白色的细砂粒层,厚度在1 mm左右;最里层是黄色黏土层,原来是管芯的黏土去除后留下的部分,与江陵秦家嘴楚墓出土的带泥芯的料珠内的黏土颜色几乎相同。经测量,8颗湖蓝色玻璃管共重8.634 8 g,体积为3.8~4 cm3,则其密度为2.16~2.27 g/cm3,与其化学成分是相符的。

刘保昌[14]认为,九店出土的26件陶胎蜻蜓眼玻璃珠是西方的产品,是从西方输入的,其看法是值得商榷的。在古代玻璃的研究中,存在着一种模糊的认识,似乎认为只要是化学成分中含有一定量的Na2O和CaO的玻璃必定是西方输入的产品,而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至于在战国时期,中国生产的蜻蜓眼玻璃珠中Na2O、CaO的来源,可能是因为当时的人们使用了硝石一类矿物造成的。但是战国时期的人们对硝石的种类区别不清,往往将硝石(钾硝石)、芒硝(钠硝石,有时含有较多的钙化合物)等混淆在一起。

9.1.3.2  原料

现代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玻璃,一般都属于钠钙玻璃,它是以石英砂、纯碱、长石石灰石等为主要原料制成。古代埃及和西方一些古代文明地区制造玻璃所用的原料主要是石英砂和天然纯碱(主要成分为Na2CO3)等物质。战国时期的楚人制造玻璃品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获得比较廉价、易于成型的近似于玉石制品的器物。由此可见,当时楚人制造玻璃所采用的原料,当然是和玉石类材料的外观相近似而又比较容易获得的某些矿物,这一点应是肯定的,因为西周时期的人们和春秋时期的楚人以石英砂为原料烧制釉砂就是出于这一原因。

春秋晚期至战国时期,随着西方玻璃制品传入楚国,楚人看到了外观美丽、色彩鲜艳的蜻蜓眼玻璃珠(与楚人原来已经会生产的釉砂相比较而言)时,想必会十分喜爱的。同时,由于这些西方传入的玻璃品是千里迢迢、辗转传入楚国的,不仅数量十分稀少,而且其制造技术在当时也是无法传到楚国的。楚国的工匠们在仿制西方的蜻蜓眼玻璃珠时,只能采用自己已经掌握的制造釉砂的技术进行,所采用的原料当然也就多种多样,所以楚墓中出土玻璃品的化学成分也就互有差别了。战国时期楚人用于制造玻璃的原料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石英砂

石英砂是一种分布很广的矿物砂粒,主要成分为SiO2熔点1 670℃(鳞石英)、1 710℃(方石英)。表面带有玻璃光泽,常呈半透明或不透明状。制造玻璃常用的是白色的石英砂。

2) 方铅矿

方铅矿是铅矿的一种,主要成分是PbS,表面有金属光泽,铅灰色,性脆。楚国产铅,《史记·货殖列传》记载:“长沙出连、锡。”“连”,可能就是指的铅。楚墓中常有铅锡合金器物出土,说明楚国用铅的时间较早。

3) 重晶石

重晶石是白色或灰色的矿物,有时带有天蓝、粉红等色,常呈粗粒致密的块状,带有玻璃的光泽,性脆。其主要成分是BaSO4。楚国制造的铅钡玻璃中钡的来源,就是因为楚国工匠们使用了重晶石为原料。白色的重晶石粉具有与白色的石英砂相近似的外观,所以被楚人用于玻璃制造。楚国拥有丰富的重晶石资源,湖北、湖南两省的许多地区都有重晶石矿。例如现在的湖北省谷城县(战国时期是楚国的中心区域之一)的重晶石粉厂所生产的就是重晶石粉、硅石等产品。

赵匡华[15]认为,楚国的铅钡玻璃是采用了铅钡混合矿为原料制造出来的,因为在湖南也发现有这类矿藏,这是值得商榷的。楚国的铅钡玻璃中铅和钡的含量均比较高,PbO的含量达到30%~40%或更多,BaO的含量达到10%以上,这种高质量的混合矿一般是比较少的。此外,如果使用了混合矿,制出的产品中铅与钡的含量应成一定的比例关系,然而在已经做过化学分析的楚墓出土的玻璃品中,这种比例关系并不存在。R. H. Brill等[9]指出:“本文作者之一曾发现在康宁分析的第一批少数样品中,BaO含量与PbO含量成正比,并且两者的摩尔百分数也非常接近1 ∶ 1。因此他认为铅和钡是以某化合物形式同时引入,即某些矿物同时含有等分子的铅和钡。而现在我们分析了大量玻璃后发现,这种简单关系并不普遍存在。”

4) 硝或硝石

硝,是对某些矿物的泛称,在中国古代常常是指硝石、芒硝等矿物。硝石,又名钾硝石、土硝、火硝、焰硝,常呈针状集合体,白色,有玻璃光泽,其主要成分是硝酸钾(KNO3)。在中国,硝石的使用有着悠久的历史。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年代为西汉早期)出土的帛书上所记载的战国医方里已经记载有消(硝)石,谓“稍(消)石直(置)温汤中,以洒痈”。《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西汉名医淳于意曾以它治病。中国许多地区都有硝石出产。(同治)湖北《来凤县志》记载:“硝出峒中者良,色莹洁者为上。”湖北《建始县志》也载:“查建始县紫密等峒每年可获净硝三万余斛。”硝石是制造黑火药的主要原料之一,对于它的性能古代文献中早有记载。中国第一部本草专著《神农本草经》中指出:“朴硝能化七十二种石。”这里所说的“朴硝”不是指的芒硝而是指的火硝,孟乃昌[16]曾详尽论证过。“能化七十二种石”中的“化”,是指熔化、熔解的意思,“七十二种石”是泛言其多之意,其中大部分应是硅酸盐类的岩石。如果用硝石来熔解石英,就能够制成钾玻璃,中国两广地区汉墓中出土的钾玻璃制品,就是采用硝石为原料之一制成的。表9.1所列的第17号样品,即长沙楚墓出土的蓝玻璃珠,其K2O的含量高达15%以上,而MgO的含量又很少,由此推测该玻璃珠是采用硝石为原料制成的。

5) 芒硝

芒硝又名皮硝(因用于鞣制皮革的缘故)、朴硝,其主要成分为含有结晶水硫酸钠(Na2SO4·10H2O),脱水后的产物称为无水芒硝,常呈致密块状,有玻璃光泽。天然的芒硝中往往含有其他类物质,如石膏(CaSO4)等。芒硝和硝石,在中国古代是将它们当作同一种物质看待的,开始区分它们是东汉以后的事,真正将它们区分开来就更晚了。所以在战国时期,人们在制造玻璃时,硝石与芒硝可能都使用过。表9.1列出的第13、14、15、18号4件玻璃璧,其化学成分中Na2O与CaO可能就来源于芒硝。

