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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辛亥革命到今日中国:国家统一观与一国两制构想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孙中山的国家统一观到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构想钟卓安中国从秦始皇统一以来,虽然出现过一些分裂割据的局面,但是“分久必合”,分裂毕竟是短暂的历史现象,统一才是历史的主流。因此,国家大一统观念就成为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共识。孙中山的中华民国“五个统一观”,来源于中华民族传统的大一统观念和当时的中国社会实际。正是愈演愈烈的军阀称雄割据,使孙中山为国家的统一大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从辛亥革命到今日中国:国家统一观与一国两制构想

孙中山国家统一观到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构想

钟卓安

中国从秦始皇统一以来,虽然出现过一些分裂割据的局面,但是“分久必合”,分裂毕竟是短暂的历史现象,统一才是历史的主流。因此,国家大一统观念就成为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共识。然而辛亥兵兴,各省独立军阀乘机而起,国家出现了分裂的迹象。在此历史转折关头,孙中山以革命领袖的眼光和胆识,及时提出以“五族共和”和“五个统一”为中心思想的新的国家统一观,并为之奋斗终生。可惜,由于中国情况复杂,既有军阀混战,更有心怀叵测的帝国主义作祟,使孙中山的努力未能如愿。

1949年,中国共产党夺得了全国政权,国民党蒋介石集团败退台湾,由此出现了新的国家分裂的局面。在此后的半个世纪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以“一国两制”的天才构想成功地收回了香港和澳门的主权,但是由于台湾当局的阻挠,使祖国的统一大业至今未能完全实现。然而,“统一”终究是中华民族的共识、时代的主流,因此任何“台独”的图谋都必将以失败告终。

一、国家大一统——孙中山矢志不移的民国课题

以爱国著称的孙中山说过:“文爱国若命,将不忍坐视沦胥,弗图振[拯]救。”(1)确然,孙中山不管是在清末的黑暗时代,还是在民初的军阀横行岁月,都以爱国为宗旨,革命为职志,为国家、民族的统一与富强而奋斗。还在兴中会成立之初,孙中山就确定以“振兴中华、维持国体(2)为其革命团体的奋斗目标。在这里,“中华”和“国体”都包含有统一之义,因为分裂即意味着中华无从振兴,国体无以维持。故而在民国兆始之时,孙中山便宣布“共和民国,系合汉、满、蒙、回、藏五大种族,同谋幸福”,而不可“自分南北,苛遇满族”。(3)孙中山的这一合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主张,目的是把整个中华民族统一在以“共和”为旗帜的中华民国之内。

孙中山在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当天,发布了要在中国实现“五个统一”的《临时大总统宣言书》,明确表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昌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除了最重要的民族、领土两大统一之外,尚有“军政之统一”、“内治之统一”。孙中山认为,这“五个统一”是中华民国必须实现的合乎时宜而“庶无大过”的“政务之方针”。(4)

孙中山的中华民国“五个统一观”,来源于中华民族传统的大一统观念和当时的中国社会实际。中国从秦汉以来,虽有分裂的乱世,但中华儿女基本上生活在同一“蓝天”的覆盖之下,因此“大一统”观念就成了中华民族的共识,悖逆此识者必遭世人谴责。有鉴于对中华民族历史,尤其是近世国情的了解,孙中山早在1903年就指出:“支那国土统一已数千年矣,中国虽有离析分崩之变,然为时不久复合为一。近世五六百年,十八省土地如金瓯之固,从无分裂之虞”,若有列强企图“分割此风俗齐一、性质相同”的中华民族,则“实大拂于支那之性”,国人“必以死抗之”,“出万而不辞”的义和团抗击八国联军的事实,不就是最好的明证吗?(5)

