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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的读者借阅服务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新中国成立前的读者借阅服务江西省立图书馆自成立起,就把读者借阅服务作为工作重点。搬至南昌教育会所后,儿童阅览室因房屋漏水,停止阅览。1930年8月百花洲馆舍落成以后,每日阅书者达490人,阅报者200余人,儿童也有数百人,合计800人。搬回百花洲后,阅书者日均293人次,阅报者日均262人,儿童133人,共计688人。6月15日正式开放阅览,并在晚上开放,读者人数剧增。

新中国成立前的读者借阅服务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读者借阅服务

江西省立图书馆自成立起,就把读者借阅服务作为工作重点。筹备时期,由于无固定的馆舍,只开放报刊阅览。百花洲馆舍建成后,设有大小两个普通图书阅览室、善本图书阅览室、参考图书阅览室、杂志阅览室、新闻阅览室以及儿童阅览室。其中大阅览室可容纳96人,小阅览室可坐32人;儿童阅览室分高、低两阅览室,并有女职员指导。搬至南昌教育会所后,儿童阅览室因房屋漏水,停止阅览。1934年10月,新建儿童阅览室,同时将教育会所突出的办公室扩充为普通阅览室,可容纳读者三四百人。同年11月,教育厅令省立图书馆、科学馆在原有场所,共同设立史地及参考陈列室一所,集中陈列史学与地学书籍、图表、模型等,于是增设史地图书阅览室。1939年1月17日,在战时的泰和总馆设立儿童阅览处,内置幼儿读物400余册。1943年,又增设党义研究室和史地研究室。

一、图书借阅

1.借阅统计

1928年6月以前,阅书者日均38人,阅报者日均97人,儿童日均60人,共计195人。1929年6月以前,阅书者依旧,阅报者增至120人,儿童减至39人,共计197人。1930年6月以前,阅书者增至43人,阅报者增至139人,儿童增至54人,共计236人。

1930年8月百花洲馆舍落成以后,每日阅书者达490人,阅报者200余人,儿童也有数百人,合计800人。馆中设有参考部,除答复读者咨询的问题以及代为搜集有关问题的参考书籍外,并因时因事,布置宣传栏,或介绍书籍,如某某纪念日届时会对有关的书籍,作内容介绍,又如金价问题、外交问题、卫生运动以及一切社会上新发生的问题或学术上的新研究等,均通过推荐相关书籍详尽地予以解答。对于专门研究的学者,馆里特许进入书库检索所需要的参考书。

1930年11月,因馆舍被挪作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只好将普遍流通的图书,搬至环湖路南昌市教育会内,设立临时阅览处开放阅览。该处藏书约计13500册,其中西文书籍1940余册。来馆阅览人数以春秋两季较多,酷暑严寒时读者稀少;每天下午较多,上午较少;学界较多,军商次之,农工最少。所借阅的图书种类,以文艺最多,约占半数,自然科学、应用史地次之,哲理言语等学科最少。以1934年1月至7月为例,每个月的借阅人数、图书类别、读者职业统计如图5-1、图5-2和表5-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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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1934年1月至7月阅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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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1934年1月至5月各类图书的借阅册书

表5-1 1934年1月至7月读者职业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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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0月省立图书馆普通阅览室开放,全月读者共计13850人。全月开放24天,每天接待读者平均577人,天气宜人时,读者多达834人;读者按职业类别分,有农界9人,工界49人,商界98人,学界12730人,党界6人,政界117人,军界574人,警界6人,医界18人,其他243人;借阅书籍共计8516册,其中,哲理类179册,教育科学类137册,社会科学类422册,艺术类186册,自然科学类449册,应用科学类377册,语言科学类137册,文学类3585册,史地类740册。

1935年6月,平均每天接待读者1370余人次,阅览科学书籍的占60%以上。1935年10月阅览统计如下:阅览新闻9356人次、杂志7644人次、文学类4862人次、教育类203人次、社会类269人次、艺术类761人次、其他书籍2207人次,读者共计23920人次。1935年11月,每日阅览人数逾千人。搬回百花洲后,阅书者日均293人次,阅报者日均262人,儿童133人,共计688人。

南昌沦陷后,图书馆奉命撤离,在泰和等地分成4个阅览所开展图书借阅服务,据1939年2月阅览统计:泰和阅览所开放27天,阅览人数17528人次,平均每天有读者649人次,借出图书621册,借阅书报752册次;永新阅览所开放27天,接待读者10354人次,平均每天383人次,借出图书595册,借阅书报4868册次;安福阅览所开放27天,接待读者6722人次,平均每天有读者249人次,借出图书644册,借阅书报1460册次;遂川阅览所开放27天,接待读者2800人次,平均天有读者104人次,借出图书381册,借阅书报5793册次。四个阅览所接待读者总计37404人次,平均每天2227人次,借阅书报15136册次。

1942年上半年各种阅览统计如图5-3、图5-4和表5-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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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 1942年1月至6月接待读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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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 1942年1月至6月借阅图书册数