前文指出,西方的玻璃品在公元前6世纪末传到了楚国,但是其制造技术并没有同时传到楚国,或者只是一鳞半爪的传说。如东汉王充《乱龙》篇中记载:“今使道家铸阳燧,取飞火于日……五月丙午日中之时,消炼五石铸以为器,乃能得火。”西晋葛洪抱朴子·内篇·论仙》中记载:“外国作水精碗,实是合五种灰以作之,今交广多有得其法而铸作之者。”“消炼五石”“合五种灰以作之”,到底是哪五种石,哪五种灰?都不清楚。所以楚国人只得利用自己已有的烧制釉砂的技术,试用多种具有玻璃的光泽或具有类似玉石类材料外观的矿物来仿制西方的玻璃品,这就是楚墓中出土玻璃品的化学成分多种多样的原因。战国时期的楚人没有化学分析的能力,他们只能通过对一些物质的某些物理性质的比较来选择原料。在玻璃中,石英砂是玻璃的主要构成者,是玻璃中含量最多的物质;方铅矿主要提供铅的来源,PbO是玻璃的主要构成者之一,同时它还能起到降低玻璃的熔融温度、提高玻璃的折射性和可塑性的作用。其中降低玻璃熔融温度这一点,相当于西方玻璃生产时采用的天然碱所起的作用。因为在中国黄河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天然碱资源是比较缺乏的。硝石和芒硝也能起到助熔剂的作用。

引进含钡的重晶石的使用同样也能降低玻璃的熔融温度。此外,钡的存在能使玻璃产生一定的混浊,使制出的玻璃品呈半透明或不透明状,起到类似玉石制品外观的效果。湖南长沙一些楚墓出土的某些玻璃璧,其化学成分中BaO的含量甚至超过了PbO的含量,其原因可能就在这里。钡可能是作为一种配合料组分有意引入的,因为它可以像碱一样起助熔作用或对钙的稳定作用。因此钡也可能是中国玻璃制造者为获得像玉一样的玻璃而引入的。电子探针分析表明这是由于存在二硅酸钡析晶产物,这一结论已由X射线衍射所证实[9]

9.1.3.3 蜻蜓眼玻璃珠中“眼”的形式

楚国玻璃品的种类有珠、管、片、璧、印章、剑饰等多种。从它们的外形来看,片、璧、剑饰、印章的外形与同类的玉石类制品或青铜制品比较相近,而玻璃珠(包括大部分未烧成玻璃质的釉砂珠)的外形虽然一般都呈圆形或圆柱形,但其表面的纹饰却呈多种不同的形式,也就是说蜻蜓眼玻璃珠表面“眼”的形式也有多种。所谓“蜻蜓眼”,是考古工作者对这一类玻璃珠表面纹饰的一种形象的称谓,主要是指玻璃珠表面的圆(或椭圆)圈纹。这种圈纹是由中间一点以及相邻颜色不同的同心或不同心的圆环形成的。圈数少则1~2个,多则5~6个或更多,圈纹的颜色蓝、白者多,棕、绿者次之,所以称之为“蜻蜓眼”,也有些学者称之为“镶嵌珠”。这类玻璃珠可作为装饰物镶嵌在铜镜上,如河南洛阳金村出土的一面铜镜(战国)中就同时嵌有这类玻璃珠和软玉(图9.4)。对于这些“眼”的外形及有关现象的了解,将有助于探讨其制造技术问题。下面仅就常见的一些蜻蜓眼玻璃珠的“眼”的形式分述如下:

图9.4 河南洛阳金村出土的嵌有蜻蜓眼玻璃珠及软玉的铜镜(直径12.2 cm,美国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藏)

1) 圆面型

指玻璃珠表面花纹即“眼”与珠体相平,没有明显的凸起或凹下的情况,如江陵马山一号楚墓出土的N21号玻璃珠,深蓝色,扁圆体,珠周身饰大小相套的白色圆圈纹及黄、灰色乳钉纹,花纹与珠体表面相平。山西太原赵卿墓出土的蜻蜓眼式料珠,基本上都是这种类型。

2) 凸面型

指玻璃珠表面花纹即“眼”明显地高于珠体表面,呈凸起状,有的甚至像角一样。如曾侯乙墓出土的E.C.11.135号玻璃珠,珠体扁方形,橘黄色,表面有8个“眼”,“眼”的中心为蓝紫色,外有白、蓝、紫相间的三道圆圈纹(图9.5)。江陵九店楚墓出土的几枚294:54号玻璃珠,珠体均饰凸起的白、蓝色或深绿色圆圈纹。

3) 叠压型

这类玻璃珠上的纹饰是通过珠体表面相互叠压的圆点和圆形薄片形成的。如江陵望山楚墓出土的料珠(图9.6),其表面一组“眼”的构成大致为:珠体表面黏结(或原与珠体相连)一圆形薄片,薄片上又涂有一层圆形(直径小于圆形薄片)黏结剂类物质,正中置一凸起的圆粒。从正面看,形成套圈纹,像“眼”一样。

4) 嵌入型

即在珠体表面形成多个凹坑,用另一种颜色的玻璃粒嵌入凹坑内。嵌入玻璃粒的四周不与珠体相连或者用另一种颜色的物质嵌入玻璃粒的四周形成一个圈,这样也就形成了“眼”的形式。曾侯乙墓出土的E.C.11.206号玻璃珠,珠体为翠绿色,嵌入的玻璃粒有19个。

以上只是后德俊所见到的为数很少的蜻蜓眼玻璃珠(包括釉砂珠)的情况,并且是循着有利于探索其制造工艺的角度进行分类的。实际上楚墓(或受楚文化影响的墓葬)中出土的蜻蜓眼玻璃珠的“眼”的形式可能还不止这四种。

在上述四种类型里面,“眼”的形式相同,但组成每一个“眼”的一组纹饰的细部都互有区别。既不能在同一颗珠子上找到两个在花纹的大小、形状及每一个花纹线条的相互位置等方面完全一样的“眼”,也很难找到“眼”的个数、类型、排列方式、相互位置及每组花纹的外形尺寸、花纹线条的相互关系等完全相同的两个珠子。例如曾侯乙墓出土的E.C.11.179号玻璃珠,珠体深蓝色,表面有7个“眼”,“眼”微拱。每个“眼”的组成是:中间为一深蓝色的玻璃点,直径0.1~0.2 cm;深蓝色的玻璃点外有白、褐相间的圆圈纹7圈。“眼”径0.5~0.6 cm。这7个“眼”虽然看起来都大致相同,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每个“眼”之间都存在多处不同,可以说几乎找不到在点的外形、大小、各个圈纹的大小、弧度、相互位置等方面完全相同的两个“眼”。

图9.5 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嵌有多色“蜻蜓眼”的玻璃珠

图9.6 湖北江陵望山出土的蜻蜓眼玻璃珠(战国中期)

出土文物所显示的上述现象表明,玻璃珠上的花纹(即“眼”)在制造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随意性,有可能是一个个单独制造的。这就为我们探索楚国玻璃品的制造工艺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9.1.3.4 几种制造工艺的考证

按照现代有关玻璃的定义,是指熔化了的物质冷却后所形成的无定形的产品,其内部一般是没有晶体存在的。就是说玻璃的特征之一是先熔融后成型。而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玻璃制造工艺中,既有采用先熔融后成型的方法制成的器物,也有采用先成型后熔融的方法制成的器物。其中,用后一种方法制成的产品中,一般是部分或大部分已成玻璃体,但仍有大部分或部分晶体存在。存在有较多晶体的产品叫釉砂或玻砂,但其已成玻璃体的部分具有玻璃的特性,更重要的是这种制造工艺与玻璃的生产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在此一并加以讨论。

