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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的成立过程及形态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笔者在前节指出“屯坞”与“邨坞”一词相同,但实际上在汉代基本没有“邨”“村”。汉末以来的战乱依然持续,同时还有五胡叛乱导致社会动荡不安,最早华北地区的村落一般都在四周建有防御墙,即为“村坞”“村堡”的形态。由此可知,李特从占领的成都小城派出勇猛之士,令其驻守并监视村堡。葛荣的叛军避开死守的州县大城,在其所到之处摧残大城间小规模的村坞。这也是以抢劫为生的首领的实例。

村的成立过程及形态优化措施

笔者在前节指出“屯坞”与“邨坞”一词相同,但实际上在汉代基本没有“邨”“村”。[6]下文所引《三国志》卷一六《魏书·郑浑传》的记载,正是宫川先生指出的“村”一词在正史中出现的最早用例:

转为山阳、魏郡太守……以郡下百姓,苦乏材木,乃课树榆为篱,并益树五果。榆皆成藩,五果丰实。入魏郡界,村落齐整如一,民得财足用饶。

该史料是明帝时期的有关记录,在魏郡村落中,榆木所制的篱笆内挂满了沉甸甸的果实,呈现出一片丰收景象。[7]

《魏书》卷六六《李崇传》载:

兖土旧多劫盗,崇乃村置一楼,楼悬一鼓,盗发之处,双槌乱击。四面诸村始闻者挝鼓一通,次复闻者以二为节,次后闻者以三为节,各击数千槌。诸村闻鼓,皆守要路。是以盗发俄顷之间,声布百里之内。

同书卷九一《术艺·刘灵助传》载有其在北魏末期举兵的记录:

为庄帝举义兵……由是幽、瀛、沧、冀之民悉从之。从之者夜悉举火为号,不举火者诸村共屠之。

不难看出,这一时期村落联合在一起,成为民众日常居住的场所。但是,“村”最初出现是在魏晋时代。汉末以来的战乱依然持续,同时还有五胡叛乱导致社会动荡不安,最早华北地区的村落一般都在四周建有防御墙,即为“村坞”“村堡”的形态。关于这一点更为具体的事例是氐族李特、李流兄弟率领大量流民进攻蜀中的记录。《晋书》卷一二〇《李流载记》云:

三蜀百姓,并保险结坞,城邑皆空,流野无所略,士众饥困。

从该史料可知,蜀地民众舍弃旧居城邑,在城外要塞之地建坞。坞是汉代以来置于民众日常居住聚落之外的防御设施,但上述史料中的“坞”却是民众聚集之地。《晋书·李特载记》云:“是时蜀人危惧,并结邨堡,请命于特。”也就是说,旧居城邑已成为空地,而民众聚居的坞(堡)则呈现出新生聚落的特征,且这些村堡曾一时降于李特等人。《李流载记》云:

特之陷成都小城,使六郡流人分口入城,壮勇督领邨堡。流言于特曰……宜录州郡大姓子弟以为质任,送付广汉,絷之二营,收集猛锐,严为防御。……特不纳。

由此可知,李特从占领的成都小城派出勇猛之士,令其驻守并监视村堡。从其中所载李流的建言来看,在这些村堡之中有“大姓子弟”,故他建议将这些人作为人质,但并未被采纳,这也成为李特后来失败的主要原因。实际上,此时益州刺史罗尚坐镇于成都大城之中,其下属益州从事任明曾劝村堡叛变倒向罗尚方。《李特载记》云:“明潜说诸邨,诸邨悉听命。”由于诸村倒向了官军一方,所以李特战败被斩。以上史料均与村、坞堡具有密切的关系,而这些村、坞堡多建于旧城之外,接受大姓、豪族的领导。

北魏末年北镇之乱爆发,人们建造了大量的村坞。《魏书》卷七四《尔朱荣传》载:

时葛荣将向京师,众号百万。相州刺史李神轨闭门自守。贼锋已过汲郡,所在村坞,悉被残略。

葛荣的叛军避开死守的州县大城,在其所到之处摧残大城间小规模的村坞。《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载:换言之,村坞相连、建有佛寺这一点正说明村坞已不再是临时性的防御设施,而是人们日常居住的聚落。十六国时期西凉建初12年(416)的敦煌户籍中(斯坦因汉文文书113号)载各户居住在“赵羽坞”,这些民众在行政上属于敦煌郡敦煌县西宕乡高昌里,然而日常居住的却是赵羽坞,这就是上文出现的村坞。[8]

