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武汉市城中村发展现状与治理对策

武汉市城中村发展现状与治理对策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在论述武汉市“城中村”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城中村”改造面临的文化困境,着重讨论了武汉市“城中村”的社区特殊性质,提出了武汉市现代村落社区文化建设。关键词城中村文化困境社区文化文化建设1引言“城中村”是伴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城市周围农村征地扩大等因素而形成的特殊社区。“城中村”现象造成了居住环境、经济、社会等各种问题,严重影响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构建和谐社会[1]。

武汉市城中村发展现状与治理对策

冷 青 李星明

(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武汉 430079)

摘 要 城中村不仅是一种居住系统,更是一种社会文化形态,离开对其“文化”的分析,就难以反映其实质。本文在论述武汉市“城中村”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城中村”改造面临的文化困境,着重讨论了武汉市“城中村”的社区特殊性质,提出了武汉市现代村落社区文化建设

关键词 城中村文化困境社区文化文化建设

1 引言

“城中村”是伴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城市周围农村征地扩大等因素而形成的特殊社区。目前,学术界理论研究的热点主要集中于:①“城中村”问题及对策研究。“城中村”现象造成了居住环境、经济、社会等各种问题,严重影响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构建和谐社会[1]。“城中村”改造的过程本质上是以城市土地资源在市场机制引导下理性配置过程和社会转型的过程;②土地征用与失地农民安置[2]。实现农民社会成员角色的转型,即征地农民的市民化问题;③“城中村”各种制度改革与创新[3]。学术界大多认为造成“城中村”现象主要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管理体制、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等原因。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是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的合法权益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利益关系问题,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土地征购新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本文认为“城中村“不仅是一种居住系统,更是一种社会文化形态,离开对其“文化”的分析,就难以反映其实质。对于“城中村”城市化的关键之一的主体村民,如何在文化层面上合理城市化以及“城中村”这个混杂的社区群落如何实现文化融合、并最终形成和谐健康的城市文明社区的研究却很少见,这在“城中村”实际改造过程中也很少涉及,本文将在这一方面做些尝试。

2 武汉市“城中村”发展现状分析

据统计,武汉市七个中心城区范围内共有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单位被确定为城中村,其中洪山区最多,有74个,硚口、江汉等区较少[4]。在地域分布上,这些城中村大部分位于城乡结合部,有的以周围的大学或一些产业集群为依托,村中环境相对恶劣、治安混乱、卫生极差,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城市的现代化发展,成为政府、高校和市民的困扰。例如武汉理工大学旁边的刘家湾、杨柳新村等,城中村都瞄准了高校学生这块“大蛋糕”,积极开发餐饮租房等后勤服务。再如位于武汉常青路旁,属江汉区贺家墩村的黄家大湾也是一个较大的“城中村”。该村寄住、暂住人口占居住总人口的80%左右。由于该村地处城乡结合部,人员复杂,流动人口多,违法建房多,私房出租户多,市政环卫设施滞后,环境卫生较差,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综合来看,武汉市城中村突出特征包括下四个方面:

2.1 挤占城市空间

目前武汉市城中村土地面积达213.8km2,约占武汉市中心城区土地面积的1/4。

2.2 建设规划落后

城中村中绝大多数村民都是采用“自给自足”的方式自建住房(大多未经规划审批,属于无证建房),所建住房的质量普遍不高,而且秩序混乱,导致环境质量差,不符合城市化发展和城市现代化的要求。

2.3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原有城中村中村民住房的水、电、气及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得不到改善,导致城中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城市功能,同时还严重影响到城市规划的实施。

2.4 村民生活方式较落后

“城中村”的村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失去土地主要靠租赁房屋等过活文化程度较低的当地农民。另一部分是外来城市打工人口,他们从事的职业各异,但大都是一些粗活、重活。

“城中村”问题已经受到武汉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4年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4]等一系列文件,并分阶段综合改造全市的城中村。据悉武汉市“城中村”首批综合改造16个试点村目前均基本顺利完成了改制工作。武汉市实施城中村改造政策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五大方面,简称为“四改一保”[5],即:改变城中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使城中村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转;改村民农业户口为城市居民户口,落实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村民委员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城市居住社区;改城中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按城市规划要求,整体提升城市功能;逐步将由村民改变为居民的人员纳入到城市的社会保障系统中。

3 “城中村”的文化困境

“城中村”的出现以及人们对它的消极态度和欲除之而后快的种种做法,不仅仅反映的是经济落后问题,更深层次反映的是古老农耕文明与村落文化在市场化、工业化、全球化浪潮中所处的艰难的生存环境。这正是“城中村”问题难以解决的症结所在。因此“城中村”改造不是仅从物质形态上就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从文化层面上做到村落文化向都市文化的转变,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治标又治本的目的。

