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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音乐教育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音乐教育为什么需要“研究”相对于我们在音乐教育课程方面强调的内容,我们寻求和迫切需要音乐教育研究人员提供的是:音乐的和教师的培训。基于证据的音乐教育实践过程必然受到教育工作者研究求证工作的执导和监督。只要认真坚持,研究工作将会有效地改善我们的研究水平,并改变我们对音乐教育研究工作的认识。

高校音乐教育研究成果

(一)音乐教育为什么需要“研究”

相对于我们在音乐教育课程方面强调的内容,我们寻求和迫切需要音乐教育研究人员提供的是:音乐的和教师的培训。但结果是,我们的研究远远不是我们需要的那样生动有效或普遍深入。这实在是一个遗憾,因为我们如此急需的研究素质和能力同样也是音乐专业人士急需的,研究人员需要,所谓的实际工作者也需要。

极为不同的理解和设定产生在我们对“音乐”“教育”“研究”和“理论”究竟意味着什么的思考之中;这些理解和假设怎样影响着“我们是干什么的”“我们的教学实践是什么”和“我们的研究程序是什么”等方面的议题。如果认真地对待,将使我们的专业行为和个性特征大为改观。它的起点是古典实用主义哲学

实用主义是行为哲学,习惯行为的哲学,它的核心属性是行为而不是意识。按实用主义者的观点,人是“一系列习惯的集合体”,而伴随人们生存在世的“意义”“概念”“行为”和“举动”都只是有用和适宜的行为方式,既不夸张也不低估。在此,另一个关键设定是“变化是永恒的”。实际上,除了积极地投入到这个变换中的世界以外,我们别无其他选择。行动是人类生存在世的必然方式。习惯性的行为方式和不断变化的世界之间有着明显的不协调:这一点很重要。

康德式传统审美的教义使我们把音乐当成了虚无的、形式主义的和无功能的东西,这件东西以及它的用途、形式根基和社会存在都依附于(或更糟一点,污染着)它的实际意义和它的持久价值。但实用主义把音乐解释为行为、实践、社会事物与人类的生活和命运不能分离。作为于人类命运过程必然相连的行为模式,音乐自然地表现出许多生命的基本特点。

音乐声音随着时间在变化;听音乐的方式和听音乐的地点也在变化;音乐角色的音域和音质也在变化;音乐的用途也在变化。由于音乐的广泛存在和深刻影响,我们的生活已被显著地改变了。与历史上的任何时间相比,当今的音乐更具特点,更具区别和更具多样性。因此,音乐一定不能被理解为一个实体,而应被理解为“增长、同化、萎缩和消亡的复合产物”。在理解音乐时不考虑它的社会内涵、存在方式、社会环境和历史演变将会陷入神秘主义的怪圈,甚至更糟糕。

没有任何的天然的和人为的证据表明音乐是孤立的,或音乐的价值是固有的,以及音乐的性质确实是审美的;然而,这些信念已经在我们的思维中成型了,音乐是什么和不是什么,能从“坏的”里面区分出“好的”音乐。把音乐与社会脱离开来的现象是被称为“自律论”的一部分,伴随着功能紊乱,“自律论”使得我们坚持不准确的信念而忽略了音乐现象的形式,而不是以现实主义的态度把这些信念与这些信念产生的结果相脱离。湍急的漩涡在“我们这些专家们确信音乐是什么”和“民众听见的是什么音乐以及音乐怎样与日常生活相伴”两个问题之间旋转。音乐是人民所思所说的音乐;音乐是人们发生音乐行动时音乐所起的作用。同样,当人们对音乐的变化所思所说所做时,音乐的性质和价值也包含其中。音乐不意味着一个单独的“它”,而是一个组合的“它们”;这些不同的人类音乐行为所形成的东西明显地不同于他们曾经所做的,也不同于我们之中许多人依然对它们的想象。简而言之,对于研究人员重要的是每一位都要知道音乐的定义是多选择的、依时而变的,是与音乐的用途和参与音乐的目的相关联的。音乐含义很广,仅仅发问什么是音乐是不够的。

