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在国民经济学领域之外,劳资对立的必然性:幽灵再现

在国民经济学领域之外,劳资对立的必然性:幽灵再现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私有财产的关系”:“国民经济学之外的幽灵”的产生把私有财产的关系理解为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大体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劳动与资本在共同创造财富这一点上具有一致性。这个观点在国民经济学那里实际上就已被提出,且被认为是一种必然性。两大阶级之间的根本对立就是“私有财产的关系”部分所得出的最终结论,“国民经济学之外的幽灵”之所以被生产出来,是因为资本的私有性质。

在国民经济学领域之外,劳资对立的必然性:幽灵再现

在《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的“笔记本Ⅰ”中,马克思通过论述与国民经济学所谓的“事实”完全不同的现实,来说明工人在实际的生产活动中所处的状况,以及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不是单向而是双向的“相互”关系。就像前述所论证过的那样,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绝不是国民经济学家所说的以自然物为对象的劳动,而是雇佣劳动,即一种外化、异化的劳动。反之,雇佣劳动的普遍化也为私有财产的积累提供了可能,私有财产自身扩大化的内在需要也加剧了异化劳动的程度和广度,在更大范围内产生了工人的贫困化程度。“笔记本Ⅰ”对工人创造财富过程所遭受的压迫描述得十分详细。马克思在“笔记本Ⅱ”中进一步总结指出,私有财产的关系是“劳动与资本以及二者的关系”[27]。这一结论不仅阐明资产的私有权性质,即归资本家私人所有,而不是三方“共分”劳动所得,更直接指出,这种私有财产的关系不是像国民经济学家所认为的人与自然的关系,都以“自然物”的形态表现出来。

(一)“私有财产的关系”:“国民经济学之外的幽灵”的产生

把私有财产的关系理解为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大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劳动与资本在共同创造财富这一点上具有一致性。这个观点在国民经济学那里实际上就已被提出,且被认为是一种必然性。简要说来,当把劳动过程视为以自然物为加工或采集对象的活动,并把资本也理解为作为劳动的必然产物,同样用自然物来计算和展现的时候,劳动与资本在外在形态和最终用途等方面就具有一致性,即在获取使用价值来满足人类生存需要时具有一致性。即便这种劳动的结果被私有化,但在“个体积累”(斯密)或“三方协同”(萨伊)的论证中,这二者也看似具有统一性,但我们知道,人类生产劳动的目的不会一直停留在满足自身生存需要的界限内,当人类生产出足够多的使用价值,且远超出自身生存需要时,生产目的也会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而改变,反过来也会影响分配、交换方式、生产能力本身等一系列因素。最直接的影响便是生产的前提,生产能力越高、产品数量越多,就越需要讨论产品的去向及方式,这就是生产目的、所有权主体等现代话语要讨论的基本问题,也是从自然经济到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史要讨论的基本轴线。当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劳动活动成为普遍性,也直接改变着人们对财富本质的认识,财富不会永远停留在国民经济学意义上的有形的“自然物”状态中,这也就是后来马克思专门论述资本的产生与本质的根本原因。当资本的本质及其表现形式超越了自然物、自然财富或经验之物,获得了货币形式的独立运动后,劳资统一这种在“自然物”界限之内的所谓“一致性”终将被打破,资本控制了一切生产要素,乃至生产活动开启的前提,包括劳动力本身,此时已经转变为劳动力商品,被物化为生产的前提了。在此基础上,劳动与资本从“统一”彻底转向对立。

第二,在工业革命时期,或者说以资本私有制为前提的生产活动,当生产目的突破了使用价值的自然需要后,分工也不再是原本适应群体生存之需的状况,全部经济活动的本质在超越了生存与自我需要的界限外展开,这也就意味着,资本家控制了生产资料,劳动力被当作商品一并生产资料化了,资本家不可能像国民经济学家说的那样与劳动力的所有者“共分”劳动所得,而是以最低的工资数量来换取劳动力使用价值的最大化程度,以使劳动者创造出数量更多的产品来满足资本获利之需。这就构成了不平等或剥削基础上的对立,这种对立从经济领域开始蔓延至社会诸领域。马克思按照黑格尔的抽象表达方式,将资本家称为“工人的非存在”,借以表达双方的对立程度。

