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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音乐文化的早期实践与发展历程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于周代,许多方国处于齐鲁的实际影响之下,这片土地上的文化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正是这种音乐文化上的先进性以及承继的连续性,进入周朝之后,齐鲁大地上的音乐文化在生产力有新发展的情况下,才显示出持续的领先性。这在中国乐文化技术与实践的认知中具有基石性的理论意义。

齐鲁音乐文化的早期实践与发展历程

无论是七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文化早期的北辛文化,还是中期的大汶口文化以及晚期的龙山文化齐鲁大地都有其重要的位置,及至进入阶级社会,商文化的方国在山东是比较发达的。至于周代,许多方国处于齐鲁的实际影响之下,这片土地上的文化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作为时空艺术,我们不可能听到由古人演奏和演唱的音乐,因此,与音乐相关的出土文物就是见证当时音乐文化的最好的资料。就全国范围内出土文物显示,中国乐器新石器时代应该已经有了吹奏、打击和弦乐器的不同部类。诸如河南舞阳贾湖出土的新石器时代早期的骨笛,浙江余姚河姆渡的骨哨,依音孔的多寡而显现出时代特征的陶埙,这些是为吹奏乐器;作为打击乐器,则是从土鼓、陶鼓、鼍鼓等等各种各样的鼓系列;至于弦乐器,虽然没有新石器时代文物的直接出土,但甲骨文中已经显示出弦乐器确实存在的种种迹象。

在新石器时代,山东大地上有些乐器的制作非常精美并具有先进性。在华夏大地上目前所能见到的鼓类乐器应为山东最早。这就是邹县野店鼓。特磬,是龙山文化和夏、商时期中国一种特有的器物。这种器物最早的功用可能并非仅仅是乐器,也是当时部落首领所用的礼器、祭器、重器。显然这种器物与早期宗教观念相关,由于能够发出悦耳的声音,也作为其时的信号乐器。从目前出土情况来看,山东特磬的数量以青州苏埠屯特磬为代表有接近10件之多。进入青铜时代,这种器物随着与青铜乐器的组合使用而逐渐成组成编,发展成为两周时期代表性礼制乐器“金石之乐”中的编磬,而且还有相当数量的陶响器、鼍鼓等等,这些与其说是乐器,毋宁说是巫术行为中巫师做法通神所必须借助的工具,因此又有法器的功用。“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礼记·礼运》)。我们知道,东夷族应该属于巫文化的范畴,而作为“巫”者,甲骨文中恰恰与“舞”字相同,巫作为沟通人与鬼神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应该是巫文化中与乐相关的领衔人物。正是这种音乐文化上的先进性以及承继的连续性,进入周朝之后,齐鲁大地上的音乐文化在生产力有新发展的情况下,才显示出持续的领先性。

商代,是中国青铜文化发展与昌盛的阶段。就青铜乐器来看,全国重要的商铙出土区域中,山东地区的铙以其铸造之精美、音律发展之完备位于前列。无论是青州苏埠屯商铙还是沂源东安商铙都可以发出固定的乐音。沂源东安编铙3件,每件的正鼓音与侧鼓音都很明显,耳测的结果(或称从排列上看)都是二度关系,可以排列出123456六个音,这说明山东的商铙可以是双音,但同其后西周时期的钟类乐器相比,显得不够规范,即不是三度关系。(www.xing528.com)

宁乡编铙其侧鼓音虽然可以找到,但不像西周时期的编钟那样只要在正鼓和侧鼓部一敲就出现非常明确的双音关系。如果将东安编铙、苏埠屯编铙与宁乡编铙的测音状况进行比较,则很容易看出前者的先进性。众所周知,中国所特有的合瓦型的钟类乐器,的确是具备双音的前提,但并非凡合瓦型的钟均为双音。四川省博物馆中的一套编钟,虽然也是合瓦型,但其正鼓部与侧鼓部的音却是同度。虽然这些钟看似实用器,但鼓击所得两个部位的乐音却不正常。这既说明铸造工匠的水平较差,也说明并非所有合瓦型的钟类乐器都能奏出双音。而山东出土的商铙能够在一件乐器上比较清楚且稳定地奏出双音,显然占据了领先地位。正是这种实践的先进性,才会为乐律理论的产生与发展创造条件,从而促成理论上的突破。如此说来,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最早的理论律学的实践出现在齐地也就顺理成章了。东周时期管子首次揭示了中国乃至世界上的最早的乐律法则“三分损益法”,开世界乐律学史之先河,对乐律的理论探究代表人类从音乐的自然态向理性化过渡。这种理论至今仍然有着其实践中的意义。此外,还应看到一个事实,即在20世纪出土的曾侯乙墓的编钟的铭文上,有齐国的乐律名称,而就铭文所列的几个方国来说,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可以说明齐音乐文化的先进性。即在当时乐律名称尚未统一的情况下,齐已经创造出了自己的乐律名称。

《考工记》中对若干技术细节进行了科学的概括,力图阐明其科学道理。这中间既有如何使乐钟取得美妙音响的合金比例配置,又有制造乐钟各部位的正确比例,还有与之组合使用的编磬的选材制造方法,体现出齐人不仅仅长于实践,而且形成了理论的总结。如果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齐地之人不具备学理的探究意识,绝对不可能产生科学的理论。这在中国乐文化技术与实践的认知中具有基石性的理论意义。

也许有人会说,就两周时期作为时代标志的“金石之乐”实践层面来看,齐鲁之地的确还缺乏如同晋国师旷那样“以耳齐声”知乐的大家。但从齐鲁之地出土的礼乐制度之代表“金石乐器”来看,在两周时期其音律是相当整齐的,这说明此地的乐师应该是有着相当高超的音律实践,否则便不会有最早乐律理论的成功创建。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是,被誉为春秋时代乐圣的盲瞽乐师旷其实是“山东人”,《新泰县志》中对此有明确的记载,而且有历代的文人墨客为其所撰写的艺文,志书记载当地还有其衣冠冢,可见师旷是后来才到晋国任职的。如果这些记载属于真实,那么师旷的早期音乐训练恰恰是在这片音乐文化领先的热土上完成[1]。至于师旷何以到晋国,典籍语焉不详,还有待更深入地探讨,但大家出自齐鲁,由此也反证出此地音乐文化的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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