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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的民主宪政思想及其影响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宋教仁民主宪政思想论析邸彦莉宋教仁,字遁初,号渔父,湖南桃源人。袁世凯上台后,宋教仁力主责任内阁制,大力宣传政党政治和议会民主。大选胜利后,宋教仁赴长江流域各省游历讲演,阐述其施政方针和内外政策。宋教仁对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十分仰慕,他的民主宪政思想在民国初年形成并独具特色,这一时期宋教仁的政治活动最为活跃,政治思想最放光彩。他发表大量文章,在不同场合演说,明确地阐述他的民主宪政思想。

宋教仁的民主宪政思想及其影响

宋教仁民主宪政思想论析

邸彦莉

宋教仁(1882—1913年),字遁初,号渔父,湖南桃源人。曾创立、参加华兴会、科学补习所、同盟会。1904年11月与华兴会成员密谋发动反清起义,因事泄逃亡日本。他先后在东京政法大学早稻田大学学习留学期间,他一面从事革命工作,一面认真研究西方的政治制度,对西方的社会政治学说,尤其是法律制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其民主宪政思想得到了初步的发展。

武昌起义爆发后,宋教仁参加了革命政权的建设。先后起草了一系列法律、法令草案,其中最重要的是1912年3月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袁世凯上台后,宋教仁力主责任内阁制,大力宣传政党政治和议会民主。1912年8月,他以同盟会为基础,与几个小党派合作组建国民党,主持党务工作。第一届国会选举开始后,宋教仁全力以赴投入竞选活动,使国民党在参、众两院获得压倒多数的席位。大选胜利后,宋教仁赴长江流域各省游历讲演,阐述其施政方针和内外政策。正当他踌躇满志,准备以多数党领袖资格组织国民党内阁时。1913年3月20日,袁世凯指使刺客上海火车站枪击了他,经抢救无效,于22日逝世,时年32岁。宋教仁在临终之际叫人代拟了给袁世凯的电文,希望“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会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则虽死之日,犹生之年”。(1)他万没有想到正是袁世凯下黑手使他血染共和。所以,孙中山挽联中写道“为宪法流血,公真第一人”。

宋教仁对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十分仰慕,他的民主宪政思想在民国初年形成并独具特色,这一时期宋教仁的政治活动最为活跃,政治思想最放光彩。他发表大量文章,在不同场合演说,明确地阐述他的民主宪政思想。

一、否定君主专制是实现民主共和的前提

实现民主共和必须以否定君主专制为前提,宋教仁对清朝的君主专制制度进行了揭露和批判。

宋教仁从投身革命之时起,就具有强烈的反满意识。他曾高歌:“展支那图以大索兮,无一寸完全干净汉族自由之土地。披发长啸而四顾兮,怅怅乎如何逝?则欲完我神圣之主义兮,亦惟有重振夫天戈。”(2)其反满思想跃然纸上。后来他东渡日本,较多地接触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和社会制度,这对他的思想发展起了积极的影响。后来,他撰写了大量的政论文章,以犀利的笔调批判清政府的封建专制统治和卖国罪行,并揭露了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的阴谋。

宋教仁对君主专制和共和制进行了比较,他指出:“其在君主专制国,国民合成心力趋重于一阶级,一部分,故左右统治权力者,常为阀族,为官僚;其在共和立宪国,国民合成心力普遍于全部,故左右统治权力者,常为多数之国民,诚以共和立宪国者,法律上国家之主权,在国民全体,事实上统治国家之机关,均由国民之意构成之。”(3)他号召有血性的青年人起来将君主制推翻。1905年,清政府实行所谓的“预备立宪”,继而又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在中央成立了资政院,各省设立咨议局,并导演了“皇族内阁”的闹剧。宋教仁以敏锐的洞察力撰写了《清太后之宪政谈》、《钦定宪法问题》、《宪政梦可醒矣》、《希望立宪者其失望矣》等一系列文章,抨击清廷的立宪骗局。

