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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基本理论

时间:2023-12-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还有学者指出,民族问题应是标志民族关系失调的基本范畴。所以说,民族差别是产生民族问题的基本因素。因此,民族问题是民族交往过程的产物。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

民族问题属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时,民族问题又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社会问题,它常和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经济利益等问题纠缠在一起,影响着国家的发展与稳定、世界和平与安宁。

一、民族问题的界定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经典作家没有对民族问题进行过专门的界定,他们通常把民族问题视为在民族之间或民族方面发生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人们对民族问题的定义也是各有所见,各有所述,没有统一定论。有人认为,民族问题概括起来,就是民族之间的矛盾的问题。它可以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并且贯穿于民族存在和发展的全过程。也有人认为,民族问题就是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还有人认为,民族问题就是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从产生、发展到消亡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基于民族差别而产生的一切问题的总和。还有学者指出,民族问题应是标志民族关系失调的基本范畴。它是在民族过程中基于民族差别而产生,并通过民族交往而体现在民族关系领域的所有失调现象的总称。

我们认为,民族问题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理解,民族问题是指从民族产生、发展到消亡的各个阶段,不同民族之间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发生的矛盾和问题。从广义上理解,民族问题还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以及民族和阶级、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

二、民族问题的由来

1.自然因素

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的存在是民族问题产生的前提条件,也是民族问题产生的基本因素。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族特征上的差异,如地理环境、经济类型、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心理素质和民族意识等方面的民族性差异;二是民族发展上的社会性差距。民族的差别和特点,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然而它一旦形成后,便具有相对稳定性,民族群众对它有深厚的感情。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民族特点也要发生变化,但它并不像社会阶级关系的生产方式的更替那样急剧地变化。一般来说,民族差别和特点,无论在阶级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都将存在并发挥作用。所以说,民族差别是产生民族问题的基本因素。

在民族问题上,如果否认民族差别是引发民族矛盾的因素,势必在理论上导致出现两种偏向:一种是否认各民族的劳动人民之间也有民族矛盾的问题,否认消灭了阶级压迫和剥削制度的社会主义社会还有民族矛盾问题;或是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问题,仍然与以往的民族问题一样,是一种对抗性的敌我性质问题,导致把不同民族的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作为阶级矛盾来处理。这两种倾向,显然都是极其有害的。社会各民族的特点和差异是造成民族间矛盾的可能因素。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就是说在各民族接触交往过程中,这种特点和差异就会造成民族的矛盾和民族问题。一个民族假如与其他民族没有任何的交往或联系,那么,他们之间就不会发生民族问题;民族之间必须有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等方面的交往联系,才会是民族问题由潜在变为现实。因为民族差别是比较中的差别,无论是民族特征上的差异还是民族发展上的差距,只有通过民族间的比较才会显示出来;没有这种互相比较,则无所谓民族差别。可见,如果说民族差别是产生民族问题的内在根源,那么民族交往则是民族问题真正得以发生的外部必要条件。比如,两个民族之间尽管各自的民族特征都十分显著,发展的程度水平差距也非常突出,甚至可能表现为几个世纪或几个社会发展阶段的跨时代差距,但他们分别生活在各自的地域和不同的社会里,从来没有过交往和联系,那么在这两个民族之间也不会产生民族矛盾,导致民族问题。只有在民族交往联系过程中,由于民族差别的存在,不同民族之间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民族问题是民族交往过程的产物。

2.社会因素

民族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它和社会生活的内容,和社会自身的发展紧紧地联系着,所以社会本身会给民族问题以极大的影响,许多时候社会原因成为民族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

一是政治原因。即国家实施什么样的民族政策对民族问题有着直接影响。因为政策会直接作用于民族自身的发展和民族之间的关系,由此对民族问题产生直接的制约。比如,民族平等政策就会使各民族产生一种平等感并由此使彼此之间处于一种良好的关系,这就会有助于防止民族冲突的产生。反之,如果实行的是民族歧视政策,使不同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势必产生一些民族歧视另一些民族、侵害另一些民族物质利益的现象,被歧视、被压迫的民族必然会以各种形式进行抗争,由此会冲突不断。而国家为了维持既定的民族政策,也必然会对这种抗争进行压制和打击,其结果是被压迫民族和压迫民族、被压迫民族和国家之间的斗争此起彼伏。

