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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怪角色的不同表现方式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东方神怪文本中,神怪角色纷繁多样、体系庞杂。本书基于神怪角色的内在特质将其主要划分为三类,即神仙类、鬼魅类和精怪类。自然神的形象造型奇特、怪异,往往采用拼接、组合、嫁接等手法来创造新生物。关于鬼魅的秉性和特征,其往往从神话、信仰发端,经由后世绘画艺术、神怪小说的夸张其事,形成艺术创作中的惯例。这些鬼魅角色大多具有生人之形,它们有些具有鬼魅生前的面貌,有些则拥有能够随意变换面容的能力。

神怪角色的不同表现方式

在东方神怪文本中,神怪角色纷繁多样、体系庞杂。本书基于神怪角色的内在特质将其主要划分为三类,即神仙类、鬼魅类和精怪类。

1.“道”的化身——神仙

关于神是什么的设问,《易传·系辞上》曰“阴阳不测之谓神”[3],注曰:“神者也,变化之极,妙万物而为言,不可以形诘者也。”意思是说,神是变化的极点,它捉摸不透、无形无象,蕴含于万物之中,而不可以形诘,莫过于“气”。《说文解字》中对“神”的解释是:“天神,引出万物者也。”[4]这里的神具有创造本源的意义,是那个逻辑上倒溯已尽的最高存在。《论衡·祭意》又说:“群神者,谓风伯、雨师、雷公之属。”[5]从无形的“气”到造物之主,再到风神、雨神、雷神,这里的神又更加具象化了。可见,“神”被华夏国人解读为创造宇宙万物的最高存在,是超越日月星辰之上的永恒的非生命体。[6]本体论意义上看,它相当于中国哲学中自然之气的“道”,或者说是一种物化了的或人化了的变化至极的“道”。

图5-1 女娲[7]

盘古开天辟地,将自己的身体化为世间万物;女娲抟土造人,开世造物;伏羲一画开天,开创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源。在《山海经》中,这些上古神灵形象普遍都是人类动物、动物与动物、人类与植物的奇异嫁接(图5-1)。原始初民乞助将人的智慧与动物的强健、植物的特殊功能进行混合,假想出能够凌驾于人之上、穿梭于人间与灵界,具有超自然能力的神。自然神的形象造型奇特、怪异,往往采用拼接、组合、嫁接等手法来创造新生物。除了这种源于原始自然崇拜而塑造的半人半兽的形神之外,从东周开始,神的范围不断扩大,无论是王侯将相还是平民百姓,皆有成为神的可能。中国民众还基于对祖先和英雄的崇拜,创造出一系列的传说神,如福禄寿三星、紫姑和门神等,他们普遍具有人的形态。这一时期,自然神的形象已经逐渐趋向人物化和社会化,其造型古朴又夸张,寄托了华夏人民对神灵最美好的向往和崇敬。除了自然神和传说神之外,在后世还产生了深受宗教文化影响的神佛,这里的神佛包括两类:一类是在神话传说的基础上与道教文化融合产生出的“仙”;另一类是受佛教文化影响产生的“佛”。在民俗学中“仙”区别于“神”,是指由凡人修炼而成,具有超自然能力的神圣群体。仙观念的发展和壮大,有赖于中国本土宗教道教“长生不死”的信念,仙的外形普遍消瘦优雅、仪表非凡,尤其是那些妖娆婀娜、临风欲飞、容颜不改的仙女。当然,也有些仙人是以老态龙钟的相貌出现,如太白金星、南极仙翁等,更有甚者是比较丑陋的、异相的仙人,如李铁拐。在现代汉语中“神”和“仙”常常合成一个词来用,通常指通过修炼得道而获得神通,且长生不老的人物。“佛”在梵文中意为知者、觉者,是指觉悟真理并拥有大智慧的人。在东汉时期,佛教传入中国,当时佛像还保持着印度佛陀的风貌,鼻梁高挺,身着印度披肩。但是自唐代以后,佛的形象完全汉化了,它的面庞呈现出中国汉族人心目中的“福相”,其衣物有些也体现出大冠高履的士大夫形象,到宋代以后,大部分是宽衣博袖、简单朴素的形象,当然也有更为雍容华贵的菩萨形象。综合以上三类关于自然神、传说神和宗教神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神”“仙”“佛”一般可被统称为神,它们虽然在形象上各有不同,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都具有作为宇宙本源“道”的具象化特征,它们或是创生宇宙万物的“造物之主”;或是拥有凡人所不及的能力;又或是具有能够参透宇宙万物奥秘的智慧;更重要的是,中国的神灵普遍不同于希腊神话中具有人性弱点的神,在文学艺术中它们往往被赋予了理想中“人”的完美品质和形象,是集真善美于一身的神。至于“神”“仙”“佛”三者具有的不同造型特点,本书将会在后续章节中结合中国魔幻电影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2.虚无的气——鬼魅

