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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楚辞研究论争专题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汉代起,围绕《楚辞》的纷争便不绝如缕。在这些纷争中,形形色色的问题盘织交错。历代对此争论不休。刘向收录于《楚辞》中的屈原作品到底是哪些?此外,《招魂》《大招》《九辩》的归属亦牵连到屈原作品总数的问题,使得此问题更加复杂难解。历史久远、讹误纷繁,种种猜测之辞各有所据,不可齐一。后世拘泥于合篇、剔除等说法以迎合25篇之数,则显可笑。

附 录 楚辞研究论争专题

自汉代起,围绕《楚辞》的纷争便不绝如缕。在这些纷争中,形形色色的问题盘织交错。从大的方面讲,主要有如下几种聚焦点:《楚辞》的编次、屈原的作品数、《离骚》《九歌》《九章》《天问》等。

一、《楚辞》的编次与屈原的作品数

《楚辞》自刘向编订后,屡次增订,且篇次不一。王逸《楚辞章句叙》云:“孝武帝恢廓道训,使淮南王安作《离骚经章句》,则大义粲然……逮至刘向,典校经书,分为十六卷。孝章即位,深弘道艺,而班固贾逵复以所见改易前疑,各作《离骚经章句》。其余十五卷,阙而不说……今臣复以所识所知,稽之旧章,合之经传,作十六卷章句。”[1]据王逸所言,刘安《离骚经章句》使《离骚》文义粲然,刘向编定十六卷本《楚辞》,班固、贾逵各有《离骚经章句》专释《离骚》,但班、贾二人对《楚辞》的其余篇章均阙而不论,王逸则对刘向编定的十六卷本《楚辞》进行了全面章句。班固《离骚序》云:“昔在孝武,博览古文。淮南王安叙《离骚传》。”[2]从班固、王逸的论述中可以看出,《离骚经章句》或《离骚传》均是对《离骚》的释读或串讲,刘安仅对《离骚》篇做了章句,刘安、班固、贾逵均未涉及屈原的其他作品,王逸的章句涉及《楚辞》的各篇章。然而,刘向所编定的《楚辞》篇次原貌是否就是现存王逸《楚辞章句》的次序?屈原的其他作品是什么?历代对此争论不休。

现存王逸本篇次为:《离骚》《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以上均题为屈原之作)、《九辩》(题为宋玉之作)、《招魂》(题为宋玉之作)、《大招》(题为屈原,或景差之作)、《惜誓》(题为贾谊之作)、《招隐士》(题为淮南小山之作)、《七谏》(题为东方朔之作)、《哀时命》(题为严忌之作)、《九怀》(题为王褒之作)、《九叹》(题为刘向之作)、《九思》(题为王逸之作)。洪兴祖云:

按《九章》第四,《九辩》第八,而王逸《九章》注云“皆解于《九辩》中”,知《释文》篇第盖旧本也,后人始以作者先后次叙之尔。鲍钦止云:《辨骚》非楚词本旧,不当录。班孟坚二序,旧在《天问》《九叹》之后,今附于第一通之末云。[3]

洪兴祖认为王逸《楚辞章句》旧本篇目次序即为《楚辞释文》中所录,“《楚辞》旧本,为刘向所编,王逸依次而章句之耳”[4],后人变乱了篇第而成为现今所见之本。《楚辞释文》中所列的篇次为《离骚》《九辩》《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招隐士》《招魂》《九怀》《七谏》《九叹》《哀时命》《惜誓》《大招》《九思》。《楚辞释文》中所列的篇次与现存王逸《楚辞章句》本的不同之处在于:《九辩》提到《九歌》前,《大招》置于《九思》前。《汉书·艺文志》载:“屈原赋二十五篇。”[5]王逸《楚辞章句叙》云:“屈原履忠被谮,忧悲愁思,独依诗之义而作《离骚》……复作《九歌》以下,凡二十五篇。”[6]自班固、王逸之后,屈原作品有二十五篇几成定说。洪兴祖云:“屈原赋二十五篇,《渔父》以上是也。《大招》恐非屈原作。”[7]朱熹《楚辞集注·目录》中“离骚渔父第七”后云:“以上《离骚》,凡七题二十五篇,皆屈原作,今定为五卷。”[8]在屈原作品数的问题上,洪兴祖与朱熹均严守二十五篇之数,且断定《渔父》以上诸篇为屈原的作品。然屈原的作品是否为二十五篇?二十五篇作品具体有哪些?

历代约有如下几种说法:

其一,《离骚》《九歌》(11篇)、《天问》《九章》(9篇)、《远游》《卜居》《渔父》,共25篇,王逸、朱熹主此说。

其二,《离骚》《九歌》(9篇,去《国殇》《礼魂》)、《天问》《九章》(9篇)、《远游》《卜居》《渔父》《大招》《惜誓》,共25篇,姚宽主此说。

其三,《离骚》《九歌》(9篇,《山鬼》《国殇》《礼魂》合为1篇)、《天问》《九章》(9篇)、《远游》《卜居》《渔父》《招魂》《大招》,共25篇,黄文焕、林云铭主此说。

其四,《离骚》《九歌》(主张《礼魂》为送神之曲,为前10篇所通用,但《九歌》仍计作11篇)、《天问》《九章》(9篇)、《远游》《卜居》《渔父》《招魂》,共25篇,王夫之主此说。

其五,《离骚》《九歌》(9篇,《湘君》《湘夫人》合为1篇,《大司命》《少司命》合为1篇)、《天问》《九章》(9篇)、《远游》《卜居》《渔父》《招魂》《大招》,共25篇,蒋骥、胡文英主此说。

其六,《离骚》《九歌》(10篇,《礼魂》为送神之曲,为前十篇所通用,不作数)、《天问》《九章》(9篇)、《远游》《卜居》《渔父》《招魂》,共25篇,马其昶主此说。

其七,《离骚》《九歌》(《湘君》与《湘夫人》合为1篇,题为《湘君前后篇》,计两篇;《大司命》与《少司命》合为1篇,题作《司命前后篇》,仍计两篇,共计《九歌》11篇)、《卜居》《天问》《招魂》《哀郢九章》(除去《怀沙》,增入《远游》,并将各篇篇题去掉,总题为《哀郢九章》,其内容次序为《哀郢》《抽思》《橘颂》《思美人》《悲回风》《涉江》《惜诵》《远游》,仍计9篇)、《怀沙》(合《渔父》《怀沙》为1篇,其内容是删去渔父歌,增入“乃作《怀沙》之赋,其辞曰”9个字,其后为《怀沙》全文,全篇题为《怀沙赋》),共25篇,刘梦鹏主此说。

其八,《离骚》《九歌》(10篇,《礼魂》为前10篇之乱辞)、《天问》《九章》(8篇,《惜往日》为伪作)、《远游》《卜居》《渔父》《九辩》(只1篇)、《招魂》,共25篇,梁启超主此说。

其九,《离骚》《九歌》(9篇)、《九章》(9篇)、《远游》《卜居》《渔父》,共22篇,汪瑗主此说。

其十,《离骚》《九歌》[9](1篇)、《国殇》《天问》《九章》(9篇)、《远游》《卜居》《渔父》,共16篇,徐英主此说。

统观以上诸说,可大致归为两类:其一,25篇之数不可变;其二,不必拘泥于25篇之数。刘向收录于《楚辞》中的屈原作品到底是哪些?班固《汉志》中所录25篇又是指哪些?此外,《招魂》《大招》《九辩》的归属亦牵连到屈原作品总数的问题,使得此问题更加复杂难解。历史久远、讹误纷繁,种种猜测之辞各有所据,不可齐一。后世拘泥于合篇、剔除等说法以迎合25篇之数,则显可笑。

二、《离骚》

《离骚》是屈原创作的最长一首抒情诗,是中国古代诗歌史上最具代表性的浪漫主义诗歌。屈原在《离骚》中自叙身世、品性、理想、不幸遭遇,诗人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冲突中痛苦挣扎。《离骚》中高洁坚贞、至死不渝的诗人形象,激励了历代无数的有志之士。然而,《离骚》中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历来对此莫衷一是。《离骚》中的相关问题甚多,本文主要仅就以下几点展开梳理:

1.“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云:“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10]刘向《九叹》云:“原生受命于贞节兮,鸿永路有嘉名。齐名字于天地兮,并光明于列星。”[11]王逸注云:“谓(屈原)名平而字原也”[12]。司马迁认为屈原名平,刘向首先提出屈原名字之义齐于天地,王逸则最终认为屈原名平字原。王逸又在《楚辞章句·九叹》“兆出名曰正则兮,卦发字曰灵均”句下注云:“言己生有形兆,伯庸名我为正则以法天。筮而卜之,卦得坤,字我曰灵均以法地也。”[13]王逸将正则与天、灵均与地联系在一起,对屈原之名字的解释更加具体。然而,《六臣注文选》卷三十二《离骚经》“屈平”条下注云:“铣曰《史记》屈原字平。”[14]张铣认为屈原字平,不同于王逸提出的“屈原字原”的说法。自此,关于屈原名、字的纷争便生发出来。此外,《离骚》篇“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句中,屈原直言名为正则、字为灵均,正则、灵均与原、平之间的关系亦成为后世学者争论的焦点。