表5-2 1942年1至6月各阅览所日均阅览人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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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江西省立书馆为适应战时情形,避免集体损失,并迎合地方需要与安全,谋求图书事业的发展,分设泰和、文江、永新、万安及兴国等阅览所,各阅览所又分设书报流通处,化整为零,免受战事损失,使工作得到普及。各阅览所的杂志报纸陈列馆内,任人阅览,所有图书除在馆内阅览外,也可借出馆外研读。各阅览所1944年度全年工作概况如图5-5、图5-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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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 1944年各阅览所阅览人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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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6 1944年各类图书的借阅册数

为扩大阅览范围增加读者阅览机会,江西省立图书馆自1945年1月1日起,将官巷及省体育场两阅览所同时正式开放,并取消例假,延长阅览时间,大量印制保证书,扩充信用借书,为读者提供不少方便。但由于受裁员影响,体育场阅览所人力不足,被迫于当年9月撤销。

1946年度阅览情形如图5-7、图5-8和图5-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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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7 1946年图书杂志报纸的借阅人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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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8 1946年各类图书的借阅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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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9 1946年读者职业统计

1947年,省立图书馆将工作重心放在阅览。由于百花洲馆舍部分遭战火毁坏,当年5月以前,暂借官巷民教馆一部分房屋做馆舍,开辟一间临时阅览室,能容纳60名读者。后用江西救济分署所拨款项修复好馆舍,便将阅览室分为图书室两间,报纸杂志室各一间,可容纳120名读者,阅览桌椅也全部更换,气氛为之一新,加上环周湖光水色,草茵花茂,风景宜人,非常适合读书研究。6月15日正式开放阅览,并在晚上开放,读者人数剧增。该年各种阅览概况如表5-3、表5-4、表5-5所示:

表5-3 1947年借阅图书读者职业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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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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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月2日由官巷迁回百花洲原址布置内部停止阅览。至6月15日日夜开放阅览(下同)。

表5-4 1947年借阅图书册数分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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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5 1947年借阅报刊读者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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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省立图书馆读者服务概况如图5-10、5-11、表5-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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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0 1948年阅览图书报纸杂志人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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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1 1948年读者借阅各类图书册数比较图

表5-6 1948年借阅图书人数职业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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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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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阅览证

据《江西省立图书馆章程》,阅览证分为优待证、特别阅览证、普通阅览证、妇女阅览证、儿童阅览证、新闻(报纸)阅览证。除优待证为馆里赠予,儿童阅览证及新闻阅览证不收费用外,其他证均须酌量收费。

1929年,省立图书馆制定《江西省立图书馆规则草案》,将阅览证分为普通阅览证、儿童阅览证两种。其后,阅览证分为保证金借书、信用借书(机关借书、职员借书、暑期中学生借书)和通信借书三种。

3.阅览时间

据1929年《江西省立图书馆规则草案》,除例假及纪念日休息外,阅览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起至下午5时止,夜晚开馆时,阅览时间为下午7时至9时。

普通阅览室阅览时间为:4月至9月,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9时,开放13小时;10月至3月,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9时,开放12小时。儿童阅览室阅览时间:上午10时至下午7时。周一闭馆。

1935年4月1日开始,儿童阅览室阅览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7时。

从1936年9月1日起,取消星期一闭馆的规定,实行全年日夜开放。

1939年,泰和阅览室的阅览时间为:上午7时至下午8时或9时(依季节而定),星期一下午为休息时间

1941年,每星期一下午除泰和总馆照常开放报纸阅览外,其他服务全部停止。各阅览所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5时。

1947年,据《江省立南昌图书馆普通阅览规则》,阅览时间除星期一及例行休假的纪念日停止阅览外,每年自4月起至9月止,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半(夜晚开放:7时半至10时);10月起至翌年3月止,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夜晚开放:6时至9时)。

4.借阅规则

这里照录省立图书馆各种阅览规则:

(一)普通阅览规则

第一条 本馆图书专供民众阅览。

第二条 阅览时间,除星期一及例行休假之纪念日停止阅览外,每年自10月起至翌年3月止,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9时;自4月起至9月止,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9时,如遇有特别事故得临时通行停止阅览。

第三条 阅览人来馆阅览图书时,须向领证处领取阅览证,至出纳处换取领书单,依照单内规定填写明白,交出纳职员检取发阅,还书时将领书单一并缴还,换回阅览证,凭证退出。

第四条 每次借阅图书以两册为限,若换阅他书须将前借之书缴还,但特别参考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 阅览人指定阅览之图书如因借出未还或已有人在馆阅览时,应改期阅览或换阅他种图书。

