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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礼俗改革:禁止胡名和胡姓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如在朱元璋部将、义子命名的例子中所看到的,与在南方汉族群雄混战之时,名字的“胡”、“汉”并不是一个非常紧要的问题。洪武元年的“胡名”之禁,不仅使得汉人“胡名”的现象在明代基本消失,而且还对汉族的姓氏造成了意想不到的后果。明初禁止“胡姓”的本意在于重新清理“夷夏”文化秩序,消除汉族姓氏称谓中的他族因素,但却带来了泯灭本姓、混淆氏族的负面效果,顾炎武批评为“氏族之紊,莫甚于此”。

明初礼俗改革:禁止胡名和胡姓

文化习俗的交流互动总是双向的,和前章提到的服装、婚丧礼俗的情形一样,在姓氏称谓上,元代不仅有少数族群的汉化,也存在着汉族“胡化”(主要是蒙化)的现象。元代汉人取蒙古名字的事例非常普遍,早在清代,史学家赵翼就已注意到“元汉人多作蒙古名”[2];今天学者对此也已经有了较为细致的研究[3]。李治安教授指出,元代汉人使用蒙古名的动机主要有两点,其一是冒充蒙古人或者以此拉近与蒙古当政者的心理距离,借此求得仕途通达。按照元代的制度,作为正官的各级“达鲁花赤”,只能由蒙古或色目人担任,而汉族官员中颇有改用蒙古名字冒袭达鲁花赤的事例,仅在从大德八年(1304)到延祐三年(1316)的十二年里,元政府就三次重申不准“汉儿、女直、契丹作蒙古人的名字充达鲁花赤”的禁令[4]。元代汉族官员及其亲属当中采用蒙古名字的例子极为普遍,李治安教授已经给出了上百个例证,这里还可以补充两个典型的案例。一个是生于南宋淳祐九年(1249)的徽州人陈龙,入元后仕至清湘县主簿,其长子即取名“伯颜”,与威名赫赫的蒙古灭宋统帅伯颜(Bayan,1236—1295,意思为“富”)同名,其孙辈中更有以“忽都”、“察都”为名者[5],其家族很早就在名字上显示出蒙古化的倾向。而一时流风所至,甚至连“圣裔”也未能免俗,河北沙河县人孔天铎系“圣人之裔”,其曾孙却名为“塔识不花”,任蒙古字学教授[6]。这两个事例中的主人公,一位是由宋入元的南人,一个是被视作汉族文化标志的孔裔,但在传统汉族士大夫看来事关祖源氏系的名字称谓上,却没有表现出后人想象中的文化矜持,都轻而易举地接受了外来统治民族的影响。

元代汉人取蒙古名字的第二个可能的原因,是“追逐以统治民族为尊为贵的时尚”,或者说是“命名从俗”。元代不仅在上层官宦家庭里,似乎在下层民众当中,取蒙古名也是一时风尚。元末各处蜂拥而起、与朱元璋同台竞逐的地方枭雄,大多起身于民间基层社会,其间就不乏汉姓“胡名”者。例如一度与朱元璋结盟的“方山寨民兵元帅”(“民兵”又称“义兵”,即有别于官军的民间武装)名为“陈野先”(Esen,蒙古语,意为“平安”)[7],为张士诚守濠州的将领名为“萧把都”(Batur,蒙古语,意为勇士[8]。朱元璋部将中有名为“王哈剌章不花”(Qarajang Buqa)、“刘脱因不花”(Toyin Buqa,蒙古语,好牛)者[9]。开国后获封卫国公的名将邓愈(1337—1377),有史书载其“字伯颜”[10]。邓愈在兄弟三人中排行第二,则“伯颜”并不是汉族传统的字,而是其蒙古小字(Bayan)。朱元璋在征战过程中喜欢收养战争遗孤为义子,虽然在开国之后禁止汉人“胡名”,但有意思的是,在这些和他关系亲密的养子当中,竟然也有取蒙古小字(“也先”)的[11]。明太祖的外甥、幼年丧母无处投奔的名将李文忠(139—1384)原名“保保”[12],也有研究者认为此名“具有很强的异域色彩,当是蒙古或色目人名”[13]。以上这些群起于地方、名字“蒙汉合璧”的元末枭雄,多数应该和朱元璋一样出身于社会底层,他们在取名之时,未必像官宦人家采用蒙古名那样意在希图宦达富贵,应该仅是一种追随时尚或者命名“从众”的行为。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在元代多民族混融的形势下,蒙古族的名字称谓也和前面提到的其他各种文化习俗一样,已经渗入到汉族基层民众的日常生活当中。

