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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企业与产品设计的相互关系

时间:2023-06-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说到流通企业的染织设计,就要从传统染织业与绸庄、布行的关系说起。料货是市场发展后,商业资本介入生产的一种方式。应货的出现比料货晚一些,此时绸庄已经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向机户或绸厂定织的都是适销对路的产品,品质优良,并以自己的品牌打开销路,因此对品种和花色的设计更为重视。在这类流通型染织企业中,最为典型的是上海同章绸庄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云林丝织厂。

流通企业与产品设计的相互关系

说到流通企业的染织设计,就要从传统染织业与绸庄、布行的关系说起。涉及花色设计的大多为丝绸产品,因此这种关系亦集中体现在绸庄中。

所谓绸庄,在鸦片战争以前,还都是牙行性质的贸易商行。牙行古已有之,是商品经济有了一定发展后的产物。早在唐代,就有商贾在交通便利的市镇开设牙行,城乡机坊或个体机户将织成的绸缎先投卖给牙行,通过牙行的中介将产品转售给外来客商,并行销至全国各地。牙行相当于中介商,方便买卖双方交易,并从中获取利润。浙江的杭州绍兴宁波湖州、濮院,江苏的南京、镇江、丹阳、盛泽、苏州等地,都是闻名天下的绸都,同时又位于水陆要道,每当新绸上市季节,众多客商怀揣银两蜂拥而至,各牙行与客商们交易繁忙,形成大大小小的集市。这种牙行性质的绸庄在鸦片战争后也长期存在,以浙江湖州为例:“吴兴产绸,向以湖绉著称,与杭缎齐名,色泽光润而柔软,宜制科秋衣服之用。绸名有‘轻长’‘尺六’‘洋装素’等多种,长约五丈余,阔约一尺六寸,最宜制袍褂之用。……该县乡镇,大半以此为正业,尤以北门外诸乡镇为最著。唯过农忙时期,则绸机相率停织,以事耕耘。迨及秋季,各地需要骤殷,销路激增,出产以此为最旺时期。此项绸匹,都由绸庄汇集转沪,而此种绸庄全系居间介绍性质,为数约二十余家也。”[31]

鸦片战争后,绸庄除传统的居间贸易外,又拓展出新的业务形式。即除了直接向机户收购绸缎的“卖货”形式外,还有“料货”“订货”“寄售”“包销”等多种形式。南京的缎庄和苏州的纱缎庄出现较早,一般经营熟货织物,即绸庄先将练染好的经丝、纬丝等原料发给机户,委托机户织成某种绸缎,此即所谓“料货”。订货更进一步,也称“应货”,是绸庄根据销售的需要向机户和工厂定织指定的花色、品种,原料由织造者自行选备,双方核定价格、数量和交货日期,绸庄向织造者预付定金,同时可以在产品上织上绸庄自己的牌号,以绸庄自己的品牌向市场销售。

料货是市场发展后,商业资本介入生产的一种方式。在清后期,料货是南京、苏州、杭州等大城市绸庄与机户交易的普遍形式,一方面解决了机户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绸庄也通过放料办进适销对路的产品。绸庄不需要设置工场和机台,也不需要雇佣工人,只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可进到自己满意的产品,降低了风险,提高了利润。对机户来说,料货保证了生产的稳定,但主动权掌握在绸庄手中,与市场隔绝,所获利润相对微薄。因此对机户来说,要谋求发展,还得在有了一定资本积累后做“卖货”,并通过再放料进一步扩大生产,把自己变成绸庄。如在同治元年(1862),杭州整经工蒋海筹拥有一台织机织“卖货”,逐渐积累发展,扩大规模,最终开设了“蒋广昌绸庄”。同治十年(1871),另一位颇有才干的杭州织工袁南安,备了一台织机织素贡缎,在积累了第一桶金后不断发展,后来也创设了“袁震和绸庄”。这两家绸庄都是晚清杭州著名的绸庄,其他还有悦文昌、豫昌祥、春源馥、万源绸庄等,均在近代浙江染织史上占有相当地位。

应货的出现比料货晚一些,此时绸庄已经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向机户或绸厂定织的都是适销对路的产品,品质优良,并以自己的品牌打开销路,因此对品种和花色的设计更为重视。对于生产厂商来说,接受应货保证了生产的日常经营,又不必冒市场波动的风险,这对资金相对薄弱的厂家来说是较为合适的。因此,自民国初年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苏州、杭州、湖州各地的手拉机和电力织机的台数不断增加,小型工厂机坊大量兴起,与绸庄的应货贸易发达有很大关系。(www.xing528.com)

20世纪20年代起,具有较大规模的丝织厂相继创办,商业资本在工业中的主导地位有所削弱。但对绸厂来说,仍然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依赖绸庄的信息和销售渠道。如什么花色好销、哪些品种已经过时等,需要绸庄及时反馈信息,至于新产品的选样、打样、试制、试销,也得依靠绸庄的渠道和市场。如美亚织绸厂,在初创时期仍靠天生锦绸庄为其推销产品,杭州的纬成、虎林、天章、震旦、烈丰,苏州的振亚、大中,湖州的永昌绸厂等,都与上海的绸庄有协作关系。随着丝织品产量的增加和市场的发展,一些大中型绸厂不愿受制于绸庄,纷纷在上海设立发行所,自产自销,摆脱绸庄的控制,减少商业资本对利润的切割。与此同时,一些绸庄为了应对市场的变化,也开始掉过头来,自置生产设备,在旗下设置丝织厂。如杭州的蒋广昌、袁震和、振兴、悦昌文、庆成、文新恒等绸庄,均由原来单纯以商业为主转变为工商兼营。这些由绸庄转变而来的丝织厂具备很多优越条件,比如商业渠道通畅,产品信息灵通,且仍保留交往多年的进货机坊,必要时可进现货,因此产销结合,较为灵活。民国二十四年(1935)以后,绸庄旗下的工厂趋向于庄厂分离,独立经营,但又在同一位企业主的主导下,保证生产和销售的稳定。

鸦片战争以后,上海被辟为通商口岸,因其邻近丝绸产区,水陆交通便利,加上码头铁路交通设施建设,内外贸易越来越繁荣。到辛亥革命前后,上海已取代广州和苏州,成为全国绸缎的集散地,与此相应,上海也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绸庄体系。民国十七年(1928),上海成立了绸缎商业同业公会,有零售和批发两大块。在经营的产品上,也各有区别,如钱江会馆专门经营杭州与绍兴的产品,盛泾公所专门经营来自盛泽和王江泾的绸货,绉业公所经营湖绉,云锦公所经营苏缎,府绸公所经营山东、河南的柞丝绸。同时各绸庄也在主营产品外,增加适销对路的丝绸产品,适应全国各地或外洋客商的需要。绸庄也在上海投资丝织厂,如上海肇新绸厂是盛泽春记正绸庄创办的,上海物华丝织有限公司亦由盛泽宝泰、升记、汪永亨绸庄合资创办。借此方式,商业资本进入产业领域

在近代中国,绸庄作为一种商业资本,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生产厂家,生产什么产品,采用何种花型,都由绸庄指派。因此对绸庄来说,花色品种是否适销对路决定了企业的生命。在这类流通型染织企业中,最为典型的是上海同章绸庄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云林丝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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