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鲁迅研究中的多维视角

鲁迅研究中的多维视角

时间:2024-01-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时期以来,“索引派”研究在鲁迅研究领域也“死灰复燃”,主要表现为对《野草》的研究。其二,胡尹强的研究缺乏确凿的证据,研究中带有大量的主观想象、猜想与推测。

鲁迅研究中的多维视角

80年代,自王富仁提出“回到鲁迅那里去”的主张以后,那个被政治意识形态和革命话语扭曲的鲁迅似乎一度回来了,成为食烟火的“人间鲁迅”。但是,对鲁迅的祛魅并没有完成,其一,表现为对鲁迅进行另一种形式的附魅和神化487。其二表现为对鲁迅的“过度阐释”,其结果是造成新一轮的对鲁迅的扭曲。如果说前者是将鲁迅作神的“放大”,后者就是对鲁迅进行“哈哈镜”似的“变形”,两者都没有做到“回到鲁迅那里去”,而是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阐释鲁迅”与“本真鲁迅”之间的偏离,从而“远离鲁迅”,鲁迅依然不在“人间”,而在“天上”或“别处”。对鲁迅的“过度阐释”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一、“索引派”研究的“死灰复燃”;二、脱离文本的“自说自话”式的“伪创新”;三、涂敷在鲁迅脸上的各种“他者”话语的“雪花膏”;四、低水平的重复阐释。

“索引派”研究曾经是中国古典文学传统的研究方法,在《红楼梦》研究中表现尤甚,但这种研究方法却因其缺乏科学性而历来备受诟病。新时期以来,“索引派”研究在鲁迅研究领域也“死灰复燃”,主要表现为对《野草》的研究。有两部著作值得注意:李天明的《难以直说的苦衷——鲁迅〈野草〉探秘》和胡尹强的《鲁迅,为爱情作证:破解〈野草〉世纪之谜》。李天明认为《野草》中的《秋夜》等11篇散文诗表现了“最隐秘的主题——情爱与道德责任之间的情感两难”488,胡尹强认为《野草》中全部篇什都是“为爱情作证”的作品。例如,对于《秋夜》,胡尹强认为,诗中的“秋夜”指的是“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婚姻文化489,“星星的冷眼”指的是“恪守封建婚姻制度并为这制度操心的人们”490,“小粉红花”和“小青虫”喻指“许广平491,小粉红花冻得“红惨惨”的,暗示“许广平受过封建包办婚姻之苦”492,对于《秋夜》开头的句子——“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李天明认为其内涵是鲁迅“对自己婚姻生活不满,沮丧和无奈心情的形象体现,可以被视为鲁迅窘困夫妻生活的象征”493。对于《影的告别》,胡尹强认为“影”指“鲁迅”,“形”指“许广平”,“我所不乐意的”指“朱安”494,李天明则认为此诗表现“诗人潜意识里希图离异妻子的意愿”495。对于《过客》,胡尹强认为其中的“没有一处没有名目”中的“名目”指的是“诗人与朱安是夫妻名目”等,“驱逐”指“诗人被日本女人赶出家门”,过客“流了很多血”喻指“包办婚姻的灵魂创伤”496,女孩递给过客的“布片”象征“许广平的爱情”497,“巫鹰”指“鲁迅”,“死尸”指“许广平”498……李天明则认为,“巫鹰”指“鲁迅”,“死尸”指“朱安”499……在胡尹强看来,《野草》中的每一篇散文诗甚至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词语都有微言大义,都隐喻着鲁迅与许广平、朱安之间的种种情事。不能说胡尹强、李天明的研究没有价值,他们的解读,为《野草》“现实的与哲学的”主题之外增加了一个情感与私人空间的维度,凸现了鲁迅生命中的暖色与亮色。但是,胡尹强走向了极端。其一,他以“破解世纪之谜”的“真理”发现者自居,批评多年来“连研究《野草》的学者们都看不出这是一部爱情散文诗集”,指出其他有关《野草》的非爱情解释都是“误读”,以为自己是唯一正确的阐释者。当然,不可否认《野草》中的个别篇什也表现了爱情主题,但绝非每一篇、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甚至每一个词语都暗藏着鲁迅的情事。鲁迅曾经说,《野草》包含他的全部哲学500,鲁迅挚友许寿裳也说过《野草》“是鲁迅的哲学”501。《野草》是融合着鲁迅社会经验、人生经历、生命体验、哲学思考、文化感悟等为一体的大综合文本,绝非单一的爱情文本。《野草》是虚构性、主观性的艺术品,而非纪实性的自传之类的作品,两者之间不能一一坐实对应。其二,胡尹强的研究缺乏确凿的证据,研究中带有大量的主观想象、猜想与推测。也许胡尹强是个作家,使他能以小说家的“全知叙事”,潜入研究对象的内心,对其隐秘心理了如指掌,代鲁迅立言思考,仿佛他就是鲁迅自己。因此在他的研究中看到有文学创作才许可的虚构叙事和历史叙事,行文中大量出现“我猜测”、“我以为”、“我猜想”等词语,这是一种带有明显的想象与虚构色彩的“小说家笔法”。因此,胡尹强的著作出版后几乎遭到一致的批评502

