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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寨式民居院建筑艺术介绍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堡寨式民居院建筑艺术一、堡寨释义堡寨,古称“屯庄”或“屯堡”,是流行于我国北方地区的居住建筑形式之一。这种军事建筑是魏晋时期坞堡建筑的延续,主要供戍卒们作战和生活,非严格意义上的民居屯堡建筑。这里的“立堡”,就是从事民屯的人们修筑堡寨建筑。

堡寨式民居院建筑艺术介绍

第一节 堡寨式民居院建筑艺术

一、堡寨释义

堡寨,古称“屯庄”或“屯堡”,是流行于我国北方地区的居住建筑形式之一。它在满足居住的前提下,突出抵御外侵、防御内乱、安全庇护等方面的功能,含有“居”的成分,更强调“防”的意义。

堡寨的产生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建筑结构比较独特,有堡子、砦(寨)、坞、城等名称。

(一)堡

“堡”本作“堢”,指小城,《广韵·晧韵》:“堢,堢障,小城。堡,上同。”[1]《辞源》的解释同此[2]。“堡”又作“保”,《礼记·檀弓》“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注曰:“保,县邑小城。”[3]康熙字典》:“《礼记·月令》‘四鄙入保’注曰:‘小城曰保,又都邑之城曰保。’”[4]可见,上古时期无“堡”字,“堡”就是“保”,也就是小城镇。汉代以后,“保”写为“堡”。《晋书》:“(徐嵩、胡空)各聚众五千,据险筑堡以自固。”[5]

“堡”字在今陇东一带的方言中念作“bú”,也读“pú”。因此,“堡”既指地名,也指特定的夯土筑成的建筑物。

(二)坞壁与障

“坞”的名称出现得较晚,“最早的记载是汉简中昭帝始元三年(前84年)”[6]。在古代,“堡”的建筑形制与“坞(或作隖)”类似。《说文》曰:“坞,小障也,一曰庳城也。”段注曰:“障,隔也。小障曰隖。《通俗文》:‘营居为隖。’庳,犹卑也。”[7]《辞源》解释为:“堡,土筑的小城。堡砦,筑土城设木栅的防御建筑,《宋史》卷八三:‘为堡砦,人以为利。’”[8]实际上就是土堡子。坞壁在古代河西走廊边境地区多有修筑,如“甘州有汉钜鹿坞,晋有侯坞、若厚坞,皆以兵燹著于春秋,明季居人,如处漏舟,亦甚惫矣……自明设卫以后,设堡更多,前弗胜考”[9]

壁,《说文解字》释为“垣”。《古今韵会举要·锡韵》称为“军垒”,“临危谓之壁”。“壁”的军事色彩较其他建筑物更为强烈。

“障”是堡子的外墙(围墙),主要指军事设防构筑物。河西走廊地区在汉代实施大规模屯田时修筑了大量的城障建筑,在汉简文书中经常见到这种建筑之称。《通俗文》曰:“营居为坞,是坞内修房营居。”[10]

(三)寨

也作“柴”、“砦”,二者读音同,即编竖木组成的栅栏,具有防守卫护的功能。《辞源》解释为:“寨,也作砦、柴,防卫用的栅栏、营垒。”[11]《汉语大字典》解释为:“扎寨之意,《宋史·荆嗣传》:‘钦祚夜还,依山为营,贼亦砦其下。’还有村庄、村落之义,并多用于地名。”[12]《汉语大词典》解释为:“堡寨,也称堡砦、堡聚,是用土墙、木栅栏构筑的战守据点。《文献通考·田赋七》:‘又置堡寨,使其分居,无寇则耕,寇来则战。’《明史·陶成传》:‘乃筑堡砦,缮甲兵。’”[13]