第六条 阅览人如欲借阅百花洲本馆所藏之图书,须先一日通知出纳处,以便派人往取,阅览时仍须依照阅览手续借阅,但善本图书不在此限。

第七条 阅览善本图书规则另定之。

第八条 阅览人不得在图书上圈点、剪裁、污损者,照原价赔偿。

第九条 阅览人如欲摘录抄写,须自备纸张笔墨。

第十条 阅览人不得喧哗、谈笑、吸烟、涕唾、重步、偶语以及携带雨具、危险笨重物品等。

第十一条 阅览人如不遵守第十条之规定者即停止其阅览权。

第十二条 阅览人退出馆外时,交还阅览证外不论携带何物,须受领证处严格检查,不得借故拒绝。

第十三条 阅览人不得遗失所领阅览证,如有遗失除赔偿阅览证代价二角外,并须酌赔偿2册图书,价值三元

第十四条 阅览人须注重公德,如查出有窃盗图书舞弊等情,送公安局依法办理。

第十五条 振铃时,即停止阅览,但在停止阅览前三十分钟停止发书。

第十六条 阅览人于本馆设备之图书或关于阅览上设施事项如有意见,得以口头或书面建议于本馆。

第十七条 本馆图书外借规则另定之。

第十八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善事宜得由馆务会议通过修正之。

第十九条 本规则经馆务会议通过施行。

(二)善本图书阅览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根据教育厅颁发江西省立图书馆善本图书保管法订定之。

第二条 馆藏善本图书只许在本馆阅览根不借出馆外。

第三条 欲阅览本馆善本图书者,须先得馆长之允许,填写阅览证单,由职员引至指定之地点阅览之。

第四条 每次阅览善本图书至多以2种20册为限。

第五条 阅览善本图书须加意爱护,如有损坏依照损坏程度责令赔偿。

第六条 善本图书阅览时间与本馆办公时间同。

第七条 阅览善本图书者,须遵守本馆普通阅览规则。

第八条 本规则经本馆馆务会议通过施行,并呈请教育厅备案。

(三)杂志阅览规则

第一条 本馆杂志陈列阅览室内,凡来馆阅览者均可自由取阅,惟阅毕后须放置原处。

第二条 阅杂志人须特别加意爱护,请勿任意放置或撕破剪裁篇幅。

第三条 如发现第二条情弊,除即取消其来馆阅览权利外,并须酌量情节轻重议罚。

第四条 外国文杂志放置书库内,如需取阅,须照阅览图书手续办理。

第五条 欲阅览旧杂志须先一日通知出纳处,方能借阅。

第六条 本规则经馆务会议通过后施行。

(四)阅报规则

第一条 本馆报纸供公众阅览,凡阅报人均应爱护之。

第二条 阅报人请勿任意挪动或撕破。

第三条 阅报人请勿剪裁篇幅。

第四条 如任意剪裁或损坏报纸,一经查悉,即取消其来馆阅览权利。

第五条 数人同时共阅一种报纸,请各自谦让免致无意损破。

第六条 小报画报及半页副刊,请勿抽出报夹以免遗失。

第七条 如需查阅旧日报纸,请按照借书手续。

第八条 本规则经馆务会议通过施行。

(五)保证金借书规则

第一条 本馆为便利阅者馆外研究起见,在开馆期内,得依照本规则出借图书。

第二条 凡善本书、西文书、从书、字典、辞书、年鉴、类书、新购图书,以及新闻杂志,均不外借。

第三条 借书人须先领借书单,按照规定事项填写明白,连同保证金交由出纳处核明检借随付保证金收据。

前项保证金数目以所有借图书全部价值为准,但收整数,例如定价在一元以内者,收洋一元;两元以内者收洋两元,余类推。杂洋一律不收。

第四条 每次借书以2种8册为限,如一部在8册以上者应分次借出,但保证金须一次缴足。

第五条 借书人指借之图书如因借出未还或已有人在馆阅览时,应改期借阅或换借他种图书。

第六条 借书期间暂定两星期。如逾期不还即将保证金全数没收。借书期满日,如值本馆休息时,则不计算。

第七条 图书归还时如发现有涂改、污损事情,得照原价在保证金内扣除赔偿费。

第八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由馆务会议通过修正之。

第九条 本规则经本馆馆务会议通过实行并呈报教育厅备案。

(六)信用借书规则(1940年)

第一条 本馆为便利阅者,免用保证金借出图书起见,特订定本规则,以资依照。

第二条 借书人须先向本馆领取借书保证书,觅具本地铺保签名盖章,交存本馆,经本馆查实认可后,发给借书证,凭证借书。

第三条 前项保证书第3月更换一次。

第四条 须将借书证缴存本馆,还书时仍由借书人领回。

第五条 每次借书以2种8册为限,如一次在8册以上应分次借出。

第六条 凡丛书、字典、辞书、年鉴、类书、新购图书以及新闻纸杂志均不外借。

第七条 借书人指借之图书,如因借出未还或已有人在馆阅览时,应改期借阅或换借他种图书。

第八条 借书期间以两星期为限,遇必要时得申请续借一星期至两星期,以一次为限,但已有人约在先者,不得续借,如逾期不还,即废销其借书证并由保证人负责赔偿所借去之书。

第九条 前借之书未还时,不得再借。

第十条 图书归还时,如发现涂改、污损情事,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由馆务会议通过修正之。

