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库区移民安置规划要点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库区移民安置规划要点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制定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区和移民生产安置措施的选择是移民安置的基础,安置区的好坏、生产安置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将直接影响到移民搬迁后的生活质量。以移民安置区所在的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分析。根据上述安置区选择原则,初步设计阶段万家寨水库共选择移民安置区21 个,其中:农业安置区17 个,工业安置区4 个。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库区移民安置规划要点

(一)确定水库淹没范围

水库淹没处理范围,包括淹没区及因淹没而引起的浸没、坍岸、滑坡等淹没影响区。

1.淹没范围洪水设计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设计规范》,万家寨水库淹没处理洪水设计标准如下:

(1)耕地为5年一遇洪水(P=20%),居民点为20年一遇洪水(P=5%)。

(2)林地为最高蓄水位。

(3)工矿企业、一般矿区为20年一遇洪水(P=5%)。

2.淹没范围划定

通过库区回水计算,并考虑了风浪、浸没、坍岸、冰凌等影响后,确定如下淹没范围:

(1)土地征用线。坝前:土地征用线(高程980.50m,坝前最高蓄水位980.00m加0.5m风浪影响高程线);库尾:土地征用线(高程984.00m,考虑超过980.50m5年一遇回水与最高蓄水位回水线的外包线);坝前和库尾之间则按其相应的回水水面线考虑。

(2)居民迁移线。坝前:居民迁移线(高程981.00m,最高蓄水位980.00m加1.0m风浪影响高程线);库尾:居民迁移线(高程984.00m,考虑超过981.00m20年一遇回水与最高蓄水位回水线的外包线);坝前和库尾之间则按其相应的回水水面线考虑。企业、专项设施同居民点。

(3)林地征用线。最高蓄水为980.00m高程线以下。

(二)调查水库淹没实物指标

1.淹没调查依据

依据1986年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的规定,对库区淹没的人口、房屋、土地、小型水利水电设施、小型农副业设施以及交通电力电信、广播和工矿企业、乡镇企业等专项设施进行了复核调查,调查成果得到了参加调查各方的签字认可。

2.主要淹没实物指标

万家寨水库淹没涉及内蒙古自治区和山西省的3个县(旗)中10个乡(镇)的65个自然村。其中右岸为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准格尔旗的魏家峁、黑岱沟、窑沟、东孔兑四个乡;左岸为山西省偏关县的万家寨镇、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的单台子、窑沟、小缸房、王桂窑、喇嘛湾5个乡(镇)。经对上述乡(镇)的调查,统计得水库直接淹没:迁移农村人口3698人,淹没耕、园地、水塘346 hm2、林地78.5 hm2、淹没各类房屋12.38万m2;淹没县级企业4处、原战备电台隧洞以及109国道上的701黄河公路大桥和清水河县沿黄河公路共计7个大型专项。此外,还淹没了部分县级公路、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广播线路和文物等专项设施。

(三)制定移民安置规划

移民安置区和移民生产安置措施的选择是移民安置的基础,安置区的好坏、生产安置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将直接影响到移民搬迁后的生活质量。

1.搬迁人口和生产安置人口规划

(1)搬迁人口。库区直接淹房搬迁移民3698人;房屋虽然不淹但因淹地影响,当地环境容量不足而需搬迁的移民为1034人。至规划水平年,全库区共计需搬迁5078人。

(2)生产安置人口。生产安置人口即某块耕地在淹没前依附该土地为生的人口。生产安置人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计算方法确定,在计算中过程中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大部分耕地被淹没的村庄,如果库周剩余少量耕地分布零散、耕种条件差、环境容量有限且易于造成水土流失,则计算后的剩余农业人口考虑外迁作为生产安置人口;需搬迁村庄的剩余零散耕地,如能被附近村庄利用,则减少该村庄的生产安置人口;因水库蓄水导致交通不便而造成耕作困难的耕地,则与临近受淹没的村庄进行土地调剂后,再计算生产安置人口。经计算,至规划水平年万家寨水库共需生产安置移民5167人。

2.环境容量分析

(1)环境容量分析步骤如下:

1)拟定环境容量分析的范围。以移民安置区所在的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分析。

2)社会经济和环境资源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农业区划资料、土壤普查资料、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农村经济抽样调查资料、当地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气候条件及主要灾害天气、人口劳力比例、民族构成、风俗习惯、社会基础设施状况,以及当地主要经营项目的生产方式、管理水平、投入产出指标等。