余杰主张“鲁迅和萧红相爱论”,“萧红比许广平更能进入鲁迅的心灵深处。当我读到萧红回忆鲁迅的文章时,泪眼朦胧。萧红也是爱先生的。我觉得,萧红回忆鲁迅的文章,比许广平写得更加真切。”503余杰还对萧红的回忆文章进行了细致的文本分析,证实萧红回忆文章确实“比许广平写得更加真切”。虽然笔者比较推崇余杰,但对此观点却并不赞同,因为他的证据明显不足。另外,像千家驹断言鲁迅和弟媳羽太信子曾经是“夫妻关系504,沈鹏年编造“毛(泽东)鲁(迅)会面”的假言505,李石城撰文污蔑鲁迅“召妓发泄”等506……那种颠倒黑白的所谓“研究”简直就是近乎恶劣的行径了。

中南政法大学的教师余宗其的《〈阿Q正传〉的法律解读》一文从法律的角度解读《阿Q正传》。文章开头对于有关阐释《阿Q正传》的传统观点进行否定,诸如“《阿Q正传》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深刻教训”,提出“改变愚弱的国民的精神愚昧、麻木的问题”,在作者看来,“是主观意念的强行注入,而不是从作品中抽象出来的客观结论”507。然后提出其中心观点:“《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多篇涉法作品中的佼佼者,它提出和思考的是中国法制史和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具有法律上的认识价值。它共有九章,前四章写的是民法问题,后四章写的是刑法问题,中间第五章是从前者转向后者的过渡,使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浑然一体。”508关于“阿Q是什么样的文学典型”,作者否定了传统的所有观点,包括“某种思想的寄植者,是一种思想性的典型形象,如国民劣根性的典型、国民精神病状的综合的典型等”,认为“阿Q必然是作品的法律思想意义的载体”,阿Q的典型意义是“中国法律的受害者的典型形象”509。对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怎样理解”,作者认为:“《阿Q正传》主要是大量描写阿Q的法律地位、处境、遭遇、结局及其对法律危害加身而一无所知的蒙昧精神状态,其次才是少量的精神胜利法的描写,故将阿Q的典型意义概括为精神胜利法的披露,实属以偏概全,悖逆了作品的主要方面的实际。”510对于鲁迅发现的阿Q的精神胜利法,作者认为“没有什么高妙的地方”,而阿Q精神胜利法中“种种与法律和法律意识难以分割的内容”,却是“阿Q独有的”511。对于“鲁迅主观创作动机中法律意识如何”,作者认为“有好几则涉及鲁迅创作动机中含有法律意识的材料”,“这些材料表明,《阿Q正传》的后四章所写的阿Q的冤案过程与结局,跟鲁迅的主观创作意识或动机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对《阿Q正传》后四章作法律解读,既符合作品的实际,也符合鲁迅创作动机的实际。”512

笔者也肯定余文在观点创新上的“学术勇气”,确实,文学研究中的“创新”很有必要。文学作品是一个空白的“召唤结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其实也可以说,“一千个批评家也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文学批评具有一种阐释的“主观创造性”,但是,文学批评同时也具有阐释的“客观制约性”,“哈姆雷特”、“林黛玉”即使有一千个不同的阐释,但是却不能把“哈姆雷特”解读成“阿Q”,把“林黛玉”解读成“焦大”。近年来,鲁迅研究中出现一种不好的倾向,即过分追求创新,抛出近乎猎奇的观点,有些创新文章首先自行设计一个先入为主的理论框架或观点。例如,余文在完全否定《阿Q正传》以往一切研究成果的前提下,先主观设立一个中心论点——“法律解读”,然后在观点的统摄下,不顾作品意义的整体性、作品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及作者的创作意图等,对文本进行断章取义的割裂理解,只“剪贴”对自己观点有用的细节与段句,对自己观点不利的内容则回避不用,甚至进行脱离文本的“自说自话”,其结果是,作品与对作品的解读成了互不相干的两张皮,这种创新我谓之为“伪创新”。余文就具有这个弊端。