第十二条 本规则经本馆馆务会议通过施行并呈报教育厅备案。

(七)机关借书规则

第一条 本馆为便利各机关职员于公务上需要图书参考起见,在开馆期内得按照本规则出借图书。

第二条 各机关人员在本馆借书,如有一人不遵守本规则者,即取消该机关全体人员借书权利。

第三条 本馆所藏左列各书不得借出:(1)善本书;(2)丛书;(3)字典、辞书、年鉴、类书;(4)新购书报杂志。

第四条 凡借阅图书,须领取保证书,依式填写,送本馆核明许可后,发给借书证借阅借书证,如有遗失,须立即向本馆声明作废,否则如有冒借等事,仍由原借书人负责赔偿。前项所称机关以距本馆五华里以内而有固定性质者为限。

第五条 借书时须填具领书单签名盖章,交由出纳处核明检借,并将借书证缴存本馆。还书时,仍由借书人领回。

第六条 每次借书以中文两种四册,西文一种两册为限,如在此册数以上者,应分次借出。

第七条 借书人指借之图书,如因借出未还或已有人在馆内阅览时,应改期借阅或换借他种图书。

第八条 借书期间以一星期为限,必要时得申请理由续借一星期,以一次为限,但有人预约在先者,不得续借,如逾期不还,即废销其借书。其未还之书,由保证人负责赔偿。

第九条 前借之书由保证人负责赔偿。

第十条 还书时,如发现有遗失及涂改、污损、剪裁等情,得责令照价赔偿,并停止借书权。

第十一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由本馆馆务会议通过修正之。

第十二条 本规则经本馆馆务会议通过施行,并呈报教育厅备案。(www.xing528.com)

(八)职员借书规约

第一条 本馆为便利职员借阅书籍及共同保护起见,特订立本规约以资遵守。

第二条 凡各职员借领书籍均须依式填写馆员借书单交由管理员检发,并逐一记入职员借书总登记簿内,依姓名排列存馆备查。

第三条 借阅书籍每次以3种为限,至多不得过12册。

第四条 凡借阅书箱交还期限至多不得过二星期,如遇必要时得由本馆随时取回,已借满3种书籍须交还后方能再借。

第五条 本馆新购图书至少须俟开放二星期后方得借阅。

第六条 借出之书应由借阅者完全负保管之责,知有遗失、破坏及涂写污损等事,应照本馆阅览规则办理之。

第七条 凡本馆职员借阅书籍依照第一条之规定手续履行,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第八条 凡职员请假在二星期以上者须先将所借书籍交还。

第九条 本馆所藏善本以及金石拓本、报纸、杂志,概不得借出。

第十条 本规约由本馆馆务会议议决施行。

(九)儿童阅览规则

第一条 本室各种儿童读物专供来室者阅览,暂不借出室外。

第二条 凡年在16岁以下儿童均可入室阅览。

第三条 楼下低年级各种图书可自由取阅,但阅毕须放还原处。

第四条 欲阅览楼上高年级各种图书,须先签名并向管理员说明种类,然后发书,阅毕仍须交还管理员。

第五条 阅书应在室内,不得携出室外。

第六条 阅览图书应当爱护,倘有遗失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七条 阅览室内不得携带物品及喧哗、谈笑、随地涕唾。

第八条 阅览完毕即须退出阅览室。

第九条 阅览时间除星期一日及纪念日停止阅览外,每日自上午7—11时,下午1—6时。

第十条 振铃时,停止阅览。

(十)暑期间中学生阅读史地书籍借书规则

第一条 本馆根据教育厅暑期间中学生阅读史地书籍会办法第四项之规定,特订借书优待办法如下。

第二条 凡参加阅读史地书籍会之学生来馆借书者,须向本馆出纳处领取借书三联单(第一联为预定单,第二联为借书单,第三联为保证书)。

第三条 借书者将预选之书名册数等项填入预定单内,并裁下此单交出纳处职员检出,此项图书连同此单另置一处保留之,再将检出之图书册数、书名等项填入借书单内并签名盖章,同时将种数填入保证书内携回,钤盖校印及校长或主任私章。

第四条 借书者携带就并已盖章之借书单及保证书(二、三联请勿裁开)来馆向出纳处换取单内所载图书。

第五条 凡交预定单五日未来取书者,即不代为保留,并得将该书借与他人。

第六条 如有二人以上借同一图书而本馆未备复本时,最先预订者优先借阅权,倘最先预定者逾五日未来借取时,即由次预订者借阅。

第七条 凡外属中学校参加阅读史地书籍会之学生借书时,须先将本馆所寄之借书三联单预盖校印及校长、借书人私章,并将保证人、借书人两栏逐项填就,亲自或托人来馆借取图书,补填各联书名册数等,借书、还书均不得采用邮寄,以昭慎重。

第八条 此项借出之书最迟九月十日即须归还,逾期即由保证人负责。

第九条 其他未经规定事项,概照本馆普通借书规则办理。

(十一)儿童阅读比赛会办法

第一条 本馆定于每年儿童节或其他纪念日举行儿童阅读比赛会,以增高儿童读书兴趣。

第二条 阅读比赛按年级高低分下列各组:

高年级(1)讲解比赛(2)评论比赛

中年级(3)默写比赛(4)故事比赛

低年级(5)看图比赛(6)智力比赛

第三条 小学五、六年级为高年级,三、四年级为中年级,一、二年级为低年级。

第四条 凡省会公私立小学对于每组比赛均得选派学生一人参加。

第五条 凡参加比赛会者须于比赛前十日将参加之级别等项,按照本馆印发之报名表逐项填列,函送本馆以资准备。

第六条 凡参加评论、默写及智力比赛者,均须携带笔墨。

第七条 凡参加评论、默写、智力三种比赛者,须按照各人号码坐定,不得紊乱。

第八条 凡参加讲解、故事、看图三种比赛者,请在比赛室外静候呼号入室,不得在室内旁听,否则丧失比赛资格。

第九条 讲解、故事、看图三种比赛欢迎未参加该组之儿童参观,但不得中途退出,以免与参加该组者混合。

第十条 各校各组比赛学生均已编定号码以代姓名;比赛册卷上勿书校名或姓名。

第十一条 各组比赛阅读材料均由本馆临时选定。

第十二条 凡参加比赛儿童均须穿着整洁制服。

第十三条 凡参加比赛之各校儿童须由教员领导准时到会,请勿迟误时刻。

第十四条 比赛评判标准大约如下:

(1)思想;(2)记忆;(3)国语;(4)态度;(5)书法;(6)速度。

第十五条 凡参加比赛成绩优良者,除由本馆赠给奖品外并呈请教育厅颁发奖状以资纪念。

第十六条 比赛地点设本馆。

(十二)图书流通部规则

第一条 本馆为供给民众便利阅览起见,于省市县乡村各公共场所内设立图书流通部以图普及。

第二条 本部图书均委托省市县乡村公共场所主管人员管理之。

第三条 本部图书如有遗失管理人应负赔偿之责。

第四条 本部图书得由本馆每月更换新书一次。

第五条 本部附有图书阅览次数查考表,阅览人须将姓名、日期依次填入,以便统计。

第六条 本部图书管理人须于每月月底将阅览次数考查表作统计报告,在下月十日以前送交本馆考查。

第七条 本部图书依照本馆编定目录排列阅览后,应由管理人员归置原处。

第八条 本部图书须在指定室内阅览不得任意携出。

第九条 阅览民众对于本馆有何意见,得函告本馆采纳施行。

第十条 阅览人应遵守各该公共场所应守之规约。

第十一条 本部图书如办理阅览成绩最佳者,得由本馆呈报教育厅奖励之。

二、图书流通及推广

1.建馆初期至抗日战争前(1920—1937)

①图书流通处

在南昌附近,交通便利的重要乡镇设立图书流通处十个。流通处简况如表5-7所示。

表5-7 省立图书馆流通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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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特别图书流通处

为向特殊场所提供某种专门图书,省立图书馆设立特别图书流通处。如1934年,在星子县,设有星子中央军校驻赣特别图书流通处。

③临时图书流通处

为适应集会训练等临时处所的需要,省立图书馆设立临时图书流通处,举办的各临时图书流通处为表5-8所示:

表5-8 省立图书馆临时图书流通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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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民众书报阅览处

为便利民众利用休闲时间阅读书报,省立图书馆在各大旅馆、茶楼、烟馆及短期小学内附设书报阅览处。如1934年,在聚兴楼、鲍一层楼、吕祖祠隔壁的四季春各设一处,由蔡全篪负责。同年五月间,成立进贤门短期小学、德胜门短期小学书报阅览处等数处。

⑤巡回阅览处

选编数组图书巡回于旅馆、菜馆、娱乐场所及操场,试办过两次。1932年,省立图书馆为扩充阅览,增设乡村巡回部及图书借阅部,按期将各种图书报刊,运赴各乡村巡回借阅。

⑥巡回文库

1934年3月,省立图书馆开始提供巡回文库。办理以来读者颇为踊跃,后添置书车两辆,开办第二及第三巡回文库。

⑦举办学术讲座

长期参加听学术讲座的读者有614人。1933年4月9日,请黎宣来省立图书馆讲演《航空救国》。印行的讲演集有《颜习斋动的哲学》《航空救国》《国难中的文天祥》《国难中的诗歌》等。

⑧民众夜校与读书会

1934年,民众夜校借环湖小学教室开办,由熊翘北负责,授课时间为每天晚上七点半至九点半,3月1日开学,有学生50余人;外国语补习学校则借用医专教室举办,由张一清、范文彬担任老师,3月10日开办德日文补习班,有学生210余人。

为提高读书兴趣及指导正确的读书方法,曾征集各地读者组织读书会,时间为每晚7点至9点,3个月为一期。1935年3月31日举行第一期开会典礼,先后办理两期,每期学员均达60余人,研习时事问题及应用科学。每周开会将问题讨论大纲散发会员,会员进行讨论,并将所阅读书籍的内容作口头或文字报告与介绍。一年以来,收效颇宏。1939年秋,江西省立图书馆被炸之后,遂告停顿。

⑨儿童阅览比赛会

1936年4月7日上午8时,省立图书馆举行儿童阅读比赛,参加儿童300余人,由教育厅派谢颐年、涂崇炳、段心哲、崔骥、卢祝平、余立群、张正三7人担任评判,分6组举行。1937年4月5日下午2时,举行阅读竞赛会,教育厅派贺鉴千、会国权、崔骥、谢颐年等担任评判,分4组进行:三年级为默写,四年级为讲解,五年级为施述,六年级为缀法。

