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与科学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与科学的统一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费尔巴哈以人对人的关系为哲学的基本出发点,以人和自然为哲学认识的最高对象。在此以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们,对于存在与意识关系问题的研究,向来是从自然开始又停止于自然,这就使他们一方面不可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同时也不可能把哲学提到科学世界观的高度。这两方面的统一,才是哲学科学与旧哲学的根本区别之所在。其次,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解决了人及社会的本质问题,这同时也把社会学推上了独立的科学发展的道路。

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与科学的统一

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哲学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社会学。上面关于科学的历史、主要是哲学历史发展的叙述,表明了:马克思与恩格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出发,在总结革命实践经验以及继承先前理论遗产的基础上,由于解决了社会以及人的本质问题,以及利用了自然科学发展中的最新成就,从而就实现了哲学发展中的根本变革。而这一变革不单是在哲学发展的方面,同时表现在社会学发展的方面,表现在自然科学的发展方面。由于自然科学的发展与本文没有直接关系,这里仅从哲学与社会学的发展来说。

关于存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固然是哲学的根本问题,这一问题还在几千年以前就为人们所注意并加以研究了,但这一问题的正确提出不过是近代哲学发展中的事,而真正地科学地解决这一问题,已是百年前的事了。

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地认识到存在对意识的关系问题,并正确地把这一问题归结为本质上是人的问题,应当归功于费尔巴哈。费尔巴哈从意识是存在的反映、意识是存在的属性这一点出发,抓住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他把这种关系看作是人的感觉对客体的关系问题,具有感觉的人这一物质实体对于人以外的物质实在的关系问题。费尔巴哈以人对人的关系为哲学的基本出发点,以人和自然为哲学认识的最高对象。马克思对于这一点曾指出,费尔巴哈“奠定了真正的唯物论和真实科学的基础,因为费尔巴哈同样把‘人对人’的社会关系当作理论的基本原则”[28]。能够意识到这一点,在哲学的发展上是有重大意义的。第一,关于人(主体)与人自身的意识的关系问题,这正是存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以及解决这一问题的中心实质问题。存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虽然是直接关系着解决世界的本质的基本问题,但如果不把它归结到人的本质的问题,这一问题的中心以及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还是没有找到的。因为如果脱离了人对世界现象的感觉问题,也就根本无所谓哲学的根本问题了。存在和意识的关系——关于世界的本质问题,只有在人对世界的认识中,即在所谓认识论的范围内才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第二,如果不把人的本质问题提出来,那么存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虽具有普遍的意义,却并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世界观性质。在此以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们,对于存在与意识关系问题的研究,向来是从自然开始又停止于自然,这就使他们一方面不可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同时也不可能把哲学提到科学世界观的高度。费尔巴哈正确地提出了这一问题,这就为正确地解决这一问题并根本改变哲学的性质提供了可能性。

但这一问题费尔巴哈却是解决不了的。如前所述,他把人的社会性的问题提出来了,却只能从自然性方面去加以解决。解决这一问题,就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功绩。从费尔巴哈的哲学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也就是从人本哲学向实践哲学的发展。在哲学史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次从人及社会的本质的立场上解决了哲学根本问题。

这里我们需要着重指出的,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由于从人的本质问题方面彻底解决了哲学基本问题,这一变革的实质不仅在于唯物主义哲学的根本内容上,这一点在前面已经分析过了,同时,由于这一问题的解决也把哲学对象及哲学社会作用的根本变革彻底完成了。这两方面的统一,才是哲学科学与旧哲学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旧唯物主义哲学体系事实上都是由自然观和社会观两部分组成的,这是不可避免的。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由于把社会历史观中的唯物主义基础,内在的概括在一般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内容之中,这就使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能够成为真正意义的以世界整体的统一性为研究对象的世界观科学。

所以,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它不再是分割为几个独立部分的各个独立理论的综合体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任何科学一样,它亦不过是研究世界的一个方面的科学,所不同的,只是这一个方面不是关于世界的某一个个别性方面的规律,而是世界的基本方面,即共性方面。

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不仅在内容上和旧哲学不同,在研究对象上、从而在哲学这门知识体系的性质上也和旧哲学根本不同。

其次,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解决了人及社会的本质问题,这同时也把社会学推上了独立的科学发展的道路。

如前所述,在马克思主义以前关于历史的理论(如同自然哲学以及其他各种“哲学”一样)是在哲学中作为哲学的一个部分发展的。这是由于在社会学或社会历史观尚没有奠定自己的科学基础时,即当人们还没有把握住如人、社会、人性等基本范畴的客观内容时,社会学绝不可能脱离对于哲学的直接依赖而独立地发展,在这时只能用主观虚构、从哲学体系的一般理论中引申出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现实的联系。不但社会学必须是如此,任何一个新东西,总是要在旧东西内部孕育成熟以后才能产生出来的,自然科学在其未成熟以前也曾经经历了同样的过程。

