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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腐败60招-认清危害

时间:2024-04-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1招认清危害腐败,已成为一个极其普遍的词汇,无论在口头上还是书面上,到处都能听到、看到腐败一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学术界,无论是政界还是民间,人们普遍关注腐败问题。因为腐败给我们党、国家、家庭乃至每个人都带来极大的危害。三是通过“洗钱”,使腐败所得合法化。据中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和民所言,私营企业主与官员相互勾结作案涉及的金额巨大。

预防腐败60招-认清危害

第1招 认清危害

腐败,已成为一个极其普遍的词汇,无论在口头上还是书面上,到处都能听到、看到腐败一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学术界,无论是政界还是民间,人们普遍关注腐败问题。因为腐败给我们党、国家、家庭乃至每个人都带来极大的危害。

腐败,作为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它的历史文明史一样悠久,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腐败现象。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国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败,无论是政治生活中还是经济生活中,许多问题往往与腐败相关,腐败已成为影响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顽症。

腐败的类型多种多样,它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政府的各个部门,所以其表现也就各不相同。

1.经济腐败

我国经济领域里的腐败现象,集中体现在金钱与权力的交换与权力的私用方面。诸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走私、制假、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等。近年来这方面有些新变化,主要表现有以下五种:

一是“权钱交易”的领域越来越广。20世纪80年代,腐败主要发生在掌管传统经济资源分配权力的部门。进入90年代,腐败延伸到新的经济领域,如金融、证券、建筑、房地产、公有制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农村圈地等领域,并且有向就业教育医疗等社会领域渗透的趋势。2003年,中央纪委研究室委托地方纪委和有关统计部门,在北京、黑龙江、河北、江苏、江西、湖北、广西、广东、四川、新疆10个省、区、市进行了一次大规模问卷调查,结果发现38.54%的受访者认为建设工程领域这一问题“比较严重”,38.53%的受访者认为公安、检察院、法院问题“比较严重”。认为医疗领域问题“比较严重”的受访者比例达29.24%,认为教育领和组织人事领域问题“比较严重”的也分别达到26.13%和21.20%。(2004年1月26日新华网)土地批转成为近年来腐败案件频发的新领域。据土地专家估算,全国每年土地收益流失至少在100亿元以上。

二是“权力期权化”现象越来越严重。所谓“权力期权化”,是指政府公职人员在任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给民营企业主提供贷款、审批等便利,但慑于“不得接受私营企业主财物”等规定,与企业达成“君子协定”,当时不收取企业的财物,期许在退休或辞职后到企业工作或自己开办企业,通过各种途径索取高额回报。这种类型的腐败在金融领域尤为突出。据报载,仅2003年,某国有商业银行的省、市两级分行就有近10名领导干部和中层骨干相继“跳槽”至企业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担任相关职务。这是金融系统个别领导干部尤其是商业银行高管人员权力寻租的又一新动向。

三是通过“洗钱”,使腐败所得合法化。与“权力期权化”类似的一个现象叫做“洗钱”,即官员利用权力牟取非法收益后,通过各种途径给自己贪污受贿的黑钱披上合法收入的外衣。这是腐败行为表现出来的一种新特点。值得注意的是,民营企业由于其产权灵活、监管宽松的特点,已经成为贪官们洗钱的首选之地。有学者提出了官员洗钱的多种方式,(2001年3月22日《南方周末》)包括“先捞钱后洗钱”“边捞钱边洗钱”“连捞钱带洗钱”以及“跨国洗钱”等。

四是“腐败链”加长,串案、窝案越来越多。一些民营企业攀附政府官员,除了看重官员自身的能量外,更多的是想通过其原有的权力网、关系网,结合更多部门、更高级别的官员,从而建立更紧密的非正常政商关系,形成更大的“腐败链”。因此,官员腐败的串案、窝案现象越来越多。据中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和民所言,私营企业主与官员相互勾结作案涉及的金额巨大。从对23名涉及私营企业的省部级官员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看,私营企业主所送钱物高达1.47亿元以上,而私营企业因此所获利益往往是其付出的几十倍,甚至更高。非法途径给企业带来的巨大利润,使得部分民营企业主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腐蚀政府官员,官商勾结的形式越来越多,大体上包括:投其所好,渐进侵蚀;从官员的家属或身边人员入手,“迂回包抄”;提供女色,情色诱惑;通过高级干部、重要人物的介绍,拉拢谋利。(2004年第24期《瞭望周刊》)

五是“权钱交易”出现“西西里化”。所谓“西西里化”,是指政治人物与黑恶势力狼狈为奸。在民营企业日益受到重视、蓬勃发展之际,一些地方黑恶势力利用人财物的快速流动,从不同角度挤入经济领域,企图为自己的违法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犯罪形式由原来的“以暴劫财”变成“以暴谋财”,并在少数腐败分子的扶助下,迅速增值资本,扩充实力,形成了犯罪组织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和从事犯罪再生产的社会功能,改变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体的社会身份。据研究犯罪学的专家提供的数据表明,在已查获的30个比较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开办的67个企业中,几乎都是私营经济性质(只有少数属于股份制)。(康树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犯罪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63.)

2.政治腐败

政治腐败是指腐败已成为政治制度运行中不可缺少的内容。第一,表现在用人上。党的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考核等制度和程序遭到破坏,出现任人唯亲、搞裙带关系、只认钱不认人、跑官要官甚至贿选现象。第二,一些品质极为恶劣的不纯分子钻进党内,窃取了部分权力,欺上压下、弄虚作假,离间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第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迷失了政治方向,政治纪律松弛。少数腐败分子完全放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肆意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善恶颠倒、是非不分、敌友混淆,在政治上蜕化变质。

在腐败行为中,政治腐败是最关键、最要害的,它又可以分为用人的腐败、用权的腐败,腐败者信奉任人唯亲的选拔原则,滥用职权,欺上压下,离间党群关系,放弃共产主义信念,抛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蜕化变质。马德就是蜕化变质的典型代表。

据《中国青年报》2004年8月25日报道,2000年10月10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主要领导集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片《胡长清案件警示录》,马德看后,要求大家“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做到自警、自省、自律”,并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监督”。

据知情人介绍,当李嘉廷、丛福奎分别在云南省省长、河北省副省长职务上落马时,马德除了表示惋惜,并没有受到更多的触动。观看《胡长清案件警示录》时,他的认识还停留在“与己无关”的状态。

就在此后不久的同年11月,马德因病住院,海伦市(县级市)委原副书记王学武来到绥化市医院病房,交给马德50万元人民币,马德看都没看,往床底下一踢。据知情人介绍,马德有个习惯,就是“从不数钱”,由夫人数完了告诉他。次年,王学武升任青冈县委副书记、县长。

有一次住院,马德一个星期就在医院里收了240万元。一位送钱的县委书记说,是马德的秘书通知的:“马书记病了,你们也不来看看?”一位涉案的县委书记说:“知道消息了,谁敢不去啊!而且去了不能空手。”但事发后,马德的秘书却否认这件事,马德也否认:“不知道是谁通知让他们来的。”

在绥化市,一些干部向记者表示,下级给上级送钱送物,乃至买官卖官,并不是发生在马德身上的个别现象,而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社会风气

肇东市(绥化市下属的县级市)的一位领导干部,30多岁,年轻有为,听说马德对他的工作“不太满意”,甚至要“重新考虑”对他的任命,就急忙凑了25万元给马德送去。有关人士称之为“保官”,意思就是虽然当上了官,但要“屁股坐稳”,还得花钱。否则,位置就可能被别人“买了去”。

东北地区十分重视过年,每年春节前,绥化市所属县市区一些干部都要带着钱给马德拜年,否则,连过年心里都不踏实。在这样的“潜规则”下,党纪国法这样的“硬规则”就失效了。

有一次,马德到北京开会,有的县委书记追到北京送钱。

2001年10月12日,《绥化日报》刊登新华社消息:沈阳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受贿人民币341万元,美元23万元,并有1 06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清合法来源,马向东被依法判处死刑。这让马德产生了巨大的震动,看到昔日的同学被枪毙,马德感觉到“太可怕了”。他连续几天没睡着觉,将近期收受的钱款归在一起,写了一个明细,准备交给纪检部门,以避免和马向东一样的下场。但由于工作繁忙,几天后,他又把这事忘了。

一位办案人员回忆:“提审马德时,他曾经说自己心理不平衡,甚至愤愤不平——‘我早该当副省长了’”,同时,马德也为卖官败坏风气的责任感到委屈:“我还给赵洪彦(原绥化地委书记、省人事厅原厅长)送过钱呢!”

马德担任绥化市委书记时,非常“重视”制度建设。他曾提出“坚持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任前公示制、常委会投票表决制”。

2002年1月24日,绥化市组织工作会议上,他提出“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组织推荐干部,必须署名,写清推荐理由,实行推荐责任制”。

绥化市组织部门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推荐干部责任书》,上面写着:“中共绥化市委:本着对党的事业、对干部选拔任用高度负责的精神,我以个人的名义郑重地向市委推荐某某同志担任职务。如果推荐情况不实,被推荐人‘带病’任职或任职后出现问题,属于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我绝不推责辞咎,愿意接受市委对我的任何处分。”

签字署名的是各县市区的主要领导干部,旁边注明“此责任书在选拔干部的酝酿、决策环节公开;任用后,由市委组织部长期存档。”

2001年10月16日,绥化有关县市提出五个不用:“溜须拍马的不用,好吃懒做的不用,跑官要官的不用,平庸无为的不用,无德无廉、形象不端的不用”。

2001年12月5日,绥化全面实施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述职,提出“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各业务环节中的一些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事项全部纳入述职内容中”。

2002年1月10日,绥化市委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马德强调:“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就如何落实《关于领导干部廉政述职的实施意见》,马德说:“领导干部述廉、群众评廉、组织考廉等有效措施,使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突破。”

然而,马德案的爆发,充分说明这些制度形同虚设。

绥化市地处松嫩平原,管辖10个县(市)区,3.5万平方公里,人口550万。全省66个县排名,综合经济实力最差的10个县,绥化占了4个。记者在当地看到,绥化市区的面貌更像偏远、落后的县城。涉案265名干部背后,是亟须改变的贫困状况和严峻现实。

绥棱县县委书记李刚因向马德“买官”、并向下属“卖官”而受到查处。该县有15 000多名下岗职工需要就业,3 500多户贫困户亟待解困,700多名学生面临失学,64个村的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

青冈县县长王学武一次给马德送上50万元,而这个县1990年被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01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全县有104个村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扶持的贫困村,近40%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水平在国定贫困县标准以下。

明水县县委书记吕岱同样受到查处。该县生产条件极为恶劣,万亩盐碱地,流传着“盐碱地,破皮黄,干伺弄,不打粮,晴天起白沫,雨天白茫茫”的谚语。

最近,记者赶到绥棱县时,县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领导都出去跑项目了。”这个县财政收入只有6 500万元,县城里的马路是10多年前修的,坎坷不平,城镇面貌比较落后。新一届绥棱县委到任后,将当年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下调了45%、29.8%和25.9%。GDP大幅度“缩水”,引起了广泛关注。

李刚落马当年,他们争取到7 749万元的国家转移支付资金,补发了多年拖欠的436万元农村教师工资,偿还了665万元的历史陈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发放。

出乎绥化组织部门意料的是,李刚被“双规”前的民主推荐中,他的满意率达到80%。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凤鸣认为,李刚在任时,为老百姓干了不少实事,政绩比较突出,所以群众拥护,满意率高,而他在背地里干些什么,却鲜为人知。

对此,绥棱县委一名干部说,老百姓最关心能不能吃饱饭,李刚买官“没有祸害老百姓”,所以,群众对他“并不反感”。

在明水县育林乡,人们说“黑龙江省最穷的是绥化市,绥化市最穷的是明水县,明水县最穷的是育林乡”。村民杜传友家低矮的泥土房快塌了,房梁已经断了,墙上都是裂缝。

当地一位老干部说:“马德出事不奇怪,买来的官就得搂(意为敛财)啊,最严重的后果是绥化发展耽误了,形成恶性循环。”他认为,买官卖官的社会风气,使当地干部的主要精力没有放在发展当地经济、改善人们的生活上,而是用在了跑官上。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改革开放以来,因为腐败问题落马的官员,大多是插手工程、项目,收取巨额贿赂,这几乎已成为腐败问题的一个时代特征。而绥化是欠发达的农业地区,本身就缺少项目,缺少资金,这样,马德等腐败官员的受贿构成,就以卖官为主。”

3.行政腐败

有人说:“一些重大决策特别是经济、政治决策的失误,往往有权钱交易的背景。行政上的腐败也是最大的腐败。”这话一点都不过分。行政腐败有种种表现,最主要的有以下四种:

一是权力寻租,决策扭曲。行政腐败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拥有决策权者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决策发生偏差。一方面,当权者会利用权力主动寻求利益。另一方面,投机钻营者也会主动出击,迎合当权者的需要。权力对于腐败就像肥肉之于苍蝇一样具有天然的吸引力,这是因为决策权能给他们带来相应的利益,对决策者进行少许投资就能够获得丰厚的回报。在交通厅长纷纷落马事件中,这些厅长之所以被腐败的“糖弹”击中,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这些人手里握有资金投向的决策权。天上不会掉下馅饼,这种回报必然是建立在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基础上的。正常的决策无法达到目的,就只有借助于“决策失误”了。有的决策者拿了人家的好处,受人摆布,哪还管它决策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多大损失呢。比如,最近媒体披露的某地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一栋楼房的价值仅有150元!恐怕只要是智力正常的人绝不会作出这样的评估结论,这难道仅仅是决策失误吗?

