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边疆学研究:先秦天下观与藩属体系

中国边疆学研究:先秦天下观与藩属体系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笔者认为东亚藩属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是先秦时期的天下观、服事制和夷夏观。关于藩属关系形成的思想基础,学界一般将其指向先秦时期的分封制度,但分封制度作为一种王朝统治政体似乎并不能成为藩属体制的思想来源。促成藩属体制形成的另一个治国理念是先秦时期形成并得到具体实施的服事制理论。

中国边疆学研究:先秦天下观与藩属体系

东亚藩属体系建立的基础是什么?这是第一个问题。笔者认为东亚藩属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是先秦时期的天下观、服事制和夷夏观。任何一种体系的形成都需要理论的支撑,而东亚藩属体系发端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沃土中,体现着中国古人在处理内部事物和对外关系方面的智慧。因为东亚是一个汉文化圈,汉文化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其理论基础源于先秦时期即已经出现并不断完善的天下观、服事制与夷夏观理论。

关于藩属关系形成的思想基础,学界一般将其指向先秦时期的分封制度,但分封制度作为一种王朝统治政体似乎并不能成为藩属体制的思想来源。因为一方面分封制度作为在先秦时期已经形成的统治方式是一种统治制度而非思想观念;另一方面藩属关系形成于秦汉时期,主要指对异族的统治,是分封制度在异族统治方面的变异。因此,探索藩属体制形成的思想基础应该从先秦至秦汉时期中原王朝的治国理念中去寻找。“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诗经·小雅·北山》中对先秦时期“天下观”的高度概括,不仅为历朝各代所引用,也深深根植于中国人的内心深处,同时也被东亚众多政权或族群所认同。这一观念有两层涵义值得注意:一是在中国古人的“天下观”中,王朝的疆域并没有固定的界限,有的只是和中央王朝保持臣属关系的地方政权,这也是导致中国历朝各代的疆域难以有一个清晰界限的思想根源;二是处于中国古人“天下观”核心的是王和秦汉以来出现的皇帝,皇帝不仅是“天下”的权力核心,还是维持“天下”秩序运转的中枢,是“天下”的主宰,同时也是藩属体系的核心,因为整个运转的核心力量是其思想、行为的影响。

关于“天下观”,后人有很多种解释,“天下观”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原地区政权分立、人思统一的社会环境下派生出了更为具体的“大一统”思想,《春秋集传详说·纲领》解释为:“春秋大一统之义,内京师而外诸夏,内中国而外吴楚,尊王抑霸,讨贼扶善,以存天理而遏乱源。”“大一统”思想随着秦汉多民族统一王朝的建立以及儒学在汉代的发展而成为秦汉王朝构筑“天下”统治秩序的重要指导思想,一方面皇帝的“正统”地位需要得到“四夷”的认同才能体现出天子应有的“德政”;另一方面保持对边疆族群的统治也是多民族统一国家稳定的需要。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对边疆地区的经营成为一种必须,由此“德被蛮貊四夷”“四夷宾服”“泽及四夷”“天下有道,守在四夷”“德服四夷”等成为标榜皇帝德政的重要尺度。对边疆地区的经营虽然是必须的,但在传统的“天下观”中,边疆地区却是处于从属地位的,所谓“中国,天下本根,四夷犹枝叶也”,即是唐人对这种观念的形象表述。而“中国”与“四夷”,“中国”有可能是汉代的郡县,“四夷”是边疆地区,“四夷”对“中国”的稳定发展起到保护的作用,所以“中国”统治体系的建构有着主次之分,这是藩属体系形成的很重要的一个源头。这种观念可以追溯到很早的时期,例如半坡人的住居,用壕沟和篱笆等障碍物保卫自己家的安全,这是在半坡遗址中就出现的一个现象。藩属体系中的“藩”包括“藩屏”,也起到了壕沟和篱笆的作用,“藩”的原义也是篱笆,古代中国的长城也类似于这种性质,这就是有形的与无形的概念。

“天下”在古人的观念中又被分为“九州”“海内”“海外”三个由内及外的不同层次,其中“九州”“海内”被喻为天子的“家”,所谓“陛下以四海为境,九州为家”“天子以四海为家,故置一堂以象元气,并取四海为家之义”等都是这种思想的反映。为了保卫家的安全而在家或居住区的周围设置称为“藩”的篱笆墙或其他设施早在新石器时期的半坡遗址等众多遗址中就已经被发现。既然“九州”“海内”被喻为天子的“家”,那么对边疆地区的经营也由之被形象地称为了藩属、藩屏等。也就是说,王朝经营“四夷”(边疆地区)的目的是为了藩卫“中国”(中原地区)的安全,这正是藩属体制构建的直接思想基础。