“寨”在宋代还是一种设在边区的军事行政单位,隶属于州或县。

(四)城

古代专指用于军事攻守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据点,具有民用和军用双重功能,既是军事防御构筑物,也是具有设防系统的居民点。城和城市的概念不同,《说文》:“城,以盛民也。”《墨子·七患》:“食者,国之宝也;兵者,国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14]城的功能在于御守、自卫。《公羊传·定公十二年》:“五版而堵,五堵而雉,百雉而城。”《广韵·清韵》:“城,城郭。”《管子·度地篇》:“内为之城,外为之郭,郭外为之土阆。”[15]由于堡寨村落与城市具有相似的防御建筑形制,一些筑有防御墙体的村落也以“城”命名。城也可以包括城市,但城市不包括全部的城。城市的出现晚于城,是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可见,堡寨是以强调防御功能为主的建筑物,至今仍保持其传统防御性特征,它也指一个聚落区域。有相当数量的古代堡寨转换为今天的村落,名称都完整地延续了下来。今陇东、陇中各地仍有大量以“堡”命名的村落、城镇。因此,堡子在广义上指有城墙设施的古代集镇、村庄或堡塞,多用于地名,多指有相当人口规模的村落;在狭义上则指一处土堡建筑物。堡子的“前身是五帝时代筑有防御性围墙的聚落,集防御与居住为一体,不指单纯的防御性建筑。‘堡’是后来城市与村落演化的原型”。城的构成要素比堡、寨等建筑复杂,其规模和结构最大,有垣墙、壕沟、栅栏及其他防御系统,设施比较完善。寨的建筑规模次于城,多为驻军设防的小镇,比堡子、坞壁大。堡子与坞壁基本类似,二者之间并无严格的区别。

二、堡寨式民居建筑类型

堡寨式民居建筑是甘肃境内比较特殊的生土民居建筑,分布范围广,数量相当多。

堡寨建筑在修建方式上可分为三个类型:第一类,历代屯田或为展开军事活动而修筑者;第二类,聚落、村落内村民自发修建的用于集体防卫的建筑物;第三类,历代官僚、富商和地主修建的堡寨式庄园。

堡寨建筑在使用功能上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古代的屯田堡或驻军堡,主要用于军事防卫、供戍守人员生活居住;第二种是民居堡,是由屯田堡或驻军堡演变而来,多为边疆地区的居民修筑而成,更多的是居民自发修建的住宅建筑,它带有很强的防御功能。

(一)历代驻军屯田堡

河西走廊地区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历代王朝为了保境安民,修筑了大量的军事城池、长城(边墙)、关隘、烽火台和驻兵屯田建筑设施。汉代丝绸之路开通之后,商贸交往频繁,为了保障丝路沿途贸易安全和抵御风沙的侵害,障、塞、坞墙修筑得很高。这种军事建筑是魏晋时期坞堡建筑的延续,主要供戍卒们作战和生活,非严格意义上的民居屯堡建筑。

隋唐时期,河西走廊地区的民屯迅速发展起来。开皇年间“于河西勒百姓立堡,营田积谷”[16]。这里的“立堡”,就是从事民屯的人们修筑堡寨建筑。这种住宅形式,后代一直沿用下来,《马可波罗游记》记载当时肃州沿路皆有城堡,其中既有军堡,又有民堡。《甘州府志》记载张掖境内存在大量堡寨建筑,张掖县有梁家堡、东王堡等27座;东乐县丞(民乐县)有东乐堡、黑山堡等14座;山丹县有永兴堡、暖泉堡等34座;抚彝厅(临泽县)有广屯堡、沙河堡、倪家营堡等26座[17]

宋、金、西夏对峙时期,各国边境地区战事频发,在宋、夏交错对峙的陇东、陇中等地,各国均修筑了大量堡寨,如:清水县境内留存的有宋代修筑的弓门、静戎(张川)、治坊、红堡四寨,宋英宗治平年间(1064—1067),秦州知州马仲甫在筚栗城故址扩筑了大量堡寨,自鸡川寨北抵甘谷,大堡套小堡,周达数百里,赐名“甘谷堡”,故址在今甘谷县治北60里,这是我国境内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土筑堡子建筑群。

明代,甘肃北部和河西走廊地区为明政府的军事前沿阵地,“南蕃北虏”出没无常,不断骚扰明王朝,“掠我人牛,扰我耕牧”[18]。明廷有组织地修筑了御敌和屯田的堡寨防御系统。永乐十二年(1414)规定了屯堡建筑的规模和日常管理制度:即在五、七屯或四、五屯内筑一大堡,堡高七、八尺或一、二丈不等[19];戍卒们“平时守护城池,有警则收敛人畜”,“凡务农已毕,或有警收敛,则皆归墩堡之内”[20]。堡内衙署、仓、祠、堂、庙、阁、铺肆等建筑设施比较齐全,具有小城镇的功能。明代修筑的驻军防御堡寨分布形态有两种,即呈线性分布和非线性分布。