二是局部获利,损害大局。一些目光短浅者为了本地方或本部门的利益,置国家和集体利益于不顾,作出一些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决策,如禁止销售外地产品或对外地产品加收税费等。据了解,国家投入600亿元巨资的淮河治污工程,之所以没有取得预期效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淮河沿线部分大型污染企业治污不力,部分小化工企业禁而未绝。这些企业打着发展地方经济的幌子,在地方政府的默许、支持下,在集中整治期间,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蒙混过关,等到集中整治一过,又恢复生产。

三是家长制作风,独断专行。官本位、权本位在许多官员思想中根深蒂固,他们打着下级服从上级、树立权威的旗号,在决策时摆足了官架、打足了官腔,其实质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思想僵化、墨守成规,压制民主、欺上瞒下。这种当权者作出的决策哪有科学性可言?最终受损的是国家、人民的利益。如曾担任过阜阳市委书记的王怀忠,就是独断专行而产生腐败的代表人物。

四是形象工程,谋取政绩。在以经济数据、经济指标论英雄的片面政绩观的引导和驱使下,一些地方开始脱离地方实际,为追求一时的增长速度盲目上项目、办企业、引投资,大搞“形象工程”。有的不顾群众反对,大肆圈地卖地,通过各种手段挤占群众利益,在当地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有的好大喜功,打着加快发展的旗号,实质是牺牲国家和群众的利益为自己捞取“政绩”。最典型的是开发区的一哄而上和重复建设。这些决策失误不仅浪费了国家和集体的财力,助长了不正之风,而且给地方发展造成了沉重的包袱和较大的隐患。

施政中更屡见不鲜的是,在利益驱动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唯上唯书、不推不动、贪权争利、胡乱插手……他们把公共权力私有化、公共利益私有化、公共资源私有化。这既损害了政府的执政力和公信力,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使社会道德趋于崩溃。所以,对行政腐败必须严厉打击和积极预防。

4.司法腐败

司法腐败是指行使司法权力的主体即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或者滥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监管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谋取个人或团体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违法、渎职行为。在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四个机关及其人员被揭露出来的腐败现象不尽相同,针对公安局及其人员,主要表现为:违规收费、滥罚款、滥用侦查权插手经济纠纷,警匪勾结、搞特权、收受贿赂,侵占、挪用赃物,行刑逼供等违法行为;针对检察院及其人员,主要表现为:收受贿赂违规办案、对该逮捕该起诉的犯罪嫌疑分子不予逮捕和起诉、滥用侦查权插手经济纠纷,侵占、挪用赃物,行刑逼供等;针对法院及其人员,主要表现为:枉法裁判、颠倒黑白、收受贿赂违规办案、地方保护;针对司法局及其人员,主要表现为:私放罪犯,利用探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团聚、出监做文章收受贿赂,乱收费等。“司法腐败不是偶然的,是社会腐败蔓延影响的结果。”全国政协委员、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姬亚军说。(2007年3月15日《中国青年报》)

改革开放后的前十五六年间我国的司法腐败并不十分严重,发生的案件相对较少,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司法腐败便不断滋生蔓延,且呈愈演愈烈之势。搞司法腐败的人不仅有法官,也有检察官(包括反贪污贿赂局的少数检察官)。在法院系统,搞司法腐败的人不仅有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的初级法官和中级法官,也有高级法院的高级法官,甚至还有高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不仅有单个的司法腐败分子,在有的地方还有一群或一窝的司法腐败分子。

被查处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歧,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样、原副院长梁福全、焦玫瑰和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实等人的腐败大案更是触目惊心,无以复加。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司法腐败几乎已经扩散到每一个司法机关,渗透到每一个司法环节,成为司法机关久治不愈的顽症和恶性肿瘤。老百姓中流传的顺口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关系为关键”;“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原告被告都吃了,还说法制不健全”,“案子一进门,两头都托人”,就是司法腐败最生动的写照。

据2007年8月31日央法国际专栏报道,司法腐败还是屡禁不止,群众涉法上访的案件不断,仅广州市检察院2001年到2004年就查办司法腐败案件82件90人。司法腐败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还有蔓延的趋势。最近一些地方纷纷上演了一出出院长、检察长下马记,公安局长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等闹剧。从整个司法队伍来看,总体是好的,但确有不少“害群之马”,他们手中握有枪杆子、生杀大权的印把子,这些“害群之马”给当地政治、文化、经济、社会制造了混乱,为祸不少。最近福州市破获一起警匪勾结制造的血案令人发指。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忠,指挥10多名警察把1名正道上的生意人乱枪打死,还标榜他们是“反黑英雄”,制造假现场,在这些“反黑英雄”的背后不知鱼肉了多少人民群众,而人民群众却敢怒不敢言。可见司法腐败不除就不可能有安定的社会环境,就不能构建和谐社会。

全国政协委员、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姬亚军说,司法腐败影响很坏,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比多次违法行为更严重。一般的犯罪,污染的是水流,而司法腐败,污染的是水源。司法腐败不但亵渎了神圣的法律,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动摇了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而且放纵犯罪,使国家蒙受巨大损失。

司法腐败问题已经引起了“高检”“高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说,今年,将重点建立健全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法制化。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廉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将着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按照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败制度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大对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点工作岗位的监督力度。(2007年3月15日《中国青年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2007年12月2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也特别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对司法行使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2007年12月26日《人民日报》)

5.作风腐败

“作风不正,也是一种腐败!”2003年3月12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委副书记韩忠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小组会议上的发言,引起强烈反响。他说,到甘肃工作了一年,在工作接触中感到,一些干部万事不着急,工作节奏慢,效率低下。对于工作,仅仅停留在开会布置,文件传达,但对于如何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做得很不够,他们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绕道走,不触及矛盾,怕得罪人,怕苦怕累,甘于当太平官。他倍感忧急:“作为领导干部,不解决矛盾怎么让社会前进?怎么让经济发展?”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党员干部不但工作作风差,而且生活作风及其腐败,令世人震惊。

——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主犯、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原书记马德,经常和狐朋狗友们调侃说:“一个情人没有是废物,有两个三个情人是人物。”(2005年11月28日《北京晚报》)

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在马德说这句话时,其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因为马德的情人远远超过两个,三个,所以,在他心目中,他自己就是一个特别了不起的“人物”,而那些洁身自好,从不拈花惹草的干部,在马德看来,无非是一群“废物”罢了。

——南京奶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号称金陵“奶王”的金维芝(副厅级)说:“像我这样级别的领导干部,谁没有几个情人?这不仅是生理的需要,更是身份的象征,否则,别人会打心眼里瞧不起你。什么吃吃喝喝,男女关系,这对我们来说,都是小问题。”(2001年第8期《知音》)

官做大了,钱多了,“吃吃喝喝”,精力充沛,没有几个情人,怎能满足“生理需要”?官做大了,就应该和一夫一妻制的老百姓有所区别,没有几个红颜知己,这大干部还有什么干头?

——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在他自己写的忏悔书中说道:“人们背后议论我是‘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的‘三玩’干部,我认为名副其实。”(2006年9月6日《华商报》)

看来,雷渊利的“三玩”,早已不是什么“隐私”了,在郴州早已成了公开的秘密。然而,街谈巷议的唾沫,不仅没有淹死这个无耻之徒,反而使他感到骄傲和自豪,“三玩”是我的本事,是我的特权。舆论岂奈我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原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的原副厅长褚之田说:“对于男人而言,金钱、权力、女人,一个都不能少。而权力则是中心,离开了权力这个‘中心’,金钱、地位、女人等都是海市蜃楼。”(2002年第1期《法制与新闻》)

褚之田言简意赅地诠释了中国几千年来的“官本位”思想的精髓。就是在这个思想指引下,褚之田受贿数百万元,包养情妇、二奶好几个。

——湖北省天门市五毒书记张二江和107个女子发生过性关系,他说:“这叫做放纵不良性意识。”(2005年1月30日《大河报》)

通观以上这几个贪官的心声,我们可以悟出,95%以上贪官都有情妇的统计,是基本可靠的。这些贪官不仅见钱眼开,而且见“色”眼开。为了讨情妇们的欢心,为了发展情妇队伍,他们只有伸出罪恶的黑手,捞钱、不断捞钱。由此看来,养情妇是地地道道的腐败,典型的作风腐败、道德腐败。

历史上有这么一个故事,说是在商纣时期,有一个艺匠制作了一双精美的象牙筷,献给纣王,纣王爱不释手,文武百官都说只有纣王才配使用这双象牙筷。忠肝义胆的比干向他进谏说,这双象牙筷是腐败之源,因为如果用了这双筷子后,就会想到用金玉碗碟,就会想到在金玉碗碟里装山珍海味,吃是如此,穿也跟着讲究豪奢,住也跟着讲究豪奢,慢慢就会滋生腐败。纣王没有听比干的话,接受了这双精美的象牙筷。后来,纣王果真如比干所预言的演变途径,走上腐败亡国之路。可以说,历代那些亡国之君,几乎都是由生活腐败而导致政治腐败,最终把大好江山都葬送了。

古人如此,今天党内的一些腐败分子也莫不如此。例如,成克杰、胡长清、李嘉廷,这些党的高级干部,在最初也都是兢兢业业地为人民服务,但由于在香风肉弹面前经受不住诱惑,最终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也就是说,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葬送了他们奋斗了大半辈子的功劳,葬送了他们的大好前程,甚至葬送了他们的生命。

所以,对干部而言,生活作风决不是个人问题,而是“为官之德”。只要翻开各个不同时期我们党的文件,就不难看到我们党总是强调领导干部要有“德”,并把“德”放在选择任用干部标准的第一位。坚持有德者上,缺德者下。而从现实中那些生活作风腐败的干部情况来看,他们的豪奢生活并非是用自己的工资去维持,而是挥霍国家钱财,是靠贪污受贿的钱财去享受。用老百姓的顺口溜说,生活作风腐败的干部,往往是“工资基本不用,老婆基本不动”。他们花天酒地、嫖赌逍遥,用的都是一些不义之财。这样的干部何德可言!而且,一个干部一旦开始追求生活享受,便会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置之脑后,便会忘却“为官之德”,日益滋生的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促使他们一切为了“捞权”“捞钱”。他们千方百计捞官位,捞了官位就搞权钱交易。由有德到缺德,由缺德到堕落,甚至可以说,凡官员之变质,首先是由于生活作风的腐败而导致道德的沦丧,而领导干部道德沦丧,不仅使本人身败名裂,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人民利益,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因此,从维护党的形象出发,从关心干部出发,我们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之时,也应把干部生活作风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在生活作风上加强自我修养。在生活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不该要的东西不要,不该吃喝的宴席不吃喝,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玩的事情不玩。俗话说得好,“无欲则刚”。只有远离骄奢淫逸的生活,不受香风毒雾的熏染,才能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说:“中国的腐败官员们,实际上已经能够‘嫡熟地寻找到法律规定的模糊地带’。在这种情况下,还是那种开宗明义、大而化之的反腐,已经解决不了问题。”(2007年第21期,6月24日《文摘报》)

