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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概论:先秦至魏晋礼官制度发展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先秦礼官制度发展原始礼官。(二)秦至魏晋礼官秦时设立奉常,主管祭祀礼仪。此言说明周时的礼官在秦朝被称作“奉常”。除了“三寺一监”,监察关中的谒者台执掌奉召出使、慰问安抚等职,也具备了一定的礼官特征。在高度中央集权的情况下,中央机构变得徒有虚名或成为闲置场所。礼部设置尚书、侍郎两职,下设四个司,分别是礼部司、祠部司、主客司和膳部司。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概论:先秦至魏晋礼官制度发展

史记·礼书》载:“余至大行礼官,观三代损益,乃知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所由来尚矣。”作为礼仪的执行者,中国古代礼官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从有宗族意识的那天起,礼官一直扮演着重要作用。

(一)先秦礼官制度发展

原始礼官。夏朝之前是否存在礼官,无法准确把握和考证。但是,根据后世的考古发现和著述,我们可以大胆推测,礼官或具备礼官特征的人早已经存在,并且随着人的不断发展和演变,分工和职责越来越清晰。

夏商周三代的礼官。《史记·夏本纪》载有“夏后帝启”,标志着我国历史进入了第一个王位世袭的奴隶制国家——夏王朝。《礼记》:“夏后氏百官,天子三公九卿也。”《通典·诸卿》有“夏制九卿”的记载。历朝历代对夏朝几乎都有“秩宗、太史令、羲和、车正”等掌管宗庙祭祀占卜记事、车辆管理官员的说法,但终究没有关于夏朝职官情况可靠的历史记载,只能通过原始文化遗迹和殷商甲骨文的明确记载以及从氏族民主制度到奴隶制的民主制度发展的连续性和过程的必然性进行推断,测定夏朝就已具备礼官的客观存在。

殷商时期出现了历史可追溯的礼官。据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记载,商王设置的僚属中,尹、多尹、乍(作)册、史、祀、卜、多卜、巫、小臣等史官或掌占卜祭祀的官员都具备了礼官的雏形;换句话说,这些职官就是殷商时期的礼官,而且因职责而称谓有异。《尚书·洪范》所载的“八政”中有“祀”和“宾”,分别是神职人员和掌管诸侯朝觐的外事官员。周代的《周礼》,是中国流传下来的第一部礼仪专著。《周礼·春官·序官》载:“乃立春官宗伯,使率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此为名正言顺之“礼官”,“礼官之属,大宗伯卿一人,小宗伯中大夫二人”。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祗)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小宗伯则“掌建国之神位”。

(二)秦至魏晋礼官

秦时设立奉常,主管祭祀礼仪。《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通典·职官》云:“奉常,周为春官宗伯,掌邦礼,秦改奉常。”此言说明周时的礼官在秦朝被称作“奉常”。秦时掌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官员有典客,由其掌管诸侯及各部族首领朝觐事并典其仪礼,各地上计诸吏,亦由典客接待,其属官为行人,是临时派遣使者

秦时的奉常在汉代改称太常,掌宗庙礼仪。《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太常,王者旌旗也,画日月焉。王有大事则建以行,礼官主奉持之,故曰奉常也。后改曰太常,尊大之意也。”《后汉书·百官制》载其职学为“掌礼仪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常赞天子”,称太常,“事重权尊,故在九卿之首”,同时兼管教育和皇帝诸陵邑的行政事务。

魏晋以来,太常主要掌管宗庙,作为上卿与光禄卿居诸卿前列。《太平御览·晋中兴书》载,自魏晋以来,“未尝不妙选时望,兼之儒雅者”任之,政局动荡不安,国家处于四分五裂的封建割据状态,士族操掌权柄,军权高于一切,皇权旁落,天子位卑,礼仪官员的职能已逐渐衰退。同一时期,太常也兼管教育。

(三)隋唐礼官(www.xing528.com)

