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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粹主义国内新表现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原告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立案受理。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网络民粹主义国内新表现

随着我国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政治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阶层的深刻变动、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各方面形势复杂多变导致社会矛盾凸显与激化,使得民粹主义不断滋生并形成。当前中国的民粹主义既不同于19世纪俄国与美国的民粹主义,也不同于20世纪拉美各国的民粹主义。它只是隐约在某些特定的领域有所表现,还形不成明显的规模,远远不具备较大社会影响力,其更多地借助于网络媒体、文艺形式来表达不满,或者借助对外关系中的民族主义进行情绪宣泄。

但是,近些年的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也使民粹主义成为影响我国政治发展、经济改革、公民意识和主流价值观方面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对民粹主义既不能泛化,更不能忽视、淡化,要充分认清网络民粹主义的突出表现形式和危害。

(一)打着民主的口号,构建“网络广场政治”

在互联网时代,具有扁平性、匿名性和聚集性的互联网,成了狂欢的绝佳场域。否定并仇视精英群体,对精英群体的固有权威予以颠覆,是这些狂欢话语的主旨。当前我国民粹主义具有联动性,它不仅通过网络话语符号宣泄崇民仇精英的情绪,还聚集网络民意、运用道德审判,从而构建“网络广场政治”,具体表现为“网民面对权富阶层有关的事件时表现出来的对权力和精英的极端不满、不信任和对立情绪”,甚至助推“网络广场政治”引发集体行动。

在涉及住房拆迁、司法审判、环保等有公权力介入的事件中,网络民粹主义几乎总是给地方政府和官员贴上贪污腐化、侵害公众利益、权力滥用等标签,随之加以声讨而不顾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对社会问题习惯用一种非理性和非常规的视角去表述。在网络民粹主义的思维方式下,事实本身的是非曲直已经不那么重要,阶层身份成了网民支持和反对的重要考量。例如在“于欢案”中,网络民粹主义将于欢贴上“弱势群体”的标签,“支持于欢”“于欢无罪”的口号充斥着网络空间,进而把于欢的形象进行英雄化的建构,演绎出一个任性跋扈的公权力侵害弱势群体的事件,将事件塑造成底层民众和精英群体的对立。网络民粹主义在没有充分掌握并认识真相的情况下极尽所能地肆意批评、质疑甚至谩骂代表公权力的警察和政府,将事件建构成“无官不腐、无警不恶”的话语场域,建构不畏权贵、正义复仇、阴谋诡计等煽情故事对事件中的警察和官员进行一种道德宣判和舆论审判,误导性极强,鲜有理性的声音存在。这种表述偏差刻意营造出了一种精英和民众二元对立的局面,才真正会加剧阶层对立。

在网络场域中,个体相对平等自由并且可以直接参与网络活动。民粹主义借助网络集体行为聚集网络民意,建构乱序的“网络广场政治”。在这里,一个最引人关注的现象是聚集民意审判精英的集体行为。

于欢故意伤害案

2016年4月14日,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因高利贷欠款未还清,在其公司的办公室内被十余人限制人身自由催要欠款,其间于欢及其母亲受到极端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因失血性休克死亡。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原告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立案受理。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这种集体行为的生发过程如下:一旦涉及干群、劳资等新闻事件,相关直指精英的谣言绯闻或刻意美化大众的言论便会在官方声明发布前被部分网络“公知”爆出,继而在微博、贴吧等空间被大量点赞、转发与评论,进而激起人声鼎沸的舆论狂潮。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网络“公知”通过煽动丑化精英、赞颂大众的舆论导向,使“人民”一出场便具有强烈的动员效果,从而操纵大众以“人民”的名义对精英进行道德绑架、舆论审判。

(二)以反精英的面目自居,崇尚自发的草根文化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深刻变革,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使文化生产与市场机制接轨,受利益驱使,部分文化生产将目标转向人数众多的人民大众。同时,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互联网与后现代主义不谋而合,大量平面化、无深度的文化景观在网络空间中被产出。

在这样的背景和环境下,文化民粹主义滋生并形成一定的规模。一些民粹主义者往往以“反体制”、反精英的面目自居,轻视主流价值观和传统的“政治正确”观念,将主流媒体描绘为造谣者和精英的代言人,挑起文化冲突和身份认同危机。当前文化民粹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消费主义的流行。消费主义认为只要是大众需要的、喜欢的就是合理的,就应当满足。消费主义造成了一种大众文化繁荣的假象,既然大众都喜欢,那么就一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感性化的快感文化,容易激发受众文化消费的快感。文化民粹主义通过平民化与娱乐化的网络传媒内容,生产出一种低质循环的虚无文化,内容主要包括低俗、庸俗与媚俗的网络视频、网络歌曲等传媒节目,并呈现出肤浅、出位或泛娱乐特征。此类网络传媒内容的生产者主要是传媒经营者,而非网民个体,其主要目的是商业利润最大化。这类传媒内容极力推崇“人民大众”的审美,单纯求取“人民大众”文化消费的最大公约数,而对高雅文化予以抗拒,其在“人民大众”的旗帜下最终只能制造出低质循环、意义虚化的文化。(www.xing528.com)