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反腐败力度不断地加大,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遏制。但经过了几个回合的较量之后,一些常见的腐败病不仅产生了顽强的“抗药性”,而且还滋生出很多更隐蔽的“新病毒”,腐败的花样不断翻新。

1.收藏的腐败

如今,一些手握权力的人从贪财贪色向贪书法作品贪名人字画贪工艺美术品嬗变,还美其名曰“收藏”。如原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天义,执法犯法,收受贿赂180多万元,美金1万元,还有总计1 4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2年5月27日,王天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据司法机关查证,在其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中,收藏品数量之多、价值之昂贵,令人震惊,评估其价值总计高达600万元!这些收藏品中有书画作品195件,瓷器及西方艺术品27件,邮票、文物、鸡血石等1 351件,其中不乏上乘之品,如价值24万元的刘奎龄书画作品动物四条屏、价值34万元的齐白石春山图、价值8万元的19世纪法国铜鎏金竖琴纹托盘座钟、价值24万元的清乾隆年间斗彩团花罐、价值18万元的文革邮票全套和红特邮票全套,等等。

占有别人价值千元万元的艺术品,鉴赏也好,收藏也好,变卖也罢,本质上与只认金钱的“俗贪”是一样的。就像明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里记载臭名昭著的明朝奸相严嵩所为:“碧玉白玉围棋数百副,金银象棋亦数百副……然收藏书法名画最多,至以《清明上河图》特起大狱而终不得。”沈德符总结道:“则贪残中,又带雅趣。”这个结论一针见血,“雅贪”也是贪。

2.“月饼”的腐败

一些商家为了迎合某些人的“胃口”,将“月饼”越做越豪华。月饼盒里,除了几块月饼之外,洋酒、茶叶、西洋参、玉器、纯金、真银等附着品越来越多,价格也由百元上涨到数千元甚至数万元一盒。据媒体报道,拉萨市某商场卖的一种“月饼”,售价竟达18万元,北京、广州等地也有类似现象……有人将之形象地称为“天价月饼”。

商家之所以推崇“天价月饼”,不是凭空臆想,而是反映了某些人的“良好”意愿。为了名正言顺地给用得着的领导送礼,不让领导有后顾之忧,用这种方式表达节日问候的情义,怎么能说这是行贿受贿?谁又能说这不是“礼尚往来”?于是乎,你来我往,就会有日后的私下交易。当行贿者有求于受贿者时,由于受贿者与行贿者之间有这种“交情”,自然就会向行贿者大开方便之门,双方各得其“利”,可谓顺理成章。

3.“合法”的腐败

据媒体报道,有一个镇党委书记,以他侄子的名义开了一家铁矿,每年“赢利”几百万元。当地人都知道,这座铁矿是他开的,主要经营活动也都是由他做主。他的小车,更是三天两头在矿内进进出出。可法人代表写的是他侄子,出面管理的是他侄子,分红签字的也是他侄子。哪个部门来查,人家都“有理有据”,你能说人家不合法?

还有,一些官员打着“需要”的旗号,干出种种不正当不合法不光彩的事情。比如,坐进口轿车,住星级宾馆,建摩天办公大楼,是“门面”需要;公款吃喝,打牌赌博,桑拿按摩,是“交际”需要;装修豪华办公室,购置高档办公用品,配漂亮女秘书,是“办公”需要;召开会议时发床罩被套,地方名酒,购物证券,是“纪念”需要……

种种“需要”,看起来冠冕堂皇,听起来理直气壮,似乎是名正言顺,其实都是“合法”的腐败。

4.“温和”的腐败

这是一个贪官的发明。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

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2009年6月29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

赵仕永说,自己在受贿贪污这些钱的时候自认为是正常行为,直到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5.“借”“买”的腐败

据媒体报道,山西省忻州煤监局“生财有道”:第一,“借”——向乡镇和煤矿“借”;第二,“买”,让人家公而忘私地“买”——“买”走自己都不要的破烂。宁武县一煤矿,花35万高价买走了煤监局不要的破破烂烂!

忻州煤监局新任局长糊涂,对办公大楼资金来源、投资多少、装修花费、购置办公设备和职工住房补贴等问题一概“不太清楚”,但大家都看得明白,这一“借”一“买”的后面,是交易:我掌握着监管你的大权,你“借”是聪明,不“借”是短视,谁能不“借”,谁敢不“借”?你靠了煤矿,靠了不合法,靠了少投入,靠了管它安全不安全和矿工的命不命。

“借”“买”是遮羞布。可丑陋终究是遮不住的:沂州每年都有一两起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矿主和有关部门总有胆量瞒报事故死亡人数,转移藏匿遇难者尸体,这说明了什么?一句话:有腐败,必有矿难。

还有,别有用心的借,强取豪夺的借,偷梁换柱的借,借人、借车、借房,凡能借的都可借,借得顺顺当当,借得理直气壮,而且一“借”便泥牛入海无消息,久而久之就成了自己的。正所谓不借白不借,借了也白借。有的狼狈为奸,借与被借串通一气,你借权弄钱,我借钱谋权,心有灵犀,互照不宣,各得其所。如此种种,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6.“不作为”的腐败

如果作一番调查,就会发现,在一些地方,越是那些“遇到好事抢着办,遇到新事不开口,遇到大事随大流,遇到难事绕着走”的干部,提升的速度就越快。因为不说别人不爱听的话,所以就不得罪人;因为不干不好干的事,所以就没有失误。该开的会开着,该坐的车坐着,该喝的酒喝着,该拿的钱拿着。只让人民养着,却不为人民尽责,不是腐败又是什么?

2005年8月22日《中国经济周刊》报道,8月13日,山东省省长韩寓群在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通报,因为不作为或乱作为,今年上半年,山东省有456名公务员受到责任追究,听来让人振奋。

山东省各级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2 997件,查结2 896件,其中,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摊派的占26.9%;因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暴被投诉的占11.9%;无正当理由、对符合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的占10.5%;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推诿的占8%;对群众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的占5.5%。如果说前两项属于“乱作为”,后几项属于“不作为”,粗算一下,“不作为”的比例占24%。

这还是一省一地的情况。尽管就全国而言,对于行政不作为的统计没有一个现成的数据,但多年来,行政不作为一直是百姓怨言颇多而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现象。

对于官员腐败,我们通常更多地放在贪污受贿等明显违法犯罪的行为上,对于行政不作为则常常轻而视之,甚至视而不见。总觉得“不作为”大不了是一种不积极的工作作风。殊不知,不作为看似事小,实际上是乱作为、以致到违法犯罪的原始形态。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是不少官员心态的真实写照。对于贪官、昏官我们几乎都是众口一词的反对,但对于碌碌无为的“庸官”,虽有微词,但大多纵而容之。殊不知,庸官表面看似无大危害,但如果一味纵容其存在,从长期来看危害更大。

“无功即是过”。庸官现象正如长堤之蚁穴,蚁穴虽小,却有毁堤泛洪之大害。“庸官”提高了行政成本,传播了腐败病毒,而又不为人觉察,极易造成一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假象。

某些行政人员为什么要或者会“不作为”呢?简单推论,肯定是不作为不仅坏处不多甚至没有坏处,更有可能还有好处。为什么呢,办公桌上的“不作为”可以引来办公桌下的“有作为”——即等着“权力寻租”兑现后才“作为”;同时,“不作为”最多是个工作态度和作风问题,但却可以“招财进宝”“招商引资”,何乐而不为呢?

这说明,我们的行政和人事激励机制存在缺陷。对于政府官员的工资,实际上作为养活政府的纳税人百姓并不怕给予他们“高薪”,怕的是“高薪”也不能“养廉”,仍不能“有作为”,仍不能提高行政效能。因此,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政府和公务员的行政效能很高,提高其工资待遇,百姓应该不会反对,因为从整体而言,纳税人付出的成本还是相对较低的。

政府形象的树立,最直接的就是公务员的行政服务质量和效能。公务员不作为,可以说是对政府形象最经常性的破坏。如果政府成为一个不能被信任的公共机构,必将影响其公共信誉,提升更大的社会治理成本。因此,要建立一个高效的现代政府,就必须首先从反对和治理公务员不作为开始。

7.“炫耀性”的腐败

主要指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做给别人看的炫耀性行为。一是公款“炫耀性消费”。如违规购买超豪华的轿车、花巨资建造超豪华的办公场所等。二是霸占“虚荣性资源”。如一些电视台、报纸总是对当地主要领导进行大量的报道,甚至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外国总统竞选都得花巨资在电视上做广告,而我们的领导干部可以在电视上免费炫耀,不付出任何的代价。三是“形象工程”满地开花。尤其是近几年,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马路工程”泛滥成灾,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安徽省前副省长、巨贪王怀忠想把阜阳建成“国际化大都市”,耗资3.2亿的阜阳机场,如今成了杂草丛生、鸟兽出没的荒园。王怀忠的一系列政绩工程使阜阳财政负债达20多亿元,相当于目前财政可支配收入的5倍,至少透支了阜阳未来10年的财力。又如四川某机场在2001年竣工通航,当年就亏损3 800多万。根据审计部门调查,该机场目前未发挥或未完全发挥投资效益的资产高达2.2亿元。

8.公事私办的腐败

在一些单位,公事私办很盛行,明明是按规定能办的事,却要请熟人托门子,否则就要多跑几趟,甚至送钱才能办成事。《半月谈》曾刊载文章揭露体现官场异化到极端的“公事私办”的腐败新现象。指的是山西省和顺县原县长崔保红贪污受贿达286万,特点是全县除组织部门和纪委干部之外,有上百名干部,包括全县正科级以上干部60%以上都给他送过钱。据调查,其中许多部门不得不给他送钱,除了有的是为了提拔官职,许多只是为了能够正常地拨给机关经费,为了工程款能按时到位,不误工期。奇怪的是,这些事情本来是“公事”,不能按公事办,反而变成了“私事”一样,要靠送钱去贿赂。

本来说腐败的特点是在于它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在山西省和顺县,腐败竟然又转向公开,明目张胆。

9.曲线受贿的腐败

拥有北京理工大学MBA硕士学历的湖南华南光电仪器厂(厅级单位)原厂长肖文瑜,在受贿方面也有着其不同凡响的创意——不直接收钱,要别人代购房产,房款最后由业务单位买单,房屋产权证上也不写自己和家人的名字,而写上一个看似没有任何关系的局外人。肖文瑜的用意非常明显:“万一今后出事,这房子也不是我的,算不上受贿!”

早在2002年初,北京某公司总经理郑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肖文瑜。2003年1月17日和11月7日,郑某以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华南厂签订了价款为400多万元的台湾机床设备和刀具的购销合同。合同执行后,为让货款尽快到账,郑某给肖文瑜送现金10万元。与此同时,郑某应肖的要求,在北京市为其定了一套价值54.5568万元的住房。

郑某把购房手续办妥以后,肖文瑜并没有立即付款的意思。为尽早收回货款以及继续在业务上得到肖文瑜的关照,郑某所在公司给肖文瑜支付了全部房款。司法机关在进行调查时,房主张小春承认了她与肖的情人关系,并将她与郑某在北京买房的过程作了详细描述。

10.活动中奖的腐败

每逢圣诞、新年等节日,一些企业总要出资购买晚会入场券,赠予关系部门权力人物,这些晚会上通常设有“抽奖”,名为“幸运博彩”,实则人人有奖,奖品最低也价值数千元。一旦案发,则以“幸运中奖”为“护身金将”。

还有政企联谊,本意是让政府和企业双方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互通有无,加深了解,一方面提高政府为企业公共服务的水平,创优企业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促使企业按照国家的经济政策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并依法经营、积极纳税。而时下的某些政企联谊活动竟然变质变味,通过抽奖形式企业完成了向官员行贿的过程,腐败行为公然被“漂白”,值得担忧。

据悉,北京某国际家装建材市场邀请辖区城管部门领导出席庆典活动,活动中组织现场抽取“住房免费装修”大奖活动,结果城管部门领导“幸运”地捧走大奖。杭州某电脑城经销商以抽奖的方式向某官员顺理成章地送上了价值过万元的笔记本电脑。

官员屡屡在抽奖活动中“中”大奖,看似其鸿运当头,手气好。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不过是借着“运气”的幌子间接地向官员行贿而已,将肮脏的暗箱操作变得貌似“合理化”。当然,天上不会掉“馅饼”,官员乐享其成的背后,就是利用公权为企业的不法行为撑起保护伞,甚至与之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结成非法利益同盟。

显然,较之于公然行贿,这种变相的“抽奖行贿”既隐蔽,又易于被人所接受,更具有危害性和腐蚀性。一方面,它是打着抽奖的招牌将违法行为合法化。事实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也难以定罪,因为没有明显证据证明“中奖”官员与“行贿者”之间有着某种直接的“猫腻”,这就为变相行贿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这种行贿方式极易击破那些意志脆弱官员的心理防线,不但不会引起其心理反感,反而收之心安理得,从而陷入“温水效应”中慢慢地腐化堕落。

11.题字题词的腐败

现在有些领导字写得不好,甚至不会起码的毛笔字写作技巧,但却总爱题词题字。如江西省前副省长胡长清走到哪写到哪,酒店、市场、夜总会、店铺、汽车站、洗浴中心等都写,“润笔费”极为可观。胡长清的书法还算有一定的功底,而广西的成克杰,其字极差也都到处乱写乱题,每字千金,其“润笔费”在交代中就有几百万元之多。纵观我国的书画市场,就是著名的书法家也没有如此高额的收入。这种“润笔费”给多少也合理合法,无法定性。腐败分子就钻这一空子。如四川省营山县原县委书记杨敏培在法庭上说:“我是南充市书法协会会员,总是为单位、个人题字。我算了一下,这笔收入大概40余万。这些属于我的合法收入。”

假如杨敏培不是县委书记,他的字“合法收入”能那么多吗?