从导致文化转变的内外因方面看,“城中村”文化的演变主要是在外部都市文化的强迫下被动发生的,是强制性变迁。“城中村”的产生及其现状是现代都市文化与传统村落文化冲突与融合的表现,它一方面反映出现代都市文化的强大威力,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村落文化的生命力。

从文化整合的角度看,“城中村”可以说是现代都市文化与传统村落文化、农业文明交锋的一个战场。现代都市文化凭借其经济和政治优势,对传统的村落文化步步进逼。从物质文化层面看,在“城中村”里,我们看到的也是高楼大厦,传统的住宅结构大部分已经销声匿迹,绿色的原野和农田也只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之中,现代化的交通娱乐设施与市区没有什么不同,车水马龙,没有一点像人们意识中的“村”的宁静与和谐。当然,现代都市文明的一些负面产物也进入了“城中村”。

从制度文化的层面来看,作为现代文明的都市文化其实是一种正式制度,即由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政策组成的一套行为约束;而作为传统农耕文明的村落文化则是一种“非正式制度”[6],而这种非正式制度大致相当于我们所说的习俗和惯例,也包括具有行为约束力的道德、信仰和意识形态等。传统的村落就像一个大家庭,调节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是那些“习俗定规”、“情理”、“说法”等等,是与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相对而言的“非正式制度”。

从观念文化的层面上来看,“城中村”在都市文化的冲击下虽然在极力地改变,但是不同的人群在心理和行为方面的改变程度是不同的。村民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分化。年轻人与他们的父辈价值观念出现断裂。传统的家族、宗教的网络出现很多漏洞,集体的村规与道德的约束力越来越弱。年轻人的信仰正发生着变化。

4 武汉市“城中村”社区的特殊性质

“城中村”社区的特殊性在于“城中村”既与现代城市相区别,又不同于传统的村落,它兼有城乡社区的部分要素,体现了农村城市化的过渡性特点。“城中村”改造就是要促使“城中村”社区中现代城市文明的内涵不断扩大,相对落后的农村文化不断消亡。“城中村”不同于传统的农村村落,表现为:

4.1 职业性质的非农化

从职业性质看,由于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不断被征用,大多数村民失去土地,成为失地农民,而不再是传统的以种植业生产方式的农民。

4.2 户籍性质的混杂化

从户籍性质看,社区中农居混杂,有的已转为城市户口,有的虽不从事农业活动,但仍保持农村户口,户籍身份与职业身份不一致较普遍。(www.xing528.com)

4.3 经济水平较发达

从经济水平看,“城中村”常位于城市周边,拥有地利优势,较偏远的农业村落经济实力相对较强。以武汉市徐东村为例,注册资本41168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的徐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11家村办企业有9家以第三产业为主,它们一起构成了徐东村的经济支柱[7]

但“城中村”又不同于发育成熟的城市社区,表现为:

(1)职业性质的不稳定性。从职业性质上,虽然多数村民不再从事农业活动,但没有城市居民相对稳定的工作单位和完善的社会保障。非正规就业较多,职业变换频繁,经济收入较低、社会保障不健全。

(2)人口素质相对较低,思想观念比较保守。从人口素质上,由于居民多源于农民,受教育水平低。一项对武汉市城中村征地人员的抽样调查表明,1033名调查对象中,文盲达到14.7%,具有初中学历的最多,达到了36.3%,其次是小学学历水平,占27.4%。具有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占16.5%,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则仅占3.7%。

(3)社区管理的村落化。在社区管理上仍保持村落管理形式。村落管理与街道管理有很大的差异,城市社区管理是一种条块结合、政企分开的管理形式。村落管理表现出政企不分的体制,既管理社会事务,又管理村集体经济;在土地制度方面,“城中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则为国有土地。

(4)环境状况令人担忧。相对于成熟的城市社区,“城中村”由于大都位于城市边缘地带,基础设施、文化设施相对落后,村级管理水平有限。

5 武汉市现代村落社区文化建设

从城市地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城市化进程包含经济和社会转型两个方面。经济转型即从农业经济向二三产业经济转变,社会转型主要是由农村社会转向城市社会。这其中,社区发展是社会转型中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载体。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发展即是从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的转化发展,包括社区人口的增加、城市生活方式的形成、社区生活设施的完善、社区制度的健全以及社区共同意识的建立等方面的内容[9]。因此,“城中村”的社区文化建设、主体村民在文化层面上合理城市化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5.1 加强社区环境文化建设