⑩辅导委员会

江西省立图书馆为辅导各县及各校图书馆而组织辅导委员会。注重来函研究及来馆实习两方面,包括图书馆组织与行政、图书分类法、图书编目与索引、图书出纳法和排字法。如,1935年创设假期图书馆学讲习所,请各县及各校派人参加,以谋全省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img77调查全国省市县图书馆概况

1936年4月2日,省立图书馆代理馆长范文彬奉命赴各省考察图书馆事业,事后发表《赣省图书馆长范文彬奉派考察各省图书馆事业》一文在《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十一卷第六期上。

img78利用展览会推广阅览

江西省立图书馆地点适中,交通方便,各种大型展览会往往借用此地,为参观者提供图书资料。

1936年6月,浙赣特产展览会在阅览室展览;1936年7月18日,举行了全国儿童书展江西轮展会;1936年7月23日至27日,艺术家王济远在省立图书馆举行个人书画展,其中包括在粤桂两省的写生百余幅,大部分为国画、水彩画。1937年春季,浙赣铁路举行通车典礼,在省立图书馆举办浙赣特产展览会,展出两省工业、手工业、农业各种土特产。1937年4月25日上午9时,由民族文艺社主办的春季画展在省立图书馆开幕。1937年11月19—25日,抗敌漫画展览会在省立图书馆举办,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

2.抗日南迁期间(1938—1945)

(1)图书流通处及巡回文库

1938年南迁后,为便利民众阅览,省立图书馆总馆办事处在1939年7月要求各阅览所选择人口较多、交通方便的地点,设置图书流通处和巡回文库,并且指示各阅览所负责人每月至少去各巡回地点和流通处检查一次,并将设置情况、调换书报类别、种数及阅览人数据实写成报告,送交总馆。现将已查到的资料数据列表如下:

表5-9 省立图书馆战时图书流通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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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广乡村工作

从1939年夏起,江西省各城市多数沦陷,或频遭敌机滥炸,以致城市居民大多散处乡村,故各县城市区域图书馆,不得不将所有馆藏书刊尽量移到乡村,在中心乡镇广设流通处,或巡回阅览处,或组织宣传队赴各乡村活动,努力提高民众阅览书报的兴趣。

(3)民众书报阅览处

各阅览所利用所在地的公共场所,如公园、茶楼、车船、码头、车站等,设立民众书报阅览处若干个,除张贴当天报纸摘要、漫画等外,还陈列通俗及抗战图书杂志若干份,报纸数种,供一般民众阅览。

(4)民众夜校

依照省教育厅颁布的扫除文盲办法,省立图书馆总馆要求各阅览所针对情形,至少办一所民众夜校,约半年为一期。根据这一要求,在泰和总馆办理两班,在永新阅览办有一班,安福则与当地机关合办一班,专收商店店员、学徒以及社会失业、失学青年,每班学生30余人,每天授课两小时,三个月内结业,结业时发给证书及奖品,以资鼓励。泰和总馆创办的第一期民众夜校于1938年10月17日开学,报名学生50余人。当天晚上,由学生自己组织一个游艺晚会,自演话剧、歌咏、魔术等节目,并邀请馆长夫人及票友参加评剧表演及京剧清唱,观众达七百余人。第二期民众夜校于1939年3月16日开学,到校学生33人。为激发学生兴趣,在课后,提供相近书籍、书报,供学生课外阅读,并实行自我管理。每逢星期日召开一次交流会,讲故事、说笑话,并举行有意义的游戏。

(5)民众读书会

为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和传授正确的读书方法,泰和阅览所征集当地读者组织读书会,以三个月为一期,先后办理两期,每期会员均达60余人。每两周开会一次,内容有时事问题讨论、文学作品研究或其他学术专题讲演等。会前印好讲述大纲,散发给会员并依次讨论,会员以口头或文字形式介绍所阅读书籍的内容,有时还会聘请大学教授或专家学者,作总结性的发言或讲述。如1939年4月30日下午7时,在泰和阅览所召开时事讨论会,实到会员40余人,讨论题目为:“世界大战会爆发起来吗?”大家发言踊跃,并列举种种事实,说明世界大战有一触即发之势。每次开会,除会员必须参加外,还有许多读者前来旁听。

(6)开展伤兵教育

吉安、赣南一带地处后方,从抗战前线下来养伤的将士较多,省立图书馆很重视做好他们的服务工作。泰和阅览所曾经集中部分通俗小说、变通常识图书及报刊,在城内伤兵集中地区成立问事代答处,同时在沿溪渡一三七后方医院设立巡回文库。安福阅览所向一六九后方医院提供大量抗战画报和其他报纸杂志。曾派员参加江西省慰劳抗日将士代表团,前往10余县慰问负伤将士。如1941年派员在泰和一三七后方医院担任语文教育事项,除设立巡回文库,每月巡回图书杂志一两次外,还每天转送广播新闻多份,出壁报一份,设问事代笔处解答士兵疑难问题。

