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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形式的重要性:源于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对立和矛盾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5]列宁有关党的组织形式的民主集中的论述,是否与回应卢森堡的批评相关,这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集中制是组织形式中的重要部分、乃至关键部分。在这一点上,应克复的判断是较为合理的,其认为:尽管列宁称他所提出的集中制标以民主的集中制,但其重点是“集中”,这一贯为列宁所强调。正是在这一逻辑的基础上,民主形式是服从无产阶级专政本质的,并依附于无产阶级专政。首先,这一民主形式来源于阶级对立和阶级矛盾。

民主形式的重要性:源于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对立和矛盾

在无产阶级政治组织形式问题上,列宁较早地提出了集中制的问题。1903年,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指出:

许多党员认为联邦制是有害的,把联邦制应用于俄国当前的实际是同社会民主党的原则相抵触的。联邦制之所以有害,是因为它把独特性和隔阂合法化,使之提高为原则,提高为法律……我再说一遍:我们不承认任何必然存在的壁障,因此在原则上反对联邦制。

与之相对,列宁认为:“集中制要求中央和党的最遥远、最偏僻的部分之间没有任何壁障,这难道不清楚吗?我们的中央将得到直接了解每一个党员的绝对权利。”[43]1904年,卢森堡在《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一文中对列宁的“集中制”提出质疑和批评。应克复认为:“针对卢森堡的批评,列宁在1905年将‘集中制’的概念改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列宁申明,集中制有专制主义的集中制、官僚主义的集中制,而俄共所实行的则是民主的集中制。也就是说,集中制有两种。”[44]1906年,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上,有关党的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得以确立,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中,列宁明确指出:“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45]列宁有关党的组织形式的民主集中的论述,是否与回应卢森堡的批评相关,这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集中制是组织形式中的重要部分、乃至关键部分。在这一点上,应克复的判断是较为合理的,其认为:

尽管列宁称他所提出的集中制标以民主的集中制,但其重点是“集中”,这一贯为列宁所强调。譬如,1920年列宁仍强调:“无产阶级的无条件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列宁还认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要求在党内仍“需要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谁要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哪怕是稍微削弱一点(特别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那他事实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46]

那么列宁为什么提出集中制,并且集中制的合理性抑或在内逻辑是什么,这是理解无产阶级政治组织形式民主集中制的关键所在。

列宁曾指出:

实际上,为争取完全的平等以至为争取承认民族自决权而斗争,不是我们全党的义务吗?因此,如果我们党的任何一部分没有履行这项义务,那么按照我们的原则,它必然要受到谴责,必然要由党的中央机关去纠正。如果明明完全有可能履行这个义务却故意不去履行,那就是背叛行为。[47]

列宁的这段描述基本阐释了集中制的逻辑基础,因为在“完全的平等”和“民族自决权”这一最高目标面前,即使是民主形式也不应该得出与之相对、相反的结论。那么这一目标的来源又是什么?这要追溯到列宁围绕阶级重构马克思理论体系

列宁将资产阶级国家和资产阶级政治统治归结为资产阶级专政这一本质,民主不过是作为专政的“伪装”。基于阶级分析方法,与资产阶级专政的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构成无产阶级政治统治的本质所在,那么相对于统治的本质而言,统治的形式要居于次要的地位,至少不应该违背统治本质而一味强调统治的具体形式。正是在这一逻辑的基础上,民主形式是服从无产阶级专政本质的,并依附于无产阶级专政。换言之,当民主作为资产阶级专政的“伪装”,民主亦可以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伪装”,这一“伪装”是针对对立阶级的。只要满足无产阶级专政,那么这一“伪装”采用何种形式则并不重要。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阶级分析框架中,差异只存在于阶级之间,而不会存在于阶级自身。因为阶级对立导致阶级专政,阶级专政作为阶级的最高属性,代表了特定阶级的最高利益。那么一方面,阶级自身从属于这一“最高利益”——阶级专政;另一方面,即使阶级自身存在“不同利益”,但基于只存在阶级之间的差异,不存在阶级自身的差异,这一“不同利益”也是可以为“最高利益”——阶级专政所消化、吸收的。如果用通俗的语言加以表述,即使阶级自身允许存在民主形式,其也会或主动或被动地实现阶级自身的一致性——阶级专政;即使阶级自身不存在民主形式,集中更为容易、适宜地带来与阶级本质即阶级专政之间的一致性。

正因为这一内在逻辑,列宁才提出了集中制这一无产阶级政治组织形式,再加上战争的形势要求,集中制就更为顺理成章。但是,集中制的根源在于阶级自身不存在差异,这一差异和对立只存在于阶级之间。由此可见,应克复认为:“列宁的治党思想的双重性,以及由于当时所处的环境使他更多地强调集中,为斯大林日后通向个人专制留了一条门径”[48],这一分析显得较为表面化,没有触及列宁有关集中制和民主集中制背后的内在逻辑。