王逸在“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句下注曰:“正,平也。则,法也。灵,神也。均,调也。平正可法则者莫过于天,养物均调者莫神于地,故伯庸名屈子为平以法天,字屈子为原以法地。言上之能安君,下之能养民也。”[15]王逸认为屈原名平、字原,“平以法天”“原以法地”,正则、灵均各释其义,以为美称。洪兴祖补曰:“《史记》屈原名平,《文选》以平为字,误矣。正则以释平字之义,灵均以释原字之义。名有五,屈原以德命也。”[16]洪兴祖指出了王逸与张铣的分歧,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即从王逸之说。

朱熹认为:“正,平也。则,法也。灵,神也。均,调也。高平曰原,故名平而字原也。正则、灵均,各释其义,以为美称耳。”[17]明代林兆珂从其说,林氏云:“正,平也;则,法也;高平曰原,正则犹云原也,言平正可法则也。灵,神也;均,调也,犹云平也。”[18]朱熹仍王逸之旧,认为平与正则、原与灵均互为解释,且进一步提出“高平曰原”为屈原的名与字的来源。林兆珂从朱熹之说,并明确指出平与原可互训。古人名与字的关系密切,名与字常存在互训的关系,朱熹、林兆珂之说正符合古人取名的规律。屈原名、字与正则、灵均的关系,从文字本义上得到了充分说明。此后,跟风者众多,如清代李陈玉、刘梦鹏、胡濬源等人。李陈玉认为“高平曰原,所以名平而字原。正则取平之法也,故以寓名。灵,善也;高原地势虽高而宽平,容物善均之象,故以寓字”[19]。胡濬源《楚辞新注求确》亦云:“旧注正则、灵均释均与平之义也,灵者,秀慧之意,与灵修之上同。均,从匀、土,高平曰原之义。诵均为平,取此。濬按:名字用诠解,隐寓谥法,已定一生之品。”[20]

将屈原名、字与其作品及人品联系在一起的学者,亦大有人在。如黄文焕认为“正则起下从咸遗则,灵均起下呼君灵修。创造称呼之中意有寄托,语各映带,以灵匹灵,暗寓宗臣之一体也;以正则映带遗则,苟不从彭咸而苟免焉,失则矣”[21],正则与彭咸之遗则、灵均与灵修相呼应,各有映带。蒋骥亦认为“正,平;则,法;灵,明;均,齐,盖平与原之义也。因其少有令德,而予以美名,下文所谓内美也”[22]。

在屈原名平、字原的解释上,众多学者大同小异,从文字本身、作品内容、屈原人格等多个角度进行勾连,此问题得到了充分的解释。但是,仍有不少学者持不同意见。汪瑗、陈本礼等人各存异说,使屈原名、字的问题复杂化。

汪瑗以《文选五臣注》为依据,主张屈原名原、字平,正则以释原、灵均以释平,与王逸等人的说法正好相反。他认为:

盖古者井田井地之法,其阡陌沟浍纵横曲直,皆齐齐整整,有条理法则而不苟且,可以为大中至正之道……以正则释原字,不亦明白矣乎?灵者,善也。均者,匀也。其原野之制既合于正法,则无此多彼少之患,无豪强兼并之虞,所谓裒多益寡,称物平施之善道也。以灵均释平字,不尤切乎?屈子之名虽取原、平二字,而己所言正则、灵均四字,又深一层以释之,取此正大道理,以见其为嘉名也。或以正则释原字,当深一层讲。而均即《尔雅》广平之平字,谓必美善宽平之地,而后可以行此井田之法则也。亦通……所谓正则之原,灵均之平,惟三代井田之制足以当之,秦汉而下,不识此道久矣。此所以昧乎正则灵均之说也。[23]

汪瑗进一步解释云:“对举则有名、字之分,若专言之,则名可以该字,而亦省文也。《尔雅》曰:‘广平曰原。一曰高平曰原。’屈子之名字,实取诸此。盖名者,己之所以自称;字者,人之所以称己也。观《渔父》《卜居》二篇,屈子皆自称屈原,可以知名原而字平也。五臣以正则释原名,灵均为释平字是也。旧皆谓屈子名平、字原,而从太史公,误矣。”[24]

王逸以司马迁《史记》、屈原《离骚》为据,认为平为名、原为字,正则以释平、灵均以释原。汪瑗以《文选五臣注》《渔父》《卜居》、古井田制为据,认为原(正则释原)为名、平(灵均释平)为字,屈原自称为屈平,“名者,己之所以自称;字者,人之所以称己也”[25]。汪瑗对司马迁、王逸的批驳主要有两个理由:其一,司马迁误读正则、灵均之词意,王逸承其误;其二,古人自称时用名,不用字。汪瑗云:

《孟子》曰:“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此言原野之田地有法则则均平,无法则则不均平也。盖平正与均平之字常言又多两通,故太史公误以正则为平,灵均为原也。要之以正则释平犹可,以灵均释原则不甚切,此王逸之说所以迂远而支离也。[26]

关于屈原名、字的问题,除以上两种观点外,还有第三种观点。陈本礼《屈辞精义·离骚》“名予曰正则兮,字予曰灵均”句后注云:“高平曰原,故名之以平,字之以原,正则、灵均释名字之义。都元敬曰:正则、灵均乃其小名、小字。”[27]此处眉批云:“正则、灵均跟上贞字来,乃伯庸取以名子之义。《离骚》明明自道,何以史迁曰名平又曰原者,岂古人果有乳名小字,如令尹子文之一名鬬穀於菟耶。”[28]陈本礼在“摄提贞于孟陬兮”句中“贞”字夹注云:“正也。”[29]明代都元敬认为正则、灵均乃屈原小名、小字,陈本礼从其说,并且主张正则、灵均之义来源于“贞”字。

屈原的名、字到底哪个为平、哪个为原?这里面牵连到古代取名的习俗、典籍传写的准确性等。《远游》《卜居》中诗人自称“屈平”,《离骚》中主人公自称“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其原因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辩之不详,遑论其他。

2.“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

此句中“启”“九辩”“九歌”“康娱”等词的释义,历代学者的分歧最大。王逸云:“启,禹子也。《九辩》《九歌》,禹乐也。言禹平治水土,以有天下。启能承先志,缵叙其业,育养品类,故九州之物,皆可辩数;九功之德,皆有次序,而可歌也,谓之《九歌》。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夏康,启子太康也。娱,乐也。”[30]王逸认为《九辩》《九歌》为禹乐,启承禹业而可歌,启子“太康不遵禹、启之乐,而更作淫声,放纵情欲,以自娱乐,不顾患难,不谋后世,卒以失国,兄弟五人,家居闾巷,失尊位也”[31]。明代林兆珂从其说,林氏云:“《九辩》,谓禹辩九州之物产也,书九叙惟歌,谓九功皆有次序而可歌也。启,禹子也。夏康,启子太康也,言启能缵先业,太康乃娱乐以自纵,不顾患难于后,盘游无度,卒以失国,兄弟五人家居闾巷,失尊位也。”[32]其后,周拱辰亦主此说。

《文选六臣注》载:“铣曰:启,开也。《九辩》《九歌》,禹乐名。言禹开树此乐,而太康娱乐自纵而丧。”[33]王逸与张铣的分歧在“启”与《九辩》《九歌》,前者认为“启”为夏启,《九辩》《九歌》为禹、启之乐;后者认为“启”为动词开启之意,《九辩》《九歌》为禹开创之乐。在“康娱”释意上,二者观点相同,均为“太康娱乐”之意。若将“启”视为开启之意,则此句无主语。张铣所设定的主语是禹,但文中并无此依据,故而此种解释不能站住脚跟。

洪兴祖补曰:“《山海经》云:夏后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注云:皆天帝乐名,启登天而窃以下,用之。《天问》亦云:启棘宾商,《九辩》《九歌》。王逸不见《山海经》,故以为禹乐。”[34]洪兴祖主张《九辩》《九歌》为天帝乐名,启登天而窃下。这里是将启视作神而不是人,登天窃乐之说太过牵强。朱熹云:

《九辩》,不见于经传,不可考。而《九歌》著于《虞书》《周礼》《左氏春秋》,其为舜、禹之乐无疑。至屈子为《离骚》,乃有启《九辩》《九歌》之说,则其为误亦无疑。王逸虽不见古文《尚书》,然据《左氏》为说,则不误矣。顾以不敢斥屈子之非,遂以启修禹乐为解,则又误也。至洪氏为《补注》,正当据经传以破二误,而不唯不能,顾乃反引《山海经》三嫔之说以为证,则又大为妖妄,而其误益以甚矣。然为《山海经》者,本据此书而附会之,其于此条,盖又得其误本,若它谬妄之可验者亦非一,而古今诸儒,皆不之觉,反谓屈原多用其语,尤为可笑。[35]

朱熹主张《九歌》为舜禹之乐,《九辩》不著于经传,则不可考论。朱熹对此四句的解释是:“夏康,启子太康也。娱,乐也。纵,放也。图,谋也。五子,太康昆弟五人也。家衖,宫中之道,所谓永巷也。太康以逸豫灭厥德,盘游无度,田于洛南,十旬弗反,有穷后羿距之于河,而五子用此亦失其家衖,言国破而家亡也。”[36]

明代汪瑗认为“此之启者,盖谓开陈其词,以告之于舜者也,乃承上章就重华而陈词句,更端发语之意也”[37],“启,开也……《九辩》,即《九叙》也。《九歌》,九德之歌,禹乐也。见《尚书·大禹谟》。不言禹者,既曰《九辩》《九歌》,则不待言禹而可以知其为禹之乐矣……夏,禹有天下之号,而此曰夏者,犹曰夏之子孙,指太康而言也。康娱,犹言逸豫也”[38],“观下文曰‘日康娱而自忘’,又曰‘日康娱以淫游’,则康娱二字,当相连讲无疑”[39]。汪氏云:

瑗尝考蔡氏《尚书》“九功惟叙,九叙惟歌”,注曰:“叙者,言九者各顺其理,而不汩陈,以乱其常也。歌者,以九功之叙而咏之歌也。”此所谓辨者,盖亦谓其有条理可辨,而非乱杂之无统也。辨之于叙,其义一而已矣。是九辩即九叙也。不言叙而言辨者,变文耳,又以明叙之之义为辨也。

汪瑗对朱熹之说有所补充,他认为《九辩》在《尚书》中有著录,即为《九叙》。《九辩》《九歌》为禹乐。“康娱”二字在文中连用,其意为逸豫。汪瑗对张铣的解说进行了补充,认为此句是上承前章就重华而陈词,“启”为开陈之意,即此句意为开陈《九辩》《九歌》。为何“启《九辩》与九歌兮”无主语?汪氏认为“不言禹者,既曰《九辩》《九歌》,则不待言禹而可以知其为禹之乐矣”,此处“夏”字则代称夏之子孙太康。汪氏此种解释太过牵强,不能通达。

其后,诸多学者对前贤之说进行了补充说明。李陈玉认为“《九辩》《九歌》,禹旧乐也。所以昭德而思前人之功也。何至太康便以为淫纵之具”[40]。蒋骥云:“《九辩》《九歌》,禹乐名。《九辩》,谓九州之物,皆可辩数。《九歌》,谓九功之德,皆有次序可歌。禹象功而作乐,启能承继之而有其功,故归之启也。夏康,启子太康。”[41]蒋氏认为禹创制《九辩》《九歌》之乐,以表其功,启能继承禹的功业,故《九辩》《九歌》之乐亦归于启,象其功绩。刘梦鹏《屈子章句》亦云:“《九辩》《九歌》,皆乐章名。启,贤能,继叙述神禹功德被之金石者也。夏康,太康也。”[42]至此,此句之大意才基本明晰。

关于《九歌》之名,还有另一种解释。朱骏声云:“《大荒西经》云:‘夏后开,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郭注:‘皆天帝乐名。《天筮》曰:昔彼九冥是与帝辩同宫之序,是为《九歌》。又曰:不得窃《辩》与《九歌》以国于下。’按:启作开者,汉人避景帝讳。郭注所引《易归藏》文也,黄帝得《河图》,商人因之,曰《归藏》。其书有《启筮篇》,屈子盖用《归藏》语。”[43]朱骏声依据《山海经》及郭璞注、《归藏易·启筮篇》,认为《九歌》《九辩》乃天帝之乐名。

纵观以上诸说,“启”有三种解释:启(人名,禹之子)、开(动词)、开始陈述(动词);《九辩》《九歌》有四种解释:舜禹之乐、禹启之乐[44]、禹乐、天帝乐名(启窃于天);“康娱”有两种解释:启子太康娱乐(康、娱二字分开用)、逸豫(康、娱二字连用)。从文本内容来看,此四句应释为启能绍禹之功业,遂有《九辩》《九歌》之乐歌功颂德。启子太康娱乐自纵,不顾罹难、不图其后,以至于兄弟五人丢失故都,失去尊位。

3.“从彭咸之所居”

彭咸为谁,其所居为何处?历来学者都有不同的猜测。《楚辞》中“彭咸”之名凡七见:其一,“虽不周于今之人兮,愿依彭咸之遗则”(《离骚》);其二,“既莫足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离骚》);其三,“望三五以为像兮,指彭咸以为仪”(《抽思》);其四,“独茕茕而南行兮,思彭咸之故也”(《思美人》);其五,“夫何彭咸之造思兮,暨志介而不忘”(《悲回风》);其六,“孰能思而不隐兮,昭彭咸之所闻”(《悲回风》);其七,“凌大波而流风兮,托彭咸之所居”(《悲回风》)。通观七句而论,“遗则”“所居”“志介”是关联彭咸之词,“遗则”“所居”为何,史无详载,不得确知。

刘向《九叹》云:“九年之中不吾反兮,思彭咸之水游。”[45]王逸注云:“言己放出九年,君不肯反我,中心愁思,欲自沈于水,与彭咸俱游戏也”[46],“彭咸,殷贤大夫也。谏其君不听,自投水而死”[47]。洪兴祖引颜师古云:“彭咸,殷之介士,不得其志,投江而死。”[48]朱熹《楚辞辩证》云:“彭咸,洪引颜师古以为‘殷之介士,不得其志,而投江以死’,与王逸异。然二说皆不知其所据也。”[49]刘向认为彭咸水游而去,王逸则明确指出彭咸投水而死,后世颜师古、洪兴祖、黄文焕、林兆珂、李陈玉、贺贻孙、屈复等人翕然从风。朱熹虽有疑问,但终不能解其缘由,他将此句解释为“我将自沉,以从彭咸之所居也”[50]。明代汪瑗《楚辞集解》云:

一以为大夫,一以为介士,则其人之出处且不得其详,又安知其死生之实也。朱子以为二说无据,是矣。盖因后世误传屈原投汨罗而死,见屈子急称其人,故附会其说耳。而不知所谓彭咸者,即孔子窃比之老彭也。[51]

彭咸的身份是大夫,抑或是介士?是否投水而死?老彭、彭咸、彭祖、彭翦等,是否同指一人,不得确知。汪瑗认为“彭咸,殷之贤人”[52],“考其德而论其世,稽其姓而辨其名,则曰彭咸、曰彭铿、曰彭翦、曰彭祖、曰老彭、曰篯铿,其实为一人也明矣”[53],“彭咸者,乃屈原之远祖。而彭咸且当殷之末,悼其丧乱,遂遁流沙,遭壅君,处乱世,与屈原实相类焉。此所以拳拳遐想而慨慕者也”[54],故屈原云“吾将从彭咸之所居,言己决于西涉也,即申言又何怀乎故者之句,亦互文也”[55]。“若以屈原慕彭咸为欲投水死,则孔子窃比之意,岂亦欲自沉乎”[56]。汪瑗主张彭咸为屈原的远祖,为人贤德,生活于商末,处乱世且不得志,遂遁迹流沙,此人亦名老彭、彭祖、彭翦等。刘梦鹏从其说,其云:“求仁得仁,以从彭咸之所处而已。孔云窃比,孟称愿学,志趣依归,各有私淑。彭咸所居,岂赴清冷之谓哉!”[57]朱冀亦认为“‘所居’,犹云所处,与前‘遗则’相应。盖死非难也,处死则难耳。‘从彭咸之所居’者,从彭咸所以处死之道,非竟以水中为彭咸之居也。此处亦有毫厘千里。且大夫反复详审,不啻再三,真所谓从容就义,获我死所者,岂徒欲了却许多牵挂而已耶!”[58]

纵观以上诸说,在彭咸之所居问题上,有两种结论:其一,投水;其二,西逝流沙。在“彭咸”之名的问题上,有彭咸即老彭与巫咸合称说,彭咸即彭祖说等;在彭咸所处的时代问题上,亦有殷、历夏至殷、有虞至五霸等说法。关于彭咸的身份与所处的时代聚讼难决,莫衷一是。故而,在彭咸之所居的问题上,更是云雾缭绕,众说纷纭。

