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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高、李斯:关键人物导致秦朝覆灭

时间:2024-01-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要充分揭示这一含义,就涉及两个人——李斯和赵高,他们是扭转历史、影响华夏文化走向的人物——尽管是从反面。这些事李斯都积极参与。李斯的思想方式也是绝对的现在时,与韩非、始皇、二世、赵高完全一致,尽管他们之间也相互残杀。始皇三十七年,李斯随始皇最后一次出行。]李斯以为上在外崩,无真太子,故秘之。

赵高、李斯:关键人物导致秦朝覆灭

前面已经提到,已有的对于秦朝覆灭的解释(如不施仁义、不知攻守异势、急政暴敛等)还没有达到历史的最痛切处,不足以揭示秦灭亡的哲理含义,而这种哲理在秦灭现象中确实存在。要充分揭示这一含义,就涉及两个人——李斯和赵高,他们是扭转历史、影响华夏文化走向的人物——尽管是从反面。

一、李斯

李斯是法家政治人生体现,一身兼具法家的兴灭,暴露了法家哲理的强处与致死之处。赵高则是法家思想与政治逻辑的产物,是上述法家盲点处的鬼蜮人精。

李斯,楚上蔡人,年少时观察到茅厕里的老鼠和粮仓里的老鼠的不同,悟叹道:“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史记》,2539页)认为一样的老鼠,生存状态可以完全相异,关键在于他们所处的地方不同,这种取向自然能与法家一拍即合。后来他和韩非“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成后辞荀入秦,相信当今天下他这种人的机会来了,所以要出仕做官。于是依吕不韦秦王,急法之外又献阴谋,贿赂或暗杀六国名士,先离间瓦解他们的君臣关系,再派秦国大军随后。被拜为客卿后,又谏逐客令。

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统一天下。丞相王绾等提议把一些边地封给秦国王子们为王,实际是循周礼,部分地恢复周制。廷尉李斯反对,坚持法家君主专制的思想,主张一切取决于皇帝一人(《史记》,239页)。于是始皇分天下为36郡,采取一系列对象化的同一政策:收天下兵器,销铸为钟金人;统一度量衡,车同轨,书同文;修驿道,收天下宝器、美人于咸阳等等。这些事李斯都积极参与。始皇二十七年(前220年),始皇出行,以后又有多次,李斯几乎每次都陪同,为始皇歌功颂德的碑文多出自他手,内容全是阿谀始皇和宣扬法家思想的,如琅玡石刻铭文中,法、法度、法式、法令等字样出现了五处。

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又建议封建师古,他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史记》,254页)李斯又坚持法家路线,厚今薄古,而且变本加厉,建议焚一切古书如《诗》、《书》、百家语等。特别注重史书,各国非秦记的史书都烧掉。他认为史书对秦的威胁最大,因为法家和秦政只要现在时,而史书从不同角度记载了六国过去的事情,可影射现在,把现在搅乱,所以一定要烧,只有医药、卜筮、种树之书除外,要“别黑白而定一尊”。只许百姓学法令,要他们以吏为师(《史记》,2546-2547,2550页)。梁启超说以吏为师表明还在学儒家的东西,怎么会呢?秦吏怎么会教你儒家的诗书呢?李斯的思想方式也是绝对的现在时,与韩非、始皇、二世、赵高完全一致,尽管他们之间也相互残杀。法家一个典型而独特的现象就是相互从思想上越欣赏、越亲近,就越相互残杀,这正像一架正反馈绞肉机(林彪事件后传达的《571工程纪要》里面用了这个词),根源在于其生存时态,因为其生存的意义和观念只能从对当前权势的独占而来,要靠绞杀未来和过去来突出现在,这是一个让人绝望、想象不出将来的现在。

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李斯随始皇最后一次出行。在会稽写了最后一篇石刻颂文,法家的专业味道更浓,但由于是公开的,未能尽言(李斯最清楚的思想表达是他最后的上二世书,这君臣对话表明了韩非的崇高地位,但韩非思想之“虎”已变为赵高、二世之“豺”,且是“两拟”假冒之豺)。