3)根据上述基础资料,分析不同水平年安置区居民的人均收入和人均粮油占有量等,计算出安置区可以承载的人口数量,即环境容量。

(2)环境容量分析评价标准。在安置区的环境容量分析基础上,确定各个安置区可安置移民的数量,其中还适当预留了移民发展的容量。万家寨库区所在的3 个县(旗)人均耕地、人均粮食占有量、人均收入这3 个指标是环境容量主要制约因素。参照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库区、安置区的实际情况,拟定的环境容量评价标准包括下列3 方面:

1)人均耕地需满足人均0.1 hm2 水浇地、人均0.23 hm2 旱地或人均0.067 hm2 水浇地和0.067 hm2 旱地三个标准之一。

2)粮食人均占有量。规划目标年(2000年),移民人均粮食占有量575kg。

3)人均收入。规划目标年,移民人均收入达到1347 元。

3.移民安置区的选择

万家寨水库移民安置区选择遵循了以下原则:

1)选择县(旗)内农业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较好、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的地方;

2)安置区环境容量应满足移民安置的要求,安置移民后不会对原有居民生产、生活和安置区自然环境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3)选择没有地方病的地方。

根据上述安置区选择原则,初步设计阶段万家寨水库共选择移民安置区21 个,其中:农业安置区17 个,工业安置区4 个。

4.移民生产安置规划

移民生产安置以大农业安置为主,辅以二、三产业和其他安置方式。

在农业生产安置中,优先利用受淹乡村的剩余耕地,对种植业安置的移民,可通过改善生产条件、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及乡镇企业等,使移民充分就业,增加收入。尽量减少对安置区原居民的影响,并给当地居民以生产扶持措施,弥补因划给移民土地所造成的损失。

万家寨水库17 个农业安置区及分散后靠安置点共开发、改造土地933 hm2,安置移民4087 人,占生产安置人口的79.1%;工业安置主要选取了4 个建材、运输等在当地较有发展前途的企业,注入部分资金安置移民971 人,占生产安置人口的18.8%;其他安置主要为养老保险和投靠亲友两种方式,安置移民109 人,占生产安置人口的2.1%。

5.移民搬迁规划

依据移民生产安置规划,确定移民生活安置方式(集中、分散)。在移民搬迁规划中作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本着节约用地、少占耕地的原则,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角度出发,选择有良好地形、地质条件、水源充足、交通便利的地点建立移民新村,同时移民新村中应考虑水、电、路等生活配套设施。

参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村镇规划标准》,万家寨库区移民新村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为100m2,其构成比例如表14-1。

表14-1 万家寨水库移民新村人均用地指标表 (单位:m2

(www.xing528.com)

根据移民生产安置规划,万家寨库区共建设移民新村21 处,集中安置4443 人,其余635 人分散安置。

6.专业项目迁改建规划

库区专项迁改建规划主要包括库区交通、电力、广播、通讯、乡镇企业、文物和县级以上大型专项等迁或改建项目。

淹没调查阶段已对库区的交通、电力等线路的走向、长度、等级和乡镇企业的数量、规模以及县级以上大型专项的规模、标准进行过调查。在迁建规划中应根据淹没对象的等级、规模、标准以及淹没影响的程度区别对待,研究其恢复原功能必须采取的改建或其他替代方案。

1)交通、电力、广播、通讯迁改建规划。库区交通、电力、邮电通讯、广播等设施的恢复,应根据移民点的布设、工矿企业等迁建规划,通过合理化分析和经济比较,以恢复功能为原则,对主要设施应进行典型(或详细)设计。

2)工矿、乡镇企业迁改建规划。在淹没实物指标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后,提出对各企业的迁、关、并、转的实施处理意见,并把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部门审定。

3)大型专项迁建规划。大型专项的迁建规划,原则上按原规模、原标准确定迁建规模。各专项用地面积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规模、标准,一般与迁建前相符。如果企业把迁建和技改、扩建结合考虑,则因技改、扩建而增加的投资由有关部门自行解决。

4)文物保护规划。文物保护是淹没处理中较为特殊的专业项目,它不同于其他专项,其价值无法用钱来衡量,而且其专业性非常强,因此文物保护规划会同了专业文物考古部门一同进行。在文物古迹的处理中既做到文物资料收集、整理的完整性、科学性,又要考虑到国家目前财力有限,尽量做到重点文物重点抢救,一般文物妥善处理。

