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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及相关礼仪民俗:祭祖传统及食俗习惯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一时期,祭祀祖先相关的节日有清明节、寒食节、中元节、立春、立夏、冬至、除夕等。[21]宋代清明节扫墓祭祖最普遍。此外,清明、中元节、冬至也要祭奠亡亲。清明节是江华瑶族民众祭祀祖先最为隆重的节日之一。当地人也称清明节扫墓为“清明卦扫”,这是一种家族的联合行动。龙山、保靖、永顺等地的土家族,有把腊猪头留在清明节这天吃的习俗。民间有“清明节酒醉,猪脑壳有味”的说法,这是很有民族特色的。

清明节及相关礼仪民俗:祭祖传统及食俗习惯

中国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一个既是节令又是节日的日子。清明节的发展过程中,融合了寒食[18]、上巳节[19]的习俗。魏晋后,祭祖多与节日相关联。“至唐,复有清明设祭,朔望、时节之祀,进食、荐衣之式”[20],如大家熟悉的唐人杜牧《清明》之“路上行人欲断魂”,即是描写扫墓祭奠后返回之人的神态。在这一时期,祭祀祖先相关的节日有清明节、寒食节、中元节立春立夏冬至除夕等。[21]

宋代清明节扫墓祭祖最普遍。宋人高翥《清明》诗的首联、颔联描写了当时民间清明扫墓祭祖的情形:“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22]宋代文人笔记周密(1232—约1298年)《武林旧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等,也对宋时京都皇室以及百姓的清明扫墓习俗进行了较详细的介绍。如《东京梦华录》载:

寒食第三节,即清明日矣。凡新坟皆用此日拜扫,都城人出郊。禁中前半月,发宫人车马朝陵。宗室南班近亲,亦分遣诣诸陵坟享祀。从人皆紫衫、白绢三角子青行缠,皆系官给。节日,亦禁中出车马,诣奉先寺道者院,祀诸宫人坟。[23]

明清时,与死者死亡的时间相关联的祭祖有“七七”追荐[24]、“百日”、“周年”、“三周年”等习俗。此外,清明、中元节、冬至也要祭奠亡亲。清明扫墓、祭奠祖先之俗亦广泛存在于湖南世居少数民族间。

清明节是江华瑶族民众祭祀祖先最为隆重的节日之一。当地人也称清明节扫墓为“清明卦扫”,这是一种家族的联合行动。道光八年(1828年)《永州府志》对永明(今江永县)、道州(今道县)、江华等地的清明节习俗有一简略记载:

永明祭礼:祭礼,如清明祠祭、墓祭、中元祭,大略同道州。

道州祭礼:春祭最重。每岁清明日,合族子姓咸在,洁寝庙,具牲币。质明而祭,以族长为之主祭。毕,合食,以次序坐,陈祖训,明劝惩,其礼綦严。或各家私祭,谓之“小清明”。既乃往奠于墓,谓之“挂祭”。

江华祭礼:凡族姓之繁衍者建有祠堂,清明合族公祭祖宗,无祠者祭于寝。又以酒肴祭墓,以楮钱挂墓木,而还为馂余之饮。[25]

今人李祥红、任涛等对江华瑶族清明节扫墓、祭祀礼俗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他们说从清明这一天开始的几天里,族中凡是能找得到的祖坟都要挂扫,每家每户备上香烛、纸钱、鞭炮,煮好饭菜,带上米酒到坟上挂扫。扫墓时,先将墓前、墓上的杂草清除干净,再添上三至五担新泥土,插上“摇钱树”[26],摆上供品,点燃香烛,再化纸。化纸时按辈分,叫上被挂扫者的名字、辈分,告诉其子孙后代来挂扫了,请其保佑子孙平安,六畜兴旺。然后放鞭炮、作揖。如是中午,则在墓前或旁边吃午饭,下午再到别的祖坟挂扫,临走时还要叫被挂扫先祖回家过清明节。当地清明节还有一种祭祖仪式,凡太祖或曾祖以下所有后人都要参加,规模较大。祭祖有两种情形,一是出葬时是蒙葬,几年或十几年以后视家庭经济情况而进行祭祖活动;一是认为家族不太走运,要祭祖以祈转运。祭祖要请三至五个师公做法事,要在坟前杀猪,摆上鸡鸭、猪肉、粑粑等,师公在锣鼓声中念半天经,参加祭祖的后代跪拜叩首。这种祭祖仪式花费较大,在祭祖时吃一餐,回来后还要聚一次。[27]

会同县侗族民间在清明节、七月半、除夕等时,均有隆重祭祀祖先的习俗。清光绪二年(1876年)《会同县志》载其祭礼曰:“清明展墓,覆土诛茅,报本追源,孝思油然也。”清明上坟扫墓,当地称“挂亲”。旧时“挂亲”,有“家亲”“客亲”之分。挂家亲,即正宗子孙为祖先挂亲。家亲又分“众亲”“私亲”。挂众亲,由宗祠主持,即一宗族子孙聚集一起,上坟为先祖挂亲。届时,族人举彩旗、司号鼓前往祖坟祭扫,子孙行叩拜礼。然后众人到祠堂聚餐。若吃后还有剩余,则各自分带回家,有时每人还分领一块生猪肉,给家中未参加上坟祭祖的老人、小孩享用。女婿为岳父母,外孙、外甥为外祖父母、舅父等扫墓,称“客亲”。挂“客亲”,只是头三年,而且须在挂“家亲”之后。扫墓时,“家亲”“客亲”坟上的吊帛也有区别,“家亲”只用红、白二色,“客亲”则可加黄、绿颜色。另外,侗族挂亲不是清明这一天去,而是按“二月清明莫在前,三月清明莫在后”的规矩扫墓。[28](www.xing528.com)