让我们简约地转向教育,教育是我们使用的另一个定义我们专业的词汇。既然我们已经讨论了实用主义对知识、智慧和真理的理解,它对教育有特色的解释将不会令人吃惊。按现实主义的观点,真正的教育不可能是传授真理、事实或技能的技术手段。教育的目的是提高行为和习惯的效率和对行为和习惯的控制能力:通过倡导的方法,把易受到社会强烈质疑的不利影响减到最小并保留有利的方面。通过培养在变化中不断调整的习惯,教育使人们能应对尚未知的和不可知的未来。教育致力于提高人们的敏感的悟性,这种悟性是面对变化能积极响应和灵活对应的能力。教育杜绝一成不变,一成不变对探索与求证有害。教育评价着问题、议题和疑问,这些都是十分需要脑力和脑力最能起作用的地方。

实用主义不把知识看作是清除了无知以后的残留物质。无知是知识状态中不可逾越的一个部分:我们懂得越多,我们就学到越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的不准确和不严密不是不可逾越和不可避免的,它们是能使我们与变化接触、适应和调整的重要的资源。实用主义的答案总是有时效性的。现在,在这些环境中,我们能说的就是这样,直到新的情况出现。简而言之,正如杜威著名的论述,施教就是培养成长的持续能力和趋势:教育成长的结果就是持续成长的能力。音乐教育的目标是提高素质和培养有利于成长和应对变化的习惯,养成习惯于转变的习惯,以利于在尚不能预知结果的过程推论。

作为音乐教育研究者,我们怎样对待音乐和教育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事项,不是简单地因为音乐和教育组成和勾勒了我们研究的对象、研究的领域和研究的基础,而更重要的是因为对音乐和教育的理解界定了我们的行为领域。对于从事音乐教育实际工作的人士,这些认识也很重要,因为他们能感受到在一个包含实用主义内涵的领域内从事音乐教育的人本身就一直不可避免地倚重于“研究”。实用主义内涵的实践必然关注结果,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基于证据支持的实践。基于证据的音乐教育实践过程必然受到教育工作者研究求证工作的执导和监督。因此,研究工作应当落实在所有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工作内容里,并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不断地得到优化和提升。只要认真坚持,研究工作将会有效地改善我们的研究水平,并改变我们对音乐教育研究工作的认识。但这还不是由我们刚才探讨的内容所导致的唯一挑战。在剩下的时间里,我们要提出一系列其他要点。什么样的习惯和认知是有利于音乐教育研究的?

第一,研究工作一定不是方法学研究,后者全力关注于技术专长的培养为了极少数人获得较大的利益。要把这一认识变为我们的习惯:按实用主义的含义和杜威的话语来描述,“习惯是特殊的敏感性”“受一定的爱好和厌恶支配”。习惯的培养对于音乐教师的培养和各层次专业实践的开展是极其重要的,恰好与现今的实际形成鲜明的对比。

第二,研究的结果不可被视为行动方案。这也是一种技术主义。杜威试图告诉我们,研究不是直接促进教育实践的事物。它能拓宽未来行为和意志取得成果可能性的范围,间接地促进教育实践,如他所述:通过一个智慧形态转换的媒介在不断变更的世界里,所有的具体应用都需要学习、想象和创造。研究工作推动音乐教育的主要方式是帮助我们更智慧、更具想象力、更具创造力和更具灵活性地研究和对待新问题。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不是因为对实际情况的发现和处置,而是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问题和这些问题对我们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三,我们的研究努力不能变成事先预设好的效率和精密度的改进,这些只是我们当前实际工作中的技术问题。杜威还说:“当我们把一件事只看作是为了达成我们已熟知结果的方法上的重要指令时,我们对它所进行的详细构思并不是进步的表现。”把研究求证限定在方法和效率范围内(确定我们的意愿是否能达成),我们就置身于正方的位置,进而不能够探讨更重要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才是我们的意愿所在。负责任的研究一定注重方法、结果和价值之间的关系。把这个问题当成“单纯哲学”的事项严重地妨碍了我们对专业意义的诉求。进步不在于技术效率的提高或方法的掌握,而是在于实施更负责任的行为和得到更大的响应。其目标使我们的习惯和行为更加富有智慧。杜威生动地指出:“真正重要的进步(不是只在进步技术上的进步)取决于预见到新的、不一样的结果和创造条件来达成这些结果的能力。”

