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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税概述:征税对象及计税依据解析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中国消费税概述:征税对象及计税依据解析

(一)含义及特点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其特点有: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①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②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二)征收范围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1.征收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下列消费品: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产品。

2.纳税义务人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十四类。

“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扣代缴(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除外);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进口应税消费品由从事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进口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规定缴纳消费税;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由携带入境者或者收件人缴纳消费税。

3.消费税税目及税率

消费税税目及税率如表6-2所示。

表6-2 消费税税率表

续表

续表(www.xing528.com)

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②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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