汉族一样,土家族清明节主要是上坟,祭拜去世亲人,但也呈现自己独有的特点。湘西土家人在“改土归流”后接受汉族的祖先崇拜思想,也采纳了汉族祖先祭祀的一些礼俗。《湘西风土志》的撰者介绍说,在“改土归流”之前,土家人家中是没有家先神位的。但在“改土归流”后,土家人开始在家中设立祖先神位,供奉自己的祖先。逢春节、清明节、四月八、六月六、七月半都要隆重地祭祀。[29]如光绪四年(1878年)《龙山县志》载该地“祭礼”说,乡人很少修建宗祠,而“多供木主家龛上”。对祖先的祭祀除岁节外,“凡有喜庆事皆祭,若祖父母、父母,其近者,则并生、忌日祭之。初丧,供饭寝室,逾期乃已。”此外,县志还记载了清明祭墓、七月半祭祖,以及“土人以四月十八日为大节。作粢宰豕,脱为大脔,糁糯米蒸之,享先祖毕,环坐啖之,兼食客”的祭祖习俗。据此可见,土家族民众对祖先是颇为敬仰的,其祭祀场合非常多,而且有些很有地方特色。该县志也对龙山县土家族民众的清明节习俗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清明节)前二三日往垒土、扫墓道,标纸钱树枝上,曰‘挂白’。初葬,则于社日祭之。族戚男女并往,摘野蒿杂肉饤煮稻米为饭,曰‘社饭’,祭后分饷族戚邻舍。”[30]这一记载和今人林继富等关于湘西、鄂北一带土家族的清明节习俗调查基本是一致的。林先生说,土家人给已去世三年的亲人扫墓,除拔去坟上及周围杂草,填堆坟土外,还要在坟上“挂青”。“青”是用白色清明纸做成的长条,“挂青”时将青条捆在木棍或竹竿上。土家人认为这样就能得到祖先的庇佑。用酒肉在坟前祭拜,在祭拜完后,全家人围坐在坟前与亲人共饮。[31]在土家族习俗中,三年之内的新坟清明是不祭拜的,只能在社日时由女儿去祭拜,叫“挂社”。[32]《龙山县志》称的“挂白”,即“挂青”,二者只是称呼不同而已。

龙山、保靖、永顺等地的土家族,有把腊猪头留在清明节这天吃的习俗。民间有“清明节酒醉,猪脑壳有味”的说法,这是很有民族特色的。《龙山县土家族几个情况的调查报告》载:“清明节,土家人民上坟挂青(用清明纸剪成条系竹竿上插在坟头)不敬酒肉。群众用‘清明挂一张,子孙发一千’的话来鼓励自己纪念祖先。这天家家户户过节吃猪头肉。”[33]

花垣县苗族,称扫墓叫“挂乘”,一般在清明节的前后三天进行,而不是正清明节那天。当地民众俗传,正清明那天祭祖,钱粮会被野鬼抢去。清明节扫墓时,剪除坟墓周围荆草,燃化纸钱,供上祭品。清明节之际,苗家有不少忌讳:忌在清明节当天上坟,习惯在节前三日或节后七天(前三后七)之间上坟扫墓;不满三年的新坟,忌在非清明节前后加土修砌,只许在清明节前后三天内修砌;忌在非清明节时动祖坟;忌在清明节前(含清明节当天)上厕所时第一次听到阳雀叫,俗谚“屙尿碰着阳雀叫,不死也要脱层皮”(苗语叫作“召噶几贵乎”),若不幸碰到了,就要去村里七户不同姓的人家乞讨,然后去村头岔路口架锅煮百家饭跟过往行人共吃,以禳解。[34]

桑植白族亦颇重视清明扫墓,同治十一年(1872年)《桑植县志》载:“清明,祀宗祠,并至墓祭扫。”[35]民间有赶“三月清明会”的习俗。三月清明会会期有六七天,俗称“前三天,后三天”。赶会时阖族参加,由族长、头人率领举行仪式,向祖先祝祷,然后各支房分别去“挂青”。会期还进行商品贸易。有的宗祠还要举行大型聚会,如谷姓宗祠清明这天,凡参加者要吃一餐饭,敬大、二、三神,烧纸化钱后就去“挂青”。[36]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日渐丰富,不论是汉族民间还是少数民族民间,不论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落后的边远山寨,均有一些为祖先修建豪华墓室的现象,甚至有将原本分散安葬的先祖坟墓迁葬一处,建房立碑供奉的现象,如图8-3、图8-4便是沅陵县七甲坪镇一金氏人家(土家族)为其已故亲人(祖父母、父母)建的“逍遥宫”、永兴县豪山村大塘组一村民(汉族)为祖先修的坟堂。这显然是我国民间祖先崇拜的一种体现,但我们以为这一现象不宜提倡,一是修建墓室造成了很大的土地资源浪费,二是造成了较大的物资浪费,第三就从传统的丧葬礼俗、堪舆习俗等来看,随意迁移祖茔或在祖茔处添加建筑均是不合适的。

图8-3 沅陵县七甲坪镇一金氏人家为已故亲人建的“逍遥宫”(摄影 李跃忠)

图8-4 永兴县豪山村大塘组一村民为祖先修的坟堂(摄影 赖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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