这次出行返回的路上,渡平原津(德州平原县南60里)的时候,始皇在船上患病。“始皇恶言死”,始皇最讨厌谈论他的死亡的事情,一心追求长生不老,对于死的预言(如始皇三十二年,他派方士卢生到海上找长生药,卢生回来说遇到鬼神,得到谶语“亡秦者胡也”。始皇认为“胡”是匈奴,就命令蒙恬发兵30万北上征伐匈奴;始皇三十六年,天上落下陨石,上面写着“始皇帝死而地分”)很忌讳,所以“群臣莫敢言死事”(《史记》,264页),没有人敢和他谈身后的事。他对继承人未做妥当安排,也没有采用以往秦国先立太子的传承方式。这也是让“现在时”主宰思想方式的结果:他不愿意想到自己将来的死,所以也就不会为一个没有自己现实存在的世界预做周密安排。

始皇也感觉自己病得很重,但他不愿意停下来医治,而是命令继续赶路,估计想尽快赶回咸阳。走到沙丘(今河北广宗县大平台,为殷朝的离宫,赵武灵王也死在这里)时,始皇病薨。临死前“令赵高为书赐公子扶苏[始皇三十五年坑儒,扶苏谏,始皇怒,于是遣扶苏到北边的上郡来做蒙恬所统大军的监军]曰:‘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书已封,未授使者,始皇崩”(《史记》,2548页)。它的意思是:始皇令中车府令赵高来草拟一道给长子扶苏的诏书,里边要扶苏立即将兵权完全交给蒙恬,到咸阳来主持始皇的葬礼。其隐含之义就是要扶苏做秦朝的二世皇帝。但是,就在这道关系秦朝命运的诏书被封上但还未被发出时,秦始皇嬴政死去。于是,一个极其重大的、测试法家有效性的历史时刻出现了(我觉得沙丘这个地方应该建一个博物馆画家、文学家、历史学家应该多去表现这个历史时刻)。《史记·李斯列传》和《史记·秦始皇本纪》记道:

独子胡亥、丞相李斯、赵高及幸宦者五六人知始皇崩,馀群臣皆莫知也。[只有他们知道皇帝已死,别人都还不知道,所以他们能让这皇帝就现在而言还没死。]李斯以为上在外崩,无真太子,故秘之。置始皇居辒辌车中,百官奏事上食如故,宦者辄从辒辌车中可诸奏事[其实体制化的政治权力运作,从来都近乎“宦者辄从辒辌车中可诸奏事”(让太监从这装着皇帝死尸的秘车中来认可大臣们的请奏)的情况]。(《史记》,2548页)

……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史记》,264页)

这真是韩非所谓“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韩非子集解》,27页)的绝妙变体。到咸阳还有2000多里路,就这么一路“无为而无不为”地走了下来,正是秦始皇追求的“[让人]莫知行之所在”(《史记》,257页)的极点。

而这正是一个关键的、可无不为的终极时刻(Zeitigung),秦朝乃至中华文化与哲理的命运就在这一刻被决定性地转变了。此乃创造历史的时刻,是法家学说和体制必然会空出来的时刻,是完成自由构成的时刻!因为那学说和体制的正常运作中没有一点臣民的自由或自然之道,所有的自由会在这一由始皇之死造成的缝隙中一并归还。这种自由几乎是绝对的,谁都可以做,什么都可以做,天道就活在这么一个终极时刻的缝隙(Riss)之中。

这是一个由唯一独裁者的死亡中涌现出来的构成境域,但最能明了它的自由本性和全新可能的,却并非这位几乎位极人臣的李斯。他只知秘不发丧,却不知这秘中的幽深可能。只有那潜伏在暗处的中车府令(主管乘舆辂车)赵高,那个要“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史记》,2552页)的宦人,才能明了这个“现在”的含义,领会了法家的言外之意,做出点睛之笔。可以套用《周易》里的话赞他一句:“高之时义大矣哉!”当然他把握了时机,虽然只是“聪明一时(当下时)”,但他毕竟在这一点上超过了李斯。