楚国生产玻璃的地区至少有两个:一个是长沙,一个是江陵。高至喜[17]通过对出土玻璃璧墓葬的分析,指出长沙一带出土的玻璃璧应是在当地生产的。江陵楚墓中出土有带有泥芯的玻砂珠,这类产品当然也应是在当地制造的;因为如果是外地输入的话,其珠体穿孔处的泥芯是不会保留下来的。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至今楚国制造玻璃的有关遗址尚未发现,古代文献中对此也未见记载。因此,只能以考古发现的楚国玻璃制品为依据,对其玻璃制造工艺进行一些考证。

1) 模压法

玻璃制造工艺中模压法的出现和使用与青铜铸造技术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玻璃制造中模压工艺的出现和使用是青铜器泥范铸造技术的延伸与发展。楚墓中出土的玻璃璧(图9.7)、玻璃剑首(图9.8)、玻璃剑珥(图9.9)、玻璃印章等都是采用模压法成型的,西汉墓中出土的玻璃块、玻璃耳杯等也是采用模压工艺成型的。采用模压工艺制造玻璃品时,其生产工序大致可分为下列几个步骤:

图9.7 湖南长沙出土的乳钉纹玻璃璧

图9.8 湖南长沙出土的玻璃剑首

图9.9 湖南长沙出土的玻璃剑珥

(1) 制模。根据所需器物的形状先制泥范,一般来说,玻璃璧、玻璃剑首、玻璃块、玻璃耳杯、玻璃盘等只需上下两块泥范,泥范制好后必须先将它烘干。为了防止浇铸时高温玻璃液的突然冷却,泥范在浇入玻璃液之前须进行预热。由于泥范在浇铸前进行了预热,加之浇入的玻璃液具有很高的温度,使得制成的玻璃制品有一个自然冷却的时间过程,这一过程对玻璃制品来说,实际上起到了一定的退火作用,使得生产出的玻璃品不易发生脆裂而损坏。

(2) 熔化。将各种制造玻璃的原料(一般呈粉末或碎片状)拌匀后放入坩埚内进行加热熔化。坩埚可以置于熔炉内进行加热。出土的楚国玻璃制品都是小型器物,由此推测当时熔化玻璃的坩埚容积也比较小,这一点与春秋战国时期楚国所具有的科学技术水平也是相当吻合的。据考证,SiO2·PbO·BaO类型的古代玻璃的熔化温度达1 050℃[9],考虑到熔化后的玻璃料在操作过程中会逐渐冷却,开始进行挑料、模压等操作时的温度比970℃还要再高70~80℃。这一温度与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采用炼铜竖炉冶铜时所达到的冶炼温度(1 100~1 200℃)是比较相近的,也是楚人拥有的科学技术能力所能达到的水平。

(3) 浇铸。将熔化后的玻璃液浇入泥范中,由于玻璃液的黏度较大,必须使其表面大致平整,然后盖上另一块泥范。泥范本身有一定的重量,对玻璃液起到模压的作用,这主要是由于玻璃液的黏度较大,难以采用泥范浇铸出合格的产品。同时,冷却后的玻璃又硬又脆,浇铸成型时其浇道的存在使之形成的玻璃浇道的清除也相当困难。长沙楚墓中出土的玻璃璧,有纹饰的一面光滑并有光泽,另一面则粗涩无光泽[17]。造成该现象的原因是因为刚刚浇入的玻璃液温度高,泥范上的花纹就在玻璃璧的表面显示出来;而玻璃璧的另一面,因要控制浇入玻璃的量(即控制玻璃璧的厚度)和使玻璃液的表面平整,因而耽误了一些时间,使玻璃表面温度下降、黏度增大,盖上另一块泥范时所形成的表面就变得粗涩无光了。

2) 铸接法

楚墓出土的蜻蜓眼玻璃珠中相当一部分是采用铸接法制成的。这种方法是利用熔化后的玻璃液在冷却时有一个黏度逐渐增大、质地由软变硬的过程而进行玻璃成型的。所以有的古代玻璃研究者将它们称为镶嵌珠。

(1) “眼”的制作。在呈一定弧度的凹形范模内,滴入一滴蓝色的玻璃液,稍稍冷却后立即在其上表面覆盖一层有一定黏度的白色或棕色玻璃液;待稍冷却后再覆盖一层另一种颜色的玻璃液。如此反复,直到需要的层数为止。

由于“眼”是一个个分别制成的,每一个“眼”的每一次玻璃的用量、相互之间的位置等都可能存在差别,因此很难在蜻蜓眼玻璃珠上找到花纹、弧度大小、相互位置等完全相同的两个“眼”来。

1998年,后德俊曾到美国圣迭戈考察,看到一家由西班牙人开设的玻璃工艺店,店内有许多玻璃料条,有一种截面为圆形的料条,直径约7 mm,其一侧是一蓝色的料条,直径1~2 mm,蓝色料条外缘的三分之二以上部分被其他颜色的玻璃一层层地包围着,使用时在喷灯上加热熔融后剪下所需的长度。如用这种玻璃料条制造“眼”是十分方便的,然而,当时的楚国是不可能有这种玻璃制造技术的。

(2) 蜻蜓眼玻璃珠的制作。在一根细金属棍的一端涂上一层耐火泥,耐火泥上粘一层石英粉末或细砂粒,挑起一块熔化的玻璃料绕在耐火泥上,趁其熔融状态时将其做成近似的圆珠形,有的学者将其称为“缠心法”[5]。在其表面粘贴(或滚压)上一定数目的“眼”,再通过相应的工具进行加工定型。在整个操作过程中,为避免玻璃表面的冷却,须不断地进行加热。由于每个“眼”都有一个曲率相近的表面,容易铸接在同一个圆珠体的表面上。出土的蜻蜓眼玻璃珠,其穿孔的内表面往往可以见到残存的少量砂粒,就是在采用铸接法制造它们时所留下的痕迹。

可见,蜻蜓眼玻璃珠的制造工艺与某些带有附件的青铜器的制造工艺有一些相似之处,所以将这种方法称为铸接法。

楚墓中出土的玻璃耳珰、玻璃管等的制造工艺与上述方法相类似,只是其表面没有“眼”的装饰,不存在铸接的工序。这一类玻璃品可能是采用了较简单的泥范或模具,有的就是在细金属棍的一端涂上耐火泥后再挑起玻璃液加工成型的。湖北江陵楚墓出土的料管,其内表面有白色的砂粒存在,证明是采用此种方法制造出来的。

3) 烧结法

烧结法主要用于先成型后熔化(或烧结)、被称为釉砂的一类器物的制造,与春秋时期釉砂的制造技术相类似。

湖北江陵楚墓出土的蜻蜓眼釉砂珠,时代为战国中期或稍晚,珠体的穿孔处还保留着已烧结的黄色黏土(即泥芯),证明该珠确是楚人在当地制造的。该珠外表的颜色为深绿色,表面有多个“眼”,深绿色的玻璃粒与灰褐色凸起外环组成一个“眼”,外环与玻璃粒之间是一环形的凹槽。从珠体破碎的断面可以看到,表层深绿色玻璃层的厚度约为0.5 mm,不太均匀,内部全是灰白色的砂粒。由此推测这类器物的制作工艺可能是:

(1) 将掺和有一定量助熔剂的石英粉末用水或黏合剂调成干稠状后塑成圆珠形。穿孔处填置黏土支撑。在珠体表面做出“眼”的形式,其凸起的外环可能是用成分不完全相同的另一类原料制成的。

(2) 在一定的温度下进行焙烧。珠体表面的砂粒被烧成了玻璃体,形成了厚度不可能十分均匀的玻璃体薄层。珠体的内部仍然是未熔融的砂粒,只是被烧结了而已。所以将这种方法称为烧结法。

(3) 珠子绕成之后再剔去穿孔处的黏土。

9.1.4 楚国玻璃在中国玻璃生产史上的地位

楚国的玻璃品主要是用玻璃为原料仿制同类型的玉石器物,所以楚国的玻璃成分中加入了一定量的含钡物质,以使其制成品在外观与质地上与玉石器相近。在春秋战国时期,楚人对玉石的用途主要是制造装饰品(珠、管、耳珰等)和部分祭祀用品(璧、琮等),因此同时代的玻璃品主要也是这类器物,出土的楚国玻璃品在墓葬中往往与玉器放在一起也证明了这一点。从楚国玻璃的化学组成、制造工艺、用途等方面来看,楚国的玻璃在中国的玻璃生产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

1) 楚人创造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铅钡玻璃

从化学成分上看,楚人为了制造出类似玉的质地的材料,采用了含钡的矿物(重晶石等)作为制造玻璃的主要原料之一,结果创造出了铅钡体系玻璃。这是一种在化学组成上很独特的中国古代玻璃体系,在当时的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可以说铅钡玻璃是中国自创的最早的古代玻璃。西汉以后逐渐出现的高铅玻璃就是在铅钡玻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 楚人创造了玻璃生产中的模压工艺

从楚墓中出土的玻璃品来看,楚国的玻璃制品中既有先成型后熔融的如釉砂珠等,也有先熔融后成型的玻璃璧等,后者是采用模压工艺制作而成的。从制造工艺的发展过程来看,楚国玻璃制造中的模压工艺应该是从青铜器的铸造工艺发展而来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具有比较发达的青铜铸造水平,楚人将其应用于玻璃制造中,生产出了玻璃璧、玻璃剑首等玻璃制品。

3) 楚人制造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平板玻璃制品

从制造工艺上看,楚国制造的玻璃璧、玻璃剑首等所采用的模压工艺,为中国早期平板玻璃的出现创造了条件。实际上,玻璃璧、玻璃剑首等就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平板玻璃,只是形状不同,并且还不透明。如果当时采用的制造玻璃的原料中含钡的矿物比较少的话,那么采用模压工艺制成的玻璃产品就是比较好的平板玻璃,而且可以在建筑物的门窗上得到应用。西汉刘歆《西京杂记》记载:“赵飞燕女弟居昭阳殿,……窗扉多是绿琉璃,亦皆达照,毛发不得藏焉。”可见,这种绿玻璃是平板玻璃,透明度相当好。平板玻璃在楚墓中虽然未见出土,但在西汉早期的广州南越王墓(该墓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22年)中已有发现,该墓出土有多块长方形的平板玻璃,浅蓝色、半透明,尺寸已达9.5 cm×4.5 cm×0.3 cm大小,这样的玻璃块如果安装在建筑物的窗格上不仅美观艳丽,而且也有一定的采光性能,在建筑物上是能够得到应用的。更为有趣的是,广州南越王墓中出土的平板玻璃,在化学成分上与楚国的铅钡玻璃完全相同,也是地道的铅钡玻璃,其PbO的含量可达30%以上、BaO的含量可达10%以上。从楚文化对南方的影响来看,这种板块玻璃的出现与楚国的玻璃制造工艺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极有可能是楚国玻璃制造技术中模压工艺的继承和发展。

4) 楚国玻璃在技术上达到了仿玉的效果

从用途上看,楚国的玻璃品基本上都是作为装饰品使用的,在器形上绝大多数都是璧、珠、管等小型器物,与同类的玉石质地的器物在外形上相近。从使用目的看,楚国的铅钡玻璃制品在外观上和使用性能上,都基本上达到了同类玉石器代用品的效果,在技术上也是成熟的。

此外,楚国的玻璃制品已经开始用在日用品上,如玻璃印章,扩大玻璃制品使用范围的思路已经出现。然而,从楚国玻璃品用途的总体来看,玻璃的使用范围还仅仅局限于作为制造仿玉的装饰材料这一狭小的范围之内,这样其需求量就不可能很大,影响了玻璃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这也正是中国古代玻璃生产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采用模压法制造平板玻璃,如果不考虑仿玉的效果,完全可以制造出透明度较好的平板玻璃产品,以用于除装饰以外的其他领域。然而直到西汉晚期,人们制出的玻璃衣片(仿玉衣的玉片)仍然采用铅钡体系的玻璃,不仅如此,人们还在玻璃衣片的外层粘上一层灰白色的矿物粉末,使衣片的外观更接近于玉石类材料,从而达到仿玉石衣片的效果。这一思想阻碍了中国古代玻璃生产的发展与进步。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楚人开创了中国玻璃生产史上第一个具有自身特色的铅钡玻璃,并且达到了比较好的仿玉石器物的效果;楚人制造玻璃璧等所采用的模压工艺为中国早期平板玻璃的制造奠定了基础;同时,楚人将玻璃仅仅作为玉石材料的一个补充来看待的思想,将玻璃的用途限制在仿制玉石类器物这一狭小的范围之内,也是中国古代玻璃生产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9.1.5 其他诸侯国墓葬中出土的玻璃

(1) 山西省考古工作者发掘的太原赵卿墓,时代为春秋末年或战国早期,约公元前470年,与湖北曾侯乙墓相近,墓中出土有多枚蜻蜓眼玻璃珠(图9.10)。

(2) 1992年,河南洛阳市文物工作队在洛阳市区发掘出一座战国晚期的墓葬,发掘者认为该墓“应属周王室的陪葬墓”,墓主人为女性。墓中出土蜻蜓眼玻璃珠3枚,外形有圆形和菱形两种,大者直径约2.8 cm,小者直径只有0.8 cm。墓中还出土一枚“六山镜”,该镜的背面“间饰18枚嵌料珠或包金箔的梅花形乳钉”[18](图9.11)。青铜镜的背面花纹中镶嵌玻璃,这在中国古代玻璃制作工艺中是十分少见的,但是与玻璃剑饰相比,其性质又基本相同,都是采用玻璃品来装饰青铜器。“山字镜”中有“三山镜”“四山镜”“六山镜”等,学术界一般认为这类青铜镜是楚国的产品。

(3) 1979年,河南省文物商店在洛阳收购到一件战国琉璃球,球的直径5.8 cm,有对称的十字孔,球表面是白、蓝、黄、红等五彩缤纷的荧光层。球通体48个双彩圈和彩球组成的“蜻蜓眼”凸,每6个一组,围成一个圆圈,共分8组。此球颜色之艳、体积之大、造型之美,为新中国成立后发现战国琉璃球之最(图9.12)。

