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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地会馆与地域文化探索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入清朝,由于掌握国家权力的朝廷实施重视满族、蒙古族的民族歧视政策,北京内城与外城的区别更加显著化。而且京杭大运河这一中国南北交通运输线的终点与外城的东北部地区直接连接。有关北京的会馆,明清时期人们留下了各种文字记录。以下列举相关资料概观各种会馆在北京登场的时期、社会、背景以及相关状况。明代刘侗、于奕正认为北京的会馆始于嘉靖到隆庆年间,即16世纪中期至晚期。

北京各地会馆与地域文化探索

北京作为清朝的首都,是以宫廷所在地的紫禁城和中央行政机构所在地的内城为中心建设的,整个城市以皇宫的中心点为中轴,呈南北与东西方向展开,紫禁城占地面积也非常广大,在世界的宫殿中也罕有其匹。有关北京的城市设计与建设其实蕴含了先秦时代的城市理念与后世发展起来的风水观念,使以紫禁城为中心的北京呈现一种由下而上,直至顶点,四周拱卫中心的空间结构,制造出一种居于顶点的皇权至高无上的权威意象。这也使得它毫无疑义地成为凝聚中国传统社会多元文化的力量象征。在元明清时期,作为都城,北京的相关城市设施与地方城市不同,明朝中叶以来,伴随着外城的建设而使北京的城市空间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进入清朝,由于掌握国家权力的朝廷实施重视满族蒙古族的民族歧视政策,北京内城与外城的区别更加显著化。顺治五年(1648),基于严防汉族的戒备心理,清朝皇帝开始实施“满汉分城而居,分城而治”政策,根据皇帝下达的“满汉分城居住”命令,北京的内城逐渐成为以满洲族群为主,包含蒙古八旗汉军八旗的官僚、军队将士及其家属的居住地。而以前长期居住其间的汉族以及其他人因这一政策的执行,被毫不留情地驱赶至外城〔3〕

居住在内城的满族、蒙古和汉军八旗及其家人随着清朝政权的稳定,其日常生活因享受王朝政权的优惠政策,得到国家财政安定的支出和补贴过着非常优裕的生活,大多是北京社会的上流阶层〔4〕。根据清朝的政策,隶属于八旗的官僚将士及其家属,除了做官与当兵外,严禁从事经商等其他职业。京城的八旗军队以及家属虽然不从事直接的生产活动,但日常生活却受到清朝政府的特别关照与保护,每天几乎都无所事事。由于优裕的经济条件与大量的空闲时间产生出来的相关消费、游乐的需求与欲望对隶属于满蒙汉军八旗人士的日常生活方式产生了很大影响。“不勤习武艺、沈于戏玩”这一朝廷的严厉斥责是对进入清朝中期以后八旗官兵与子弟日常生活姿态的一般性描述。不仅如此,为了满足游乐的情趣爱好,在当时非常稀少的娱乐环境中,满洲与蒙古、汉军八旗的相关人士与戏曲发生了密切关系,他们之中违反朝廷禁令有进入戏班做演员的,即使不直接去戏班做演员,也有自己玩票的。随着时代的推移,特别是清朝后期,八旗中不少人为了满足个人兴趣爱好和消费欲望,整天沉湎于娱乐和游戏之中,并不遵守其祖宗制定的相关规定〔5〕

清朝政府针对满族、蒙古八旗人等沉溺于娱乐的行为,设立了一系列惩治的条例与方法进行管制。然而巨大城市的娱乐和游乐业自然不是政府通过禁令所能完全管理的。正如后面将要提及的,在一个不仅皇帝和宫廷、官僚等上层阶级,而且商人和城市普通老百姓的文化生活、娱乐内容与娱乐手段都十分单一的社会,戏曲表演与欣赏戏曲演出实际上就是很重要的文化生活部分。清朝政府禁止在内城开设戏园等娱乐设施,也禁止八旗人等看戏游乐,但这种措施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给北京的外城,亦即汉族及其他族群聚居的地方以与戏剧相关联的娱乐业的发展机遇。