礼记》上说“人死曰鬼”[8],《说文》中曰“人归为鬼”[9],意思是鬼是由人死后转化而来的。在先秦以前尚有鬼神混同的说法,即人死后因其功德转化为天神和人神(鬼)两类,直至汉末以后“鬼”与“神”明确分离。在古人眼中鬼魅如气体一般,捉摸不透,《易传·系辞上》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10],后人的解释是精气聚而成物,聚集则散成游魂。《礼记·郊特牲》说:人死后是“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11],这两段古书,出现了精、气、形、神、魂、魄六个字眼。“精”与“气”是构成生命的两种原始材料,其中“精”发育成“形”(肉体),而“气”则凝聚成“神”(意识、思想),“魂”是使“神”发挥作用的原动力,“魄”是使“形”发挥作用的原动力(图5-2)。[12]所谓的“鬼魅”,指的就是人“有魂无魄”的死后存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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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精”与“气”

正是由于“气”的无形,鬼魅在古人笔下亦多是虚无缥缈,充满了神秘色彩,它就如同人的思想一样倏忽而来,倏忽而去。又因为“魂”是“神”(意识、思想)的原动力,所以在后世文学中鬼魅通常携带着死者生前的思想、情感和记忆,而被赋予了更多的人性化、人情化的意味。以《搜神记》、唐人小说、《太平广记》、《聊斋志异》为代表的鬼怪文学的鬼魅形象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阴森恐怖、令人毛骨悚然、害人的恶鬼,另一类是与人戏谑、不谙事理、面目可亲的善鬼,这两种类型构成了后世鬼魅形象的基本模式。关于鬼魅的秉性和特征,其往往从神话、信仰发端,经由后世绘画艺术、神怪小说的夸张其事,形成艺术创作中的惯例。例如鬼魅有着可怕的脑袋、日伏夜行、无重无形、淌水无声等说法,都为鬼魅角色增添了鲜活的生命力。这些鬼魅角色大多具有生人之形,它们有些具有鬼魅生前的面貌,有些则拥有能够随意变换面容的能力。总而言之,鬼魅是先民们极为畏惧的事物,其形象也多是神秘而又阴森的。鬼魅观念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是一种迷信蒙昧的意识,但是在文学艺术中若运用得当,则能发挥出劝恶扬善、借鬼讽今的积极意义。中国传统艺术中,鬼魅题材一直占有着重要的位置,如南宋画家龚开的《中山出游图》(图5-3)、清代画家罗聘的《鬼趣图》(图5-4)等绘画作品,以怪异荒诞的造型画出人间的喜怒哀乐,灌注着深厚的人文精神,其说鬼论鬼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过其本身的意义。

图5-3 南宋画家龚开的《中山出游图》

图5-4 清代画家罗聘的《鬼趣图》

3.幻化的自然——精怪

精怪,其源头比鬼神观念更早。《说文》曰“精”为“择米也”[13],本义为经过筛选留下来的纯净无杂质的好米,引申含义为提炼出来的精华。《说文》释“怪”为“异也”[14],古人云“凡奇异非常皆曰怪”[15],指世间万物的一切反常现象。“精”和“怪”的结合融入了“物老成精”的观念,指由自然物幻化的事物。再晚些时候,精怪又与“妖”和“魔”观念相混合,便有了妖怪、妖魔等称呼。[16]考“妖”字,指“群物失控”,泛指地上一切动植物的反常表现,在古人眼中多数是灾祸的预兆。“妖”不一定有实体,可以只是一种神秘力量支配的反常现象,而“精”是指有实体的,由生命物质幻化而成的类生物体,“怪”则是依凭无生命体物质幻化的类生物体。[17]但是在民间信仰领域,妖、精、怪则完全同一了。作为外来语的“魔”,也早在两晋时期就已经与精怪观念逐渐汇合,一是因为魔在佛教中有扰乱、破坏、夺命等意,二是古代婆罗门教魔王有“试人”[18]的一面,它们与自古以来传说精怪的行径一致,所以归为精怪一类。在《欲界飞空之音》中有“束送妖魔精”的句子,“妖魔精”三字连举,在观念上把它们都看成同类,特别是在后世文学艺术中,如《西游记》《封神演义》这类小说在妖魔精的字义上则完全混合为一,不复能区别了。[19]因此,在魔幻电影中,妖、精、魔、怪都可归为精怪一类。

精怪就是幻化的“百物”[20],它通常有一个固定的自然物或器具作为根基,这些自然物或器具通常具有某种灵气或神力,能够自由地变化。它们或是幻化为人形,或是复现原形;既有物的属性,又能通人性。要说到精怪的种类,可谓极其繁杂,传说黄帝时的《白泽图》、禹时的《九鼎记》、《汉书·艺文志》著录的《人怪精物六畜变怪》《执不详劾鬼物》、北宋的《太平广记》等都记载着一些精怪名称和特点,这里可以将它们大致分为三类:动物精怪、植物精怪和无生物精怪。如动物精怪中有由狐、猴、虎、狼、猫、蛇、龟等幻化而成的精怪;植物精怪中有以枫、松、竹、柳、桃、杏、梅、牡丹茶花为原型的精怪;无生物精怪中有以枕、锅、钟、扫帚、木人、文笔为原型的精怪。按照“物老则为怪”[21]的观念,可以说凡人涉足的一切地方都有精怪生成或居住,古人云“五行之方皆有其物”[22],即是说,任何一件物品只要积年不毁,都可能幻化为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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