不同的民族政策不仅对民族问题的产生有着直接的作用也会对民族问题产生以后的处理产生不同的作用。世界上再好的政策也不可能绝对地杜绝民族问题的产生,在处理民族问题上除了事先预防以外,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事后处理。如果政策适当,就有可能使业已发生的民族问题得到及时和妥善的解决;反之,不仅可能使业已发生的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天长日久,还可能成为下一轮新的民族冲突发生的隐患。

二是经济原因。经济是整个社会的基础,经济问题可以说是一切社会问题的终极原因,任何社会现象几乎都能从经济上找到根据。民族问题也不例外。不同的经济生活构成民族的特征之一,经济差异是民族差异的重要方面,只要这种差异存在,民族问题必然产生。经济生活构成各个民族生存发展的基础,各个民族无一不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奋斗。这样必然会和其他的民族发生经济上的联系和交往,由此会发生经济利益的冲突,在这个时候基于经济利益而产生的冲突便会成为民族冲突的重要原因。

不同的民族生活在一个国家里,如果经济社会发展大体相当,各个民族都能够获得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好处,那么民族关系就很可能是和谐的。反之,如果各个民族在经济上处于不同地位,发展的差异很大,那必然为了自身的发展、为了本民族的经济利益而提出要求、提出主张,这就是民族问题中的发展问题。我国在解决民族问题上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努力使各个民族在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都得到发展,都得到进步,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实现各民族的和谐发展。

三是历史原因。历史是连续不断的,又是生动而充满力量的,它会在今天的土地上留下城堡、留下斧头、留下瓦当,也会在人们的思想深处留下记忆、留下情感、留下观念。并且历史上形成的各个民族的思想观念会以具体的内容代代相继,这其中有着对其他民族的记忆和印象,各个民族可能会朦朦胧胧或者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其他民族对本民族是疏是近、是祸是福,这些可以通称为历史意识。这种意识会在一定条件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各个民族的行为方式、行为目标,从而对民族关系造成影响。同时,在历史长河中还会留下具体的与相关民族间关系的记录,或是利益的纠葛,或是冲突的记忆,这些可以统称为历史斑痕。历史观念和历史斑痕互相交织,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延续到历史的某一个点,由于某一个具体事件便会演变成现实的民族冲突。比如,居住在巴勒斯坦地区的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由于历史的恩怨,在长达1000多年的历史时段里爆发了一次又一次的冲突,至今双方仍然在紧张地对峙,呐喊声、枪炮声时时震响在巴勒斯坦的上空,双方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种冲突还要延续多久,仍然是一个未知数。

三、民族问题的特征

民族问题是最有特点的社会问题之一,由于民族问题和许多社会现象交错缠绕,并且和许多社会问题互相作用,所以它具有社会问题所具有的特点,又具有本身所具有的特点。

一是长期性。民族问题的长期性源于民族的长期性,民族自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民族的整个生命历程要经历产生、发展、繁荣到相互融合(即消亡)这样几个阶段,民族的消亡要到阶级消灭以后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这意味着民族要跨越原始社会以外的人类社会的所有历史阶段,几乎没有任何一种社会现象有如此持久的生命力。我们可以看到,在历史上,曾经活跃着众多的民族,这些民族不断地聚合、分化、消失、融合,社会一次一次地进步,灾难一次一次发生,冲突一次一次延续,各个民族在社会的漩涡中上下颠荡,或进或退,或强或弱,但始终没有改变世界多民族的格局,有些即使是非常弱小的民族也一直从它形成之日起和历史的脚步一同进退。有些曾经强大的民族消失了,但并不是群体地灭亡,而是融入其他民族之中,就像雪山消融以后化作了雪水汇入江河一样。有了民族也就像影子一样有了民族问题,所以民族问题同样是一个要跨越人类社会的多个历史阶段,伴随着人类社会一起前进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时代,产生民族问题的一些社会原因消失了,比如阶级压迫已经不复存在,但产生民族问题的其他原因还存在,特别是民族间客观存在的差异、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历史留下的印迹依然存在。所以我们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的共性在不断地增加,但各民族的个性却也顽强地存在。社会主义社会不是各民族消亡的时代,而是各民族发展繁荣的时代,是民族问题以新的形式存在的时代,民族问题将贯穿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个阶段,是始终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的问题。