二、赵高

《史记》中没有给赵高做传,关于他的记载散见于《秦始皇本纪》、《蒙恬列传》、《李斯列传》里。《史记·蒙恬列传》写道:“赵高者,诸赵疏远属也。赵高昆弟数人,皆生隐宫,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贱。”(《史记》,2566页)对于“皆生隐宫”,徐广解为“为宦者”,即受宫刑而成为阉人宦官。《史记索隐》载刘氏的说法:“盖其父犯宫刑,妻子没为官奴婢,妻后野合所生子皆承赵姓,并宫之,故云‘兄弟生隐宫’。谓隐宫者,宦之谓也。”这是历来的压倒性看法,即赵高出身混乱凄惨,自小被施宫刑而做宦人。《李斯列传》也讲:“二世曰:‘夫高,故宦人也。’”(《史记》,2559页)这么看与《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的整体记述相合。但当代疑古者提出两条主要理由置疑:一是《史记》记载赵高有女婿叫阎乐,后来官做到咸阳令。二是说“隐宫”是“隐官”之误,“隐官”乃至“宦官”、“宦籍”在秦朝皆指“宫内之官”,与“宦阉”不同。第一条有些分量,但不是决定性的,因为赵高可以有抱养之女,或者先有女儿后被阉;第二条不足信,而且“宦者”在《史记》中肯定指宦阉,所以,我倾向于相信赵高是被阉的宦官。

赵高的身世表明他的生存中既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而只有当下今生能直接享用的,与法家相合。但很明显,他是比始皇、胡亥、李斯、韩非等更彻底的法家,因为他甚至完全不去考虑“后代”的什么“二世、三世……”的问题。他最能把握现在时,最能理解并利用当下的可能性,“还原”掉了一切他者,无情无义可言。他根本就感受不到“情”为何物,更不用说“义”了。甚至秦始皇对他还有情呢?可能是唯一一次饶人不死,就饶了他,可他还不知道报答。李斯还有“畏惧”、“感叹”,比如有次过生日,“李斯喟然而叹曰:‘嗟乎!……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解]驾也!’”(《史记》,2547页)临死前他向儿子叹道:“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史记》,2562页)而赵高绝对冷静,更适合做科学家,在他最关注的问题上一点情感都没有(情是生存时间结构造成的意义波澜),于是造就了法家的绝唱,因为这种人在关键处是最危险和最不可测的。(www.xing528.com)

《蒙恬列传》还写道:“秦王闻高强力,通于狱法,举以为中车府令。”在当时最强调法制的秦国,赵高能以“通于狱法”而被举用,可见此人的记忆力和辩解力极强。他最精通秦法,可是在关键时候却干出了最不法的事。接下来“高即私事公子胡亥,喻之决狱[二世为高之法学弟子,但后来极不善“决狱”,枉杀无数,包括枉杀那也枉杀过自己同学韩非的李斯]。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蒙恬弟]法治之。毅不敢阿法,当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于事也,赦之,复其官爵”(《史记》,2566页)。这是我知道的秦始皇一生中唯一一次赦免有大罪者的事例(秦始皇什么时候赦免过人?没罪的还要杀掉呢。对他亲生父亲吕不韦最后也没赦免。这也表现出赵高善于钻秦法空子的天才)。照理说,赵高论罪该杀,最后被始皇赦免,应该对始皇终生遵奉、感恩戴德,但可惜他不知道“感恩”为何物,“情”为何物,这是法家的通性。而正是这唯一的“阿法”,让这位敦于法的被赦免者能在未来颠覆秦法。嬴政这里为什么不讲刑名峻法了?看来任何用法中总有权衡变通,而赵高的才华就在于能利用它。法家的轻仁信而据势术的眼光,使嬴政只重视爪牙之利,连亲人都不相信了,看不到赵高这种人的绝对现在性中的绝大危险。他似乎是最卑贱者,但一旦得势,是最大的重奸。

这一段是关于赵高夺权前的几乎唯一记载(《史记》中居然没有《赵高列传》),相当诡异,充满了反讽。赵高于始皇最后一年(前210年)才在《史记》中正式登场,却惊天动地。他先说胡亥,后说李斯,用的全是法家的要术心得。