中国的民主建设与发展,基本延续了列宁基于阶级分析的民主集中制形式。首先,这一民主形式来源于阶级对立和阶级矛盾。例如,毛泽东曾指出:

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49]

可见,尽管人民的内涵和范围存在变化,但是人民概念的内涵及边界都是通过阶级对立这一分析方法得出的。与之相对,对立阶级——即人民的敌人,也是基于阶级分析而得以成立。

其次,对于无产阶级政治统治形式而言,它依附于阶级专政这一事实和本质,但是,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以及在阶级本质这一根本属性上的一致性,并不受具体形式的影响。例如,毛泽东又指出:(www.xing528.com)

专政的制度不适用于人民内部。人民自己不能向自己专政,不能由一部分人民去压迫另一部分人民。人民中间的犯法分子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这和压迫人民的敌人的专政是有原则区别的。在人民内部是实行民主集中制……但是这个自由是有领导的自由,这个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不是无政府状态。无政府状态不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50]

可以看到,对于无产阶级政治组织而言,其可以采用民主的形式,也可以采用集中的形式,其中,集中居于主导地位。一方面,集中居于主导地位,这一形式的来源在于阶级对立,阶级本质在于专政,阶级自身具有一致性,并不存在阶级内部的根本对立和差异。另一方面,民主形式的存在依附于阶级专政这一本质,即“自由是有领导的自由”。民主不管是在应然层面还是在实然层面,都应该与阶级本质相一致,民主的合理性在于“按照我们的经验,这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正确的方法”[51]。因为阶级自身具有一致性,通过集中的形式已然可以完成阶级一致性,只是民主的方法也为实践所证明是“一个正确的方法”。

之后,邓小平在无产阶级政治组织形式即民主集中制问题上丰富并拓展了这一概念的内涵。不过在概念边界的确定上,阶级分析方法仍然占据着主导的地位,因为民主集中制的产生即在于阶级对立。例如,邓小平曾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而这个集中,总是要在民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正确地实现。没有无产阶级的民主和无产阶级的集中,也就没有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就要复辟”,“不实行民主集中制,不但脱离人民群众,脱离党员群众,而且上级脱离下级,甚至在同级里也势必造成少数人或个人脱离多数,少数人或个人专断的局面”。[52]这里有两重内涵:一是民主的阶级性,民主依附于专政这一阶级实质,专政来源于阶级对立;二是民主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作方法,即毛泽东所阐述的“一个正确的方法”。

改革开放之后,一方面是吸取之前的政治教训,另一方面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民主内涵的拓宽显得尤为重要。邓小平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这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局面,这就是我们今天和今后所要努力实现的政治局面”,“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53]可以看出,民主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内涵的拓宽,正如同民主在革命和建设阶段内涵的存在一样,都是基于“一个正确的方法”的原因。根本而言,在阶级自身一致性的前提下,集中始终居于主导的地位,民主不过扮演着解决问题方法的角色。当然,这并不否定民主形式的主要作用,即使民主形式居于主导地位,在阶级自身一致性问题上,民主形式也会自然而然地实现与之的统一。只是这一民主形式的主导地位需要置于革命分析框架之中,即马克思理论中有关民主形式与革命目标一致性的问题。

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无产阶级政治组织与民主形式之间存在“天然的亲和性”[54]。首先,无产阶级政治组织的运转应该基于民主形式,不管是共产主义者同盟、国际工人协会,还是有关巴黎公社问题上,马克思都持有完全的民主态度。这一民主形式包括所有成员的普遍平等、普选权、监督,以及随时撤换的权利等。民主形式的充分实现依赖于两个方面的要素:一是普遍的政治平等,二是政治与社会之间分裂的弥合。马克思革命理论的展开也正是基于这两个方面,一方面,政治革命的完成实现了普遍的政治平等;另一方面,社会革命的完成消除了政治与社会之间的分裂。因此,民主在无产阶级政治统治条件下具有充分实现的条件,无产阶级政治组织与民主形式之间具有“天然的亲和性”。

其次,马克思有关组织原则与组织形式关系的问题。组织原则即革命目标,革命目标在于消除差异,尤其是基于私有制而造成的差异,并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与所有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之间的统一。组织形式即民主形式,民主形式很好地统一了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与所有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它构成了平等形式与平等内容的统一。马克思认为,组织原则与组织形式之间构成递进关系,二者相互统一,并不存在对立与矛盾。换言之,当组织原则被放弃时,组织形式也就不复存在;而当组织形式存在之时,必然导向组织原则。例如,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的问题上曾指出:“只要总委员会不再是国际工人协会的多数人的代表者,那末即使我们承认总委员会有黑人曾长或者俄国沙皇的权力,这种权力反正也会是虚幻的”,总委员会“只是一种精神力量,如果得不到全协会的赞同,它将是软弱无力的”。[55]可见,总委员会的权力与民主形式之间存在一致性,当民主形式不能有效运转时,这一组织权力是失效的,也是与革命目标相悖的;而当组织权力背离革命目标时,必然不是基于民主形式产生的。这一看似矛盾的关系在马克思的逻辑结构中被很好地结合在一起