三、《九歌》

朱熹云:“篇名《九歌》,而实十有一章,盖不可晓,旧以九为阳数者,尤为衍说。或疑犹有虞夏《九歌》之遗声,亦不可考,今姑阙之,以俟知者,然非义之所急也。”[59]在《九歌》篇数的问题上,朱熹阙而不论。后世对此有诸多的猜测,《九歌》的问题主要有两点,其一篇数;其二内容(主人公的身份)。

1.关于《九歌》为何有11篇的问题,说法较多,合篇说、错附说、以“九”总多说等各执一词,聚讼难明。

(1)合篇说

汪瑗认为《礼魂》为前十篇之乱辞,《大司命》与《少司命》合为一篇,则《九歌》十一篇实数为九。其云:“末一篇固前十篇之乱辞也。《大司命》《少司命》,固可谓之一篇,如禹汤文武之谓之三王,而文武固可为一人也。二《司命》也,《东君》也,《河伯》也,《山鬼》也,《国殇》也,非九而何?或曰,二《司》既可为一篇,则二《湘》独不可为一篇乎?曰:不可也。二《司》盖其职相同,犹文武之道相同。大可以兼小,犹文武父可以兼子,固得谓之一篇也。如二《湘》乃敌体者也,而又有男女阴阳之别,岂可谓之一篇乎?若如此说,则《河伯》亦二《湘》之类,《国殇》亦《山鬼》之类也。其不然也审矣。篇数虽十一,而其实为九也较然矣,又何疑乎?”[60]《大司命》与《少司命》合为一篇,《礼魂》为乱辞,不计入篇数,故《九歌》实为九篇。

李陈玉认为《山鬼》《国殇》《礼魂》三篇均为祭鬼,可合为一篇,《九歌》十一篇共祭九位,故合称为《九歌》。其云:“《九歌》:一《东皇太一》、一《云中君》、一《湘君》、一《湘夫人》、一《大司命》、一《少司命》、一《东君》、一《河伯》、一《山鬼》、一《国殇》、一《礼魂》,其十一章,何也?盖《山鬼》《国殇》《礼魂》共为祭鬼,合前八礼,故名《九歌》。”[61]林云铭从其说。

贺贻孙认为“《九歌》共十一首,或曰《湘君》《湘夫人》共祭一坛,《国殇》《礼魂》共祭一坛。此外,一《东皇太一》、一《云中君》、一《大司命》、一《少司命》、一《东君》、一《河伯》、一《山鬼》各一坛,每祭即有乐章,共九祭,故曰《九歌》。或曰《山鬼》《国殇》《礼魂》共为祭主,而《东皇太乙》《云中君》《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东君》《河伯》各一祭主,是为《九歌》。二说皆可采。但古者列国皆祭其山川之神,《山鬼》原以并《河伯》,非山魈也。《河伯》既有专祀,则《山鬼》不应降居《国殇》之列,似以前说为当耳”[62]。贺贻孙赞同将《湘君》与《湘夫人》合为一篇、《国殇》与《礼魂》合为一篇,《九歌》共九篇。

蒋骥云:“《九歌》本十一章,其言九者,盖以神之类有九而名。两司命,类也;湘君、湘夫人,亦类也。神之同类者,所祭之时与地亦同,故其歌合言之。此家三兄绍孟之说。”[63]蒋骥赞同将《湘君》与《湘夫人》合为一篇、《大司命》与《少司命》合为一篇,《九歌》共九篇。

(2)剔除说

钱澄之认为“楚祀不经,如河非楚所及,山鬼涉于妖邪,皆不宜祀,屈原仍其名,改为之词而黜其祀,故无赞神之语、歌舞之事。则祀神之歌正得九章”[64]。钱澄之主张将《河伯》《山鬼》剔除,故《九歌》仍为九篇。

陆时雍认为“《国殇》《礼魂》不属《九歌》。想当时所作,亦不止此,而后遂以此二者附之《九歌》末耳”[65]。王闿运从陆氏之说,认为“此《九歌》十一篇,《礼魂》者,每篇之乱也。《国殇》旧祀所无,兵兴以来新增之,故不在数。皆顷襄元年至四年,初放未召时,作于《离骚》同时”[66]。陆时雍提出错附说,但将《国殇》《礼魂》计入《九歌》总数中,王闿运从陆氏之说,并且从《九歌》总数中剔除了《国殇》《礼魂》。

(3)以“九”总多说

王逸云:“九者,阳之数,道之纲纪也。故天有九星,以正机衡;地有九州,以成万邦;人有九穷,以通精明。屈原怀忠贞之性,而被谗邪,伤君闇蔽,国将危亡,乃援天地之数,列人形之要,而作《九歌》《九章》之颂,以讽谏怀王。明己所言,与天地合度,可履而行也。”[67]洪兴祖补注云:“王逸注《九辩》云:九者,阳之数,道之纲纪也。五臣云:九者,阳数之极。自谓否极,取为歌名矣。按:《九歌》十一首,《九章》九首。皆以九为名者,取箫韶九成、启《九辩》《九歌》之义。”[68]古人认为九为阳数之极,即为满数,故以九表示数之极致,如“九天之上”“九死一生”等。故而,王逸、五臣、洪兴祖皆认为“九”表示多。

除以上诸说外,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九”与“纠”古通用,“因此解释为纠合起来的一组歌曲,而不是实数的‘九’。”[69]

张元勋认为“其实《九歌》本身就是一件远古历史的遗存,脱离了历史以言《九歌》,用后代的新制‘套量’《九歌》,便导致随意性的研究方法之泛滥”[70]。本人深同此观点。

2.《九歌》中各篇的原创权和主人公的身份是历代楚辞研究者争论的热点。

(1)原创权

关于《九歌》的创作,历来有多种见解:屈原改订祝词、自制祭词、依曲填词、咏物之作、讽谏之词等、感怀之辞。“或谓楚俗信鬼,其祝词鄙陋,屈子更定之。或谓屈子特修祭,以宴天神。或云是楚祀典,而屈子更定之,如后世乐府之类。或云楚怀王隆祭祀事鬼神,欲以邀福。屈子因事纳忠,故寓讽谏之词,异乎寻常所陈”[71]。关于《九歌》各篇的主旨,有人神互答、抒发己意;以神比君,以人比君、鬼自比等。“或云道神、自己赠答之辞,或云道自己意歟,或云以神比君,或云以人比君、以鬼自比,或云篇篇比君,又或云篇篇自比”[72]。

王逸云:“《九歌》者,屈原之所作也。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神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屈原放逐,窜伏其域,怀忧苦毒,愁思沸郁。出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词鄙陋。因为作《九歌》之曲,上陈事神之敬,下见己之冤结,托之以风谏。故其文意不同,章句杂错,而广异义焉。”[73]王逸认为屈原在忧愁苦闷中恰见楚人祭祀时以歌舞娱神,其歌词鄙陋,因而作《九歌》,以致事神之敬与自身冤结之情为主旨,内含讽谏君王之意。洪兴祖补云:“《隋志》曰:荆州尤重祠祀。屈原制《九歌》,盖由此也。”[74]王逸与洪兴祖均主张“创制说”,而朱熹则改为“更定说”。朱熹认为:

蛮荆陋俗,词既鄙俚,而其阴阳人鬼之间,又或不能无亵慢淫之杂。原既放逐,见而感之,故颇为更定其词,去其泰甚,而又因彼事神之心,以寄吾忠君爱国眷恋不忘之意……此卷诸篇,皆以事神不答而不能忘其敬爱,比事君不合而不能忘其忠赤,尤足以见其恳切之意。[75]

朱熹将王逸所认定的屈原“作《九歌》之曲”改为“更定其词”,从而使屈原的创作权改为更定权,并且将《九歌》的主旨限定为“事神不答而不能忘其敬爱,比事君不合而不能忘其忠赤”,使屈原的忠君之志更加突出。清代李陈玉从其说,而明代黄文焕驳其说。黄文焕认为“逸之所谓《九歌》皆原新作,非彼俗人之旧词也。朱子谓词属巫觋,原见其鄙俚,去其太甚,为更定之。则《九歌》皆属删改旧词,非原独创。与逸言异矣。”[76]黄文焕驳斥朱熹的“更定说”,亦不苟同于王逸的“创制说”,他提出“填词说”。黄文焕云:“余谓《九歌》之名,自古有之,非楚俗之歌也。稽原之溯古曰‘起《九辩》与《九歌》’,又曰‘奏《九歌》以舞韶’,又曰‘启棘宾商,《九辩》《九歌》’,固自明言之,兹之有作,如后人拟古乐府代古乐府,因其名而异其词云尔。”[77]

林云铭则不同意以上诸说,他认为“《九歌》诸神,悉天、地、云、日、山、川正神,国家之所常祀。且河非属江南境,必无越千里外往祭河伯之人,而非沅湘间所信之鬼可知。其有言迎祭者,有不言迎祭者;有言歌舞者,有不言歌舞者,则非更定其词托于巫之口,尤可知矣”[78]。林云铭认为《九歌》中诸神的身份是正神,非楚国之神;屈原对《九歌》没有更定。