二是复杂性。民族问题的复杂性是由民族问题的内容决定的。民族问题涉及历史和现实、政治和经济、国内和国外,还和宗教产生着联系,这种内容的广泛性本身就成为一种非常复杂的事务;并且这些问题相互作用,更会增加问题的复杂性。民族问题的复杂还表现为表面上的简单而实际上的复杂。有时候从外观上看是一个很具体的问题,比如,仅仅是一个诸如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问题,由此引发冲突,问题的后面隐藏着的是历史的恩怨、思想观念上的歧视、对经济和物质利益的要求,等等。

民族问题的复杂性还表现为难以一下了断,即使很简单的问题,处理起来也不那么简单,在对过去作出评判时还会对未来产生影响。有时候问题看似解决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地、彻底地解决,仍然像一股暗流,在适当的条件下又会变成翻腾的波浪。所以在许多时候,民族之间所发生的一次冲突事件暂时地解决了,但在一定的时候又会故态复萌,需要重新加以解决。

三是敏感性。民族问题除了涉及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等具体的社会关系外,还和民族心理、民族感情、民族意识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一个民族当认为它的民族尊严受到侵害的时候,就会作出迅速甚至是激烈的反应,因而显示出敏感性。民族问题有时会导致人们作出超出常规的反应,比如一种行为、一种言论在一般的场合下不会或者只会引起很小的社会反应,但在民族问题上却可能引起很大的反应,甚至导致不幸的冲突。实际生活中会有这样的事例,有时仅仅是一句不够恰当的言辞,一方会觉得自己的民族尊严受到了亵渎,于是作出强烈的反应,双方由此酿成不幸事件。

民族问题的敏感性还表现为事发的难以预测性,民族间的关系会导致人们思想和行为上超乎寻常的快速反应,往往不需要酝酿,不出现预兆,当触及民族这根敏感的神经以后,就会立即演变成外在形式的冲突或对抗。

四是群体性。构成民族的是人们共同体,任何民族都是由众多的自然人组成的。所以,民族问题不论是自身的发展问题还是民族与国家和与其他民族的关系问题,都表现为涉及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都表现为一种群体性。即使有时只涉及少数人,这些少数人也会以整个民族的身份出现。与此相联系的是,有时某种冲突实际上只涉及一个族体的一部分人,这个族体的其他人一般也都会给予支持。这样就会使本来只涉及少数人的问题逐渐演变为涉及许多人乃至涉及整个民族的问题。这是由民族的共同意识和共同利益所决定的。仍以中东的纷争为例,犹太人为了在以色列建立自己的国家,号召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犹太人回到自己的故地。于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出现了,在离开自己的故地一千多年以后,许多犹太人抛却了自己已有的家业,在以色列国旗的感召下来到了中东,建立了一个以犹太人为主体的以色列国家。以色列建国以后的50多年间,和巴勒斯坦始终处在血肉相搏的激烈对抗之中。尽管居住在以色列的只有几百万人,事实上全世界其他地区的犹太人都在以不同的形式支持以色列,这也正是几百万人的以色列在弹丸之地能够同一亿多人的阿拉伯国家长期抗衡的重要原因。

五是震荡性。因为民族问题涉及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以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一旦释放出来就会形成很大的冲击和破坏,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巨大的冲击力。还因为民族问题表现在经济、政治等许多重要的领域,这种冲击力会直接指向社会最重要的部分,从而对整个社会形成强有力的影响。这样的事例已经不胜枚举了。一句关于民族主义的口号会引起罢工、请愿、游行、示威,于是会使交通堵塞、生产停止、社会秩序被打乱。民族间基于具体的经济和政治利益会发生争斗甚至战争,由此可能打乱社会的进程,造成对生产力的巨大破坏,给各族人民带来痛苦和灾难。