第一类,呈线性分布。是将各种建筑设施连成一线,如长城墙体、其他构筑物以及士兵驻扎生活的屯兵城(军堡)等。屯兵城按守御级别分为镇城、路城、卫城、所城和堡城,堡城是最小的屯兵单位。其中最著名的是明政府组织修筑的国家防御工程——“九边”(九镇),“九边”防御线在甘肃境内有两处:一是固原镇,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东起陕西省靖边县与榆林镇相接处,西达皋兰县与甘肃镇相接处,全长一千余里,下辖五路(下马关路、靖虏路、兰州路、河州路、芦塘路)、72个驻军堡、15个关口;二是甘肃镇,治今张掖市甘州区,东起金城县(兰州市),西至嘉峪关,全长一千六百余里,下辖四路(庄浪路、凉州路、肃州路、大靖路)、72个驻军堡,15个关口[21]。山丹县境内保存明代堡寨58座,至今保存完整者有峡口古城堡、霍城古城堡、大马营古城堡等[22]

第二类,呈非线性分布。这是一种孤立存在的驻兵、防守堡或土城,如弘治十八年(1505)修建的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成化二十年(1484)兰州卫指挥周珙屯兵的益机滩新堡[23]等,都没有连成线。明政府为抵御北虏的攻掠,在河西走廊境内修筑了大量的堡寨,如古浪的双塔堡、泗水堡,武威的高沟堡、三岔堡、昌隆堡、炭山口堡、河东堡等,民勤县的蔡旗堡、校尉营堡、青松堡、红沙堡、黑山堡、野猪湾堡、昌宁堡、六坝堡等[24],每座堡可容住户百家以上。典型的有:古浪县泗水堡,位于县城东北2l公里处,分内、外两堡,内堡墙高3.7丈,厚2丈,周长260丈;外堡墙高2.9丈,厚1.3丈,周长720丈,开东、南、北三座门[25];土门镇永丰堡,建于明万历年间,墙高3.6丈,厚1.5丈,周长240丈,开二门,上砌门楼,有瓮城[26]

在中国历史上,凡是中央王朝统治力量强大、边疆稳定、战争减少时,堡寨修筑活动就自然减少了;凡中央统治力量薄弱、社会动荡、战乱频繁时,无论是军堡还是民堡,数量则会迅猛增加。随着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军事堡寨失去原有的功能,屯田者和部分驻防部队永久居住了下来,他们连同堡寨一样,形成了当地特定村落的人口、历史与文化

(二)清同治年间修筑的堡子遍布陇右大地

清同治年间,陕甘地区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回民大起义,陇右大地成为主战场。当时甘肃境内出现了三种武装力量,即回民军、清军汉族流民队伍,这些武装力量都纷纷修筑堡寨。

1.回族堡寨主要是军事堡,用于抗击清军、补充给养,如马化龙部曾筑“环金鸡堡堡寨五百有奇,屯聚党众”[27]

2.清军在镇压回民起义过程中,也在各地修筑或加固原有的堡寨,作为清军屯兵、屯粮之处。嘉庆十年(1805),祁韵士遣戍伊犁途经甘肃时写到:“至甘省隆德以西,乃又有堡,过兰州,则堡益多,所过驿亭,无不有堡。盖地近边,官为之,与民间自筑者不同矣。”[28]同时,清军为了打通省城兰州通向天水中原各地的交通要道,在各战略要地继续修筑或维修堡寨,驻扎军队。

3.各种社会流窜武装力量也据守一部分堡寨。这种堡寨或是抢夺而来,或是组织人修建的。居住者主要是广大汉族流民,他们为生存所迫,最后沦落成严重的匪患,以劫掠群众为生,如:“盐茶厅民张贵纠党窃踞静宁、庄浪辖境威戎堡、水洛城,攻破民堡五十余处。其党侯得应亦攻破会宁、秦安各民堡”[29];“平番(今永登县)人何占彪家贫尚武,以保镳为生。同治朝陇回乱起,何与董福祥、张俊共起兵,筑堡乡里”[30]。另外,民国时期的军阀部将和在战争中溃散、逃跑的残兵败将们,也都盘踞一方,以堡寨为据点,到处劫掠百姓。