第四,问题(真实的问题)一定存在于研究求证的核心之中。我们需要学会提出更中肯的问题,并使我们的解答更具时效性。感兴趣领域的产生或有问题现象的出现与方向、结果、目的和愿望联系在一起。问题是绕不开的,挪开了暂时障碍就确保了朝真理方向的前进:问题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在很大程度上,研究不是为了“解决”问题,因为解决问题就是把问题转换成其他的问题;每一项措施都提出新的条件要求,这就意味着新问题得出现。排除问题不是研究工作的目的,否则研究工作就是僵死的。问题的存在不是研究工作带给我们的可悲局面。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有用和符合愿望的,因为解决问题与排除问题是不一样的。不是为了求得终极真理,研究工作为的是寻求更好的、有利于培养出更好生活的信念。

第五,我们需要问自己,我们的课程设置和专业实践培养和维持了什么样的研究习惯。这些习惯产生了什么样的结果(和什么人的兴趣)?他们所做的与所导致的结果有什么不同?他们是怎样为我们的学生和社会去改进音乐教育的质量?(或他们做了吗?)在发现需要的变化和响应变化时,有什么样的证据证明他们正在使我们的实践更具智慧,更富有想象力,更得心应手?我们研究行为的专业结果是什么?或更直接一些,我们的政治取向、公众伦理考量和我们的教学设置以及我们的研究实践的实际结果是什么?

第六,我们需要认识到音乐、教育和研究每一项都是人类的实践,而且一直在变化着,甚至还在构建中。某种方法与音乐教育的实际的博弈是对该领域工作进行精细调整的重要事项,没有退让。负责任地致力于音乐、教育和研究这样的人类实践需要警醒、细心和坚韧的思想基础,才能求得正确的行为方式,因为存在着个人潜在的疏忽和过度出现的想象力。改变习惯的习惯是决定性的;同样也是对没有现成公式来决定何时需要转变的承认。

第七,把音乐与社会分开(结果是与政治分开)不仅是犯了严重的错误,其本身就是具有政治结果的政治行为。社会和政治问题将会被忽略,或这些问题将会由其他因素来决定,传统或权势的介入,而不是由民众中现存的或新出现的需求来决定。把音乐从社会体系中分离出来不仅是理论上的错误(一定是错的):它是一种导致和鼓励部分研究人员和教育工作者对自身工作的社会和道德结果不负责任的行为。

第八,意义是用途。我们需要更加接近地观察人们如何运用音乐,以及他们通过运用音乐培养了什么样的习惯(通过音乐行为他们变成了什么样的人)。人们“知道音乐”的一些内容只能是第二位的,我们对音乐是什么的感觉最根本地是来自于音乐对人类的生活的用途。

第九,我们需要学会用我们使学生和社会大众的生活产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什么样的进步)的方法来衡量教育和研究行为成功与否。我们需要密切地观察音乐研究和音乐学习的结果,同时接受那些未能增进阅历和生活质量的事实,这些是还要继续努力的方面。音乐学习和音乐研究的结果从来都不是天生的或无条件的正确。按马克思的观点,关键点不只是在于教育工作者对习惯和实践的分析;重点是对习惯和实践的改变。

第十,我们需要承认,如果主观知识的价值体现取决于团体已形成的传统和实践,对这些传统和实践的深邃了解和验证构成了对团体价值衡量的核心方法。换句话说,作为专业研究人员,我们创造的知识价值研究团队自身的价值,实际上就是我们对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设想和我们集体的(惯常的)实践的仔细的归纳与反思。我们研究努力的价值最终必须经过学生和社会大众的音乐生活有无持续改变来衡量。

我们理论和哲学研究上的(和随后教学和研究方法和手段上的)专业缺陷将产生把音乐和音乐教育的性质和价值问题限制在内在评判的不良影响:这种不良影响是把对问题的考虑全部限定在过去和现行实践范围之内的故意行为。这样就把音乐和音乐教育的实践排除在对未来的展望和反思之外。如此这样就产生了误导,与人们的生活和愉悦背道而驰。