六是国际性。由于许多民族分散居住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同一民族又有着历史上的、文化上的、感情上的密切联系,这使得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的民族问题会引起其他国家同一民族的反应。这种反应往往具体表现为对同一民族的同情和支持,这种同情和支持有时会使问题复杂化。如果实施支持行为的民族是这个国家的主体民族,那么支持别国同一民族的行为,就会变成国家的行为,由此不但使这种支持的力量加大,而且会影响国家之间的关系。

民族问题的国际性还表现为,虽然一个国家的民族问题属于一个国家的内政,但相邻的国家、国家集团或者国际社会会由于种种原因插手他国的民族问题,或是支持一方,或是以此对这个国家施加压力,甚至进行赤裸裸的武力干预。这类事情在非洲地区、在欧洲的巴尔干地区已经发生了并仍然在发生着。

民族问题是一个客观存在,它必然在条件成熟时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在不同的社会条件和制约机制下,由于民族问题性质的千差万别,其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有舌剑唇枪的论争,也会有真刀真枪的搏杀;有时只涉及某个社会领域,有时则会波及整个人类的社会生活;有时只发生在一城一地,有时则可能跨省跨国。按其性质来划分,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形式:经济冲突、政治冲突、文化冲突、思想冲突、军事冲突。

四、民族问题的基本内容、性质和实质

民族问题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复杂的社会问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社会条件下,民族问题具有不同的性质、内容和实质。

1.在阶级社会的各个阶段中,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是民族压迫、剥削和反对民族压迫与剥削的斗争,以及由此而造成的民族之间的隔阂、歧视、仇恨和冲突等不平等不团结问题,是反对这种民族剥削压迫,实现民族平等团结的问题,其实质是阶级问题,性质是不同民族的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这两大敌对阶级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对抗性的矛盾问题。

2.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是民族间信任不够、理解不够、尊重不够所引发的不满、摩擦、纠纷和解决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各种具体矛盾,其实质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问题,性质是非对抗性的,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的矛盾。

五、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

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问题。

1.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联系

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是有联系的。这是因为:第一,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都是划分为不同阶级的。在阶级社会中,任何一个民族都是划分为不同阶级的,不存在没有阶级分化或者只有一个阶级的民族。每一个民族内部都存在着阶级的对立和斗争,民族并不是利益完全一致的整体。在阶级社会,每个民族的剥削阶级都占据着统治地位,他们都把自己的利益冒充为民族利益,把自己打扮成民族利益的代表,他们高喊“民族至上”,其实质是为了掩盖他们的阶级私利,欺骗劳动人民。第二,民族压迫实质上是剥削制度下阶级压迫造成的。民族压迫是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是阶级关系,主要是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也就是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这种关系如果仅仅发生在某一个民族的内部,并不具有民族问题的性质。但是,任何一个民族的剥削阶级都不满足于对本民族劳动人民的压迫和剥削,总是要千方百计地去压迫和剥削其他民族,从而形成民族压迫。这些都是阶级压迫和剥削制度在不同民族之间关系上的表现。所以说,民族压迫实质上是阶级压迫,是压迫民族的统治阶级对被压迫民族的剥削和压迫,而不是压迫民族的全体成员去压迫被压迫民族。但是,压迫民族的统治阶级在实施民族压迫时,总是要煽动民族主义,制造本民族与被压迫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仇视,这种情况不仅使被压迫的广大群众遭受到严重的灾难,而且也使压迫民族的广大群众蒙受损失。因此,要消灭民族压迫,必须先消灭剥削制度,要实现彻底的民族平等,必须彻底消灭阶级。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第三,在阶级社会,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民族斗争是由民族压迫的存在而激化民族矛盾所引起的公开的对抗性斗争。压迫民族对被压迫民族的欺骗与被压迫民族反抗压迫民族的斗争是阶级社会斗争的特殊形式,实质上是阶级斗争。第四,在社会主义社会,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被推翻和消灭,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这种情况也可能反映到民族问题上来。