1985年,西方的“方法论”涌入中国,遂形成一股运用“新方法”进行文学研究的热潮。时过境迁以后,学界对“新方法”研究的弊端不无批评,但是也肯定了它给传统的文学研究带来崭新的研究视角的贡献。就鲁迅研究而言,林兴宅运用系统论研究《阿Q正传》的《论阿Q性格系统》,吕俊华运用哲学、心理学研究《阿Q正传》的《论阿Q精神胜利法的哲学内涵与心理内涵》等,都是颇受好评的文章。可见新方法不是不可以用,关键看怎么来用。就林文来说,系统论只是一个分析的工具,帮助分析阿Q性格组成的多层次内涵,论述内容并没有脱离形象与文本。吕文从哲学内涵与心理内涵来分析阿Q精神胜利法,符合作品的实际,因为阿Q精神胜利法本身就是一种积淀着丰富的传统文化、哲学思想、民族心理与集体无意识的心理状态,并且他的解读与鲁迅的创作理念和意图一定程度上是契合的。而余文则是偏离了鲁迅文本,不是“我注六经”、“我注鲁迅”,而是变为“六经注我”、“鲁迅注我”,结果其研究成了“远离鲁迅”的“自言自语”。(www.xing528.com)

冯骥才在《收获》杂志上发表《鲁迅的“功”与“过”》一文,用“他者”的后殖民主义理论来给鲁迅脸上搽“雪花膏”。后殖民主义理论主要代表之一是美国学者萨义德所命名的东方主义(东方学),萨义德认为东方学作为一种话语,是欧洲文化霸权的产物,东方并非真实的东方,而是被西方话语想象性地创造出来的虚构“他者”,成为一种“妖魔化的东方”,它是和神秘、愚昧、野蛮、落后而又充满诱惑等本性联系在一起的。它不断重申西方比东方优越先进,其对东方的想象是建立在高高在上的“西方意识”的基础上,它的目的是使西方获得征服东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美国传教士亚瑟·史密斯撰写的《中国人的气质》就是典型的后殖民主义文本,其对中国人的描述,是站在东方主义的价值立场。冯骥才认为,因为鲁迅直接受到亚瑟·史密斯的《中国人的气质》的影响,所以鲁迅的国民性批判来源于西方人的东方观,“我们太折服他的国民性批判了,太佩服他那些独有‘文化人’形象的创造了,以至长期以来,竟没有人去看一看国民性后面那些传教士们陈旧与高傲的面孔”。鲁迅那些出色的小说,也是“不自觉地把国民性话语中所包藏的西方中心主义严严实实遮盖了”513。冯骥才认为,鲁迅其实是站在西方话语的立场,为霸权话语不断唱颂歌。因此,我们不应该高估鲁迅的国民性批判的价值,应该对其进行整体性批判。新时期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种西方话语蜂拥入中国,各路学者跃跃欲试,企图用时髦的西方话语来解读鲁迅,一时间,后现代主义存在主义、后殖民主义、自由主义、新“左派”、无政府主义超现实主义、荒诞主义、表现主义意识流等各种“徽号”都企图来“装扮”鲁迅。当然,这其中的情况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区别辨析。就冯骥才的观点来说,其谬误是明显的,鲁迅虽然受到《中国人的气质》的影响,但并不代表他就站在西方人的立场,鲁迅有自己思想的独立性和主体性,他在借鉴东方主义的同时又批判东方主义,他的国民性批判来源于他对民族自强忧心如焚的企盼,来源于他的社会责任感、民族自尊心与爱国精神,鲁迅绝非一个“卖国”的后殖民主义者514。另外,鲁迅的作品或思想中也许有或多或少的后现代主义、存在主义、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超现实主义、荒诞主义、表现主义的痕迹,但是,切忌夸大这些质素,把他“装扮”成存在主义者、自由主义者等。当今一些严谨的学者还是能把握好这种“装扮”的“度”,但是也有不少研究者则没有注意到这些问题,任意在鲁迅脸上涂敷“西方”话语的“雪花膏”。譬如说,近年来,学界就听到“鲁迅是一个自由主义者”的论调,鲁迅和自由主义的关系比较复杂,此处不能展开论述。鲁迅的思想中或许有自由主义的某些因素,但是,无论如何,鲁迅不能算是一个自由主义分子。王彬彬说:“即便你能找到一千条证据证明鲁迅酷爱自由,能找到一万条证据证明鲁迅远比同代人有着更多的‘心灵自由’,你也无法把‘自由主义者’的标签贴到鲁迅脸上,正如你即便能找到再多的证据证明鲁迅喜欢吃蔬菜,也无法把鲁迅说成是素食主义者一样。鲁迅也不是任何一种‘主义者’,或者说,鲁迅是一个‘反主义者’。鲁迅之所以为鲁迅,就在于对任何一种现存的‘主义’都持怀疑态度。把鲁迅说成一个自由主义者,内里的思维方式与当初把鲁迅说成一个共产主义者是毫无二致的。”515王彬彬的判断有一定道理,他是从诞生并发育成熟于西方语境中的原典自由主义的角度来判断的,但论断并不完全令人信服,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本书第一章第二节《鲁迅的“脑袋”能否戴上自由主义的“帽子”?》,笔者认为,一方面,不能把鲁迅理解为传统常规意义上的自由主义,也即鲁迅不是一个典型的、完全意义上的西方自由主义者,不能让鲁迅脸上涂抹着原典自由主义的“雪花膏”。另一方面,鲁迅虽然不是典型的自由主义者,但也不能否认鲁迅身上所体现的自由主义理念,正如王彬彬所谓的“酷爱自由”,我们不妨从个性自由的角度来把握鲁迅与自由主义的关系,因此,为了寻找一个权宜之计,可以说鲁迅身上体现了个性自由主义,甚至可以说鲁迅属于个性自由主义,但不能笼统地称鲁迅为“自由主义者”,以避免和典型意义上的自由主义混淆。90年代以前,学者们给鲁迅戴上诸如“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共产主义者”、“党外的布尔什维克”、“无产阶级革命家”等帽子,何尝不是一种“美丽的错误”?新时期还出现一种“他者”话语,即认为鲁迅是一个“激进主义”分子,为“文革”的激进开了先河,鲁迅要为“文革”负责任。大陆学者陈来认为五四“开始了激进主义横决天下的历史”,“文革”的口号其实“包含了当时大众心中所盲目接受的五四遗产”,“‘文化大革命’前期的思想与其说来自毛泽东个人,不如说是‘五四’精神的更片面的发展,这从‘文革’只允许纪念五四和鲁迅可见一斑”516。海外学者余英时也主张类似观点。不讳言,鲁迅是一个文化“激进主义者”,但是,此“激进主义者”乃非彼“激进主义者”,追求民主与科学的“激进主义者”鲁迅和愚昧与专制的“文革”“激进主义分子”两者乃霄壤之别,相差万里。