音乐体验和音乐教育(包括研究)一定不能拘泥于由那些只注重当前的实践还自以为是的人士控制的范围内。十分重要的不是当前几项具体实践的真实有效性如何;十分重要的是促进音乐教育的效力,以其多彩、多样、多变和人们对音乐的热爱程度为度量,这些度量几乎都(也许无一例外地)置身在音乐家、教育家和研究人员传统人士的范围之外。

哲学的研究者正在音乐教育事业中扮演着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没有哲学研究,音乐教育的方向和生命力是非常成问题的。

(二)音乐教育研究的方法

1.实验研究法

(1)实验法的特点与应用范围

①实验法的特点

实验法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实验法最主要的优点是研究者可以有意识地、人为地控制实验变量,以促进某些事情的发生。由此,可以查明音乐教育过程的因果关系、相关关系,这样有利于发现音乐教育规律。通过人为地创造条件,可以观察到某些在自然状态下无法观察到的事物,从而扩大研究范围。

研究者可以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如观察法、统计法等,以全面、准确地掌握研究对象的有关资料。

实验法要求用比较严密的程序组织研究,便于重复验证,以提高研究结论的科学性。由于实验条件和过程都是事先设计好的,因而其他研究者可以用不同的被试样本按照同一过程重复验证其结果;研究结论如能在类似研究中得到相似的结果,便说明其结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强。

实验法所进行的是一种过程性的分析,一般都有一个较长的周期。这样,研究者既可以观察到某一短期内音乐教育现象内部或外部之间的相互关系或相互作用状态,也可以发现随时间变化或随自变量变化而导致的因变量变化;运用实验法,可观察到研究对象的一个完整的变化过程。

实验法有严格的操作规则,在研究过程中它要求必须有假设和验证,并运用精确的测量手段和数据处理,以保证研究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在实验中,研究者有可能细致地、精确地分别研究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这样易于观察某种特定因素的性质和特征。

实验法的局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实验法中高度的人为控制可能带来环境的“失真”。实验严格控制环境条件,但实验条件控制越严,往往离真实的音乐教育活动环境就越远,这就容易使它在非自然条件下的音乐教育活动中的重复验证的可能性降低。

由实验人员和实验过程带来的负效应在实验中是普遍存在的。譬如,实验人员的期望可能影响实验的效果;被试因知道自己参加实验而引起的积极性提高;由于实验过程较长而引起的“生成效应”,即被试已非常适应实验的内容和环境;等等。上述这些负效应有可能对实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造成不良影响。

样本的不足使实验结果缺少代表性。音乐教育实验所进行的一般是受教育者群体的研究,样本量太大,控制的难度也大;样本量太小,就没有代表性,所得出的结论无法推广到总体。

实验法往往需要较大的人力、物力,同时还受到实验设置、实验环境等实验条件的限制。

实验法对参加实验研究的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般要求研究者应掌握实验研究的有关技术。

②实验法的应用范围

实验法在音乐教育研究中有广泛的应用范围,一般常用于以下几种类型的课题研究中: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验研究,学生发展状态的研究,对已有的音乐教育经验或他人做过的音乐教育实验进行实验性验证,为形成新的音乐教育理论、音乐教育模式或音乐教育改革方案提供实验依据。

(2)实验的方法

常用的音乐教育实验方法一般有三种,即单组实验法、等组实验法和轮组实验法。

①单组实验法

单组实验法是向一组研究对象施加一个或数个实验因子,然后测量其所产生的一种或数种变化,借以确定实验因子的效果程度。譬如,选择某个班级作为研究对象,在音乐课中先后分别用首调唱名法和固定调唱名法进行视唱教学的实验,经过一段时间的教学实验后,再进行视唱测验,根据测验成绩的比较,就可求出学生更容易掌握哪一种唱名法。该实验中,首调唱名法和固定调唱名法就是两个不同的实验因子,经过实验后的测量比较,即可分辨出两种实验因子的不同效果。