2.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区别(www.xing528.com)

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它们的区别是:

第一,民族问题的产生,不一定都是同阶级问题相联系着的。

第二,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的内容有所不同。民族问题的内容比阶级问题的内容更广泛和复杂。

第三,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的影响范围不同。民族问题的影响范围比阶级问题的影响范围大。

第四,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存在的时间不同。

在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慎重地正确处理好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民族压迫已不存在,剥削阶级也已不存在,民族问题的内容发生了根本变化,主要是包括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缩小各民族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上的差距,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各民族民主平等的团结统一,承认民族差别,照顾民族特点,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矛盾。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是由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发展上的差距以及民族差别的长期存在,而不再是民族压迫、阶级对立。显然,这种情况与建国以前的情况有着根本的不同。

六、民族问题与社会总问题的关系

在任何社会里,民族问题都是社会总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民族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社会总问题的解决,同时,解决民族问题又有利于解决社会总问题。

1.民族问题在任何时候、任何历史条件下,都只能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一个重要观点。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民族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因此,民族问题总是与社会总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社会总问题是指人类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诸如政治、经济、文化和阶级、民族、种族、宗教等所有方面问题的总和;而民族问题是构成社会的民族这个特定群体自身及其相互之间关系的问题,因而在任何时候或任何历史条件下,都只能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因而如何变革生产关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如何变革上层建筑以适应和增强经济基础,便成为社会总问题的基本内容。民族问题是随着这些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着的社会问题之一。

马克思首先指明了民族问题是与无产阶级革命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民族问题是无产阶级革命问题的一部分。早在1847年,马克思就指出:“要使各民族真正团结起来,他们就必须有共同的利益。要使他们的利益能一致,就必须消灭现存的所有制关系。”“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胜利的同时就是一切被压迫民族获得解放的信号。”

社会主义在俄国取得胜利之后,列宁进一步指明民族问题以前是民主革命的一部分,现在又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他指出:“民族运动的个别要求,包括民族自决在内,并不是什么绝对的东西,而是整个民主主义(现在是整个社会主义)运动中的一小部分。”斯大林在批判第二国际认为民族问题与无产阶级革命无关的机会主义观点时又明确指出:民族问题是“革命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是“改造现存总制度总问题的一部分”。同时,他还特别强调:“民族问题不能认为是什么独立自在的、一成不变的问题……它完全是由社会环境的条件,国家政权的性质,并且一般地是由社会发展的全部进程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和列宁的观点,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主义建设总问题的一部分。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江泽民进一步强调指出:“民族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和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这就说明,尽管社会环境条件不同,国家政权性质不同,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不同,但民族问题总是和社会总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总是从属于社会总问题;离开了社会总问题,就无法谈民族问题,更谈不上协调和解决民族问题。因此,民族问题与社会总问题的关系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历史条件下,社会总问题都大于和高于民族问题,民族问题只能从属或服从于社会总问题。

2.民族问题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总问题中具有相应不同的内容和任务

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民族问题都是当时所处的特定历史阶段不同的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民族问题在本质上是统治民族或强大民族对被统治民族或弱小民族的压迫、剥削、掠夺和同化,以及被统治民族或弱小民族起来进行反抗和斗争的问题。

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民族问题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封建独裁、专制与资产阶级民主的矛盾,封建割据、关税壁垒与资本主义统一市场的矛盾日益尖锐起来。随着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取得完全胜利,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和民族运动的发展,反对封建专制,反对封建割据,建立统一的民族市场,反对异族压迫,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民族国家,是这一时期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也是民主革命的主要任务。

在无产阶级革命时期,民族问题是无产阶级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时代,少数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已将世界瓜分完毕,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压迫民族与被压迫民族两大阵营的对立。这个时期的民族问题已经超出一国的范围,而进一步扩大成世界性的民族殖民地问题。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成为这一时期主要的民族问题,民族解放运动成为这一时期争取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形式。