首先,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清廷的预备立宪的实质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他指出:《钦定宪法大纲》是在东邻岛国的宪法条文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意志拼凑而成的,与中国历史上的暴君专制一脉相承。所谓的“资政院”实际上是清廷的政治装饰品,与立宪国的立法机关完全不同。至于皇族内阁实质上是“彼满人盘踞政权,倒行逆施之伏魔殿”,其成立“必至国事益坏,民心益失,危亡之祸盖不可救药”。(4)因此,清朝统治集团并无改良政治的诚意,不过是遮人耳目,笼络人心以行专制集权的一种策略而已。

其次,宋教仁用资产阶级的公民赋税义务、普选权和议会参政权等理论批驳清政府的预备立宪,要求满汉平等,实行民主宪政。他指出,“立宪国民,其义务必平等,其最普通者,则纳国税是也”。可清政府的定制是“汉人皆纳地丁漕粮”,而满人“反给丁粮养赡之”;“立宪国民,其权利必平等”可是,清政府定制是“京内各部寺院堂官,则满汉平均”,“其内务府,理藩院等,及京外之将军,都统则并无一汉人”,“立宪国民有监督财政之权”,而以西太后为首的皇室对国家的财富任意挥霍。(5)他呼吁人们抛弃对清政府和平改革的幻想,赶快觉醒。

宋教仁批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是希望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他的揭露和批判,促使国人进一步认清了满清政府的真面目,同时推动了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传播。

二、制定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是其民主宪政思想的起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宋教仁把它看成是维护共和制度,保障民权的重要武器,他对宪法的作用进行了深刻的论述,他认为:“宪法者,共和政体之保障也,中国为共和政体与否,当视诸将来之宪法而定,使制定宪法时,为外力所干涉,或为叵测者将他说变更共和精义,以造成不良宪法,则共和政体不能成立。使得良宪法矣,然其初亦不过一纸条文,而要在施行之效力,使亦受外力牵制,于宪法施行上生种种障碍,则共和政体亦不能成立。”(6)因此,宋教仁把制定宪法以及如何实施有效力的宪法看成是共和存亡的大事。他主张采用西方资产阶级宪法的三权分立的原则,制定一部完整的资产阶级的宪法,为中国开辟一个以法治国的新局面。

为了确保立法工作的进行,宋教仁特别重视国会的立法权。武昌起义胜利后不久,他起草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在第五章《议会》中,关于议会的权限共有15条,其中,第二条就是规定“议会议决法律案”,为了使议会不受法外干涉,独立行使立法权,他还制定了“议员在会内之发言表决提议,在会外不负责任”以保证议员人身安全的有关规定。对于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他更是非常重视立法权问题,强调“立法则为国会”,并坚决反对外力干预国会制宪。

对于宪法的内容,宋教仁则特别重视人民的权利与义务问题。他把宪法看成是人民民主权力的基本保证。他说“宪法者,人民之保障,而国所以赖以立也。专制之异于共和者是,同胞之为奴隶为主人亦在是”。(7)因此,他认为,国民作为国家的主体,有治理政治的作用,就应享有各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他所草拟的《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开宣布“人民一律平等”,规定人民有诉讼、陈请、任免、考试、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并享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信教、居住、迁徙、保有私有财产、营业和身体等自由。

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宋教仁还特别注意宪法的实施,坚决主张严格依法办事,任何人不得违背宪法。在执法问题上,要“本正大光明之主张,不能因人的问题以法迁就之,亦不能因人的问题以法束缚之”、“次后政治进行,先问诸法,然后问诸人”。(8)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治,防止人治。

三、责任内阁制,是其民主宪政思想的核心

建立和实行责任内阁制,是宋教仁宪政思想的核心,在其整个政治思想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在当时革命党人中,宋教仁的政治法律学识堪称第一,对西方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有较精深的研究。对于中华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他最初赞同美国式的总统制,1911年11月他在《组织全国会议代表团通告书》中,明确表示要以“美利坚合众之制度当为吾国他日之模范”。