然而历史唯物主义的出现,根本改变了这种情况。关于社会及人的本质的问题的科学解决,这就意味着奠定了认识社会复杂现象的科学的方法和理论基础。由于历史唯物主义否定了旧哲学在社会了解上的幻想的虚构,而使社会学第一次切实地把握住了它的研究对象的客观实在性,这样,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同时也就取消了旧的所谓历史哲学。

历史唯物主义,即科学的社会学是以社会的统一性为研究对象、以揭示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为任务的科学。恩格斯曾对历史唯物主义作过这样的说明:“……我在英文中也如在其他许多文字中一样,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名词来表示这样一种对于全世界历史进程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变的基本原因和决定动力,乃是在于社会的经济发展,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变更,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以及这些阶级之间的斗争”[29]。而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部实质,最明显的叙述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的序言中。

现在我们把这变革的两方面统一起来,就完全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马克思与恩格斯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创造,事实上是一举完成了双重的任务:一方面解决了在社会学或社会历史观发展中的基本矛盾,从而就把社会学推上了科学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在社会历史观变革的同时,又解决了在哲学发展中所遗留下来的根本矛盾,从而也把哲学推上了科学的发展道路。而这变革的两方面的实质正是在于: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在相互适应的统一中的形成,同时,也就是它们在科学部门上彼此分化的开始。如果说在哲学的变革过程中,没有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就不会有历史唯物主义,没有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也不会有作为科学的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产生;那么,由于在形成以后它们所各自确定的不同研究对象以及不同的科学性质,又使它们必然要各自走上相对独立的科学发展道路。

从后一方面来说,它们彼此的分化同样是由它们的统一及其相互作用的关系所决定的。

就它们的科学内容来说,第一,历史唯物主义虽然是为了完成哲学的变革(从对哲学的作用这一角度说)并作为哲学本身的发展而产生出来的,但是在解决哲学矛盾同时所确定的历史唯物主义对象却远远超出了哲学内容的范围。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门已形成的科学,正如现在通用的定义中所表明的,它是“关于整个社会、关于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历史唯物主义对于其他社会科学来说是研究一般规律的理论科学,而对哲学来说却又是研究个别规律(世界之一部分社会的规律)的具体科学了。第二,特别是由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所改变了的哲学对象,直接排斥着把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包括于哲学内容之中。以前的哲学所以把社会历史理论包括在自身内容之中,这是在哲学本身的不发展中就存在着的必然性,既然辩证唯物主义已经形成为真正以世界的共性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把社会学包括在哲学之中,就不但要束缚了社会学的发展,同时亦将损害了哲学科学的性质。

就哲学与社会学的发展要求来说,第一,如果说在社会学未形成一门科学以前,它不被包括在哲学体系之中就不能前进一步,那么,在它具有了自己的活动基地以后,就只有从哲学中分化出来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才能得到发展。因为它要想彻底突破以幻想的联系代替现实的联系的局限,就只有通过自身对于社会发展的特殊研究来揭示出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历史唯物主义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必须是在哲学观点指导下通过具体的研究来丰富自己的内容。第二,对于哲学的发展也是如此。哲学曾经借助于历史唯物主义而实现了走上科学道路的根本变革,但是,如果说哲学作为科学的发展还在开始,这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科学的发展亦处在开始阶段是相适应的,那么,哲学的进一步发展,现有的处于开始阶段的历史学就不能完成提供哲学以历史理论材料的任务了,哲学的发展要求更为发展的社会理论作为自己的科学基础。历史唯物主义的分化和曾经从哲学中分化出去的自然科学一样,这也是为哲学的发展所要求的。

认识发展的规律决定了形成科学以后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必须处于新的关系中。辩证唯物主义,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哲学,也就是哲学科学的别名。历史唯物主义,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社会学,亦即社会学科学的别名。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关系应当是:从一般意义上说就是科学(具体科学部门)和哲学的关系,具体说就是社会学和哲学的关系。

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科学由它们的内容所决定的客观关系。我们如果想要真实地反映它们的关系,就必须从这种关系出发去了解它们的联系形式。

在说明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和社会学的历史关系及其作为独立科学部门的关系以后,现在我们就有可能回头来说明在本文开始时所提出的问题,有可能提出关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关系的一般论断是否正确的问题了。

如果考虑到上面所分析的一切内容,我们会很自然地看出关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关系的这种说法的矛盾,如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就是客观世界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即马克思主义(按:这里显然脱落了‘哲学’二字)是一门研究自然界、社会和认识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历史唯物主义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可分离的部分,它所研究的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30]这里一方面承认哲学是研究世界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另一方面也承认历史唯物主义是研究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但同时又说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可分割的部分,究竟是怎样的一部分呢?究竟根据什么理由必须把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在“哲学”之中呢?这既没有反映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变化关系,又没有反映出二者科学内容之间的固有关系。在阿历山大罗夫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一书中也是这样论断的。例如该书一方面肯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是共产党的世界观”,“辩证唯物主义研究自然界、社会以及认识的变化和发展的最一般的(随时随地起作用的)客观规律,并给客观世界的各种现象以唯物主义的解释”,但同时却又说“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学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苏维埃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世界观”。于光远在他所写的《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一书中也是这样论断的。他说:“哲学和任何一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不同,它的任务不是去解释某一类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找出它们发展变化的规律,而是去解释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哲学要回答的问题是:‘世界整个说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31]当然这是非常正确的,但作者又说:“到了马克思哲学产生出来之后,哲学的对象就很明确了。它主要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32](这里对象又显然应为组成部分)。