7.库底清理设计

按照《水库库底清理办法》、《环境水利医学评价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有关规定作了详细的万家寨水库库底清理设计,清理费用60 万元。

8.移民规划审批

万家寨水库移民规划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后,经水利部和国家计委进行了审查。国家计委以计建设[1997]1701 号文《国家计委关于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淹没及专项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的批复》对万家寨水库淹没处理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9.移民安置方案优化设计

万家寨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实施规划设计,是在国家计委组织的“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调整概算审定会”上所审定的淹没实物指标、总体规划方案、补偿标准、补偿投资等的基础上进行的,并通过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复核,落实并优化安置区的布设,落实二、三产业安置的移民劳力,论证其安置方式的可靠性;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落实集中迁建移民点的位置和安置移民所需划拨土地的数量,并通过规划、详细(或典型)设计,提出居民点布局、移民搬迁组织、人畜饮水、交通、供电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实施方案和项目的工程量、投资及实施计划。

技施设计阶段通过对初步设计安置方案的可靠性论证,取消了初设阶段的二、三产业安置,只把其作为库区移民提高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

(四)计算补偿费用

1.补偿费用计算原则

水库淹没补偿费用计算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能够正确反映水库淹没情况。万家寨水库补偿费用计算依据下列原则进行:

(1)以国家有关法规为依据计算补偿费用。万家寨水库补偿费用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规以及《内蒙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

(2)以淹没实物指标为基础计算补偿费用。淹没实物指标客观地反映了水库淹没损失情况,是水库淹没补偿费用计算的主要依据之一。

(3)以移民安置规划不留投资缺口为原则计算补偿费用。农村移民的生产开发和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所需要的投资,原则上应以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为限额。如有资金缺口,首先要优化安置规划方案,若仍不能解决,应在安置费用测算的基础上,调整土地补偿倍数,但不能突破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限额。

(4)按“原规模、原功能、原标准”的原则计算补偿费用。“三原”的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交通、电力、邮电通讯、水利设施、厂矿企业等专项设施的补偿费用计算。

2.补偿方案

万家寨水库在计算专项设施补偿费用时,对不同淹没对象考虑了不同的处理方案。

(1)对待交通、电力、邮电通讯、水利设施等专项,主要是按原标准恢复其原功能。在恢复上述专项设施功能时,应充分考虑移民安置区、厂矿企业的分布。

(2)对待厂矿企业,首先对其进行资产评估,然后研究其恢复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可恢复且有恢复必要的厂矿企业按原规模搬迁,补偿搬迁费和停产损失;无法恢复或无恢复必要的可按下述3 个方面考虑补偿:

1)可搬迁设备按其价值的3%补偿搬迁费;

2)不可搬迁设备按其新旧程度补偿;

3)基础设施按规划配置或适当补偿。

3.补偿标准

(1)耕园地补偿标准。不同地类的补偿标准分别为各自年亩产值乘以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倍数之和;不同地类土地亩产值取其前3年的平均亩产值;土地补偿费均取4 倍,安置补助倍数根据不同村庄人均耕园地分别计算。万家寨水库淹没耕园地补偿、安置补助倍数平均为8 倍。

(2)林地补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占用、征用林地收费标准和管理使用的规定》的规定,征占林地的补偿费为4 项:

1)林地补偿费:按成林价值的三倍补偿;

2)林木补偿费:按每亩出材6m3 计算;

3)林地安置补助费:按每20 亩4 万元或安置1 个人计算;

4)植被恢复费:按林木种植、防虫、防火、管理等全过程费用重置价格计算。

万家寨库区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如表14-2。

表14-2 万家寨库区征用土地补偿标准表(单位:元/亩)

(3)房屋补偿标准。万家寨库区房屋基本以石窑为主。由于库区周围石料丰富,因此库周近迁安置石窑单价较为便宜。通过测算,近迁石窑单价为269 元/m2,远迁石窑单价为309 元/m2

(4)专项设施补偿标准。万家寨库区淹没专项中,水利设施做了详细设计,其他专项均作了典型设计,通过设计确定的迁建补偿标准,见表14-3。

表14-3 万家寨水库淹没专项设施迁建补偿标准 (单位:万元/km)

4.库区淹没补偿投资

万家寨水库淹没处理总投资为44571 万元。其中农村部分20698 万元,占总投资的46.5% ;大型专项投资17626 万元,占总投资的39.5%;其他费用6247 万元,占总投资的14.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