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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湘墓志:魏万与《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中的魏万可对应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游自勇[1]《魏湘墓志》拓片收录于《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2]。魏万是魏殷之子,卒官为“兼御史中丞”,不管是姓名还是官职都可以和《魏湘墓志》对应上,因此,两种史料所记之“魏万”当是同一人。笔者之前曾对魏徵家族的世系进行过考订[6],现据《魏湘墓志》修正世系如下,虚线的魏崇信、魏可则、魏善三支无法确定属于魏徵四子中的哪一支:墓志另一处值得注意的是,魏湘父子两代的居官之地都是河北藩镇。

魏湘墓志:魏万与《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中的魏万可对应

游自勇[1]

《魏湘墓志》拓片收录于《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2]。据该书记录,墓志有志盖云:“唐故巨鹿魏府君墓志”,2007年秋出土于河南安阳,现被洛阳一私人收藏。今据拓片录文如下:

唐故宣德郎权知相州长史殿中侍御史上柱国摄博州司马勾当录事参军兼防御判官巨鹿魏府君夫人陇西李氏合祔墓志铭并序

前兖海观察衙推给事郎试太常寺奉礼郎摄博州堂邑县丞知县事秦贯撰

维唐再叶兮,□国文贞;垂庆后代兮,莫之与京。府君嗣业兮,何岳奇虚;夫人配德兮,礼义孤英。佐政铜台兮,十邑风清;提纲□□兮,一郡政平。名誉何长兮,寿乎不并;燕寝靡寤兮,永丧贤明。东西赴葬兮,祔于邺茔;□□玉没兮,长夜千龄。

墓主魏湘,传世文献未见记载,大中八年(854)卒,年51岁,则生年当为贞元十九年(803)。据墓志,魏湘五世祖是“贞观相国文贞公”,即魏徵。魏徵四子:叔玉、叔琬、叔璘、叔瑜,但墓志并未言及高祖,故魏湘属那一支尚且不知。曾祖魏崇信,官至左赞善大夫。史籍记载,龙朔二年(662)改太子中允为左赞善大夫,正五品上,咸亨元年(670)复为中允,而赞善大夫别自为官,迄于唐亡[3]。也就是说,魏崇信是高宗时期或之后的人。祖父魏万,历官昭义军节度副使、尚书刑部员外郎大理少卿、御史中丞。唐代昭义军节度使凡两置。代宗大历元年(766)改相卫六州节度使为昭义军节度使,十一年(776)罢。德宗建中元年(780)改泽潞节度使为昭义军节度使。前者属河北道,后者横跨河东、河北两道,地理位置上相毗邻。所以,魏万在仕途上大进,官至四品的大理少卿、五品的御史中丞,主要是在代宗以后。魏万此人又见于《唐书·宰相世系表》“馆陶魏氏”[4]

“叔璘”下为空白,魏殷一系虽在叔璘之下,但另起行,按照《新唐书》“世系表”的体例,可以知道欧阳修对于魏殷一系的归属并不清楚。魏万是魏殷之子,卒官为“兼御史中丞”,不管是姓名还是官职都可以和《魏湘墓志》对应上,因此,两种史料所记之“魏万”当是同一人。那么,魏崇信是否就是魏殷呢?《宰相世系表》云魏殷官汝阳令,2003年出土的魏殷之子魏系的墓志里也说其父“官止蔡州汝阳令”,代宗宝应年间赠颍州刺史[5],历官经历与魏崇信完全不同,由此我们可以肯定这是两个人。这样,《宰相世系表》将魏万系于魏殷一系就是错误的了。魏湘父亲魏丹,官朝散大夫、守博州长史兼侍御史。博州为上州,唐制上州长史从五品上。魏湘本人卒官相州长史摄博州司马,亦是从五品。可以看到,这个家族自魏崇信以下四代,均官居五品以上,虽未进入三品行列,但这个家族能够保有“通贵”的身份一百多年,也是十分不容易的了。笔者之前曾对魏徵家族的世系进行过考订[6],现据《魏湘墓志》修正世系如下,虚线的魏崇信、魏可则、魏善三支无法确定属于魏徵四子中的哪一支:

墓志另一处值得注意的是,魏湘父子两代的居官之地都是河北藩镇。魏丹卒官“朝散大夫守博州长史兼侍御史”,长史属府州上佐系统,从制度上说应由中央任命,但魏丹又“兼侍御史”,明显是带了一个宪官的衔。尽管河北南部的节镇设置在中唐时期变化频仍,博州一直属魏博节度使管辖,说魏丹是魏博节度使的幕僚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魏湘生于贞元十九年(803),假定他20多岁出仕,则主要的活动时期是穆、敬、文、武、宣五朝。魏湘解褐官是相州内黄县尉,接着在卫州新乡、相州临河、魏州元城、贵乡历练,后进入使府任户曹参军,又以幕职出掌地方,在贝州经城,相州临河,魏州元城、莘县等地任县令,再回使府,“兼监察御史知相州录事参军事”“奏授相州长史权摄博州司马勾当录事参军事兼防御判官”,这都是很典型的幕职兼任地方的循例[7]。这些地方,除了大和三年(829)割相、卫、澶三州设相卫澶节度使,旋废,其余时间都属魏博节度使(图1)[8]。所以魏丹、魏湘父子两代均是魏博节度使的文僚。

图1 魏湘历官州县示意图(此图以《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元和方镇图》改绘)

中唐以后入幕之风盛行,魏丹父子入幕魏博本不足为奇,关键在于他们是魏徵的后裔。两《唐书》记魏徵是巨鹿曲城人,王先谦已辨其非,“曲城”乃“曲阳”之误。《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将魏徵列于“馆陶魏氏”下,王先谦据《魏公先庙碑》已考定魏徵系出自西祖一支,表巨鹿郡望,馆陶亦是巨鹿之支裔[9]。尽管对魏徵的出生地还存在争议,但巨鹿、馆陶是郡望、籍贯而非出生地,这应无异议。《贞观政要·任贤篇》云:“魏徵,巨鹿人也,近徙家相州之临黄。”[10]《元和郡县图志》“澶州·临黄县”条下有魏长贤墓,“在县北十五里”[11]。魏长贤是魏徵之父,他的墓既然在临黄县,足证《贞观政要》的记载是准确的。魏徵卒后葬于长安,陪葬昭陵,按制度规定,四个儿子卒后应祔葬于魏徵墓旁。叔玉一系是嫡裔,一直居于长安;魏殷一系迁居洛阳;魏华死后也葬于洛阳[12]。魏徵的第二、三代后裔的生活圈基本还是以两京为中心的,中唐以后,后裔播迁至两京以外。《魏湘墓志》里说卒后“祔葬于大茔,在相州安阳□通乐乡郭里村”,“安阳”后磨泐文字当是“县”字。既然是祔葬“大茔”,说明最晚到魏丹,已经将坟址选择在了相州安阳,距离魏氏祖茔(临黄县魏长贤墓)直线距离约87公里,颇有一段距离(图2)。唐代士族向两京迁移的进程持续时间很长,尽管“中央化”的趋势明显[13],但归葬先茔之风仍然极为兴盛[14]。魏徵葬在长安,从道理上说后裔子孙如果归葬,也应葬在长安,如魏华死后虽然葬在洛阳,但墓志中清楚地写明只是“权厝”[15]。也就是说,魏徵后裔没有归葬河北祖茔的道理。其实,魏徵虽为一代名臣,但发迹后与临黄故里的联系并不紧密,其家族在唐代历史上也不算显赫,以至于唐宪宗时期,林宝在修《元和姓纂》时完全忽略掉魏徵家族了。欧阳修编《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也莫名其妙列出了一个“馆陶魏氏”来。