(4) 在山东临淄郎家庄1号东周墓中,出土

“料珠九枚,有球形和扁圆形两种。饰豆青、淡蓝、白色的鱼目纹”,同时还出土有带穿孔的“料饰”一件[19]。这种料珠是典型的“蜻蜓眼”式,仅从“眼”的形制看,有圆面型与凸起型两类。考古报告中认为该墓的年代为公元前500—公元前400年,现在看来应是战国早期或中期的墓葬。

图9.10 山西太原赵卿墓出土的蜻蜓眼玻璃珠(春秋末到战国初)

图9.11 河南洛阳出土的镶嵌蜻蜓眼玻璃珠的铜镜(战国晚期)(www.xing528.com)

图9.12 河南洛阳出土的琉璃球(战国)

(5) 山西长治分水岭战国晚期墓中出土有“料珠14件。36:19浅蓝胎,面饰七个蓝点,外绕黄白圈,中有孔,径1 cm。25:122黑胎,白圈,蓝点,径1 cm。其余为褐绿与白色胎,组成方格与圆点图案”[20]。浅蓝色胎与褐绿色胎的可能是玻璃珠,黑色胎与白色胎的可能是陶珠。

(6) 河北石家庄市战国遗址的发掘中,出土“料环,为一残段,料质已朽,只有部分透明的蓝绿本色,环上有两周凸起的圆点文。另外还有料渣一小块,为蓝绿色半透明体,布满气孔,可能为制作釉陶之釉料”。该遗址的时代为战国中期或晚期[21]。这件料渣极有可能是当时熔融的玻璃料,“布满气孔”表明是当时的产品。

9.2 两汉时期的玻璃制造技术

9.2.1 考古发现西汉早期的玻璃制品

1) 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墓中出土的玻璃制品

中山靖王刘胜墓的年代为公元前113年,为西汉早期偏晚。该墓出土了一件玻璃盘和两件玻璃耳杯,盘和耳杯的玻璃质料相同,都为翠绿色,微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玻璃盘经光谱定性分析,其主要成分为硅和铅,并含有钠和钡;耳杯的化学成分应与玻璃盘相仿,为铅钡玻璃制品[22]。这两件玻璃耳杯的形状与中国西汉流行的漆耳杯极为相似,耳杯是中国自春秋战国时期以来大量使用的一种器物,其形式是中国特有的,国外尚未见到这种形式的器物。所以玻璃盘和玻璃耳杯是中国自己生产的产品,也是中国西汉时期已经能够生产铅钡玻璃容器的证明。玻璃盘与玻璃耳杯的制造方法,与中国曾较多生产的玻璃璧等相似,都是采用模压法铸造而成的,只是工艺上要复杂一些。玻璃盘与玻璃耳杯成型后曾进行过通体的打磨加工。也有学者认为玻璃耳杯是采用“失蜡铸造法”生产的,实际上没有这种必要;原因是:耳杯外形简单,无须通过蜡模造型。

2) 江苏徐州北洞山西汉楚王墓中出土的玻璃制品

西汉楚王墓的年代为公元前128年,为西汉早期,该墓早年被盗。李德银[23]对该墓出土的玻璃制品做了介绍:

“玻璃杯16件,其中2件较完整,编号6103的玻璃杯口径8.4 cm、缘厚0.4 cm、高8.2 cm、底径8.3 cm、底厚0.6 cm。杯身呈筒形,平沿直壁,平底。外观极光滑,有光泽但有小气孔。内壁较粗糙,有较大的孔。从杯身截面观察,内部气孔较多,一般都呈椭圆形,最大者达0.4 cm×0.5 cm。杯呈淡绿色,截面颜色较深。……其大小、轻重、厚薄说明铸造应为一模一杯,而非同模所铸。

“杯身外沿下,中部和近底部有三道箍痕,可能原有金箍等饰,已为盗墓者砸碎杯身取走。箍的宽度不一,沿箍宽0.7~0.9 cm。……杯底有模注时预先留下的深0.15 cm的凹槽,用于嵌箍,较为特殊。每个杯底部距边缘0.4 cm处有一道朱线绘成的圆(图9.13)。

“蜻蜓眼纹饰玻璃,共三件,呈深蓝色半透明状,背平,表面嵌四或六个蜻蜓眼纹饰。眼中间厚,四周越向边缘越薄。编号6140长1.8 cm、宽1.2~1.6 cm、厚0.2 cm,表面嵌四眼。……从其大小、形状判断,应为器物上的嵌饰物。

“由于玻璃中含有少量的氧化铜,杯身呈绿色。通过X射线衍射分析,玻璃杯不透明的原因是由于玻璃杯在成型过程中产生了析晶现象。杯密度仅4.049 g/cm3,其折射率也较小。由于在入模浇铸过程中,液体固化时受到张力的影响,形成许多气孔,这些都表现出早期玻璃容器的不足之处。玻璃兽残剩部分约为全器的二分之一,推测达1.5 kg以上(图9.14)。

“北洞山发现的这20件玻璃品,种类虽然较少,但数量较多。突破了我们以往对中国自制玻璃都为小件饰品及礼仪用品的认识。这批玻璃品中首先出现了目前中国自制最早的玻璃容器和大型实用玻璃工艺品。而且说明当时已经具备了成批生产这种玻璃容器的能力,标志着在西汉早期,中国传统的自制玻璃已经完成由生产小件装饰品向生产生活日用器皿和大型实用工艺品的过渡。北洞山出土的即使是小块蓝玻璃,也不是单纯的小件装饰物,而是具有实用价值的嵌饰物。”

该墓出土的16件玻璃筒形杯、一件残破的玻璃兽及一些玻璃碎块,每件玻璃筒的重量都超过了500 g,残破仅剩半只的玻璃兽重达852 g,由此可以看出在西汉早期,中国已有能力熔制较大的玻璃料块。该墓出土的玻璃制品的化学成分见表9.3。

图9.13 江苏徐州北洞山出土的绿色玻璃杯(西汉早期)

图9.14 江苏徐州北洞山出土的绿色玻璃兽(残)(西汉早期)

表9.3 徐州北洞山西汉楚王墓出土玻璃品的化学成分 (%)

3) 安徽天长县(今天长市,下同)安乐乡北岗村9号西汉初年墓中出土的玻璃制品

1986年12月,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天长县安乐乡北岗村9号西汉初年墓中,于墓主人头部发现2块玻璃璧残片,据王步毅等[24]介绍:出土的2块残片一块大些,面积约6 cm2,另一块甚小,应是前一块的碎片。玻璃璧系模制,璧体平薄、深绿色、半透明。一面印有凸起的涡纹,色泽光亮;另一面有一厚约1 cm的风化层,粗糙不平,光泽全无。残璧的厚度约3 mm,按曲率计算,玻璃璧的直径约为15 cm。墓葬的发掘者指出:“该墓没有被盗过,因此该玻璃璧制作年代的下限应为西汉初期。发掘清理表明,该玻璃璧是以残片陪葬的,说明玻璃制品在西汉初期是十分珍贵的,因而认为这块玻璃璧业已传过几代的观点是可以接受的。”玻璃璧的能谱分析结果表明,它是属于铅钡玻璃。

4) 其他墓葬出土的玻璃制品

20世纪50年代发掘的山西长治分水岭12号墓中出土有两件青铜剑,“两剑身上侧近处,各有一粒花料珠(蔚蓝底,翠蓝点,围绕黑白圈)”[25]。该墓的年代原定为战国时期,但从该墓出土的残铜器上线刻图案看,完全是西汉早期的风格,应是西汉早期的墓葬。