我们看他和胡亥的对话,他手上握着始皇给扶苏的诏书,问胡亥发不发,胡亥表示遵从始皇的遗愿。赵高马上告他发此书的后果,即扶苏登基,胡亥还是以“明父知子”为(表面?)理由来表示顺从。于是赵高启其蒙:

赵高曰:“不然。方今天下之权,存亡在子与高及丞相耳[权变是权力的本源,赵高对这个时刻认识得最清楚。正是见性之时!所以儒家特别重视“慎独”,儒家里像周公霍光、诸葛孔明、曾国藩等重臣恰恰也在这种关键时刻辅助幼主渡过难关,最后还将权力还给他们]。愿子图之。且夫臣人与见臣于人,制人与见制于人[无为与被无为,循名责实与被循名责实……],岂可同日道哉![法家使皇帝之下陡然降为臣民,没有了王侯封国的台阶,如周天子之于晋王、齐王、鲁侯……在出现权力真空的时候,势太陡,落差太大,不由得那些法家化的当事者不为之拼命。赵高之所以敢起事,敢对胡亥发出此大逆不道之辞,就是看出这个权力结构中的要害。他相信自己不过说出了已经潜伏在每个当事人心底处的话,这些话被习惯性地遮蔽了。在这个意义上,是他揭去了遮蔽,还原掉任何现成的合法性预设,而洞烛时机构成的历史实情!看出法家似乎铁板一块的体制中的自由所在,就此而言,他也有理由自视为智者。他以纯现象时域构成的冷静思想,来启迪还受制于习惯性思维的胡亥、李斯。可见,如果“情”、“义”、“德”、“仁”本身与实际智慧无关,只是现在时的利害算计的话,那么赵高就是大智者了。]……时乎时乎,间不及谋!赢粮跃马,唯恐后时!”(《史记》,2548-2549页)

赵高说李斯,也是令这丞相听一句一震恐,“……高……管事二十余年,未尝见秦免罢丞相功臣有封及二世者也,卒皆以诛亡。[明示秦无过去未来,只有法术势构成的现在,以绝李斯后路,意真算细,不由李斯不动心]”(《史记》,2549页)于是成就了这次历史转折,形成以赵高为灵魂、李斯为羽翼、胡亥为傀儡的三人帮,这是“文革”的“四人帮”不能比拟的。

事情往下的发展,都是按赵高版的彻底法术主义进行的。尽管表面上是韩非书一再告诫最要防范的重臣大奸控制了朝政的局面,但韩非并没有失败,赵高用的都是韩非的一套,只不过是反用。这整个过程的脉络如此清晰,法术势的内在逻辑如此严整,不由得人不信这是法家政治本身的产物,而不是对法家思想运用不当。法家这个“死于自己人、自立法之手”的传统,到赵高这位彻底的法术势主义者手上,算是登峰造极了(汉代知识分子反思秦政的思想很多,但是要到司马迁,他的《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蒙恬列传》才导致了法家在中国主流文化和政治中的永世不得翻身。所以,谁能讲秦焚史书对独裁者不必要?史书只要深切著明,就会改变历史。不少人说汉朝以降是“阳儒阴法”,或表面用儒家,底下偷用法家,这是不明法家为何物的表现。不读通《韩非子》和《史记》,不要谈什么法家)。

赵高首先矫诏赐死扶苏,胡亥担心地位不稳,缺少统治合法性,赵高面授机宜:

“严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诛,至收族,灭大臣而远骨肉[反儒家仁义孝悌反到了自家里,但也符合其逻辑法理];贫者富之,贱者贵之[正是赵高的革命本色]。尽除去先帝之故臣[好一个“厚今薄古”!孔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难道这说法只是道德的而不是政治的吗?],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当然以他赵高为最亲最近,正是韩非所讲“后妃、夫人、太子之党成而欲君之死也,……祸在所爱。”(《韩非子集解》,116页)]。”

