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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派法律思想的积极意义——《礼法与情理的结合》研究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期桐城派推崇礼教,不以单纯的惩罚为目的,主张明刑弼教,强调法律应当发挥维护礼教的作用,这是对孔子重视德礼之教的发扬,也是对朱熹“深探其本”的教诲的实践。前期桐城派论礼重在探寻礼仪所蕴含礼义与理,在学术的严谨方面是逊于汉学大家的,然而时过境迁,古代那些具体的仪规是不可能复活的,桐城派的做法更具现实性。值得注意的是,笃信程朱理学的前期桐城派也不乏新思想的萌芽。

桐城派法律思想的积极意义——《礼法与情理的结合》研究

孔子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朱熹认为:“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当深探其本也。”前期桐城派推崇礼教,不以单纯的惩罚为目的,主张明刑弼教,强调法律应当发挥维护礼教的作用,这是对孔子重视德礼之教的发扬,也是对朱熹“深探其本”的教诲的实践。作为在清代产生过巨大影响的文学流派,他们的礼法主张必然随之传播,对推动当时社会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虽然受《南山集》案牵连入狱,但方苞最终得到了康熙的赦免,并以白衣的身份入值南书房,成为皇帝身边的文学侍从之官,以后又历仕雍正乾隆两朝,得到重用,这使得他可以较为便利地扩大其礼治观念的影响。方苞评论康熙、雍正的经学好尚说:“自圣祖仁皇帝笃好《周易》、《尚书》,竟世讲诵不辍。圣上继序,效庙礼器,冠服差等,多依古《礼经》。制诏所颁,常引《周官》之法度,而二公(李光地、朱轼)各应期而以经学鸣。”[44]方苞精研《周官》,对《周官》之制推崇备至,在当时的情况下,《周官》能够引起学人重视是与方苞的鼓吹分不开的。

康熙说:“《周礼》一书,先儒信者半,疑者半……朕谓二说皆儒者读书考究之言,未可偏废。若夫帝王法古致治,总在师其意,而不泥其迹。”[45]认为师法《周官》重在用其意。方苞也说:“管子治齐,号为能用《周官》之法,然简节而疏目,视《周官》为仅存其大略矣。武侯之治蜀也,士无抑才,军无冗食,下无匿情,其治象于《周官》为近,然不能指其何者为用《周官》之法也。呜呼! 治《周官》者以是而求之,则几矣。”[46]赞许诸葛亮治蜀用《周官》而不着一点痕迹,后世应该以他的做法为楷模。在赦免方苞时,康熙谕示:“戴名世案内方苞,学问天下莫不闻。”[47]对他的学问予以高度评价。对《周官》并无嗜好的康熙与方苞的观点如此相似,应当不只是巧合。

雍正在上谕中称:“国家欲安黎庶,莫先于厚风俗,厚风俗莫要于崇节俭。《周礼》一书,上下有等,财用有度,所以防僭越、禁骄奢也。”[48]雍正看重方苞,他对《周官》的重视,应该是受过方苞感染的。方苞还曾担任“三礼”馆副总裁,承担《周官义疏》的编纂任务,书成后乾隆“留览兼旬,命发刻,一无所更”。[49]

方苞在三十年的仕宦生涯中,与一些朝廷重臣如李光地、鄂尔泰、张廷和、徐蝶园、朱轼等保持着良好关系,他将《周官》之制与现实问题相联系,知无不言,向他们提出了许多事关国计民生的兴革建议。方苞对清代礼法之治的形成与发展尽了一份力量。

前期桐城派论礼重在探寻礼仪所蕴含礼义与理,在学术的严谨方面是逊于汉学大家的,然而时过境迁,古代那些具体的仪规是不可能复活的,桐城派的做法更具现实性。虽然汉学家也不忽视礼义,但他们却常常沉迷于繁琐的礼仪而不可自拔。极其推崇戴震胡适,也不得不批评被他许为戴震信徒的以礼学著称的凌廷堪道:“我们生当汉兴二千年之后,还能妄想‘天下无一人不囿于礼,无一事不依于礼’吗?”[50]指责他食古不化。