②等组实验法

等组实验法是指以不同的实验因子分别施行于两个或几个情况基本相同或相等的组,然后比较其所产生的变化,以判定实验因子所发生的效应,从而得出比较科学的结论。如果研究者采用两组情况基本相同或相等的组进行音乐教育实验,一组施加某种实验因子,就称为实验组;另一组不施加某种实验因子,就称为对照组。经过一段实验期后,将两组所得出的实验结果进行比较,即可得知实验因子所起的作用。

等组实验法要求的条件最主要的是各组必须尽量均等。即除了实验因子不同外,各组实验对象的原有水平以及实验环境、实验条件必须基本相同。

③轮组实验法

轮组实验法也称循环实验法。它是把几个不同的实验因子,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轮流循环地施行于各个组,控制其他条件保持不变,最后根据每个实验因子所发生变化的总和来判断实验的结果。譬如,上例单组实验法中首调唱名法和固定调唱名法两种教学方案的实验,也可用轮组实验法,即将首调唱名法和固定调唱名法作为两个不同的实验因子同时施行于甲、乙两个不同的实验班。在实验次序上,两个不同的实验因子在时间的先后位置上都轮流出现,如甲实验班先施行首调唱名法,后施行固定调唱名法,那么,乙实验班就得先施行固定调唱名法,后施行首调唱名法。最后将两个实验班的测验成绩进行统计,根据教学效果的分析比较,得出学生更容易掌握哪一种唱名法。

(3)实验的步骤

一个音乐教育实验研究课题的实施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①选择实验课题

对音乐教师来说,要尽量选择那些既符合当前音乐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需要,又能对实际音乐教育教学工作起直接推动作用的课题。同时,课题的选择又要考虑研究者自身知识、能力水平及客观条件是否适合,这是实验研究能否顺利进行的前提。

②提出假设

假设是对将要研究的问题提出的预测性答案,是对客观事物的猜想。一般来说,无论哪种教育研究方法都要设定假设,一个课题的提出和确定的过程,往往也是一个假设形成和明确的过程。对于音乐教育实验来说,假设的确定尤为重要,没有一个合理的科学假设,音乐教育实验研究的因果关系就难以推演。假设一般具有两个特点:其一,假设具有推测的性质;其二,假设应具有事实和科学知识的基础。

③制订实验方案(www.xing528.com)

实验方案是实验研究工作的总计划,实验方案制订得科学与否,是实验顺利进行的关键。实验方案主要包括:实验的目的任务、实验的指导思想、实验的原则、实验对象的范围及分组情况、采取的实验方法和主要措施、实验成果的测查统计与评价方法、实验的总结工作、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

④确定实验样本

确定实验样本即选择和确定实验对象。确定实验样本是实验开始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到研究成果能否从特殊推导到一般,关系到个案能否具有典型意义。因此,必须按科学的取样方法认真做好实验对象的确定工作。

⑤实验的前期准备

实验进行前,应根据实验的目的和对象,拟定测验题目,还应准备必需的实验器材和经费。对于预测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准备好相应的解决措施。

⑥实验的实施

应按所制订的实验方案进行实验。在实验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应严格按照实验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注意控制实验因子,排除无关因子的影响和干扰。在实验的各阶段中要进行测验以及详细的记录,为了排除偶然性,可进行重复实验。

⑦实验结果的测定和统计

统计时要实事求是,要特别强调资料的准确性、典型性和可操作性,尊重实验的客观结果,不具事实的材料和数据是没有科学意义的,它无法推演出科学性、可靠性的研究结论。

⑧实验结果的分析和研究

通过对实验结果的分析和研究,验证假设,即揭示事物的因果关系。同时对实验的探索结果、实验中提出的问题、今后还要继续研究的问题等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⑨撰写实验报告

这是对音乐教育实验工作的总结。实验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实验的课题、实验的目的意义、实验的时间、实验假设、实验方法、实验过程、实验结果、问题讨论、实验结论。一个高质量的实验报告,既要有理论价值,又要有使用价值。

⑩进行成果的评估鉴定

不同级别的科研项目,对该科研成果的评估鉴定要求也不同。一般来说,实验课题结束后,根据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成果的评估鉴定,以将好的成果进行推广。

