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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难点解析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在招生方面区分度不大;第二,在教学内容上,专业学位硕士,基本上是把法学本科学生所学的知识在研究生阶段再次进行学习。就法学领域而言,每年报考法学类研究生的比例都在逐年增加。

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难点解析

1.院校类型种类多法学教育资源匹配程度不高

目前我国高校中分为综合类院校、理工类院校、师范类院校、财经类院校、政法类院校等种类,在这众多院校中都有法学专业分布。在法学研究生教育方面,法学硕士点的设立较为分散,并没有集中于某一类别的院校,但对于综合类院校、理工类院校,财经类院校中法学教育教学资源的分布弱于传统的政法类院校。在政法类院校,由于其生源和学生去向的优势,其在法学教学资源以及国家资金支持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而对于理工类院校等其他类别的院校而言,学校在资源分配上,要考虑各个专业的比例,因此该院校内法学院的法学教育教学资源,相对会少于传统政法类院校。当然这一比例也要考虑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整体资源分布水平,排名整体靠前、享有“头衔”、教学实力雄厚的综合类大学,在法学院上的资金支持也不亚于传统政法类院校。

2.法学硕士研究生类型与教学实践匹配不够明确

自2004年国家设立法律专业硕士学位[4]以来,我国的法学研究生有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法律专业硕士,而法律专业硕士又分为非法学及法学。在学位体系上,虽然分为两种种类,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类硕士,但其培养模式差异性不大。由于含有两种学位设立点的学校资源掌控程度不同,并不能完全达到针对两种学位体系的差异性培养。从其就业出路,学术类型硕士和专业类型硕士在就业方面差异性不大,继续研读进行学术深造的比例与从事法律职业比例没有明显差异。对于非法学专业的法律硕士毕业生,强调的是复合型人才培养,而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则强调专门型。但从培养结果来看,差异并不大。只要通过司法考试,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比例较高。近年来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比例在以每年 5%左右的幅度增加。而学术类型的专业硕士,规模则有所衰缩减。(www.xing528.com)

目前法学学位体系中,专业型硕士和学术型硕士的人才培养模式差异性不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入学考核培养。在入学考核阶段,都要进行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术型硕士由各个院校出题目,题目类型主要涵盖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类型,专业型硕士则为全国统考,考试范围不局限于某一法学分支科目的题目,基本涵盖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两者在考试内容上,只有范围的差异,对技能方面没有差别。考察的仍然是学生应试的能力。法律专业硕士并没有注重对学生本身具备的逻辑性、写作、实践能力基础进行考察,学术学位硕士,也并未考察学生的科研潜力。因此在招生方面区分度不大;第二,在教学内容上,专业学位硕士,基本上是把法学本科学生所学的知识在研究生阶段再次进行学习。具体其专业实践能力要根据学校课程设置的安排进行培养。但就非传统政法类院校而言,法学教育教学的师资,并不能达到对两者进行充分差异化教育的程度;第三,从两者就业差异来看并没有明显的区分,用人单位在对专业进行限制时,并没有将二者进行严格的划分,尤其是在对法学博士招录时也未限制非法学专业的法律硕士的报考。

3.扩招后学生数量与师资数量不均衡

随着近年来就业压力的增大,高校也进行了研究生扩招。就法学领域而言,每年报考法学类研究生的比例都在逐年增加。而拥有法学硕士点的学校硕士生导师人数并没有明显增加,因此就会存在一个导师带多个学生,甚至一个导师带十几个学生的状况。在针对性教学方面,以及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方面,效果不如小班式教学,或少量带研究生教学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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