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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现代史学探微:兰普雷希特视角下的民族研究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述区域史的相关研究中已可见兰普雷希特的研究中并未同德国彼时学界主流相一致、将民族国家作为研究的载体或基本单位。[53]在对不同民族进行分别的基础上,比较研究也成为兰普雷希特历史研究中对民族关注的延续领域。[57]换言之,兰普雷希特以文化单位“民族”取代政治单位“国家”,通过文化史方法为人类史及普遍历史研究界定了基本范围,在

德国现代史学探微:兰普雷希特视角下的民族研究

前述区域史的相关研究中已可见兰普雷希特的研究中并未同德国彼时学界主流相一致、将民族国家作为研究的载体或基本单位。兰普雷希特加之于“文化”概念的核心也直接反映了这一取向。“文化”不依赖于外部的国家权力效应,甚至也并不是国家权力内部的“反射现象”(Reflexerscheinung),它在国家之外产生并发展,是人类整体社会化的产物,首先是最自然的、民族的社会化产物。[39]从兰普雷希特的史学实践来看,在描述德意志历史的文化时代时所尝试的新方法论特征即是深入到一种文化最根本的精神因素中去。[40]正如伊格尔斯在研究中指出,兰普雷希特所写的历史依然是民族主义的历史,不同之处在于,他认为一个民族的核心不是政治组织,而应到这一民族的文化中寻找,也就是从兰普雷希特所说的“德国浪漫主义民族精神”一词中去寻找。[41]以德意志史研究为例,兰普雷希特提议构建一个庞大的历史形态图式,从历史的起源直至他自己所处的时代。他声称,这种模式将使德意志在连续几个历史时期的经验在经济、政治、道德艺术方面的综合成为可能,每一个时期的特点都是一种占主导地位的倾向,几年之后,兰普雷希特将其命名为“波段”(Diapason)。此外,他还认为,一个特定时期的转世和从一个时期到另一个时期的过渡,都是受发展规律的支配,即使不是完全相同,也是类似于自然科学的发展规律。[42]他试图在德国历史任意一个文化时期的具体进程中,而不仅是过渡时期,都能够寻得同一精神机制(psychic mechanism)下相同的基本因素,相对恒定的基本因素即是民族精神。[43]

将历史问题诉诸“民族”而非“国家”亦反映了兰普雷希特现实中政治观点的倾向。正如其所言,政治与军事问题背后反映的是更为深刻而本质的文化问题。[44]其一,兰普雷希特对于内部政治问题的观点认为,德意志民族自身的历史规律解释了1871年建立的政治结构(即德意志帝国)的短暂性和不足。他所在的莱比锡正是泛德意志联盟的中心,兰普雷希特在1890年代初期与该联盟的主张逐渐趋近。[45]兰普雷希特对民族问题的研究也部分来源于个人情感倾向,他热爱自己所属的德意志民族,并对其充满赞美与肯定之情。在给哈佛大学教授艾略特(Charles W.Eliot,1834—1926)和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巴特勒(Nicholas Murray Butler,1862—1947)的信中他曾写道:“德意志民族的宪政生活具有鲜明的民主性……我们以我们的国壬为荣。他们把我们的存在与我们历史上最早的几个世纪联系起来,他们保护了我们家园珍贵的独立。”[46]兰普雷希特对德意志民族的自豪感也在史学研究中得以延续,他期望将德意志民族作为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有关德意志的历史研究能够展现时代的进程和特征,历史的起源也能够在其他民族的历史中得到复验。当前欧洲民族的发展方式与德意志民族相似,欧洲的文化在其他地域民族看来是一个整体。[47]

