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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述评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对这些年份的解读中,我们可以更为集中、更加强烈地感受风云际会,把握时代脉搏,回应群众需求,推动社会进步。面对矛盾和问题,面对困难和风险,周永康同志代表党中央提出要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战略任务。

全国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述评

本报编辑部

[2010年12月31日第1、2版]

(一)

历史进程中,总有这样一些年份,因处于特殊节点,因步伐铿锵有力,因收获硕果累累,格外引人瞩目。在对这些年份的解读中,我们可以更为集中、更加强烈地感受风云际会,把握时代脉搏,回应群众需求,推动社会进步。2010年就是这样的一年。

这是承上启下的一年。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一年来,我们牢牢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巩固和扩大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这是奋发有为的一年。

党中央提出,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站在新十年的起点,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来自国内外和自然界的严峻挑战,我们把握历史机遇,沉着应对困难,完善发展战略,向世人展示了一份精彩的答卷。

这是开拓创新的一年。

2010年,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局之年。“我们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所面临矛盾和问题的规模和复杂性世所罕见,我们在前进中所面对的困难和风险也世所罕见。”面对矛盾和问题,面对困难和风险,周永康同志代表党中央提出要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这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基本国情的清醒认识,也是对政法工作的准确把握,标志着中央对政法工作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这是真抓实干的一年。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战略任务。在今年4月召开的“延安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政法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为此提出了人民法院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十个结合点”,为各级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创新的工作作风,把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变成推进自身工作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有新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有新进展,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有新进步。

(二)

2010年,“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成为人民法院最响亮、最温暖、最深入人心的话语。无论是在最高人民法院,还是在人民法庭,“公正、廉洁、为民”已经不单单挂在墙上、刻在匾上,而是深深融化到每个法官的言中、行中、心中。

在中华民族的语言中,“公正”总是和“廉洁”连在一起说的,明镜高悬、一身正气、执法如山、两袖清风……这表示,一旦廉洁关失守,第一个受损的必然是公正。

周永康同志强调说:“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政法机关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的基础。”王胜俊院长要求:“以非同寻常的认识和决心,以非同寻常的力度和措施,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回顾一年,我们有一个发现:年首年尾,最高人民法院都专门发布文件,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供有力保障。1月,出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失职行为、违反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行为等方面,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和日常生活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12月,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公布,二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把职业道德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这不仅仅是巧合。

3月1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报告时从五个方面阐述人民法院2010年的工作,开篇即谈百姓的“柴米油盐”。他说,要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切实保障人民权益。有网友跟帖:报告突出司法为民思想,一槌重千,法在民心。好!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王胜俊在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法院精神文化的本质内涵,是人民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其中,公正是灵魂,廉洁是基石,为民是主题,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交融,共同构成人民法官的精神品格,成为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发展的精神动力。

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干警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对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意义至关重大。

“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把加强对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研究、教育和实践,作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

各级人民法院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培育和实践“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把实践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成效转化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坚强意志,转化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正确思路,转化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实际能力,转化为公正廉洁司法的自觉行动,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硬本领,转化为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真挚情感

从此,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犹如一面高扬的旗帜,引领人民法院作风更加扎实、形象更加生动、成果更加务实。

听听这生动感人的真切话语:“谁说衙门口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像俺这样吃低保的老人,无钱无势,法官却待俺像自家人那样问寒问暖,这不,一会儿工夫,钱给俺讨回咧。”年过七旬的宋老汉因借贷纠纷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告状,东港法院“驻村法官工作室”为其调解结案要回了欠款,宋老汉跟采访记者掏心窝说了这番话。

看看这些可圈可点的便民措施:北京三级法院将人民调解室前置立案庭,先行一步化纷争;上海在人民法庭直接立案,简化流程;福建全省法院在年初就拉开“司法大走访”帷幕,江苏无锡启动“千名法官服务工程”;重庆法院编织城乡便民诉讼网;还有更多的法院开设咨询窗口,发放诉讼材料,开通导诉专用电话,远程立案,假日法庭,引入首问责任制,对经济困难和老弱病残的当事人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移送……

谁说“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这些便民利民措施所体现出来的是人民法官浓浓的人情味和深深的爱民心。

古者以仁爱行法律,后世以法律行仁爱。

为了确保廉洁,最终也是为了实现公正,人民法院“从内到外、由上到下”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在内部,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了专职廉政监察员,全国共有2 000多个法院配备了2万多名廉政监察员;在外部,2010年1月22日,首批60名特约监督员领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聘书,使公正与廉洁又多了一层保障。

