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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生存逻辑:如何保障独立性与独特性?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海南的发展应当是由母公司董事会与子公司董事会共同制定符合子公司发展条件的公司战略和公司计划,这有些像“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但在全国以GDP为目标的发展模式中,母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尚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有时候母公司政令一出,全国一刀切,子公司的独立性、独特性得不到尊重与保障,严重干扰了子公司的经营。所以,“重组中国”之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重组内容。

子公司生存逻辑:如何保障独立性与独特性?

没想到,中国人特别容易忘却曾经的创伤。自2009年开始,一股新的浪潮好像历史从未发生过一样,再度凶猛地袭上这个三点四万平方公里的海岛上。2009年12月,《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伴随而来的是几起几落的土地价格、房产价格被再度拔高。这可以称之为海南的第四次开发浪潮。

2006年我去三亚参加博鳌论坛时,我当年的好朋友周镔还在为资金实力不够而发愁。有地、有经验、有市场、缺资金。过一年,2007年再去参加博鳌论坛时,周镔已经踌躇满志地告诉我,现在再不缺钱了,整个三亚已经拿不到地了。与此同时,与当年如出一辙的概念把海南再次掀到了火山口。如今经国务院批准将在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这像是几代海南人的梦想。好像只要海南成为国际旅游岛,海南土地价格、房子价格不管卖多贵,都是有理由的。海南的各级政府官员可以高枕无忧了,慢慢卖土地,也是想要解决若干年海南的生存与发展问题。而且现在早已不比1988年和1993年了,银行再怎么收紧银根、再怎么上浮利率与存款准备金,已经富可敌国的民间资本足以将海南的地价、房价翻几个跟头。当设立在海南三亚的免税店开张之际,一些奢侈品牌竟遭遇近乎疯狂的抢购,不得不让人想到二十年前的日本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据称是第一次将海南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我不去比较这一次与1988年建省时的力度,在全国早已经进行了二十年的新一轮改革开放后,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早已经不会出现二十年前的那种疯狂。不是今天人们理智了,而是当年那种特殊性早已不复存在。当年,内地还没真正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在中国还在试验阶段,打开一扇窗户,整个国家的人才、资金、政策都优先用于试验区,于是可以让海南疯狂起来。二十年过去,当年的优势不再,但毕竟,海南从事旅游业的天然优势在中国依然得天独厚,建设国际旅游岛,依然引起了国人的高度关注。大规模建设、大项目投资还是让人们产生了土地对于人们的更多想象。借建设国际旅游岛之机到海南圈地,再次成为热点。好像中国的事总是与海南的事不太协调,几个月后,国务院决定调控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调控政策,至今已经三年多了,仍然不见政策有丝毫的放松。

本轮的调控,不比1993年弱。而1993年主要是针对海南和广西北海,这一次是全国性的。三年过去了,调控对海南几乎毫发无损。几经折腾的海南岛,具备了超强的“抗调控”能力。

大约从四五年前开始的这一轮的海南热,到现在还正在热点上,似乎谁要泼冷水完全是自找麻烦。但作为一个在市场经济里浸泡了二十多年的专业人士,又曾经在海南经历过梦幻般日子的人,我真不希望再将海南置于任何火山口上炙烤。那样是对海南的极大的不恭。我们再不要因为观点的需要、因为房地产行业的需要,去摧残她了。

综观海南不到三十年时间出现的四次开发浪潮,既有早期盲动的不理性,也有转型时期要找突破点的尝试,反正这么个小岛即使出点什么乱子也不会影响大局。但通过这几次浪潮,让我思考了一个很有趣、也非常值得当今和今后研究的一个话题。这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今天中国这么一个特殊时期,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国家体制下,我更愿意将其比喻为母子公司关系。

“共和国有限公司”与海南省如果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海南就可以称之为“海南省有限公司”。海南的发展应当是由母公司董事会与子公司董事会共同制定符合子公司发展条件的公司战略和公司计划,这有些像“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但在全国以GDP为目标的发展模式中,母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尚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有时候母公司政令一出,全国一刀切,子公司的独立性、独特性得不到尊重与保障,严重干扰了子公司的经营。由于每个子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都有从小子公司跳到大子公司,从子公司跳到母公司任职的职业规划,又只能对母公司的决策言听计从。所以,“重组中国”之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重组内容。

以海南为例,作为“共和国有限公司”最小的“子公司”,首先是明确其主营业务。建省以来,二十多年经历了好几拨“董事长”“总经理”,每一届都对主营业务进行调整修改,导致海南的发展战略也是变来变去。每一任的发展方略都和前一任是不一样的,这怎么保证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协调性呢?核心还是在于利润的分配上。所谓的利润是指财政税收,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地方政府产生的税分国税和地税,基本上地方利润的一半交了国税,地税不够地方财政支出,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以中央财政的名义支付给地方。地方政府作为一级法人,也有融资的权力,也搭建了利用地方信用而展开的地方融资平台。所以,海南这样一个极其小的“子公司”依然扮演着与一个大型子公司相同的角色,依然有完整的治理结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纵向上,海南与北京、上海、山东、江苏一样,都是中央管理的“子公司”;横向上,海南也与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平起平坐。因而海南就要随时展现出与之不匹配的“大”的感觉。不能客观地证实自己的小,不能以小自立,就必须搞点轰轰烈烈的事情出来,其实完全担当不起。