不能不说,这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的自相矛盾。如果我们不反对哲学对象是世界的一般规律,那么,历史唯物主义显然就不是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

科学是物质运动的内在联系和关系的反映,物质运动形式的多样性,决定着科学部门的多样性。恩格斯曾明确指出过,科学的分类就是以物质运动形式的多样性为依据的。谁都知道,物质运动有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和社会的等五种基本的形式,每一种基本的运动形式中又包含着更为具体的运动形式。而所有这些运动形式的对立统一就构成了物质世界的整体。

和构成世界整体的各个运动形式相适应,关于科学认识就有了下述两大类:

(1)关于世界整体的共性、统一性的知识体系。

(2)关于世界个别方面、特殊性的知识体系。

在这里又包括两类:适应每一基本的运动形式有一门基本的理论科学,适应每一基本的运动形式中所包括的各种从属的运动形式,又有各门更为具体的科学部门。①力学的知识体系,其基础科学是力学。②物理学的知识体系,其基础科学是普通物理学。③化学的知识体系,其基础科学是普通化学。④生物学的知识体系,其基础科学是一般的生物学。⑤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其基础科学是社会学(即历史唯物主义)。

第一类科学(即哲学)是在科学中属于最概括的、研究范围最广泛的知识部门,是反映一切运动形式的基本实质和共同规律的科学,是其他各门科学的总结与概括,又是其他各门科学的一般方法论基础。第二类知识体系,它们在对哲学的关系中,是研究世界运动各个特殊形式的规律性的科学,它们的研究对象处于相互“并列”的地位。所有这些科学都各以其特殊的内容表现着哲学的一般内容,并以“并列”的研究对象处于相互联系之中。就五种基本的运动形式的发展说,固然表现着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序列,在高级的运动形式中包括着较低的运动形式,但由于它们各自具有特殊的规律性,因而反映这种特殊规律的科学部门却并不相互包容,也没有种属的关系[33]

这样看来,以社会运动一般规律为对象的社会学(历史唯物主义)就其科学内容来说,和研究其他运动形式基本规律的力学、物理学、普通化学、生物学等等一样,它们既和所领属的具体科学部门有基本相同的关系,又和哲学处于同样的关系中。历史唯物主义既然并不存在特殊的理由,有什么根据把它包括在哲学中呢?如果把历史唯物主义算作哲学的一个部门,就会出现这样的科学分类:

这里不是对科学分类问题的讨论,主要是想从这种一般的划分中说明各基本科学部门与哲学的关系,并表明把社会学包括在哲学中所造成的混乱。从这种划分里能够看到,把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在哲学部门之中,是没有特别的客观根据的。因为如果说社会学对于其他的科学部门并不具有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那么,能把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在哲学之中,同样有理由也把物理学、化学等等包括在哲学之中。而这样的哲学又如何能称得上科学的哲学呢?

世界是一个诸多现象差别的对立统一体。人类对于世界的认识只能从各种不同的方面进行,这就形成了所有各门具体科学。当着科学有了一定的发展之后,概括地反映存在于各具体科学内容之中的世界的统一联系,就形成了哲学这一特殊的科学部门。科学认识发展的特殊性是表现在:人们最初的不完善的认识,并不能区别出世界所固有的诸多方面的特殊性,因而就形成了作为综合知识体系的哲学。这样就决定了看来似乎是一个矛盾的发展过程:起初是从哲学中在哲学的帮助下分化出来各门具体科学,然后在科学深入于世界内部揭示出了各方面的个别规律的基础上,又推动哲学走上了科学的道路,科学发展的这个道路,正是反映了客观世界固有的对立统一的辩证联系。世界的一般联系,正是体现在各门具体科学所揭示出的具体规律之中,随着科学的发展,这种世界本身固有的联系才能在科学内容之中显示出来。因此,哲学与科学关系的确定与改变,这都不是可以由人的主观任意规定的。科学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它们的科学内容中所固有的相互联系。科学发展到揭示出了世界一般联系的程度,它最后必然否定那种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必然推动哲学走上科学的道路。历史唯物主义的出现,就在哲学研究的范围上完成了最后一个变革。关于这一问题,恩格斯曾写道:“……马克思的历史观在历史领域给了哲学以致命的打击,正如对自然界方面的辩证法观点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无用的和不可能的一样。现今无论在哪方面的任务,都不是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是从事实本身中去发现这种联系。这样已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了的哲学,就只保留有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而仅仅为: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法则的科学,即逻辑学与辩证法。”[34]恩格斯这里所讲的,剩下的逻辑学和辩证法显然是指在旧哲学的分化中遗留下来的不能归属于任何实证科学的部分,而不是指新哲学的两个组成部分。在哲学对象变革以后的科学的哲学,就只是辩证唯物主义。因此,把历史唯物主义仍然放在哲学之中同时是违背认识发展的规律的。