司法巡查制度也由试行转为全面推行。2010年10月,《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正式颁布,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制度正式建立,上级法院依照规定将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古语云,“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意指正人君子要主动远离一些有争议的人和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嫌疑。在当下司法领域,为了消除人民群众对“人情案”、“关系案”的担心,为了避免利益冲突,人民法院实行了最严格、最彻底的“物理隔离”。

9月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社会普遍关注的上海法院法官配偶为律师的实行“一方退出”工作已经完成,94个配偶为律师的法官家庭全部实现了“一方退出”。

10月份,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一方退出”制度推行半年多来,全市法院共有11名审判岗位领导干部适用任职限制规定,其中,6名法官选择辞去领导职务,另有5名法官的亲属不再在本地从事律师工作。

法官配偶担任律师,不必然导致司法不公正,但容易落下司法不公的口实。于是,就有了当代人民法院版“瓜田李下”的故事。

(三)

抓好中基层法院院长培训,是最高人民法院立足全国大局、树立战略眼光、夯实基层基础的科学之策;“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现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睿智之举。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毛泽东同志这个著名的论断给当代法官以深刻的启示。

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滞后的矛盾。

基于对这一主要矛盾的认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提高能力的核心在哪里?最高人民法院把目光放在了中基层人民法院。

中基层人民法院处于审判工作的最前沿,是司法为民的第一线,是人民法院系统“金字塔”的“基座”。中基层法院院长是基层的领头人、决策者、管理者。

全国中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轮训班跨度近一年,于2010年8月6日完美谢幕。有3 622人分12期参加,培训规格之高、人数之多、时间之长、管理之严为社会各界所瞩目,在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人民法院院长,既是一种职务,更是一种责任。”王胜俊院长在第十一期培训班上的讲话引起院长们的强烈共鸣。围绕“如何当好人民法院院长”这一命题,王胜俊院长强调:必须正确把握和履行五项职责——守住底线,带好队伍,抓好管理,推进创新,回应关切;必须严格要求,作好四项表率——在勤学习上作表率,在讲党性上作表率,在重品行上作表率,在求真务实上作表率。

谆谆嘱托,高屋建瓴,寓意深远。对中基层法院院长们来讲,既是一种要求和期盼,也是一种鞭策和鼓励。培训期间,中基层法院院长们认认真真做“学生”,踏踏实实忙“充电”。通过培训,认清了形势,丰富了知识,拓展了视野,提升了水平,增进了友谊

一个院长就是一个先锋,一个党员就是一面先进的旗帜,一个党支部就可以成就一个战斗堡垒。“领导和党员干部做出样子,胜过教育喊破嗓子。”攻坚克难时,共产党员要冲锋在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人民法官队伍中,党员占主流;党员干部的状态,决定着人民法官队伍的方向;党员干部的素质,影响着人民法官队伍的战斗力。

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党中央的要求,提出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鼓励各级党组织履行职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本职争优秀,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强素质、抓廉政、搞创新,向党员看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时常能听到这样的声音;“亮明党员身份,自觉接受监督”,在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的基层法庭,党员干警的办公桌上都摆放着一个小桌牌——“共产党员先锋岗”,它时刻提醒党员处处起好表率作用;在广东,全省人民法庭党支部广泛开展“争做群众学习的一面旗帜,群众对照的一面镜子,凝聚群众的一块磁铁”活动……

(四)

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司法理论贡献。面对新任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同样不能因循守旧、被动应付,而必须主动服务、积极作为。这正是能动司法的应有之义。

为此,各级人民法院继续高度关注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金融危机冲击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贯彻中央关于“五个更加注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司法政策、强化司法措施、搞好司法服务。从新年第一天开始,一场能动司法的大幕再次在全国法院拉开——

2010年元旦,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清坪法庭的干警早早地赶到案件当事人家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同一天,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法官依约来到一家企业,了解经营状况,解答法律问题;还是这一天,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服务热线响个不停,负责接线的工作人员宣讲法律、调解纠纷。

玉树地震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中央部署,依法做好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期间的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玉树抗震救灾期间审判工作提出具体指导;

冰雪灾害时,新疆法官冒风雪严寒疏通道路,运送农牧民生活物资和牲畜草料,同时,利用“马背法庭”、“巴扎法庭”(集市法庭),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暴雨洪水中,海南各级法院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开展自救的同时,帮助转移、安置村民,为受灾群众发放矿泉水、食物、被褥等救灾物资;

为了精彩世博,上海法院设立世博法庭,统一负责受理、审理、执行发生在世博园区内的一般民商事案件,并且超过80%的案件通过调解或和解的形式审结,平均审理周期仅为11天;