12.低价置房的腐败

据《财经》杂志报道,原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慧军利用职权低价购买房产共计24套,其中8套已经出售,获利达1 600余万元。消息人士说,所涉及房源多为“豪宅”一级,其中16套在其妻王某名下,8套在其本人的名下。

现年50岁的康慧军,2004年被任命为浦东新区副区长,同时担任“金桥出口加工区”党工委书记。此前,他曾长期担任有“浦东地主”之称的陆家嘴(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上市公司陆家嘴的董事、董事长,主掌浦东CBD陆家嘴地区的土地交易达6年之久。而其担任副区长后,分管的金桥地区因区位优越,土地资源丰厚,亦被誉为“浦东新地主”。

康的老同事对《财经》称:康是江西知青出身,1975年高中毕业后在江西万年县大源乡红米村插队,因表现突出,期间成为江西省劳动模范,团县委常委。1979年返回上海,就读上海师范学院,获大专学历。不久,即担任黄浦区团干事、团区委书记;后担任黄浦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代部长;黄浦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主任等职。20世纪90年代初,他出任新成立的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党组书记、局长;1998年出任陆家嘴集团“一把手”。

2007年5月29日,中央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发布后30日内,主动说清楚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在规定发布后继续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房进行炒作谋利,适用这一规定。

“在上海,涉及低价购房的干部恐怕为数不少。一些党员干部都认为法不责众,试图蒙混过关。”此间司法界人士称:“康慧军的被双规,无疑给他们一个迟来的、也是非常严重的警告。”据悉,在“三十天大限”期间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上海官员仅有14名。

13.干股牟利的腐败(www.xing528.com)

以干股牟利,这是在腐败和反腐败的博弈中产生的一种更隐蔽、更巧妙的腐败形式。

近日,浙江省永嘉县检察机关就挖出了一起以搭“干股”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新型权钱交易案。

作为国家4A级旅游景点——楠溪江一直以水秀、岩奇、滩林美而闻名遐迩,楠溪江畔大量的优质砂石更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由于砂石的开采不仅会影响楠溪江的景观,还会影响整个河床。因此,浙江省永嘉县政府“下令”:严禁以营利为目的在楠溪江主要景区内开采砂石。

然而,近几年来,几大高速公路相继在永嘉境内开工建设,对砂石的需求量非常大。在暴利的诱惑下,一些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串通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以疏浚河道的名义在楠溪江经营砂场,非法挖采砂石,把楠溪江“折磨”得遍体鳞伤,改变了溪流原有航道,严重破坏了楠溪江的滩林美观。

近日,永嘉县检察机关有关人士向记者详细介绍了隐藏在砂石下的新型权钱交易——以“干股”名义进行的腐败。

永嘉县渠口乡码砗村这段河流位于楠溪江的主要风景区,开采砂石是受严格控制的。可是,码砗村的村干部金佰平、金献国等5人,眼看就地取材就能轻松获得大把金钱,决定冒一冒风险,看看能不能搞到一张采砂证发大财。

请人办事自然少不了好处费。于是,他们在准备成立采砂场时,特地预留了几个空股准备送给那些能够帮得上忙的人。2004年下半年,金佰平、金献国等人找到时任永嘉县水利局副局长的刘衍孝,求他帮忙办理相关采砂证。

根据永嘉当地的相关规定,当时,县水利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乡政府都有权对采砂场进行管理,并有各自的职权:全县河道采砂由水利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审批;开采量在五万立方米以上的采取公开拍卖方式,五万立方米以下的采取挂牌方式,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非营业性用砂由旅游管理部门审批管理。

按这样的正常程序,金佰平等人肯定拿不到审批文件。于是,刘衍孝为他们出了个点子,叫他们以疏浚河道的名义审批。因为2004年以来,永嘉县楠溪江流域因台风发大水,楠溪江三角岩沿岸的村庄受到了严重的洪水灾害,造成部分河床的抬高、河道的堵塞。县里非常重视河道的疏浚,决定由县水利局负责楠溪江的疏浚工作。疏浚中势必清理部分砂石,刘衍孝正好分管这块工作,如果以疏浚的名义报批,最终能否通过审批只要他点个头就行了。

当刘衍孝表示愿意帮这个忙时,金佰平等人马上提出要送一个空股给刘衍孝,一起发财。当时刘衍孝本人并没有直接接受,他推荐让自己的弟弟刘仁爱搭股经营。

决定以疏浚河道的名义报批后,金佰平等人着手先由另一砂场合伙人之一的金秀照与码砗村签订砂场承包协议,再由码砗村以疏浚河道的名义上报审批。金佰平拿着要求审批疏浚河道的报告书找到了渠口乡政府原乡长孙斌。作为基层政府的负责人,孙斌也是审批疏浚工程的关键人物,他的意见至关重要,于是金佰平也许诺给其一份干股。面对高额的回报,虽然知道所谓的河道疏浚工程实际上是一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采砂场,但孙斌依然在审批报告上“基层政府主要负责人意见”一栏里签上了“同意”二字。

之后,疏浚工程进入了审批阶段。会审会议由刘衍孝主持,孙斌代表渠口乡发言,极力吹嘘疏浚河道的重要性,刘衍孝自然也站在金佰平等人这边。最终,会审得以顺利通过。

接下来,将由水利局规划建设总站站长、疏浚工作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人汤伟丘负责修改及起草同意疏浚的文件。但是在最后的图纸审核中,汤伟丘办事“拖拉”。金佰平意识到,这是对方在索要好处费,于是,他也为汤伟丘送上了一个空股。

承办该案的王检察官告诉记者,三个空股的“袭击”让在楠溪江畔开采优质砂石这个看似不可能实现的任务,最终在疏浚河道的掩护下,于2005年4月获得了正式审批。

如果是正常的河道疏浚工程,不仅要注意河道的水质,保持河道的宽度和深度,还要及时把弃渣运走。然而,金佰平等人的主要目的是采砂赚钱,一开工后便把先前制定的疏浚方案抛到了脑后,不仅超深度、超宽度采砂,而且采砂产生的弃渣也堆砌在现场,严重影响了楠溪江的水质。

野蛮的采砂工程开工没多久,就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因为没有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批,采砂工程被多次叫停,水利局的水政监察大队也多次对砂场进行处罚,可砂场经营者凭借刘衍孝这座靠山,屡禁不止。在刘衍孝的“力保”下,本应被查封的采砂场正常运转,大车大车地把楠溪江的砂石运往各高速公路工程的工地。

2005年12月,运作了仅半年的采砂场就帮投资者赚回了108万元的投资成本,随后,金佰平等人开始给搭空股的“股东”孙斌、汤伟丘等人分红。每个月月底结账后,金佰平等人都会按时将该月的分红送到几位“股东”手中。从2005年12月到2007年4月案发,汤伟丘分到了26.9万元,孙斌分到了26万元。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刘衍孝的弟弟分到了15.8万元。

据刘衍孝交代,直到2006年9月他才知道自己的弟弟没有实际出资,搭的是“干股”。虽然他也害怕出事,可看见弟弟白白拿了这么多钱都没有出事,不禁也心痒了。于是,他对弟弟说,砂场已经结束了。此后,分红便都进了刘衍孝的腰包。截至案发,刘衍孝共收受分红8.7万元。

没有出一分钱,收到的分红却越来越多,刘衍孝、汤伟丘等人都感到了心虚害怕。2006年8月,当得知码砗村村民在举报该村“疏浚工程”有问题时,汤伟丘变得寝食难安。因为害怕自己被查处,他将当月的分红5万元还给了砂场合伙人金献国。但二人心知肚明,名为退还款项,实际上是由金献国代为保管,两人为此还伪造了借据和收条。

汤伟丘觉得金佰平每月给他送钱,眼多耳杂容易引起别人怀疑,为了掩人耳目,他让金佰平先替他保管,以后再一次性给他。

2007年2月初,汤伟丘收受了金佰平送来的2006年9月到12月的分红共计10.3万元。4月,汤伟丘看到一份关于码砗村疏浚工程的信访件,害怕东窗事发的他又将10万元退还给了金佰平,说等风头过了再说。

刘衍孝也是一样,刚开始觉得自己出面搭“干股”不好,于是推荐弟弟搭股赚钱,在得知弟弟未实际出资,刘衍孝也害怕过,找到金佰平说这样做不好。在金佰平极力保证不会出事之后,刘衍孝又心安了。就这样,刘衍孝、汤伟丘等人害怕过、犹豫过、后悔过,也曾想过就此住手,但他们最终还是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越陷越深。

2007年,永嘉县检察机关经深入调查,最终挖出了这起掩埋在砂石下的新型权钱交易——楠溪江疏浚工程干股大案,并对7名涉案人员分别以受贿罪和行贿罪提起公诉。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永嘉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纯亮告诉记者:“与以往的很多权钱交易相比,以干股牟利,这是在腐败和反腐败的斗争中产生的一种更隐蔽、更巧妙的腐败形式。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干股受贿的新形式,很容易被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

据介绍,楠溪江干股案查处之时,正值中纪委发布《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两高”颁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期间。“我们以具体的案例诠释了严禁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搭干股的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规定,给全县的机关干部敲响了警钟,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张纯亮说。

永嘉县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案的查处,最终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对楠溪江流域各疏浚和采砂点进行专项整治的活动。虽然,这一迟来的整治无法抚平楠溪江受到的伤害,但经历了一番风雨,楠溪江正在逐步恢复清澈的面貌。(参见2007年10月31日《法制日报》)

对于腐败的影响,国内外学者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20世纪60年代雷夫和亨廷顿提出过腐败有益论,认为在现代化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腐败是有利的,可以通过两种机制刺激经济的发展:其一,当传统的法律或官僚制度阻碍经济发展时,腐败行为常常是逾越这些障碍的有效手段,收取“买路钱”形式的腐败可以使经济个体避免官僚主义造成的延误,从而提高效率;其二,收取贿赂的政府雇员将更努力地工作,特别是在贿赂充当计件工资的情况下。国内也有学者认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腐败不可避免,他们认为腐败是发展的润滑剂,腐败能使办事顺利,适度的腐败对经济发展有利。对于参与腐败的少数人来说,腐败给他们带来好处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腐败的负面效应远大于正面效应,其负面效应主要体现为:

1.政治危害

腐败不是一般性质的问题,而是严重的政治问题。1982年,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时指出:“现在对这个问题,我们的思想并没有完全统一。有一部分同志遇事手软,下不了手。为什么下不了手?思想上没有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只当做一般性质的问题来对待。”因此,对这类问题的认识“应该提得更高一点,看得更深一点”。他尖锐地指出,如果不认真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3页。)

腐败对政治的危害实质就是对政权的危害,腐败蔓延到一定程度便危及政权。历史各朝代政权覆灭的教训就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