其二,在专注于梳理其自身史学方法的兰普雷希特之争时期之后,兰普雷希特将更多的关注转移到外交政策上来,这或与德意志帝国在世纪之交的外交策略转变相关。威廉二世当政以降,与社会各领域蓬勃的发展态势相应,多层次的国内矛盾不断显现,德意志帝国外交目标已不再囿于俾斯麦维持欧洲均势的现实主义考量,实现了“世界政策”的转向。[48]因而彼时执政当局面临海外殖民等与其他民族互动交往的需要。兰普雷希特在外交问题中的主要观点也基本与泛德意志联盟的主张相近,认为历史规律决定了德国成为一个“扩张的国家”,而在现有地域范围外的扩张将有助于产生一种新的民族团结感。[49]在彼时的世界政治环境中,其他大型民族均已持续推行对外文化政策,兰普雷希特也由此意识到,德意志民族必须推行相较于其他国家现行情况而言更深层次的文化政策,才不会落后于其他民族,且依照兰普雷希特的展望,各个民族的对外文化政策问题在不久的将来会拓展至最为普遍的人类发展领域,而这一问题需要依托历史,特别是人类史视角才能得到答案。[50]

可见在历史科学研究中,兰普雷希特并未将政治史置于中心位置,但兰普雷希特政治观点的中心主题是他的历史。[51]因而借由对内对外文化政策的探讨反观其历史研究中对于“民族”概念的界定及其将之作为历史研究基本单位的可能性缘由。在兰普雷希特看来,“民族”(Völker)在本质上是自然形成的,如同人类生活具有多样的形式,但与之相反,国家(Statt)则是一种衍生现象,是嫁接到族群上的附看物,国家存在的目的是维持族群秩序的共存。[52]因而首先要将历史研究限定于族群文化的发展,因为在所有伟大的人类社群(形态)中,民族的存在最为普遍,从历史的角度看,民族为“文化时代”提供了延续性的支持,必须加以研究。[53]在对不同民族进行分别的基础上,比较研究也成为兰普雷希特历史研究中对民族关注的延续领域。1910年,兰普雷希特在莱比锡大学的就职演讲中提及新成立的“文化史与普遍史研究所”,其最终目标是进行比较研究。种族(Rasse)差异在几千年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一直存在,特别是在精神领域,种族概念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因而需要通过历史发展来解释。[54]从其所用语汇来看,“种族”格外强调了不同民族之间文化的差异性,兰普雷希特进而提出了解人类文化发展需从三个方面展开:伟大人类社群内部的进化发展,即民族研究;种族问题,即比较研究;本质与文化要素的外在影响,未来的研究中本质与文化要素的重要意义将不断扩大。[55](www.xing528.com)

此外,作为反对以国家为基本单位的另一缘由,兰普雷希特指出,西方学术中的“国家”指个别国家,因而“国家”等概念本身具有一定局限性、不确定性和特殊性,没有任何个体仅仅以所属社群的公民这一身份存在;“人类”整体高于国家、高于个体,所有的宗教以此为基础发展。[56]因而人类历史不能从个人主义的国家历史角度发展,因为国家的视角只承认国家的单一外部行为是历史的本质,人类史也由此成为一个完全合理的假设。[57]换言之,兰普雷希特以文化单位“民族”取代政治单位“国家”,通过文化史方法为人类史及普遍历史研究界定了基本范围,在兰普雷希特对于历史研究的理想化设计中,人类史成为更高阶段民族史的呈现方式。一方面,兰普雷希特认为历史学应当将“人类”作为宏大无比的智力实体予以关注,这可能是一种人类通史的研究;另一方面,他只是倾向于把民族作为具体的研究实体,且要表现这一实体的全部历史,即是文化史。要完成史学研究的任务,唯有从整个文化视野的角度对历史学家所确立的主题进行考察。[58]

从其学术渊源、史学研究实践及方法论自述来看,兰普雷希特提出的“文化史”在方法上汲取了以心理学为核心的多学科前沿成果,研究视域包括经济、政治、艺术、社会等多领域,研究对象也以区域研究为基础、以“民族”代替了盛行的“国家”作为基本单位,并期待经由德意志民族为核心的差异性研究,探讨人类史等具有普遍性的史学课题。但上述兰普雷希特文化史的特征几乎条条目目皆与彼时德意志学界主流观点不相符合、甚或完全对立,这将是下一小节探讨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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