(三)民居堡寨

民居堡寨建筑的来源有三种:

1.古代防卫堡的继承和延续

防卫堡寨源自汉魏时期的坞壁建筑。坞壁本为古代边塞上用以屯兵守卫的小型城堡[31],这种本来只用于军事据点的坞壁,东汉时已为民间“豪尊富贵”之家采用。魏晋北朝时期,北方各地战乱频繁,坞、壁、营、堡等大型防御性建筑流行起来,这也是一种特殊的合院式住宅建筑,在敦煌壁画中有所表现,如北魏第257窟《须摩提女缘品》画中绘一座大型坞壁,内有宅院门、堂、寝、园等,完全是《魏书》描述当时敦煌地区“村坞相属”情景的生动写照。军阀混战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深重的灾难,各地豪强地主遂拥持部曲家兵,大家族、同一宗族皆聚族而居,纷纷筑坞自守,故坞壁在汉魏至北朝时期大为兴盛。河西走廊地区的民间坞壁也在此时兴起,如嘉峪关魏晋壁画墓中画有几座坞壁,有的还用朱红标写“坞”字,有很高的土围墙,有的在院内筑有高耸的望楼,或设门楼、敌楼[32]。现存坞壁遗址典型者为酒泉市玉门市柳湖乡兴旺村委会西南4公里处的上回庄坞壁遗址,平面呈正方形,边长44米,残墙厚2米,高6.4米,砂石土夯筑而成,夯土层厚约8厘米。南墙、北墙基本完整,东墙半毁,西墙全毁。南墙中间开城门,城门外有瓮城。

甘肃各地现存大量堡寨是古代屯田堡、驻军堡逐渐民间化的产物。清末民国时期,各边疆地区的军屯、民屯和驻军堡结束了其漫长的历史使命,军户转为民户,且多就地定居下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原来的驻军地、屯垦地逐渐演变成以屯堡(堡寨)为中心的民间聚落,许多军屯、民屯防御建筑物逐渐变为当地村民的住宅建筑,还有些军事古镇在逐渐废弃后也演变成普通村落,那些防御建筑物或设施基本上完整地保留和延续了下来。

此外,西北地区干旱,春夏季风沙很大,冬季寒冷,自然条件较为严酷,围墙高大的坞壁除具有防卫功能外,在防沙御风方面,显然也有很大优点。这也是河西走廊地区堡寨建筑盛行的一个原因。

2.清末民国时期修筑的防卫堡

今陇中、陇东一带,每个自然村都保存有一座土堡,这是民间防卫堡中数量最多的一种,均修筑于清同治年间和民国时期,主要用于居住或避战乱。防卫堡的修筑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政府倡导、军民共建

早在清嘉庆初年,爆发了白莲教起义,清廷下令推行“令民筑堡御贼”之法,规定各市、镇、乡村广筑土堡,“饬近贼州县于大市镇处所劝民修筑土堡,环以深壕;其余散处村落酌量户口多寡,以一堡集居民三四万为率”。嘉庆二年(1797),明亮、德楞泰进呈《筹令民筑堡御贼疏》文,提出实行《令民筑堡御贼》的措施[33],其组织形式,或十余村联为一堡,或数十村联为一堡,偏远不能合并作堡者,移入附近堡内;建立管理系统,每堡派文武干员二、三人,绅者数人;组织方式有村民自办、官督民办等形式[34]。后在镇压甘肃回民起义过程中,清政府继续倡导全国民众修建堡寨,推行“坚壁清野法”,广大北方各地再次掀起修建堡寨的高潮,产生了许多堡寨型村落。这种堡寨都是在政府的直接或间接领导下实施自治自卫,在人口密集的民堡内设置堡长或堡总,管辖本堡居民,“按户设门牌一张,开明丁口,选立堡长,编排保甲,稽查匪类”[35],如定西薛家岔堡“南北长52米、东西宽52米,高5米,南北面有炮台各一,西南堡墙正中开堡门一。堡总一人,除负责本堡群众安全外,并有统计户口,摊派杂项差徭等事”[36]。这种堡寨也为战乱时期的人们提供了可靠的避难所,如渭源县天成堡,“同治时,蒲川、莲峰等地的富户居民避居其内,回民起义队伍多次攻袭,未能登上山顶,避乱居民安然无恙”[37]