值得注意的是,笃信程朱理学的前期桐城派也不乏新思想的萌芽。如戴名世认为做官“务为其所当为者而已”,作为“下之人”的百姓“受长吏之德,亦其义所当然”,不需要对官吏感恩戴德;反对女子缠足、溺死女婴,体现了对生命的珍视等,在传统思想的包裹之中,已透露出新思想的一线光芒。

姚鼐更是通过说经这看似保守的方法,得出了“百姓则乎君之明而自为治”的接近近代民主的命题。他说:

礼乐之道皆人所固有也,非强之也。故君者示以道德而民所由明,示以衣食而民所由养。民所由以有事者也,非君以己私意而明人而养人而使之事也。百姓则乎君之明而自为治矣,赖养于君而自为安矣,受事于君而自为显矣。礼达而分定者,宰制万物,役使群动,岂人力哉! 人皆有爱乎死者之心,丧祭之礼所以施也;人皆有患其生不适于道之心,冠昏射御凡生者之礼所以用也。故从民嗜欲而用之者,所以顺情也;正民之嗜欲而矫之者,亦所以顺情也。去诈、去怒、去贪,极之捐躯以死社稷宗庙,皆所以求本心之安而已。[51]

丧祭、冠昏射御等礼源自人的内心需要,圣人制定礼法,不过是发现了人的这种需要而将它显现出来,百姓因圣人所制定的礼法而更为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这种需要。礼法对人合理需要的满足是顺乎人情,对人某些不合理欲望的抑制也可谓是顺乎人情,因为完全根据本能需要来生活动物的生存方式,这样的生活是对人的社会生活方式的破坏,最终让人重新回到动物的生存状态中去。人们接受礼法的规定约束自己,塑造自身形象,甚至在某些情形之下,甘愿抛弃生命,从本质上说,不是外在的力量强制他们这样去做,而是他们服从内心需要,但求心安的结果。而君主所需要做的,不过是在运用礼法进行管理时,不能违背百姓的这种需要。

方苞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

君能自昭明德,则人皆观而喻焉,故曰“所明”也。若己昏而欲人之明,则有诸己而非诸人,无诸己而求诸人,己实有过,故曰“明人则有过”也。百姓则君以自治,正以君乃所赖以明者耳。陈氏澔谓宜改“明”为“则”,于文义可通,而按以事理则悖。盖君当为人所则,尤当则人。舜舍己从人,禹闻善言则拜,前世谊主,皆以虚中受谏而寡过,未闻以则人致过也。[52]

陈澔的说法从文义上来看是通顺的,可是方苞担心这样的解释,可能会助长本就已经非常强大的皇权的权威,因而他宁愿费力另为一说,以告诫君主应广纳善言,不可自以为是。方苞此说虽不及姚鼐进步,但限制皇权的意图还是明显的。

随着满清统治的巩固和完善,清代的专制制度日益加强。到了乾隆时期,乾隆帝甚至公开宣称:(www.xing528.com)

使为人君者,但深居高处自修其德,惟以天下之治乱付之宰相,己不过问,幸而所用若韩、范,犹不免有上殿之相争;设不幸而所用若王、吕,天下岂有不乱者,此不可也。且使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乱为己任而目无其君,此尤大不可也。[53]

显然他要乾纲独揽,让臣下皆听命行事。在这样的氛围中,方苞宣称“君当为人所则,尤当则人”,倡导清议;姚鼐敢于宣扬有民主倾向的“百姓则乎君之明而自为治”的观点,力主君主要以诚待人,不应以权术驭下,要信任贤人,不应侵犯有司职权,讥刺“后世庸主与其臣争名”等,[54]应该说是很可贵的。