2.比较研究法

比较研究法是针对某种现实存在的教育现象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表现而做出的比较研究,以发现某种音乐教育的规律以及其特点的研究方式。这种比较通常是多角度、多层次进行的,不仅能够对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性质相同的教育现象所具有的特征做出同类比较,同时也能够对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性质相反的教育现象做出异类比较;不仅能够对同一教育现象的历史形态做出纵向的比较,还能够对同时并存的多种教育现象进行横向比较。

3.经验总结法

经验总结法是指在受控制的自然状态下,研究者对音乐教育实践中所积累起来的音乐教育经验进行分析和理论提高,使之升华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音乐教育理论的研究方法。经验总结法有利于深入实际,为教育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建议;有利于从实际出发,提高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增强音乐教师的业务素质,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1)经验总结法的特点

①注重实践性

研究者总结的是自己或其他音乐教育工作者在教育实践中的直接感受。因此,所获得的材料具有较强的真实性,由此得出的结论自然也具有较强的实践性。

②可操作性

经验总结法简便实用,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一般音乐教师都可参与和操作。从近年公开发表的音乐教育科研成果来看,有许多是运用经验总结法。

③内容多样性

音乐教育经验就其内容来说,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各种音乐教育时间活动都可以总结出各自的教学经验。研究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选择适当的研究领域。

经验总结法的局限主要是研究者以当事人的主观体会与认识为主要研究内容,这难免可能产生片面性和主观性的倾向。因此,在使用经验总结法时应避免这种倾向。

(2)经验总结法的步骤

①确定研究对象

确定研究对象是实施经验总结法的第一步骤,它要求根据课题的目的任务,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单位、个人作为研究对象,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经验总结。经验总结应包括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正反两方面的内容。因此,在确定研究对象时,一般应考虑选择好、中、差三种类型,这样才能体现经验总结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②掌握有关参考资料

在确定研究课题和研究对象后,就应根据课题内容广泛查阅、搜集有关参考资料。参考资料一般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教育管理要求等文件;第二类是该类课题国内外的研究动态;第三类是研究对象的历史与现实的资料。掌握所要研究课题的有关资料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避免重复他人已有的研究成果,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同时还可以从有关资料和他人成果中汲取有用的信息,为经验总结提供可靠依据。

③制订总结计划

总结计划是总结经验过程的构想,它包括了经验总结的选题、实施的步骤、实施的过程、分析和综合,最后是经验总结的验证。要制订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总结计划,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要明确经验总结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在此基础上提出经验总结计划的初步方案。其次,课题组成员的职责分工要合理和明确。再次,要充分考虑无关因素的干扰。因此,在制订总结计划时要留有余地,全面考虑实施计划的可行性。

④搜集具体事实

具体事实是经验总结的基础,没有具体事实,经验总结就无从谈起。如实反映事实的本来面目是经验总结法的基本要求。

⑤分析与综合

经过全面广泛地搜集事实材料后,应进行分析与综合,它是经验总结的一个重要环节。将搜集到的有关课题研究的具体事实材料进行梳理、分析与综合,可使搜集到的材料条理化、系统化。在此基础上,运用分析综合的逻辑思维方法。

⑥组织论证

经过分析与综合这一阶段的工作,就可进入撰写经验总结的初稿阶段。之后,应根据课题需要,邀请相关主管音乐教育的领导、音乐教研员、音乐教育专家、音乐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课题论证会。在会前将经验总结的内容初稿或提要发给与会者,使他们对开会的内容有所了解,提前有个思考和准备的过程。让与会者参加课题论证会的目的是听取各方面人士对该经验总结内容的意见和看法,特别对不同意见、不同观点应认真对待,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将与会者的意见和建议归类整理,为修改和完善经验总结报告准备好参考资料。

⑦总结成果

经验总结的全部研究完成之后,就可以将研究成果撰写成经验总结报告,将研究成果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在撰写总结报告时应注意从理论和逻辑上揭示和认识音乐教育措施和音乐教育效果之间的内在联系,研究者应从教育与理论研究的高度提出对音乐教育经验的认识,从而完善人们对实践经验的认识,提升音乐教育经验的理论层次。