正如在朱元璋部将、义子命名的例子中所看到的,与在南方汉族群雄混战之时,名字的“胡”、“汉”并不是一个非常紧要的问题。不过,当朱元璋平灭江南地方势力、兵锋北指之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为了唤起北方汉族民众的族群意识、树立讨元战争的正当性,朱明政权采取了诸多塑造自身文化正统形象的措施,其中即包括禁止“胡名”。吴元年(至正二十七年,1367)十月,明军出师北伐,檄文便借名姓问题对北方元朝军阀大加指斥:明军北伐之时,元政府在北方主要有王保保(?—1375)、李思齐(1323—1374)和张思道三支互不统属的武装力量[14];檄文所讥刺的背弃“中国祖宗之姓”、改用“胡名”的军阀,正是“总山东、山西番汉兵数十万众,守齐、鲁、晋、冀”[15]军力最强的王保保(扩廓帖木儿)——当然,这是基于当时流行的有关扩廓帖木儿身世的谣传而做出的不实指控[16],其实扩廓帖木儿本身是蒙古人,无所谓“忘中国祖宗之姓”的问题。檄文指斥对方背弃汉族文化传统的目的,明显是为了帮助明军占据道德制高点,而将敌方置于道义的下风。北伐檄文已经预示了朱明政权即将发生的文化政策转向;四个月之后(洪武元年二月壬子),即皇帝位仅三十八天的朱元璋,鉴于元末汉人“甚者易其姓氏为胡名、习胡语,俗化既久,恬不知怪”的现状,在宣布“复衣冠如唐制”等“更化”措施的同时,下令“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17]

方今河洛关陕虽有数雄,忘中国祖宗之姓,反就胡虏禽兽之名以为美称。

洪武元年的“胡名”之禁,不仅使得汉人“胡名”的现象在明代基本消失,而且还对汉族的姓氏造成了意想不到的后果。汉族人中自古便有双字复姓,而明代史学家王世贞却发现“复姓至我朝则益少矣”的奇怪现象,他认为是“盖多去繁从省故也”[18]。大概出于猎奇,王世贞在《弇山堂别集》中将所见到的复姓缙绅,统统编入《明缙绅奇姓》。而根据顾炎武的观察,明代汉族复姓锐减,乃是受了洪武元年禁革“胡姓”的池鱼之殃。明初禁令颁布之后,民间不仅呼延、乞伏、完颜等古老的鲜卑、女真姓氏改为单姓的呼、乞、颜,而“中国所自有之复姓”,也都自发去掉一个字改为单姓:“公孙、叔孙、长孙、士孙、王孙之类,今皆去而为孙”;“公羊、公沙、公乘之类,则去而为公”;“司徒司空之类,则去而为司;司马氏则或去为司、或为马,而司马之仅存于代者,惟温公之后”[19],如此之类,不一而足。明初禁止“胡姓”的本意在于重新清理“夷夏”文化秩序,消除汉族姓氏称谓中的他族因素,但却带来了泯灭本姓、混淆氏族的负面效果,顾炎武批评为“氏族之紊,莫甚于此”。

洪武元年的“胡姓”之禁,虽然只是“禁中国人之更为胡姓,非禁胡人之本姓”[20],但这一政策却对蒙古、色目等少数族群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引发了这些民族在姓氏上的汉化高潮。由于文化的交融,蒙古色目人改用汉姓、取汉式名、字,在元代即已多有[21],但在姓氏上的整体更革,却是始于明初;明代定居内地的蒙古色目人,今天已经很难找到仅使用本族名字,而不使用汉式名姓的案例。虽然明军在北伐时即已宣称,对蒙古色目人“与中夏之民抚养无异”,但在新生的汉族政权极力宣扬“用夏变夷”的政治氛围之下,这些元代的外来统治族群显然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因此而纷纷改易汉姓。面对蒙古色目人在姓氏上的汉化浪潮,为了区分族源,洪武三年四月,明政府曾专门禁止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实录》载其诏令云:(www.xing528.com)