先说夏。夏禹一生治水名垂千古,而夏启和夏康却贪图享乐,夏桀更是“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不堪”,夏朝自取灭亡。

商汤吸取夏亡的教训,实行了“仁政”。盘庚迁都后不久乃有武丁“复兴殷道”的成效。而商末的纣王帝辛《史记》载他“好淫乐,厚赋税”,《尚书》说他“暴虐于百姓”。他所重用的奸佞费仲,文王被囚在美里监狱,周人设法求到珍宝、美女、良马,便通过费仲贿赂纣王,纣王大悦,就释放了文王,最终导致殷商王朝的崩溃。

西周建政初,以殷为鉴,以正、勤、廉、俭为本,使政局保持了长时间的相对稳定。到了周厉王与民争利被国人放逐。周宣王一度“中兴”,而周幽王贪图享乐、喜好声色、宠爱褒姒、亲近权奸。《诗经·大东》篇说:“小东大东,杼柚其空。”意思是周幽王施行苛税暴征,使东方的大小诸侯国被苛税征得织布机上空空的没有了织品。西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倾覆了。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兴起,大国争霸,外强凌弱,王侯日盛贪婪,又“窃国者侯”,“政以贿成”,所以各列国相继灭亡。战国末年,秦之所以统一六国而“定于一”,一个重要原因,正如吕不韦所说,东方六国“临财物资尽则为己”;又《荀子·国强篇》说,秦“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

秦统一六国是春秋战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秦朝是一个短命的王朝。早在统一六国的战争胜利之初,秦统治集团就已经开始沉湎于奢侈享乐的安逸生活之中。秦始皇本人就是穷奢极欲,修筑大量豪华富丽的宫殿,《汉书·贾山传》记载:“起咸阳而西至雍,离宫三百,钟鼓惟帐,不移而具。又为阿房之殿,殿高数十仞,东西五里,南北千步,从车罗骑,四马骛驰,旌旗不桡。”丞相李斯也是奢侈之至,如《史记·李斯列传》记载:李斯之子李由回家省亲时,“百官长皆前为寿,门庭车骑以千数”。秦二世、赵高集团上台后,不仅把始皇帝追求安乐的大兴土木政策推向极致,而且以任人唯亲、滥杀无辜的手段处理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在公元前2009年7月陈胜、吴广首举义旗后,使各种社会矛盾总爆发,秦王朝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就葬身在“伐无道,诛暴秦”的反秦大潮中。

刘邦登上皇帝宝座后开创了西汉王朝。经过“文景之治”,西汉政权达到了黄金时代。但是,自元帝之后,统治集团腐败的风气恶性膨胀,如元帝朝太仆丙显与僚属们相勾结,贪污公款达数千万之巨;成帝朝左冯翊下辖的高陵令杨湛,据《汉书·薛宣传》记载:“贼取钱财数十万”;成帝朝丞相匡衡,据《汉书·匡衡传》记载,他与封国所在官吏勾结,将地图南移地界的错误就错,侵吞了四万倾田地,还派家吏收取田租千余石谷物;哀帝朝郡掾钟咸依靠兄长钟元是尚书令的权势,公然贪污千金之多……王莽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以大司马、安汉公、假皇帝等和平方式易如反掌地取代了西汉政权。王莽登上帝位后,对强化监察机制作了一定的努力,但因大权独揽和过分依赖吏治以错误的官制改革,最终以失败告终,甚至出现了超过西汉末年的腐败恶潮。何兹全先生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书中指出:“王莽的改革,即使本身是好的……但一经官僚机构去推行,好的也就变成坏的了,官僚们的贪污腐败,什么东西在他们手里一过都变了质”,“好事变成坏事”。可见,王莽新政改革的失败,与官吏们腐败有极大的关系。东汉至汉和帝以后,外戚、宦官轮流把持政权,巧取豪夺,奢侈浮华,使腐败之风日益严重,人民极度贫困,甚至发生如《后汉书·灵帝纪》记载:“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的人吃人悲剧。人民逼迫无奈掀起黄巾大起义引发了各种社会矛盾。在军阀混战中,形成曹操、孙权、刘备三足鼎立的局面。曹丕胁迫汉献帝禅让帝位给自己,至此东汉王朝正式灭亡。

曹魏政权贿赂之风从文帝曹丕时开始,至明帝曹睿时已相当严重。魏明帝曹睿最大缺点是奢淫过度,他大兴土木,营造宫室,使百姓如《资治通鉴》所说“力役不已,农桑失业”;又“耽于内宠,妇官秩石拟百官之数,自贵人以下至掖庭洒扫,凡数千人”;还“录夺士女前已嫁为吏民妻者……简选其有姿色者内之掖庭”。终于致使政权为司马氏所取代。诸葛亮以法治国,蜀汉官吏大多为忠廉勤政之士。但后主刘禅却是一个庸君,他听任宦官黄皓弄权,政治昏聩,终被司马昭所亡。孙吴政权前期比较清明,后期世家豪族势力日益发展,皇权成为大族操纵朝政和保护其特权的工具,并且如史学家陈寿指出的:“忠谏者诛,谗谀者进。”孙吴皇朝政治逐渐腐败,激化了社会矛盾,统治集团内部也分崩离析,所以被晋军轻取。

西晋门阀制度之下奢靡之风的盛行,严重败坏了社会风尚,成为普遍贪贿赖以存在的温床;东晋政权在门阀政治之下完全沿袭了西晋上流社会追求奢侈享乐的风尚,造成了整个社会的侈靡之风。这种腐败政治必然导致两晋政权先后灭亡。北朝的北魏、东魏、北齐王朝和西魏及北周王朝,前三个与南朝的宋、齐、梁、陈四个王朝一样,也都是统治集团相继走向腐败与奢侈,进而都相继被取代、被灭亡。

隋文帝杨坚废黜北周静帝宇文阐建立隋朝后,由于很少依据儒家任人唯贤的标准选拔人才,从而导致贪污贿赂较为严重,但因他本人极为节俭,所以多数官员尚不敢肆无忌惮地腐化。隋炀帝杨广继位后,不断追求奢侈与豪华,使得贪污腐化之风在整个官僚集团中蔓延。他最宠信的大臣中,宇文述只要知道谁有珍贵之类的东西都要索取来,还以权给大富商人及胡人子弟“以恩意”,凡得到“恩意”者都与他结为父子干亲,并争着给他贡献金银财宝;与宇文述共掌朝政并专典机密的虞世基,《隋书·虞世基传》记载他“鬻官卖狱,贿赂公行,其门若市,室宝盈积。”上层官员如此贪污受贿,地方官吏必然更加猖獗。连一些在隋文帝时期并不贪污受贿的官吏,也都开始贪污受贿。据《隋书·陈孝意传》记载,由于那时政务刑事日益混乱,高级官员和一般官吏大多贪污受贿。又如《隋书·王仁恭传》所述“颇改旧节,受纳货秽”。这样给整个社会带来灾难性后果。正如《隋书·杨玄感传》所说:“今上……荒淫酒色,子女必被其侵,耽玩鹰犬……朋党相扇,受贿公行,纳邪佞之言,杜正直之口。……徭役无期,士卒填沟壑,骸骨蔽原野。”终于隋朝在风起云涌的农民义军打击下土崩瓦解。

唐朝进入武则天统治时期,官吏的贪污贿赂开始猖獗。唐高宗和武则天的第三个儿子唐中宗是一个昏庸无能的人,新登基后,政治局势比武则天时代更加混乱,腐败之风更加猖獗。据《资治通鉴》记述他女儿安乐公主“恃宠骄恣,卖官鬻爵,势倾朝野”,有时自己制作皇帝的诏令,拿去让唐中宗签字,唐中宗连看也不看,笑着就给她签了字。可见当时政治腐败的严重程度。唐玄宗李隆基后期李林甫、杨国忠先后把持朝政,《旧唐书·苗晋卿传》说“政既宽弛……贿赂大行”,最终酿成“安史之乱”。唐玄宗开始,经肃宗李亨,到了唐代宗李豫时期,宦官逐渐控制了京畿的兵权。权力的膨胀,导致宦官的腐败;同时朝廷官员也肆无忌惮地腐败。尤其唐宪宗李纯以后,宦官往往操纵皇帝的废立。这些大权在握的宦官及其爪牙,通常是大肆进行贪污受贿的人。《旧唐书·宦官传》对唐德宗贞元年间以后的宦官擅权这样叙述,自贞元年间以后,宦官的威力和权势日益强大,有一定品位的武将文臣职位他们都像棋子儿一样掌握储存在手,即使是属地国的将帅只有给他们行贿才能取得。唐朝末年,节度使作为地方军政长官,都可以在这个职务上贪污受贿。因此,想获得节度使者要用重金贿赂有权有势的宦官。贿赂的金额虽然很高,但是一个任期内可以获得三倍以上的回报。这样的腐败环境激发了各种社会矛盾,各地农民纷纷起义。尤其是黄巢领导的农民大起义,转战南北攻占长安。虽然后又撤离长安而战败自杀,但是他毕竟瓦解了腐朽的唐王朝。

北宋时期的状况,在宋太祖、太宗和真宗前期,贪污之风并不盛行。宋真宗后期开始,贪污之风愈演愈烈。至北宋后期,尤其是北宋末年,贪污近乎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朝廷内外,大小官员,“多为奸赃”。当时最著名的贪官就是宋徽宗宠信而被时人称为“六贼”的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李彦、朱动及杨戬、高俅等人。可以说贪污贿赂成风、政治腐败,是北宋迅速灭亡的重要原因。仅拥有半壁江山的南宋王朝步北宋的后尘,据《絮斋集》讲,“贪吏肆虐,政以贿成”。宋高宗时,《周益国文忠公集》记载:当时官吏“循良者十无二三,贪残昏谬者常居六七”。到宋理宗时期,据《松垣集》说:“贪夫布满天下”。贪官污吏既祸国又殃民,深受掠夺剥削的农民只有举起义旗反抗。在农民反抗斗争中,据《宋史·方腊传》记载:“凡得官吏,必断脔支体,探其肺肠,或熬以膏油,丛镝乱射,备尽楚毒,以偿怨心”;据《三朝北盟会编》记载:起义农民“焚官府,杀官吏”;而且如《历代各臣奏议》说:“民怨吏,卒怨官,遂怨及朝廷。……积怨之久,一夫大呼,从之者如归市。”可见,官吏贪赃枉法,必然导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矛盾尖锐激化,农民起义此起彼伏。

元朝从元世祖忽必烈朝后期,官吏腐败渐为突出。到元武宗海山朝政治已相当腐败。如《元史·张养浩传》记载,监察御史张养浩向武宗陈述时弊,一是赏赐太滥;二是刑罚太宽;三是加官封爵太轻率;四是朝廷规定太弱;五是修建楼堂之风太盛;六是上级发布号令太浮躁;七是受宠的官员太多;八是社会风气太颓靡;九是邪教太横行;十是对看相之术放得太宽。至元朝末年,政治腐败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元顺帝妥懽贴睦尔喜好声色,尤其在脱脱相被害后的十年间,先后起用左、右丞相十几人,其中有的是奸佞小人、有的是军阀武夫、有的是无能庸才,使腐败达到了极点。加之连年天灾,饥民遍野,农民起义便风起云涌,朱元璋参加并领导了农民战争。