明亡清兴对于当时的学者而言,正如黄宗羲所说,简直是“天崩地解”、“鱼烂河决”的巨变,“他们对于明朝之亡,认为是学者社会的大耻辱大罪责,于是抛弃明心见性的空谈,专讲经世致用的实务”,这样明末清初的学术界兴起了强劲的经世致用的务实学风。随着清朝统治的稳定和明朝遗老凋谢略尽,他们所倡经世致用之学并非如梁启超所说“都成为空谈了”,至少他们开创的经世学风遗惠于后世非浅。在新朝成长起来的士人,虽然“对于新朝的仇恨,自然减轻”,[55]但他们并没有抛弃先辈的学风。面对现实生活中层出不穷的新老问题,事实上他们也仍然需要发扬先辈们的经世传统。乘着明末清初的经世之风成长起来的前期桐城派,克己躬行,关注吏治民生,自觉担当了“明道”与“救世”之责。

就明道而言,他们深信程、朱之说虽不无值得商榷之处,但从总体上来说还是以深得圣人之旨的地方为多,因而他们殚精竭虑,好学深思,力求能够弥补程、朱的不足,同时毫不妥协地与各种非议程朱理学的思潮作斗争。

汉学大家段玉裁晚年说:“归里而后,人事纷糅,所读之书,又喜言训诂考核,寻其枝叶,略其本根,老大无成,追悔已晚。”以为浸淫汉学太深,偏离了圣人所教的为学之旨,劳而无功。他觉得:“朱子集旧闻,觉来裔,本之以立教,实之以明伦、敬身之大义,广之以嘉言善行,二千年贤圣之可法者,胥于是乎在!”[56]重新又对朱子之学推崇备至。他的反思不是无根之谈,汉学家们在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并不是偶然的现象。大体与姚鼐同时的汉学家焦循说:

明人吕坤有《语录》一书,论理云:“天地间惟理与势最尊,理又尊之尊也。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此真邪说也! 孔子自言事君尽理,未闻持理以要君者。吕氏此言,乱臣贼子之萌也。[57]

君主专制加强的情况下,焦氏说此无异于自投罗网,拜伏在专制的权威之下。姚鼐则不然,他说:“异姓之卿,反覆之不听则去,贵戚之卿则易位。若势不能易君位,而又不获去,君子于斯,处之必有道矣。”[58]尽管“易君位”是借着说经的名目提出的,但其中蕴含的理得势则不能夺的气概却跃然纸上。相形之下,焦氏这方面的认识是不及姚鼐的。

焦循号称通儒,也是胡适认可的能理解戴震义理之学的有限几人之一,戴震当年批评理学的一个著名论断即是说宋儒“以理杀人”,然而焦循此论岂不也是以理杀人? 另如凌廷堪曾替秦桧辩护说:“夫秦桧之当国也,召还诸将,和议遽成,未睹用兵之究竟,故拘儒切齿,痛诋为非。”[59]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这样的说法都是令人无法接受的。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方东树所说“学术之差,为人心世道之忧,所关至巨,非细故也”,[60]并非故作惊人之语。可见前期桐城派坚决践行程朱所阐发的圣人之道,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实有其合理性。

从救世来说,他们都以礼法自持,不苟合于流俗,努力践行他们心目中的圣人之道。同时,他们循天理、随势变,积极推进社会变革,为民谋福利。

首先,他们激烈抨击科举之弊,寻求各种改革的方法。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他们不可能提出彻底改革科举制度的措施,但是他们积极探索、实践以古文救时文的方法,以及提倡读书应明理见性、掌握礼乐政刑等真才实学的主张是有积极意义的。

其次,他们坚持明刑弼教,认为刑罚应宽严有度,不放纵恶人,也不能枉累善人,注重发挥刑罚辅助教化的功能,这些虽然只能在他们力所能及的有限范围内得到施行,但他们的鼓与呼对现实的引导意义是不容否认的。

最后,他们都比较关注民生。如有机会,他们都希望可以通过法制的改善,兴利除弊,谋求国泰民安。如方苞年老时,尽管深知官场险恶,他还是不顾儿子道章和挚友朱轼的劝阻,以为身受国恩,不敢“自安容悦”,[61]勇于献言建策,终遭排挤而不悔。姚莹尽心尽力安民治台,面对侵略,积极备战。取得胜利后,却忠而被谤,降职调用到川、藏,他无怨无悔,仍然忠心谋国,关注边疆及域外史地,写下《康輶纪行》,成为最早睁眼看世界的先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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