在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总问题的一部分。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诞生了,社会主义时代的进程开始了。废除以往的民族压迫剥削制度,确立起新型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各民族平等的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着如何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事业,消除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实现共同发展繁荣的问题。这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主要民族问题。

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实践,同样证明了这个观点是正确的。

我国民族民主革命时期中的民族问题,是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民族殖民地问题,并具有反对双重民族压迫的特点。一是反对帝国主义对我国各民族的压迫。帝国主义列强在入侵我国沿海地区的同时,也把魔爪伸向了地域辽阔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在内的我国各族人民,都有着遭受帝国主义压迫和奴役的共同命运。争取从这种外来的民族奴役和压迫下解放出来,就成为我国各民族的共同要求和共同事业。二是反对国内存在着的民族压迫。无论是居于统治地位的满族的封建贵族统治,还是代表大汉族主义的北洋军阀和蒋介石国民党的统治,虽然统治方式有所不同,但都无一例外地实行民族压迫制度,实行民族歧视或强制同化的政策。而且,我国国内各民族的反动统治阶级总是与统治阶级沆瀣一气,国内的反动统治阶级又同帝国主义相互勾结在一起。这样,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就逐渐形成三位一体,成为压在我国各族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成为各族人民与之进行斗争的三大共同敌人。其中,帝国主义既是我国各民族最大的压迫者,又是另外两座大山的“靠山”,而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则是帝国主义的走狗和帮凶。由此可见,不反对帝国主义,不仅不可能把各民族从帝国主义压迫下解放出来,也不可能把少数民族从国内民族的压迫下解放出来;不反对国内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不仅不可能推翻国内民族压迫制度,也不可能推翻帝国主义对我国各民族的压迫。因此,反对国内民族压迫的问题,同反对帝国主义压迫的问题互相联系和汇合起来,而成为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总问题的一部分,成为我国民族民主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这是当时我国民族问题的一个基本特点。

中国共产党从这个特点出发,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提出了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即:对外求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对内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一律平等。中国共产党正是依照这个纲领,在领导我国的民族民主革命中,走出了一条解决我国民族问题、为我国各民族解放而斗争的新道路。这是一条变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新道路。从此,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面貌为之焕然一新。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在我国大地上,彻底推翻和消灭了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国内的民族压迫制度,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中国成立后,民族问题又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总问题的重要内容。5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从中国民族的实际出发,在处理民族问题上主要进行了两大历史任务。一是通过社会制度的变革,废除了各民族历史上的落后制度,引导翻身解放的各民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我国各族人民形成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二是通过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加快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前一项任务早已经胜利完成,后一项任务也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突出地集中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上。江泽民在1999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由此可见,民族问题从历史到现在,从外国到中国,都始终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

3.解决民族问题与解决社会总问题有着互动的关系

民族问题有着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但总的来看它又会受到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列宁在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民族问题进行深刻观察和分析后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在民族问题上有两个历史趋向。第一个趋向是民族生活和民族运动的觉醒,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斗争,建立民族国家;第二个趋向是民族之间各种联系的发展和日益频繁,民族壁垒的破坏,资本、一般经济生活、政治、科学等的国际统一的形成。列宁又指出第一个趋向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占优势,第二个趋向标志着资本主义已经成熟,正在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这两种趋向,都是资本主义制度所具有的不可调和的矛盾的反映,也是民族和民族问题本身发展的客观规律。

社会主义阶段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时期,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将长期存在,民族问题也将长期存在。但“文化大革命”却把我们党在民族工作指导思想上一度出现的“左”的错误推向极端,把“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特定含义照搬到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上来,把民族问题完全混同为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模糊并抹杀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界限,根本否认社会主义时期还有民族问题的存在。教训极为沉痛而深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批驳了所谓“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提法,从思想理论上进行了拨乱反正,重新回到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