于是

杀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戮死咸阳市[另一人被迫殉葬,赏钱十万],十公主磔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史记》,2552页)

他们觉得杀得越多自己的权力越稳固,又续建阿房宫。这时陈胜等人造反(秦的峭法陡势不留余地,把人逼入绝路,不如拼个鱼死网破。至此,严刑峻法不但失效,而且反激。这是法家的另一大弊病,他们的法太容易被违犯了,而且没有补救措施),李斯劝谏二世,二世反用韩非“主尊臣卑”的理论责问他,李斯害怕了,赶紧上书认错阿谀。于是二世变本加厉,“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史记》,2557页)。

赵高又用韩非的君主应当无为而隐藏用术的学说劝二世,让他深居禁中,不和臣子接触,最后“事皆决于赵高”(《史记》,2558页)。李斯想去劝二世,就是见不着。至此,赵高已经实际控制了主要的皇权,但还不保险(如果赵高很早就完全控制了胡亥,可能局面又很不一样)。他担心李斯等大臣会劝说二世反省,于是陷害李斯(尝过绝对现在时味道的人——参与沙丘阴谋者——都不会相互信任,那是“身边的赫鲁晓夫”、“定时炸弹”;李斯不死,赵高不会感到安全,也不能独擅大权),二世被激怒,让赵高把李斯下狱。赵高将李斯囚禁起来严加折磨,使他死了向二世申诉的心,被迫承认自己有罪,比当年李斯对付韩非的手段更狠更狡。最后让二世相信李斯确有反叛之心,“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史记》,2561页)把李斯腰斩,封赵高为丞相,比当年始皇在知道韩非死时还有悔意更进了一步。

更关键的是赵高把军队逼反了。他不让二世明了当时的真实军情,只让通报有利军情的信使去见二世。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法家政治本身的僵硬;另一方面,赵高怕二世被外患激出原本的求生意志不好控制。并且军情的确也有时有利有时不利,如章邯也取得了一些战绩,“杀陈胜城父,破项梁定陶,灭魏咎临济”(《史记》,270页),所以他能够上下其手,将二世引入这第一步的“指鹿为马”的情态中。李斯死后,军情消息稍得通,章邯数战不利退却,本来不足为怪,但:

二世使人让[责备]邯,邯恐,使长使欣[司马欣]请事。赵高弗见,又弗信。[这是自杀之举,赵高出于自保也不该这么做。韩秦权力结构造就的缝隙,只让能篡权但又不能治军治国者得势,否则就遭逆淘汰。看来这时赵高刚杀李斯,根基还不稳,后来还有“指鹿为马”的测试,所以还是不能让坏消息进来。而不见长使欣,只能解释为不明军事的他还举棋不定,可见完全的现在时间、宫廷空间无法应对“将在外”的局面,尤其是又一个自由空间与时机。章邯这时也处在这个刀刃上,于是法家逻辑又起作用了。]欣恐,亡去,高使人捕追不及。欣见邯曰:“赵高用事于中,将军有功亦诛,无功亦诛。”[由于秦法的呆板,在军情多变,有功/无功可两说时,就随赵高的意向定了]……邯等遂以兵降诸侯[曾经天下无敌的秦军就此瓦解,章邯降军被项羽坑杀20万]。(《史记》,273页)

此着棋一失手,秦朝必亡了。所以有人猜赵高是故意亡秦以为赵国“复仇”,属无稽之谈。应该是他虽夺权而又总不能完全得手的“两疑”局面所至。他最后杀二世,立二世的侄子子婴为王,又被子婴所杀,就说明了这一含混危局。其实在赵高被杀之前,秦帝国已亡。“赵高乃悉召诸大臣公子,告以诛二世之状。曰:‘秦故王国,始皇君天下,故称帝。今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为帝,不可。宜为王如故,便。’”(《史记》,275页)所以赵高杀胡亥时已经把秦帝国给杀了。赵高生为亡秦,秦亡高亦亡。赵高集中了法家的致死精神或自相残杀精神,赵高死,法家亦死,一批与法家相关的思想也要死。由此,一个新的历史和哲理时代就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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