在这里很自然地会使我们联想到事物发展的规律的另一个方面:任何新东西,在其于旧事物内部蕴育成熟以后,必然要分立出来形成独立的东西,但是任何新的东西即使在其充分成熟以后,也只有突破旧东西的束缚才能独立出来。在社会生活和科学认识的发展中,新东西特别要受到主观方面的不同性质的阻碍,不为人们理解和不被人们承认。自然科学在其发展中,曾经经历过这一过程,最初人们把自然科学的独立看作是对于“哲学”的“反动”,历史唯物主义现在的分化也同样是如此,虽然在性质上有不容怀疑的区别。应当说,在现在历史唯物主义没有从哲学中分化出去,这并不意味着它的分化尚未成熟,而首先是和人们这种主观的阻难密切联系着的。

视历史唯物主义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一部分的观点,并不是没有理由的。他们甚至也有相当充分的理由。但是,任何错误的认识也总是能够找出它所需要的理由来的。问题正在于这个“理由”本身。

人们所以把历史唯物主义看成是哲学的组成部分,首先有着这样一个理由,他们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只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应用”,历史唯物主义既是一种应用科学,自然要包括在哲学的组成部分中了。例如有的文章这样说:“唯物主义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一样,不仅研究任何运动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及其一般形式,还研究这些规律在三个科学认识领域中的具体应用:唯物主义辩证法用于自然科学,就成为自然辩证法,有时被不确切地称为‘自然科学的哲学’;用于人类历史、整个社会科学,它成为社会生活的辩证法、唯物主义历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在这两种情况下,应用辩证法,就是揭示外界(自然界和社会)的客观辩证关系。用于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科学和认识过程,唯物主义辩证法就成为辩证逻辑,它的任务是揭示主观的辩证关系。这样就能更紧密地、具体地、分门别类地阐明哲学和所有其他科学之间的内在联系。”[35]于光远同志基本上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把历史唯物主义归入哲学中去的。他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一书中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领域内的具体应用……历史唯物主义本来也可以说是一门独立的科学,但是现在我们把它和辩证唯物主义合在一起,当作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中一个不可分离的部分……在这里作者想提出一个看法,这就是在哲学中还应包括研究自然界发展一般规律的学科……专门研究自然发展一般规律的应该有哲学专门的分科……除此以外,形式逻辑应该成为哲学的一个分科。”[36]这里和上述观点的区别仅仅在于:他同意历史唯物主义、自然科学的哲学、形式逻辑等具有“独立”的科学地位,但认为这是哲学内部的“独立”分科;他没有提到辩证逻辑,而用形式逻辑代替了辩证逻辑。

归纳起来,这种观点的理由不外这两个:第一,是因为“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领域内的应用”,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是社会的“客观辩证关系”;第二,是因为研究一般规律的哲学,不能不同时研究一般规律在个别领域中的“具体应用”,“这样就能更紧密地、具体地、分门别类地阐明哲学和所有科学之间的内在联系”。

关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内容之间的关系,以及从这种关系中是否必须把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在哲学之中的问题,在前面已经分析过了。这里只需要针对上述理由补充下面两点:

(1)关于对“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现象上的应用”这一定义的理解问题。

关于“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领域内的具体应用”这一公式,在本质上自然是无可非难的。但应当指出的是,这一公式或定义却并没有揭示出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实质。很明显,历史唯物主义绝不是用逻辑演绎的办法从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中产生出来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应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和理论对社会历史进行了具体研究的结果。我们承认历史唯物主义是一门“科学”,首先是从这一点出发的。然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质并未在上述定义中全面揭示出来。特别是上述定义并没有确切地反映出历史唯物主义科学研究的范围和对象。当然在定义中关于这一点有着一般性的规定,如“在社会领域内”的应用,但这一点不单可以用来说明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原封不动地用来说明政治经济学或任何其他社会科学,也是未尝不可的。我们这样说,并不等于说这一定义不正确,而是说,如果把这一公式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定义,并从这一定义出发去规定历史唯物主义与其他科学的关系,那就是不正确的了。如果说,这一定义所揭示的仅仅是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联系这一方面的性质,这是完全正确的。这一公式在列宁和斯大林的著作中正是在这一意义下使用的。

但人们在应用这一定义时,却往往喜欢把它绝对化。我们不能不说,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不具有独立的科学地位,必须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应用而从属于哲学的看法,正是由于这一点造成的。因为如果过分夸大了历史唯物主义科学之理论演绎结果的性质,很自然会看不到历史唯物主义的特殊理论内容,从而得出否认历史唯物主义独立科学地位的结论。