马克思在“笔记本Ⅱ”中还详细分析了工资、地租以及租地农场主(即土地所有者或封建地主)的本质。按照国民经济学的说法,劳动力与资本、土地等都是生产过程的平等参与者,从他们之间可以“互借”自己没有的生产资料,更能证明国民经济学这一观点。相应地,在最终的分配中,三方各自对应地获取工资、利润和地租。作为财富的共同创造者,三方平等地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并服务于共同的生产目的。但马克思认为事实并非如此,他批判地指出,“地主以租地农场主的身份出现,本质上已变成普通的资本家。”[28]后来,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谈到资本主义农业时,他更精确地概括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情况则相反,农业越来越变成仅仅是一个工业部门,完全由资本支配。地租也是如此。在土地所有制处于支配地位的一切社会形式中,自然联系还占优势。在资本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形式中,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占优势。不懂资本便不能懂地租。不懂地租却完全可以懂资本。”[29]马克思从根本上澄清了劳动与资本对立的社会根源,从国民经济学家从未论述过的“资本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形式”入手,把人类历史划分为“自然联系占优势”和“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占优势”的不同阶段,并指出后一个阶段中的资本本质,也就是国民经济学家囿于第一阶段的认识而不能加以科学阐明的那个资本的本质。换言之,国民经济学家对资本本质、劳资统一,以及工资、地租和利润三者关系的理解,还停留在“自然联系占优势”阶段,未进入资本控制社会历史发展的时代。恰在后者所描述的阶段中,三方不再是平等与统一的关系,而是各自有着自己的本质表达。工资对于工人仅仅是维持生存与自我劳动力使用价值最低限度存在的手段。如果一定要把劳动力当作资本来看,那么它一定是“一种活的、因而是贫困的资本,这种资本只要一瞬间不劳动便失去自己的利息,从而也失去自己的生存条件。”[30]

这种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如何呢?工人作为商品失去了不劳动的选择自由,只要停止劳动就连自身生存都难以维持;资本家不关心工人是否可以维持自身生存问题,只关心自身获利的多少。彼此漠不关心的异己性就成为一种必然趋势。马克思曾评价指出,“国民经济学不知道有失业的工人,即处于这种劳动关系之外的劳动人。……他们是一些在国民经济学之外的幽灵”,这也就是“敌对性的相互对立”[31]的同义反复。两大阶级之间的根本对立就是“私有财产的关系”部分所得出的最终结论,“国民经济学之外的幽灵”之所以被生产出来,是因为资本的私有性质。这同时就等于说,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出无产阶级的同时,也生产出了经济正义这一根本社会问题。马克思后来关于无产阶级革命、消灭雇佣劳动与资本私有制、建立共产主义的诸种论述,都是基于要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正义问题而做出的。私有财产对于整个市民社会而言,形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在其他具体环节也产生了诸种根本性后果。

(二)“私有财产与劳动”:“一般劳动”的形成与后果

资本私有制造成了劳动者与资本家的根本对立,资本原则使现代工业生产具有普遍性,也改变了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其不再像封建的自然经济状态中自给自足、自我满足式的小私有制经济一样——私有制与自我生存密切相关,剥削与压迫主要来自政治领域。自资本原则成为市民社会的普遍原则后,剥削与压迫主要转向了经济领域,经济上的根本对立成为市民社会的根本问题,这种对立状态下劳动者的生存状况在“笔记本Ⅰ”中已得到详细论述。