《九歌》的原创权到底是不是屈原?历代说法各一,不能齐同。从《离骚》篇主人公上天入地,飞腾于江河、云端的超逸来看,从《九歌》的遣词用语、思想主旨、主人公的形象等特点来看,本人认为《九歌》的原创权应该归属于屈原。

(2)《湘君》《湘夫人》的身份问题

《湘君》《湘夫人》是《九歌》中最为历代诗人所喜爱的诗篇,不知有多少学者对其予以吟诵、怀念,沈约、李白、杜甫、韩愈、李贺、刘禹锡、欧阳修、李梦阳等人,都曾为之写下动人诗篇。湘君、湘夫人到底是谁?从古到今,关于湘君、湘夫人的身份有多种猜度。这些猜测可分为两大类:一类认为湘君、湘夫人均为女神。关于女神,又有五种说法:其一,尧之二女即舜之二妃[79];其二,舜之二女,宵明与烛光,是舜的第三个妃子癸比所生(也有人认为宵明与烛光是娥皇的孪生女)[80];其三,天帝之二女,处江为神(《列仙传》中所谓江妃二女);其四,湘水神的后与妃[81];其五,川渎之神灵[82]。另一大类认为湘夫人是女性,湘君是男性。这类又可分六种:其一,湘夫人舜妃,湘君是舜[83];其二,湘君是湘水神,湘夫人为舜之二妃,二者并无关系[84];其三,湘山山神夫妻二人[85];其四,湘水水神夫妻二人[86];其五,湘君是水神奇相,是尧之二女湘夫人死后之配[87];其六,湘君为洞庭之神,湘夫人是洞庭西湖神[88]。

弄清楚《楚辞》中湘君、湘夫人的身份,需回归到文本中去解读。《湘君》的主人公通篇都在幽怨相约而未到的佳人,如“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横流涕兮潺湲,隐思君兮陫侧”“心不同兮媒劳,思不甚兮轻绝”“交不忠兮怨长,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闲”,而《湘夫人》的主人公则通篇在解释为何相约而不见的原因。湘君云:“朝骋鹜兮江皋,夕弭节兮北渚”,早上就从江皋出发来赴约找你,寻至晚上停留在北渚;湘夫人则云:“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你降临在北渚,而我却遥望不到,愁杀我了。相约而见不到的原因在于湘夫人“朝驰余马兮江皋,夕济乎西澨”,湘君则是“朝骋鹜兮江皋,夕弭节兮北渚”,湘君、湘夫人二人可能相约于江皋见面,但时间上可能有差错,故而在江皋未谋面,因而湘夫人向西去寻,湘君却向北去寻,其结果是“鸟何萃兮蘋中,罾何为何兮木上”“麋何为兮庭中?蛟何为兮不裔”,鸟应集于木上,罾宜施于水中,麋当在山林而反在庭中,蛟当在深渊而反在水裔,四物所处不得其所,以喻湘夫人与湘君相约佳期相会而乖违的情形。相约而见不到,湘君、湘夫人二人都抑郁烦懑、心生怨恨,故而,湘君“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澧浦”,湘夫人“捐余袂兮江中,遗余褋兮澧浦”。湘君捐遗的是玦与佩,湘夫人捐遗的是袂与褋,概男性为身带玦与佩的湘君,女性为衣上有袂与褋的湘夫人。玦与佩为贵,袂与褋为亲,故湘君与湘夫人二者必为男女恋人之关系,明矣。

从文本字面来看,湘君称湘夫人为“君”,湘夫人称湘君为“帝子”“公子”;从文本内容来看,湘君与湘夫人分居两处,相约在江皋即江岸见面,可见二者分居水、陆两处。《湘君》首句云:“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你不来而滞留在水中之洲,此句即表明湘夫人或湘君居水中。综上所述,湘夫人为女性之神,湘君为男性之神,二者分居在水陆两处。

四、《九章》

《九章》的创作时地与篇次问题,是历代学者关注的热点,因为其中直接牵连到屈原的生平行迹问题。

关于《九章》篇名历来有两种解释,其一认为《九章》中“章”为动词,“九”不确指,意为多次;其二认为“章”为量词,“九”确指为“九”。王逸云:“《九章》者,屈原之所作也。屈原放于江南之野,思君念国,忧心罔极,故复作《九章》。章者,著也,明也。言己所陈忠信之道,甚著明也。卒不见纳,委命自沈。”[89]洪兴祖补曰:“《史记》云: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王怒而迁之,乃作《怀沙》之赋。则《九章》之作,在顷襄时也……《九章》之词切,浅深之序也。五臣云:九义与《九歌》同。”[90]王逸主张《九章》的创作之地在江南,洪兴祖补充说明《九章》当作于顷襄时。王逸认为“章”同“彰”,即彰显、著明之意,洪兴祖赞同《文选五臣注》中“九义与《九歌》同”,即九表示数之极,“九章”即多次明确陈述自己忠信之道。朱熹不赞同王逸、洪兴祖之说,他认为“九章”即是“九篇”之意。朱熹云:“《九章》者,屈原之所作也。屈原既放,思君念国,随事感触,辄形于声。后人辑之,得其九章,合为一卷,非必出于一时之言也。”[91]

王逸将《九章》篇名之“章”字释为动词而非量词,朱熹认为《九章》是后人辑录屈原作品而成。《九章》是屈原原作之名,还是后人加上的篇名?《九章》篇名之意是“九篇文章”,还是“多次彰明”?《九章·惜诵》“九折臂而成医兮”“魂一夕而九逝”等句中“九”均可训为多次之意。屈原作品中用到“九”,且有“多”之意。但是,司马迁《史记》载:“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92],又录《怀沙》内容,称为“《怀沙》之赋”,《怀沙》与《哀郢》以单独的形式出现,未出现《九章》之名。然而,刘向在《九叹》中云:“叹《离骚》以扬意兮,犹未殚于《九章》。”[93]可见,《九章》之名最早出现在西汉。从内容上看,《九章》与《离骚》相近,都以叙述作者生平遭遇为主要内容,《离骚》是概要性的自传体,《九章》则是具体化的生活片段。从文本之意上来说,将《九章》篇题释为“多次彰明”则更为适宜。

《九章》非一时一地之作,那么《九章》的创作时地到底是什么?黄文焕认为“首篇作于被放初年之冬,《思美人》《抽思》《涉江》《橘颂》《悲回风》作于被放次年之四季”[94],“《哀郢》既属被放九年作,而其事其景,皆属追遡被放之次年”[95],“《惜往日》显言追遡,则又九年以后之作也”[96],“《怀沙》……此就死之前一月所作”[97]。黄文焕认同《九章》非一时一地之作,但不认同“章”为量词,其云:“总命名《九章》也,谓藉历年所作,以章明己志也”[98]。黄文焕所勾勒的创作时间以屈原被放初年为始,以屈原自沉之期为终。他认为《惜颂》作于被放初年的冬天,《思美人》《抽思》《涉江》《橘颂》《悲回风》作于第二年的四季,《哀郢》作于第九年,《惜往日》作于被放九年之后,《怀沙》作于自沉前一个月。

黄文焕之后,学者们纷纷关注于《九章》的创作时地。周拱辰认为“《九章》,屈原再被楚襄之放而作也”[99]。林云铭将黄文焕、周拱辰的结论更推进了一步。林云铭认为“《惜诵》《思美人》《抽思》三篇详其文义,系怀王时所作,余悉作于顷襄时”[100],“《惜诵》乃怀王见疏之后。又进言得罪,然亦未放。次则《思美人》《抽思》乃进言得罪后,怀王置这于外,其称造都为南行,称朝臣为南人。置在汉北无疑”,“《涉江》以下六篇方是顷襄放之江南所作”[101]。林云铭通过以史证诗的方法,认为《惜诵》作于屈原见疏之后,地点仍在朝中,未被外放。《思美人》《抽思》,则作于怀王将屈原放逐到汉北后。《涉江》以下六篇,则是作于顷襄王放逐屈原于江南之后。林云铭在《楚怀襄二王在位事迹考》[102]中对《九章》中七篇作了的系年,具体如下:

《惜诵》     怀王十七年   怀王见疏之后

《思美人》    怀王二十五年  被放汉北之后

《抽思》     怀王二十六年  被放汉北之后

《涉江》     顷襄二年    再放江南之后

《怀沙》     顷襄十一年

《悲回风》    顷襄七年

《哀郢》     顷襄十年

林云铭与黄文焕在《九章》各篇次序的安排上分歧不大,但在各篇的具体系年上,林云铭比黄文焕更详细,而且二者有很大差异。黄文焕认为《九章》各篇均作于屈原被放之后,而林云铭则认为《九章》各篇的创作时段有三个:在朝见疏、被放汉北、被放江南。

