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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和大队组织概览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公社是国家政权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在农村地区最低级别的行政机构。人民公社干部属于国家干部,人民公社的运行经费来自国家财政经费。1962年年初,钱塘江人民公社分解为三星、石井、钱塘江三个公社,联民大队是三星人民公社下属的一个生产大队。这一时期,人民公社的组织一改大公社时期“五脏俱全”的模式,成为集政府行政、事业于一体的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其一,“全面管控”与公社组织的扩张。

公社和大队组织概览

1958年10月,钱塘江人民公社在锣鼓声中宣告成立,此后,直到1984年人民公社正式改名为乡或者镇,公社组织在全国农村地区存在了20多年。人民公社是国家政权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在农村地区最低级别的行政机构。人民公社干部属于国家干部,人民公社的运行经费来自国家财政经费。作为国家行政机构,其组织结构在初期与后期有较大的差别。

人民公社成立初期,根据毛泽东集工、农、兵、学、商于一体的设想,人民公社的机构设置与县级机构相对应,建成了“五脏俱全”的区域性实体。人民公社建立了党的委员会,党委常委会实际上成为公社的最高领导机构。公社党委下有负责组织、宣传、共青团、妇联的委员,有人民武装部。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设农业办公室、工交办公室、副业办公室、水利办公室、财务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公社中同时设置文教委员、妇女委员、卫生保健委员。人民公社还建设了各种专门机构,包括派出所、工商组、税务组、供销部、信用社、粮站、水利农机管理站、广播站、兽医站、公社医院以及钱塘江大学。人民公社各个机构中的一些工作人员本来是农民,一夜之间成了公社干部,哪里弄得清那么多复杂的机构?哪里知道机构运行的科层制特点?更何况公社初期的机构从来就没有稳定过,公社初期的规章与政策从来没有认真执行过,公社初期的狂热、好大喜功、异想天开却总是转化成领导的指令,劈头盖脸地逼着下面执行。因此,人民公社初期的组织可以用“混乱”来形容,组织的混乱与灾难之间的关联值得反思。

1962年年初,钱塘江人民公社分解为三星、石井、钱塘江三个公社,联民大队是三星人民公社下属的一个生产大队。三星人民公社在“四清”运动后改称为红江人民公社,一直到1984年改称为盐官乡。这一时期,人民公社的组织一改大公社时期“五脏俱全”的模式,成为集政府行政、事业于一体的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国家政权的部分专属机构不再设在公社一级,而是设在公社与县之间的区级,这类机构包括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以及地方法庭。这种设置方式更多强调了“条条”的权力,使人民公社这个“块块”组织集中精力去抓好生产,关注社会生活。地方的部分经济组织仍隶属人民公社领导[2],但是,这些组织更多地独立运行,独立核算。这类经济组织包括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粮站与食品公司,前两者是集体经济组织,与公社的关系较紧密;后两者是国营企业,与公社的关系较疏远。

人民公社最重要的组织是“党委、政府两套班子”[3]。公社党委建立了一套“党的系统”组织,以执行党的政策、决议,这套组织包括组织、宣传、群众(工会、青年团、妇联)、文教以及人民武装等几个重要部门。公社管理委员会下面则有农业、副业、蚕业、财务、水利农机、民政、治保、卫生、农科等专职人员或机构。1962年,国家根据人民公社管辖的人口数核定了每个公社中“国家干部”的编制数字,由国家财政发放工资。由于公社里的国家干部只有十来人,大家只能相互兼职,以覆盖公社管辖的所有事务。当然,此后活跃在公社大院里的不只是国家干部。国家向公社让渡了自由用人的社会空间,恰恰在这个缺少监督的自由空间里,公社组织实践了自身的演化逻辑。人民公社组织有许多重要的特征,我们曾经在《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一书中专辟一章进行分析[4]。在这里,如果进一步从农业生产管理[5]的角度看看公社组织,我们可以看到几个重要特点。