在孙中山看来,境外列强是无法实现瓜分中国之迷梦的,但是辛亥之后独立各省出现的离心倾向和军民矛盾,则是十分令人担心,因为它有可能酿成“操戈同室,贻笑外人”(6)的局面,因此对于新生的中华民国来说,实行“军政统一”,显得格外重要,只有它才能使共和国立于泰山磐石之安,不然,国家必将走向分裂。孙中山让位袁世凯后的事实证明,孙中山的担忧绝不是多余的。正是愈演愈烈的军阀称雄割据,使孙中山为国家的统一大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纵观孙中山在民国初年为祖国统一而奋斗的业绩,它有明显的两大特点,一是把反对军阀混战同反对其背后的帝国主义侵华势力结合起来,二是在力争和平统一的同时不放弃武力统一的铁腕手段。就孙中山在世的民初十四年而言,无论是袁世凯,还是其后的北洋三大系,以及其他地方性的军阀派别,无不有帝国主义作倚靠,恰如孙中山所说:“构成中国之战祸者,实为互相角立之军阀”,而“军阀政府托命于外人”,正是“军阀之专横,列强之侵蚀,日益加历,令中国深入半殖民地之泥犁地狱”。因此他把“免除帝国主义之侵略”作为民族主义的首要任务,列入新三民主义的纲领之中。(7)面对以混战、割据为能事,以帝国主义为靠山的封建军阀,用什么手段来实现国家的统一,这是孙中山必须解决的一大难题。既热衷于革命,又酷爱和平的孙中山,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决定实行立足于和平统一,但不放弃武装斗争的策略。为此,他不但同袁世凯进行过和平谈判,与某些非当权军阀有过合作,在陈炯明叛变前夕还提出过“全国罢兵,恢复和平,共谋建设”的“兵工计划宣言”,(8)企图以先裁军、后统一的办法来“根本推倒”军阀统治,实现中国的“和平”统一,(9)而且进行过诸如“二次革命”、“护法战争”等反对军阀统治的武装斗争,乃至最后组织独立的武装力量,建立广东革命根据地,誓师进行“推倒军阀”及其“赖以生存之帝国主义”的北伐战争,(10)并一举荡平企图后院起火、干扰北伐的广州商团武装叛乱。可惜,正当孙中山乘冯玉祥颠覆北京直系政权之机,为使“军阀不致死灰复燃”和真正建立“民治政府”而北上与冯将军“共谋良举”的时候,出乎国人所料的病魔夺去他的生命,举国为之悲痛。为祖国统一大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孙中山,只得在“和平统一”(11)的呼喊中把统一祖国的重任,留给继承其遗志的后人。

二、“一国两制”——邓小平统一祖国的天才构想

195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使中国基本实现了国土的大一统和民族的大团结。当1955年初中国人民解放军击退浙江沿海的一江山金岛、大陈岛、南麂山列岛国民党军后,包括台、澎、金、马的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回归的中国大一统问题,便呈现在国人面前。尽管在1954年12月美国与台湾当局签订所谓《共同防御条约》,但是周恩来总理仍然在1955年5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表示了中央政府愿意在可能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诚意;次年4月,毛泽东主席又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的主张,在1955年8月至1972年2月的16年半中,中国政府还同美国政府举行了136次大使级会谈,并在第100次会谈时转入了有关台海局势的主题,此时中国政府提出了由周恩来概括、毛泽东审定的“一纲四目”对台总方针,在明确指出只要台湾回归祖国,其他一切问题悉尊重蒋介石与陈诚的意见妥善处理这一总纲的同时,表示:一、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之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由蒋介石、陈诚全权处理;二、所有军政费用及建设费用之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三、台湾之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时,并尊重蒋介石、陈诚意见协商决定,然后进行;四、双方互不派人进行破坏对方团结之事。(12)这是具体体现中共中央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诚意的最早方案,也是后来“一国两制”构想的雏形。而后,1965年7月20日,蒋介石父子也和他们早在1956年就派往大陆与中共高层领导人接触的密使、旅居香港的教授、作家曹聚仁,于台湾日月潭共同商定了与中共谈判和平统一的六条草案。这一称之为“六项条件”的第一条即表示:蒋介石仍为中国国民党总裁,偕同旧部回到大陆后可定居在浙江以外的任何一个省区,北京建议拨出江西庐山地区作为蒋介石居住与办公的“汤沐邑”。同年9月,曹聚仁便携此“六项条件”前来大陆与周恩来在广州会面。(13)