此后,楚辞研究者们关于《九章》各篇的创作时地问题纷争不断,众说莫一。陈本礼认为:“《九章》之文应分怀襄两世之作,《惜诵》《抽思》《思美人》,作于怀王时,《哀郢》以下则顷襄时作也。《橘颂》乃三闾早年咏物之什,以橘自喻,且体涉于颂,与《九章》之文不类,应附于末。旧次未分,且有谓《橘颂》乃原放于江南时作,未可为据。”[103]陈本礼将《九章》的创作时间分为怀、襄两世,并视《橘颂》为早年咏物之作。在《橘颂》篇的创作时间问题上,早在陈本礼之前的林沅就认为“盖八章各有其时,各有其事,不能一起写尽,且不便一起写尽,故借橘来从头到尾说得如许详备”[104],《橘颂》的主旨是写屈原一生的志节与榜样。陈本礼将《橘颂》视为屈原早年之作,林沅则认为《橘颂》是《九章》各篇未尽之余兴,是屈原对自己一生志趣的总结。对于《橘颂》篇的创作时间,学者们多难下定论。蒋骥认为“(《橘颂》)作文之时不可考,然玩卒章之语,愀然有不终永年之意焉。殆亦近死之音矣”[105]。

民国时学者徐英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徐英《楚辞札记·论九章次第》云:“屈原生平放逐两次,初放汉北,所谓王怒而疏屈平。然仅疏而绌之,夺其权位,不在朝列而已,未尝断共属籍也。又尝一度进用,东使联齐。及齐既绝,怀王不返,顷襄即位,子兰谮之,始东迁鄂渚,转徙江南,遂绝无复用之意,是为第二次放逐。其《惜诵》《抽思》两篇,为怀王时作,余则作于襄王之世。”[106]徐英将屈原被放的次数定为两次,“初放汉北,再放江南”[107]。他勾勒出《九章》的创作时地如下:

《惜诵》  郢都       王怒而疏之之时作

《抽思》  汉北       初放汉北之作

《思美人》 夏首       再放时自汉北东迁于鄂渚、浮于夏首时作

《涉江》  江南       东迁之作

《哀郢》  江南       东迁之作

《橘颂》  南迁之作

《悲回风》 即将萌死志时作

《惜往日》 将死时作

《怀沙》  绝命辞

在《橘颂》篇的创作时间问题上,徐英批驳了前人旧说,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徐英云:“《橘颂》一篇,文体独异。或谓其偏于赋物,与《九章》余篇抒写哀思者不同。又以篇中有年岁虽少一语,遂疑为屈原初年之作,不知年少云者,指橘而言。言橘虽小树,而品德可以为我师也。且‘受命不迁,深固难徙’‘苏世独立,横而不流’,即《涉江》‘吾不能变而从俗’、《思美人》‘媿易初而屈志,何变易之可为’之意。皆流离颠沛,而此志愈坚之后所言……今定为南迁之所作。”[108]

《九章》的创作时地牵连着各篇排列次序的问题,楚辞研究者以创作时间的先后来排列《九章》各篇的次序。关于《九章》篇名的来历,大致有三种结论:其一,屈原自定篇名为《九章》;其二,后人辑屈原九篇作品为《九章》;其三,《九章》即为《哀郢九章》的简称。王逸云:“《九章》者,屈原之所作也。屈原放于江南之野,思君念国,忧心罔极,故复作《九章》”[109],朱熹认为“后人辑之,得其九章,合为一卷,非必一时之言也”[110]。王逸虽未明言《九章》之名为屈原自题,但指出了《九章》是屈原被放江南时所作。朱熹明确认为《九章》之名是后人所加,且创作时地非一时一地。《九章》之名到底是屈原自题,还是后人所加,不得而知。清代学者刘梦鹏提出了第三种看法,他在《哀郢九章》篇题下云:“太史公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怀沙》又其绝命之词乎。固知此篇作于江南之野者,洵不诬。惜乎编次凌乱,仅以《九章》之一当《哀郢》,又入《怀沙》而出《远游》,遂不无沿讹耳。余观《九章》皆哀郢之词也。”[111]刘梦鹏将《九章》题名为《哀郢九章》,去《怀沙》入《远游》,各篇去除篇题而列为某章。刘氏认为《哀郢九章》的内容全为哀郢之词,且均作于江南。

无论是屈原自题,还是后人所加,《九章》各篇按创作时间先后排列,是大多数学者所认同的。洪兴祖《楚辞补注》中《九章》的次序为:《惜诵》《涉江》《哀郢》《抽思》《怀沙》《思美人》《惜往日》《橘颂》《悲回风》。朱熹、周拱辰、陆时雍、蒋骥仍其旧。

明末清初之际,质疑经典、畅所欲言之风盛行,部分学者不再拘泥于旧说,在《九章》篇次的问题上亦是如此。黄文焕认为“首篇既命题曰《九章》,是未有文先有题,原所自辑,非后人之辑之也。失原所自辑之次第,后人乱之耳”[112]。黄文焕主张《九章》之名为屈原自题,《九章》各篇原有次第,传世散乱后,后人不知其旧。黄文焕又云:“朱子谓原既放,思君念国,随事而感触,辄形于声,后人辑之,得其九章,合为一卷,非必出于一时之言。余从《九章》中祥稽其岁月,自非一时所作。然既有岁月,则《九章》之次第,自当以何岁何月为先后。王逸原本殊为淆乱,朱子因之而未改,余以详稽,遂为更定。《惜诵》之后,次以《思美人》,三《抽思》、四《涉江》、五《橘颂》、六《悲回风》、七《哀郢》、八《惜往日》,而以《怀沙》终焉。”[113]

清代学者林云铭在黄文焕的基础上,将《九章》各篇次序重排为《惜诵》《思美人》《抽思》《涉江》《橘颂》《悲回风》《惜往日》《哀郢》《怀沙》。林氏只对黄文焕的次序作了微调,将《惜往日》与《哀郢》对调位置,其余则相同。其后,夏大霖《屈骚心印》依从林氏之次序,民国学者徐英《楚辞札记》对林云铭所定次序进行了微调。徐英所列次序为《惜诵》《抽思》《思美人》《涉江》《哀郢》《橘颂》《悲回风》《惜往日》《怀沙》。《抽思》与《思美人》对调、《哀郢》置于《橘颂》前,是徐英对林云铭所定次序的调整。

《九章》的创作时地与各篇的次第问题纠葛在一起,欲明次第问题必先解创作时地问题,但创作时地问题,又与楚国之历史、屈原之生平等关联在一起。以史证诗、以诗证史是佐证问题的方法,但亦不可全凭史、诗为证。诗是作者情感、遭遇的升华,是浓缩、提炼过的个人心路历程;史是整个社会大事件的组合、交织,是许多个人经历的汇集。诗歌的抽象性与史的繁杂性,使《九章》各篇的创作时地不能定论,唯有期待考古中相关发现来佐证后世的推定。

五、《天问》

《天问》是《楚辞》中最难解释的一篇,历代楚辞研究者对此篇均最为头痛,诸多学者专注、专解《天问》,如柳宗元《天对》、杨万里《天问天对解》、屈复《天问校正》、周拱辰《天问别注》等。但是,《天问》的创作动机问题,才是历代学者争论的焦点。

《天问》篇题之意、创作动机、主旨等问题纠葛在一起,由创作动机生发题目,再由题目统领抒发出文章主旨。关于《天问》的篇题,就字面而言,主语为“天”,谓语为“问”。但历代学者大多认为天尊不可问,故而不能作“问天”,而作“天问”。亦有学者持不同意见,如王夫之认为“原以造化变迁、人事得失,莫非天理之昭著,故举天之不测不爽者,以问憯不畏明之庸主具臣,是为天问,而非问天”[114]。天地万物的变迁、人的荣辱得失,无不属于天理范畴,但仍存在一些不合理、难预测的事情,故而屈原代天问理。天问或问天,屈原的创作动机到底是什么,历代楚辞研究者的分歧很大。王逸云:

《天问》者,屈原之所作也。何不言问天?天尊不可问,故曰天问也。屈原放逐,忧心愁悴。彷徨山泽,经历陵陆。嗟号昊旻,仰天叹息。见楚有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图画天地山川神灵,琦玮僪佹,及古贤圣怪物行事。周流罢倦,休息其下,仰见图画,因书其壁,何而问之,以渫愤懑,舒泻愁思。楚人哀惜屈原,因共论述,故其文义不次序云尔。[115]

屈原因对壁上所画“天地山川神灵”“古贤圣怪物行事”存有疑问,故呵而问之。《天问》是屈原问天之作,其题材是楚先王、公卿庙堂之壁画,主旨是泄其愤懑、舒其愁思。王逸认为屈原因观壁上画作有疑而“呵壁”发问,同时亦抒发了自己的愁思。洪兴祖则认为屈原因观壁上画作而感忧,故而发问以悲叹其兴国之志。洪兴祖补曰:

《天问》之作,其旨远矣。盖曰遂古以来,天地事物之忧,不可胜穷。欲付之无言乎?而耳目所接,有感于吾心者,不可以不发也。欲具道其所以然乎?而天地变化,岂思虑智识之所能究哉?天固不可问,聊以寄吾之意耳。楚之兴衰,天邪人邪?吾之用舍,天邪人邪?国无人,莫我知也。知我者其天乎?此《天问》所为作也。太史公读《天问》,悲其志者以此。柳宗元作《天对》,失其旨矣。[116]

洪兴祖亦主张“呵壁说”,但在“呵壁”的内容上不同于王逸的见解。他认为屈原因感忧而抒情,因疑于天地万物、耳目所接之事、楚国之兴衰、自己之用舍等,不能以理推究,故而愁苦问天。

清代陈本礼亦主“呵壁说”,他认为“后儒泥王叔师问天之说,昧题图之义,俨若屈子凿空杜撰此百十问,为惊愚眩俗之谈,岂不谬哉!”[117]陈本礼主张《天问》的内容是按图而问,如其云:“《齐谐》志怪之书,《山经》《璅语》之说事多荒诞不经,楚人不考其实,辄将琦玮僪佹之事书于先公祠以为殿壁,观瞻而不知亵神渎祀莫此为甚。三闾一腔忠愤无可寄托,故各按诸图而题之,以寓其褒贬不平之慨。”[118]陈本礼认为楚人将荒诞不经之事画于先公祠内,屈原对楚人画壁之事不满,故而按图题之,以寓其褒贬。陈本礼将“题图说”发挥到极致,他依据《天问》的内容,勾拟出116幅画,并一一取名。

民国聂樵亦认同王逸“呵壁说”,他认为“西汉时尚有类似《天问》中的壁画,如九子母及纣王醉踞妲己等图,和《天问》中‘女歧九子’‘王纣之躬’两条有关系。又《天问》篇末云‘薄暮雷电,归何忧’‘伏匿穴处,爰何云’及‘悟过改更,我又何言’等语句,则明显是放逐以后的口气。天,应指一切事物的本源。天问,是探求事物原始的意义”[119]。聂樵将西汉时的壁画与《天问》中的故事相关联,将屈原放逐时的心情与《天问》中的语句相映照,认为《天问》是屈原“呵壁”之作,创作于被放逐之后,《天问》即欲探求事物本源的发问。

王逸首倡“呵壁说”,其后,洪兴祖、陈本礼、聂樵等人不断得到佐证,使此说几臻完善。除了“呵壁说”外,尚有“自缀成章”说。王夫之《楚辞通释·天问》篇题下云:“篇内事虽杂举,而自天地山川,次及人事,追述往古,终之以楚先,未尝无次序存焉。固原自所合缀以成章者。逸谓书壁而问,非其实矣。”[120]王夫之认为《天问》篇起自天地万物,追及往古之事,终止于楚先祖之事迹,井然有序。《天问》是屈原“合缀成章”的作品,非书壁而问。

创作动机生发诗歌主旨,《天问》篇的主旨问题亦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向天问理”说、“呼天治下”说、“自解”说等,各种说法并存,理之所据各有所长。李陈玉《楚词笺注》云:

天道多不可解,善未必蒙福,恶未必获罪,忠未必见赏,邪未必见诛,冥漠主宰,政有难诘,故著《天问》以自解,此屈子思君之至所以发愤而为此也。不曰问天曰天问者,问天则当人怨尤,天问则上帝之前有此一段疑情,冯人猜揣。柳子《天对》失其旨矣。[121]

李陈玉持“自解”说,他认为屈原著《天问》是为了解释天理不通之处,非怨天尤人,且此篇是“屈子思君之至所以发愤而为此也”。李陈玉将屈原的怨怼消弭殆尽,唯留屈子一片赤忠之心。

周拱辰主张“呼天以治下”说。其《离骚草木史》云:

民今方殆,视天梦梦。天之所以有憾,天之所以为天也,贤必以而忠必报。天久矣,其细矣。屈原盖借天以大其问,亦借问而大其天也。或曰《小招》《大招》,屈原之招魂也。《天问》,古今帝王卿相之招魂也。呼千古以上人而与之徘笑,与之恸哭,将毋同调之慨也乎哉……称天以问之,犹之称天以治之云尔。[122]

刘梦鹏主张“向天问理”说,他认为《天问》即屈原向天问理之作,屈原向天问理之不通之故。其云:

天人之故微乎哉!余读《洪范》休咎征,未尝不叹消息相与不爽,毛发呼之若随,声何其近也,及观孤臣放子涕落号旻者,影响不之应,则几疑天积气耳。何与人世善不善。嘻!天人果远乎哉,人即天也。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屈子以忠贞之性,洞达之胸,颇能近道,而闻见富多,熟复世变非厥狂。愚爰迹己事,用申质讯,凡夫参差不齐之故、事理违合之端,无可解实无不可解,乃引而不发,令人自悟,不质言而若疑难焉。天者,理而己。呼天问之,直指理问之而已。[123](www.xing528.com)

站在忠正至诚的立场上,李陈玉认为屈原因疑而问且意欲自解。周拱辰站在不平则鸣的自由立场上,认为屈原呼天以治下,欲使天下不平、不公之事得以伸张正义。刘梦鹏认为屈原所问即为理之不通之事,欲使人自醒。纵观三者之见,各有所长。同一部作品,因解读者的时代、身份、立场、生平遭遇等的不同,其结论必然各异。

[1]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8页。

[2]同上,第49页。

[3]洪兴祖:《楚辞补注·目录》,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页(《目录》与正文分开排页)。

[4]徐英:《楚辞札记·屈赋篇目》,《楚辞汇编》第4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367页。

[5]班固:《汉书》卷三十,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47页。

[6]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8页。

[7]同上,第216页。

[8]朱熹:《楚辞集注目录》,上海书店1979年版,第1页(《目录》与正文分开排页)。

[9]徐英:《楚辞札记·屈赋篇目》云:“予谓《汉志》篇目已不可泥,古籍阙亡,已不可考,屈赋或尚有遗佚,而此数或不及二十篇。《九章》之作非一时,且各篇自有乱辞,当自成九篇,可无疑义。《九歌》前九篇,皆祀神之曲,《礼魂》王注,言祠祀九神,而不言《国殇》,国殇死乱之人,又非可比于神灵,则《国殇》当别为一篇。而前九篇实为一篇,《礼魂》则乱辞也。”《楚辞汇编》第4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369页。

[10]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2005版,第1933页。

[11]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82页。

[12]王逸:《楚辞章句·九叹》“原生受命于贞节兮,鸿永路有嘉名。齐名字于天地兮,并光明于列星”句下注,洪兴祖《楚辞补注》,第282页。

[13]洪兴祖:《楚辞补注》,第286页。

[14]萧统编、李善、吕延济等六人注:《六臣注文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04页。黄毅、章培恒《“屈原名平”说证误》云:“之所以说屈原本名‘原’、字‘平’,主要依据是《六臣注〈文选〉》卷三二《离骚经》的五臣注。在对该篇作者‘屈平’所作的注文说:‘铣曰《史记》云:屈原字平。’由此可知,五臣所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是把‘原’作为这位大诗人的名,而把‘平’作为他的字的……王逸原注当是以‘原’为名而以‘平’为字的。”《学术月刊》2008年8月,第105—106页。案:此文虽然力证屈原名原、字平,但立论缺少直接证据,多属推测。

[15]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页。

[16]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页。

[17]朱熹:《楚辞集注》,上海书店1979年版,第3页。

[18]林兆珂:《楚辞述注》,《楚辞汇编》第1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33页。

[19]李陈玉:《楚词笺注》卷一,《续修四库全书》第1302册,集部楚辞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9页。

[20]胡濬源:《楚辞新注求确》,《楚辞汇编》第6册,第17页。

[21]黄文焕:《楚辞听直·离骚》,《续修四库全书》第1301册,集部楚辞类,第507页。

[22]将骥:《山带阁注楚辞·离骚》,《山带阁注楚辞》,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年版,第33页。

[23]汪瑗:《楚辞蒙引·离骚篇上》“正则、灵均”条下,《楚辞集解》,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00—301页。

[24]汪瑗:《楚辞集解》,第36页。

[25]汪瑗:《楚辞集解》,第36页。

[26]汪瑗:《楚辞蒙引·离骚篇上》“正则、灵均”条下,《楚辞集解》,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00页。

[27]陈本礼:《屈辞精义》,《楚辞汇编》第5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51页。

[28]陈本礼:《屈辞精义》,《楚辞汇编》第5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51页。

[29]同上,第50页。

[30]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1页。

[31]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1页。

[32]林兆珂:《楚辞述注》,《楚辞汇编》第1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59—60页。