(2)也许上述观点并不是从这一点出发把历史唯物主义归入哲学之中的,因为他们并不否认历史唯物主义的独立科学内容,如于光远同志同样承认“历史唯物主义是研究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并给社会发展以唯物主义解释的科学”,而只是因为历史唯物主义在其固有的科学内容中体现着辩证唯物主义的应用,这样,历史唯物主义就成了联系哲学和社会科学,即把哲学的一般原理引入到或贯彻到社会科学中去的桥梁了。哲学如果不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就不能“更紧密地、具体地”和历史科学联系起来。

这里涉及到了科学的一般联系问题,有必要专门谈谈。

我们绝不否认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科学中所占据的这种特殊地位(正因此,才叫作社会学),但如果因为历史唯物主义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应用,就把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在哲学之中,这却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在事实上,有哪一门科学中没有体现着辩证唯物主义的应用呢?辩证的规律既然是世界任何现象发展的最为一般的规律,难道会有不揭示辩证关系的科学吗?从这一个角度出发,按着应用关系来确定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同样可以把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归入哲学之中,而这样就只好退回到以前的包罗万象的旧哲学怀抱中去了。但是,我们从上述引证的文章中确实可以看到至少是这种倾向的萌芽(或者说是旧哲学影响的残余也是一样的)。例如在勃·凯德洛夫的文章中,就显露出了这样的思想,当他说明了自然科学哲学、历史唯物主义、辩证逻辑诸科学必须包括在哲学之中以后,紧接着又说了下面一段话:“而历史唯物主义以及辩证逻辑(同认识论一样),当它们被应用于研究社会意识的个别形式的、较为狭隘的社会科学领域时,就成为哲学的特殊部分,例如伦理学(应用于道德的领域)和美学(应用于艺术观点的领域)。整个唯物主义辩证法及其每一种具体的运用,都以对任何问题采取历史观点为前提,并且也是按照历史的原则来阐述的。”[37](重点号是引者加的)这里没有把自然科学包括在内,显然是因为自然科学早在辩证唯物主义科学产生以前就已独立出去了,因而谈不到“应用”的问题(但即使早独立出去的自然科学,在其内容中同样体现着辩证唯物主义的应用)。虽然把自然科学排除在外了,然而哲学作为综合知识体系的性质,却并不因此改变,因为在这种意义下的哲学亦并不是以世界的共性和统一性以及一般规律为对象的科学。顺便指出,由于人们不敢果决地承认或者说并未自觉意识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引起了哲学对象的根本变革,当着人们谈到辩证唯物主义对象时,一般都认为是自然、社会与思维的一般规律(或者再加上给予唯物主义解释一句),但在解释作为科学的哲学之研究对象时,就不这样提了,常常用一些模糊的说法来作为定义,如在阿历山大罗夫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一书中,对哲学下了这样一个含混的定义“哲学是世界观,也就是关于整个世界及其规律的观点、观念的总和”[38],就是由这种原因造成的。

在事实上有没有必要把一些“本来”已独立的科学部门,由于它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应用就归属于哲学之中呢?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必须重述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原理,即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中来说明科学之间的联系问题。

在现实中的任何一个现象,都必然是一个一般和个别的对立统一体:即在现象的特殊性中贯穿着构成个别现象的共同本质的一般性质,而一般性又只能够存在于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具体现象之中。个别是一般性的特殊的具体的存在形态,一般则不过是其个别形态中的共同实质、个别表现的本质的概括。世界是一个由无限的错综结合的对立统一的联系构成的整体,任何一个现象都是如此。从现象之间固有的这种联系就可以了解,任何科学部门,都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只要科学揭示出了现实的某种规律性,即使是世界一个部分的个别规律性,它在内容中就不可避免地包含着与其他现象的内在联系,并通过科学对象的这种联系而处于与其他科学部门密切联系的关系中。特别是对于那种研究对象比较相近的邻近科学部门,更有这种关系。这种关系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在科学部门之间,由于其研究对象所固有的一般个别的相互联结,而体现着“概括”和“应用”的联系。研究范围较广的科学,对于研究范围较窄,并领属于它的研究范围之内的科学部门来说,就是研究一般规律(相对地说)的科学,例如历史唯物主义对各社会科学的关系就是如此;但当它相对于研究范围比它更广,并包括它的研究领域在内的科学部门来说,即对哲学来说,它的研究对象又表现为个别的或具体的规律了。其他的科学可以依此类推。这种研究对象上的相互联结,在科学研究方法上的表现,就不能不是相互渗透的统一和联结的关系:在研究对象较广的科学部门中,内含地概括着研究范围较狭的科学部门的规律的普遍实质;在较狭的科学部门的研究成果中,体现着较广的科学部门的一般规律的具体应用。正因为如此,较低科学部门就构成了较高科学部门的必要科学基础,而前者则以后者为理论的基础。哲学和所有一切其他科学的关系就是如此;研究每一运动形式基本规律的基础科学对于研究该运动形式的其他科学同样具有这种指导作用。黑格尔对科学曾说过这样有名的话,他把科学比作是关闭在自身里面的圆,每一圆的断片自身又可以形成一圆。科学的关系并不是相互并列的,而是相互渗透互相交叉的诸圆的关系,即圆中之圆的关系。列宁在《哲学笔记》中着重指出了这一思想:“科学是圆中之圆。”这就说明,任何科学在其内容之中,就已含有了与其他科学的“包容”关系,这是科学之间关系的本质。对于哲学来说,它从自然出发,然后引申到以实践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社会,最后又通过这终点与起点相接,而形成了哲学中一切带有最高普遍性的范畴,通过这些范畴解决着世界的统一的本质及其多样性运动的一般规律性问题。这就是哲学的所谓自我封闭的科学的圆。从这里显然可以看到,在哲学这一个圆所具有的各个环节上,每一独立环节又自成一圆,如社会的发展、生命的运动等等,这样从哲学内容自身就与其他一切科学密切联结着,从每一个环节都可以过渡到一门新的科学上去。应当说明,这种科学的关系正反映着各种运动形式的内在联结关系。