20世纪50年代发掘的陕西半坡105号墓中出土“料珠2件。同出于一座墓中。形体和大小完全相同。器身作圆柱形,中部穿孔,外敷绿色釉质,并刺有小孔”[26]。该墓属于西汉时期的墓葬。

在陕西汉茂陵发现了一个直径近一尺(汉代的尺)的大玻璃璧,璧呈深蓝色、半透明,表面饰谷纹。直径23.4 cm、厚1.8 cm,重1.9 kg[27](图9.15)。谷纹璧是中国战国—西汉时期墓葬中常出土的器物之一,这件大型玻璃璧应是中国自己生产的。表明在西汉早期中国已经能够生产尺寸较大的板块玻璃制品。

以上论述的满城刘胜墓、徐州西汉楚王墓等地出土的玻璃品,它们基本上代表了中国西汉早期墓葬中出土玻璃品的情况。在中国其他地区的西汉早期墓中也有玻璃制品出土,但大部分是玻璃珠、玻璃耳饰等小型器物。

从以上出土的玻璃品情况可以看出,中国西汉早期的玻璃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 绝大部分玻璃品的质地仍然是中国特有的铅钡玻璃。化学成分中氧化铅和氧化钡的含量都比较高。

(2) 虽然这一时期玻璃制品中的相当一部分仍然是玻璃珠、玻璃璧等器物,但是已经开始采用模压技术生产本具有民族特色的玻璃器皿,如玻璃耳杯。其中江苏徐州北洞山楚王墓中出土的玻璃兽,因造型较为复杂,是否为“失蜡铸造法”制成,目前尚难确定。不过,“失蜡铸造法”仍然属于模铸的范围。

(3) 西方的玻璃器皿尚未在这一时期墓葬和遗址的考古发掘中出土,说明在西汉早期西方的玻璃器皿尚未传入中国或传入的数量很少,目前尚未发现。

9.2.2 考古发现西汉中晚期及东汉时期的玻璃制品

1) 湖南长沙出土的玻璃矛

1956年,在长沙市北郊沙湖一座西汉墓中出土了一件玻璃矛,该墓的年代为西汉中晚期,这是中国考古发掘中所发现的大量玻璃制品中唯一的一件玻璃质地的兵器。矛由刺身和柄两部分、通体一次制成,全长18.8 cm,刺身长9 cm、柄长9.8 cm。刺身中部有凸起棱脊,脊两侧有牙形血槽;柄为圆柱形,中部有一圆球形凸起。矛质坚而脆,色泽浅蓝、晶莹透明、有少量气泡存在,矛的表面有明显的打磨痕迹,其尖锋和刃部均不锋利(图9.16)。熊传新[28]指出:“从这件矛的形制和质地分析,它的用途,显然不是作为实用的兵器,可能是专供仪式典礼上用的一种器物或是一种工艺品。”这件玻璃矛由于比较完整,仅做过密度测定,其密度为2.47 g/cm3,既不属于铅钡玻璃(铅钡玻璃制品的密度一般都在3 g/cm3以上)也不属于高铅玻璃,应属于钠钙玻璃。有人认为是传入的西方玻璃制品;但是从其形制来看,该矛与长沙地区出土的战国时期的青铜矛基本相似,只是矛柄上的圆球状凸起比较特殊,该凸起可以认为是为了便于安装矛柄进行固定而特地为该矛所添加的。所以这件玻璃矛也有可能是中国自己生产的玻璃制品。

图9.15 陕西汉茂陵出土的深蓝色玻璃璧(西汉)

2) 其他地方出土的玻璃器

1977年10月在江苏邗江县(今扬州市邗江区,下同)“妾莫书”木椁墓中出土了一件玻璃玉衣(详见本章9.2.3节介绍),共出土玻璃片近600片,多数散布在棺内底部,在衣片上还粘有人的骨渣,所以可能是盖在尸体头部和身上的服饰。

据《亳县曹操宗族墓葬》[29]一文介绍,1974—1978年发掘的安徽亳县曹操宗族墓葬,年代为东汉末年。其中元宝坑一号墓出土聚光玻璃器两件,一件扁圆形,直径2.4 cm、凸高0.6 cm;另一件扁桃形,长2 cm、宽1.8 cm、凸高0.55 cm。明亮度与水晶相同。在放大镜下,可以看到内含微泡,硬度同玻璃一样。董园村一号墓出土聚光玻璃三件,一件扁圆形,直径1.5 cm;两件扁桃形,长1.2 cm。形状、质量与元宝坑相同,边有铜绿。从边有铜绿来看,说明聚光玻璃器四周原来曾镶有铜制的边缘或把手,由此推测这些聚光玻璃器是实用器,可能就是所谓的“阳燧”,应是中国生产的产品。近年来,也有的研究者对其进行了重新考察,认为是水晶制品。

在青海省大通县上孙家寨西汉至东汉晚期的墓葬中,出土了一批玻璃制品:有中国生产的、化学成分为铅钡玻璃的耳珰,有化学成分主要是石英砂的釉砂珠,还有从西方或印度进口的、化学成分为钠和钙的带金箔玻璃珠等。

9.2.3 “妾莫书”玻璃衣片

1977年10月,考古工作者在江苏邗江县甘泉公社发掘了一座西汉晚期的墓葬,墓内出土有龟纽银印一方,上有阴文篆书“妾莫书”三字,所以称之为“妾莫书”墓。该墓早年曾被盗,墓内的器物已经散乱,包括玻璃衣片在内。

1) 玻璃衣片出土时的有关情况

据《扬州西汉“妾莫书”木椁墓》[30]一文介绍:该墓出土的玻璃衣片近600片,多数散布在棺内的底部,在衣片上还粘有人的骨渣;在棺室和椁室内也发现有少数玻璃衣片,这是由于盗墓者将尸体从棺内拖出所致。衣片大小不等,有长方形、梯形、三角形、圆形等。其中长方形玻璃衣片数量最多,一般长6.2 cm、宽4 cm;最小的梯形玻璃片的长为6.2 cm、上宽1.1 cm、下宽0.8 cm。玻璃衣片的形状及尺寸见表9.4。大多数玻璃片都是素面,只是在圆形玻璃片和少数长方形玻璃片上模印有蟠螭纹饰。在长方形玻璃片的纹饰中心有四瓣形花一朵,少数花蕊上还保留有一点金箔。在圆形玻璃片上穿有3个孔,其余的玻璃片上均为四角穿孔。只在一片玻璃片的穿孔内发现了一小截金属物,经分析其含铜较多。与玻璃片混杂在一起的有玉璧、玉璜、玉佩饰等几十件器物,多有穿孔,当为墓主人的佩饰。由于衣片的数量不多,可能是盖在墓主人头部或身上的服饰。

图9.16 湖南长沙沙湖出土的蓝色玻璃矛(西汉)