敦煌地接西域、道俗交得其旧式。村坞相属,多有塔寺。

《梁高僧传》卷一三《释僧慧传》载:

晋义熙中,共长安人行长生,立寺于京师破坞村中。

其中的“破坞村”大概位于建康之地,从名称上看,或许是建于坞的废墟之中的村子。这既是长江流域为数不多的坞的实例之一,亦是在坞中建村的直接例证。

通过对村坞成立过程的考察,可以看出如前节所述,坞本是豪族所建堡垒,是其用于避难的场所,故村坞与前文蜀地的情况一样,开始多为大姓、豪族为自卫而建,且在村坞中他们多居领导地位。《晋书》卷一〇七《石季龙载记》云:

三辅豪右多杀其令长,拥三十余壁,有众五万以应勋。

这是为反抗后赵石氏的统治关中民众欲与晋朝通好的记录,此处建造坞壁的领头人是长安周边的豪族。《晋书》卷一〇四《石勒载记》云:

冀州郡县堡壁百余,众至十余万。其衣冠人物,集为君子营。

石勒从沦陷的冀州郡县、堡壁中召集“衣冠人物”建立君子营,而这些人正是百余郡县、堡壁的首领。《晋书》卷八一《刘遐传》载:

刘遐字正长,广平易阳人也。性果毅,便弓马,开豁勇壮。值天下大乱,遐为坞主。……乡人冀州刺史邵续深器之,以女妻焉。遂壁于河济之间,贼不敢逼。

由此可知,刘遐是冀州的坞主之一。刘遐的出身我们无从得知,但其得到了同乡大豪族邵续的支持这一点毋庸置疑。关于邵续其人,《晋书》卷六三《邵续传》有载:

时天下渐乱,续去县还家,纠合亡命,得数百人。王浚假续绥集将军、乐陵太守,屯厌次,以续子乂为督护。续绥怀流散,多归附之。

也就是说,邵续承担的是地方防御工作。当然,上述这些都是乱世之事,并非没有非豪族出身的坞主。据《晋书》卷六三《郭默传》所载,他便是从微贱出身而成为坞主。

郭默,河内怀人。少微贱,以壮勇事太守裴整,为督将。永嘉之乱,默率遗众自为坞主,以渔舟抄东归行旅,积年遂致巨富,流人依附者渐众。抚循将士,甚得其欢心。

不难看出,出身微贱的郭默最初依靠的是其在郡中所追随的武将,其后通过抢劫而获得巨额财富。他与一般以乡里防御为目的的豪族的行为模式较为不同。前引《刘遐传》中也有以下记载:

初,沛人周坚,一名抚,与同郡周默因天下乱,各为坞主,以寇抄为事。(www.xing528.com)

这也是以抢劫为生的首领的实例。此外,坞壁首领中还有一种被称为流人坞主。《晋书》卷六二《祖逖传》载:

流人坞主张平、樊雅等在谯。演署平为豫州刺史,雅为谯郡太守。又有董瞻、于武、谢浮等十余部,众各数百,皆统属平。

由此可知,流人坞主张平治下有十余部落。关于张平其人,《晋书》卷一一〇《慕容俊载记》中有所记载:

平跨有新兴、雁门、西河、太原、上党、上郡之地,垒壁三百余,胡、晋十余万户。

最终,张平发展成统领三百余坞壁首领的庞大势力。《晋书》卷六〇《阎鼎传》载:

阎鼎字台臣,天水人也。初为太傅东海王越参军,转卷令,行豫州刺史事,屯许昌。遭母丧,乃于密县间,鸠聚西州流人数千,欲还乡里。

此处的阎鼎亦为流人坞主。阎鼎本是甘肃人,但长期驻守河南,后由于获悉母丧,而带领漂流于河南的西陲数千人回归故里。从上述诸事例不难看出,这个时代的流民未必都是破产、流亡的农民。他们是在乱世之中背井离乡躲避战乱的人们,往往汇合成大规模的团体而进行集体移动。所谓流人坞主大概就是这些团体的首领。前文的氐族李特等也是从甘肃东部迁至蜀中的流民首领,且其与蜀地当地民众的村坞之间是对立关系。实际上,这个时代各地土著人与外来流民的对立、冲突不断发生。从这一点来看,以乡里防御为目的的坞主与流人坞主是有区别的,但作为有权势的首领这一点却无分别。