鲁迅研究被称为“鲁学”,“鲁学”是迄今为止体系最完备、从事研究的人最多、取得成果最丰富、影响最大的一门“显学”(中国文学研究中唯一可与之抗衡的是“红学”)。鲁迅研究取得的成果可谓是汗牛充栋,截至2008年1月5日止,查中国学术期刊网,以“鲁迅”为关键词搜索到篇名含有“鲁迅”的文章有15643篇,还不包括大量没有加入期刊网的论文与专著。但是,这能表明鲁迅研究已经取得巨大的成就吗?鲁迅研究史权威专家张梦阳说:“八十余年的鲁迅研究论著,95%是套话、假话、废话、重复的空言,顶多有5%谈出些真见”,“后来经过再三统计、衡量才发现,我所说的真见之文仅占5%,并非少说了,而是扩大了,其实1%就不错,即一百篇文章有一篇道出真见就已谢天谢地了。试回想,我们多少学者的多少文章是在瞿秋白进化论到阶级论转变说的模式中重复啊!”517按照张梦阳的计算,中国学术期刊网的15000多篇鲁迅研究论文也只有150篇说出了真见,算算,多少鲁迅研究学人是在做无用功啊!多少篇论文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垃圾”学术成果呀!鲁迅研究貌似繁荣,其实是一个虚假巨大的“泡沫”繁荣。