“笔记本Ⅲ”一开始,马克思没有忘记对国民经济学的劳动概念做一番客观评价。当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还在用经验主义的方法将某个特殊行业的具体劳动方式——比如商业中的流通方式和农业中的劳动生产方式等——作为财富来源的时候,斯密不但在理性化原则下完成了政治经济学的创立,而且进一步认为财富的来源不再限于某种特殊行业。就前者来说,马克思引用恩格斯对斯密的评价表达了他对国民经济学劳动概念的肯定态度——恩格斯将斯密称为“国民经济学的路德”[32];就后者而言,马克思指出,国民经济学的劳动概念应被理解为“一般劳动”,而不应再区分诸如地产、工业等具体行业,因为具体的、特殊的行业都基于共同的前提和目的,即资本控制下的、以盈利作为唯一目的的生产活动,具体行业也只是作为不同的获利手段存在而已,但根本目的却具有一致性。马克思就此指出,“人们向重农学派证明,从经济学观点即惟一合理的观点来看,农业同其他一切生产部门毫无差别。因此,财富的本质不是某种特定的劳动,不是与某种特殊要素结合在一起的、某种特殊的劳动表现,而是一般劳动”,在这种视域内,农业、地产、工业具有共同的本质,即作为一般劳动都是创造财富的手段。“工业的主体本质也同时包含着地产的主体本质”[33],作为一般财富来源的手段,它们具有一般劳动的本质特征。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入论述了一般劳动与具体劳动乃至剩余劳动的本质区别,进而揭示了商品与劳动的二重性,创造性地提出剩余价值理论。一般劳动对财富来说,意味着手段或来源,对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斯密在《国富论》第二篇的序论中,将其描述为“人人都力图依靠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身随时发生的需要”,在“饿了”“衣服坏了”“房屋破了”等需要及满足的劳动过程中,人是劳动的主体、产品创造的主体或直接说小私有者的主体,但这是具体劳动而不是一般劳动。在自然需要之外所进行的一般劳动,也就是创造一般财富的劳动,对人来说就不再是产品的主体或主人这种本质内容了。

根据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关系所表达的内容,“随时发生满足自身需要”的那种劳动以自然资源为前提,一般劳动则以私有资本为前提。前者的劳动是自主自由的,后者则是被动的雇佣劳动;前者的劳动成果归个体劳动者所有,后者的劳动成果则成了“异己的存在物”,对人来说,就是生产出了自己的敌对方,就像那四个“事实”所描述的敌对性一样。人在这种生产过程中不能拥有自己的劳动所得,最终获得的却是被强制地继续自身不愿意从事的劳动过程,并生产出自身的绝对贫困,用“笔记本Ⅱ”的话说,就是处于一种国民经济学之外的幽灵状态。这里马克思总结道:“以劳动为原则的国民经济学表面上承认人,毋宁说,不过是彻底实现对人的否定而已,因为人本身已不再同私有财产的外在本质处于外部的紧张关系中,而是人本身成了私有财产的这种紧张的本质。”[34]马克思不仅点明了国民经济学“二律背反”的理论困境,更直接对其理论目标予以否定,即批判“国富民裕”的虚假性。按照后者的理论假设,人在劳动过程中丰裕了自身生活,也实现了自我劳动的价值与目的。但目前的事实却完全相反,马克思就此反复指出,是雇佣劳动造成了这一切,构成了对劳动的否定。个体劳动者在这种强制性劳动中失去自身的主动性、自觉性,从而与劳动或者直接说异化劳动处于紧张的对抗关系中。全部的关联论述集中指向:雇佣劳动使人失去了生活上的自由、经济上的小私有制乃至普遍意义上的自在自为的权利,作为雇佣劳动者的人处于一种受压迫的非正义状态。经济正义对人来说成为一种根本的价值诉求,甚至可以说,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的关系,促使经济正义问题成为资本主义历史时期的根本问题——一个必须解决才能使人获得真正自由、实现彻底解放的社会问题。

(三)“私有财产与共产主义”:探寻“幽灵”的出路

这一论题是对笔记本Ⅱ“私有财产的关系”所做的补充。“私有财产的关系”已经深刻揭示出劳动与资本的对立,以及两大根本对立阶级之间的根本矛盾。这一问题不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也是造成经济正义问题的真正根源。马克思面临的理论任务就是寻求并论证摆脱非正义、解放劳动者的科学路径,这也构成了“私有财产与共产主义”部分的核心内容。(www.xing528.com)

马克思对“私有财产与共产主义”的分析,不仅包含对私有资本的批判,也表达了对解决劳资对立、实现经济正义或人类解放的未来出路的设想,即共产主义及其实现问题。理解本小节内容必须注意马克思所说的“私有财产”不是就人类社会的普遍发展而言,不是指自然经济或欧洲中世纪之前的小私有经济,而是特指市民社会的“私有财产”。更需要提及的是,“共产主义”及其内容也不是马克思首次提出并讨论,马克思论述的对共产主义的理解,是建立在对以往各种共产主义学说或假说的批判基础之上。资本私有制作为现代世界的起点带来的经济正义问题,也必须从这个起点处入手才能真正得到解决,才能使共产主义学说具有比以往各种假说更科学、真实的内容。