加强社区环境文化建设。社区环境是社区文化的第一个层面。他是由社区成员共同创造、维护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结合,是社区精神物质化、对象化的具体体现。通过社区环境可以感知社区成员理想、价值观、精神面貌等外在形象[9]。城中村作为都市里的村落普遍存在环境脏乱差的特点。在城中村环境改造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改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购物、住宅、绿化、环境卫生等设施条件的建设,另一方面要注重对环境设施的长效管理。城市面貌三分在于建设,七分在于管理,建好了马路、楼房,并不等于城市化的完结,还应注重对社区环境的管理,成立维护市政设施、保安、清洁等服务队伍,实行卫生、清洁、房屋、治安等的物业管理化。环境文化的建设关键是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如地域特色),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大力挖掘村落各自的建筑特色与深厚的历史文化,作出合理的规划与建设,形成与城市相融合的现代型“城中村”。如河南的“南街村”、江苏的“华西村”等。因此“城中村”环境文化建设关键是“特色”,“村”是“形”,“文化”或“特色”是神,古人所谓“形具而神生”。

5.2 加强社区制度文化建设

“城中村”的村落社区与城市的街道社区和单位社区有很大的差异,它不是一个由陌生人构成的生活共同体(如街道和物业社区),也不是一个仅仅由于业缘关系而构成的熟人社区(如单位宿舍大院),而是一个由血缘和地缘关系结成的互识社会[6]。村落“大家庭”的内聚力是由非正式制度维系起来的。这种制度本质特征往往是“传统的”、“乡土的”、“反现代性的”。制度文化是社区成员在生活、交往等过程中形成的与社区精神、社区价值观等相适应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制度文化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社区组织和社区管理建设,使村民对社区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村改居首先是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使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各种组织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以党组织为核心、协调各方形成建设社区的合力。其次,要理顺各个组织间的关系。“城中村”往往机构复杂,如何实现原有村委会、村级经济组织与现有街道居委会之间交接、人员任命和利益分配,是开展社区建设的组织前提。在社区服务方面,应大力开展社区再就业服务,以保证在动作机制上充分与现代城市相接轨。

5.3 加强社区行为文化建设

行为文化即活动文化,是各成员在交往、娱乐、生活等过程中产生的。社区行为文化实际上反映出社区的社区风尚、精神面貌、人际关系模式等文化特征。行为文化的主体是农民自己,因此关键在于实现农民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想观念的市民化[9]。村改居后,建立起农民公寓,农民搬进楼房集中居住,但其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仍然习惯于原有的农村传统。为此,可以通过制定社区居民行为公约、加强社区物业管理,从制度上逐渐改变人的行为模式。同时,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村民逐步认同城市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引导农民破除小富即安、封闭保守的小农思想,树立开放进取、持续发展的现代观念。

5.4 加强社区精神文化建设

精神文化是社区文化的核心,是社区独具特征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包括社区精神、社区道德、价值观念、社区理想、行为准则等。上述的环境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都属于精神文化的外在体现。精神文化体现了社区居民精神寄托,精神追求和精神愉悦。一直以来,农村社区文化教育相对落后,农民的业余生活平乏。年轻人打牌、赌钱较多,老年人也寂寞孤独。在一定程度上,“城中村”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沙漠,为此,加强社区精神文化建设已刻不容缓。当前,现代化村落社区精神文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提高农民综合文化素质,加强农民法律、教育、科技、生态、审美等意识。根据农村居民的特点和各群体的心理特征,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人建立不同的群体文化,让少年儿童得到培育,让中青年人更加充实,让老年人快乐幸福等。如社区可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像建设儿童乐园与智趣园、成立腰鼓队与戏曲演唱团、建立社区星光老年之家、以及体育健身室、图书阅览室等,全面搞好“城中村”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白涛,叶嘉国.珠江三角洲城中村问题探析[J].广东社会科学,2004(3):2-3.

[2]文军.农民市民化:从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型[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4(3):43-44.

[3]楼培敏.中国城市化:农民、土地与城市发展[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153-154.

[4]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R].武汉发改委[2004]13号.

[5]涂胜洁,谢慧.城中村改造途径探讨—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实践[J].规划师,2006(1):3-4.

[6]李培林.巨变: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83-84.

[7]宁玲玲.城市化进程中的村治变迁:社区自主性成长——以武汉市徐东村[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5):44-45.

[8]李培林.村落单位制到村落公司制的转变[Z].中国网,2003(6)17.

[9]孟固,白志刚.社区文化与公民素质[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6-8.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