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未成年人风险评估发展背景及社会支持机制研究

未成年人风险评估发展背景及社会支持机制研究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未成年人风险评估的缘起背后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理论支持。在康复理念的指导下,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风险进行评估,可以帮助针对相应的风险水平作出治疗和干预的方案。风险评估可在未成年人司法程序的若干阶段进行:①分流和转处;②审前羁押,确定再犯风险;③处分或者量刑;④缓刑;⑤重返社会。其次,循证实践要求研究和实践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研究和数据驱动的未成年人司法风险评估改革正是该特点的体现。

未成年人风险评估发展背景及社会支持机制研究

未成年人风险评估的缘起背后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理论支持。犯罪学理论中的新刑罚学观点基于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精算风险管理理论,主张对危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刑罚的重点是减少再犯。近年来随着神经科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发展,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有了更深的认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更是重新确定了未成年人司法的独立地位,加之循证实践思潮的影响,风险评估对未成年人司法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一)新刑罚学为刑事司法风险评估提供了理论支持

主张对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的新刑罚学为刑事司法风险评估提供了理论支持。新刑罚学的观点由美国学者菲利 (Feely)于1992年提出,其强调对危险群体进行风险识别、分类和管理,从而以对危险性和安全管理的预测取代了传统的危险性的定义,改变了以个人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理论和刑事制裁范式。新的风险评估技术对刑事司法影响巨大,通过概率、风险取代了早期的临床诊断,量刑不再取决于犯罪性质或者犯罪人格评估,而是取决于风险评估,目标是识别高风险的犯罪并保持对他们的长期控制,同时对低风险水平的罪犯进行短期投资,减少干预。[37]最先在量刑、假释、审前羁押等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比如,美国预防性拘留的出现,其目的是管理风险而不是惩罚犯罪人。近年来神经科学、心理学发展的最新成果,证实了少年心理发展的特殊性,联邦法院取消了对未成年人的死刑和无假释可能的监禁,重申了少年的独立性,将未成年人司法的恢复康复理念重新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核心目标,这些也为风险评估在未成年人司法领域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在康复理念的指导下,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风险进行评估,可以帮助针对相应的风险水平作出治疗和干预的方案。对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的矫治方案取决于他们的风险水平,将少年的风险水平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对中、高风险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治疗,对低风险少年则尽量不采取干预措施。实证研究发现,即使没有接受任何干预,处于低风险的年轻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也很低。自20世纪90年代起,美国的少年法庭开始使用风险评估来衡量违法者构成的相对风险水平,进而影响未成年人司法的一些系列决策。风险评估可在未成年人司法程序的若干阶段进行:①分流和转处;②审前羁押,确定再犯风险;③处分或者量刑;④缓刑;⑤重返社会。风险管理包括旨在遏制犯罪行为的干预措施,它可以发生在这五个阶段中的任何一个阶段[38]。由于不同阶段影响决策的风险因素各不相同,比如,审前羁押和量刑影响因素就不同,风险评估工具的设计和使用程序也有所不同。(www.xing528.com)

(二)未成年人司法循证实践改革与风险评估高度兼容

循证实践最先起源于医学领域,是指临床医生利用目前能获得的最佳证据,结合个人专业技能和临床经验,制定出符合患者价值和愿望的治疗方案。循证实践强调最佳研究证据,通常需要使用被证明有效的方法。近年来循证实践对刑事司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基于循证实践的刑事司法改革,通过使用大数据、科学、新技术和打击犯罪的智能政策,降低监禁率和犯罪率。美国学者认为风险评估是刑事司法改革的趋势,只是一种保守的说法,相反我们已经处在一个风险评估的时代。[39]风险评估也是未成年人司法循证实践的核心要求,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风险水平的评估,根据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发展差异、个人优势及需求,促进未成年人的发展和公共安全的风险评估新方法与未成年人司法循证实践的要求高度兼容。首先,循证实践的核心在于寻找最佳证据来推进实践,风险评估研究和技术的发展使得基于风险因素的证据不断精确,使得风险评估可以为未成年人司法不同阶段的决策点提供参考和依据。正如医生通过诊断评估病人情况,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风险评估对于未成年人司法决策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其次,循证实践要求研究和实践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研究和数据驱动的未成年人司法风险评估改革正是该特点的体现。近年来,美国麦克阿瑟基金会的青少年发展、未成年人司法研究网络,安娜基金会的审前羁押替代倡议等主导的研究进一步推进了未成年人司法循证实践的发展,这些研究机构致力于整合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将风险评估工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最后,未成年人司法循证实践有效改变了近年来美国少年监狱人满为患的现实困境,对于再犯的风险评估可以帮助实现未成年人司法改革的预期目标,尽量促成未成年人的非监禁处遇,并通过有效的干预,最大限度实现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