隋代礼官有“三寺一监”之说。“三寺”分别是太常寺、光禄寺和鸿胪寺。太常寺,分设太常卿、少卿、太常丞三职,掌管陵庙群祀、礼乐仪制、天文术数之类,统领郊社、太庙、诸陵、太祝、衣冠、太乐、清商、鼓吹、太医、廪牺等署。光禄寺,设置光禄卿、少卿、光禄丞三职,掌管膳食、朝会燕飨的事务,统领太官、肴藏、良酿、掌醢等四属。鸿胪寺,设置鸿胪卿、少卿、鸿胪丞三职,掌管外宾接待和吉凶吊祭,统领典客、司仪、崇玄等三署。“一监”即国子监,设置国子祭酒、国子博士、国子助教等四职,掌控教育,统领国子、太学、四门、书算学等四署。

除了“三寺一监”,监察关中的谒者台执掌奉召出使、慰问安抚等职,也具备了一定的礼官特征。

唐朝设“三省六部”,“六部”中有礼部,掌管国家的礼仪、祭祀、祭享、贡举等政事。礼部设有尚书、侍郎两职,下分设礼部、祀部、膳部、主客四司。

公元736年,唐玄宗宣诏,科举考试由吏部考功员外郎管辖转为侍郎管辖,由此提高了礼部的地位。唐代的“三寺”礼官沿袭隋朝旧制,太常寺、鸿胪寺由礼部管辖。

(四)宋元明清礼官

宋代官制基本沿袭唐朝旧制。在高度中央集权的情况下,中央机构变得徒有虚名或成为闲置场所。《宋史·职官志》云:“礼部掌国之礼乐、祭祀、朝会、宴飨、学校、贡举之政令。”且“凡礼乐制度,有所损益,小事则同太常寺,大事则集侍从官、秘书省长贰,或百官议定以闻”。礼部设置尚书、侍郎两职,下设四个司,分别是礼部司、祠部司、主客司和膳部司。

元代礼官。《新元史·百官志》载:“太常礼仪院,秩正二品。掌大礼乐、祭享宗庙社稷、封赠谥号等事。”设置院使、同知、佥院、同佥、院判、经历、都事、照磨兼知、佥院、同佥、院判、经历、都事、照磨兼检讨、协律郎、太祝、礼直管勾、令史、通事、知印、译史、宣使、典吏等职。下设太庙暑,掌宗庙行礼,兼廪牺署事;郊祀署,掌郊祀行礼,兼廪牺署事;社稷署、太乐署,掌管礼生乐工四百七十九户。礼部掌天下礼乐、祭祀、朝会、燕享、贡举等政事,有尚书、侍郎、员外郎等职,设侍仪司,掌凡朝会、即位、册后、建储、奉上尊好及外国朝觐之礼;拱卫直都指挥使司,掌控鹤六百余户,及仪卫之事;仪凤司,掌乐工、供奉、祭飨之事;会同馆,掌接伴引见诸番蛮夷峒官之来朝觐者。

明代礼官。《明史·职官志》载:“太常寺掌祭祀礼乐之事。总其官属,其政令,以听于礼部。”太常寺设太常卿、少卿两职,其属有天坛、地坛、先农坛、长陵等十七祠祭署,各有奉祀、祀丞;光禄寺,掌祭享、宴劳、酒醴、膳羞之事;鸿胪寺,掌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明代礼部掌天下礼仪、祠祭、宴飨、贡举等政事,设置尚书、左右侍郎、郎中等职,下设礼仪司,掌诸礼文、宗封、贡举、学校之事;祠祭司,掌诸祀典及天文、国恤、庙讳之事;主客司,掌诸番朝贡、接待、给赐之事;精膳司,掌宴飨、牲豆、酒膳之事。

清代礼部掌五礼、教育与贡举的政事,设置尚书、侍郎两职,下设有典置司、祠祭司、主客司、精膳司;设铸印局,掌铸宝玺及百官印信。太常寺由满洲礼部尚书兼任,管理整个寺内大事,太常卿、少卿都是满族汉族各一人,卿掌祭坛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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