虽然国共两党的秘密接触由于跟随而来的“文化大革命”等关系,而未有进一步的发展,但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世界格局的新变化,促成了中美关系的大调整。面对苏联霸权主义的扩张,中美两国都认为有必要重新考虑各自的国际战略,于是乎中美关系正常化的问题便被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从而开始了中美关系的新形势和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新局面:1971年10月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同时将台湾“代表”逐出联合国;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并发表了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中美“上海联合公报”;1979年1月1日,在美国与台湾当局“断交”、废除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和从台湾撤军的前提下,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从此中美关系走上了正常化的轨道

中美关系正常化,给和平解决台湾海峡两岸关系带来了新的希望。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党和国家制定相应的对台新政策,以图早日实现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大目标。在此重要时刻,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不负时代和民族的厚望,及时地提出了以“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的根本方针。在中美两国政府同时宣布建交联合公报当天,1978年12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告台湾同胞书》,并于中美正式建交的1979年元旦公之于世。《告台湾同胞书》以感人肺腑的民族大义和同胞感情,提出了体现“一国两制”构想的新概念和新方案,指出:“尽管历史上有过多次外族入侵和内部纷争,都不曾使我们的民族陷于长久分裂”,“如果我们不尽快结束(两岸)目前这种分裂局面,早日实现祖国的统一,我们何以告慰于列祖列宗?何以自解于子孙后代?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凡属炎黄子孙,谁愿成为民族的千古罪人?”声明“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已经表示决心,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的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14)所言“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的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办法”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叶剑英说:这就是“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以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15)随后,上述精神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说“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16)

由当年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第一次表述的关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指导方针,就是后来邓小平概括的“一国两制”构想。邓小平说:“‘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还不是从香港问题开始的,是从台湾问题开始的。1981年国庆节前夕叶剑英委员长就台湾问题发表的九条声明(又称九条方针政策——引者),虽然没有概括为‘一国两制’,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17)而正是这个“一国两制”的构想,在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上“起了不说是决定性的作用,也是最重要的作用”(18)。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祖国的事实,使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共中央的“一国两制”构想,同样适用于台湾问题的解决即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

三、“台湾独立”——千古罪人的梦呓

还在民国政府刚刚成立的1912年初,国人亟盼美英等国家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的时候,有一位美国人对孙中山说,“假如你们与北方(指清朝政府——引者)协议”即妥协,“划中国为二,限制共和政府于江南”,“每边分别建立一个政府”,那么中华民国政府便将“得到(列强)承认”。孙中山面对这一挑衅性的分裂祖国的说教,断然答道:“不,那不行,我国人民的情绪是一致的”,“为什么要把向来统一的国家再来分裂呢?”(19)认为“提倡分裂中国的人,一定是野心家”,“中国之仇敌”。(20)在此后36年的1948年,当中国人民解放军以破竹之势直指南中国的时候,美国,甚至苏联也要求中国国共两党“划长江而治”,把中国分为南北两国。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同样断然拒绝了这一阻拦中国革命、促成国家分裂的建议,于1949年元旦庄严宣布“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向长江以南进军,将要获得比1948年更加伟大的胜利”(21);4月21日,毛泽东和朱德总司令联合发出“向全国进军的命令”(22),并迅速推翻了蒋介石集团在中国内地的统治。