第二种,同治年间各地村民为自保而修建

同治年间,由于清政府腐败无能,导致回、汉间的民族矛盾升级,“回汉仇杀的现象在初期尤为普遍”[38],陇原大地,遍地惨案,死伤无数。左宗棠写道:“陕回窃据(董志塬)以来,远近城邑堡塞惨遭杀掠,民靡孑遗。”[39]广大汉族为了自身利益,纷纷修筑堡寨以自保,或用于抗击侵扰,或用于藏身,如同治二年(1863)盐官回民军进攻秦州天水镇,“张满喇遂陷牟家堡,堡长牟创业战死。进围刘家堡,堡溃。又围侯家堡,各堡起团赴救”[40];渭源县“长安堡位于蒲川乡蒲河村。清同治时由当地士绅蒲本秀、赵希根主持修筑,筑成后当地居民避乱多在此堡”[41];同治八年(1869),“贼众扰及西和,攻扑民堡”[42];同年十二月十七日,“贼骑百余攻环县之大柴沟民堡”[43];榆中县境内也是“逆回所过,尽成蔓草荒烟,举家之人忽如伯劳飞燕,由是十庄九空,百不存一,避藏窑洞总不及堡寨之显明”[44]

第三种,民国时期各地村民为防匪患而修筑(www.xing528.com)

清末民国时期,甘肃各地战乱频繁,匪盗猖獗,“土匪横行,溃军迭起”[45],清军和地方豪强们联合对广大百姓强取豪夺,形同土匪。同治年间,“甘肃粮运将竭,官军与贼,皆无从得食”[46]。清政府的军队和地主乡勇借维持地方秩序和搜捕起义军为名,也在汉族群众聚居的地区骚扰、抢掠。为此,各地民众纷纷修建堡寨以抗击匪患。如同治九年(1870),狄道黑勇哗变,“破闾井里之东台堡,屠杀甚惨。各堡惧而与之粮,遂走”[47]。这种堡寨几乎遍及甘肃各地,如今已变为陇原大地重要的传统建筑文化景致。

3.高墙大堡式住宅是传统文化中光宗耀祖的标志和象征

中国封建传统文化的基本宗旨是学而优则仕,这一文化精神内核的外在表现形式就是升官发财、光宗耀祖。因此,封建官僚、士大夫终生致力于当官做官、发家致富、广置田产、彰显门第、传及子孙,他们在外地或经商,或做官,每当衣锦还乡之后,都要在家乡修建高庄大堡、豪宅大院,成为光宗耀祖的象征。

修筑高墙大堡,一方面考虑家族防卫、保护财产安全的需要,在战乱年代,地主、官绅、商人等富户常常成为各种土匪流寇和军阀劫掠的主要对象。因此,他们高度重视自家堡寨庄园的防卫功能设计。另一方面则是彰显其财富、权势和门第。光宗耀祖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民族文化传统,它在自觉不自觉地中被传承和延续了几千年,这类建筑在堡寨式民居中占有相当的比例。

堡寨式聚落的形成深受特定的自然、社会环境的影响。明、清以来,甘肃境内各种变乱频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遭到严重影响,生存没有安全保障,这种社会环境促使高墙堡寨村落迅速发展起来。受中国特有的传统人文思想的影响,人们也乐于修建堡子,通过高墙大堡式住宅彰显其社会地位和财富。现存防卫功能最完备、规模最宏大的庄园堡寨是民勤县的瑞安堡,它完全效仿军事城池的设防功能而建,有高大的堡墙,坚固的堡门,角楼、望楼、暗道等设施一应俱全。

三、堡寨式民居建筑艺术特征

(一)堡寨聚落

堡寨式建筑的布局和形制有着鲜明的个性——住、防合一,它充分表现了本地宗族和大户人家的血缘性、聚居性、内敛性、封闭性、自给性。

1.堡寨村落的称谓

今甘肃许多地名以“某某堡”、“某某寨”、“某某庄”命名,实际上就是因为有堡寨建筑而命名的。它一方面指具体的某堡、某寨或某庄建筑物,如天水市的南五台堡、十里铺堡以及会宁县的张城堡、合水县柳沟乡的唐家堡子村,等等,都有古代遗留下来的堡寨建筑物;另一方面,指的就是一个宗族聚落或大众村落。在甘肃中、东部广大地区,“堡”、“庄”不分,一个庄子也指的是一座堡子。“庄”字本身就是古代建筑名称,后来,与某建筑物相结合,逐渐演变为村落的名称。《汉语大词典》解释为:“第一,指庄园、村间别墅;第二,指村庄,郊野的住宅;第三,庄子、田庄,包括农民住宅和耕地。”[48]