但是,科学在内容上的这种相互“包容”的关系,即相互渗透、相互过渡的关系,却丝毫不否定任何一门科学的独立性。科学在内容中的这种包容关系,并不互相吞没。这是因为:虽然个别规律中包含着一般规律的内容,但研究个别规律的科学却并不以这一般规律为中心内容;反之亦如此。并且,在研究个别规律的科学中,一般规律是体现在它的具体范畴中,当它独自形成一个圆以后,以一般规律为对象的科学虽包括了这圆的中心,而它的内容却并不为一般规律的圆所容纳。

由此可以了解,科学的关系不过是科学内容之间联系的表现形式。如果说科学在其固有的内容中就表现着与其他科学的联系,并且,科学的联系首先体现在科学内容之中,那么,把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哲学的应用科学、为了联系哲学与各门具体科学便否定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独立科学地位,这就是没有根据的了。

历史唯物主义即使不包括在哲学之中,它同样在内容中体现着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内在联系。如果不把科学的独立看成是科学的孤立,像这样的附设“应用科学”显然是没有必要的。

此外,对于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哲学的观点,也有人提出这样的责难,他们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所以根本不同,就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克服了社会历史研究中的唯心主义,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因此,历史唯物主义在实质上就只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的组成部分,如果从哲学中取消了这一个组成部分,就无异于取消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旧哲学的区别,而使唯物主义退回到了旧唯物主义的水平上面。

更有人引证列宁的话证明说,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好像一整块钢铁一样,如果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组成部分,这就破坏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统一。

这种说法,看来是很有根据的,并且是提出了一个原则问题,因此也有必要谈一谈。

究竟把历史唯物主义看成是独立的科学,是否就是取消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关系呢?根据上面第二、三部分中的分析,就可以完全回答这一问题。

列宁确曾说过这样的话:“唯物主义一般地承认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感觉、经验等等的客观实在的存在(物质)。历史唯物主义承认不依赖于人类的社会意识的社会存在。在这两种场合下,意识都不过是存在的反映,最好也只是存在的近乎正确的(相应的、观念上确切的)反映。如果不离开客观真理,不陷入资产阶级反动欺骗的怀抱中去,就不能在这个由一整块钢铁铸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除去任何一个基本前提、任何一个本质部分。”[39]

当然这是完全对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优越于旧哲学的地方正在于此。但问题是在于应如何了解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究竟这统一的实质是什么呢?

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辩证唯物主义在产生过程中,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为其前提之一的,这是因为,解决关于存在与思维的关系这一问题,最后集中到了这一问题上,即关于人的本质、社会的本质的问题上面,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就不可能彻底科学地说明意识作为存在的属性和反映的基础与基本内容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一问题,没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建立是绝不可能的。反过来说也是一样,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建立,又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产生为基础,因为关于社会及人的本质问题,没有科学的方法和理论的指导,也是不可能解决的。而关于社会本质问题的解决,同时就解决了这两门科学的基本矛盾,把它俩同时推上了科学发展的道路。(www.xing528.com)

这里说明了什么问题呢?这里说明的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绝不是指在形式上的彼此联结问题,例如共同包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构成中。因为正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在旧唯物主义哲学之中,社会学才是作为哲学的一部分而存在的。统一首先是指内容上的不可分割的联系。由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联系,就在它们各自的理论中,相互渗透着对方的影响: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内容中,内在地包含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深化着关于社会本质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而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同样内在地含有着辩证唯物主义方法的实质。它们之间的联系就表现在,无论在哲学唯物主义理论中,或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中,有着一个同一的思想作为共同的基础。作为辩证唯物主义中心内容的关于存在决定意识的基本观点,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全部理论体系的哲学出发点,是它全部科学内容借以建立的基石;而作为历史唯物主义中心内容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又成了辩证唯物主义存在决定意识原理能够形成的科学基础和基本内容。辩证唯物主义的存在决定意识原理的具体化和进一步发挥,就可以过渡到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的本质的概括就可以过渡到辩证唯物主义。