近年来,中国考古工作者在西汉时期的墓葬中曾发掘出多件玉衣,如在河北发掘出的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墓的金缕玉衣、在江苏徐州发掘的西汉楚王墓中出土的金缕玉衣、在广州南越王墓中发掘出的丝缕玉衣等。在中国古代,玉衣又被称为玉匣,是一种比较高级的丧葬用品。“妾莫书”墓的墓主人自称为“妾”,定为女性,其身份当然无法与中山靖王、南越王等相比,所以使用的是仿玉的铜缕玻璃衣,与其身份相符,而且只是头部或身上一部分的服饰,并不是全身的。尽管如此,这些玻璃片的作用还是十分明确的,是玉衣片的代用品,因此我们也可以称其为玻璃质地的“玉衣”或玻璃“玉衣”,并且是一件铜缕玻璃“玉衣”。

表9.4 扬州出土西汉玻璃衣片分类表

2) 玻璃衣片的化学成分与制造工艺

程朱海等[31]采用了X射线分析、化学组成分析、岩相分析等测试方法对该墓出土的玻璃衣片进行了分析,证明了这些衣片为玻璃质地,其中含有许多微小的晶体,所以玻璃衣片呈半透明状。

可以看出,“妾莫书”玻璃衣片的玻璃层为铅钡玻璃,是中国特有的玻璃品种。其外层近似于铅玻璃,是由于制造时为了便于脱模而撒上了一层玻璃配合料粉,这层料粉也能烧成玻璃,只是未能加热熔化成玻璃而已。中国古代的玻璃生产从春秋战国时期的铅钡玻璃为主发展到西汉中晚期前后直至唐宋时期的铅玻璃为主的变化过程,在“妾莫书”玻璃衣片的化学成分中得到了反映。

“妾莫书”墓中出土的玻璃衣片,虽然可按大小、形状和纹饰的不同分成不同的类型,但是每一类型的玻璃衣片的尺寸几乎相同,且厚度均比较一致,特别是那些有纹饰的衣片,纹饰四边无棱角,底部深浅一致,无雕刻痕迹,这些特点都足以说明衣片是用模压工艺铸成的。对于衣片制作工艺,程朱海等指出:“至于衣片的表层,我们认为不是玻璃的风化层。因为从偏光显微镜和扫描电镜中可以看到衣片的玻璃层和表层俨然是两层叠加,毫无中间反应层……从带有纹饰的衣片上也可以看到花蕊处还贴有金箔,若表层是风化层,则金箔早已不复存在。……根据化学分析的结果,表层的化学成分和玻璃较相近。我们曾将刮下来的表层粉末加热熔化,它也能熔成玻璃,只是熔化温度比衣片玻璃的高些。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衣片的制作工艺可能是先在陶模中撒上一层玻璃配合料粉(为了便于脱模),然后将熔好的玻璃液倒入模内,接着在玻璃上再撒一层玻璃配合料粉,趁玻璃未硬化之前,压成衣片。由于陶模形状不同,有带阴纹的,也有光面的,所以铸成的衣片有形状、大小和有无纹饰之别。”

“妾莫书”玻璃衣片采用铅钡玻璃为原料且其表层撒一层玻璃配合料粉,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模仿玉石的质地,特别是表层的一层粉末,使得衣片表面呈白色的陶瓷状——也就是未经细磨的玉石器的外观,该玻璃衣片出土时也曾有人认为是“石衣”,也就是用玉石制成的,可见模仿效果之佳。后德俊曾见过几件出土的汉代玉衣,其中的一些玉片也未经细致的打磨,表面呈白色或灰白色细粒状,“妾莫书”玻璃衣片上的一层粉末正起到了这一效果。中国早在战国时期就采用模压工艺生产玻璃璧等器物,特别是长沙战国楚墓中出土的玻璃璧,表面光滑、半透明,根本没有表面的粉末层,这种玻璃璧是仿制半透明的玉璧制作的,由此也可看出在玻璃璧的制作过程中不存在撒粉末便于脱模的问题。可见,玻璃衣片的制作过程中撒一层玻璃配合料粉,主要并不是为了便于脱模,而是为了更真实地模仿那种表面未经细致琢磨的玉片的外观。

3) 汉代玻璃生产中的几个问题

如果我们采用衣片表层的玻璃配合料粉作原料、通过模压制成玻璃片的话,这种玻璃片的透明度应该是比较好的,因为其中氧化钡的成分少了,使得玻璃的混浊度减少,而氧化铅的含量很高,又使玻璃的光泽增加,完全可以用作采光的窗玻璃。古代文献中曾有关于汉代使用玻璃采光的记载,例如,东汉郭宪《别国洞冥记》卷2中记载:汉武帝在“元鼎元年,起招仙阁于甘泉宫西。编翠羽麟毫为帘,青琉璃为扇”;西汉刘歆《西京杂记》(上卷)记载:“赵飞燕女弟居昭阳殿,……窗扉多是绿琉璃。”从这些记载和“妾莫书”玻璃衣片的化学成分及制作工艺的研究结果中,可以看出中国汉代玻璃生产中的下面几个问题。

(1) 西汉中期前后,中国的玻璃生产开始了从主要是铅钡玻璃制品逐步地向铅玻璃制品的转化过程,采用模压技术生产出了用于采光的板块玻璃制品。反映出人们使用玻璃制品的思想开始转变,即从单一的生产仿玉制品向利用玻璃透明度好的特性的转变,这是中国的玻璃生产从两汉开始直至唐宋时期由铅钡玻璃逐步转变为铅玻璃的原因之一。试想,如果这一转变继续下去,作为采光用的板块玻璃的生产一定会有较大程度的发展,必定会从根本上推动中国古代玻璃生产的进步。然而生产仿玉制品的思想是根深蒂固的,使得这种转变没有很快地加以实现,“妾莫书”墓中出土的玻璃衣片就证明了这一点。造成这一历史现象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呢?下面主要从技术的角度作些简略的探讨:

① 由于天然碱的资源少,两汉之后主要采用铅化合物作助熔剂,价格比较高。早期的玻璃制品大多数都是装饰品,是作为玉的代用品出现的,主要供上层统治阶级使用。这种质地的玻璃品当然不可能大量生产,也无法做到价廉,从客观上限制了玻璃生产的发展。

② 中国早期板块玻璃制品的生产是采用类似生产青铜器的铸造方法进行的,即用泥范浇铸而成,一范一块,劳动强度大,产量低,价格高。此外,由于没有掌握玻璃的退火技术,较大块的玻璃制造出来后容易碎裂,只能制造一些小块的产品,这些小块玻璃品作为门窗的采光之物使用,不仅使门窗的制作比较困难(增加了许多窗棂,费工费料),同时,其本身采光的优点因为玻璃块面积小、窗棂多而没有能较好地发挥出来,从而无法为广大人民所接受。

(2) 程朱海等的研究结果表明,“妾莫书”墓中出土的玻璃片上的玻璃配合料粉加热熔化也能熔成玻璃,只是熔融温度比衣片玻璃高些。这说明最迟在西汉晚期中国既能生产铅钡玻璃,也能生产铅玻璃。铅玻璃的出现使人们看到,少用了一种原料(重晶石等含钡的矿物)不仅可以生产出玻璃制品,而且能生产出与仿玉制品不同的、透明度比较好的玻璃制品来,从而逐渐地摈弃了含钡的原料。少用一种原料的优点是不言而喻的。这是中国的玻璃生产从两汉开始直至唐宋时期由铅钡玻璃逐步转变为铅玻璃的原因之二。