其一,“全面管控”与公社组织的扩张。1962年,人民公社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党政组织,领导全体公社社员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此时,人民公社的领导们依然坚定地坚持着共产党在1950年代初就形成的基本“执政理念”,即对所辖范围内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实现全面的领导、管理与控制。这种“执政理念”是公社组织演化的推手,也为公社组织演化提供了政治合法性。纵观1962年以后公社组织的变化,我们可以发现,任何时候,凡是农业生产中出现了新的进展[6],社会生活中出现了新的情况[7],都需要在公社组织中增加一个部门或者为某一个干部增加一个管理职能,以便全面地管理、控制新的经济、社会现象。在“三级所有”的体制中,人民公社一级有着自己的“所有权”及其经营活动,公社有可以支配的集体收入,这就为增加人员提供了经费保障。因此,在人民公社制度运行的20年中,公社组织扩张,公社人员增加。1982年年初,红江人民公社党委书记让食堂炊事员一早去盐官街上买些“好小菜”,准备组织全体公社干部与工作人员“吃一顿年夜饭”。晚上,公社食堂里灯火通明,四张八仙桌全部坐满,红江人民公社各类干部加上工作人员共32人,其中12名国家干部,其余都是聘用人员。与1962年相比,国家干部基本上没有增加,但公社聘用人员增加了许多。

公社聘用人员的工作大多与农业生产相关,我们以农电为例,看看公社干部增加的过程。1962年,三星人民公社中就有一名公社干部徐武臣管理农电,1960年代末以后,随着“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开展,各个生产队都开展了农田水利建设,“两个农民,帮着徐武臣拿拿标尺测量高程,先后被徐武臣录用到公社农电站”。1978年,公社低压电网的运行中经常出现电路问题,徐武臣把公社广播站中的电工陈一揆[8]调到了农电站。公社农电站增加到了4人。1981年,“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红江公社党委决定把公社农电站分成公社水机站与公社机电站两个部门,两个部门的总人数增加到了8人[9]

其二,“向上负责”。公社组织中的主要干部是国家干部[10],他们在上级的领导下工作,接受上级的监督、考察,期待着有大领导“看中”,每个月按时拿“国家的高工资”[11]。公社干部们处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中,他们的行为选择无疑会是“向上负责”。公社中的聘用干部都是“受到公社器重的人”,虽然他们的工作大多是为农业生产服务,但他们的收入与农业生产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拿公社里的工资,当然也服从公社的领导。

人民公社创造了一个特殊的时代,仅仅从组织结构的角度去理解公社干部、公社工作人员的行为是不够的。2008年,原红江人民公社国家干部沈兆坤向我们讲述了人民公社时期的故事,为理解公社干部的行为提供了另一个视角。

叫我带队到许村,到许村蛮好的,那时候我已经结婚了,第一个小孩生出了,这时却叫我到盐官了,我没想法了。到底是叫我到许村还是盐官?那时候你自己怎么想是没有用的,他们跟我说,谁和谁不去,那么就回家……到组织部时胡介清跟我谈了话,说你现在先去一段时间再说,以后再调换好了,这样给我下个台,那我也只有去了再说。63年3月份到盐官的,去当文书。实际上到供销社叫我当文书也好,到盐官当文书也好,我自己跟他们说,我也不聪明的,读书只读到四年级多一点,他们说你年纪轻么,先去锻炼锻炼,都赶鸭子上架。我大妈讲,你书都没读怎么会去做这个?因为要有口饭吃,那时候说实话,我们这种人吃苦是不怕的,干活是愿意干的,就是干得好不好。然后讲到这个社会变化阶段,现在我始终坚持一条:没有共产党,也没有我。没有毛泽东,也没有我,所以现在好像是邓小平改革开放,给我们富了,这条是承认的。[12]

其三,“对外纽带”。如果我们从更系统的角度去观察生产队、生产大队以及人民公社的组织体系,我们会发现,人民公社组织是乡村社会与外界关联的关键纽带。

传统的农村曾经是停滞不前的,人民公社时期的浙北乡村却处在不断的变化中。农村开展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架设了低压电网,引进了大量新的作物品种,增加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改进了作物培育管理的方法。这一切变化使得农业产出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民的家庭经济也有所好转。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是人民公社“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吗?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群众[13]失去了土地的所有权与绝大部分的使用权,除了“在豆腐干大的”自留地上种点吃的、在棚里养几头猪,他们失去了自由的经营权,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内在的发家致富的冲动恰恰被压抑了,他们自发发展经济的积极行动恰恰被一次次地“迎头痛击”。是生产队这个农业生产与经营的主体发挥了主观能动性吗?毫无疑问,生产队有着开展农业生产的主观能动性,但在有些情况下,生产队的主观能动性与上面所说的变化没有正相关。生产队的农业生产与经营是“关在笼子里的打闹”,生产队的主观能动性再强,也完全受制于笼子的闭合与开启。