但自南北和谈开始之后,他改变了初衷,坚决主张实行法国式的责任内阁制。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前夕的一次政体讨论会上,他“内审国情,外察大势,鉴于责任内阁之适于民国也,起而力争。”他的理由是:“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则总统政治上的权力至微。虽有野心者,亦不得不就范。”(9)这是宋教仁针对南北议和谈判,革命党人迫于压力把临时大总统让给袁世凯而提出的补救措施。他还指出:“责任内阁之精义,……盖总统不负责任,而内阁代总统对于议会负责任是也。”(10)“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更易之;如必欲更易之,必致摇动国体,此吾人不取总统制而取内阁制也。”他的意见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大多数代表的意见相左。经过多次讨论,孙中山表示同意。

1911年12月31日,各省代表开会讨论先前由11个省都督府代表会议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宋教仁提出了修正案,建议设总理一职,遭到多数代表的反对,他的内务部长的提名也遭到否决,甚至孙中山也转为反对。结果,宋教仁的内阁制主张被否决,南京临时政府以总统制为特征。直到袁世凯行将篡夺临时大总统之时,孙中山悟出宋教仁的本意,并在组织和拟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时,才重新肯定和采纳宋教仁的意见,规定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由总统制改为内阁制。其实,无论是美国式的总统制,法国式的内阁制,实质是一样的。宋教仁所以坚持责任内阁制,是因为当时南方政权中拥袁之势已难逆转,采取责任内阁制是一个比较积极主动的策略。在宋教仁看来,“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更易之,如必欲更易之,必致摇动国本,此吾人不取总统制而取内阁制也”。(11)那么,怎样才能建立名副其实的责任内阁呢?宋教仁认为建立政党内阁,“欲建设良好政府,则舍政党内阁莫属”,(12)责任内阁只能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推出,才可以负起应有的责任。而这又会促成议会政治和政党政治的发达,使议会有权,政党有为。“吾人既主张责任内阁制,则尤希望此制之实现,欲此制实现,则莫若明定宪法国务总理由众议院推出,盖必须使国会占多数之政党组织完全政党内阁,方举责任内阁之实,而完全政党内阁则非采用此法不能容易成立也。故吾党主张宪法中规定国务总理由众议院推出,以促使责任内阁之容易成立。”(13)宋教仁这一主张,政治大权归内阁,而且由本党以国会的多数派组织,才能根据约法发挥政党的责任内阁制作用,使国家走上民主政治的轨道

宋教仁的责任内阁制的主张,引起了袁世凯的嫉恨,也引起了一些持不同政见的同党人士的责难,有人攻击他有野心,想当总理。面对飞短流长的猜忌,他在1913年3月15日的《民立报》发表文章坦陈心迹:“世人诬吾运动总理,由来已久,吾虽无其事,实不欲辩,且因以自励,盖已久矣。夫人之志为总理,岂恶事哉?……国家既为共和政治,则国民人人皆应负责任.有人焉自信有能力愿为国家负最大之责任,此国家所应欢迎者。”这充分表明了宋教仁在中国建设责任内阁的理想与抱负。

宋教仁之所以力主在中国实行责任内阁制,一是为了限制总统的权力,防止袁世凯的专制,通过建立责任内阁制,把国家政权掌握在国民党手中;二是出于他对议会民主、政党政治的信念和崇拜。实行内阁制不仅在巩固国家统一,加强中央集权,形成民主共和政治的有序权力竞争,而且在总统与总理之间的权责关系上可以进行制度化的相互规范制约。