(洪武三年四月)甲子,禁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诏曰:“天生斯民,族属姓氏,各有本源。古之圣王尤重之,所以别婚姻、重本始,以厚民俗也。朕起布衣,定群雄为天下主,已尝诏告天下:蒙古诸色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体擢用。比闻入仕之后,或多更姓名。朕虑岁久其子孙相传,昧其本源,诚非先王致谨氏族之道。中书省其告谕之,如已更易者,听其改正。”[22]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将洪武三年蒙古色目人改易汉姓禁令,与两年之后发布的强制要求蒙古色目人与汉人通婚的命令(参看上章第二部分)进行比较,就会发现明廷在对待蒙古色目族群的文化政策上,前后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这两条诏令,前者强调区别“华夷”,着眼在“分化”;而后者则主动对少数族群进行“同化”。极有可能因为明廷文化政策由“华夷分化”向“同化”的转变,使得洪武三年的易姓禁令,并没有发挥多大的实际作用。大约两年之后,在明廷担任起居注官的阿鲁温人溥博(Arqon,元代属于色目人;“溥博”一名出自《中庸》),就为子孙定立了汉姓。阿鲁温人“初无氏系,惟随其部族以为号”,溥博的家族定居江南已经有三代,其本人儒化甚深,于至正二十二年以《诗经》中江浙行省乡试,洪武四年入仕明廷。于是溥博“与缙绅先生谋”,商量改定姓氏,最终“因其自名而定以‘浦’为姓,使世世子孙不敢有所改易”,并请当朝最负文名的宋濂撰文“以勒诸碑”[23]。有意思的是,虽然是“因其自名”以定姓,溥博却选择了同音的“浦”、却没有用本字“溥”作为姓氏。《广韵》“浦”字下注云:“又姓,晋起居注有浦选。”[24]“浦”是古已有之的汉姓,而且晋代又有和溥博一样同为起居注的浦选,这大概是其最终定姓为“浦”的原因。溥博此举,显然有干洪武三年易姓禁令;然而宋濂却称赞其“上符古义,下合时宜,非卓见绝识不得与于此”,并对“拘拘守常之士”不知在姓氏上变通表示遗憾。所谓“合时宜”,无疑是指符合明初极力宣扬的“用夏变夷”的文化氛围,宋濂的这番评论,似乎说明易姓禁令此时已经松动。洪武九年,明太祖就亲赐翰林院蒙古编修火你赤汉名“霍庄”[25]。半年之后,海州儒学教官曾秉正在星变上书中,再次提及蒙古色目人更易名姓的问题:

臣窃观近来蒙古色目之人,多改为汉姓,与华人无异。有求仕入官者,有登显要者,有为富商大贾者。古人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安得无隐伏之邪,心怀腹诽之怨咨?宜令复姓,绝其番语,庶得辨认。[26]

和洪武三年的情形不同,此时更易姓氏的蒙古色目人,已经不限于“入仕者”,其范围已经扩大到了平民商贾。曾秉正仍然本着在明朝内部分别“华夷”的观念,要求让蒙古色目人“复姓”,以利于辨识族群身份。不过这项建议并没有被接受,而且明廷还一反前期的易姓禁令,在入仕明朝的蒙古色目军人当中大规模地给赐姓氏。永乐元年,朱棣因“各卫鞑靼人多同名”,提议赐姓以加区别,兵部于是请求“如洪武中故事,编置勘合,给赐姓名”[27]。可见给赐蒙古色目军人姓氏的制度,从洪武朝即已开始。现代史学家翦伯赞,祖上系元代来自西域的色目人,洪武年间因奉命镇压湘西“洞蛮”而留驻当地,子孙世袭常德卫指挥,其祖八十因有战功,“明太祖嘉之,以其翦除寇盗,赐之姓曰‘翦’,更其名‘八十’曰‘八士’,是为翦氏得姓之始。”[28]元代定居山东牟平的蒙古探马赤军后裔入明后,“明太祖存先代之后,赐姓曰‘都’,都氏自此始。”[29]明史》中也有不少蒙古降人赐姓的例子:都督同知薛斌之父“洪武中归附,赐姓薛”;忠勤伯李贤初名“丑驴”,明太祖为改姓名;燕山右卫指挥使滕定,来附后赐姓滕[30]。这些可能都是洪武年间为少数民族军人“编置勘合,给赐姓名”的实际例证。除军人由国家给赐姓氏外,定居内地的蒙古色目平民,入明后也纷纷易姓。山东淄博齐陵镇的蒙古斡罗那歹氏后裔,改姓刘[31];河南平顶山蒙古民众改姓马和宣、河南镇坪蒙古族改姓王、孟津蒙古族改姓李[32],在姓氏上已经完全混同于汉族。这些“多已更姓易名、杂处民间”的蒙古色目后裔,在明代前期,即已与汉族“相忘相化,而亦不易以别识之也”[33]。虽然顾炎武站在汉族中心主义的立场上,批评这种放任少数族群改易汉姓的做法,使得姓氏失去了“辨族类物”的作用,造成了“夷夏”难辨的后果;但应该看到,由于强调在国家内部“用夏变夷”、而非简单地分别“华夷”,这使得明朝内部各族的文化同一性大为增强,并由此使得明朝作为一个整体,与前朝及周边的“四夷”之间,形成了一道更为鲜明的文化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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