图2 魏湘茔地与祖茔相对位置图

敦煌写本S.2052《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于河北道邢州下列有“魏”姓,魏州、相州则未见[16],正表明魏长贤这支在地方上完全湮没无闻了。另一方面,入幕之风虽然盛行,但河北藩镇与中央朝廷的对抗使得入幕文人大多前途黯淡,元和以后入幕河北藩镇的士人明显减少,极为有限。按照金滢坤的统计,宪宗至宣宗时期入幕魏博者仅7人次[17]。魏徵卒后,其历史地位并非如后世这般荣耀,大概在德宗时期才逐渐提升,其“忠直”的形象深切符合中唐重建秩序的需要。受此影响,他的一批后裔获得了朝廷的恩典,出任地方之职,如第四代魏可则,第五代魏猗、魏謩[18]。魏丹的父亲魏万官至御史中丞,职位不低,他生活的年代又正好赶上皇恩照耀魏徵子孙的好时机,常理上仕途不会太难,但不知何故,他却远走河朔。在“魏徵”成为一种政治资源而符号化的背景下,魏丹的抉择在某种程度上是与祖先的历史价值相违背的。他最终在临黄故里附近落户,或许正是这种矛盾心态下一种两全的选择吧。此后,魏丹父子完全本地化了。魏湘历官州县全部在魏博,他的两任妻子也都成长于本地,两任岳父,一个是魏州元城县令,一个是魏博节度推官,这种藩镇内部的联姻正是强化藩镇系统本土化的常见方式[19]

墓志的撰者是秦贯,此人史籍不载,他又给郑遇及其夫人崔氏写过合葬墓志铭[20]。大中八年给魏湘写墓志铭时的署衔是“前兖海观察衙推给事郎试太常寺奉礼郎摄博州堂邑县丞知县事”,大中十二年给郑遇夫妻写墓志铭时的署衔是“给事郎试太常寺奉礼郎摄魏州司法参军”。魏湘卒于博州任上,当时秦贯也在博州,二人是上下级关系。郑遇是试太常寺协律郎,未有具体职事,但其父郑探贤当过魏州昌乐、朝城、莘县的县令,亦是入幕魏博者。此时秦贯已经升迁至魏州,或许是因为他和郑遇都有“试太常寺××郎”的寄禄官,郑遇是正八品上,他是从九品上,低了五阶,郑遇也是他的上官,所以他才撰写了墓志。

责任编辑:王庆卫)

【注释】

[1]游自勇: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2]赵君平、赵文成编:《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12年,第1022页。

[3]陈仲安点校:《唐六典》卷二六“太子左赞善大夫”条,中华书局,1992年,第665页;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三〇《东宫官》,中华书局,1988年,第826、828页。

[4]《新唐书》卷七二中《宰相世系二中》,中华书局,1975年,第2658—2659页。(www.xing528.com)

[5]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638—639页。

[6]游自勇:《魏徵历史地位探赜——以魏氏家族在唐代的沉浮为中心》,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17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05—330页。

[7]张国刚:《唐代藩镇研究(增订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37页。

[8]郭声波:《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17页。

[9]王先谦:《唐书魏郑公传注》,光绪九年(1883)长沙王氏刻本,叶2a。

[10]吴兢撰,谢保成集校:《贞观政要集校》卷二《任贤篇》,中华书局,2003年,第62页。

[11]贺次君点校:《元和郡县图志》卷一六《河北道一·澶州·临黄县》,中华书局,1983年,第468页。

[12]《魏徵历史地位探赜——以魏氏家族在唐代的沉浮为中心》,第310页。

[13]毛汉光:《从士族籍贯迁移看唐代士族之中央化》,原刊《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52本第3分,此据氏著《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234—333页。

[14]参郑雅如:《亲恩难报:唐代士人的孝道实践及其体制化》,台大出版中心,2014年,第99—195页。

[15]赵君平编:《邙洛碑志三百种》,中华书局,2004年,第136页。按:该墓志编者误作“唐郑华墓志”。

[16]郝春文等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9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153页。

[17]金滢坤:《中晚唐五代科举与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7—198、202页。

[18]《魏徵历史地位探赜——以魏氏家族在唐代的沉浮为中心》,第318—321页。

[19]参陈浩:《唐代后期河北地区的文化分区与社会分群》,李鸿宾编《隋唐对河北地区的经营与双方的互动》,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21—229页。

[20]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大中139,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359—23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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