2.传统堡寨村落多为同姓家族居住

甘肃境内的堡寨聚落多呈密集分布态势,多数是同姓宗族聚族而居。堡子是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依托之所,除了住宅建筑,还有其他重要的庙宇、宗祠等建筑,共同组成内涵丰富且相对稳定存在的宗族社会共同体,“住”是根本目的,而“防”则是手段。

首先,在物质层面上,堡寨建筑特别强调外围的设防功能。《说文·口部》:“围,守也。”《玉篇·口部》以“环绕”释“围”,说明“围”是防守之本,这也是堡寨式建筑的第一需要,都要经专门的规划设计人员来布局各种防御设施。大型的堡寨式聚落或村落都以堡寨建筑为中心,在最外层还设有专门的环绕防御设施。

其次,在精神层面上,堡寨村落都以地缘或血缘关系扩展而成。“以地缘关系发展成的堡寨,多以地方乡绅为领导者,领导者个人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聚落成员团体结构之紧密以及堡寨分布控制区域之大小;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堡寨,则以家族或宗族之族长为核心,族长的威望亦能决定聚落团体的发展,共同血缘的家族成员之间具有强烈的内聚力”[49]

(二)堡寨建筑的选址特征

据今人研究,我国北方地区堡寨建筑的布局形态有六种:①独立的堡子,一般是村、寨合一,一个堡寨就是一个完整的村落,多分布在平川地带;②数堡并存,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堡寨并立,主要出于防卫时相互照应的考虑;③堡中有堡,大堡套小堡,更加强调外围的防卫功能;④战乱期间村民为避难而在村外天然险要地形处修建的堡子,这种堡子的生存条件较差,容易受到攻击;⑤在商业发达的地区或城镇修建的堡子式住宅,具有居住、警戒、防卫功能;⑥官商、仕绅、地主修建的堡子式庄园[50]。堡寨式建筑的布局选址有自己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选择地势险峻且易守难攻的地方

由于堡寨式民居属于住、防结合的建筑,非常强调位置、地势之“险要”,希望通过“依靠场地具有的品质因素产生一种整体防卫的环境气氛”[51]。陈寅恪先生将古代坞、堡式建筑选址的特征总结为:“凡聚众据险者,欲久支岁月,及给养能自给自足之故,必择险阻而又可以耕种,及有水源之地。其具备此二者之地,必为山顶平原及溪涧水源之地,此又自然之理。”[52]可见,在以往变乱动荡、匪乱丛生的社会环境中,堡寨建筑的择址意向更倾向于险要地势,对场地“险”的追求居于第一位,满足上述条件,方可筑堡。若上述条件稍弱,则通过以下方式来强化:

第一,利用微地形来强化。堡寨村落选址于较平坦的山塬地顶端,利用高坎、谷沟等自然地物,以增强防卫功能,且能使大型土木工程构筑更为坚固和经济。

第二,利用高山陡地来强化。堡寨依山靠河修建,借助山势的屏蔽或河流的阻隔等作用来满足防御效果,正如古人云“守于险之外,不守于险之内。然有险而内外咸足凭,所以使敌不敢逮窥我”[53]

第三,自行设置险障。在平坦地区或无险可依的情况下,人们常常修筑高大厚重的堡墙,在堡墙之外围挖壕沟、增设断堑,以增强和满足场地的防卫感[54]

据此,堡寨建筑可根据其所处地理位置归纳为三种:崖缘型,即堡子修建在高台地一端的绝壁上,与村落共处同一高台上;崖上型,即堡子修建在高台地一端的绝壁上,村落处于高台地之下;孤岛型,即堡子的三个方向面临崖壁,只有一个通道,这个通道所在地成为重点防守处。