“私有财产的关系”即劳动与资本的“敌对性的相互对立”关系,是“笔记本Ⅱ”最后的结论,马克思将这一结论延伸为无产和有产的对立。这样一来,就更加确切地指明了“劳动=雇佣劳动”,且“资本=私有资本”,与国民经济学的劳动、资本概念彻底划清界限。马克思强调了把劳动与资本的关系理解为无产和有产的对立关系的重要性,确切地说,如果不把它理解为无产和有产的关系,而停留于国民经济学那里的“劳资统一”视域内,那么,将终究无法理解无产者的生存状况,也无法说明其自身绝对贫困、被强制状态是经济正义视域内要解决的本质问题。这种无产和有产的对立,对于理解无产者的非正义地位的重要性在于:要把这种对立理解为是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的一种关系,是与资本主义制度融为一体的、与生俱来的一种病症。

资本原则一经成为工业革命以来现代生产方式的起点,这种内在的对立就已生成。人的高度是要达到人,不是作为工人、雇佣者处于被强制、不平等的异化状态,而是处于自由自主或自为状态。强调资本私有制与古罗马私有制的区别,目的在于着重指出资本私有制条件下无产者的受剥削程度。在以古罗马为代表的私有制那里,个体劳动“还不表现为由私有财产本身设定的对立”[35],因为这一时期的私有制属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或小私有状态,劳动的根本目的是自我满足或自我生存,而不是普遍的以获利为目的而形成对其他劳动者的强制与压迫,如前所述,若有强制,也根本上来自政治统治领域,资本对雇佣劳动的统治远未到来。

无产与有产的对立带来的社会危机,使经济正义成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普遍追求。此前的思想家已针对这种社会危机,提出了未来社会发展的蓝图——“共产主义”已然诞生。但在马克思看来,这些以“共产主义”命名的未来社会都具有根本缺陷或虚假性。马克思重点分析了两种被叫做“共产主义”的本质缺陷。一种是宗教共产主义,以闵斯特、托·康帕内拉等人为代表。他们的理论体系都主张一夫多妻制,将妻子共有视为未来理想社会的主要特征。另一种是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共产主义思想,在法国主要以巴贝夫、卡贝、德萨米为代表,在英国主要以欧文为代表,而德国则以魏特林为代表。他们大多主张在消除个体私有制基础上成立“国民公社”,并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36]马克思分别用最简练的语言概括了这两种“共产主义”思想的根本错误并做出分析。

傅立叶把农业劳动看成是“最好的劳动”,圣西门用同样的眼光来看待工业。针对他们的观点,马克思指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工业、农业在马克思看来不过是一个具体行业或劳动方式,都是财富创造的特殊部门,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创造出了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财富——“一般财富”,就此来说,可以把创造“一般财富”的劳动叫做“一般劳动”,这就是前述那个“工业的主体本质也包含着地产的主体本质”。造成傅立叶、圣西门分别偏好农业或工业的错误根源,大体在于他们仍未摆脱经验主义——古典政治经济学时期的主流社会科学方法。马克思将工业或农业视为“一般劳动”,他指出,“在通常的、物质的工业中……因为全部的人活动迄今为止都是劳动,也就是工业,就是同自身相异化的活动。”[37]工业与劳动在此获得了相同的内容与本质,都成为一般财富的来源与方式。所谓“全部的人的活动”就是指异化劳动,一种异化、外化了的劳动,其主体是雇佣工人,产品所有权的主体却是资本家——这就是马克思反复强调的产品、资本家对工人来说就是一种否定、敌对的力量。工人在异化劳动视域内获得的仅是经济上的绝对贫困与政治上的锁链,经济正义的敌对性被生产出来。

