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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常见的商品质量认证标志介绍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2002 年5 月1 日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 大类132 种产品的认证申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系列标志详见图9-2。

国内常见的商品质量认证标志介绍

1.3C 认证标志

中国政府为兑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于2001 年12 月3 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 类132 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原来的“CCIB”认证和“长城CCEE 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其英文缩写为“CCC”,故又简称“3C”认证。从2002 年5 月1 日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 大类132 种产品的认证申请。它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3C”认证从2002 年5 月1 日(后来推迟至8 月1 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轿车轮胎汽车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至今,已发布多项产品,除第一批目录外,还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车产品、玩具等产品。需要注意的是,3C 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它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当前的3C 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CCC +S 安全认证标志;CCC +EMC 电磁兼容认证标志;CCC+S&E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CCC+F 消防认证标志。详见图9-1。

图9-1 3C 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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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产品要做3C 认证?

根据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关文件规定,自2003 年5 月1 日起,列入第一批实施3C 认证目录内的19 类132 种产品如未获得3C 认证证书就不能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2019 年7 月5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自2019 年10 月1 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 升以上家用电冰箱纳入3C 认证管理范围。

3C 认证目录明细

2.CQC 认证标志

CQC 认证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之一,以加施CQC 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认证要求,认证范围涉及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电器、电子产品、纺织品、建材等500 多种产品。CQC 标志认证重点关注安全、电磁兼容、性能、有害物质限量(RoHS)等直接反映产品质量和影响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指标,旨在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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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设立,委托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家级认证机构。2007 年3 月,为了加快地方适应中国检验认证市场对外开放新形势,国家质检总局将原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与原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等机构进行重组改革,以做优做强CQC 和CCIC 两个品牌。2018 年3 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 6 号)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 年11月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 118 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划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属。

目前,CQC 在国内外共设有45 个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及时、周到、高质量的服务。CQC 是IECEE-CB 体系中唯一的国家认证机构(NCB)和IQNet 的正式成员。CQC 与国外诸多知名认证机构间的国际互认业务,以及广泛的国际交流和良好的国际形象,都能使客户享受增值服务。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系列标志详见图9-2。

图9-2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系列标志

3.CQM 认证标志

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M)是经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由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和中国标准化协会共同依法建立的实施第三方认证的机构。该机构于1995 年12 月取得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可。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质量认证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认证工作管理的规章,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从事认证及其相关活动。中国方圆认证标志详见图9-3。

图9-3 中国方圆认证标志

CQM 认证的专业范围有:农业渔业采矿业及采矿;食品、饮料和烟草;纺织品及纺织产品、皮革及皮革制品;木材及木材制品、纸浆、纸及纸制品、印刷业;焦炭及精炼石油制品、化学品、化学制品及纤维;医药品;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混凝土、水泥、石灰、石膏及其他;基础金属及金属制品;机械及设备;电子、电气及光电设备;其他运输设备;其他未分类的制造业;发电及供电;水的生产与供给;建设;批发与零售;宾馆及餐馆;运输、仓储及通信金融、房地产、出租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技术;其他服务;公共行政管理;其他社会服务,如教育、卫生保健与社会公众事业等33 个专业。并根据开展认证业务的需要,不断拓展新的专业。CQM 可以广泛便捷地为不同行业的企业提供认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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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简称方圆,英文缩写CQM)是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组建的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是集认证、培训、科研、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国际合作于一体,面向全球的集团化、综合性技术服务机构。由核心企业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30 多家分、子公司共同组建而成,已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于1991 年在北京设立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这是国内第一家认证机构。后改为方圆认证中心,到2005 年年底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要求改为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截至目前方圆发放证书,居全国认证机构前列。

4.QS 食品质量安全标志

QS 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字头缩写,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组成部分,也是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外观上标示的一种质量安全外在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 英文(Quality 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 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 与‘质量安全’ 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 为白色。”“QS”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证的简称,是国家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一种行政监管制度。QS 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对于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相关食品。这就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了企业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法律义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必须实施委托检验。这项规定适合我国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能有效地把住产品出厂质量安全关。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识制度

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 标志,没有加贴QS 标志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这样做,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和监督,便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也有利于促进生产企业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

QS 标识从2010 年6 月1 日起已陆续换成新样式。此次变更主要是在标志的中文字样上有所变动,原先QS 标志下方的“质量安全”字样已变为“生产许可”。QS 下方须标注“生产许可”,原有的QS 标志是食品市场的准入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的首字母“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没有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则不能生产食品,即不能使用这个标志。原有的QS 标识主色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即将更换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QS 标志的变化详见图9-4。