为了激情亚运,广东法院以“平安亚运、司法守护;文明亚运、司法相伴;绿色亚运、司法相随”为理念,推出了涵盖亚运法庭、案件管辖、涉诉信访、舆论引导等12项举措。

2010年,中国经济总体企稳向好,但全国法院能动司法的脚步却未因此放慢。

在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向金融机构发出《加强信用卡风险控制司法意见书》,受到中国银行等多家银行的积极反馈;

在浙江,高院出台《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一方面依法支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金融创新,扩大有效抵押物范围,拓展中小企业正规金融贷款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为被妖魔化的民间融资“松绑”;

在江西,高院为更好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制定出台了26条指导意见,要求设立重大建设项目司法联系点,建立重点案件备案制。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批示:“省高院在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上积极、主动,受到基层同志们的一致赞誉。全省国企改革进展扎实、顺利,全省审判机关功不可没。”(www.xing528.com)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蕉岭县支行行长曾繁远手捧“中国金融生态县”奖牌,感动地说:“奖牌的获得有法院的一份功劳。”

浙江省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钱弘道说:“浙江法院在中国转型期积极发挥主动性、能动性、主导性,创造着中小企业茁壮成长的法治大环境。”

世博会斯里兰卡展区总代表胡博特·贾亚库迪盛赞世博法庭“世博助推者、法律守护神”……

(五)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离开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就难以落到实处。而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则是抓住了执法办案的“牛鼻子”。

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2010年第一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执法办案工作。王胜俊院长强调,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要更加注重加强审判管理,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形象。

4月22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延安召开。王胜俊院长提出要通过强化和创新管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8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井冈山举行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王胜俊院长强调,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既是重要司法理念问题,也是重要司法实践问题。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专门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大力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把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

黑龙江等地法院开展了司法管理年活动,建立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审判质效考评、工作绩效考评和决策服务保障管理体系,做到司法办案有规范、执行规范有监管、司法监管有记载、记载情况有评查、评查结果有应用。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国勇表示:“我现在办一个案子,不仅是给当事人办,也是给自己办。案件出现瑕疵或者问题,要记入我的个人执法档案,个人进步也受到影响。”从要我办好案,到我要办好案,审判管理的作用得到了充分证明。

11月2日,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江苏省南通市召开。各地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的成果和经验得到集中展示:

江苏法院推出审判质效量化评价、各种管理手段并轨运行、多层次管理主体积极参与、管理成果综合利用的大审判管理工作格局;

上海法院推行案件质效评查、数据分析通报、制度落实和沟通协调综合机制;

重庆法院对相互关联的各环节资源进行系统规划,从纵向和横向上进行合理配置、整合,实现司法资源的更优化利用;

……

事例还有很多。可以肯定地说,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意识更加突出,管理理念、制度、机制创新迈出更大步伐,管理更加突出服务执法办案、更加符合审判规律、更加重视以人为本,更好地发挥了规范约束、激励导向、确保公正、提高效率、强化廉洁、提升文明的作用。

(六)

司法公正不但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以公开促公正”,成为人民法院2010年的一个工作重点和亮点。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理念、范围、手段和效果方面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穿越时空的隧道,司法公开在古罗马的法律制度已见雏形。被誉为“刑法学之父”的贝卡利亚早在18世纪就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审判应当公开,犯罪的证据应当公开”。20世纪的《联合国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更将审判公开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加以规定。

新中国成立后,审判公开作为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下来,并在三大诉讼法中得到了具体体现。

在人民网2010年推出的“两会”热点调查中,“司法工作透明度高”成为多个调查题中得票最高的一项。

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多次强调,加强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为此,最高人民法院10月在全国法院开展了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

公开是种理念,变化正在发生。

从徐州法官的“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从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把新闻媒体记者由“请出去”到“请进来”,人民法官对司法公开的认识在思想上产生了质的飞跃。

有了先进的理念,行动就更加自觉。

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现场直播,创新之举频频闪现。一组数据颇具说服力,河南三级法院裁判文书已上网共159 841份,通过河南法院视频台发布庭审视频直播案件1 020件;北京法院开展图文庭审直播案件达2 473件;上海法院开通网络无延时视频直播,全市法院视频直播平均每周逾3场,做到隔天有视频,点击量达680余万……

创新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司法公开须臾离不开创新。

最高人民法院率先垂范。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自建院以来首度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首次将10月定为司法公开宣传月,确定了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发布《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