笼子是开启的,只是掌握着开关的是人民公社组织。公社组织成为生产队这一农业经营组织与外界联系的纽带;公社把来自外部的意识形态、方针政策、生产技术等有效地“输入”生产队集体中,而这种“输入”过程也成为公社支配生产队的强制性力量。这里摘录1972年3月23日红江人民公社的干部会议记录,因为这则会议记录使我们看到,通过公社组织这个纽带传递到生产队的信息非常精细。

主要解决粘虫及叶蝉问题。

①粘虫:据郭试验,15号高峰罐8把205只。14—19号又是高峰,立即要抓起来。(www.xing528.com)

②捉牢虫要进行汇报。斤、只(袁花公社每夜90多斤)。1 000只为1斤。湖塘公社已捉1 000多斤。

③在喷雾时最好6点左右。

二叶蝉问题。据调查花草有2 000—3 000千只。方法:用只“白树盆”,一个平方尺。茭白里有24万。叶蝉每对产100多只,继续产卵。雌虫一般28天,(雄虫)一般10几天。死前一天还要产卵,越冬带186粒。

袁花公社搞这“一二三”除叶蝉,效果明显达到86%。

关于赤霉病防治问题。有机汞停止使用。用盐水或用土法选种。小麦赤霉病,今年不用“富民农”。农业防治,开沟排水,降低水位,用药是“二消散”。

碳、硫黄合剂并水80斤。

米泔水代醋,1斤米泔水,1两糖,1两酒。[14]

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中,生产大队处于中间层次。1958年10月,钱塘江人民公社宣告成立,生产大队组织也首次出现在杭州湾畔。在大人民公社时期,人民公社内部实行四级建制,生产大队以上还设置了管理区。那时,生产大队的区划几乎每年都发生变动,使得大队干部们都无所适从。1962年,海宁地区生产大队的建制最终稳定了下来。

与公社组织相匹配,生产大队最重要的组织是大队党支部与大队管理委员会。大队党支部是大队里的“班长”,最终拍板的“第一把手”。大队党支部委员是大队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大队党支部中设支部委员会,分别负责组织、宣传等工作。大队长通常是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全面负责全大队的农业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由7—9人组成,有农业副大队长、蚕业副大队长、妇女主任以及负责副业、植保、治保、水利农机、民兵、调解、卫生等工作的委员。大队组织中还有会计出纳

在人民公社的运行过程中,大队组织犹如排球场上的“二传手”。公社召开了农业学大寨会议,大队干部回来以后第一时间召开大队会议。大队党支部书记或者其他大队干部,面对着自由散漫、叽叽喳喳的生产队干部,“原原本本地传达、贯彻落实公社会议的精神”。公社上午召开了植保工作会议,由于“病虫害突发,不能拖了时间”,大队干部有时吞下一碗阳春面[15],就急匆匆地从公社回到大队,召集生产队植保员开会,以保证各生产队能“虫口里夺丰收”。每年7月下旬,公社布置了“双抢”任务,每个大队都积极筹备“‘双抢’誓师大会,争取打一个漂亮的抢收抢种大胜仗”。冬天,公社组织统一的水利工程,大队干部们不仅要开会传达,还要积极负责地“组织队伍,准备物资”,以准时到达工程现场。当然,大队组织不只是传达公社的指令,也会把生产队农业生产中的需求向公社反映。例如,各个生产队需要多少张蚕种、多少斤红麻麻籽等,大队向公社反映,公社统一组织采购,再分配到各个生产队。

大队组织的“二传”做得怎么样?如果我们认真分析周生康留下的会议记录,或许会得出一个十分肯定的结论。大队干部们参加了县或者公社的会议以后,通常都会向生产队干部传达上级的指示。在大队会议上,甚至他们用的语言都是直接“从上面的干部那里搬过来的”[16]。但是,如果我们不仅听其言,更看其行,那么,我们就会对他们“二传”的到位率提出疑议。以桑树培育为例。秋冬时节,公社里总是开会强调桑树的培育,禁止在桑园里间种蔬菜,大队开会时也会强调公社的意见,但是,陈家场每年都会在桑园里间种榨菜胡萝卜等蔬菜,联民大队的干部们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春天的时候,公社要求所有种在桑树地里的蚕豆都要翻入土里做绿肥,联民大队极少有生产队真的会把已经豆荚挂枝的蚕豆毁掉。

为什么大队组织的“二传”总是不到位?因为大队干部们是干部,同时也是农民。他们持有农村户口,拿生产队里的工分,生产队收入高,他们家庭收入也高。尽管权力诱惑、政治压力迫使他们服从公社组织的指令,但暗地里他们的屁股常常“坐在普通农民一边”。大队组织的行为,为生产队的农业经营提供了部分自由的社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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