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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政治控制及原因-《安徽通史-宋金元卷》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北宋王朝鉴于唐五代外重内轻、藩镇跋扈、屡篡王室的历史教训,极力推行强干弱枝、尊京师而抑郡县的政策,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削弱藩镇势力,便是其中重要举措之一。并禁止私人制造兵器、窝藏兵器。[5]官员数量少、资质低,意味着统治不严密,政治难以清明,潜伏着大患和社会危机,方腊起义发生在睦州,并迅速蔓延至江南数州,这是其中原因之一。

宋朝政治控制及原因-《安徽通史-宋金元卷》

北宋王朝鉴于唐五代外重内轻、藩镇跋扈、屡篡王室的历史教训,极力推行强干弱枝、尊京师而抑郡县的政策,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削弱藩镇势力,便是其中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收兵权,支郡直属京,节度使不之镇,至真宗朝,扰攘我国历史近两百年之久的藩镇问题被彻底解决。太宗时,南方偏霸诸国渐次削平,为防止溃兵和犷暴之徒乘时作乱,割据政权的残余势力借机死灰复燃,将这些人“悉收隶兵籍”,“列营京畿”,使“虽有桀骜恣肆,而无所施于其间”。[1]太平兴国元年,江南甫定,即下诏堕毁江淮诸州城隍,撤除江淮地区的武备。先是杨吴、南唐政权为抵御外来势力入侵,曾新筑或增固寿、庐、舒、滁、宣、歙等州城池,至此悉被铲平摧毁。开宝三年、太平兴国三年、淳化二年(991),又先后数次下令没收散落在民间的兵甲,将平定南唐缴获的武器统统集中到扬州封存,严令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动用。并禁止私人制造兵器、窝藏兵器。嘉祐四年(1059),下令诸州造册登记打造兵器匠人姓名,规定若再犯,即处以全家流徙的重刑。职官配置,重西北,轻东南,据《文昌杂录》卷五记载,元丰年间,陕西路文武职官552员、河北路420员、京西路308员、京东路307员,而淮南东西两路加起来才305员,只是陕西路的半数,明显少于西北各路。江南东路的歙州,素称“繁难去处”,除知州外,仅配置通判、州学教授、军事判官、军事推官、兵马都监、添差兵马都监、兵马监押、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司户参军和监在城酒税各一员,[2]计才13员。东南诸州不仅官员人数比西北诸州少,而且资质也比西北诸州低。陕西、河北、河东三路,任命官吏用“特举”,并“选年六十以下强干者充”。[3]东南诸州命官用“累资”,也就是按资排辈,这样往往是“庸人并进”,[4]年老衰颓和才质平庸者尸位。江淮地区统治力量薄弱的情况,曾引起北宋一些政治家的忧虑,早在真宗咸平三年(1000),王禹偁就上书说:

太宗缵嗣洪业,克辑大勋,平定并、汾,怀来闽、越,天下一家,无不臣妾。当时议者乃令江淮诸郡毁城隍、收兵甲、撤武备者,三十余年,书生领州,大郡给二十,小郡减五人,以充常从,号曰长吏,实同旅人。名为郡城,荡若平地。虽则尊京师而抑郡县,强干弱枝之术,亦非得其中道也。臣比在滁州,值发兵輓漕,关城无人守御,止以白直代主开闭。城池既圮,器杖不完。及迁维扬,称为大镇,乃与滁州无异。尝出铠甲二十副与巡警使臣,彀弩张弓,十损四、五,盖不敢擅有修治也。[5]

官员数量少、资质低,意味着统治不严密,政治难以清明,潜伏着大患和社会危机,方腊起义发生在睦州,并迅速蔓延至江南数州,这是其中原因之一。但其中也有例外,如江南的宣州,以“生齿舆赋之数实夥他郡,为州之望,亚于江宁府。朝廷之守不系于有司,丞相率以老于烦使之人上名于天子而授之”。[6]

安徽淮北诸州,地近京畿,北宋三大漕渠中的汴河、惠民河两条经过这里,因而重视程度相对要高些。《穆参军集》卷中《上颍州刘侍郎书》就曾讲到:“汝阴郡,今之善地,守兹郡者复朝之重贤。”淳化四年,今河南、安徽的淮河以北地区“盗贼群起、商旅不行”,“沿(长)江多盗”。[7]大中祥符中,真宗东封西巡,南祠亳州太清宫,大兴木土,火上加油,治安情况进一步恶化。宋王朝开始在沿江、淮、汴、惠民河两岸及京师至颍、亳等州重要交通地段和关津要隘置巡检司。巡检司为北宋新创,任务是维护地方治安,主要负责巡逻州县、捕捉盗贼和私贩、河防及烟火等公事。见于文献记载的如柳子镇巡检、零壁镇巡检、通海镇巡检、桐墟镇巡检等。熙宁四年(1071),诏宿、徐、单等州别立盗贼重法;十年(1077),重法区扩大到寿、亳、濠、泗。元丰四年(1081),颍州也被立为重法区,至此,安徽的沿淮及淮北州县全部列入重法区。而南方只有汀、建、南剑3州和邵武军曾立重法,其他州县均为平法区。所谓重法区,就是同罪而量刑不同,在重法区犯罪,比在平法区量刑要重些,这是法制史上的一个新创造。但实行的效果并不佳,元祐六年(1091)十二月礼部侍郎范祖禹曾说:“自熙宁重法以来,二十余年间不闻盗贼衰止,但闻其愈多耳。”[8]

[1]《宋史》卷一八七《兵志一》。

[2]淳熙《新安志》卷一《官府》。

[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一《景德二年》。(www.xing528.com)

[4]李觏:《盱江集》卷一《长江赋》。

[5]《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一七《乞备盗疏》。

[6]嘉庆宁国府志》卷二一卢革《修牙城公宇记》。

[7]《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

[8]《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八《元祐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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