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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计划经济,开启外汇管理体制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之相适应,人民币汇率不对进出口起调节作用,而仅是外贸内部核算和编制计划的工具,人民币的兑换比例由国家规定并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因此,当时参与此调查的专家主张人民币应该升值,而不是贬值。改革开放初对人民币汇率水平认识上的差距,为今后实行双重汇率制度埋下了种子。1981—1983年,我国外贸转为顺差,外汇储备开始恢复增长。同时,国内持续的通胀问题导致人民币汇率高估又变得严重起来。

中国改革计划经济,开启外汇管理体制

在1980年之前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建立了由国有外贸公司按计划统一经营、外贸部统一核算、统收统支的“大一统”外贸体制,根据计划经济的需要制定进口的数量和构成,出口基本是为了获得进口所需的外汇。与之相适应,人民币汇率不对进出口起调节作用,而仅是外贸内部核算和编制计划的工具,人民币的兑换比例由国家规定并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人民币改为按一篮子货币计算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吴念鲁和陈全庚(1992)指出,由于美元走弱,人民币兑美元升值,为对出口收汇进行保值,我国推行以人民币计价签订贸易合同,外商按协议商定的人民币汇价折算成外币付款,即人民币计价结算。[5]到1979年底,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升值水平达到50%,远高于美元本身的贬值幅度,使人民币汇率出现高估,出口换汇成本普遍高于贸易合同定价。但丁志杰(2008)认为,由于外贸部门采取“进出核算,以进贴出”的办法,因此,汇率高估的影响并不大。

1979年转轨改革开启,打破“大一统”外贸体制,一批部委、地方外贸公司和工业企业获得外贸经营权,汇率高估问题开始显露。那些不属于外贸部系统的企业出口业务亏损,财政补贴压力加大,全国外汇短缺状况加剧,外汇体制改革已经刻不容缓。在市场化机制缺失的背景下,学界对人民币汇率的决定机制存在较大分歧。一方面,由于转轨初期国内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未形成市场化的商品价格体系且我国消费物价极低,因此,购买力平价理论不适用;另一方面,因为不存在国际资本流动,利率平价学说更难以适用。1978年12月底,中国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管局”)组织专家对北京与纽约伦敦、东京和香港世界大城市的消费品及服务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人民币与美元的兑换比例平均为0.64元/美元,而当时的官方牌价为1.684元/美元。因此,当时参与此调查的专家主张人民币应该升值,而不是贬值。而当时的全国平均出口换汇成本已达2.53元/美元,在1.684元/美元汇价水平之上,我国约66%的出口商品处于亏损状态。为此,汇率应该如何调整,这既是一个现实问题,又是一个理论问题。改革开放初对人民币汇率水平认识上的差距,为今后实行双重汇率制度埋下了种子。

刘舒年和李平(1986)提出,应该使用两国主要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外币价格之比,来对人民币汇率进行定值;进而设想建立一个有限的外汇交易市场,规定人民币汇价自由波动的上下限(中心汇价为人民币外汇正式牌价),允许外汇供求关系在这一限度内发挥自动调节作用。这成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雏形。[6]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管局采用的是古斯塔夫·卡塞尔(1918)用综合商品计算购买力评价的方法。而全国平均换汇成本表示的出口单位美元的国内成本,是我国出口产品的美元价格除以该产品的国内采购价。因此,林桂军(1997)认为中国银行和国家外管局测算人民币汇率的方法存在较大缺陷,其重要原因是计算包含了大量不可贸易的产品,如服务;而发展中国家不可贸易产品的价格普遍低于发达国家。因此,所计算出的汇率一定夸大人民币的币值。他不反对用可贸易产品测算人民币汇率,但是,提出应更准确地度量影响外汇供需的因素,为此构建了边际换汇成本和外汇的边际进口效率两个指标,用于衡量我国贸易汇率水平的合理性。[7]师玉兴(1988)总结了国际汇率协调制度改革的相关理论和政策实践,发现在金本位制度失效之后,全球难以形成完备的汇率协调制度,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对各国而言,难以兼顾全球汇率协调的外部政策目标和一国宏观稳定的内部目标;第二,缺少协调国际经济政策的监督机制和对不执行协议的制裁措施;第三,完善的汇率协调机制需以全球高度的经济一体化为基础,这尚需时间。因此,只能在现有的国际协调机制下进行改革,建立低层次的“目标区”汇率制度。可以看到,在随后的改革进程中,我国大体上如这些观点所言,最终选择了“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8]

从1979年开始,我国外贸持续出现逆差。至1981年,外汇储备缩水至−12.96亿美元。当年,我国首次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借款,以弥补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在外汇极其短缺的背景下,1979年8月,国务院决定进行汇率制度改革,引入贸易内部结算价。贸易内部结算价按1978年全国出口平均换汇成本再加上10%的毛利计算,定为1美元兑2.8元人民币。贸易内部结算价与非贸易官方牌价并存,人民币内部贸易结算价和官方牌价双轨制正式实施。内部贸易结算价的实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首先,引入人民币内部结算价是1953年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以来,第一次主动调整人民币汇率水平。第二,在当时情况下,保证了出口部门10%的毛利润,减轻了我国企业出口亏损的压力。1981—1983年,我国外贸转为顺差,外汇储备开始恢复增长。1982年,达到85.01亿美元。但是林桂军等(2003)的评价是,由于没有外汇市场存在,内部贸易结算价的调整只能是一次性的,不具有可持续性。