以2006年中国学术期刊网收录的鲁迅研究论文为例,以“鲁迅”为关键词搜索到篇名含有“鲁迅”的文章有1110篇。这些文章中出现了许多“面孔熟悉”的论题:“试论鲁迅小说《呐喊》《彷徨》中的知识分子形象”、“略论鲁迅改造和重塑‘国民性’的思想”、“从《祝福》《离婚》《伤逝》看鲁迅对封建礼教的批判”、“鲁迅小说中人物形象的塑造试析”、“鲁迅小说对国民奴性心理的批判”、“鲁迅《阿Q正传》的叙事视角初探”、“鲁迅小说中的妇女形象浅析”、“浅析鲁迅的立人思想”……并且以上类似论题的文章还不止一篇,例如“论鲁迅的‘改造国民性’思想”的类似论题就出现多篇。这些论题都是几十年前的老题目,一些论者还是津津有味地翻起这些“陈年芝麻”,“反刍”别人已经“咀嚼”与“消化”过的“冷饭”,没有创见,只是对传统观点的“复制”与“粘贴”。有的类似性质的文章还发在档次不低的核心期刊上,例如2006年北京的一家著名刊物刊登了这样一篇文章,是论述“鲁迅小说中女性人物的主体意识”,文章以子君、爱姑和祥林嫂为具体分析对象,进行细致的文本细读,论证她们无一例外的缺乏女性独立的主体意识,尚没有挣脱传统文化对女性的禁锢与捆绑。这种观点的文章放在80年代发表还能说得过去,时至今日,它早已成为鲁迅研究中基础性的常识问题了,却能在高档次的刊物上发表,可见对“低水平的重复阐释”问题的担忧并非小题大做。

鲁迅研究中的“过度阐释”现象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有其深层次的原因。首先,“过度阐释”现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鲁迅研究学科所面临的“危机”。鲁迅研究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比较成熟的学科,大量学者陆续拥挤进入鲁迅这座“矿藏”,而今各个角落都被“挖掘一空”,很难找到一块没有被“开掘”的“旮旯”。鲁迅研究面临寻找新的“学术生长点”的困境,鲁迅研究面临“无处阐释”的困境。因为“无处阐释”,所以研究者不得不在原来“阐释”的基础上进行低水平的“重复阐释”,造成“过度阐释”的泡沫繁荣现象。其次,“过度阐释”现象的产生与当下形式主义学术评价体制也有关系。当下的学术评价,重形式而不重内容,重研究成果的数量而不重质量,重论文发表期刊的档次而不重论文内容本身的质量,人们对学术研究关注的重心不再是“说些什么”,而是“在哪里说”,就是同一篇文章,“说”的载体不一样,“价值”就不一样。不少学者不是把心思放在解决真正的学术问题、悉心打造学术精品上,而是殚精竭虑地谋划着“在哪里说”,以发表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为第一要务。这种情况之下,“鲁迅研究”当然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每年大量低水平“重复生产”的鲁迅研究论文大都是功利性的学术评价体制的产物。再次,“过度阐释”现象的产生与当下学术界流行的浮躁学风很有关系。笔者虽然认为鲁迅研究面临危机与困境,但并非意味着鲁迅研究丝毫不能作为,而是认为鲁迅研究在当今难以取得像80年代的钱理群、王富仁与汪晖等的研究那样大的突破,当下从事鲁迅研究,只要肯坐冷板凳,甘于寂寞,虽不能取得像80年代的那种根本性突破,但是取得局部上的创新成果是可以做到的,如90年代后的郜元宝、李新宇、林贤治等的鲁迅研究,以及郑家建对《故事新编》的研究,都是高质量的。但是在当今注重功利的浮躁社会下,这种真正严谨的学者并不多见,很多学者不肯辛苦坐冷板凳,但又想引起学界“注目”,只好投机取巧,急功近利,好发“惊人之论”,如上述索引派的研究,不排除研究者企图自己的研究产生轰动效应的动机。正如几年前霍国玲、霍纪平著《红楼解梦》,考证出雍正皇帝是曹雪芹所杀,《红楼梦》乃隐写这段秘史。虽然红学权威专家指出此纯属无稽之谈,但“惊人之论”却使霍氏姐弟声名大播,书籍热销,狠赚了一把。最后,“过度阐释”现象的产生与当下文学研究方法的过分泛化有关系,尤表现为文学研究中过度膨胀的“文化研究热”。一般而言,文学研究应该从文学审美的本体角度来入手,但是,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西方“方法论”的涌入,中国学术界出现一种不良倾向,即文学研究逐渐演变成文化研究,文学(史)沦为文化(史)、思想(史)的佐证与材料。文学当然离不开文化与思想,但是前者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本体地位,而不是成为后者的奴隶。这种文学研究方法的过分泛化体现在鲁迅研究中,如上述《阿Q正传》的“法律解读”,须知《阿Q正传》的本质是“审美”的文学,而不是阐释法律的材料与工具。而以上涂敷在鲁迅脸上的所谓自由主义、存在主义等“他者”话语的“雪花膏”切忌不能太厚,以免掩盖了作为文学家的鲁迅的真面目,成为一个面目全非的“大花脸”。另外,中国传统的索引派的方法也是一种非文学的研究方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