促成藩属体制形成的另一个治国理念是先秦时期形成并得到具体实施的服事制理论。为解决王与华夏诸侯乃至与夷狄之间的关系,夏、商、周三代逐步确立了以服事制为特点的统治理论和制度。夏、商、周三代疆域统治体系的构筑,一般都认为是以“王畿”为中心而建立的“服事制”,又有“九服”“五服”之说,或“九州”内外之说,不仅包括了同姓诸侯、异姓诸侯,还包括了被称之为“四夷”的边疆族群或政权。《国语·周语上》中这样描述周代的“服事制”:“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增修于德而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笔者认为东亚藩属体系形成的直接制度来源是“服事制”,但它不是直接适用于边疆地区的,这套体系针对的是周代诸侯,其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周王的安全,为了协调周王跟诸侯之间的关系而建立的。其中又有很多“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等内容,既规定了诸侯的义务,又给予了权力。“服事制”体系是以“德”为最高标准的,尽管后代没有完全按照它去构建,但是其中很多统治理念被后代继承,例如我们所谈的朝贡,“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是按照这套理念来构建统治体系。如果不遵从这一体系,那么也会采取种种措施规范它,最终措施是军事讨伐,这个规定在汉唐时期有很多的具体实例,这说明这套体系还是有指导意义的。

《尚书》中对“服事制”有如下解释:“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一般做如下解释:“王”居住的四周各五百里的区域,称为甸服。其中最靠近王城的一百里内的地区缴纳带藁秸的谷物,其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去掉藁芒的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带壳的谷子,最远的一百里缴纳无壳的米。这是后人的一个解释,很人性化,离得越远缴纳的供品越轻便,笔者认为这应该是“贡”的范围和源头。实际上,服事制体制内的诸侯国有些和周王朝的“王”(或称周天子)有着一定的血缘关系,而有些则没有,那些属于“王之支子母弟”的“姬姓”诸侯国则因为和“王”同姓,血缘关系更近一些,故处于第二层次的最里层;属于“甥舅”的诸侯国则次之;其余异姓诸侯则属于外层。当然,这种内外层次的划分并不是像后人理解的按照一定的里数等距离划分的,而是以同“王”血缘关系的远近划分的。从这一角度来看,五层次的划分实际上可以并为三层:一是“王畿”,是王直接的统治区域;二是诸夏;三是外围蛮夷或者有蛮夷文化的诸侯。(www.xing528.com)

关于服事制理论在先秦时期是否具体实施过,学界还有不同的认识,但从汉朝之后的历朝各代对藩属的管理实践看,服事制理论的影响是直接而深远的。藩属被称为“宾服”,称臣纳贡和接受分封是藩属的重要标志,对藩属的反抗遵循先“责让”后武力讨伐的政策等,这些具体的政策和管理理念,都源自服事制理论。在后代藩属关系的处理方面,所谓“修意”“修言”“修文”“修名”“修德”“修刑”是周王朝为维持藩属体制运转而采取的政策,其中包括征伐在内的“修刑”是最后采取的政策。要保证体系的运转,制定一套法律,之后实行,如果在施行过程当中遇到问题会有不同的惩罚措施。而这一体系构建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最后种种措施都用尽了,只有强制执行就是所谓的“修刑”,“修刑”就包括了法律制度的强制执行、军事讨伐等。征伐是“修刑”之后采取的政策,在汉唐的实践中这一观念得到了很好的贯彻。举一个汉代的例子,西汉在处理和藩属卫氏朝鲜的关系时,据《汉书·朝鲜传》载:“(卫满)传子至孙右渠,所诱汉亡人滋多,又未尝入见,真番、辰国欲上书见天子,又雍阏弗通。”元封二年(公元前108年),汉武帝派遣涉何为使者,前往朝鲜“谯谕”其王右渠。“谯”,按照颜师古的解释为“责让也”,即代表汉武帝谴责朝鲜招诱汉人、不朝见天子、阻挠真番和辰国等其他边疆政权或族群朝见天子等行为,但使者的责让并没有取得效果,右渠“终不肯奉诏”,后又杀担任辽东东部都尉的涉何,汉武帝于是兴兵灭亡了卫氏朝鲜,设置了四个郡县。唐朝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依然遵循先“责让”后出兵的原则,这一点从唐太宗处理和高昌吐谷浑关系方面采取的政策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解决吐谷浑问题时,唐王朝先是遣使者“责让”,即派遣使者前往吐谷浑谴责其寇掠鄯州的做法,并要求吐谷浑王伏允亲自入朝解释。伏允以有病为由不入朝,反为其子“求婚”,得到了唐王朝的同意,但吐谷浑依然不能满足唐王朝“责其亲迎”的要求,所以唐王朝又派遣了使者“中郎将康处直谕以祸福”,进行劝谕。在唐王朝多次劝谕之下,吐谷浑不仅没有改善和唐王朝的关系,反而又一次寇掠兰州、廓州,最终唐王朝不得不对吐谷浑采取武力讨伐的政策。