明太祖朱元璋大刀阔斧地反腐败,确实对明初阶级矛盾的缓和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明成祖朱棣和仁宗朱高炽、宣宗朱瞻基仍继续坚持倡廉反贪。明英宗朱祁镇朝贪污贿赂成风。尤其宦官王镇专权,公开卖官鬻爵。他死后抄其家,共金银六十余库,玉盘一百余面,七尺高的珊瑚树二十余株,其他珍宝不可胜记。英宗之后,明朝中后期,内阁首辅权力渐重,他们往往利用手中权力或卖官鬻爵、贪赃枉法,或霸占民田、作威作福。嘉靖年间的严嵩是利用首辅大权腐败的典型。《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五《明代宦官》说,“严嵩之纳贿,实自古权奸所未有”。明朝规定,地方官三年一次进京汇报工作并接受考察。这时地方官纷纷行贿,京官们大发其财。《海瑞集》说,明人把进京朝觐之年称为“京官收租之年”。上行下效,地方官吏自然也都大肆贪贿。军队将领也侵吞军饷、侵占屯田、收受贿赂。明朝还有一个最腐败的官僚群体就是宦官。明武宗朱厚照朝,最受皇帝宠信的大宦官刘瑾,不仅大肆贪赃枉法,索贿受贿,而且如《明书》记载,刘瑾事无大小,自己任意分析决定,并且都以皇上圣旨命各方去执行,实际皇上大多数都不知道。明熹宗朱由校时,宦官专权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魏忠贤是当时权势最大的太监,也是最大腐败分子。他勾结皇帝的乳母客氏,左右朝廷政局,招权纳贿,无恶不作。有权势的大太监搞大腐败,一般宦官也有自己的生财之道。无论是大贪污还是小腐败,受害最大的是农民。农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发动起义。如《国朝内阁名臣事略》记载,天启年间徐鸿儒领导的白莲教起义爆发的原因说:“此辈(白莲教)之起,皆因近年有司贪肆,百姓穷苦。”李自成起义在讨伐官府的檄文中就明确地写有反贪的内容。明崇祯十七年(1644)正月,李自成在西安建国,国号大顺;同年二月从陕西经山西直捣北京;三月十九日,崇祯皇帝在煤山(即北京的景山)自缢身亡,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开进北京,明朝灭亡。

清朝前期各帝王对腐败问题都十分重视。清顺治福临帝“以惩贪为弊吏之本”;康熙帝是“治国莫要于惩贪”;雍正帝是大力清查钱粮亏空,使“贪冒之徒莫不望风革面”。乾隆帝是“侵贪之弊,尤不可不急为整饬”。但是,乾隆帝晚年宠爱和砷,使其身兼数职,集军事、行政、财政和民族、外交、文化、教育大权于一身,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从而使他常利用手中的权力,排斥异己网罗亲信、征索财货、贪赃枉法。嘉庆帝虽于大丧之日立诛和砷,但是政治仍然是失之宽纵,使积习成性的腐败官吏难以收敛其唯利是图的本性。由于朝廷官员腐败,各级官吏腐败更是成风,使各地起义不断爆发。嘉庆元年(1796)爆发的白莲教起义就提出“官逼民反”的口号。尤其道光朝以后,清朝政治腐败、政府腐朽走向空前,加之西方帝国主义列强入侵,民族危机和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特别是太平天国革命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它毕竟既抗击了帝国主义侵略,又猛烈地冲击了清朝政权,最终由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260多年的清朝政府。

号称有800万以美式装备武装到牙齿的军队的国民党政权被中国共产党推翻,中国共产党靠的是英明领导,靠的是人民,靠的是三大法宝。但实事求是地说,国民党反动派腐败也是它失败的重要原因。

腐败,不仅对我国政治造成了危害,而且对世界其他国家政治同样造成了危害。

菲律宾是多年来一直被腐败所困扰的国家。其前总统马科斯1965年11月起任总统,是东南亚政界赫赫有名的铁腕人物,但是他后半生却陷入腐败的深渊不能自拔。他夫人伊梅尔达1975年任马尼拉市市长,1978年任国家安置部部长。儿子小费迪南德1978年任总统特别助理,1983年任他家乡罗戈斯省省长。马科斯1986年2月在大选中作弊,军队发动兵变,马科斯政府被推翻,他携夫人子女流亡美国夏威夷。后菲律宾政府指控马科斯夫妇在统治期间侵吞国家财政达50亿美元。1988年10月,在美国司法部门对其提出公诉的同时,菲律宾1万名声称在马科斯统治期间权益受到侵犯的公民也对其提起诉讼,并索赔2 000亿美元。这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一桩民事诉讼案。菲律宾1998年当选的总统埃斯特拉达一上任就腐败,1999年被迫下台。美联社在发表的一篇题为《埃斯特拉达总统的危机》的报道中如此写到:“同金融危机相比,日益猖獗的腐败现象的危害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意大利,1992年2月17日,由其北部工业重镇——米兰市检察官安东尼奥·迪彼得罗等人发起的肃贪反腐的“净手运动”,使米兰市议会的一半议员纷纷落马,米兰市长被迫辞职,先后逮捕了1 000多名政治家、政府官员和经济界大老板。意大利社会党总书记贝蒂诺·克拉克西在意大利政坛风云数十载,担任社会党总书记达16年之久,并于1983年和1987年两次出任政府总理,结果因腐败给自己的仕途画上了句号。政府的司法、财政和卫生部长因卷入贿赂丑闻而自动交出了乌纱帽,使执政半个多世纪的社会党领导集团被推翻。就连素以“诚实”“廉洁”党自称的共和党的全国总书记拉·马尔法,也因收到法官的“受审通知书”而引咎辞职。可以说,这场“净手运动”给意大利政治和社会等各方面都带来了历史性变革。

印度尼西亚最大的腐败案莫过于前总统苏哈托家族,因为其家族控制着全国的经济命脉。苏哈托还是世界上领导人中最腐败的。上世纪70年代,随着军人政权的巩固和经济形势的好转,苏哈托靠军队的残酷镇压和金钱收买维持其统治,他将不法资金分给军队高级将领和军队开办的基金会,还分给执政的专业集团和省、县、镇的主要官员,使之成为其得力支持者。到了90年代末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印尼经济急转直下,苏哈托在汹涌的示威抗议浪潮中下台了。苏哈托的继任者哈比比也因腐败很快下台。瓦希德接任印尼总统后决定重新审理苏哈托家族腐败案件。结果时过不久苏哈托的问题没有解决,瓦希德本人却卷入腐败丑闻;随后又引发了全国的政治危机,2001年瓦希德被国会弹劾罢免。

2001年,印度一家新闻网站刊登了一组图片,披露时任总理瓦杰帕伊联合政府的高级政客从伪装成国防项目承包人的记者手中接过现金的情景,该丑闻导致当时的国防部长和主政的印度人民党主席提前“下课”。印度前总理拉奥和巴基斯坦前总理贝·布托都因腐败的指控在败给他们对手一事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韩国前总统卢泰愚和全斗焕在接受韩国大公司巨款贿赂的消息披露出来后而被关进了监狱。在拉美,受贿指控导致巴西总统科洛尔·德梅洛和委内瑞拉总统卡洛斯·安德列斯·佩雷斯被弹劾以及厄瓜多尔总统阿夫达拉·布卡拉姆的辞职。哥伦比亚总统埃内斯托·桑佩尔虽然没有因他接受毒品商贩卡特尔的贿赂而受弹劾,但是他的政治权威受到削弱,因此他的党在大选中失败。刚果前总统蒙博托被推翻,原因就是民众对他涉及数十亿美元资金的腐败行为不满。秘鲁前总统藤森在秘鲁堪称执政大腕,却因腐败流亡日本。比利时前国防大臣、北约秘书长维利·克拉斯和捷克前总理瓦茨拉夫·克劳斯因受贿指控而辞职。

西欧新闻媒体1998年下半年不断披露欧盟委员会主管下的一些科研项目和发展援助项目在实施中有严重“营私舞弊”行为,数千万欧元的款项下落不明,由此导致欧盟委员会于1999年3月15日晚宣布集体辞职。欧盟统计局长伊夫·弗朗谢和他的两名助手因与外部公司订立合同有严重腐败问题而于2003年7月被解职。

英国《金融时报》2000年10月25日以《选举制度产生金钱能买到的最好的政治领导人》为题,指出美国选举制度的腐败。美国2000年总统竞选,美国独立的研究机构敏感问题中心说,仅小布什和戈尔的竞选班子就花费30亿美元。美国选举总统花费如此多的金钱,除了联邦政府拨给每位候选人一定数额的竞选费用外,绝大部分是大企业、大公司和各种利益集团捐助的。他们为了自己能够谋利而慷慨解囊以影响当选者的内外政策。

前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究竟为什么解体?

请看看程一叶先生的署名文章——《腐败是苏联亡党亡国的重要原因之一》,即可解惑。

公元1991年12月25日19时38分,印有锤子和镰刀的苏联国旗,在飘扬了69个春秋后,于沉沉夜色中伴随着克里姆林宫黯然降下。莫斯科,这座具有800多年历史的古老城市,从此由前苏联的首都变成了俄罗斯的首都。

一个曾经占用法西斯德国并第一个把人造地球卫星送上天的最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急剧瓦解?一个有着近百年历史的正常——苏联共产党为什么会如此轻易地被赶出历史舞台?这确实是个发人深省的问题。苏联解体后,世界各国政界、新闻界、学术界都对苏联的解体作出评论。它也引起中国对社会主义及今后的建设和发展道路等重大问题的深刻反思。

那么,造成前苏联和苏共历史悲剧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苏共的瓦解,苏联的解体,总的来说是几十年来不断积累下来的、潜伏着的社会矛盾恶性发展和总爆发的结果。其中苏联解体的最主要原因有三个:

一是经济实力悬殊的情况下同美国进行大规模军备竞赛,谋求世界霸权。

二是长期拒绝改革开放导致经济上的长期停滞,使苏式的社会主义在人民心目中失去影响力。

三是作为执政党的苏共内部,特别是前苏联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层中存在的相当普遍的腐败现象。这种腐败的根基,决不是只发生在造成苏联经济发展长期停滞的勃列日涅夫时代,它可以追溯到斯大林时代。在伟大的斯大林时代,腐败现象已经日益严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相反,这颗滋生在苏共身上的毒瘤却越来越大。这种腐败表现在:苏联官僚特权阶级盘剥、压榨人民,国内贫富严重分化,形成了新的阶级对立,失去了人民的拥护。苏联共产党的腐败使苏共最终失去人心。

2000年5月,普京当选为俄罗斯总统不久,在一次讲话中,明确地指出:俄罗斯在新世纪将大力惩治腐败,因为腐败已经成为威胁俄罗斯体制的一颗“毒瘤”,这也是前苏联垮台的重要原因。前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在苏联解体后的回忆录中总结苏联解体的教训时,也有类似的看法。

也有学者甚至认为,苏联的腐败从十月革命和苏联建国之初就已开始了,但这是有悖历史事实的。

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和苏联建国初期,列宁十分重视党群关系,坚决反对给执政党干部以任何特权,经常告诫领导干部要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不能把职权当做谋取个人利益的手段,警惕和防止自身腐化堕落。列宁不仅是这样要求干部的,他自己也是一个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典范。对于行贿受贿、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他更是深恶痛绝,并用法律来严惩贪污盗窃的违法乱纪分子。列宁拒收礼物,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在苏联建国之初,苏共党的各级领导人从总体上说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很少有人腐败。没有滋生腐败的根基和养分。

然而到了斯大林时期,从理论上讲,苏共党内没有特殊化党员,只有职务和分工不同,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自30年代起,斯大林对领导干部实行高薪制,并给予名目繁多的补助和其他种种特权,如狩猎、别墅、特供商店、特种医疗保健等。部长和普通工人的工资相差50倍。高级干部拥有豪华进口轿车,享受着资本主义国家高等公民享受的一切物质待遇,党内腐败现象日益严重。而国营企业和农庄在高级干部、厂长、经理、主席和党委书记的支配下,劳动人民创造的社会财富成为掌权人随意享有的剩余价值。不仅厂长、经理,就连中央高官、部长和各州、市级干部都利用职权敛取财物,把国有财产的部分份额通过暗度陈仓的渠道装进自己腰包。

斯大林的个人生活确实比较俭朴,但他凭借至高无上的权力从不拒绝各部门送来的钞票。当他的妻子阿利卢耶娃自杀后,他对她的哥哥拉开一个桌子的抽屉说:“她还缺少什么呢?她要什么就买什么!”抽屉里装满了10元、20元和30元的卢布。斯大林接受了许多社会兼职,每个兼职部门每月都给他送来一袋钱,他连封条都懒得拆,轻而易举地积蓄起大量现钞。

斯大林晚年严重脱离群众,他在中央决策时独断专横,平时远离战友,只和少数亲信相处。结果是许多事实真相被掩盖,充盈于耳目的是粉饰太平式的歌功颂德。

到了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时代,腐败现象日趋严重,工资差距高达100多倍。许多各级领导的子女纷纷借老子的权力进入领导阶层或能够发财的部门,成为一代新贵。勃列日涅夫的女婿丘尔巴诺夫就是他们的典型代表:这位之辈和勃氏的女儿结了婚便官运亨通,很快当上内务部一副部长,在短短几年内受贿高达600万法郎。