[33]萧统编,李善、吕延济等六人注:《六臣注文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09页。

[34]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1页。

[35]朱熹:《楚辞辩证》,《楚辞集注》,上海书店1979年版,第178页。

[36]朱熹:《楚辞集注·离骚》,《楚辞集注》,上海书店1979年版,第13页。

[37]汪瑗:《楚辞蒙引·离骚篇上》“启”条下,《楚辞集解》,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53页。

[38]汪瑗:《楚辞集解·离骚》,《楚辞集解》,第61页。

[39]汪瑗:《楚辞集解·离骚篇上》“夏康娱以自纵”条下,《楚辞集解》,第357页。

[40]李陈玉:《楚词笺注》,《续修四库全书》集部楚辞类,第130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7页。

[41]蒋骥:《山带阁注楚辞·离骚》,《山带阁注楚辞》,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年版,第40页。

[42]刘梦鹏:《屈子章句》,《楚辞汇编》第4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55页。

[43]朱骏声:《离骚补注》,《楚辞汇编》第8册,第515页。

[44]王逸:《楚辞章句·天问》“启棘宾商,《九辩》《九歌》”下注云:“《九辩》《九歌》,启所作乐也。言启能修明禹业,陈列宫商之音,备其礼乐也。”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98—99页。

[45]洪兴祖:《楚辞补注》,第287页。

[46]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87页。

[47]同上,第13页。

[48]同上,第13页。

[49]朱熹:《楚辞辩证》,《楚辞集注》,上海书店1979年版,第177页。

[50]朱熹:《楚辞集注·离骚》,《楚辞集注》,第26页。

[51]汪瑗《楚辞蒙引·离骚》“彭咸”条下,《楚辞集解》,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29页。

[52]汪瑗:《楚辞集解·离骚》,《楚辞集解》,第47页。

[53]汪瑗:《楚辞蒙引·离骚》“‘彭咸’辨”条下,《楚辞集解》,第330页。

[54]同上,第331页。

[55]汪瑗:《楚辞·离骚》,《楚辞集解》,第106—107页。

[56]同上,第330—331页。

[57]刘梦鹏:《屈子章句》,《楚辞汇编》第4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84—85页。

[58]朱冀:《离骚辩》,《楚辞汇编》第9册,第219页。

[59]朱熹:《楚辞辩证》,《楚辞集注》,上海书店1979年版,第185页。

[60]汪瑗:《楚辞集解》,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08—109页。

[61]李陈玉:《楚词笺注》,《续修四库全书》集部楚辞类,第130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44页。

[62]贺贻孙:《骚筏》,《四库未收书辑刊》第拾辑第13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7页。

[63]蒋骥:《楚辞余论》,《山带阁注楚辞》,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年版,第195页。

[64]钱澄之:《屈诂·九歌》篇尾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164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719页。

[65]陆时雍:《读楚辞语》,《楚辞汇编》第3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85页。

[66]王闿运:《楚词释》,《楚辞汇编》第7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79页。

[67]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82页。

[68]同上,第55页。

[69]汤漳平:《出土文献与〈楚辞·九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70]张元勋:《楚辞〈九歌〉屡遭改易的回顾》,《文学遗产》2011年第1期,第10—11页。

[71]胡濬源:《楚辞新注求确》,《楚辞汇编》第6册,第137页。

[72]陆时雍:《读楚辞语》,《楚辞汇编》第3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138—139页。

[73]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5页。

[74]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5页。

[75]朱熹:《楚辞集注》,上海书店1979年版,第29页。

[76]黄文焕:《楚辞听直·听九歌》,《续修四库全书》第1301册,集部楚辞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84页。

[77]黄文焕:《楚辞听直·听九歌》,《续修四库全书》第1301册,集部楚辞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84页。

[78]林云铭:《楚辞灯·九歌总论》,《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册,楚辞类,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177—178页。

[79]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上问博士曰:‘湘君何神?’博士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而葬此。’”刘向《列女传》:“帝尧之二女,长曰娥皇,次曰女英,尧以妻舜于妫汭……舜死于苍梧,二妃死于江湘之间,俗谓之湘君。”《湘中记》:“舜之二妃,死为湘水神,故曰湘妃。”韩愈《黄陵庙碑》:“尧之长女娥皇,为舜之正妃,故曰君。其二女女英,自宜降曰夫人也。故《九歌》谓娥皇为君,女英为帝子,各以其盛者推言之也。礼有小君,明其正自得称君也。”朱熹、洪兴祖、吴讷、林云铭、戴震、蒋骥等人从其说。

[80]皇甫谧《帝王世纪》:“舜三妃,娥皇无子,女英生商均。今女英墓在商州,盖舜崩之后,女英随子徙于封所,故其墓在焉。而癸比氏则亦同二女徙于潇湘之间,其卒葬此耳。”

[81]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五:“湘君、湘夫人,亦谓湘水之神有后有夫人也……江湘之有夫人,犹河洛之有宓妃也。”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82]郝懿行《证俗文》:“据《九歌》所言,自是二人,要是川渎神灵,非人所为也。”

[83]司马贞《索隐》:“《楚辞·九歌》有湘君、湘夫人。夫人是尧女,则湘君当是舜。”(司马贞对《史记·秦始皇本纪》的注释);郑玄注:“《离骚》所歌湘夫人,舜妃也。”(郑玄对《礼记·檀弓》的注释)。

[84]洪兴祖《楚辞补注》:“王逸以为湘君者,自其水神。而谓湘夫人,乃二妃也。从舜南征三苗,不及,道死沅、湘之间。”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64页。

[85]赵翼《陔馀丛考》:“湘君、湘夫人盖楚俗所祀湘山神夫妻二人,如后世祀泰山府君、城隍神之类,必有一夫一妻。”

[86]王夫之《楚辞通释》:“盖湘君者,湘水之神,而夫人其配也。”汪瑗《楚辞集解》云:“湘君者,盖泛指湘江之神;湘夫人者,即湘君之夫人,俱无所指其人也。”

[87]罗愿:《尔雅翼》,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88]王闿运《楚辞释》:“湘君,洞庭之神”,“湘夫人者,盖洞庭西湖神,所谓青草湖也。北受枝江,东通岳鄂,故以配湘,湘以出九疑,为舜灵号湘君,以二妃尝至君山,为湘夫人焉”。《楚辞汇编》第7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85、93页。

[89]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20—121页。

[90]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20—121页。

[91]朱熹:《楚辞集注》,上海书店1979年版,第73页。

[92]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949页。

[93]洪兴祖:《楚辞补注》,第300页。

[94]黄文焕:《楚辞听直·听九章》,《续修四库全书》第1301册,集部楚辞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88页。

[95]黄文焕:《楚辞听直·听九章》,《续修四库全书》第1301册,集部楚辞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88页。

[96]黄文焕:《楚辞听直·听九章》,《续修四库全书》第1301册,集部楚辞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88页。

[97]同上,第689页。

[98]黄文焕:《楚辞听直·听九章》,《续修四库全书》第1301册,集部楚辞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89页。

[99]周拱辰:《续修四库全书》第1302册,集部楚辞类,第134页。

[100]林云铭:《楚辞灯》,《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册,楚辞类,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159页。

[101]同上,第201页。

[102]收录于《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册,楚辞类,第164—166页。

[103]陈本礼:《屈辞精义》,《楚辞汇编》第5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26页。

[104]林云铭:《楚辞灯》,《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册,楚辞类,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212页。

[105]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年版,第139页。

[106]徐英:《楚辞札记》,《楚辞汇编》第4册,第467页。

[107]同上,第465页。

[108]徐英:《楚辞札记》,《楚辞汇编》第4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469页。

[109]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20—121页。

[110]朱熹:《楚辞集注》,上海书店1979年版,第73页。

[111]刘梦鹏:《屈子章句》,《楚辞汇编》第4册,第233页。

[112]黄文焕:《楚辞听直·听九章》,《续修四库全书》第1301册,集部楚辞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87页。

[113]黄文焕:《楚辞听直·听九章》,《续修四库全书》第1301册,集部楚辞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87页。

[114]王夫之:《楚辞通释》,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6页。

[115]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5页。

[116]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5页。

[117]陈本礼:《屈辞精义》,《楚辞汇编》第5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113页。

[118]陈本礼:《屈辞精义》,《楚辞汇编》第5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113页。

[119]聂樵:《楚辞新注》,《楚辞汇编》第6册,第445页。

[120]王夫之:《楚辞通释》,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6页。

[121]李陈玉:《楚词笺注》,《续修四库全书》第1302册,集部楚辞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25页。

[122]周拱辰:《续修四库全书》第1302册,集部楚辞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05页。

[123]刘梦鹏:《屈子章句》,《楚辞汇编》第4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139—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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