(7)设立文化服务部

抗战发生后交通不便,导致书报流通极为阻滞,精神食粮大感匮乏。为沟通文化,便利各界订购和查阅书报杂志,省立图书馆于1939年12月呈准省教育厅设立文化服务部,并由该厅供给基金2000元,每月发给开办费60元,开展文化服务。为此,省立图书馆专门拟订战时书报流通及供应暂行办法。

1940年元旦,文化服务部在泰和中山堂总馆开幕,仅设一专用柜台及书架,另在东门街设一门市部。工作人员分工如下:由李负责往来信件的缮写与答复,书报杂志的选购登记批价与发送,往来订户的清单发票及收据订单等的缮写,一切进货方面的计划与事务;沈钟英负责一切账目的记录;陈云龙负责所有银钱的出纳,新杂志报章的登记与发送;刘斯森负责门市部的管理推销。后来生意逐渐扩大,至10月间,即全部迁往西大街新修店铺内。

自文化服务部成立起,本省各机关学校委托代购书报达数百宗,如省立南昌第一中学委托代购《范氏大代数》等书160册。虽然交通阻塞,邮递困难,其中屡有损失,但该部工作人员,仍能多方设法,向各地通讯选购各种书报杂志,尽力满足各方需求。

1941年6月,由于业务范围扩大,文化服务部迁至泰和中山路55号新建的两层楼店面内。职工亦由3人渐次增加至12人,每月营业额则由280元递增至3500元。1942年2月16日凌晨文化服务部发生火灾,遂于20日暂迁至西外上街32号,照常营业。1942年10月18日,为保存文献,特聘请专家负责修补善本图书、装订书报杂志及各种表册讲义等。1943年4月,为推进抗战文化,鼓励儿童好学的兴趣,将所售书刊九折发售。1943年9月9日,江西省立图书馆文化服务部改称江西文化服务部,并正式开张营业。

(8)征集文献代管

抗战伊始,全国各战区的图书、文献、文物损失非常严重,尤其以私人所藏图书文献因人力、物力有限,不能及时转移,损失更加惨重。为保存民族文化,特别是江西的文献古物,省立图书馆呈准教育厅,决定全面征集战区文献并代为保管。为此制定《战后文献征集及保管办法》,规定:“凡接近沦陷区域的图书、古物,都可请托省立图书馆代为搬运,代为保管,日后可由原主领回。”比如,征得南昌熊氏善堂大批图书,共计约七千余册。

(9)读者活动

每逢节日,省立图书馆都要邀请读者举行联欢活动。如1939年元旦期间,泰和总馆制作灯谜数百条,自制各种彩灯,并自制精致活动射虎灯一盏,每晚在馆内征射。灯谜分为甲、乙、丙三等,射中者均给予奖品。从元旦起至3日止,每晚在馆中举行联欢活动,参加活动的读者每天均都超过四百人。1939年3月,总馆邀请泰和各界代表座谈,商计联合举办庆祝儿童节活动,决定成立泰和各界庆祝儿童节筹备会,并于“六一”期间举办了儿童演讲比赛、健康比赛,开展慰问难童工作。

每年旧历年关,均设立民众代笔问事处,代群众撰写书信、契约、春联等。民间习俗喜贴春联,省馆遂拟就有关宣传抗战联语多种,供民众选用。

(10)举办战时报刊巡回展

1939年,为了宣传抗战,鼓舞后方人民的抗战情绪,省立图书馆呈准省教育厅在本省后方几个重要城市,举办全国性的报刊巡回展览。收到展品1000余件,其中有大小报纸293种,展出时均按地区分开排列,以本省为最多,达45种。杂志426种,分类陈列,以综合性的较多,占总数五分之三,自然科学及史地类最少。画报32种,共93份,其他公报小册1000余种。尚有解放区寄来油印报刊小册46份,还有国外及港澳等地寄来华商报、星岛日报等报刊,计800余种,4000余件,颇多精彩之作,其中值得推荐的是中央通讯社总社寄赠的抗战画片十帧。1940年元旦,报刊巡回展在泰和总馆试展三天,在上田村(江西省政府临时驻地)试展两天。主持展出的工作人员有李蓉盛、沈钟英、熊飞三人。3月11日又在泰和的省精神总动员会驻地内正式展出三天。3月2日至8日在遂川五峰书院、省参议会驻地展出两次。5月15日至4月8日,又分别在吉安、赣州、宁都、兴国等县市巡回展出。深处敌后的赣南地区人民群众,能看到这样大规模的报刊展览会,感到确实机会难得。因此,展览所到之处,受到当地读者们的热烈欢迎和地方当局的热情接待。无论是在会场的留言簿上,或当地的报纸上,都留下不少读者热情洋溢的赞词和勉励。

