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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的经学研究成果及证据概览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李光地治学方法主要有二:其一,求理于经。[126]其二,参合众经,以经为断,取证于经,以经解经。[129]罗整庵在这里提出了理学研究要“取证于经”。综上所述,李光地“六经皆理”思想强调义理与考据并重,义理为本,考据为末。考据为义理服务,重视六经的义理价值。在具体的治学方法上,他提出了求理于经、取证于经的两种方法,以经学考证来解决义理问题。

李光地的经学研究成果及证据概览

李光地治学方法主要有二:

其一,求理于经。李光地在研究《春秋》《诗经》《尚书》时,非常注重挖掘这些经典中蕴含的义理。

李光地论《春秋》首要强调《春秋》尊王之义。隐公元年书“春王正月”,涉及《春秋》是用夏正还是周正以及改时改月之问题,李光地从“尊王”出发,认为《春秋》是夏正、周正并行,既不改时也不改月。他说:“正者王事之始,春者天道之始也。……三正迭用,而唯夏正得天,故曰升春于王者,寓行夏之志也。……以王法正天下,以周正列国,故曰:‘《春秋》为尊王作也。’”[123]李光地认为《春秋》“春王正月”之春为“夏时”,代表天道,而王乃周王,夏时系之于周王,意味着周王得天,可以代天行志。“春王正月”之正月是周正。《春秋》为尊王所作,孔子既不改夏时也不改周月,“孔子作《春秋》,以尊王而大一统,故不独月数不敢改乎周,时序亦不敢改乎周也。”[124]

关于孔子是否删《诗》,《诗经》学史上聚讼纷纭,李光地认为孔子确实有过删《诗》,并且他指出孔子删《诗》并非随意为之,其中蕴含着孔子的深刻用意。《诗经》有淫诗,孔子编订《诗经》却把淫诗保留下来,他说:

夫删诗之义,犹之作《春秋》也,《春秋》何尝没乱贼之迹哉?著之者,戒之也。况又有善恶之相形,祸福治乱之相应,《春秋》成而惧,《诗》三百而皆可以兴者,此矣。‘无’犹‘毋’也。‘思无邪’,戒辞也。言学《诗》者以辨邪正为急,犹学《春秋》者,以正名分为先也。未闻有以商臣、蔡般之在简,而云君父之可贼者,则于圣人之存郑、卫也奚疑![125]

李光地以为孔子作《春秋》是为了使后者有所“戒”,能辨善恶,能正名分。孔子删《诗》与作《春秋》一样,也是为了在政治上起到拨乱反正的作用。其表现就是孔子保留了很多淫诗。正是这些淫诗记录了当时乱臣贼子的行为,披露了他们的恶行,才能够警醒未来的统治者。

李光地极力维护伪《古文尚书》中所说“虞廷十六字”。伪《古文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句话被称为“虞廷十六字”,对程朱理学意义重大,然而梅黄宗羲、阎若璩等人经过辨伪,认为该文剿袭自《荀子·道经》与《论语·尧曰》。李光地立即对黄、阎等人之说进行了猛烈驳斥,力主“虞廷十六字”不伪。他认为“虞廷十六字”于大节上不亏,有小瑕疵不可避免。黄宗羲说“虞廷十六字”出自《荀子》没有道理,“人心危”不代表“人性恶”。他说:

黄梨洲……至论“人心惟危”四句为魏晋人假造,但观《尧曰》章,只有“允执其中”一语可见,魏晋人因荀子说性恶,故曰“人心惟危”;荀子说礼伪,故曰“道心惟微”;荀子说考索数语,故曰“惟精惟一”,荒唐至此。心与性何涉?又况有“人”字在,心、危又与恶何涉?道与礼何涉?荀子说“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此为伪,不是说“道心微”,又与伪何涉?况孔子明说“操则存,舍则亡”,岂非危乎?人着此等议论,谁复论其他![126](www.xing528.com)

其二,参合众经,以经为断,取证于经,以经解经。尤其对于理学中的问题,往往以经学断其是非。

李光地在研究古乐律时常常采参合众经、以经为断的方法。他说:“自汉以来,礼乐崩坏,不合于三代之意者,二千余年,而乐为尤甚。盖自诸经所载,节奏篇章,器数律吕之昭然者,而纷纷之说,终不能以相一。……臣逃乱空山之中,仅以十三经自随,间以暇日,参取经文之及于乐者,荟萃成编。深思极索,追求古人作乐之本。……别为《乐理》《乐章》《乐舞》《乐器》《乐律》六篇,以诸经之文为主,以《史记》《汉书》《淮南》以下诸说为辅,将以下成一家之言。”[127]“其有不合于前儒者,则据之于经,经不可见,则索之于理。”[128]

李光地对于理学中的问题,常常取证于经,以经学断其是非。明代理学家罗整庵在谈到程朱陆王关于“性即理”还是“心即理”的争论时,曾引用《易经》作为根据。他说:“程子言性即理也,象山言心即理也,至当归一,精义无二。此是则彼非,彼是则此非,安可不明辨之?昔吾夫子赞《易》,言性屡矣,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曰‘成之者性’,曰‘圣人作《易》,以顺性命之理’,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但详味此数言,性即理也,明矣!……故学而不取证于经书,一切师心自用,未有不自误也。”[129]罗整庵在这里提出了理学研究要“取证于经”。

李光地也常常采用此种方法,他在论及程朱论性与佛教论性的孰是孰非时,即以《周易》断其是非。他说:“夫性也者,至近而难明。……释氏之言性也,以为如明之镜,无一物而不照也。程氏之言性也,以为如谷之种,虽未生物而生理具焉。……二氏其皆有见者乎,何以决其是非哉?曰元统天,仁统性,知元然后知天,知仁然后知性。由程者于经也合,由释者于圣也异,吾于《乾》《坤》二卦知之矣。”[130]

在论及知行问题时,李光地也以《周易》为证。他说:“朱子之学,曰知先行后,何据?……《易》曰:‘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知行之序,性命之理,不可易矣。”[131]

在论及《中庸》核心思想时,李光地也引用诸经以证,他说:“《中庸》之旨,朱子推本于唐、虞之相传者,至矣。又考之《汤诰》曰:‘维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衷者中也,恒者常也,中而有常,盖上帝所降之命,而民顺之以为性也。周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则亦中也,彝亦常也。此诗言性命之理与尧、汤同归也。惟受天地之中以生,而有常而不变,故其发见于事物,流行于日用者,莫不肖其本然之故。”[132]李光地引《尚书·汤诰》《大雅·烝民》两句,以证明《中庸》宗旨正如朱熹所说是上古圣王所传于民。

综上所述,李光地“六经皆理”思想强调义理与考据并重,义理为本,考据为末。考据为义理服务,重视六经的义理价值。李光地所讲之理与程朱之理有异,他更倾向于百姓日用、修齐治平之理,具有很强的实践精神。李光地希望从经学中发掘此种理。李光地的治学路径为尊经而明理,重视对经学文本的研究来发掘义理,并不排斥汉学。其学术理路与明清之际以及后来乾嘉学者一脉相承。在具体的治学方法上,他提出了求理于经、取证于经的两种方法,以经学考证来解决义理问题。从李光地“六经皆理”思想中我们可以发现,清初经学气象更为博大,李光地作为传统认识中的理学家,对于经学考据也不排斥,汉学、宋学兼容并蓄,与乾嘉之后,汉宋势如水火的情形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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