最初以豪族、官员、部将、流民首领为中心建造的坞壁之中,在其发展的第二个阶段,远近民众开始大量加入其中。前节提到,王莽末期在南阳豪族樊宏为宗族亲属所建的坞壁中,有千余家老弱病残投奔而来,其实这种情况在各地均有发生。本节所引史料中,邵续所在的集团“续绥怀流散,多归附之”、郭默所在的坞“流人依附者渐众”的记载便是例证。关于有名的后汉末期右北平的田畴,《三国志》卷一一《魏书·田畴传》载:

率举宗族他附从数百人……遂入徐无山中,营深险平敞地而居,躬耕以养父母。百姓归之,数年间至五千余家。

由此可知,田畴最初带领宗族与近亲者数百人依险要之地而居,但在数年间便有五千余家民众投奔而来。于是,这种单纯作为防御设施的坞逐渐变成了作为聚落的村坞、村堡。

在一千余家、五千余家民众投奔而来的情况下,村坞会在形态上呈现何种变化呢?比如说,一个坞壁能否收容这么多民众?《晋书》卷一二四《慕容宝载记》:

中书令眭邃曰:“魏军多骑,师行剽锐,马上赍粮,不过旬日。宜令郡县聚千家为一堡,深沟高垒,清野待之。”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一堡能容纳一千家人左右。当然,若建造较大规模的如城郭一般的堡的话,并非不能收容更多人口。但从《隋书》卷七三《循吏·公孙景茂传》“大村或数百户”的记载来看,可以进行共同生活的村落亦有其可容纳界限。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在数千户民众聚集的情况下,当会分成几个聚落而居。《晋书》卷八八《孝友·庾衮传》载,3世纪末庾衮率领“同族及庶姓”居于河南禹山。

关于对投奔其所在坞壁的民众的管理,该传有如下记载:

使邑推其长,里推其贤,而身率之。

从该记载来看,其中由数个邑里组成,庾衮令每个聚落选出首领,并对其进行统领。前文的流人坞主张平拥有十多个部落,这些部落均拥有数百兵力,且全部统属于张平。从这些数字来看,一坞、一村的人数或户数,多则数百至一千,田畴的五千余家当是分为几个聚落而居。对于聚落的管理方式,据说田畴曾与父老商量,与庾衮的情况相似,这些父老正是各个邑里的首领。[9]这种由数个聚落组成的集团,我们可以称之为一种村落联合。

这个时代村落联合的构成有两种情况:一是聚集在一个坞主手下的民众分为多个聚落,二是独立形成的多个聚落寻求一个有力的首领并服从其领导。田畴和庾衮显然属于前者。那么,流人坞主张平的集团最初如何成立我们不得而知,但后来令“垒壁三百余”服从当是经过后者的历程而产生的结果。《晋书》卷一一四《苻坚载记》:

关中堡壁三千余所,推平远将军冯翊、赵敖为统主,相率结盟,遣兵粮助坚。

这个事例显然是后者。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数位坞壁主人与其统率者之间结盟。当时的豪族集团一般是由多个村落的联合构成,但是通过盟约而结合这一点与下节将要探讨的村落统治的共同体特征有关。

不过,聚落无论是单个还是多个,坞壁内部已成为民众的日常生活场所这一点在前文所引敦煌的事例中已进行阐述,当然其中亦有例外。前文提及的庾衮后来放弃最初所据禹山,采纳父老所献之计,为躲避石勒的进攻,栖身于名为大头山的险要之地。《庾衮传》云:

衮乃相与登于大头山,而田于其下。

这座山被称为“九州绝险”之地,后来庾衮坠崖而亡。大部分民众的聚落是否建于山上尚不明确,但可以推测一般的聚落当与田地一样位于山下。若是如此,大头山当与一般村坞不同,其中还保留着作为单纯的防御设施和堡垒的坞的原型。

以上探讨了从坞壁到村的成立过程,在华北地区这种成立模式较为常见,大量史料也是其佐证。当然,未必所有的村都通过这种模式而成立。不过,即使没有坞壁般森严的形态,这个时代的村四周为围墙所环绕这一点毋庸置疑。《梁高僧传》卷六《释法安传》载:

安尝游其县,暮逗此村。民以畏虎,早闭门闾。

若四周有墙无门,必然无法将老虎关于门外。《隋书》卷七〇《李密传》载:

行次邯郸,夜宿村中。密等七人皆穿墙而遁。

《南齐书》卷二六《陈显达传》载:

官军继至,显达不能抗,退走至西州从(“后”之误)乌榜村。骑官赵潭注槊刺落马,斩之于篱侧。

从字面来看,此处并非土墙,而是由篱笆围成的墙。不过,可以推测这些村当为聚居村。就聚居村而言,在战乱频发的华北村落中土墙当较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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