2.必须考虑长期驻守

战乱年代,官府腐败,警匪不分,盗贼丛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朝不保夕,只能寻求家族、宗族、村落间的自保与联保,高墙堡寨建筑是老百姓的第一安身立命之所。但长期生活于堡寨之中,必须考虑长期驻守的需要。因此,堡寨必须考虑距村落较近,不宜太远,这样便于相互照应,以获取必要的物质资源补充和情感上的场地防卫感。同时,所有堡子的大门均很少,尤其是村、寨分离型堡寨,至多设一、二门,使之易守难攻。多数堡寨在入口处的内侧和外侧专门营造地势高差,使堡门变为狭窄、幽深的隧洞,获得更强的防御效果。

3.建筑必须坚固

一座民居式堡寨建筑,既强调建筑内部的坚固和防守功能,也强调外围设施的坚固耐久性。从外围高大坚固的堡墙、墙上的敌楼,到内部民居院落的厚实墙体、凹凸的局部造型等,构筑物的坚固耐久得到高度重视。如何使堡寨建筑更加坚固耐久,古人发挥了其高超的智慧。

首先,加强建筑物立面或造型的外观坚固感,使建筑物从远处看起来坚不可破。外围防卫设施的坚固耐用对一个村落的生存起决定性作用,特别是在和外部发生暴力冲突时能否成功地防卫对方的攻打至关重要。为此,“运用建筑防卫语言符号、片断和元素组合设计而产生一种形式防卫感”[55]。对此,古人曾给予系统而科学的总结:“百足之虫,致死不仆,以扶之者众也。城无堡卫,一土邺之集而已,远之何以折冲,近之何以御侮。故堡卫之法非一,然皆必从攻城之谋而生。于是虞仰攻,则高垒以卫之;虞直攻,则厚筑以卫之;虞其远,于垣而凭陵也,复加郫郳为卫;虞其迫,于垣而隳靡也,复筑楼台,开隍池为卫;虞其潜袭而暴来也,复分外垒明警探为卫。盖欲善守,必明善攻。预知患端,方能扞患。卫尽善,防守斯尽善矣。”[56]各种民间堡寨建筑均有相同或相似的外围整体性防卫构筑物,主要是根据地形的需要,或在四面以厚重的围墙围合而成;或选择几面临崖、依托深涧的地方;或直接修建在沟涧边上,在通道处设置矮墙,在自然防御薄弱的地带,特别是在入口处建造高大坚固的堡墙。深沟、高垒厚筑的堡墙、垛堞、敌楼等自然或人工营造的设施足以使居住者获得更多的安全感。

其次,通过建筑艺术的“玄”念来展示空间防卫意向。堡寨式建筑形体庞大,除了物质上的种种防卫措施之外,还需要在精神上形成一种空间防卫思想和意向。空间防卫是指建筑“内、外部空间创造的一种气氛,这种气氛多指神秘感(从心理学角度,神秘感乃一种恐惧心理的表现)”[57]。即通过在建筑周边和内部营造一种玄奥色彩和气氛,在空间意义上深化建筑防御的“场所精神”,如:布置曲折迷离的街巷,使入犯者产生怯恐心理;设置街门、过街楼,造成建筑物内时刻有人监视的错觉;修建鲜艳的祠堂、庙宇,其色彩给人心理的震慑等。同时,对于居住于堡寨建筑内部的人们来说,这种设施则是一种方向感和认同感,能够满足居住者的安全需要。

4.必不可少的居住者精神寄托之所——祠堂庙宇

堡寨一般为一个家族、一个宗族使用和居住,多修建有家祠,用于日常祈祷活动。

家祠是维系一个宗族血缘关系的纽带,“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58]。血缘关系是宗族赖以存在的基础,宗祠是村落成员宗族活动与精神寄托的重要场所。宗祠在堡寨式建筑的精神防卫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乡村社会最普遍存在的礼仪活动场所。它还具有社会伦理意义,用以加强乡民们日常生活行为的教化与约束[59]

对于那些村寨分离型的堡寨来说,堡子建筑是临时避难之所,关帝庙是非常重要的精神寄托之所,不可或缺,“关帝是民间少有的万能之神——司福禄、祐科举、治病消灾、驱邪避恶、诛叛罚逆,乃至招财进宝、庇祐商贾等”[60]。与物质实体上的防御相一致,古人更将精神上的安全寄托在关帝等神话人物身上。这种独特的现象体现了堡寨建筑的防御特色。