(11)举行展览会

1941年2月25日—26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省立图书馆举行防空展览。

(12)馆际互借

①与国立中正大学互借图书

1941年江西省立图书馆泰和总馆与国立中正大学开展互借图书业务。1941年5月1日,国立中正大学校刊中写道:本校图书馆与省立图书馆商订互借书籍办法。该校图书馆主任刘中蕃为满足本校教员及学生的阅读需要,除一面收购各科书籍外,还与校外图书馆及其他藏书机构取得联络,互相合作。这次与省立图书馆商订互借书籍办法,并向该馆借到西文原版书籍143册,运至本校图书馆陈览,其中多系自然科学及农学书籍。经两馆领导商定,自5月1日起,中正大学同学持本校图书馆所发借书证,前往泰和文厅省立图书馆借书,并要求本校学生切实遵守该馆一切借书规则。

1941年5月6日,国立中正大学图书馆发布的第26号布告中写道:接泰和省立图书馆来函,本校同学持本馆所发借书证前往省馆借书,该证须押存于该馆以资保证,但该证系专供学生在本校借阅各种书刊所用,为此,特另发借书证,专备学生前往省馆借书之用。除这次馆际互借活动开始于1941年5月,一直持续多年。1945年1月,省立南昌图书馆迁往兴国,国立中正大学图书馆则迁往宁都长胜,两馆馆际互借结束。

②与江西省立农业专科学校互借图书

1944年,江西省立农业专科学校向省立图书馆发函称:“查本校开办伊始,百瑞待举,惟图书一项,选购实感不易,价格尤属高昂而必须参考之图书不能不略事储备,经于三十二年十月将上项情形呈请教育厅移乡就急转达贵馆惠予暂借有关农业图书一部,以应需用,兹奉江西省教育厅三十二年十二月八日教二字第3416号指令内开:‘呈一件,呈请转饬省立图书馆拨借图书乞核示由。呈悉准予转饬省立图书馆借用,仍仰进行,商洽协订图书借用办法会衔呈厅备查此令。’等因奉此。本校长经于日前与贵馆长面洽,允将贵馆现存万安及兴国之书籍中,有关农业部分运来泰和,在本校校址所在地成立流通阅览处等奉令前去,相应函请贵馆,拟定详细办法,以便协订并会衔呈厅备查,即希查照办理见复,为荷!”

后又再次致函:“本馆前为充实图书设备,承贵馆惠允拨借一部分图书,复经迭次函商,订定巡回借书办法,双方承认同意,兹将该办法缮正(双方各存一份,呈教育厅备案一份)函请。查照签盖衔章,俾便施行(请送还二份分别存转),又兹派先生前来选借图书并请刚洽进行为荷。”

(13)合同借书

省立图书馆曾在泰和办理合同借书,如省通志馆为撰写《江西通志》稿,曾由吴宗慈馆长经手向省馆洽借各县县志及有关参考书,一次性借书刊174种,4659册,时间未作限定。

3.抗日战争之后(1946—1949)

(1)辅导编目

省立图书馆曾协助国民日报社以及省立一中、二中开展编目工作,并经常由馆长前往社教师范讲授图书馆学并指导来馆实习的学生,成效显著。省立南昌师范社师部毕业班学生所有图书馆学一门课程均由本馆馆长兼任教授,并指导其实习,成绩尚优。国立中正大学社会教育学系毕业班学生也曾要求来馆实习,因路途过远,食宿问题须自行解决,无果而终。

(2)调查各县图书馆概况

为了解各县图书馆概况、提供研究资料,省立图书馆曾制调查表函送各县分别调查,但是复函寥寥。

(3)介绍及代订书报

省立图书馆为方便各级学校及文化机关订购书报,在文化服务部因故停业的情况下,继续承担此项介绍及代购书报工作。表示只要有委托,仍然愿尽义务予以接受,以体现服务社会的宗旨。

(4)壁报竞赛

1947年,社教宣传扩大运动周主办中上学校壁报竞赛,11月15日为竞赛期间参加竞赛,中学组有省立二中等20余单位,专上组有省立医专等三单位。结果,中学组第一名二中,第二名高商,第三名女师,第四名一中,第五名女职。专上组中,第一名医专,第二名工专,第三名体专,并分别给奖,以资鼓励。本年度参加西山香期工作轩,扩大图书教育,社教宣传,扩大运动周,省立图书馆主办中上学校国防科学壁报竞赛,有27个学校参加,竞赛结果,成绩最优秀的是二中、工专、心远三校,均分别颁奖鼓励。

(5)开辟研究室

1947年5月1日由官巷迁返百花洲原址后,为适应社会需要,省立图书馆特辟研究室三间,供教学、科研机构以及文化界作专题研究,并设立参考室,尽量提供参考资料,满足专题研究的资料需求,来函请求辟专室作专题研究的,有省合作金库、省银行等机关。

(6)展览会

1948年3月29日、30日两天,在百花洲省立中正图书馆举办美术展览,计有国画、书法、金石、青年儿童习作多种。同年9月21日至25日,举办报纸照片展和小型世界报展,前三天便接待观众近4万人。10月13日至15日,国防科学展览会在省立中正图书馆举办,展品分航空、陆军、城防、自然科学、戏剧等类。12月10日至12日,为扩大“三一”运动,省立实验民众教育馆及省会中小学校救助流赣战区学生义卖委员会特邀请爪哇华裔自行车环球旅行家侯仕贤,在百花洲省立中正图书馆内举办世界风光照片义展会以及严裕才国画义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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