维护祖国统一,是孙中山及其领导的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共同心愿,即使是一贯坚持反共立场的蒋介石、蒋经国父子,也从不放弃一个中国的主张。1958年秋,蒋介石说:“台湾与大陆本属一体,骨肉相关,休戚与共”(23);蒋经国一本乃父之志,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个部分,并把它视为“光复大陆(即统一中国)的基地”,为此而在他统治台湾的后期解除了除台、澎地区的“戒严令”,取消了台湾同胞赴港、澳观光的限制,还允许部分台湾民众前往大陆探亲和进行一定程度的间接贸易,从而使台湾海峡两岸关系趋于缓和,开始朝统一方向迈步。

但是在台湾岛内一直存在着分裂祖国的势力,因此在蒋经国逝世之初宋美龄即提出“不惜内战,制止分裂”的告诫。(24)果然不出所料,由蒋经国一手提拔,先后出任“台北市长”、“台湾省政府主席”、“副总统”,并在1988年蒋经国去世后继任“总统”和国民党主席的李登辉,尽管在上台之初仍然高喊“反对台独”、要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但实际上却朝着分裂祖国的“台独”目标步步前进。1994年4-5月间,无法按捺“台独”心迹的李登辉,先是借与日本作家司马辽太郎谈话之机,后以答“国代”提问的形式,公然向国人明确发出分裂祖国的挑战,说在世界上没有比“中华”、“中国”、“中国人”更“含糊不清”的词了,“台湾是台湾人的国家”,在“这之前为止掌握台湾权力的,全都是外来政权,……国民党也是外来政权”,我是以“国家元首”身份出国进行“务实外交”的,而在“务实外交”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国际上就会认同台湾的实力、功能”,即承认台湾是一个“国家”;(25)“只有当国际间承认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届时谈统一才是最有利的时机”。在“国代”问答会上,李登辉十分赞赏力主选举“台湾国总统”、宣布“台湾独立”和制定台湾“新宪法”的民进党。(26)由李登辉操纵的台湾“行政院”于同年7月5日通过的《台湾两岸关系说明书》,强调台海两岸须“平等共存于国际社会”,让“中华民国顺利参与联合国各项组织与活动”,海峡两岸关系应当是如同东西德、南北韩那样的对等的国家关系。(27)经过多年渲染和专门研究之后,1999年7月,眼看就要选举换届的李登辉,终于借接受“德国之声”记者专访的机会,正式抛出蓄谋已久的“两国论”,称海峡两岸是“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28),使海峡两岸关系出现半个世纪以来最重大的政策转向。正是这一令局势转向的政策,不但如实地暴露了李登辉本人的“台独”真面目,而且为后继的“台独”分子占据台湾政府的领导权铺平了道路。在随后的选举中,由李登辉有意扶持的“台独”势力之集大成者、民进党魁陈水扁,不出所料地接替了李登辉的“总统”位置。

作为“台独”势力总后台的李登辉,曾被台湾分裂势力誉为“台湾开国(指“台独”——引者)之父”,而陈水扁则自称是这一“台湾之子”,子承父业,可谓香火延续、后继有人!早已在“台独”之途起跑的陈水扁,在执政台湾之后很快便犹如“龙虾换壳”地脱去伪装,让藏于骨内的“台独”污垢暴露于外。他不但把为李登辉倚侍和专责炮制“两国论”的幕僚、原“国安会”咨询委员蔡英文和张荣丰接纳过来,并分别委以“陆委会”主委与“国安会”副秘书长要职,成为其制订最重要的大陆政策的掌舵人,而且俨然以“一国之君”自居,四出游说,招摇撞骗,进一步制造与祖国正式分裂的条件和机会。在那里,“副总统”吕秀莲叫嚷台湾与大陆不过是“血缘方面”的“远亲”和“地理上”的“近邻”,国民党既然下台,台湾就应该“独立”,(29)“一个中国”的说法乃是“历史神话”(30);陈水扁则宣称“统一不是台湾的唯一选择项”,1992年的两会共识是“没有共识的共识”,因此应当“大声说”:“台湾是主权国家”(31),“一国两制”和“九二共识”都是不能接受的。(32)