(3) 玻璃制品在中国古代一直是作为珍宝类的物品看待的,是比较稀少而珍贵的东西。与铅钡玻璃比较,铅玻璃的透明度较好;透明度较好的铅玻璃制品,外观与水晶或宝石相似,起到了代替玉制品同样的效果甚至更好,所以将其作为珍宝类物品看待的思想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既然如此,何必再多用一种含有钡的原料呢?这是中国的玻璃生产从两汉开始直至唐宋时期由铅钡玻璃逐步转变为铅玻璃的原因之三。

9.2.4 中国铅钡玻璃的外传与日本早期的玻璃制品

一方面中国古代玻璃制造的兴起和发展受到西方玻璃的影响;另一方面是中国的玻璃生产也曾对其他国家产生过影响,如在马来西亚出土的公元元年前后中国制造的玻璃珠就是一例。近年来,由于日本一些古代玻璃制品的出土,为研究中国铅钡玻璃的外传与日本早期玻璃制品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

1) 考古发现的日本早期玻璃制品

日本早期的文化史分为绳文和弥生两个时代,两者均是根据出土的陶器命名的。绳文时代(早于公元前3世纪)的玻璃尚未发现,但在几个地点都发现了弥生时代(前3—公元3世纪)的玻璃制品。据安家瑶[5]考证,日本最早的玻璃制品出土于弥生时代中期,即公元前1世纪至公元1世纪初,相当于中国的西汉中期和晚期;其主要出土于日本的九州北部。

(1) 日本九州佐贺县吉野里遗址北部坟丘墓内的一座瓮棺里,出土了一柄丁字把铜剑和75件玻璃管饰。该墓是一座身份特殊的大墓,而同一墓地的其他瓮棺中却很少有随葬品,可见,出土的玻璃管饰与铜剑是墓主人生前财富和权力的象征。管饰呈圆筒形,一般长3~4 cm,最长者达6.8 cm,色泽艳丽,透明度较好。安家瑶认为:吉野里出土的玻璃管饰是日本年代最早的玻璃,但色泽艳丽、技术成熟,没有相当技术水平的工匠是无法制出这样精美的管饰的。并从该玻璃管饰的制造方法、形制、化学成分、制造技术等方面进行讨论,认为它们是采用中国输入的玻璃料块在日本加工成型的产品。

(2) 日本学者山崎一雄等[32]介绍了几例日本九州出土的早期玻璃制品,并从这些玻璃制品的化学成分、铅同位素比值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认为它们“很可能是用进口的汉代以前中国制造的玻璃块或玻璃制品在日本制作的”。

① 出土于九州北部福冈县春日市须玖冈本一座陶棺内的玻璃珠,圆柱形管状,深绿色,长约2 cm、直径0.5 cm,时代为公元前1世纪。

② 出土于福冈县饭冢市立岩28号陶棺内的呈棒状或杵状的玻璃珠,深绿色,长约3 cm、宽1.5 cm,时代为1世纪。

③ 出土于佐贺县唐津市宇木汲田106号陶棺内的圆柱形管状玻璃珠,深绿色,长0.8 cm、宽0.7 cm,时代为弥生时代后期。

2) 日本早期玻璃制品的化学成分及铅同位素比值

(1) 化学成分。安家瑶和山崎一雄分别介绍了几件日本九州出土古代玻璃的化学成分,现将它们与中国长沙出土的战国时期玻璃璧的化学成分一并列于表9.5中。从这几件日本出土的古代玻璃的化学成分可以看出,它们与战国时期楚国铅钡玻璃制品的化学成分基本相同,也与西汉早期江苏徐州北洞山楚王墓出土的铅钡玻璃制品的化学成分基本相同,都含有比较多的氧化铅与氧化钡。铅钡玻璃是中国古代特有的玻璃品种,所以日本九州出土的这些古代玻璃制品应是从中国传去的,至于从中国传去的是玻璃原料还是制成品,将在下面进行讨论。

表9.5 几件日本九州出土古代玻璃品及中国长沙战国玻璃璧的化学成分 (%)

(2) 铅同位素比值。山崎一雄等还对有关出土的古代玻璃制品的铅同位素比值进行了测定,R. H. Brill等也对中国生产的几件早期蜻蜓眼铅钡玻璃珠的铅同位素比值进行了测定,现将它们列于表9.6中[32—33]

表9.6 几件中国、日本出土古代玻璃品的铅同位素的比值

从表9.6中可以看出,日本须玖冈本和宇木汲田两地出土的管状玻璃珠的各种铅同位素比值都与中国出土的汉代及早期玻璃品的铅同位素比值相同。至于日本立岩出土的棒状玻璃珠,据金正耀等对中国出产铅矿的研究,中国普通铅中207Pb/206Pb为0.84~0.90,只有云南一些地区出产的铅矿中207Pb/206Pb为0.71~0.78。中国商代及西周时期一些青铜器中207Pb/206Pb的比值比较低,例如江西新干大洋洲出土的商代晚期青铜器中11个样品的207Pb/206Pb为0.71~0.78,因为是使用了云南的铅矿作原料而造成的[34]。可见,从各项铅同位素分析结果来看,日本九州出土的古代玻璃制品也应是从中国输出的产品或原料制成的。铅同位素分析在古代玻璃研究中的详细介绍,可参见本书第3章相关内容。

3) 日本早期玻璃制品的渊源

安家瑶[5]指出:“日本九州吉野里玻璃管饰的形制与中国有一定的差别。吉野里的玻璃管饰一般长3~4 cm,最长的达6.8 cm,直径0.5~0.8 cm。像吉野里这样大型的单色圆筒管在中国很少见到,应该在日本文化中寻找渊源。

“可以推测吉野里的玻璃管饰是在中国熔制好的玻璃料块,运到日本后加工成型的,而制造珠子的方法也是从中国传去的。以前,根据日本弥生后期出现的玻璃勾玉和铸造勾玉的范,可以肯定在弥生后期日本已经能够加工玻璃。”

山崎一雄等[32]指出:“在福冈县的另一地方还发现一个弥生时代用以浇注逗点状玻璃珠的砂石模和与这模子相配的高BaO含量的玻璃珠,这表明在弥生时代日本和中国之间就可能进行玻璃贸易。”

从地缘的角度看,日本九州北部的福冈一带隔对马海峡与朝鲜半岛相望。中国与日本的交往在汉代或更早一些时候就已经开始,著名的徐福东渡的传说就是一例。在日本出土的许多中国汉代制造的青铜镜,表明当时中日之间的交往是存在的,汉代的玻璃制品当然可以通过这种交往从朝鲜半岛传到日本,并最早在九州北部的福冈一带出现。史树青指出[35]:“已故的广州文史馆馆长陈大年同志,是一位著名的文物鉴藏家,生前在广州、长沙等地搜集战国、秦、汉时期的琉璃器物百余件,于1959年捐赠中国历史博物馆(今中国国家博物馆)。其中有浅青色琉璃棒和柱状琉璃,皆长10 cm左右,应是制器的原料。其他如琉璃琮、琉璃盥饰等,当为在国内所制。”

这表明,在汉代或更早一些的时候,在中国的玻璃生产中不仅生产玻璃制品,也生产玻璃的半成品——玻璃料棒。这类用于制造玻璃器物的原料,通过中日交往传到了日本,对日本古代玻璃生产的兴起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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