离群众近些、再近些,各级人民法院为此下足了工夫、想尽了办法。走出去,与百姓促膝长谈;请进来,与群众亲密接触。院长接待日、公众开放日、开通法院邮箱、增设网评栏目、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发布司法白皮书等等,不断创新公开的手段,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还是2010年,人民法院坚定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

从原来的庭审公开扩展到全方位公开;从法院审理信息公开延伸到所有管理工作信息的审务公开;从传统静态的司法公开方式发展到多角度、全方位动态信息化的传播方式。

“法律底线之上,一切皆可公开”。当年,最高人民法院初建新闻发布制度时,时任新闻发言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的鲜明表态,正逐步成为现实。

群众从公开中得到实惠,法官也从公开中尝到甜头儿。

听听百姓的声音——

“以前听说法院很神秘,没想到平生第一次打官司,宁夏中宁县人民法院的公开司法活动让我不仅看到了整个立案过程,而且又快又好。”

“通过北京二中院执行案件查询系统,查询、执行的每个环节和进程我都能及时了解,就跟亲自参与执行一样。执行人员是否尽力了、法院是否穷尽办法了,我一清二楚,这样的‘阳光’执行令人信服。”

看看法院的变化——

以徐州法院为例,推行司法公开以来,民事调解率连续多年在全省名列前茅,涉诉信访量持续下降。只要有人大代表旁听的案件,还没有一件发生信访或上访。

司法公开,效果双赢。

(七)

通过审判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是人民法院最基本、最直接的角色定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人民法院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原则。

为了指导全国法院法官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不断增强调解意识,积极创新调解机制,努力提高调解能力,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

在全国模范法官、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任秋华的眼里:“调解对于我而言不仅是一个方式,更是一个过程,一个解开当事人心结的过程,也是尊重法律的过程。法官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我们应该做的。”

“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理解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只要官司还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全国模范法官、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法庭法官陈燕萍用自己的执著促进着社会和谐。

千帆竞发,百舸争流。一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各显其能,成效凸显。

四川法院全面推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把矛盾纠纷纳入社会大体系中,积极引导和利用各种解纷主体和手段,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福建法院努力建立“全面全程全员”调解体系,将调解范围拓展到各个审判领域,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各个诉讼阶段和环节,把调解责任落实到各个审判人员;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法院积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各部门、各级组织之间协同联动、群策群力,行政、司法、民间等各种力量拧成了一股绳,教育、协商、调解等各种手段多管齐下,畅通矛盾纠纷的解决渠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李红星工作法”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法在北京推广。面对每个月270件案件,开90到100个庭的繁重工作,李红星创新工作法,彰显奇效;

上海二中院利用“中国法官十杰”袁月全的亲和力和影响力,努力打造“袁月全信箱”这一司法为民服务品牌,切实做到“有信速复、每信必复”,真正成为了联系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展现了崭新的涉诉信访工作图景;

辽宁法院实行执行威慑机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将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执行威慑机制效果最大化,营造“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社会氛围。

(八)

改革创新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永恒动力。2010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同样焕发出光彩与活力。

2010年6月16日,一场特殊的拍卖会在重庆热火朝天地进行着。“成交!”拍卖师重槌如磐,鸦雀无声的拍卖大厅顿时人声鼎沸。

所有涉讼资产必须纳入联交所交易,这是重庆高院启动司法拍卖改革的核心。拍卖改革绞碎“流标”暴利链条,拍卖“圈子”扩大,造就鲇鱼效应。重庆法院执行拍卖的2200万股西南证券股票,竞价成交,增值率11%!

浙江舟山法院力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全市2464个“网格”,闯出基层党建和社会管理服务的新路子;

陕西陇县法院构建社会问题预警机制,从“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到探索出“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六法”;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防范“蝴蝶效应”,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机制,早发现、早解决,不让案件留隐患;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创建联动平台,联手化解矛盾,38份司法建议,条条被采纳,成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金点子。

改革需要清晰思路和明确的方向。思路清则行动明,方向正则成效显。这个思路来自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王胜俊院长提出:“司法工作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也是贯穿“三五”改革纲要始终的生命线。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立足国情推改革,顺利完成了由人民法院牵头的中央司法改革任务,“三五”改革纲要所规定的各项任务,也取得重要进展。特别是完善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律师、专家学者、广大人民群众等沟通联络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倾听民意的机制;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了量刑规范化改革,一系列与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纷纷出台,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誉。

2011年,将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刚刚闭幕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提出要坚持的司法改革原则——“把握方向、立足国情、依法推进、确保公正”。全国法院必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心,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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