前苏联的官僚特权阶级在得势的几十年间,纷纷把公有财物敛为自己的家产,各级官员和企业负责人暗中合作,成为贪婪的扩大者和腐化的寄生虫。苏共领导干部除了经济上依法腐败外,而且权力统治的政权从上到下造就出一支缺乏创造性、工作效率低下、一味媚上压下的干部队伍。这种由于专制统治所导致“唯上压下、无创新能力”的制度腐败比单纯的经济腐败更具破坏性,它是一种最具离心力的腐败。它差不多已使苏联人民对苏共失去了信心。

1985年,戈尔巴乔夫当选为苏共中央总书记。他上台之初,把注意力集中在经济领域的改革上,但困难重重,无法打开局面。从1988年起,转而进行政治改革。在政治改革中,戈尔巴乔夫以“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取代科学社会主义,提倡所谓“民主化”和“公开性”。对斯大林的全盘否定和苛刻谴责,造成了否定革命历史、丑化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严重后果,引起民众的思想大混乱。

1990年,苏联局势动荡不安。苏共中央全会决定放弃党的领导地位,实行多党制。潜伏已久的民族矛盾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一些加盟共和国的分离倾向日益严重,当年,立陶宛率先宣布脱离苏联。接着,俄罗斯带头发表“主权宣言”,其他9个加盟共和国也相继发表“主权宣言”,宣布本国是主权国家,本国的法律高于全苏法律。全苏的法律只有在不违背共和国法律或经共和国最高苏维埃批准才具有合法性。同时,苏共党内斗争也日趋尖锐和公开化。正是由于稳定局面的丧失,执政党自乱阵脚,一些反共、反社会主义的势力才浑水摸鱼,乘势而起,最终导致了政权易帜。此后,在政治领域,反共、反社会主义、反马列主义思潮已经“合法化”,气焰嚣张。种种政治运动使苏联共产党丧失了应有的先锋作用和战斗性,内部急剧分化,在全苏“一片倒戈声,欢呼叶利钦”的政治浪潮中,1991年的“8·19”事件后不久,戈尔巴乔夫宣布辞去苏共中央总书记的职务,并建议苏共中央自行解散。各共和国的共产党组织或宣布脱离苏共,或更改党的名称,或宣布停止活动,或被禁止活动。执政70多年的苏联共产党在组织上顷刻瓦解。同年12月25日,戈尔巴乔夫发表电视演说,宣布辞职,并将核武器控制权交给叶利钦。当晚,苏联的镰刀锤子红旗从克里姆林宫上空降下,升起了作为全国俄罗斯国旗的帝俄时代的白、红、蓝三色旗。第二天,苏联最高苏维埃举行最后一次会议,正式宣布苏联停止存在。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出现一大批暴发户。据查,这些暴发户多为“前苏联共产党在他们自己政党的葬礼上致富的政党”。从戈尔巴乔夫当权后几年推行的私有化“改革”到苏联解体,最大的赢家不是黑市倒爷,甚至也不是持不同政见者,而是过去前苏联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成员,是被尊称为“同志”的人。他们摇身一变成为今天俄罗斯的新显贵。(参见中国网2007年6月29日)

事实胜于雄辩。世界上无论哪个国家和地区,腐败都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复杂的政治问题,并且对政治有极大的危害,它影响当权者的政策,严重者导致政党争斗、社会动荡、政权更迭。

2.经济危害

腐败分子不仅自己通过贪污受贿侵占国家资金,而且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使国家巨额资金和大量财产流入不法分子手中。更为严重的是,腐败分子以权谋私,权力进入市场,直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建设。倘若任其滋生蔓延,泛滥成灾,必将严重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导致国家经济的崩溃。

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胡鞍钢研究认为,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主要类型的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福利损失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29/5%~16.8%,数额相当庞大。的确,腐败不仅仅是腐败分子贪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腐败给国家造成严重的损失。王怀中个人贪污受贿加“不明财产”合计不过千万元,可给国家国土资源造成的损失高达上亿元。他搞的那些形象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只能由阜阳人民来还债。慕绥新任沈阳市长3年,徇私舞弊,使沈阳财政收入1年损失数10亿元。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江苏省反腐败在1997年到2002年的5年中,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这个数字已经很惊人了,可是被这些腐败分子挥霍、浪费、流失和给国家造成的损失高达156亿元。像田凤山那样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给国家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更是无法统计。

世界银行对60多个发展中国家150多名高级官员和民间社团主要成员的调查中,答卷人把公共部门的腐败行为列为他们国家中对发展的增长最为严重的障碍。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进行的“21世纪挑战中国”的专家问卷调查所列的14个选项中,腐败成风高居第一位,选择该项者占被调查专家的42%。(中央党校、社科院出版的《2001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其他大量的研究和调查也表明,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腐败对经济增长的破坏作用。

(1)腐败阻碍经济发展。经济要发展需要大量资金,而资金的来源则主要靠大量客商的投资,企业与投资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投资环境就成为影响资本流向的重要因素,也成为综合竞争的核心内容。

腐败影响企业活动。分析表明,支付更多行政贿赂的公司比那些不支付任何贿赂的公司在官僚身上浪费的时间更多。腐败不但阻碍了企业的发展,而且特别影响了小公司和新的进入者。同时,腐败降低了国际竞争力。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与生产要素成本及交易成本成反比。生产要素主要包括资本、土地和劳动力。腐败会增加土地要素成本,并通过利差、对国有企业的补贴,以及坏账增加资本要素成本,从而使生产要素成本大幅度提高。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与交易相关的直接成本,例如交通设施、因特网以及制度成本,包括审批时间、投资环境等。反腐败本质上是通过制度建设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提高国际竞争力。良好的制度可以节约成本,降低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说,良治也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一部分。

腐败降低了投资。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中国吸引外资的潜力只发挥了49%,主要是因为腐败等因素。通过对20世纪90年代从14个国家进入41个国家的双边外国直接投资的分析发现,腐败严重阻碍了投资。有专家测算,如果菲律宾将腐败水平降低到新加坡的水平,投资与GDP的比率将提高6.6个百分点。对于一个腐败国家来说,将腐败水平降低到新加坡的水平对外国投资的影响,与将企业边际税率降低20个百分点具有相同的效果。(杨夏柏.反腐败研究.第五集.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8.)

(2)腐败影响贫困治理。贫困的治理依赖于经济的增长。如前所述,腐败阻碍了经济增长。Mauro提出,腐败会减慢一个国家的发展速度。假定孟加拉国的年增长速度为4%,如果其能够将腐败程度降低到新加坡的水平,孟加拉国在1960—1985年间的单位资本GDP年平均增长速度会提高1.8个百分点,收入会提高50%;良治国家比管理不善国家人均收入增长率高出2.5个百分点;在实行健全管理的国家,1%的GDP援助可以使增长率提高0.5个百分点,贫困率下降1个百分点。(杨夏柏.反腐败研究.第五集.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8.)

同时,腐败恶化了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例如卫生和教育,腐败偏好基础设施投资,而不是援助贫困人口和削弱使用小规模企业的手段来避免贫困的项目。更糟糕的情况是,腐败政权通常偏爱防务合同,而不是农村的健康医疗和学校,政策偏好恶化了收入的分配,并将资源从农村转移到了城市。考夫曼等研究发现,腐败增加了婴儿死亡率,降低了寿命和文化程度。据陈宗胜计算,在居民总体收入差距中有20%是各种非法非正常收入所造成的,其中偷税漏税和走私的收入约占80%,腐败收入约占20%。(2001年8月23日《经济日报》)

(3)腐败造成潜在的社会资源的浪费和损失。腐败增加了公共投资,这主要涉及政府出资或援助的公共投资中的腐败损失,还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购销合同中的腐败损失,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许多大型公共投资中的“豆腐渣工程”和违背经济规律所建的“标志工程”“形象工程”。这种腐败工程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腐败还扭曲了政府支出的结构,从所需要的项目和维护支出转向新设备的购买,因此降低了政府投资的效率,特别是在基础设施方面。据测算,如果腐败水平从新加坡提高到巴基斯坦的水平,公共支出与GDP的比率将提高1.6个百分点,政府收入与GDP的比率将降低10个百分点。

腐败造成了地下经济的繁荣。所谓地下经济是指未向政府申报和纳税,政府未能控制和管理,其产值和收入未能纳入国民生产总值的所有经济活动,主要包括非法的地下经济活动和合法经营取得非法收入的经济活动两种情况。所谓非法的地下经济活动,主要包括这样一些现象,如走私贩私,毒品生产、运输及其黑币,地下工厂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等,这类经济活动构成经济犯罪。这些犯罪往往是与某些政府官员、海关人员、公安警察、工商人员等合谋犯罪。合法经营取得非法收入的经济活动,如部分或全部收入隐匿不报,逃避税收,这不仅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而且加剧收入分配不公平。世界银行研究16个经济转轨国家在1989—1994年间非官方经济约占GDP的15%~30%,绝对增长率通常要超过50%;非官方经济增长导致官方经济增长下降。根据夏兴园、万安培等人研究,20世纪80年代上半期我国地下经济规模占国民收入比重在10%以上,最高时很可能高达20%~30%。我们估计,不在全国统一口径内或纳税范围内的以私营和个体经济为主的“地下经济”占全国名义GDP总量的1/3,与一般发展中国家的比重大体相当。(杨夏柏.反腐败研究.第五集.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10.)

(4)腐败造成政府信誉的丧失,增加信用交易成本。由于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诚信度较低,致使外商不敢来投资,大量的社会资源、自然资源不能利用,造成浪费,形成潜在损失。另外,为了保证政府和客户之间的利益得到保障,就会建立很多规则,制定很多管理制度,从而大大地增加了交易成本。如本来我们和客户之间的合同可以很简单,现在由于政府管制破坏了信誉,我们不得不签订一个非常复杂的合同,再加上可能发生的法律诉讼成本,致使交易成本增加。尽管难以衡量腐败的经济成本,但一些国际研究表明:因加速政府服务的提供交易价格增加5%;因政府垄断造成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涨价15%~20%;因贪污造成税收收入损失高达50%;因采购价格过高或采购不必要的昂贵物品支付20%~100%不必要费用;因非生产性投资比例过高,导致成本增加,质量下降。(杨夏柏.反腐败研究.第五集.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10.)

3.社会危害

腐败具有极强的传染性、腐蚀性,像瘟疫一般迅速传播,腐化堕落、骄奢淫逸、狎妓嫖娼、贪污受贿、买官卖官、贪赃枉法和各种违法犯罪就会充斥整个社会,从而使封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沉渣泛起,污染社会。

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轻而易举地获取巨大财富,并在无形中剥夺了其他人获取财富的平等机会,拉大了贫富差距,这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直接因素。

一个社会稳定与否直接体现在这个社会的社会心理是否趋于稳定上。社会心理稳定即人心稳定,是衡量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指标。执政党若要取得稳固的地位,有效地行使权力,一定要考虑到公众的社会心理,因为权力的行使必须获得人们心理上的认可。如果社会公众不认同它,权力也就无从行使。腐败现象的不断滋长,在社会公众的心理上笼罩了一层阴影。特别是当腐败行为直接危害公众物质生活利益时,人们的不满、怨气就不断地积累、膨胀,并开始寻找发泄的途径和突破口。如果我们的干部对此熟视无睹,必将造成社会的动荡,破坏改革开放稳定的局面。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无可厚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号召人们通过合法途径致富,但一些领导干部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力,大肆谋取不义之财,甚至有的人骤然暴富。一些身为工薪族的国家公务员跻身于富有者行列,无疑是权钱交易的结果。这就在某种程度上使社会公众产生了一种相对剥夺感。同时作为我们党的坚强社会基础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收入增长速度非常缓慢,部分人由于下岗失业或者失去土地而日益贫困,出现了边缘化的趋势,这必然会引起公众的心理不平衡。从而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危及社会稳定。

据中央党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课题组在对近300位地厅以上中央党校学员进行问卷调查后披露,在对于什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重点解决的社会问题的回答中,“腐败问题”列“社会保障问题”之后,居第二位。

腐败是恶化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环境的污染源。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表现为公民个人法律地位的平等,表现为每一位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缺乏上述平等,就没有起点意义上的公平,也谈不上正义。一些官员把公共权力变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取私利的工具,从而获得法律规定之外的种种特权,破坏了公民权利的平等;滥用公共权力侵害公民个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造成权力和权利之间法律地位的不平等,这些都污染了社会环境,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造成社会不和谐的根源。