四、政党政治,是其民主宪政思想的最终目标

宋教仁把在中国建立欧美那样的共和政体,实行政党政治当作一种理想的政治模式。

宋教仁认为,“政党政治与责任内阁是联为一体的。盖必使国会占多数之政党,组织完全政党内阁,方举责任内阁之实”。(14)因此,一个政党如果能成为国会中的多数党,它就能成为政治的权威,控制政局。他力图使中国走上政党政治的轨道,希望中国能像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那样,实行两党制。两党在宪法范围内通过自由竞选,由在议会中占据多数席位的第一个大党出面组织责任内阁,实行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宋教仁反复强调:“共和立宪之国,其政治之中心势力,则不可不汇于政党。”(15)一个国家政治的好坏,关键在政党的良善。

宋教仁如此看重政党政治,这是因为在他看来,按照法理,共和制国家在法律上国家的主权在国民全体,但是,由于当时国民的思想水平参差不齐,知识能力上下不等,因此全体国民的利益与意愿只能由少数资产阶级政治家来代表,“在法律上,则由此少数特出者组织为议会与政府,以代表全部之国民;在事实上,则由此少数优秀特出者集合为政党,以领导全部之国民”。(16)所以,政党在现代社会政治中扮演着政治中心势力的角色,有无强健而良善之政党,是区别君主专制和共和立宪国的根本标志。

宋教仁为了实现政党政治的目标,决心在中国建立一个在政治上占优势的大党,防止袁世凯的独裁。临时政府北迁后,宋教仁被袁世凯任命为农林总长,参加了第一届责任内阁。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他利用农林总长的有限权力筹了一笔小款,并利用从清政府农工商部接收来的印刷机器等设备办起了主要为政党政治、责任内阁和组织国民党制造舆论的报纸《东亚新闻》。面对当时各派政敌的分化组合,宋教仁四处奔波,游说于各派小党之间,于1912年8月以同盟会为中心,联合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共和实进会等党团,组成国民党。宋教仁在国民党的建党宣言中表示:“一国政党之兴,只宜二大对峙,不宜小群分立”,(17)合并诸党是为了“以从事于民国建设之事,以渐达于为共和立宪国之政治中心势力,且以求符于政党原则,成为大群,藉以引起一国只宜二大对峙之观念,俾其见诸实行。”有了这样的一个党,“进而在朝,就可以组成一党之责任内阁;退而在野,也可以严密地监督政府,使它有所惮而不敢妄为,应该为的,也使它有所惮而不敢不为。”(18)这表明了宋教仁对现代政党政治的设想和期盼:实行两党制,两党在宪政的轨道上相互竞争,政治社会日益向上,共和制度日益巩固,政党自身也逐渐完善和发展。

新建的国民党在纲领上尽管抛弃了同盟会秘密活动时期“平均地权”的革命纲领,取消了同盟会公开后“男女平等”的进步主张,把原来的“力谋国际平等”改为“维持国际和平”等等,革命性有所削弱,但毕竟仍以“巩固共和,实行平民政治为宗旨”,“以完全共和政治为志”,仍不失为一个具有进步性的政党,也是当时反对袁世凯专制独裁的唯一大党。(www.xing528.com)

政党政治之实施,是由议会中的多数党组织内阁,宋教仁为争取由国民党组阁作出了不懈的努力。1912年12月,宋教仁渴盼的中华民国首届国会选举开始了。尽管袁世凯对选举作了种种限制,宋教仁仍坚信民众的力量而满怀信心地全力投入竞选。他往返于长江流域各省,游说、宣传国民党的政纲。1913年2月,在第一届国会选举中,国民党在国会参、众两院均取得多数席位,国民党内阁即将成立。袁世凯却派人暗杀了宋教仁,他的政党内阁的梦想破灭了。