从李登辉到陈水扁等人的“台独论”,都是无视历史的谬说。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不但是历时久远的事实,而且为世人所公认,第二次世界大战行将结束之际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与战胜国签署的《无条件降伏书》,乃至上一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中美之间的三个联合公报、标志中日邦交正常化的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声明等等国际文件,都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或肯定。“台独论”无疑是对中华民族和国际社会公认的“一个中国”原则的彻底否定和粗暴践踏。

在李登辉卸任、陈水扁上台前夕的2000年2月21日,北京发表了中国政府的《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和《人民日报》社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早日实现和平统一》,严厉谴责“台独”势力,坚决反对以部分公民代替全国人民对台湾主权问题的所谓“投票表决”,重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和江泽民主席关于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八项主张,认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两岸)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但是,如果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如果出现外国侵占台湾,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中国政府只能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33)2001年10月9日,江泽民主席在纪念辛亥革命九十周年大会上,再一次号召“海内外一切中华儿女要进一步团结起来,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发扬辛亥革命的精神,继承孙中山等革命先辈‘振兴中华’的遗志,为早日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34)这些,都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坚定不移的原则立场。只有严格遵守一个中国的原则,才能最终实现祖国统一;只有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才能真正振兴中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凡与此相悖、多行不义者,都必将犹如李登辉之流,沦为历史罪人而自毙!

(作者单位: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注释】

(1)《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1页。

(2)《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9页。

(3)《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60页。

(4)《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2页。

(5)《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3页。

(6)《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11页。(www.xing528.com)

(7)《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5页。

(8)1922年6月11日上海《民国日报》,转引自段云章、邱捷:《孙中山与中国近代军阀》,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55-456页。

(9)《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25页。

(10)《孙中山全集》第11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6页。

(11)《孙中山全集》第11卷,第638页。

(12)见张治中致陈诚的信(1963年1月4日),金冲及主编:《周恩来传》下册(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79-480页。

(13)罗时敏:《毛泽东答应在两岸统一之后让蒋介石回大陆驻庐山》,2000年4月8日《广州日报》B13版。

(14)1979年1月1日《人民日报》。

(15)见叶剑英:《关于大陆和台湾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1981年9月30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91-392页。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第31条,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7)邓小平:《中国是信守诺言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2页。

(18)邓小平:《中国是信守诺言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2页。

(19)《研究孙中山的史料与史学》,第359页,转引自张亦民、陶忠亮:《历史伟人千古功臣——纪念孙中山先生创立兴中会一百周年》,彭铁辑:《爱国主义教育参考资料汇编》,1994年版,第511页。

(20)彭铁辑:《爱国主义教育参考资料汇编》第511页。

(21)《毛泽东选集》竖排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384页。

(22)《毛泽东选集》竖排合订本,第1451-1453页。

(23)台湾中央通讯社1958年10月24日电。

(24)杨荫东:《甲午百年祭》,彭铁辑:《爱国主义教育参考资料汇编》,第432页。

(25)见台湾《自立晚报》1994年4月30日至5月2日连载李登辉与司马辽太郎的谈话。

(26)见李登辉在“国大”临时会就统独问题答“国代”问,《台港澳情况》总465期。

(27)1994年7月6日台湾《中央日报》。

(28)见中新社报道:《李登辉黑手操纵制造“两国论”》,2000年12月20日A15版《广州日报》。

(29)见中新社报道:《李登辉黑手操纵制造“两国论”》,2000年12月20日《广州日报》A15版。

(30)新华社评论员:《评吕秀莲的“台独”言论》,2000年4月8日《广州日报》A1版。

(31)据新华社电:《台新领导人分裂言论越来越离谱》,2000年9月19日《广州日报》A2版。

(32)《陈水扁公然拒绝九二共识》,2001年10月20日《广州日报》A28版。

(33)见2000年2月21日《人民日报》。

(34)见2001年10月10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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