腐败是消解和谐文化的病毒。和谐文化是以和谐作为价值取向的文化,它既表现在理论化了的社会意识形态之中,也表现在以感性为主的社会心理之中。随着腐败的蔓延,滋生了一种价值趋向颠倒了的病态心理,例如缺乏耻辱感,甚至“笑贫不笑腐”等,它像病毒一样传染和毒害着人们,消解着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积极影响。腐败的蔓延,还扩大了群众对干部、对政府不满和不信任的情绪,导致社会矛盾事件中“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发生,当群体性事件苗头出现时,大量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不是以和谐思维的方式协助解决矛盾,而是在不满情绪的驱使下卷入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腐败是破坏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的蠹虫。在我国社会内部各个群体之间的关系中,干群关系是最重要的一对关系,它直接影响着执政党和广大群众的关系,影响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腐败像蠹虫一样蛀蚀着干群团结,使干群矛盾突出,干群关系紧张,造成上访频繁,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六中全会决定中说,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清除腐败蠹虫,端正党风政风,是建立和谐干群、党群关系的基本条件。

腐败对社会和谐的危害还可以举出许多方面,真可谓与和谐社会建设处处为敌,实属十恶不赦,罄竹难书,如果任其蔓延,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将成为泡影。

4.党员干部危害

客观地说,在改革发展的大潮中,我们的发展前途始终是光明的,而且给我们的广大干部提供了大显身手的广阔战场和施展才华的良好机遇,但是,由于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所以,我们前进的道路也始终是曲折的,而且在我们广大干部的面前充满了腐蚀性的诱惑、布满了陷阱和泥沼。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实情况下,政治坚定的干部受到了锻炼,经受住了考验;意志薄弱者却毁于一旦。可以说,改革开放真正使一大批人站了起来,成为中华民族的脊梁和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也使极少数人倒了下去,沦为人民的罪人。这应该说是历史转折关头的一种正常现象,我们改革发展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极少数人沦为人民的罪人,违法犯罪责任主要在自己;因为在某一个层面上或某一个范围内,客观因素对大家都是平等的。虽然改革开放强调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强调大胆尝试,但是解放思想、大胆尝试是建立在实事求是、为人民谋利益基础上的,而不是钻改革、创新的空子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胡作非为。而有人违法犯罪被查处后忏悔说,上级没有及时提醒,有关方面监督不力,妻子不贤惠。诚然这都是原因,但是主要原因还是自己在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过程中没有把握好自己,思想错误而误入歧途,只能是咎由自取。

中央纪委向中共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中披露,中共十四大以来,也就是从1992年10月到1997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73.1万多件,结案67.01万多件;给予党政纪处分的66.93万多人,其中开除党籍的12.15万多人,被开除党籍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7 492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0 295人,地厅级领导干部1 673人,省部级领导干部78人。就省部级领导干部来说,平均每年有15到16人受到处分。

中央纪委向中共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中披露,中共十五大以来,也就是从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6.19万多件,结案84.27万多件;给予党政纪处分的84.61万多人,其中开除党籍的13.77万多人,被开除党籍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7 790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8 996人,地厅级领导干部2 422人,省部级领导干部98人。省部级领导干部,平均每年有近20人受到处分。

中央纪委向中共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中披露,中共十六大以来,也就是从2002年12月至2007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7.79万多件,结案67.98万多件(包括十六大前未办结案件),给予党纪处分51.84万多人。

2009年以来,一批省部级高官密集落马,更是掀起了我国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勇气。

2009年10月24日,据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09年8月31日,一审被判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2009年8月5日,经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2009年7月16日,一审判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死刑,缓刑两年。法院审理认为,陈同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陈同海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陈同海在被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上述全部受贿事实等从宽处罚情节,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2009年1月21日,终审判处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死刑,缓刑两年。法院查明,1999年至2006年间,刘志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中关村科技园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资产置换、土地开发、职务晋升、银行借贷等方面的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情妇王建瑞(另案处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10家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59万元。

2009年4月,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免职。

2009年3月,吉林省原人大副主任、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米凤君涉嫌受贿、违规批地及生活作风问题,长期嫖娼,被“双开”。

2009年10月22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勇因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2009年6月,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

2009年4月,广东省原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陈绍基,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免职。

2009年1月,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因涉黄光裕案,被“双规”,后被撤职。

2009年1月22日,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副主席王益,因涉嫌受贿罪被捕。

2009年10月,中央纪委通过新华网发布消息称,宁夏副主席李堂堂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新华社2010年2月28日报道,李堂堂已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看了这些贪官、这些罪犯,我们能不反思、能不警觉、能不引以为戒吗?

这些贪官、这些罪犯,充分说明了反腐败斗争是严酷的、任务是艰巨的,对此我们党是非常清楚的。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央就向全国打了招呼,改革开放的代价很有可能要毁掉一批干部。1982年,邓小平同志就曾尖锐地指出,实行这种政策不到两年时间就有相当一部分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的不是少量而是大量的。现在这种状况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在程度上较1982年都严重多了。中央一再强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其目的是把主动权交给领导干部,这对绝大多数同志讲是敲警钟,对少数人讲是教育,对个别人讲是挽救;但无论对谁讲,都是中央的关心和爱护,大家都要珍惜和重视。

腐败也给腐败分子的家庭带来了伤害。我们不说他们罪恶的一面,只说他们的家庭。每一个腐败分子都有家小老人,他们或被杀、被劳改,给他们的家人都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和无情的伤害。胡长清临死时说:“我最对不起的就是七十老母,希望不要让她老人家知道。”还有这样的干部,恬不知耻地说:“老婆还要工作?娶老婆就是让她在家里玩,陪老公带子女就是!”像这样的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能为中华民族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无疑只能为中华民族培养出那种贪污受贿、好吃懒做、好逸恶劳、腐化堕落、伤风败俗的下一代,这不仅仅使腐败分子的家庭看不到希望,更使中华民族看不到希望,中国共产党看不到希望,社会主义事业看不到希望。

5.生态环境危害

腐败的滋长和蔓延,直接恶化了我们的生态环境。在地方保护主义呵护下,许多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利用,导致自然环境的急剧恶化,给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最明显的是江湖和河流的污染,“50年代淘米洗菜,60年代洗衣灌溉,70年代水质变坏,90年代身心受害,如今治理花大价钱,水质仍不如当年。”这便是淮河、滇池和太湖等水域的真实写照,治理淮河花了60多亿,净化滇池花了40多亿,代价不能说不大,效果却不能令人满意,因为边治理边污染的情况还没能停止。

《中国现代化报告2007》指出,2004年中国生态现代化水平指数为42分,在118个国家中排第100位。自然资源消耗是日本的100倍、工业废物密度是德国的20倍,城市空气污染程度是法国的7倍。

我国北方各省区的大小河流,大凡都呈现出干涸和河中有水没鱼的一大风景线。污染葬送了渤海:中国国家海洋局说,渤海是污染最严重的海域。每年遭倾倒57亿吨有毒的污水和20亿吨固体废物。52条河流中的43条,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污染。天津、山东、辽宁及河北的112个垃圾回收站的80%,经常向渤海倾倒化学和工业废弃物。大批鱼类绝种,海水变成了可怕的红色。美丽富饶的渤海湾——当年MZD,DXP曾经畅游的圣地,现已风光不再!

由于过量抽取地下水、城市不合理建设。目前,全国已有70多个城市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沉降面积已达6.4万平方公里,沉降中心最大沉降量超过2米的还有天津、太原、西安等城市。其中天津60%的地面发生沉降,塘沽区的沉降量达到了3.1米。莫非有朝一日该城沉入海底或发生比唐山更大的地震?真令人毛骨悚然,不堪设想!

目前,北方已有400多个城市和一两千万农村人口,正面临着饮水困难的威胁。以北京市为例:从2007年春季起,为保证密云水库、官厅水库的水量水质,河北省承德市滦平、丰宁、张家口市赤城三县200多个行政村的农民,将不再潮河流域种植水稻。这项被称为“退稻还旱”的工程,即将10万亩原有的高产水稻田全部改种玉米等耐旱作物。实际是为了给北京人省出一盆干净水。农民无奈地说:“这都是缺水惹的祸。”把水稻改种玉米,农民每亩要少收520元。北京市预计每亩补偿450元。其实,这充其量不过是:“杀鸡取卵、饮鸩止渴”的权宜之计。况且,从2000年以后,每年四五月的间潮河都会断流。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北京仍在失控的扩建之中。也许中央把北京的用水,寄托于“南水北调工程”上?须知,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中国将“大旱”频发,长江也遭到断流和污染的威胁。安徽省铜陵市水利局副局长查日华分析说:据统计,每年排入长江的污水达200多亿吨,长江干流有60%的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种种现象表明,越来越严峻的环保形势,已经不仅仅影响和制约我们的生产生活,而是到了威胁人类自身和子孙后代生存与发展的地步!

2007年8月29日,在河南省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会议上,副省长张大卫对环境污染较重的部分省辖市点名进行了批评。5个省辖市的污染企业一家没关、一家制药企业超标污染创“纪录”——副省长张大卫怒称:“这样的污染和直接杀人有什么区别!”(2007年8月30日《河南商报》)

污染,能杀人,这个观点,谁也没有异议!

企业超标排污,与直接杀人没有区别吗?我认为排污比杀人更险恶!

区别在哪?杀人,往往针对的是特定的个人或群体,其社会危害性是特定的,范围是有限的;而污染,损害的对象却是不特定的,范围更是不可预测的。超标排污造成的污染,会污染空气、河流与土壤,假如空气是“海洋”,人就是鱼儿,海洋有毒,鱼儿会死亡。没有洁净的空气,没有纯净的水,人们何以保证身体健康?土地被污染了,粮食不能生长,人类吃什么?所以,污染何止杀人?而是在“消灭”人类!杀人,危害的是个体的生命与健康权;而污染,危害的是公共安全!

所以,排污和杀人有区别!排污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绝对不是具体的杀人所能企及的。对此,有实例可以佐证。河南境内的黄孟营村原本是个“绿水护田,翠竹绕郭”的水乡,却因为沙颍河的污染如今变成了一个“污水缸”。毒水给黄孟营村带来的是毁灭性的打击。全村80%的青壮年常年患肠炎,畸形儿、痴呆儿屡见不鲜,十多年来没有送出一个合格兵。全村病亡的人中,得食道癌的就占70%,黄孟营已成了远近闻名的“癌症村”。陕西小山村被化学污染成癌症村,9年仅出生了2个小孩。像这样的“癌症村”,在网上一搜一大片,都浏览不过来,在这每一篇新闻报道的背后,到底有多少死灵魂在哭泣?还有多少人挣扎或即将挣扎在死亡线上?从这个视角看,排污与杀人没有区别吗?

排污之害,甚于杀人!但从传统伦理与法学角度看,杀人,罪大恶极而不可赦;而企业严重超标排污,往往是经济处罚占“主角”,更多的却在逍遥法外,继续赚取“带血的钞票”。比如,河南省早就开展了“治污风暴”,铁腕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但据报道,今年年底前,河南省要关闭150家重污染企业,而现在只关闭了32家,还有118家火电、水泥等企业仍在生产。不少省辖市至今还没有任何行动。应关闭取缔的企业,开封、新乡、驻马店、信阳、济源5市均没有关闭一家。排污堪比杀人,但杀人机器——排污企业,不还在继续“杀人”吗?

如何杜绝企业不再排污“杀人”?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一针见血指出:“把‘官’的问题解决了,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污染大户之所以敢于肆无忌惮地排污“杀人”,关键是地方官员为了追求短平快的政绩,用人民的健康换取极少数人的特殊利益。利益的冲动让一些污染大户利欲熏心,成为排污“杀人犯”,而对政绩的无原则饥渴,让一些地方官员沦为“政治流氓”,利益交叉点汇集一点:企业要利润,官员要政绩,而倒霉的却是地方的长治、发展,以及芸芸众生的生命与健康。

既然排污能“杀人”,其危害后果比杀人尤甚,那么,治理污染,不仅要治企业,还要治官,而且还要立法。在惩治手段上,其定罪量刑比杀人更要重。如果不是这样,排污企业也许不至于如此草菅人命,视人命如儿戏!(参见2007年9月14日《杂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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