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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论解释学的要旨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3-04-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施拉依马赫认为,尽管一些文献解释学和神学解释学已相当发达,但作为理解的、避免误解的一般解释学还没有形成,建立一门独立的解释的学问是非常必要的。施拉依马赫认为,一般解释学应包括语法解释和心理学解释两部分内容。

方法论解释学的要旨的分析介绍

一、方法论解释学的要旨

解释学亦称释义学(hermeneutics),来源于希腊语“Hermeneutik”。在希腊神话中,赫尔摩斯(Hermes)是神的使者,专司传递诸神的信息;赫尔摩斯不仅是神谕的宣布者,同时也是神谕的解释者,通过对神谕的注解和阐发,使得人们对诸神的信息变得可以理解并具有意义。因而解释学最初是指对神谕进行解释的“术”,而真正使解释学成为一门系统的学问并成为人文科学的一般方法论,应归功于施拉依马赫(F.Schleiermacher)和狄尔泰。作为哲学家兼神学家的施拉依马赫在积累了丰富解释学经验的基础上,致力于建立一种一般解释学。施拉依马赫认为,尽管一些文献解释学和神学解释学已相当发达,但作为理解的、避免误解的一般解释学还没有形成,建立一门独立的解释的学问是非常必要的。为了阐明“解释”的概念,施拉依马赫首先区分了“解释”和“说明”的差异。他认为“说明”更多地是表明说明者的主观认识,一般来说,说明者在说明时并不顾及对说明对象的忠实性,它只是展示说明者的观点、看法、认识程度,并从中考虑在说明过程中来自说明对象的各种可能的反应。这就是说,“说明”更多地是从说明者自身出发,有更多的随意性、主观性。施拉依马赫认为,“解释”与“说明”不同,“解释”是一种整体性的解释。解释所要考虑的,不仅是解释者与被解释者(即文本)间的关系,而且还要考虑由解释所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解释既要考虑解释之前的一切历史因素,又要考虑环绕当下解释的潜在可能性和影响因素;解释不能像说明那样是解释者的单纯表白,它是包含于解释活动全过程的内外综合因素的整合结果。

施拉依马赫认为,一般解释学应包括语法解释和心理学解释两部分内容。在语法解释方面,施拉依马赫提出了语法解释的44条规则,其中最重要的原则是:(1)每一给定文本中需要充分确定的东西,只有参照作者与他最初的公众共有的语言领域才能确定;(2)在一段给定的文本中每一个词的意义,只有参照它与周围的词的共存才能确定(高宣扬,1988)。施拉依马赫认为,语法解释的核心是语言与思想的关系问题,语言是使一种共同性的思想成为可能的中介,对文本的理解,就必须对文本的语言进行语法学上的理解和解释。他还认为,对文本的理解也需要对作者个人生活的理解,因为文本是作者个人生活的组成部分,这就需要心理学的解释过程来实现。他认为,心理学的解释过程是一种解释者走出自我,进入作者内心的历程。为了再现隐藏在文本背后作者的主观世界,解释者必须跳出自身当下的思想状态,牺牲自己的独特个性,以换取进入作者心灵门槛,径直体验作者当时的心理状况。只要解释者完全放弃自己的先入之见,放弃精神上原属自己的世界,解释者才有可能有效地进入作者的个人生活世界(殷鼎,1988)。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走出自身进入他人内心的心理转换,不是一种强迫,而是解释者的自觉自愿。在施拉依马赫看来,避免解释者本人的先见干扰,进入文本作者的内心历程是解释者的责任。

从解释方法出发,施拉依马赫提出了“解释学循环”(Hermenertischer zerkel)问题。他认为对一个文本的理解,一方面需以理解文本的语句开始,因为正是这些词语和语句才组成文本;另一方面要理解各个语句及词语,又必须以理解整个文本为前提。这就是解释学的两难问题,理解必须以局部开始,同时理解又必须以整体的把握才得以实现;解释者不能理解整体,因为他无法离开局部先把握整体;解释者同时也不能理解好局部,因为他并没有把握整体。然而这样的两难仅是逻辑上的推论,施拉依马赫认为,任何对文本的实际理解过程,都需要从局部到整体,再由整体到局部不断地循环,在循环中出现直觉性的顿悟,顿悟的发生之时,也就是解释者对文本的理解之时。因而解释者的顿悟,是突破解释学循环,达到对本文理解的关键一环。

