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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人文学者:负责任创新的理论与实践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验室人类学的田野实践与当代人文社会学者的参与态度的合流,就产生了“嵌入式人文学者”这一新生事物。(二)协作者在任务分割明确,大家分工协作的情况下,一名参与到实验室研究中的“嵌入式人文学者”自身就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专家。(四)互动者一种较为理想的角色是“嵌入式人文学者”能够真正“嵌

嵌入式人文学者:负责任创新的理论与实践

在许多关于STIR的问题的内部讨论中,一个关键问题是:“嵌入式人文学者”这个新发明的身份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角色,她与所嵌入的环境是什么样的关系,与她的合作者——参与STIR项目的实验室科研人员是什么样的关系?

“嵌入式人文学者”这一身份,从方法论的渊源上追溯,来自20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实验室人类学研究。当时有一批人类学家将研究的目光从边远的原始部落转向现代社会的核心,走进科学知识和技术创新的生产地,将实验室当作人类学家的田野来进行参与和观察。这批实验室人类学的民族志写作和理论反思,随后深刻地影响了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同时也为人文社会科学学者走进自然科学实验室提供了经验范例。世纪之交,随着负责任创新概念的兴起、对科技创新的ELSI研究的发展,以及上文中提到过的对于“社会”与“技术”整合的政策要求,从社会和伦理角度来研究科学技术相关问题的学者,开始从外在的、中立的、描述性的研究,转向主动地、建设性地参与到科技创新的过程中来。实验室人类学的田野实践与当代人文社会学者的参与态度的合流,就产生了“嵌入式人文学者”这一新生事物。

以下是STIR的内部调查表中的一段关于“嵌入式学者”的描述,这段描述是通过内部调查表的发放让STIR团队的成员进行讨论,通过团队成员在STIR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思考的反馈来调整和重构这一角色的定位和内涵。

实验室参与研究将“嵌入式人文学者”置入一个相对新颖的位置,让他们从中获取有意思的体验,我们尝试去捕捉这些在新位置中的有趣体验。例如,STIR很特别地处在一种既是研究又是参与的关系中:像田野研究和其他形式的参与式观察那样,它会包括与信息提供者、所研究的活动及话语等的近距离的不可避免的互动。在其他形式的研究中,这些“观察者效应”常常是被忽略、尽量减小或者被控制住。然而STIR却恰恰相反,是要在研究过程中放大这些效应,并聚焦于此,以此作为数据和灵感的来源。STIR和那些以教育、宣传、培训为目的的各种参与实践不一样。尽管STIR的设计是在社会伦理关注的意义上去探究、扰动或者以某种方式去干预科学和工程实践,它并不是为了做而做,而是为了理解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实验室实践中会生发出有意义的变化。

综上所述,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嵌入式学者”是何含义,什么样的工作、位置和体验可以算作是“嵌入”,这个所谓的“嵌入式学者”是属于局内人还是局外人,或者是介于局内和局外之间的某个位置,或者既是局内人又是局外人,笔者在做STIR的体验中,对于本人所在的实验室研究小组来说,很显然是一个局外人。他们并不把笔者视为“嵌入”了实验室中。然而,当笔者与做哲学和社会科学的同行们进行交流,讨论本人的STIR工作的时候,本人就被视为“嵌入”了,因为笔者拥有别人所没有的资源和途径。例如,笔者有能够进入研究中心大楼的门卡,笔者在研究小组的办公室中有一张工作台(尽管是暂时的),对于组内人员来说笔者是一张熟悉的面孔,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信任笔者并与笔者交谈。当笔者与同行说起“我的实验室”或者“我的小组”的时候,感觉上就像是笔者作为一个“嵌入”了的局内人,并且笔者可以在人文社会科学同行面前为“我的实验室”的研究人员“代言”。

如果说“嵌入式学者”是一种“相对新颖的身份”,其“新颖”的内涵是什么呢?笔者跟什么样的身份相比才算是“新颖”的笔者?是由于处在“实验室”这个特殊的地点而具有新颖性吗?笔者是由于“介入”的态度使得身份相对新颖;或者由于作为一项研究,这项研究的进路和焦点具有新颖性;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因素。需要置于某种具体的研究传统或者历史背景下才能说明新颖性的所在。

关于“观察者效应”经常被忽略、减小和控制住的说法也颇有意思。这是否来自于思想史以及现代科学实践的传承,由于这一传承我们获得了什么,又丢失了什么?为什么如今需要放大这个“观察者效应”?