我们所以说这种统一主要的并不是指组成部分上的“统一”,是因为这两个原理虽然互相渗透着,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在这两个原理基础上所作的不同方面的发挥而构成的不同的理论体系,辩证唯物主义仅仅从前一原理关系到了后一原理的一定限度内才是包括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也同样只是在后者关系到哲学理论基础的问题上才被包括于辩证唯物主义中的。无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除了这种共同的互为基础的联系外,又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科学内容。

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统一的实质,我们认为列宁所说的“一整块钢铁……”首先就是指这一点说的。列宁在另一个地方当具体说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内容时,也正是这样说明的。如列宁说:“意识一般地反映存在——这是整个唯物主义的一般命题。我们不能看不到这个命题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命题——即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是有直接的和不可分离的联系的。”[40]

从这里可以证明,把历史唯物主义当作独立的科学看待,这和割断与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关系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这正如胚胎在母体中成熟以后的诞生丝毫无损于母体的完整性一样。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社会学从哲学中独立出去,既没有从哲学中肢解了某一个基本命题,也不意味着要使历史唯物主义摆脱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联系。相反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独立发展,正是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的更为具体的展开。

同时,既然辩证唯物主义在其形成中,就已在自身的内容中概括地包含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前提,那么,当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时,这本身就已和旧哲学区别开了。

在历史上曾经有过企图割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的例子。大家知道第二国际机会主义者和修正主义者伯恩斯坦、考茨基,以及俄国马赫主义者波格唐诺夫等人,都曾有过使用这种办法来摧毁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的企图。列宁曾和这种企图作过尖锐的斗争。然而这种割裂却绝不在于把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看作两个组成部分,而恰恰是在于对内容的分裂上面。如列宁所指出的:“我们的马赫主义者不理解马克思主义,因为他们是从其他方面——可能这样说——碰巧地接近到马克思主义的,并且他们摄取了——有时候与其说是摄取了还不如说是默记了——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与历史理论,而没有认清它们的基础,即哲学唯物主义……他们愿意作上半身的唯物主义者,他们却不能摆脱下半身的混乱的唯心主义!在波格唐诺夫那里,‘上半身’是的确庸俗化了的并且被唯心主义大大腐烂了的历史唯物主义,‘下半身’是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所伪装的并且用马克思主义的词句所粉饰的唯心主义。”[41]这里说得很明显,他们是企图抛弃辩证唯物主义,而以唯心主义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或者相反,抛弃历史唯物主义,使辩证唯物主义建立在唯心史观的基础上,这才是对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割裂。对于这种调和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的企图,即使在现在或在将来,也必须进行斗争,只有这样才能保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也应顺便指出,一些人在这一问题上曾不自觉地走向“因噎废食”的极端。他们为了维护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统一,往往连科学内容的联系和科学部门的分化也不加以区分,因而使他们踏步在一个老旧的公式上,看不见或不愿看见科学发展的新的客观必然趋势。

和这种责难相联系的,还有一种说法,这种说法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由三个组成部分构成的,即哲学(包括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列宁曾经明确地指出过这一点。如果承认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独立,就和列宁的提法直接违背,并会破坏马克思列宁主义组成部分的完整性。对于这种意见,我们只想说明以下这几点:第一,科学永远是变化的,特别是具有显明的发展特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更是不断前进的。既然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容不断地发展着,也就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组成部分固定在某一阶段上。因此对于列宁关于三个组成部分问题的提法,必须历史地对待。第二,我们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定义的变化中,也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列宁在1914年这样写过:“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观点与学说的体系……这些观点总和起来,便构成了作为世界各文明国里工人运动理论和纲领的现代唯物主义和现代科学社会主义。”[42]在1938年出版的《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中,对于马克思主义曾作过这样的说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是关于社会发展的科学,关于工人运动的科学,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的科学。”[43]而斯大林在1950年则作了这样的说明:“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和社会底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被压迫和被剥削群众革命的科学,是关于社会主义在一切国家中胜利的科学,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的科学。”[44]定义本身不能说明一切,但它的变化却反映了理论内容的丰富与发展。很明显,单从上述定义来看,马克思主义也不应当被看作三个组成部分。关于这一问题尚有不同的看法,同时本文亦不宜讨论这一问题。这里只想说明,应当从上述定义中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实质。就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实质来说,它就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中的科学的别名。第三,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特别是由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建立,开辟了社会科学发展的新时代,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科学部门,如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和法权的理论、关于经济的各种科学等等,能否把这些科学从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一范畴中排除出去呢?如果认为它们也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所包括的科学,又如何溶化在三个固定的组成部分中呢?因此,如果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看成是某种抽象的僵硬的固定理论体系,也就不能停滞在三个组成部分的固定公式上,就不应当因为“公式”而停止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科学的发展。