与此同时,汇率双轨制也产生了套利空间。企业结汇争取使用较高的贸易内部结算价,用汇却争取使用较低的非贸易官方牌价,不仅出现外汇黑市,而且侨汇收入和旅游外汇等非贸易外汇收入出现增长乏力。同时,国内持续的通胀问题导致人民币汇率高估又变得严重起来。徐进前(1991[9])和林桂军(1995[10])经测算得出,贸易结算价在1981—1984年一直保持不变,国内通货膨胀使得贸易结算价严重偏离实际的平均换汇成本。朱海京和刘剑萍(1990)也认为,人民币汇率高估迫使财政部门通过财政补贴来维持出口以偿还外债,财政补贴所带来的货币发行扩张进一步推升国内的通货膨胀,加剧汇率高估。[11]梁伟和崔学兰(2001)评估了宏观经济政策对汇率的影响。一方面,货币政策显著影响了人民币汇率预期;另一方面,财政政策通过外贸补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民币汇率高估对出口部门的负面影响。[12]在这一背景下,政府被迫进一步改革,最终于1985年取消贸易和非贸易双重汇率,恢复以贸易汇率为基础的单一汇率制。(www.xing528.com)

这一阶段,自负盈亏的外贸企业除了按照贸易结算价将外汇收入出售给国家之外,还可以获得其所得55%的外汇留成。林桂军(1997)认为,实行外汇留成制度是我国贸易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的突破。首先,外汇留成调动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其次,企业使用留成外汇绕过了国家进口计划的管制,促使国家转向使用关税、配额、许可等非关税贸易政策,间接控制进口的规模和结构。最后,留成外汇允许转让,为外汇调剂市场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通过调剂汇率来补偿企业的出口成本,客观上减轻了政府财政补贴的负担,为最终取消出口补贴进行了铺垫。

外汇留成制度使得地方、部门和企业有了自行使用外汇的权力,但同时也出现一些单位外汇有余却急需使用人民币,而另一些单位外汇短缺的结构性不平衡现象,因此,在经济生活中出现调剂外汇余缺的客观要求。1980年10月以后,国家允许通过中国银行及其分行进行外汇调剂。调剂价格以美元兑人民币的贸易内部结算价(1美元折合2.80元人民币)为基础,并在10%的浮动幅度内,由买卖双方议定。1985年底,首先在深圳,随后在其他几个经济特区陆续设立了外汇调剂中心。外汇调剂中心构成了外汇交易市场的雏形,提升了汇率的市场化程度,缓解了双重汇率制度带来的扭曲。王林生(1990)认为,外汇调剂指令的施行触及外贸财务体制的核心问题,即打破“吃大锅饭”的旧况,使得出口换汇成本更为反映当前收益,从而推动外贸企业早日达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目标;与此同时,他也对预期风险做出提示,要兼顾外汇收支平衡与财政收支平衡的统一,以实现促进经济增长和外贸发展战略的双重目标。[13]刘舒年(1992)认为,外汇调剂市场是我国“以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经济发展方针的具体运用,是国家计划分配外汇的补充手段,合理地调整了创汇企业和用汇企业的经济利益,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扩大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同时,改善了外商投资环境,对保持人民币市场的稳定、确定人民币的均衡汇率、建立管理浮动汇率制度下的统一公开的人民币外汇市场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14]林桂军(1997)则认为,引入外汇调剂中心是非常关键的政策改革措施。首先,对于引进外资来说,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外汇调剂,消除了“外汇平衡要求”对引进外资所造成的阻碍,是我国外资得以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的动力。其次,外汇调剂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功能,通过外汇调剂市场汇率,人们更容易判断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最后,外汇调剂市场的发展促进了人民币国际业务的市场化。1991年以后,随着外汇留成比例的不断提高,我国约80%以上的外汇是按照外汇调剂市场价格结算的,为1994年的汇率并轨奠定了基础。

1986—1987年,国家允许三资企业和国内企业通过外汇调剂市场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买卖外汇。1988年,国家外管局在上海进行试点,不再硬性规定外汇调剂价格,而是在外汇交易中心由供需双方自行确定交易价格。杨帆(1993)指出,我国此时又一次形成贸易结算的官方牌价和外汇调剂市场价格所构成的汇率双轨制。[15]王凡(1993)对1980—1993年的汇率走势进行总结,按牌价计算,人民币汇率从1美元兑1.7元贬值到5.8元,贬值幅度达到235%;按调剂汇率计算,1993年1月份贬值到8元,贬值幅度为370%;由于心理预期和外汇投机因素增加,调剂汇率在7个月之内出现3次大波动,每次波动幅度均在20%以上。人民币从牌价汇率的连续贬值,发展到调剂汇率在波动中趋于贬值。[16]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引进外资的金额从1978年的近乎为零上升至1988年的400亿美元,外债规模列世界第十四位。外债由援助性质为主的非商业性贷款转变为商业性贷款占65%的局面,后者期限短而利率高,我国开始面临国际资本市场波动的风险暴露。同时,借款者由中央政府分散到地方政府和各部,外债由中央政府统一行政管理的体制和外汇管理制度难以适用。当务之急是尽快创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各项前提条件,对此,朱海京和刘剑萍(1990)提出,其中之一就是要加速发展现有的外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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