(三)堡寨建筑的修筑工艺

堡寨属典型的生土建筑,其最典型的工艺特征是夯筑非常厚重的外墙。甘肃境内堡墙的修筑方式有夯土版筑、土坯垒砌、青砖砌筑、砖石土坯混合砌筑等,其中砖砌的堡墙很少见。

1.夯土版筑

夯土筑墙俗称“干打垒”。这种墙体具有很好的保温、保湿、透气性,在中国黄河以北半干旱地区的甘肃、河北、内蒙古、东三省等地普遍使用。

夯土筑墙的施工技术比较简单,容易操作,首先用高约4米的两个“V”字形支架,以2米为一段,支架两侧用棍模编排成板,木棍用绳子捆扎或直接用木板,组成一个拦土槽。把土填入槽内,反复拍打坚实,形成10厘米厚的夯层。墙体一般厚约2~6米,从墙底到墙顶逐渐收分,下部宽,上部窄,一般高约10至11米,不宜筑得太高。如果墙基加宽很多,分层夯筑,夯层内添加树枝以增加稳固性,这样可筑到几十米高;堡墙的顶部两侧再筑女儿墙,形成走道或转台,女儿墙的外缘高约2米,墙上开枪眼。

堡墙的四周或四角均设碉墩或角墩,凸出墙面,其上修建房屋,主要用于瞭望四周,屋内备有防御武器;有的在角墩内设通道通向天井院,并在天井院内挖有水井,在角墩上建房舍;有的在墩下设有地道通向庄外。大型堡子均设有射孔、门楼、角楼,有的还有马面,外绕堡壕,内部分成许多小院,有房屋数百间,俨然一座小城。小者仅一户之居,防卫、遮挡风沙均有效。

堡寨大门多朝东或南面开,开在墙正中,也是墩台式,墩上建有门楼,门道深而窄,设二道门或三道门。这样就组成一个十分封闭的院落,完全能够满足抵御风沙和外来入侵的需要。

2.土坯修筑

堡子墙体高大,工程量很大,土坯筑墙者比较少见。土坯的制作技术简单,但成本较高,一般用于砌筑房屋墙体或者与夯筑墙混合使用,这是中国北方地区典型的民居建筑墙体构筑方式。土坯砖用粘土、草、水混合拌入粉煤灰,放入砖模之中,晒干成型。砌墙时,要分层垒砌,与砖石砌筑方式一样。

3.堡内建筑

堡内房屋建筑的布局,明代多为一院式。清末民国时期,出现了较大的院落,有过厅,设有内、外二院或三院,建筑物有宗祠、土地庙、住宅房屋、牲畜圈、磨房、地窖等,一般在正面修建三间上房(堂屋),内供祖先神主和佛道神像;两侧为三间或五间厢房;堂屋对面为倒座。单体房屋建筑与当地的合院式房屋建筑完全一致。

需要指出的是,汉族传统堡寨建筑的“外围设防”构筑物区别于藏族地区的“碉楼”村落。堡寨建筑以群落的形式存在,堡墙的防御性质单一,通常与内部房屋分离。藏式碉楼的墙体是内部各建筑的后檐墙,二者不可分离。

堡寨建筑系夯土筑成,很容易受地震、风雨侵蚀以及人为因素的破坏而坍塌,“文革”及“破四旧”运动给甘肃各地的堡寨式建筑带来严重破坏。1927年发生的河西大地震,武威县倒塌村堡19399座,山丹县震倒村寨170余座,古浪县城50里内夷为平地[61];又,据1960年统计,仅敦煌一地有大型堡子近50座,早者建于嘉庆、道光年间,晚者建于民国时期,但在20世纪60至70年代,大部分堡寨被拆毁或开垦为农田[62]

甘肃现在留存下来的早期民居堡寨很少,仅在偏远农村有少量分布,多为明代修建、清代增筑之物。现存最多的是清末民初修建的,如天水市各地保存有土堡子建筑539座,均为清代至民国时期修建的,多建在山顶或半山腰,少数在川区,高二至三丈,墙厚数米,堡墙上防御设施齐全。据甘肃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全省发现并登记清末民国时期的土堡子建筑两千多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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