事实上,由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的不平等的存在及民族差别的存在,民族问题不仅是大量、经常地出现,而且还将长期存在。尤其是现阶段,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各民族还处在初步发展繁荣时期,与之相伴随的民族问题还将长期存在,而且总是与社会其他问题紧密相连并存在着一种互动的关系。在社会主义时期,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大力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经济文化事业,逐步缩小民族间发展水平上的差距,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经常同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思想残余作斗争,特别要注意防止和克服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随时警惕和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在民族关系上的挑拨离间及各种破坏活动。正因为如此,解决民族问题必须首先从解决社会总问题入手,必须从社会根源上找原因;否则,仅仅为了解决民族问题而解决民族问题,是不可能从根本上取得效果的。

民族问题虽然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社会总问题的解决,但对民族问题的有效解决,也会对社会总问题的解决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中国历史上的各个中央王朝,凡是认真对待民族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妥善予以处理和解决的,整个社会就呈现政治安定、民族和睦、经济发展、文化兴旺的景象。譬如,夏、商、周在我国历史上被称为上古的三代,是我国最早的国家形成和确立的时期。它们为统治其他民族和协调民族关系而制定的若干民族政策,如因俗而治政策、德化怀柔政策、和亲通婚政策、和平结盟政策等,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都为后来的中央王朝制定民族政策时所借鉴。秦汉、隋唐时期,还新增加了开拓移民政策、羁縻政策等,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民族和睦及相互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元、明、清继承和发展了以往各个朝代的民族政策,并在经济、文化、教育、宗教、民族立法、行政管理以及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新政策,对协调和处理民族关系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清朝制定和奉行了比较得当的民族政策,从而为最终奠定我们祖国今日的疆域和版图作出了贡献。

民国时期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清醒地认识到,当时汉人的排满情绪是错误的,他特别强调不能仇视满人,“务于之平等处于中国之内”。他主张“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孙中山称这种统一的民族为中华民族,并确信“中华民族为一伟大之民族,必能完成伟大的事业”。在如何实现民族统一的问题上,孙中山最初主张以汉族为中心,实行民族同化。但在第一次国共合作后,他重新解释“三民主义”,指出:“国民党的民族主义,有两方面的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强调中华民族反对帝国主义以求独立解放和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两个方面的区别与联系,并认为前者是中华民族的自决,后者是中国各民族的联合。尽管当时孙中山并未能找到实现国内各民族平等联合的途径,但是,他在那个历史条件下,就如何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提出一些正确的主张,无疑对推动我国民族民主革命、解决我国当时的社会总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从有利于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全局,高度重视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指出:中华民族自古就劳动、生息、繁衍在中国这块广袤的土地上,“在这四亿五千万人口中,十分之九以上为汉人。此外,还有……数十种少数民族,虽然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长久的历史。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他还指出:“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并进一步指明:“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这些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的矛盾……而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乃是各种矛盾中的最主要的矛盾。”这就从本质上揭示了中华民族在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前是一个整体,包括以汉族和数十种少数民族结合而成、拥有广大人口的统一国家的利益,体现着中国各民族整体的最高利益。因此,中国民族问题的总纲领是“对外求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对内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这个纲领的实践过程,也是最终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确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民族根本利益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方针政策,领导各族人民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处理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可以说,我国已成为多民族国家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一个范例。

反观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重要的一条是,民族问题起了催化剂的作用。他们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犯了一系列的错误,比如否定民族差别,宣称各民族已经融合形成一个新的人们共同体“苏联人民”,苏联已经“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民族问题等。正是由于他们处理民族问题不当,诱发了其他诸多问题的产生,最终导致了国家的解体和政权性质的改变。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上的失误和教训充分说明,民族问题虽然只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但它却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而且与社会总问题有着密切的互动关系,任何时候都不能轻视它、小看它,否则,就会出乱子,而影响大局。

我们党成功地处理民族问题,保证了我们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统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正如江泽民在1999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所指出的:“这些年来,我们在前进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风险,有政治领域的也有经济领域和自然界的,有来自国内的也有来自国外的,但我们都顶住了,保持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国五十六个民族始终同心同德、紧密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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