藩属体制的建立最主要的目的是处理中央和边疆地区的关系,而边疆地区则是被称为“夷狄”的众多族群的分布区域,因此体现处理族群关系指导思想的“夷夏观”也是藩属体制形成和发展的思想基础。这里涉及中国古人的族群认识。中国古人的族群认识与西方民族国家理论中的“民族”是有差别的,表现在,一是地域,二是文化,其中文化是以物质文化为主,总体来讲是安居、和味、易服、利用、备器这几方面的差别,这是中国古人对族群的一个划分。为什么使用“族群”不用“民族”,实际上这是东方传统的话语体系,反观现在很多人理解中国古代的问题时往往用民族国家的民族的观念去看。理解中国古人是否有民族的观念,应该用我们的书写体系、文献,它所记载的视角不是从民族的视角,而是从族群的视角来看的。《礼记·王制》中说:“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这里的“五方之民”,直接源出于当时人们对自然界“天圆地方”的认识,而这一区分严格意义上也不是所谓现代的民族的划分,而是对族群或不同文化区域的划分,因为其着眼点并不在于现代所谓民族的根本特点上,诸如血缘关系、共同的心理素质等方面,其主要的依据是居住方位的不同、衣食住行的差异、生产方式语言的差别等,归根结底则是文化的差异。

既然先秦时期的人们是以文化的不同作为标准来区分族群的,那么处理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自然也会比处理族群之间的关系要简单和容易得多,由此也派生出了两种不同的处理族群关系的理论和方法,其一是“严华夷之辨”,其二则是用夏变夷。“严华夷之辩”实际上就是强调各种不同文化的族群,分布在不同区域族群互相之间不干扰,逐渐派生出了藩属,藩属体系的一个原则是保留这种不同以此维护中原地区的“华”的安全,并希望通过这种体系的建立慢慢地用夏变夷,用“夏”的文化习惯改变边疆。笔者认为其中有边疆内地化的内容,但现代人往往理解成民族同化,其实并不是这么简单,归根结底是文化的浸润、交融、认同。因此古人是先通过文化认同而达到族群认同。在中国古籍里有很多对人的相貌的不同的解释,蓝眼睛、高鼻梁与中原地区中国人相貌不一样,但是不一样并不影响认定其为中国人,这个关系就是源于“用夏变夷”。在“严华夷之辨”理论的影响下,在中国历史上的边疆地区长期存在着藩属区域,与此相适应,羁縻统治成为中国古代治边政策、族群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而这些则是历代王朝维持藩属体制运转的主要措施。秦汉王朝将郡县管理方式推广到边疆地区,尤其是汉唐两朝对更为辽阔的边疆地区的经营,以及和亲政策、鼓励边疆族群学习中原传统典章制度的政策等,这些协调中央与藩属关系的政策都是以“用夏变夷”为理论基础的。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发端于“用夏变夷”思想的政策的实施,藩属地区与内地的联系不断密切,进而促成了藩属地区和内地融为一体。

总体而言,藩属关系(或称体制)形成的思想基础直接源自于先秦时期形成的“天下观”“服事制”观念和“夷夏观”,这些观念综合作用于边疆治理而形成了藩属这一特殊的政治体制,其最直接的思想基础从“藩”的基本字意“篱笆”上可以清楚地体现出来,即古人将“天下”视为皇帝的“家”,因而将经营边疆地区对于巩固王朝核心区域中原地区安全的作用,与篱笆对于家的护卫作用相提并论,由此也就有了“藩屏”“藩属”等称谓。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