【注释】

[1]该文写于1956年,其中基本观点虽然后来变化了,但很多思想的连续轨迹还是很清楚的。现在把它作为“历史”档案放在这里,所以叫作“体系改革思想溯源”。读者从中可以看到,那时不只思想、观点有很大局限,连语言风格也与现在的不同,明显表现了受到苏式翻译语句影响的痕迹。当时能够看到的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著作的译本,译文都不够准确,有的还是苏联出版的中译本,语言更是“蹩脚”。为了保持原貌,这些都未作改动。1997年收入《高清海哲学文存》(第一卷)。
这篇文章的主要论点,是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不属于一般哲学世界观。这个论点,早在很久以前,教授即已在本校哲学教研室提出了,本文就是在这种启示下经过研究写成的。

[2]写作此文时代的正确用法,而今为“的”。下同。——编者注

[3]刘丹岩(1901—1955),教授,吉林大学哲学系创建者、第一任系主任。注重从思想体系上掌握精神实质,不拘泥于字句,反对寻章摘句,是他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态度。经他提议,吉林大学哲学系在“文革”前一直设有“现实哲学问题研究”课,说明了他非常重视实际应用和研究。——编者注

[4]这里所说的“哲学与科学”的历史关系,是指哲学和哲学以外的其他各门科学的历史关系。为了说明简便起见,以下对哲学以外的科学部门,均简称为“科学”。

[5]恩格斯:《反杜林论》,吴黎平译,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8页。

[6][苏]日丹诺夫:《日丹诺夫在关于亚历山大洛夫著〈西欧哲学史〉一书讨论会上的发言》,李立三译,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6页。

[7][苏]日丹诺夫:《在关于亚历山大洛夫著〈西欧哲学史〉一书讨论会上的发言》,李立三译,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6—7页。

[8]指细胞的发现、能的转化的发现、达尔文进化论的发现。

[9]恩格斯:《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张仲实译,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52页。

[10]今译为“李”。——编者注

[11]“甚么”,即现在所言的“什么”。——编者注

[12]这两个问题是分不开的。旧唯物主义正是因为不能从社会去了解人,才使他们既弄不清人的本质,也弄不清社会的本质。

[13]本文以下简称“《论纲》”。——编者注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2卷,苏联外国文书籍出版局1955年中文版,第403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郭沫若译,群益出版社1950年版,第51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郭沫若译,群益出版社1947年版,第52页。

[17]恩格斯:《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张仲实译,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53页。

[18]《列宁文选》(两卷集)第1卷,苏联外国文书籍出版局1950年中文版,第99—100页。

[19][苏]普列汉诺夫:《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博古译,新华书店1949年版,第60—61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郭沫若译,群益出版社1950年版,第59页。

[21]然而在目前所有的哲学教本、教学大纲中,却并没有对这一点予以注意,在谈到意识是物质的属性一点时,没有强调它不过是人的社会实践性的表现这一点,即使在历史唯物主义中也并没有予以足够的注意。

[22]《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2卷,苏联外国文书籍出版局1955年中文版,第401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德恶志意识形态》,郭沫若译,群益出版社1950年版,第56、57、58页。

[24]今译为“彻”。——编者注

[25]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郭沫若译,群益出版社1950年版,第56、57、58页。

[26]培根:《新工具》,关琪桐译,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7、38页。

[27]《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2卷,苏联外国文书籍出版局1955年中文版,第401页。

[28]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贺麟译,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8页。

[29]《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2卷,苏联外国文书籍出版局1955年中文版,第103页。

[30]朱天顺:《辩证唯物主义的对象的统一性》,载《光明日报》1955年11月2日,着重点是引者加的。

[31]于光远:《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页。

[32]于光远:《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9页。

[33]至于根据新的科学材料是否需要对运动形式作新的划分,或根据认识的深入,另列出一类“过渡的”以研究由一种运动向另一种运动转变的特殊科学类别,这对本文讨论的问题是无直接关系的,因而这里不便加以分析。

[34]恩格斯:《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张仲实译,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68、69页。

[35][苏]勃·凯德洛夫:《论科学的分类》,载《学习译丛》1955年第10期,第37页。

[36]于光远:《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6—30页。

[37][苏]勃·凯德洛夫:《论科学的分类》,载《学习译丛》1955年第10期,第37页。

[38][苏]阿历山大罗夫主编:《辩证唯物主义》,马哲译,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1页。

[39]列宁:《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曹葆华译,博古校,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35页。

[40]列宁:《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曹葆华译,博古校,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32页。

[41]列宁:《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曹葆华译,博古校,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39、340页。

[42]列宁:《论马克思恩格斯及马克思主义》,唯真译,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9页。

[43]《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471页。

[44]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李立三译,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55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