对于宗教共产主义的批判更是不可缺少的环节,它关系到刚刚走出宗教桎梏的市民社会对社会危机出路的科学认识。宗教一直是欧洲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措施,思想家们就此出发来发现并找到一种能够自我救赎、促进社会发展的路径也在情理之中。但问题是:基于宗教思想产生的共产主义能够实现这一目的吗?马克思重点分析了公妻制的本质错误,同时也完成了对宗教共产主义的彻底批判,为创立科学共产主义扫清思想障碍。宗教共产主义把妇女当作公有的和共有的财产来看待,在马克思看来是采取了一种早期原始人对待自然的态度,把妇女当作普遍的私有财产而采用动物般的方式完成一种占有关系,这实际上已经完全脱离了人的本质并回退到动物界,马克思将之称为“无思想的共产主义”。空想社会主义与宗教共产主义这两种社会发展的未来方案,在马克思看来,它们具有共同的缺陷,对于解决市民社会的危机状况、满足经济正义的价值目标不具有现实性,原因在于脱离了产生社会危机的根基,从而无法做出一种真实的分析。马克思把这两种共产主义思想统称为“粗陋的共产主义”,认为其本质错误在于“不仅没有超越私有财产的水平,甚至从来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38]。马克思心中真实、科学的共产主义是什么状态呢?他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必须以扬弃私有财产为前提。真正的共产主义必须要消灭资本私有制这个市民社会的前提,从而使普遍生产的起点不再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这是造成劳动与资本、有产与无产对立的根本原因。当资本私有制成了市民社会的基本原则,既成了市民社会的控制力量,也使普遍的私有制代替了个体私有制,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大踏步向我们走来”[39]的本质含义。资本的力量对工人——作为劳动力商品的雇佣工人——的使用与控制,使其失去了“人的原则”,沦落为“物”的地位并处于异化状态,对工人生产的持续性达到了强迫的极致程度。工人或直接说雇佣工人,要想恢复到自由自为的“人的原则”所指示的状态,就必须推翻资本私有制,使劳动不再受控于私有资本。只要私有资本作为生产的前提,那么劳资对立就会被强化到它所能达到的最大化程度。正如马克思所说,“宗教的异化只是发生在意识领域、人的内心领域中,而经济的异化是现实生活的异化”[40]。受资本控制的经济异化导致工人的现实生活已经在前述四个“事实”所描述的方面发生了根本变化,经济正义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

其次,真正的共产主义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具有现实的内容,而不是抽象空洞、无法实现的空想,这是针对前述两种错误的共产主义观点展开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所主张的绝对平均主义,不具有经济上的现实性,因为它必须与一个国家的现实生产力水平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联系在一起。宗教共产主义仅停留在人的精神或意识领域,现实生活的苦难还处于未被解决的状态,抽象的虚幻无助于社会危机等非正义状况的解决。真正的共产主义,在政治上必须实现真正的民主,即不再受制于资本家而处于自由的“人的高度”;在经济上不再处于私有资本的雇佣与压迫之下。政治和经济上的双重具体内容,表明“人向自身的还原或复归,是人的自我异化的扬弃。”[41]这种复归或还原就是雇佣工人重新转变为人、恢复到“人的高度”的过程,经济正义在这一过程中能够彻底实现。

最后,基于前两个特征,真正的共产主义还意味着:“人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以及市民社会的“历史之谜”得到彻底科学的解答。“人的本质”是指雇佣工人生产出的产品,对这种产品的占有,是指工人不再处于受剥削地位,转而成为自身劳动及其产品的主人,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不再处于一种异己状态,不再构成对自身的否定。用现代话语来说,就是成为生产资料以及劳动产品的主人,从而也是财富的创造者、拥有者。当扬弃了私有财产,消灭了资本私有制,这种摆脱了雇佣劳动制度,不再处于异化了的“物”的要素状态,马克思视其为“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42]。在受制于雇佣资本的时代,工人被当作“物”或生产工具使用,他们拥有的只有自身的绝对贫困和“物性”。但现在他们拥有了“人性”,这种共产主义的本质是“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这里所说的“人与人”也不再是劳动者与资本家,而是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都实现了平等与公正的“人”之间。所谓“历史之谜”现在已初步解开:那就是消灭资本私有制,同时也消灭雇佣劳动,使“无产与有产”不再处于根本对立状态,人之为人应具有的“人的高度”视域内所要求的自由、自在与自为都成为一种真实的存在。换言之,经济正义的本质内容在此视域内也成为现实。