五、民主宪政思想的评价

民主政治建设是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实质内容,也是近代中国人努力追求的政治目标。宋教仁的民主宪政思想无可置疑地代表了当时中国最积极和进步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在中国宪政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宋教仁民主宪政思想的核心就是在中国开创一个以法治国的新局面,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建设成为一个民主共和的中国。他孜孜以求的是一部宪法,把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体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他的共和国方案就是通过和平的议会斗争,造成议会政治、政党政治的民主气氛,以便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的政党内阁,限制袁世凯独裁,逐步掌握国家政权,使中国走上民主宪政的轨道。他的思想代表了民国初年积极进取的中国资产阶级的理想和追求,在很大程度上宣传了民主政治思想,对民初的宪政运动产生了积极影响。

但宋教仁最后演出了一场人生与政治的悲剧,除了时代的客观条件外,其思想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他对中国的国情认识不够深透。在孙中山让位于袁世凯,革命派既未掌握国家的最高领导权,又未掌握军队和警察的指挥权的情况下,宋教仁过分迷信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的作用,赤手空拳,完全凭政见与袁世凯较量,进行议会斗争。他对中国的特殊国情缺乏清醒的认识,忽视了中国政党政治尚无付诸实践的社会基础。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民主共和的观念得到了一定的传播,但民主制度还很不成熟,封建势力仍然十分强大,传统的臣民心理仍然十分严重。民主共和的创建、新的政体及政治运行模式的创建需要充分的时间,需要民主精神的支持。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不充分,资产阶级力量还不够强大,脆弱的经济基础尚不能撑起民主制度的大厦。由于忽略了中国的政治和社会基础,没有脚踏实地改变这些国情,只能是从西方学来的抽象的原则和简单的制度模仿层面,推行政党政治方案。因此,他的民主政治的理想也就无法实现。

其次,他希望建立资产阶级的善良政治,革除一切腐败的社会现象,但却没有以武力做后盾,而是采取温和的政治斗争形式。

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凭借武力窃夺了辛亥革命的果实之后,他们所尊奉的信条是:“乱世以兵为先,无论何种德望、学识,一至彼时,均不足为资格,惟有兵权乃为资格。”(19)因此,袁世凯根本不把国会放在眼里。宋教仁对此缺乏清醒的认识,过分信赖宪法的作用,误认为中国已经进入了民主宪政时期,企图通过议会斗争的形式,以政党内阁限制袁世凯的专制独裁。有人向宋教仁指出:袁世凯依靠武力,专横独裁,目无法律,建议他从速训练军队,说“选举纵全部获胜,亦不如练精兵三万监视之为有力”。(20)宋教仁未予采纳。他明知反对民主共和的恶势力存在,却没有进行正面的斗争。希望靠选票来掌握政权,这充分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幼稚和软弱。

宋教仁的民主宪政思想尽管由于袁世凯的血腥镇压而未能实现,但宋教仁的血并没有白流,孙中山等人迅速从实业救国的幻想中觉醒过来,发动“二次革命”,揭起反袁斗争的旗帜。而且,更重要的是,宋教仁的民主政治追求的失败,使近代的更多的爱国仁人志士认识到,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政治方案在中国行不通,从而启发人们继续前进,探索新的救国救民的道路。

(邸彦莉,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

【注释】

(1)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下册,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第496页。

(2)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下册,第421页。

(3)《国民党宣言》,《宋教仁集》下册,第747页。

(4)《论近日政府之倒行逆施》,《宋教仁集》上册,第218页。

(5)《宋教仁集》上册,第17页。

(6)《宋教仁集》下册,第495页。

(7)《宋教仁集》下册,第487页。

(8)《宋教仁集》下册,第495页。

(9)《宋教仁集》下册,第489页。

(10)《胡汉民自传》,《革命文献》第3辑,第64页。

(11)《宋教仁集》下册,第489页。

(12)同上,第488页。

(13)同上,第422页。

(14)《宋教仁集》下册,第490页。

(15)同上,第747页

(16)同上,第748页

(17)《宋教仁集》下册,第748页。

(18)同上,第456页。

(19)扬度:《军宪救国论》,《军宪纪实》。

(20)谭人凤:《石叟词牌录叙》《近代史资料》,196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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