城市管理中的内城、外城区分体制下,外城即现在北京的东城区与西城区的南部地区(这一地区在20世纪的北京行政区划中,长期划分为宣武区和崇文区),已成为汉族官员、知识分子和普通商人、居民的居住区。来自各地的商人即“坐贾”也大多聚集在这里。而且京杭大运河这一中国南北交通运输线的终点与外城的东北部地区直接连接。作为由南方运来的、以食粮为主的各种货物的集散地,以及南方商人、知识分子、官僚及其随从人员的留宿地,首选是皇城根外的外城。所以外城已经成为官僚、知识分子的住宅区、商人们的商业区和住宅区,以及外地来北京的、参加科举考试者、因候选官位和调动职位等的官僚、从事漕运和运送货物等相关人员、商贩以及因事件诉讼来首都“京控”的,等等大量的流动人口留宿的居住区域。琉璃厂、天桥、外城的东部以及南部地区已成为北京与文化相关的商业贸易、古董、贵重物品和奢侈品、食品、燃料、生活日用品等带有专业性特征的著名交易中心〔6〕,相关物品的买卖者会直奔目的地。除了普通居民的私人住宅以外,商店、用于出租等的各种建筑旅馆饭店、妓院、茶馆、戏园等遍布于外城,这类建筑构成外城重要的部分,主要为流动性人口提供相关服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外城的东部和西部,尤其是北自崇文门至宣武门的城墙,南至东西珠市口大街两侧的广大地区,遍布来自各地方的同乡会馆以及各个商业领域的同业会馆,这些会馆的存在对传统城市而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有关北京的会馆,明清时期人们留下了各种文字记录。以下列举相关资料概观各种会馆在北京登场的时期、社会、背景以及相关状况。

“会馆之设于都中,古未有也,始嘉、隆间、盖都中流寓十土著……四方日至,不可以户编而数凡之也,用建会馆,士绅是主。……内城馆者,绅是主,外城馆者,公车岁贡是寓。其各申饬乡籍,以密五城之治。”(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卷四)。明代刘侗、于奕正认为北京的会馆始于嘉靖到隆庆年间,即16世纪中期至晚期。会馆出现的背景主要是来自地方的各种人群为数众多,每天京城中外来人口熙熙攘攘,需要有一个安心居处的地方,会馆的建设以士绅为主导,外城的会馆主要为科举考试者提供居住之地。

京师万方辐辏之地,风雨和会,车书翕至,票缨纡组之士,于于焉云集景从。遇相会试期,则鼓箧桥门,计偕南省,恒数千计。而投牒选部,需次待除者,月乘岁积于是,寄庑僦舍,迁徙靡常,炊珠薪桂之叹,盖伊昔已然矣。时则有寘室宇以招来其乡人者,大或合省,小或郡邑,区之曰会馆”(汪田敦《休宁县会馆碑文》,《北京会馆档案史料》)。清代官僚汪田敦在为故乡休宁县北京会馆作碑记的时候,认为首都北京每天吸引大量外地来客,特别是为了参加科举考试,以及具有任官资格而在北京长期等待官职任命的候选者等充斥其间,为数众多的这一类人长期居留在北京,他们需要能够满足基本食宿需求,又能节约安居的旅居之所,而会馆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这些外地人长期滞留北京的燃眉之急。

由外地人建设的会馆原本在于外地人为解决自己停留北京之际缺乏住居之所,同时解决旅居北京生活成本过高、米珠薪桂以及身处外地孤寂无助这一困境。但是外地人争相在北京外城构建会馆,给北京的普通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不少困扰,进入清代以后,北京建设外地会馆的趋势不衰,“数十年来、各省争建会馆。甚至大县亦建一馆。以至外城房屋基地、价值腾贵”(汪启淑:《水曹清暇录》卷十)。大量外地资金的涌入,购地建屋导致地价上升和北京居民生活成本的升高,给北京居民生活带来了相当大的麻烦。

“仕者惟士是取。或贡举期集,或谒选需次,皆必于京师。于是有会馆以为群萃州处之地。往代方域析为州部道路,今制沿行省之名,扩十三布政司,为省十八。十有八省之会馆,或一省之属为一区,或一府之属为一区,或一州一县自为一区,盖士之至京师者多,则设会馆也不能俭”(《乐山集》)。即因国家具有一定品级的行政官员一般只选拔通过科举考试,具有举人以上的资格者,所以每遇在北京举行最高级别科举考试——会试,全国大量具有资格的科举考试参加者,以及科举考试合格后候选官职者都必须进入北京,而会馆成为收留这些外地士绅的最好去处。

“京师之有会馆也,贡成均、诣公车者居停之所也。无观光过夏之客,则大小九卿、科道部曹、翰林、中行、评博、候補、候选者以次让。无宦游之人,则过往流寓者亦得居。非土著则不可,就于人亦不可,例也”(《以学集》〔7〕)。一般规则,北京的地方会馆是用于科举考试者进京时的住所。若有空室,则以上京官职的等级决定使用顺序,若无考期和官员候选者等使用时,普通的人也可利用。但是若非会馆本乡本土之人不可入住,出租他人也属违反规则的行为。

图3-1 明代的北京外城(www.xing528.com)