经验总结报告,若纳入某个级别的科研项目,应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若是一般的音乐教育科学研究,可将讲演总结报告以论文的形式投稿有关刊物,以使科研成果转化为音乐教育生产力,从而获得社会效益。

(3)经验总结法的基本要求

一般情况下,经验总结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总结对象的代表性与典型性

音乐教育教学经验总结的范围十分广泛,既可以从宏观角度来选择总结对象,如学校音乐教育发展历史中的问题等,也可以从微观角度来选择总结对象,如音乐教学法的问题等。不论是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研究问题,都应注意研究对象的代表性与典型性问题,这是取得优质经验总结的基础。

②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尊重客观事实是应用经验总结法所应重视的一个重要问题。遵循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指导思想,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这是取得研究成功的一个基本要求。研究中的所有结论必须以音乐教育教学实践为基础,提供什么事实,就应总结什么经验。在总结中,应注意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尤其应重视定量分析,运用事实数据来说明问题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易于提高经验总结的信度。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同时,要注意从事物发展的整体入手,全面考察研究对象,注意事物各个方面的联系,不但要把握音乐教育的内部结构,也要了解音乐教育的外部联系。不论是宏观的经验总结,还是微观的经验总结,都需要全面考察。

③以创新精神为主导

培养创新精神是新时期教育改革提出的一个重要的教育理念。音乐教育科学研究离不开创新精神,这也为经验总结法提出了新的任务与要求:以创新精神去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特别是音乐新课程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全面展开,改革过程中必然出现许多新问题,这就对音乐教育研究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在音乐教育教学经验总结的方式方法上应注意克服传统教育教学观念下的条条框框的束缚,以新课程改革的音乐教育理念为指导思想,探索出音乐教育科学研究的新途径。

(三)音乐教育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的撰写

音乐教育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主要是指作者通过对教育领域的某一个问题所做的实验与实际调查写出的、以反映事实情况、提出问题或者对策为主要内容的书面报告。

音乐教育的实验报告与调查报告的主要作用:一是向有关部门汇报现有的情况,作为这些部门制定教育方针、政策、措施等的参考依据;二是向公众反映当前的教育情况,在报刊上公开发表出来之后,以此来引起全社会对某一个问题的广泛关注与重视。

音乐教育实验报告、调查报告根据自身的性质可以分为音乐教育实验、综合调查报告、专题实验、调查报告;根据内容可以分为总结典型经验的调查报告、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等。

写好音乐教育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的首要一步是选择合适的课题。选题应着眼于音乐教育领域中存在的亟须解决的、有普遍意义的现实问题。这些课题除了少数是上级领导部门指定的外,大多靠作者自己在音乐教育实践中去发现。音乐教育实践的丰富性,为写好音乐教育实验报告或音乐教育调查报告提供了有利条件。例如器乐教学实验、创作教学实验、多声视唱教学实验、综合艺术教学实验、学生音乐兴趣调查、学生音乐学习态度调查等,这些课题调查起来不难,而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却很值得珍视,不仅可供调查报告写作,也可以作为音乐教育短论、音乐教育杂谈的写作素材。音乐教育工作者要善于把握形势,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选择能引起师生甚至全社会关注的音乐教育问题,还要做好调查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在明确实验和调查目的、对象、方式的基础上,制订实验步骤、调查提纲。

调查的方式可以分为五种:问卷、开座谈会、个别访问、实地了解考察、蹲点考察。在写教育调查报告的时候比较常用的三种调查方式为问卷、开座谈会与个别访问,它们都各具优点,需要注意灵活地进行运用。调查报告的关键就在于问题的调查,所以,一定要花大力气进行调查。应当从客观性质方面出发,不仅要充分了解第一手资料,同时还要了解间接提供的资料;不仅需要掌握局部的材料,同时还应该掌握全局的材料;不但要搜集正面的看法,还需要搜集反面的看法;不仅需要调查事物现实的状况,同时还应该调查事物的历史状况。要尽可能全面地掌握所需要的材料,讲究材料与材料来源的精确性与可靠性、真实性。最后在大量占有材料的前提下加以归类与分析、研究,以一种辩证的角度形成自己的见解,并且用适当的形式充分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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