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保险市场:概念和要素简析

保险市场:概念和要素简析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市场上交易的对象是保险人为消费者提供的经济保障,即保险商品。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可以分为交易主体和交易客体。相互保险公司是由投保人参与设立的法人组织,是非营利性的保险组织,其目的是为投保人提供低成本的保险产品。纵观当今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比较普遍,这无疑将增加养老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等寿险和健康险产品的需求。

保险市场:概念和要素简析

(一)保险市场的概念

狭义的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交换的场所,广义的保险市场是指实现保险商品让渡的交换关系的总和。保险市场上交易的对象是保险人为消费者提供的经济保障,即保险商品。早期典型的保险市场始于英国的保险中心——伦巴第街,这一时期的保险交易活动中的两大主体是保险商品的需求方和供给方。随着现代经济和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加速的情况下,保险市场也实现了快速发展:业内竞争日趋激烈,保险技术日趋复杂,保险商品的交易实现了区域化和全球化。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中介和风险管理等现代服务逐渐兴盛起来,保险交换关系更加复杂,保险市场的内涵也不断丰富。保险活动不再受限于固定的场所,所以,应该从广义上理解保险市场的概念。

(二)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

保险市场中的交易方式多种多样,有在保险代理人等中介撮合下的保险交易有保险人与投保人直接进行的交易,这些方式是传统的保险展业方式;也有通过现代通讯手段如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的交易;还有保险公司银行等机构合作;在银行等机构的营业网点销售的保险等。尽管保险市场中存在不同的交易方式,但保险市场的构成具有一些基本要素。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可以分为交易主体和交易客体。交易主体就是保险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者,包括保险市场的供给方、需求方和中介方;保险市场的交易客体就是保险市场交易的对象——各类保险商品。

1.保险市场的供给方

保险市场的供给方是指在保险市场上提供各类保险商品并承担、分散和转移他人风险的保险人。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不同的法律、经济和历史等因素,存在着多种组织形式,下面对一些典型的组织形式作一些介绍。

(1)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典型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被划分为等额股份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并且享受权利,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该种组织形式的显著特点是出资者的所有权和公司法人的经营权有效分离。我国的保险公司大部分采用该种组织形式。

(2)合作保险组织。

合作保险组织是由具有共同风险的个人或单位为了获得保险保障共同筹资设立的保险组织形式。合作保险组织可以划分为消费者合作保险组织和生产者合作保险组织。合作保险组织的形式有公司形式的相互保险公司和非公司形式的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

相互保险公司是由投保人参与设立的法人组织,是非营利性的保险组织,其目的是为投保人提供低成本的保险产品。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股东,保单持有人的地位与股份公司的股东地位相类似,公司为他们所拥有。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资本金,也不能发行股票,其运营资金来源于保费,这类公司设立前期所需的资金一般通过借贷等方式由外部筹措;各成员也以其缴纳的保费为依据,参与公司的盈余分配和承担公司发生亏空时的弥补额。我国于2004年成立的阳光农业保险公司(其基础是黑龙江垦区的农业互助保险)以及2017年成立的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就属于这类形式。

(3)行业自保组织。

行业自保组织是指某一行业或企业为本系统或本企业提供保险保障的组织形式。美国500强企业中超过90%的企业拥有自保公司。全世界自保公司约有5000家,年保费超过500亿美元。这一组织形式在19世纪中期的英国产生。我国的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现在的名称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就属于这一性质的保险组织。2000年8月23日,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全资筹建的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专业自保公司。2013年12月26日在新疆克拉玛依市注册成立的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大陆地区第一家自保公司。

2.保险市场的需求方

保险市场的需求方是指为实现对风险的保障而对保险商品具有购买意愿和购买能力的各类消费者。保险消费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购买意愿和购买能力是构成有效需求不可或缺的条件,只有购买意愿而没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是无效需求。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主要有如下五个方面:

(1)风险因素和保险意识。“无风险,无保险”,消费者面临的风险越大,对风险的保障需求就越强。但这也与人们的保险意识相关,保险意识强的潜在消费者倾向于购买保险。所以,在进行保险营销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的风险情况,开发客户的保险意识。(www.xing528.com)

(2)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收入水平。从各国保险业的发展实践来看,一个国家的经济越发达,保险业越繁荣,这表现在保险业的发展速度、险种的丰富、保险密度与保险深度等。同时,国民收入的增加会增加消费者的购买力,这对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如此,所以,国民收入水平和保险需求是成正相关的。

(3)保险费率。一般来说,保险需求量与保险费率(保险商品的价格)呈反向变动,但费率对不同品种的保险产品的影响程度不同。此外,保险商品的替代品也会对保险需求产生影响,如银行利率。原因在于很多消费者通过购买保险进行投资,利率的升高会使消费者考虑将资金投放到别的投资途径,如银行存款

(4)人口因素。人口因素包括人口总量和人口年龄结构,在经济发展相当的两个地区或国家,人口总量大的地区或国家通常有更大的保险市场;年龄结构也是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之一。纵观当今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比较普遍,这无疑将增加养老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等寿险健康险产品的需求。对中国而言,由于城镇化的推进、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等趋势,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的功能趋于弱化,这将形成很大的保险需求市场。

(5)其他因素。人们的风险意识还受到特定的文化环境的影响,中国、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储蓄意识较强,因此,市场对具有储蓄性质的保险产品的需求就比较旺盛。此外,在市场经济制度下,个人和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不再全部由政府买单,这无疑会使他们寻求别的风险分散途径,如保险。另外,一个国家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政策也会影响人们对保险的需求。

3.保险市场的中介方

保险中介方既包括活动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充当保险供需双方的媒介,把保险人和投保人联系起来并建立保险合同关系的人,也包括独立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以第三者身份处理保险合同当事人委托办理的有关保险业务的公证、鉴定等事项的人。具体来说,有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信用评级机构等。

保险中介伴随着保险市场的深化而不断发展,是保险市场分工的必然结果;而保险中介的出现,也极大地推动了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中的主要作用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减少交易费用。中介方在消费者和保险人之间活动,减少交易费用的同时也方便消费者投保,提高保险市场的效率

(2)激活保险需求,扩展保险市场。中介方的运作可以使保险人专注于保险产品开发及理赔等环节的工作,从而有利于提高保险人的承保能力。另外,中介在与消费者沟通的过程中,可以最大限度地帮助客户获得自身需要的保险服务,从而推动保险需求的扩张。

(3)促进保险企业经营模式转换,实现中国保险与国际接轨。专业经营是保险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也是国际保险业发展的趋势。在保险业高度发达的英国,保险经纪是保险销售的主要渠道;在美国,大型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销售,人身保险业务大多由代理人招揽;在日本,财产保险的一般性业务大多数也是由代理方办理。实现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我国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

(4)避免利益冲突。保险中介方在交易双方之间运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保险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冲突,有利于维护保险交易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保险市场的客体

保险市场的客体是指保险市场上供求双方具体交易的对象——保险商品,即保险人向消费者提供的经济保障。

保险商品及其消费具有特殊性,这表现在:首先,保险商品是无形的,保险商品代表一种承诺,承诺在特定的风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给予赔偿或给付,而不是某种实体。其次,保险商品是非渴求性商品,即消费者很少主动去购买的商品,这主要是因为保险不可避免地涉及损失、死亡、疾病等事故,人们往往不愿正视这些事故。再次,保险商品的消费具有滞后性,保险商品的消费即得到保险公司承诺的赔偿,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保险商品的消费难免具有滞后性。最后,保险商品的价格具有固定性和隐蔽性,例如,寿险的费率是依据死亡率、利息率等计算的,在进行营销的过程中,交易双方讨价还价的空间很小。

正是由于保险商品的这些特征,使得保险营销在实现保险商品的顺利交易中特别重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