马克思还利用黑格尔的对象性原理来说明真正的共产主义应具有的特征。“我们知道,只有对象对人来说成为人的对象或者说成为对象性的人的时候,人才不致在自己的对象中丧失自身。只有当对象对人来说成为社会的对象,人本身对自己来说成为社会的存在物,而社会在这个对象中对人来说成为本质的时候,这种情况才是可能的。”[43]无论异化还是对象化,都被黑格尔用以表述成精神的发展过程,马克思借用这些概念,不仅表达了对黑格尔精神思辨的批判,更根本地是指出了劳资对立前提下雇佣工人所处的非正义状态。人的生存与生产活动以自然界为外部环境,利用自然条件所得的产品就成了“人的对象”,即便这个对象本质地表现为满足个体生存之需。在以资本为前提的劳动过程中,产品却不再属于劳动者本人,而是成为劳动者以外的与他自身对立的异己存在物,这要归因于生产目的的根本改变,即满足资本的获利之需。在此前提下,人已被物化为商品,与其他原材料无本质区别地一起投入生产活动中,从而丧失了人的本性或“人的高度”。“对象成为人的对象”则是指,产品从归资本家所有重新回到劳动者手中,社会财富也不再归资本家控制,也回归到劳动者手中,雇佣工人在恢复“人的高度”基础上,既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也是最终产品或财富的主人。人在“对象中丧失自身”,是指在劳动过程中,雇佣工人丧失了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属于他们的只是高强度、长时间的雇佣劳动,在生产出自身贫困及被强制的过程中“丧失了自身”。如何才能摆脱这种状况?马克思指出,只有当“对象”成为社会的对象时方可得到彻底解决。“对象”指劳动产品,也可以说是生产资料或社会财富;“社会”则指市民社会以外的共产主义社会,成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对象”,在消灭资本私有制的基础上,让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回归社会,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基础。也只有在这基础上,个体劳动者才能真正成为财富、国家乃至生产资料的主人,马克思称之为“社会的存在物”。但在对象不是工人的“对象”而是资本家的“对象”的时代,人的存在不是自由的存在,而是一种异己的存在,对雇佣工人而言,只能处于被强制状态,沦为国民经济学之外的那个“幽灵”,何谈经济正义?

私有财产与共产主义关系的发展,在无产与有产的对立被消灭之后,是实现经济正义与“人的高度”时的社会发展目标。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马克思指出,既不能采用黑格尔那种抽象的思辨,因为他仅限于“解释世界”,也要避免陷入两种错误的共产主义思想的误区。唯有在更科学的方法论指导下,才能正确看待科学共产主义理想,马克思据此进一步谈到了对“历史”的理解。国民经济学从人以自然界为外部生存环境出发,将自然界视为永恒的存在,人的生存及其劳动过程也就此获得了相应的永恒性:劳动的历史就是利用自然的历史,同时也是人类自身的生存史,即人类历史=自然史=人与自然的关系史。但马克思认为,在劳资对立的前提下,人与自然都沦为了资本运动的工具和条件,人不再是自在自为的劳动主体,而是与自然资源本质相同的“物”,被投入生产过程中,服务于资本增值的需要。虽然人被减低为“物”来使用,即被当作劳动力商品来使用,但作为“物”的雇佣劳动者,与自然物本身有本质区别,马克思将这种区别后来分别概括为“活劳动”与“死劳动”。

马克思更着重强调,自然资源只是作为资本获利的条件,却不是资本的根本目的。在劳动者、自然物、资本增值的链条中,前两者都共同受控并服务于资本获利的欲望。人(雇佣工人)与人(资本家)的关系史才是市民社会历史的真实本质,毕竟在自然需要和人的生存之外还有更根本的社会存在,那就是有产和无产的对立。这样一来,对历史的理解就实现了根本转向:从研究人与自然转向人与人,从研究自然需要与生存转向资本增值及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从研究自然史转向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发展史。历史不再追随“自然永恒”的脚步,转而认为是人类社会发展史。马克思就此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社会主义是人的不再以宗教的扬弃为中介的积极的自我意识,正像现实生活是人的不再以私有财产的扬弃即共产主义为中介的积极的现实一样。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44]。世界历史被理解为社会史或人本身的历史而不是自然史,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开启了思想之光。马克思同时也在批判前述两种错误共产主义思想的基础上指出,“人的高度”的实现、“人的解放与复原”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的本质特征,自主与自为、经济正义更是真实内容。经济正义所要求的现实内容逐步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得到阐述,更在当代中国发展道路中得到检视与证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