事实上,包括STIR在内的诸多实验室中参与实践的“嵌入式人文学者”(在STIR之外的其他实践中会有别的称呼),在不同的场合下也许会扮演着几种不同的角色,每一种角色都意味着与合作的科研人员之间的一种特殊的相互关系。至少有如下四种角色。

(一)探究者

探究者继承的是社会科学和人类学学科训练的传统,带着旁观者的视角对于实验室内所发生的事物及科研人员的活动进行观察、记录和描述。其特定的方法论要求探究者尽量客观、中立、如实地报道事实的现状。因此,探究者与实验室科研人员之间主要是一种研究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探究者是主体,去研究和解释科学家——客体——的行为方式。如果社会科学希望追随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这种模式是最理想的。当然,当社会科学探究中囊括了人类作为研究对象,以及反身性问题,情况就会变得复杂一些,但一个简化版的解释模型依然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成立。

(二)协作者

在任务分割明确,大家分工协作的情况下,一名参与到实验室研究中的“嵌入式人文学者”自身就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专家。这一模式“包含着明确的分工,相互之间进行定期交流;……并不一定要有对于问题的统一的定义,也不一定要分享同样的解决问题的技术”。(Rabinow and Bennett,2009)协作者负责告诉科研人员有哪些伦理、法律或者社会问题,然后自己给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科研人员只需要像在产业科学的文化环境中那样,把伦理问题交给这些协作专家来解决就可以了。问题是,协作专家具有足够解决这些科研实践中的伦理社会问题的能力吗?他们根据自己的知识基础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否能够在科研实践中有实际效用呢?(www.xing528.com)

(三)鼓吹者

如果一名“嵌入式人文学者”先前已经秉持特定的价值观、利益和立场,他会以一种鼓吹模式进入实验室,想要通过干预实验室中的日常操作来贯彻自己的价值观。他可以介绍某些道德理论,或者传达公众的利益取向(暂且不考虑什么算是公众利益的问题)。那么问题就在于那些外来的价值观如何能够植入现有科研活动的进程中,如果有排异反应,遭到来自内部科研人员的抵制怎么办?最重要的,如何维护自己在实验室中的位置,不被那些对鼓吹反感的内部人员赶走?

(四)互动者

一种较为理想的角色是“嵌入式人文学者”能够真正“嵌入”实验室中,超越旁观者的身份去积极参与,但是又不像鼓吹者那样咄咄逼人,让自己与科研人员处于平等的地位,相互学习,相互分享学习的经验,以互动协商的方式共同发现、面对和处理科研的伦理社会层面议题,共同担负起创新实践的责任。

在STIR项目中,“嵌入式人文学者”可能会具有上述多重角色身份,并且在不同的时间场合之间进行身份切换,这些不同的身份在实践过程中也可能相互补充。然而,多重角色和身份切换,或许也会对实验室参与和研究带来一些麻烦。接下来就以笔者STIR研究体验来说明身份不确定所造成的问题。

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子路》中的这段话指出,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处理事务,“正名”一事是很重要的。在实验室参与行动中,参与者是否具有一个正式的身份可能会造成很大的差别。例如,费舍尔在科罗拉多大学进行的研究中,身份是科罗拉多大学波德校区机械工程系热传导纳米技术实验室聘任的“嵌入式人文学者”;达伯岱在实验室合作工作期间,被聘任为剑桥大学纳米科学中心的“纳米技术的社会影响研究助理(research associate)”。他们都是被其所在的实验室领导聘用的,这使得他们能够比较顺利地获得实验室其他成员的认可。

笔者在8周的STIR工作中,对于自己作为“嵌入式人文学者”身份的暧昧性、模糊性有不少切身体会。有一次,笔者在帮另一位在该实验室做合作研究的社科学者去做关于纳米科技工作场地的安全调查发放问卷的时候,就遇到了某个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强烈质疑:你们是谁?你们是干什么的?你们是哪个组的?即使我们正在进行自我介绍,还是被打断并要求我们回答到底是哪个组的。而这正是我们身份上的模糊之处,在这个研究中心里,我们并不从属于任何一个课题组。