对比马克思与列宁有关民主形式的论述,可以看出,列宁基于阶级对立,将专政作为阶级统治的本质所在,专政构成全部问题的关键。那么民主形式抑或集中形式,只要遵从专政这一阶级自身的一致性,都是合理的。至于具体采用何种形式——民主形式、集中形式抑或民主集中形式,则是居于第二位的问题,它依赖于专政的具体情况而转移。与此对应,马克思基于革命的历史逻辑,将民主形式与无产阶级政治统治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无产阶级政治统治必然采用民主的形式,因为它们共同处于革命分析框架之中。一方面,平等形式与平等内容的统一通过民主形式得以展现;另一方面,平等形式与平等内容的统一正是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结果。正因为如此,在马克思的理解中,民主形式的充分实现,其结果只能是革命目标;而革命目标的充分表达,亦是只能通过民主形式来实现。不管是马克思基于革命分析框架,认为民主形式与革命目标之间完全一致,还是列宁基于阶级分析框架,在专政这一阶级自身一致性的基础上,民主形式与集中形式可以共存并依赖具体情势而变化,二者都忽略了无产阶级政治组织民主形式内部可能存在的冲突、矛盾,乃至与革命目标或阶级自身一致性之间的背离。

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体系中,民主形式的重要性经常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这不仅指向马克思民主理论的革命内涵,同时也指向列宁的阶级民主和民主集中制。但是民主形式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处置的问题,“曾经被作为‘仅仅’政治‘形式’看待的东西比一种对经济和社会权力专心关注所能表达的东西有着远为更大的潜在和实际重要性”[56]。一方面,资本主义对于民主的吸纳、对于民主革命内涵的消解,正是通过民主形式的建设来完成的。民主成为主流资本主义社会的“标签”,正是通过重视民主形式的建设来实现的,正如安东尼·阿伯拉斯特所指出的:

对“资产阶级”民主所提供的美德、好处和机会加以贬低的任何倾向都应予以坚决抵制。“资产阶级”民主是一项应该继续添砖加瓦而不是加以鄙视和无视的成就。那些直到最近才开始改变而之前从来不知道它的国家比如南非或波兰,或者是难以恢复它的国家比如智利和捷克共和国,可能是最能深刻欣赏它的。[57]

另一方面,这并不是否认马克思有关民主的革命内涵,以及民主所要实现的平等形式与平等内容的统一。换言之,资本主义对于民主的吸纳并不能成为否定马克思民主理论的依据,“多个角度证明‘资产阶级’民主是一个欺骗性的黎明,实现地只是众多为之努力奋斗的人所希望的一个部分”。例如,“民选政府发现向大型私有公司的愿望弯腰是必需的,极大形塑公共意见的媒体能够被百万富翁买来卖去,被他们看做只不过是一些私有财产(当然情况也确实如此),这个事实证实了一个积极和有效的民主要和垄断性资本主义共存是多么地困难”[58]

对于中国的民主建设而言,基于列宁的阶级民主和民主集中制,民主形式与集中形式之间的调和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其困难的原因在于民主依附于专政(即阶级自身的一致性)这一逻辑结果。如何更好地实现民主形式,可以吸收马克思有关民主形式与革命目标统一性的论述。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产阶级政治组织应该通过民主形式展开活动,二者之间具有一致性。这时,集中形式与民主形式的潜在冲突得以化解。通过将集中与民主的关系替换为权威与民主的关系,并将其置于革命分析框架之中,可以有效缓解阶级对立和阶级专政逻辑中民主依附于专政这一结果。民主形式不应该处于专政之下,作为第二位的问题;民主应该置于革命分析框架之中,作为第一位的问题,与革命相统一。

其次要重视民主形式建设。马克思认为民主形式会自动实现革命目标,但是民主实践表明,民主形式的运转完全可以制造与革命目标不一致的结果,这一结果的产生正是因为忽略了民主形式的复杂性。资本主义在民主形式建设上的努力可以作为借鉴和警示,借鉴在于民主形式的建设方法和建设内容,警示在于通过民主形式建设消解了民主的革命内涵,构成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和实践的重要挑战。

总而言之,中国的民主建设离不开对民主形式的重视,而民主形式的建设首要又在于恢复马克思革命分析框架中民主与革命的统一、民主作为第一位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民主形式的创新与发展,化解可能存在的民主形式与革命目标之间的不一致,从而超越主流资本主义社会有关民主形式的普遍定义,对抗主流资本主义社会在民主形式上的“标签化”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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