从以上史料的描述可以看出,北京的会馆主要是随着社会的商业化、社会流动性加速,以及社会变革显著化的明朝中叶之后开始出现的。上述资料中给我们一个基本的印象:会馆主要是京城的外地官僚为同乡进京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节省生活开支,便于应试准备,以及那些科举考试成功者需要在北京等候官职任命的同乡食宿而建造的类似旅店的设施。以后逐渐变为同一行政区域的地方驻北京事务所,包括地方官吏、科举考试等的读书人,以及其他商人等可以利用的住宿与会所设施。随着科举考试竞争的白热化、商业活动的进一步活跃,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这种变化,不仅仅省、府,就连南方的一些县,自16世纪后期开始也陆续在北京设立会馆,清朝社会秩序稳定以后,这一趋势进一步加强,在18世纪至19世纪前期,即乾隆嘉庆时期,出现了最小行政区划的同一县在北京拥有数家会馆的现象〔8〕

图3-2 清代乾隆时期的北京外城

这些会馆几乎都位于与京杭大运河相连的外城东西两侧,清代晚期,北京会馆的数量已增加到四百个以上,有关各地在北京的会馆名称等,何炳棣先生的研究中有非常详细的整理〔9〕。各地方会馆,无论规模大小,基本都设置与之相应的公共墓地慈善救济设施,这些设施多在南城墙以外的郊区,也有一部分在外城之中的偏僻地方。根据侯仁之先生主编的《北京历史地图集》,我们可以看到乾隆以后外城空间的这些变化(图3-1,图3-2,图3-3)。若把内城比喻作中国王朝政治网络中的最大交结汇聚点,那么从城市设施的角度看,如地图所显示的外城的各种设施及其空间结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外城是当时中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最大的交汇点

关于会馆和戏剧演出的关系问题,日本著名学者田仲一成先生从祭祀仪式的角度进行过讨论,给中国戏曲史的研究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刺激〔10〕。如果单纯从祭祀的角度来看,戏剧演出在祭祀的场合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城市,戏剧演出并不仅仅专为祭祀之用而存在。根据清代的资料记载,地方性戏曲对身处外地的同乡而言,是一个由共同的乡土音乐、语言和故事组成的一个本土文化系统,能够作为治愈千结万转乡愁的灵丹妙药,而作为在外地的一个本土文化的象征存在,是一个具有强化地缘关系纽带的看不见的、具有魔力的“手”——“设施”。作为社会上层人士的娱乐手段,本土戏曲又是一个能够在新科举人与进士,以及北京的中央官僚机构的官吏们建立起各种社会联系,增进同乡之间亲密接触的工具,而且戏曲演出一直以来都在强化社会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图3-3 清代宣统时期的北京外城

有关这一方面,我们从下列史料的记载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会馆所潜藏的各种社会功能。

“外城有各省郡邑会馆,每年新春团拜及公车庆贺,俱于此演剧,所以敦桑梓也。”〔11〕外城因为有各省、府、县的大量会馆存在,每年春节的同乡团拜聚会,以及三年一次新科进士庆祝聚会,都会聘戏班演戏,以加强庆祝气氛,增进同乡情谊。

“堂会演剧,每岁必预二三十次。缘自开印后,各科、各省、各衙门无不演剧团拜。各省督抚、提镇、两司来京,其同乡与所治京官亦以音樽宴会。至会试之年,各省新举人到京,无不设宴公请座主。一日酒筵戏剧之费,共需二三百金之谱,或出自公事项,或由与宴者公摊,一人只出三二金耳。”〔12〕在京地方会馆,一般情况下,每年请戏班演出至少也有二三十次。其理由多种多样,成为惯例的是每年春节之后,北京的各级行政机构开始正式处理公事,各行政机关无不通过聘请戏班演出来显示存在感,活跃气氛,加强相关人士以及各衙门间的联系。另外,每年各省的总督、巡抚,以及地方军事首脑、行政部门长官布政使司法部门长官按察使进京之际,几乎都要与同乡,以及任职所在的行政区域,中央相关机构的京官宴饮互酬,戏班基本都是宴会中助兴必备的。每逢会试之年,各省的新科举人进京应试之际,毫无例外地要设宴招待乡试主持考试的考官们,这种场合也多半按惯例聘请戏班演出助兴。如上述各类宴请,每场因为有大量相关人员参与,酒食宴会与戏剧演出的费用大概需要二三百两银子。这笔费用或从行政机构的公费中开支,或是由宴会参加者平摊,个人分摊的场合,一人也只需支出二三两银子。

每年春节、科举考试结束之际,戏班与演员们因此频频受聘,档期排满,他们在各会馆中与官僚与新科进士之间酬酢往来,“团拜公宴、日不暇给”,疲于奔命,非常忙碌〔13〕

根据上述几种史料的举例,我们可以看到:除了一年中几个固定的祭祀以外,会馆中的舞台经常锣鼓喧天,笙歌燕舞。因为会馆中有大量接近于日常的戏曲演出,一般有条件的会馆还专门在会馆中建有固定的戏剧表演舞台。因为有了固定戏曲表演舞台的地方会馆实际上成为一个相关人士交际互酬和地方势力集结的重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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