当下文化民粹主义主要包括各类山寨文化、恶搞文化和“三俗”文化。“山寨文化”通常是对一些知名品牌以及权威电视节目的仿冒,如山寨春晚、山寨新闻联播和一些山寨品牌。“恶搞文化”最常见的是对一些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或者历史人物的簒改或者恶意加工。文化民粹主义者利用解构、反讽、模仿等表现手法表达对正统文化和传统经典的不屑。“三俗文化”主要指只为了追求收视率或博人眼球而粗制滥造的低俗、媚俗、庸俗的电视节目和文学作品,比如某些选秀、真人秀节目以及网络小说。诸如此类的文化民粹主义多追求感官刺激和娱乐,大多没有什么内涵和价值。

在资本的推动下,流量经济、粉丝经济的出现,导致“低俗内容”“黄色链接”“反社会言论”“拜金主义”“扭曲的偶像崇拜”等现象泛滥,冲击底线,踩踏红线,往往令人触目惊心。为此,国家主管部门发布有关通知,遏止节目过度娱乐化和宣扬拜金享乐、急功近利等错误倾向。新媒体、自媒体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但在野蛮生长的过程中最容易导致泥沙俱下。很多社会化媒体为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不惜剑走偏锋。在当下社会,娱乐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流文化”,一举一动干系重大。让娱乐在文明、审美、价值等维度上做好文章,一方面,需要业界遵守法律准绳,维护公序良俗,承担社会责任;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尤其是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引导和管理。

(三)打着关心平民的旗号,主张不切实际的经济民生政策

福利民粹主义是一种世界性的思潮。拉美国家在走向经济现代化、政治民主化的转型过程中,不少政治家利用两极分化在普通民众中产生的对富人的不满情绪,利用发达国家的“示范效应”,打着为平民大众改善福利待遇、提高生活水平的旗号,在平民大众中挑起“期望增长革命”,诱导他们对生活和财富产生不切实际的追求。他们根据民众至上的理念,实行一种迎合的策略,采取绝对平均主义的方法,片面实施高福利政策,结果把国家带向债台高筑、经济下滑、社会动荡的深渊。

发展中国家大多呈现出与“拉美病”类似的社会现象。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众多深层次矛盾交织缠绕在一起,社会焦虑不安,躁动情绪增长。部分民众中甚至开始弥漫一种仇富情绪,要求剥夺富人的财产,抑或出现怀旧情绪,思念改革开放前的“大锅饭”的状态,主张对社会财富进行绝对平均分配,甚至不切实际地要求实现高工资、高福利,迅速大幅度提高普通民众的生活水平。这一现象是民粹主义与高福利主义的结合,称为“福利民粹主义”。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上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不绝于耳。现在有的人又提出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有的人提出所谓“新公私合营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一轮“公私合营”;有的人说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等等。这些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党的大政方针。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任何否定、怀疑、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都不要听、不要信!”

(四)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合流现象

进入21世纪,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合流现象愈发普遍,引发广泛关注。

尽管民粹主义有很大的模糊性,但所有形式的民粹主义都有一种民族关怀。一般来讲,民粹主义强调人民利益,当这一价值遭遇外敌威胁时,人民上升至国家,“人民中心区”扩展至“本民族中心区”,民粹主义就会很容易转变成民族主义,即强调民族统一和民族认同,本民族成员共同抵抗外国势力的侵犯。

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走向合流事件均有一个生发过程:先是部分涉及“外敌”的网络言论被部分网民、网络公知披露,引发关注,然后是相关信息被大量转发致使网民聚集围观,最终在爱国言论的包装下掀起网络舆论高潮从而裹挟网民参与其中。在此过程中,人民与国家在被丑化的“外敌”面前达成一致,人民上升为国家而被视为最高原则。在此意义上,“以民为粹”转向“以族为粹”,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走向联合。然而,这种价值理念却无视“外敌”信息是否属实而对国外力量极尽痛斥,实则建构了一种极端民族主义。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民族民粹主义在网上造势、网下借势并且彼此烘托,一方面掀起一波波网络舆论狂潮,另一方面导致网下抵制国外力量的集体行动频发。根据复旦大学社会治理中心和上海开放大学信息安全与社会管理创新实验室联合发布的《中国大学生心态调查(2016)》,在大学生中,极端民族主义虽然仅占到全体样本的4%,但是这一群体表现出对于国家主义、民粹主义的强烈认同,组织开展网络暴力行动(例如“人肉搜索”)的可能性也显著高于其他类型。目前,在以“90后”青年人为主体的大学生中,部分网民在对外关系方面持有一种狭隘的爱国观和极端的大国心态,即一味要求中国在处理国际问题时保持强硬态度,不退让、不妥协,凡是有损中国主权和利益的,凡是与中国有不同意见的,都应该予以反对。这一群体组织的群体性事件容易转化成为以“爱国”为名、以“民粹”为实的暴力行为,会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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