如果仅仅是短期的工作,比如发放和回收问卷,这个身份上的不明确可能问题不大。而如果想要进行长期的、常规的合作,正名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了。

当笔者刚刚在这个纳米生物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的时候,有另外的社科研究者Z正在该实验室进行关于纳米技术的工作场地安全问题的问卷调查。最初,实验室内的科研人员一听说笔者是研究人文社科的,就认为笔者跟Z做的是同样的工作。例如,当科研人员A向科研人员B介绍笔者的时候,B回答说:“跟Z做的差不多吧。”笔者不断尝试解释想要做的研究跟Z的工作的差别,这让很多实验室科研人员更困惑了,尤其是当本人说,除了观察之外,还想试着寻找跟他们一起合作的机会。STIR所谓的“在研究和介入之间的独特情况”,对于科研人员来说非常的模糊不清,而且难以理解。按照他们的说法,笔者被认为是“搞文科的”“搞哲学的”“搞管理的”“搞战略的”“搞社会调查的”,甚至有人认为“类似于记者”。进入实验室大约一个月之后,笔者在一对一访谈中问到他们对于笔者的工作的看法,很多人的回答仍然是“还是不太清楚你在干什么”。有一位科研人员在拒绝笔者的访谈邀请的时候是这么说的:“我觉得你这样的访谈得不出什么东西。这样很没有效率,而且浪费我们双方的时间。我建议你像Z一样也做一份调查问卷,把你想要问的问题都写上,发给每个人填,这样你可以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跟做调查问卷的方式相比,STIR需要更多的时间、耐心以及“嵌入式人文学者(STIRer)”和科研人员之间更多的沟通交流。而与笔者所参与的社会科学研究小组的工作相比,在纳米生物实验室中要建立起相互的信任和认可,对于科研人员和笔者双方都较为困难。在社会科学研究小组中,本人不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就能够找到自己的位置,从而提供自己的观点和思考。他们很清楚本人是干什么的,需要做什么。笔者自己也很清楚。然而,在纳米生物实验室里,尽管笔者有一张具体的工作台,但无法为自己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对于其他科研人员来说也是如此,无法给笔者确定一个合适的位置。我们彼此就像是陌生人一样,需要小心地相互试探,寻找某种适合的交谈和相处方式。

科研人员对笔者身份的认识是在一次次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建构起来的。例如,当笔者在实验室观察他们做实验并写观察记录的时候,有人对笔者说,希望笔者的观察和记录能够“多向公众展现科学家勤劳严谨的良好形象”。有人在访谈中向笔者表达了对实验操作中可能的安全问题的担忧,想要获得更好的保健福利(年度健康体检),希望能够“向领导反映一下”。很多参与者认为跟笔者进行交谈是给笔者提供帮助,而不是“合作”。在访谈中,大多数人都会问笔者有什么收获,当然笔者有很多收获。有时候笔者会问他们在交谈中有什么收获。有的人回答说,关于他们的工作与社会的关系有更多的想法。笔者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仅仅出于礼貌才这么回答。有一次,一位受访者在访谈中表达了她最近在实验中遇到的困难,笔者试着用STIR的“决策框图”来帮她梳理思路。她试着填写,之后似乎觉得对于理清思绪有所帮助,并告诉笔者会根据从中获得的想法来做。不过笔者没有机会进行后续的回访来看后来的效果。

笔者所在的研究小组里有不同身份的研究人员。有课题组负责人、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工程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学生以及实习生。笔者与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不太一样的。与笔者关系最密切的是实习生。由于我们在组里都是临时工作的人员,有相似的身份体验。尽管她是笔者的采访对象中唯一的外国人,类似的体验和感受克服了语言障碍,我们之间建立了积极的合作关系。随后较为密切的是联合培养学生,笔者经常与她们一起吃午饭,在午饭期间我们经常彼此交谈,这有助于建立彼此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一旦她们习惯了跟笔者在午饭期间进行谈话,她们也就逐渐可以比较自由地在办公室、实验室,以及一对一访谈的场合与笔者进行交流。其中一位还帮助笔者说服另一位笔者不太熟悉的人接受笔者的访谈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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