海南真正适合的,就是旅游、度假、休闲、热带生态农业生物技术生物医药海洋工程和海洋产业。从业态来讲,涵盖种植业、制造加工业、仓储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对人才的需求也是现代服务与现代农业及生物技术方面的,这些资源海南十分紧缺,需要从国际、国内进行配置。海南发展这些产业才是可持续性的、可以循环的。但发展这些产业海南自身有许多不足,首先,还是庞大的基础人才队伍比较缺乏,尤其是热带农业的现代化投资开发模式方面的人才。其次,海南历史上人文基础薄弱,开展旅游、度假、休闲产业就缺乏高水平管理人才。再次,缺乏生物技术、生物产品成果转化、商业化、产业化方面的高端人才。发展这些产业当然没法和房地产、资源产业相比,可以快速投入、快速产出,而且是高回报。但是海南几次泡沫的破灭哪一次不和房地产有关?几次泡沫沉淀下来的有什么呢?该不会继续进行这种泡沫传递吧!现代热带生态农业、生物技术、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这些产业投入大、周期长、对人才要求高,但是这些产业一旦发展起来,就会成为海南独特优势的产业,不容易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可以长期、持续发展。而且这些产业的自然条件海南是得天独厚的,是中国其他省市不具备的。从投资银行的角度来看,海南这个“子公司”虽然小,但如果开展和国内其他省市相似的业务,海南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只有开展与这个“子公司”自身资源相匹配的业务才会长期立于不败之地。但问题在于,海南这个“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应当仅仅由自己来制定,而应当由“母公司”结合“子公司”的实际来制定。应当要求中央这个“董事会”像支持新疆一样支持海南,将海南不具备的科技、人才、管理由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等地大规模、持续性引入海南,批准一个国际旅游岛不难,建设一个国际旅游岛要多年的投入,不要给海南近期太大的回报要求,投入充足了,未来的回报一定会大大超过期望值。投入不够,回报期望太高、太快都会害死这个“子公司”。

不要再开矿、不要过度开发房地产、不要盖太多的高楼大厦就是对海南最好的保护、最好的开发、最好的尊重。千万不要再为了领导人的政绩,为了和其他省市比拼GDP而到海南去大搞加工业、制造业、房地产业。让海南成为北方人的空巢天堂、富人们的候鸟天堂。国际旅游岛不能建成“国际房地产岛”,这种担忧是存在的,是因为这个现象的存在,这种可能已经开始。

对海南这样一个“共和国有限公司”最小的子公司,不能像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山东一样,要发展为多元化、综合性的“集团”支柱性“企业”来对待。它就是一个稳健、持续发展、主营突出、业务单一、但特色鲜明不要大起大落的小公司。(www.xing528.com)

但是让人非常遗憾、非常痛心的是:这样的愿景、这样的愿望总是被另外的、疯狂的、非理性的、非科学的、非经济规律的、隐藏着某种不可明示的商业目的的力量所击碎。不经意间,我发现这样一则关于海南的消息:2011年4 月21日,海南省政府和德国某企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投资一百二十亿元人民币,在海南建设以钒电池为动力的纯电动汽车和钒电池生产基地,据称这种新型钒电池一次充电三至五分钟,可以续航一千公里,其造价是目前锂电池的百分之四十,其体积和重量分别是锂电池的二十五分之一和十分之一。这个指标听起来有些天方夜谭。如果这个故事放在当年疯狂的海南时期,“海大”时期,野蛮生长时期,我一点儿都不会觉得稀奇。听这样的故事听得太多了,耳朵都听起茧了。可是我们已经进入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时期了,各级政府官员听、讲科学发展观应当比我这个投资银行家更要多些。稍具常识的人都知道,目前全球用在新能源汽车上的主流动力电源是锂电池,许多实验室、许多科研机构和电池厂家也在锂电池的基本原理上采取各种工艺来改进与突破。诸如氢燃料电池、钒电池以及其他各种材料介质的电池技术都在开发、研制过程中,但在市场化、规模化、商业化应用上,还只有锂电池达到了商业化运营的条件,成为各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的首选。

海南这个项目的钒电池既没听说在哪里试运行过,又没有听说经过哪个检测机构的检测,即使要投入一百二十亿元的规模,这么大的项目是不是经过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准就轰轰烈烈地开了新闻发布会?这不得不让人把此当成小儿科一样的“忽悠”。即使这一天方夜谭般的神话项目,也会因为我这个投资银行家的孤陋寡闻成为现实、成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伟大发明,我想也不一定要把这样的项目放到海南吧。放到哪里都可以证明这个项目的伟大,都可以比海南更适合制造、适合降低成本、适合市场销售。其实,毫不用心就会发现,这个项目背后的真实意图,一定是用一个伟大的“成果”作为诱饵,在海南这片美丽的土地上钓上来一条肥美的大鱼——土地。对这样的故事,我们完全可以拭目以待。