施拉依马赫还提出了解释者对文本的“创造性解释”理论。他认为,由于时间对作者的历史性限制,一个文本作者只能在确定的时间限度内,提出论题并表达自己的思想,往往并未能意识到论题的真正历史意义;作为一个解释得经历一段历史时间的间隔后,不仅可以在文本作者的思路上再次展示文本的意义,而且由于吸收历史积淀出来的思想,可以超越限制原作者的时间羁绊,重新开拓思路,创造超越原作者的新思想,发挥原作者未被意识到的潜思想。因此施拉依马赫认为,随着历来时间的递进,解释者有可能会比原作者更好地、创造性地理解文本。

正是由于施拉依马赫对一般解释学基本问题的全面探讨,才为狄尔泰的方法解释学提供了理论准备。狄尔泰所处的19世纪中叶是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实证主义思潮影响学界的理性主义时代。当时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推崇科学、追求客观知识也成时尚,“人文社会科学应建立什么样的方法论”也成了狄尔泰为之奋斗的终身事业。在狄尔泰看来,人文世界是一个自由的、创造的世界,人文世界的特殊性在于不能以自然科学的解说来使人文世界变得可知,以理解为认识方法的解释学,才是打开人文世界之门的金钥匙。(www.xing528.com)

在《人文科学导论》一书中,狄尔泰明确指出,人文世界是一个精神世界,它是由意识到自己目标的人创造的,人文世界也是一个历史世界,它是随着人对世界的认识而发生变化的,人文世界是一个历史的、整体的、意识化了的世界,是一个有待解释的文本(Dilthey,1993)。狄尔泰将人文世界看作有待解释的文本从根本上扩大了解释学的研究领域,使解释学成为人文科学的一般方法论。狄尔泰认为,人文世界的特殊性,直接决定了人文科学的研究方法不能采用自然科学研究物质世界的方法。人文科学虽然也可以采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但它不能成为人文科学的基本方法;解释学作为理解人文世界的科学,理应成为人文科学的最基本的方法。施拉依马赫以书面文本作为解释学的研究对象,并使解释理论系统化;狄尔泰则将人文世界看作解释的文本,从根本上使解释学上升为人文科学的一般方法论。

为了使解释学能像解释书面文本那样解释人文世界,狄尔泰提出了“生活表达式”理论。狄尔泰认为,生活表达式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理性陈述表达。理性陈述表达同经验没有直接关系,是纯理性的东西,它由概念、判断、抽象逻辑推理等组成。由于理性陈述表达不涉及生活内容,因而不受时空限制,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第二种是行为表达式。由于人的行为是有目的、有意义的,是行为者部分生活或全部生活的象征,因此对行为表达的理解就必须通过行为发生的环境、背景、方式、目的、动机等方面来理解行为。第三种是经验表达式。经验表达式是人的精神活动对象化的结果,它常以宗教、哲学、艺术作品、法律制度等形式加以体现,这类表达式的意义蕴含比创造者所意识到的要丰富的多,这显然是对施拉依马赫的创造性解释理论的进一步发挥。狄尔泰认为,生活表达式的文本除了有容易理解和已被解释的信息外,还有一种无意识的信息、看不见的意义,这种隐藏的意义是生活表达式潜在表达而未被解析出来的蕴意。所以任何解释都是一种不完全的、暂时的、给别的看法留有余地的解释。解释总是有限的,因为对有限历史的自我理解与对他人的理解总是有限的。

为了使解释具有客观的有效性,狄尔泰引入了“解释学循环”,不过狄尔泰的解释学循环比施拉依马赫的解释学循环更为复杂。狄尔泰的解释学循环发生在三种关系上:个别词语与作品整体;作品本身与作者意识状态;作品与它所属的种类及类型。

方法解释学对质化研究的最直接影响是“解释学循环”在档案分析、文献分析、内容分析中的具体运用。前述诸种分析的质化研究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分析中的整体理解原则。这种整体理解的原则认为,对资料的分析不在资料本身,而在于资料中整体意义的获得,这就要求在分析资料时从部分开始,然后在关注整体意义中理解资料的各个细节。所谓资料分析就是不断地从部分到整体,再由整体到部分螺旋式地实现整体理解的解释学循环。“文本的创造性解释”理论在质化研究中的运用则体现为质化研究者走出自我,进入被研究者的内心历程,进行创造性的观察、访谈和文献分析。此外,方法解释学对早期质化研究中民族志的成文与文本的解释、个案资料分析以及传记的文本风格也产生了直接影响(Van Maanen,1988;Wolcott,1999;Yin,1991;Denzin,1989;Geertz,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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