图9-4 QS 标志的变化

5.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

我国农产品认证始于20 世纪90 年代初农业部实施的绿色食品认证。2001 年,在中央提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背景下,农业部提出了无公害农产品的概念,并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各地自行制定标准开展了当地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在此基础上,2003 年实现了“统一标准、统一标志、统一程序、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的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是促进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和扩大出口的重要手段。

(1)认证特点(www.xing528.com)

①认证性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执行的是无公害食品标准,认证的对象主要是百姓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菜篮子”和“米袋子”产品。也就是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目的是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是政府推动的公益性认证。

②认证方式。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采取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的模式,运用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管理的指导思想,打破了过去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分行业、分环节管理的理念,强调以生产过程控制为重点,以产品管理为主线,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以保证最终产品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产地认定主要解决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问题;产品认证主要解决产品安全和市场准入问题。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过程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为,产地认定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行为,产品认证是对管理成效的确认,包括监督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检查及产品的准入检测等方面。

③技术制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推行“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关键点控制、安全性保障”的技术制度。从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三个重点环节控制危害因素含量,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产地要求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灌溉用水(畜禽饮用、加工用水)、土壤、大气等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境质量要求,产地周围3 千米范围内没有污染企业,蔬菜茶叶、果品等产地应远离交通主干道100 米以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应集中连片、产品相对稳定,并具有一定规模。

图9-5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3)申报范围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范围,严格限定在农业部公布的《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从2009 年5月1 日起,凡不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一律不再受理。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详见图9-5。

6.绿色食品认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它注册在以食品为主的共九大类食品上,并扩展到肥料等绿色食品相关类产品上。绿色食品标志作为一种产品质量证明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标志使用是食品通过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企业依法使用。

绿色食品并非指颜色是绿色的食品,而是中国对无污染的、安全的、优质的、营养类食品的总称。绿色食品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运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和标准化生产,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肥料、兽药、添加剂等投入品,严格防范有毒、有害物质对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各个环节的污染,确保环境和产品安全。1990年5 月,农业部正式规定了绿色食品的名称、标准和标志。标准规定:

①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

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④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绿色食品分A 级绿色食品和AA 级绿色食品两种。A 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AA 级绿色食品(等同有机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同时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 级与AA 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图9-6 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见图9-6)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 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 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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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China Green Food Development Center)是组织和指导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的权威机构,1990 年开始筹备并积极开展工作,1992 年11 月正式成立,是负责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隶属农业农村部,与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认证审核处、标志管理处、质量监督处、科技标准处、计划财务处、市场信息处等部门。在全国组建设立了36 个地方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定点委托了46 个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检测机构,72 个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机构。1993 年,加入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

受农业农村部委托,制定发展绿色食品的政策、法规及规划,组织制定绿色食品标准,组织和指导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专职管理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审查、批准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委托和协调地方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和环境及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科研、技术推广、培训、宣传、信息服务、示范基地建设,以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7.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对有机农业的定义是:促进和加强包括生物多样性、生物循环和土壤生物活动的农业生态系统健康的整体生产管理系统。有机农业生产系统基于明确和严格的生产标准,致力于实现社会、生态和经济持续性的最佳化。

有机产品的特征包括:不使用人工合成物质,如化学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生产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保持和谐一致,采用一系列与生态和环境友好的技术,维持一种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农业生产过程;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

(1)生产要求

生产基地在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禁用物质;种子或种苗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2)加工要求

原料来自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和野生(天然)产品;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少于95%;只允许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和有机认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物质,不允许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有机产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加工和贸易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

简单地说,有机产品就是通过有机农业生产体系生产出来的产品。有机产品的涵盖面非常广,主要包括:有机食品,主要指可食用的初级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如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饮料和调料等;有机农业生产资料,如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等。此外,还有有机化妆品、纺织品、林产品等,统称为有机产品。有机产品中占绝大多数的是有机食品,有机食品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的环保型安全食品。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详见图9-7。

图9-7 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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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的区别

无公害食品是指按照无公害食品生产标准和产品标准要求从事生产活动,产品的质量指标达到无公害食品的质量要求,并通过农业农村部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产品。

绿色食品是指按照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生产的,经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允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安全、优质食品。

有机食品是指采取有机的耕作(饲养)和加工方式生产和加工的,在生产和加工中不使用农药、化肥、化学防腐剂等化学合成物质,也不使用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品,产品符合国际或国家有机食品要求和标准,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

无公害食品标准对食品的安全性提出了基本要求,普通食品都应达到这一要求;绿色食品的质量要求高于无公害食品;而有机食品是目前农产品的最高标准。这三类产品的冠名,都需要通过国家认证。对于肉鸭和蛋鸭养殖企业、养殖户来说,应参考相关标准,提高产品品质,争取达标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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