前些年,为了GDP,海南一些地方将原有生态林甚至原始森林砍掉,大面积种植充当造纸原料的速生林,把我们净化环境的自然生态当成了贡献GDP的生产资料,这样的行为如果发生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我们无话可说,那本身就是全民疯狂的时代,而发生在今天这样一个全民族、全世界都在关心节能、环保、低碳、生态以及可持续的年代,我认为是很大的犯罪。

海南,你还要野蛮到何时?

我们可以将海南岛与台湾岛进行一些数字比较,海南与台湾都是太平洋上的岛屿,海南岛的陆地面积大概是三点四万平方公里,台湾岛的陆地面积是三点六万平方公里,台湾稍大于海南。海南岛位于西太平洋中国南海一带,纬度大约是北纬十八度到北纬二十度之间,紧靠东南亚地区;台湾岛则位于西太平洋中国东海一带,纬度大约是北纬二十二度到北纬二十五度之间,是连接东北亚和东南亚的枢纽位置。严格说来,两者都是亚热带区域(如果细分的话,可以把海南岛划到热带,台湾岛划到亚热带)。两者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相近,大概海南有的台湾也有,台湾有的海南也有。

先来看人口对比,到2000年,台湾人口二千二百二十八万,海南人口七百八十七万,台湾人口相当于海南人口的将近三倍。由于台湾与海南的面积相差不大,因此台湾人口密度也相当于海南人口密度的将近三倍。地理环境对比而言,台湾岛除西岸一带为平原外,其余占全岛三分之二的地区都是高山峻岭。海南岛中间高四周低,平原和台地占海南岛面积的一半以上。海南岛比台湾岛的地形稍微低平一些,而且台湾的地震更频繁。耕地面积对比而言,海南省耕地面积为七十七万公顷,台湾耕地面积约八十八万公顷。台湾耕地总面积稍多于海南,但海南的人均耕地相当于台湾的两倍多。再来看看矿产资源对比,台湾的矿产资源比较缺乏,产量不能自给,目前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矿产资源必须依赖进口,特别是铁、煤、石油等资源尤为缺乏。而海南岛是中国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矿种相对配套的省份之一,其中,石绿铁矿、钛矿和锆英石储量居全国首位。从上面的对比中可以看出,海南岛的整体自然条件稍微优于台湾岛,或至少不比台湾岛更差。而台湾岛人口密度相当于海南岛的将近三倍,因此,台湾岛的人均自然资源也比海南岛少得多。

由于特殊历史以及复杂的原因,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我国台湾拿来与海南岛进行对比,这样比较会有些无地自容,毕竟,海南岛是一个“全资子公司”,是整个“共和国有限公司”母子公司体系中的一员,难以脱离母公司而单独考量。香港这个“子公司”也是被资本主义经营了九十年之后被收回来的。大陆的某个子公司也不宜和香港进行简单类比。海南曾经尝试过相对的独立性,中央也给过其“小政府大社会”的试点政策,但“共和国有限公司”由于掌控太多资源,所有资源的上下配置都是以“母公司”的机构设置与组织体系来进行的,设立为“小政府”后,上下对应的渠道丢失了,“子公司”应当获得的配置得不到了。同样,作为“子公司”的管理人员,都有往“母公司”晋升的愿望,上下不对应了,下面的官不知道上升到哪个部门去,因此影响了很多人的仕途,最后导致“小政府大社会”难以操作而不了了之。这是严重影响中国“子公司”尤其是有个性、有特点、有机会发展的“子公司”前途的问题。虽然历史原因不能改变,但是以海南目前的优越条件,海南是完全有机会在比较短的时间内缩短和我国台湾的差距或赶上台湾。但以海南目前的“经营方式”来看,发展时间不如台湾那么长,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也认为是正常的,但对于海南建省前后的发展,我们并没有吸取教训,按现有方式发展,我不持乐观态度,甚至认为,如果海南不进行正确的调整,海南未必前程似锦。

海南岛的发展不是海南岛的问题,而是“母子公司”关系或治理结构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仅仅从海南的角度看海南,而应当从中央的角度看海南,作为中央已经给海南作出清晰的定位,根据这样的定位,海南的工作应当是在中央的定位之下,制定海南发展战略。中央对海南的领导、支持、制定的政策、考核的方法都应当以这个战略为基础,偏离这个战略,就应当阻止。对海南的战略、管理、支持就与其他“子公司”完全不一样。

我们必须有创新的智慧去进行重组,重组当今“共和国有限公司”的母子公司关系,才可能为海南岛找到最适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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